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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优秀16篇)

时间:2023-12-21 09:39:42 作者:琴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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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市本级20xx年度部门支付整体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就本单位的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1、机构人员构成。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依照“三定方案”局机关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机关下设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计划财务科、城镇建设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村镇建设科、监察室、房建开发科、科技与设计管理科等12个科室及4个纳入预算的事业单位。即: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怀化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怀化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怀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2名。市本级住建局现有在编48人,离退休58人,共计106人。

2、主要职能。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市级工程建设办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五)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订建筑行业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省外和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六)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七)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风景名胜区建设和城市绿化建设,绿章的管理;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和指导县(市、区)燃气管理;负责市本级和指导县(市、区)建设档案管理。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重点镇的建设。

(十)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一)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县(市、区)城市建设执法和房建开发执法工作;承担权限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

(十二)负责城建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十三)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的执业资格的审核。

(十四)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负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

(十六)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责。

(十七)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征收工作计划;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相关配套办法;负责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实施市人民政府承担的市管项目及国家、省重点项目在怀化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评估价格专家委员会工作;负责鹤城区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备案工作;对各县(市、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指导。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了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央、省、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通知要求,先后制定了《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待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探索建立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体系。上述制度规定基本执行到位。

(一)基本支出。

自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本单位除在支付局设立银行存款账户和经批准保留的存款账户外,不再开设其他任何帐户。原则上统一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公务支出业务,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场所所发生,且单笔金额在1000元(含)以下的公务开支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而使用现金结算。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xx年度全年收入2906.56万元,2017年度全年收入3220.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3.61万元,减幅9.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保发放。20xx年度全年支出2625.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68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2923.36万元,上年数1,946.27万元,比上年增加977.09万元,增幅50.20%。主要是20xx年因为并帐导致结余结转资金增加。

(二)专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等。20xx年我科室共争取财政专项经费639.15万元,具体为历史遗留办工作经费5万元,筑博会工作经费40万元,施工图审查服务费500万元,“气化湖南”燃气专项整治经费10万元,《怀化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立法专项业务费20万,装配式建筑专题培训费14.62万,拆除主城区长期停工房建项目建筑机械设备及设施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两新组织基层党建经费9.53万。共计947.15万元,更好的保障了我局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控“三公经费”

按照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6.01万元,与上年36.59万元相比,减少万20.58元,降低56.24%,主要原因是严格实行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9万元,与上年27.25万元相比减少13.66万元,降低50.13%;公务接待费2.42万元,与上年9.14万元相比减少6.72万元,降低73.52%。20xx年度因公出国(境)组(参)团0个;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7次,接待人次305人。

本单位无专项建设资金,仅专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为确保来年更好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的资产及往来账进行全面清查,为确保确保新旧制度有效衔接做好准备。

本单位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确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部门的副局长签署“拟同意购买”或“拟不同意购买”的意见后,报局长审批或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采购与验收实行专人负责。对大宗、贵重物品,局领导必须亲自参与验收。

对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实行“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对故意或者失职造成财产物资毁损的,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另处被损财产价值的1到3倍的罚款。

处置固定资产时,由财务人员到财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被处置资产的有关资料(包括被处置资产原始凭证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等),按权限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或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经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进行处置。对固定资产以外的财产物资,由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意见,报计财科审核后,按金额大小分别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

1、部门预算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三公”经费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控制良好。除积极主动压缩“三公”经费外,我局20xx年还严控打印费等办公经费。

2、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供了有效保障。

1、建设工作点多面广,近年来,市财政对建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但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工资,保基本运转进行。城乡建设档案馆收费减标,由252元/卷降至100.8元/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取消收费。工作经费不能保证日常开支。

2、差旅费开支偏多,20xx年差旅费支出50.87万元。

3、培训费投入较少。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日趋老龄化,对青年干部的专业技术培训缺乏。

4、资产管理方面,对除车辆外其他资产的报废、维修方面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

1、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无纸化办公系统,提高现有设备的使用效率。制订计划,采购服务器、办公软件,建立局域网。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适当调整资金流向,适当加大差旅费、培训费等投入,加强对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2022年是《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扩围提质推进年。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要把绩效评价结果用好,要落实好奖惩措施”的批示,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协同联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跟踪督导问题整改,促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地见效。

针对20xx年《评价报告》涉及的20家项目单位50个问题点,财审联动下达整改函,明确各项目单位是评价发现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绩效整改第一责任人,预算主管部门承担整改牵头责任;要求专题整改报告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分管市(县市区)领导审批后,再反馈本级财政与审计部门。各级财政与审计部门跟踪督查,压实各项目单位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

各责任单位积极响应,主动对标问题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各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从自身找原因,对未尽职等主观因素造成的问题,采取措施立即纠正;对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主动探索完善制度机制。其中:市教体局、市统计局、市商粮局及市城投集团等项目单位,立行立改行动快,整改导向有结果。截至5月底,各项目责任单位书面整改报告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如期上报,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件。

总体看,今年财审联动整改成效明显,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在评价期整改,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取得较大进展。截至目前,财审联动清单涉及的50个突出问题相关单位均已进行整改。结合全过程评价结果,市财政局在针对上年度评价结果调减20xx年项目预算2480万元基础上,延伸取消和压减2022年专项预算8个,涉及调减资金1025万元;将城市照明中心存在的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5236万元,建议纳入财政其他资金账户管理,上报设立绿色照明工程专项基金;收回在建项目沉淀资金2600万元,实际建议及收回资金总量再创新高。

特此报告。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巴财监绩〔20xx〕4号)精神,我局20xx年市级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为部门整体支出。按照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巴财监绩〔20xx〕6号)要求,我局及时对20xx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组成

市投资促进局是巴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内设办公室、投促一科、投促二科、项目科、投资服务科、对外联络科等一室五科。

(二)机构职能

负责投资促进、利用外资等有关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推进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投资促进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我市与港澳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参与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工作,监督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受市政府委托,代管市政府驻上海、重庆、深圳、西安办事(联络)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编制

现有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8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xx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866119.79元,其中:上年结转865596.79元。人员经费收入2751323.00元、公用经费收入609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26200.00元、运转类项目经费收入577379.13元、招商引资项目经费1902217.66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xx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20245.5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经费支出2617024.00元、公用经费支出582828.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200.00元、运转类项目经费支出427442.5元、招商引资项目经费支出1566750.31元。

20xx年,“屏对屏”“线连线”开展网络招商活动12场次,举行在线专题推介会8场,洽谈项目120余个,“云端”签约项目11个。借力20xx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第八届巴人文化艺术节等省市重大平台活动,举办系列投资推介活动,累计集中签约项目169个、协议投资345.81亿元。促成重庆岸嘉专业建材生产、居然之家家居城等30个重大产业项目签约落地。承办四川省服务业“4+6”产业项目集中开工巴中分会场暨巴中市20xx年第二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集中开工项目146个,总投资446.1亿元。

(一)经费预算有待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申报经费预算与实际执行数有一定差异。

(二)部门项目预算调整程度较高。年中调减预算3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项目预算调整变动率为18.59%。

(一)进一步加强经费预算。细化做实绩效目标预算申报,全力做到经费预算与实际执行数相符。

(二)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全过程管控。针对常态化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衔接,积极总结经验,持续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加强项目支出管理,量入为出,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环卫处办公用房一年租金共计19.54万元,按年度进行申报,资金及时批复到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用于环卫处办公用房,为环卫处日常办公提供固定场所。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环卫处办公用房租赁费于20xx年12月已全部到位,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预算18.27万元,实际到位19.54万元。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19.54万元,已全部用完,主要用于:租赁费。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环卫处办公用房租赁费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形式,由财政局年初拟定用款计划,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环卫处办公用房租赁费主要由达川区环卫处年初一次性付给房东。

(一)项目完成情况。

环卫处办公用房租赁费于20xx年3月一次性付给房东。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项支出管理,确保的办公用房租金的缴纳,满意度100%。

(一)存在的问题。

房租租金每年上涨,年初预算不足。

(二)相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能够加大本项目资金的预算力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1.存在问题: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性质使用资金,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存在问题:资产处置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开展单位资产定期清查,提前对需要处置的资产进行安排,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及时按程序报废,对已达报废年限,但仍可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重新调配使用。

3.存在问题:新购置资产使用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绩效评价中提到的打印机问题,我厅在大数据局配发的适配国产化电脑到位后立即分配了该批新购打印机,已在xxxx年9月领用完毕,现已正常使用。

4.存在问题:资产信息有误。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委托资产清查公司,查找问题原因,及时更正了错误的资产信息,确保账实相符。

5.存在问题:预算编制不精准,未考虑司法警官学校迁建工程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厅机关各处室和下属单位预算申报指导,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xxxx年7月1日我厅召开了部门预算培训会,对各处室和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经验办进行预算编制培训及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反复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和“花钱需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结合近年经费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充分考虑申报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对确定纳入年度工作的项目要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精准测算,将所有收入及支出均纳入预算编制,完整反映单位收入情况。

6.存在问题:预算编制中存在资金设置不足,与实际偏离较大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对于超预算或结转结余大的项目,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对于确因工作发生变化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调整预算。

(二)项目管理方面。

7.存在问题:司法警官学校在建工程转固不及时,迁建工程存在未及时按准则转为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省司法警官学校在xxxx年3月已完成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同时我厅加强了对竣工项目的结(决)算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决)算工作,并根据竣工财务结(决)算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转入工作等具体要求。

8.存在问题:司法厅本级项目竣工结(决)算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在xxxx年6月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转入固定资产。

(三)绩效管理方面。

9.存在问题:绩效指标值设置不清晰。

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规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重点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计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10.存在问题:绩效指标值细化量化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对绩效指标值设置进行了指导培训,要求绩效指标设置逐步从定性向定量深化,避免指标“不清晰、不可衡量、不便考核”的情况。要求各业务处室在编报2022年预算时,严格按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绩效,并提供测算依据。在绩效运行时发生偏差及时进行调整。

11.存在问题:部分绩效目标自评结果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各业务处室及所属二级单位严格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根据项目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开展项目自评,并提交印证材料,如未提供相应材料,视为未完成,按比例扣分。从而达到提高绩效目标自评质量的目的,为下步绩效管理工作积累更多经验。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的深刻变革。今后工作中,我厅将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省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合理规划预算绩效管理计划并严格实施。同时我厅将加强人员培训,持续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和“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的资金使用原则,全面树立绩效理念,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实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效绩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三)对协管员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绩效评价内容,外聘协管员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不足,情况需进一步改进与完善,长安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主要分为以下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优化考核体系,提升项目实施效果。通过调整每月评分表(详见附件)的方式,优化考核体系:

(1)增加对受益群众考核维度,对外聘协管员有效投诉次数列入考评指标中;

(3)增加每月对外聘协管员项目进行总结评价和建议内容;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1)合理调整人员费用及服务费用的具体标准;

(2)结合月考评数据和情况,按合同规定对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约定最低分值的,按照差异分数进行扣除服务费。

(三)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协管员整体素质水平和业务能力。明确外聘协管员管理方要定期安排业务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入职培训、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纪律规范等内容。分局也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符合协管员参与的管控行动进行事前培训,不断提升协管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直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宿财绩﹝xxxx﹞37号)文件精神,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对全镇整体项目个数不低于30%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卫生健康、疫情防控、文化教育、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数量:xxxx年部门全部项目的30%,5个项目进行部门评价。分别是:

(1)xx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80万元,

(2)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园钢构厂房)391.04万元。

(3)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张王庄村一号梨园)472.99万。

(4)xx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沟河整治)57.48万元。

(5)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持村集体经济)42万。

2、项目工程总成本1043.51万元。

3、工程起止时间:xxxx年1月1日至xxxx年12月31日。

4、项目工程总体目标是:xxxx年底全部完成各个项目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资金使用完全符合财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xxxx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项目,总投资80万元,: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2、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园钢构厂房),总投资391.04万元。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3、xxxx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张王庄村一号梨园)472.99万。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4、xxxx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沟河整治)57.48万元。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5、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扶持村集体经济)42万。截止xxxx年12月中旬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

以上项目支出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实施。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物资设备购置全都通过政府采购办审批后采购。

(四)项目资金使用状况。

资金按财政预算计划分期分块使用,并跟踪落实到位。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xxxx年项目工作经费2294.89万元分别来自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到位率100%,分别按用款计划分期分批拨付。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共支出经费2294.89万元,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资金使用与项目内容高度吻合。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经费严格按照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宿州市财政局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做到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投入、业务管理、产出与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100分,自评等级为“优”,各项评分结果详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年初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效益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项目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开工数量。xxxx年实现开工5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2.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支出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3)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项目的实施可增加财政收入、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谐与经济发展。

3.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的实施无污染,不造成环境影响。

4.项目的可持续影响分析。从现有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来看,要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还需要大量投入资金,建立可行的优惠政策,才能使我镇经济保持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绩效分析。

充分发挥项目办职能、凝心聚力、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按工作计划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并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1.投入指标得分。我镇能按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时限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成本控制率、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100%,投入指标评价得10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得分。项目产出数量超额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产出质量也按要求完成,但经济效益、可持续效益等方面贡献率较不明显,按评分标准自评扣5分,产出与效益指标评价得40分。

4、满意度指标评价10分。

对评价主体、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结论等进行简要分析。

1.加强与项目前期有关部门及乡镇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着力化解项目落地的主要制约因素,为项目落地提供强有力保障。

2.强化与各部门对接,督促各部门采取更加扎实有效措施,着力破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全力加快能源领域项目建设步伐。

3.加强督查通报本领域项目落实推进情况、困难问题的协调解决情况。

1.镇(园区)县直单位要建立绩效管理工作定期汇报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2.要密切跟踪检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于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的,要加强督办,逐项落实。

3.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财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4.继续按中央“八项规定”、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等进一步加强业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对各项任务的完成认真跟踪落实;按责任分工到人,使有限的工作经费发挥最实在的效益。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开远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州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始终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放在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实现我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资金到位率较低。

开远市乡村振兴局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预算为26,000,000.00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25,039,272.00元,资金到位率为96.30%。

(二)绩效目标编制不全面,考核指标有待完善。

部分指标设立与部门重点工作不相匹配;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善、全面,未突出项目经费重点支出方向;部分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可衡量性不足;部分三级指标设置不规范。

(三)资金预算、分配不合理。

根据《开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远市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开组〔20xx〕2号)、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xx预算公开表、开远市乡村振兴局20xx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20xx年小额信贷预算金额4,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3,022,800.00元;健全防止返贫及致贫动态监测帮扶资金20xx预算金额2,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435,300.00元;开远市大抓电商促农增收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20xx年预算金额1,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200,000.00元,存在类似实际支出金额远小于预算金额情况,预算额度测算与实际相差较大;预算资金额度分配不合理,与实际不相适应。

(一)严格执行预算目标,预算资金足额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与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对接,依据实际情况编制xx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项目预算,及时关注项目执行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及时开展、资金及时到位、资金有效使用,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有发现及时调整。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编制科学的绩效目标,完善考核指标。

整改措施: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该专项的特定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预算支出内容等紧密相关;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表述;三是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措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四是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合理分配项目资金。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试行)》及《开远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xxxx年的项目充分估计,早准备,早计划,早安排,用规定的程序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质量。一是认真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彻底查清单位的资产、资源状况,认真测算支出范围、开支标准,并分析近年来的财务收支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二是合理确定收入来源,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三是认真做好预算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四是预算支出认真细化到项目的各项支出,根据项目发展的重要性、可行性,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支出,充分反映项目所需资金,合理安排资金;五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严格按照程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与财政局加强对接,确保xx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更精准,资金到位率达100%。二是已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目标重新修改设置。三是进一步与乡镇、项目实施单位加强沟通,确保xxxx年项目预算精准,资金分配合理。

加大我局财务人员和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人员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培训,杜绝本次问题再发生。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开远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州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始终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放在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实现我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资金到位率较低。

开远市乡村振兴局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预算为26,000,000.00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25,039,272.00元,资金到位率为96.30%。

(二)绩效目标编制不全面,考核指标有待完善。

部分指标设立与部门重点工作不相匹配;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善、全面,未突出项目经费重点支出方向;部分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可衡量性不足;部分三级指标设置不规范。

(三)资金预算、分配不合理。

根据《开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远市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开组〔20xx〕2号)、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xx预算公开表、开远市乡村振兴局20xx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20xx年小额信贷预算金额4,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3,022,800.00元;健全防止返贫及致贫动态监测帮扶资金20xx预算金额2,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435,300.00元;开远市大抓电商促农增收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20xx年预算金额1,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200,000.00元,存在类似实际支出金额远小于预算金额情况,预算额度测算与实际相差较大;预算资金额度分配不合理,与实际不相适应。

(一)严格执行预算目标,预算资金足额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与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对接,依据实际情况编制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项目预算,及时关注项目执行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及时开展、资金及时到位、资金有效使用,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有发现及时调整。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编制科学的绩效目标,完善考核指标。

整改措施: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该专项的特定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预算支出内容等紧密相关;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表述;三是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措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四是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合理分配项目资金。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试行)》及《开远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2023年的项目充分估计,早准备,早计划,早安排,用规定的程序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质量。一是认真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彻底查清单位的资产、资源状况,认真测算支出范围、开支标准,并分析近年来的财务收支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二是合理确定收入来源,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三是认真做好预算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四是预算支出认真细化到项目的各项支出,根据项目发展的重要性、可行性,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支出,充分反映项目所需资金,合理安排资金;五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严格按照程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与财政局加强对接,确保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更精准,资金到位率达100%。二是已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目标重新修改设置。三是进一步与乡镇、项目实施单位加强沟通,确保2023年项目预算精准,资金分配合理。

加大我局财务人员和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人员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培训,杜绝本次问题再发生。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xx〕31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分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财综〔20xx〕37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建城〔20xx〕213号)、《昆明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xx9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富民县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营造绿色舒心的居住环境。

2.项目实施情况。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在20xx年5月完成招标,6月完成公示并跟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项目采用epc模式进行,由云南鸣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和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建设,已于20xx年7月初全面开工建设,目前除老城关派出所小区和老科委小区电力一户一表还未进行改造外其它已全部完工。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xx年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为三次下达我县《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建〔20xx〕10号,总金额127万;《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昆财建〔20xx〕53号,金额15万;《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昆财建〔20xx〕75号,金额370万,共计512万元。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富民县住建局建设,共收到中央补助资金为512万元,支出362万元,分别是支付给云南城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咨询合同费用11万元;支付云南鸣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42万元;支付给云南联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费5万元;支付给方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服务费4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民生工程,提升城市品质,保障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由富民县住建局统筹实施,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老旧小区改造中央文件、会议精神,持续推进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省市下达任务,富民县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共对8个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计划投资5465万元,项目资金按合同约定实行报账制拨付。

同时我局结合《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xx〕31号)的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做到资金专款专用。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20xx年基本完成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底前完成8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

(2)效果目标。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工作达到改造标准,同时完成部分周边路面修复工作,西街及永兴路改造路面面积:4260.99平方米,西街道路长度:421.25米,沥青铺设厚度是8cm;永兴路长度150米,沥青铺设厚度8cm。

(一)阐述的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围绕总体目标,严格按照相关程序,逐项启动实施,符合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各项规定。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

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

(一)评价结果。

该项目自评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主要绩效。

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营造绿色舒心的居住环境。

资金收入和支出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程序开展,资金管理由县财政局集中管理,资金全部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出现违规使用情况。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针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雨污混排、垃圾分类不完整、充电不规范、供水电力通讯杂乱等的严重现象,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营造绿色舒心的居住环境。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城改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有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高,效益明显,受到居民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

因老旧小区建成年代久远,原始图纸资料缺失,小区整体布局缺陷等因素,造成施工作业面及改造受限,造成整体工程的难度大。

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老城关派出所小区和老科委小区电力一户一表还未进行改造,需电力改造12户,因电力改造需要由供电局按计划统一实施。目前已将2个小区报供电局纳入电力一户一表计划,即将实施电力改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建议县级财政在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配套部分资金,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建管并重、完善功能”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立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把工程质量关,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改造成果。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职责:

1、负责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行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县城规划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扩改建工程,主要包括城市道路、给排水、桥涵、亮化、消防燃气、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3、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

4、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

5、承担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实施阶段国家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

6、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市场的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实施合同备案管理,质量安全。

7、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我局有内设机构11个,具体为:办公室、建筑工程管理股、安全监察股、消防燃气股、人民防空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村镇建设股。编制人数90人,其中全额拨款编制45人,差额拨款编制21人。自收自支编制23人,单位公务车辆2台。

下设二级机构6个,具体包括:会同县村镇建设管理站、会同县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站、会同县建筑管理站、会同县招投标中心(属建管站)、会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会同县房产管理局。

(一)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xx年,年初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污水泵站运行经费6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年初预算收入60万元。资金使用54.8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1.38%,主要用于会同县各污水泵站的`运行维护。按照部门经济科目分类,办公费0.33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33.35万元、邮电费2.4万元、差旅费0.22万元、维修(护)费15.45万元、劳务费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履行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并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对有关财务方面文件及时掌握,认真执行。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及时、规范地进行了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一)项目组织情况:污水泵站运行经费年初基金预算安排60万元。主要用于各泵站运行电费及维修等日常运行,保障我县防洪安全。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重点项目上,坚持局党组管理财务,每月开支按预算执行情况调度,严格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审批程序,较好地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按照省、市文件的要求,开展了标后稽查工作,对中标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对施工许可的必要条件严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项目及时发放施工许可并录入监管信息平台。强化了建设过程中事中监管,重点对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合同履约情况、工程款拨付情况等进行了跟踪管理。强化民主意识、平等意识、团结意识,反对个人主义,做到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科学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全县防洪任务,防洪设备运行能力达到96%以上,排洪率95%以上,做好防洪设施管理及运行维护工作,进行了防洪安全隐患排查检测。根据县编制了维修(护)方案和预算。

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加强项目年初预算资金的合理性安排。

2.对项目的执行力度和执行过程的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相关建议:

1.加强对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交流。特别是要加强对各项评价指标的解释及评价过程中实际操作的学习和培训。

2.提高预算编制的针对性和准确性,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的申报与编制。

3.加强部门决算的对比分析,使决算分析更有针对性,更有可比性。

4.进一步严格管控资金的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

5.加强重点项目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提高部门预算执行时效和社会效益。

项目评价基础数据收集来源于年度预算及年度结算报表及本单位财务数据。

财政项目资金绩效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xx〕3号)文件要求,县住建委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为: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2.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3.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4.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5.负责住房保障工作。6.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7.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8.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9.指导村镇建设。监督执行村镇建设政策。10.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11.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12.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

我委2020年因职能职责所涉及项目共17个,均为财政资金全额拨付。项目资金总额:15757.05万元(其中:中市9681.55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6075.50万元),项目拨付金额:10890.64万元(其中:中市5323.3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567.28万元),项目结余:1305.98万元(其中:中市797.7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08.22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44个农村连片整治站点运行经费:2020年3月,根据县政府《研究解除桑德合作协议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0〕第17期)和《研究桑德污水处理厂(站)接管后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0〕第18期)精神,环卫集团对桑德公司运营的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4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进行紧急接管。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按照《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ppp特许经营协议》13.15条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1.36元/m3、保底水量45%计算运营经费;4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按照《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第33条、31条污水处理服务单价1.65元/m3、保底水量75%计算运营经费。该项目根据《丰都县2016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要求,2020年运营经费为1000万元,已支付926.32万元,余73.68万元未支付。用于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丰都县城区雨污管网日常维护费:随着城区雨污管道的普及率、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发展,雨污管网老化、破损现象也将日益增多。为避免雨污管道损坏给居民带来各种损失和不便,需要日常运营维护。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市政管理职能职责的通知》(丰都府办〔2014〕51号)文件,每年对城区雨污管网运营维护。确保城区王家渡组团和名山组团290多公里雨污管网运行正常,损毁堵塞及时整治恢复率100%,全年巡查维护5000小时以上,2000人次以上,全年发生零安全事故,不影响城区环境卫生和广大居民正常出行。

2020年城区雨污管网日常维护费专项资金430万元,拨付370万元,余60万元。

(3)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整改经费:20xx年6月x日,在县政府《研究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题会议纪要》(〔20xx〕第51期)会议中明确,由丰都环卫集团对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和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进行了整改。县环卫集团组织南北两岸两个整治工作小组,对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和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进行全方面摸底调查,排查出各类问题210条,并建立“一厂一册”基本资料。从6月12日至11月中旬,县环卫集团管辖的48座污水处理厂(站)共计铺设人行便道2692米;清理污水调节池781平方;管网维修814米;人工湿地翻池9座(汶溪村、荷花村、弹子台村、石岭岗村、安宁场村、花园村、三抚村、天水村、红岩头加油站片区污水处理站);抽取格栅池人工湿地污水1018立方;新建遮雨棚46平米;人工湿地填碎石950吨;清理人工湿地碎石940吨;冲洗污水池1281平方;恢复人工湿地植物5000盆;清理格栅池杂物201车;清理排水沟污泥211车;打扫厂内及周边清洁卫生4000平米;人工湿地、设备房做防水600平米;挂标识标牌48个厂(站)等。

桑德公司28座污水处理厂和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整改硬化龙河镇、虎威镇、双路镇、青龙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约1200米;打扫厂内及周边清洁卫生4000平米;人工湿地、设备房做防水320平米;修复桑德公司兴龙镇污水处理厂围墙85米;整修桑德公司树人、龙河、双龙污水处理厂管网255米;清除桑德公司武平、社坛、汇南污水处理厂污泥810吨;完成桑德公司42座连片整治污水处理站内杂草、枯死树枝、建筑垃圾清理;对陈家岩污水处理站的厂区、罐体等进行清理,栏杆、电路、设备、控制柜等更新与修复,设备工艺进行综合调试;完成十直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清理110平米,管网40米;完成采购20套污水处理厂脱泥设备等,购置吸污车一辆,并修建脱泥车间,现都已调试安装到位。该项目专项资金300万元,拨付272.24万元,余27.76万元。

(4)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费:20xx年6月x日,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专题会议》(〔20xx〕第51期)中明确,将福丰环保公司并入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开展49座污水处理厂(站)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在日常运营维护工作中,对2座污水处理厂采取“6人轮班制、24小时值守制”全天候对厂区开展日常运营维护工作,确保厂区正常运行,对49座农村污水处理站(其中7座因周边农户少和被其他污水处理设施所覆盖导致无污水来源等原因,现已暂停运行)采取“日常巡检制、水质周检制、年终终检制、站点负责制、站点考核制”将每座站点落实到相应的责任人中,做好站点的运营维护工作,确保站点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费项目纳入2020的财政预算,共计494.52万元,用于确保49座污水处理厂(站)正常运行,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

(5)包鸾镇新台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018年11月14日,县长罗成通知带领县政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就包鸾镇弹子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现场办公会。11月21日,县政府办印发《调研包鸾镇弹子台水库、新台完小、龙河河长制推进情况现场会议纪要》,要求“彻底清除水源地保护区周边污水、垃圾,收影响区范围(主要包括齐新村、弹子台村等区域及相对聚集居民点)内,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力度及垃圾管理、清扫保洁何垃圾处置力度;相对散居群众要按照创建文明家庭、卫生家庭要求,对生活垃圾及污水进行有效管控”。为认真落实罗成县长调研指示精神,11月1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向文明同志带领县政府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深入包鸾镇弹子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新台村和齐新村,实地调研察看新台村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何新台场镇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情况,明确要求在现有的新台村污水处理站附近合理选址,采取新建提升泵何管网改造方式,彻底解决新台村场镇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率低、排放不达标问题,并指定重庆福丰环保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抓紧邀请具备资质的环保工程专业设计机构尽快制定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根据县政府出台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37期)会议中明确,由县财政在县环保年初预算中统筹解决(包含青苗补偿费)。后丰都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预算审核,审核金额为83.71万元。

2020年包鸾镇新台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审计结算金额为79.73万元,县财政拨付79.73万元,该笔资金已全部用于该项目,无结余。

(6)污泥处置费:为改善生态环境,污水处理稳定持续达标排放所产生污泥处置费;污泥处置费标准按渝府办发〔2016〕208号、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第56期)、县经信委《关于转报东方希望重水环保有限公司以193元/吨价格续签市政污泥处置合同的请示》执行。重庆市丰都县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丰都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重水环保有限公司、丰都县甘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已签订污泥处置合同,污水处理所产生污泥由重庆重水环保有限公司等协同焚烧处理。

2020年下达污泥处置费专项资金277万元(中市资金:147万元、县级资金:130万元),拨付154.54万元(中市资金:48.55万元,县级资金105.99万元),结余资金122.46万元(中市资金:98.45万元,县级资金24.01万元)。

丰都县保和、虎威、仁沙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为了完善丰都县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排水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场镇雨污分流,提升碧溪河流域水质。确定实施丰都县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xx年4月30日经丰都县发改委批复(丰都发改委发〔20xx〕113号),概算投资3109.77万元。该项目于20xx年8月开工建设,当前已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20929米,实际已建成污水管网21274米。20xx年10月11日县财政局下达《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通知》(丰财政〔20xx〕76号),金额1270万元,20xx年拨付545.33万元,2020年拨付258.06万元,结余资金466.61万元。

(8)丰都县社坛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为了完善丰都县社坛镇排水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场镇雨污分流,提升碧溪河流域水质。确定实施丰都县社坛镇排水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xx年4月16日经丰都县发改委批复(丰都发改委函〔20xx〕39号),概算投资1654.18万元。该项目于20xx年8月开工建设,当前已完工并投入运行。该项目计划建设污水管网11570米,实际已建成污水管网14578米。国家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统筹831.5万元,20xx拨付299.54万元,2020年拨付285.80万元,资金结余246.16万元。

(9)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运维服务经费:随着丰都县社会和经济的加速发展,人口增加迅速,生产生活废水量的迅速增加,不仅污染了丰都县各乡镇的水环境,也增加了三峡库区入库的污染物负荷,还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2月31日《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849号)要求,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不低于85%,建制镇达到70%,其中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50%。同时,根据《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必须保持污水处理设施及监控装置的正常运转,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的规定,各污水处理厂应严格管理,加强监管和监控。因此,丰都县政府提出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23期)和《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ppp模式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于2018年建成。该项目于2017年10月25日立项,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工,目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根据《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在线监测系统ppp项目是污水处理厂的配套设施,无法单独、直接向使用者收费,属于非经营性项目,spv项目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政府付费”,即通过县政府授权的业主单位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获得回报。在线监测项目2020年服务费总金额为584.5万元,已支付386.75万元,余197.75万元未支付。

(10)农村工匠培训: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养一批乡村工匠的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渝委办发〔2018〕1号)工作部署,培养和建设一支农村建设技能人才队伍、落实农村建筑工匠在农房建设、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和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提高农房品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xx年,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11月11日,在县贵宾楼二楼,培训全县各乡镇农村建筑工匠84名,现已全部培训完毕,84人培训合格,2020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5日,在县匠成学校四楼,培训全县各乡镇农村建筑工匠97名,现已全部培训完毕,97人培训合格。20xx年——2020年丰都县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工匠181人。

经费下达时间2020年初,下达金额:17.7万元、使用13.76万元、资金结余:3.94万元。

(11)丰都县综合交通枢纽站项目配套费返还:根据汽车运输公司与县政府签订的《丰都县汽车客运中心及站点建设合作协议》第七条“乙方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地方性收费实行先缴后返用于客运中心及换乘站基础设施建设”的约定执行,2020年配套费返还金额为108.32万元。

(12)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按照合同约定兑现重庆恒安实业有限公司2309.17万元,拨付2309.17万元;兑现重庆润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90.116万元,拨付90.116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无结余。

(13)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切实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北岸城区面貌、消除危房安全隐患为着力点,以打造国际旅游名城为突破口,丰都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北岸城区棚户区进行改造,分别下达了丰都发改发〔2016〕232号、丰都发改发〔2017〕304-305号、关于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b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0年丰都县北岸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有三笔:(1.渝财建渝财建〔20xx〕356号(183.75万元)、2.丰财〔2020〕1400号追加购买服务资金(1850万元、3.渝财债〔2020〕5号支1050万元),共计3083.75万,截至目前资金已拨付完毕,无结余。

(14)住房和建设管理费:为促进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我委2020年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13587.71万元,县财政下达非税征收工作经费260万元,该资金已全部用于非税工作,无结余。(在面对经济不景气和疫情的困难情况下,我委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难度大而工作经费远远不足,恳求县财政局增加非税征收工作经费)。

(15)人居环境整治“亮化”项目: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17〕218号)文件要求,为保障三建乡稳定脱贫及完善场镇基本设施,由县政府统筹使用资金,完善相关建设推动脱贫。中市资金下达资金共计:296万元,已使用281.61万元,结余资金14.39万元。结余资金为路灯质保金,需要在20xx年继续拨付。

(16)解决青龙乡等10个乡镇升级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用: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对青龙乡、虎威镇、仙女湖镇、社坛镇、南天湖镇、武平镇、太平坝乡、都督乡、龙河镇、暨龙镇等10个乡镇场镇升级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为以上10个乡镇场镇升级改造打下基础。下达资金共计:19.55万元,已使用17.595万元,结余1.96万元。

(17)危房改造项目: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xx﹞93号)等文件要求,对“四类人群”房屋进行改造,保障住房安全,动态清零全年的危房。中市资金下达资金共计:4305.20万元,20xx拨付2715.56万元,2020年拨付1498.37万元,结余资金91.27万元。

1.加快城市扩容步伐:加快路网和地下管网建设、城市综合设施配套、背街小巷建设。2.加强村镇建设管理。3.完成中市县下达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20xx年1月11日,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长:付体川。

副组长:赵武、余世平、秦仕军、陈佳。

成员:郎学峰、高应华、张长江、邱军、蓝光明、陈恒、曾艳。

办公室设在财务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xx年1月13日——20xx年1月15日,考评工作组到各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一)投入。

2020年项目拨付资金10890.64万元,其中:中市5323.36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5567.28万元,分别投入到17个项目,投入资金10890.6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争取领导重视,我委先后多次召开专题研究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小组和职责分工,确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联络员,并将其作为部门日常性重要工作来抓。

2、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财政局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和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明确了评价管理考核责任,使我委的各项工作有标准、有措施的稳步开展。

(三)产出。

我委加快城市扩容步伐:

1.加快路网和地下管网建设、城市综合设施配套、背街小巷建设。

2.加强村镇建设管理。

3.住房保证工作。

4.完成中市县下达民生实事指标任务。

(四)效果。

1、社会效益:提高人居生活质量,改善民居环境。

2、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项目等可持续发展时限大于等于10年。

3、社会公众满意度:居民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3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探索实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施行整体支出评价。

2、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一是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3、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4、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根据财政厅《关于反馈2019年度省级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函》要求,我厅针对相关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我厅2019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现场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得分83.3分,评价等级为“良”。我厅对相关相关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结合相关项目单位的整改情况,形成该整改报告。

(一)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1、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2019年机构合并影响了资金下达进度;2020年资金已于9月底前全部下达。我们讲督促项目单位进展,确保省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并对实现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资金使用进度慢、结余大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相关项目单位进行情况核实,一是主要是部分项目存在合同尾款未支付,厅已要求相关单位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对验收达标的项目支付尾款,对验收未达标的单位按要求收回资金,并取消下一步年度申报专项资金资格。二是宁乡市2019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补助未使用资金103.9万元。截止2020年底,26个申报单位共51个旅游厕所已经验收竣工,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部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个别项目单位存在滞留、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资金合计585万元,占比现场评价金额比例为3.4%。具体情况如下:

1、个别单位滞留财政资金。

省文旅厅对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景桃花源贷款项目进行核查,核实情况为由于账务处理不当,进一步核实整改。主要是因为桃花源管理委员会与常德市文旅投存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资金结算,根据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2019年第13号会议纪要对常德市文旅投开具了收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390万元的收据,所以结算时实付10万元。但常德市文旅投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未将本级财政收取的39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作支出,而是记入了其他应收账款往来,导致出现了财务核算问题。目前常德市文旅投已进行账目调整。

2、个别项目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帅孟奇故居4a级景区创建高标准标识系统及研学拓展活动补助项目进行核查。一是革命同志故居陈列馆建设需要经过项目论证、宣传部门审批等一系列严格的`审批流程,另,高标准标识系统主要是通过现代信息化建设,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购买大型电子屏、讲台、声光设备、观众座椅等多媒体教学设备是高标准标识系统建设的一部分;二是安排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帅孟奇生平事迹陈列室建设,该项为研学项目,是必要的,只有前期设计得到,才能带给游客好的体验,才对得起革命先烈;三是厅已要求该单位从县级财政预算申请28万元配套资金用于置换故居管理办公区域装修及配套设施;置换后,该资金将继续完善帅孟奇故居景区高标准标识系统。下一步厅对资金使用情况跟进。

3、资金支出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娄底双峰“溪砚制作工艺”非遗旅游产品开发及花鼓戏演艺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完善了原始凭证,补开了正规发票;设置工程资金支出台账,补充了相关工程前期资料、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二是罗荣桓故里智慧导游系统及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完善了合同,对弱电项目建设合同补充了质保金条款。

三是衡东县白莲镇铁坪村项目、三樟镇柴山洲村项目均已完善了建设合同以及相关票据。

4、预算指标混用。

省文旅厅对预算指标混用情况进行核查,一是对相关项目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二是下一步将通过财务培训班进行财务人员相关业务培训,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项目管理方面。

1、市、州对旅游厕所的补助不规范。

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旅游厕所建设是我省加快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实施的项目,根据《湖南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省计划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2600座。我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旅游厕所建设资金,是在国家旅游厕所专项资金补助基础上补齐缺口,我厅根据2018年各地区已完成旅游厕所项目个数予以核拨,补助标准为5000元/蹲位,对于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主要是评估各地区旅游厕所建设的整体完成情况。厕所资金属于中央和省对地方安排的“先建后补”资金,因此,省级厕所专项资金安排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2、部分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问题。

一是省文旅厅对长沙市望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新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郴州市图书馆等三家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项目单位进行约谈,并要求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并反馈;二是下一步省文旅厅将对项目中含有政府采购的项目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违规的项目进行暂停,并收回专项资金,并核减该地区下一年项目申报的指标。三是通过组织市州业务培训的机会,普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鼓励市州在相关法规的框架下出台与自身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个别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不合理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湖南攸县酒埠江生态新镇综合开发项目、南岳传奇古镇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核查,一是该单位已经结合实际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二是要求对南岳传奇古镇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尽快达到运营条件。

4、个别项目补助标准不够明确。

省文旅厅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有以下整改:一是下一步做好资金预算,明确资金来源;二是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做好预算工作,精准测算资金、分析资金缺口、资金使用计划。

(一)优化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的三个节点。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在项目申报初评时,加大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分值评定,对绩效目标不完善的项目进行评分扣减处理,对于态度恶劣的,给与初评不予通过处理。二是强化项目中期绩效目标考评,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约谈,对于预计无法完成的单位进行资金收回处理;三是落实结项绩效,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划分绩效评价档次,作为下一次项目申报的依据,对于完成不力的项目,对其进行资金收回处理,并暂停该地区一年的相关项目申报。

(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尽快发布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二是下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流程,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明确资金支出范围。三是强调花钱必问效,凡是使用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必须组织绩效评价,使用省补资金超过100万元的由当地文旅局、财政局共同组织评价。对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两年内不得申请补助。对未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的市县区,暂停补助下一年度项目资金。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市州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掌握项目建设进度、产出效益目标实现状况,对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予以调整。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指标库建设,通过培训等形式进行普及;三是坚决打击项目单位多头申报财政补助行为,采用信息化手段,避免项目单位在省、市县区财政部门分别获得补助。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随着我国不断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燃气管网建设工程建设问题是现代化的城市建设的需要,本项目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和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1、本项目建设可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通过大力发展城市基础设施,能够大大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聚集人才、聚集资金、聚集技术、聚集有利于发展的要素,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极大地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2、本项目建设是人们宜居生活的前提保障。

城市基础设施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注重生态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不仅要有现代化的物质基础,还要有与之相配套的生态文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舒适、方便的生活居住环境,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城市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不仅是满足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也是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措施。通过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着力打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本项目的建设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本项目建设站在建设的高度,对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做到规划编制与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区域优势、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全国生产力的分工布局,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提高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城镇化发展水平,合理确定的定位和产业布局。

项目的建设,是结合燃气管网的实际情况,率先践行,大力整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必然举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燃气管网的建设是必然发展。通过项目的建设,改善了燃气管网现状供应不足的问题,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城市品位。该项目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减免了国民经济损失,提高了城市综合实力。

项目的建设,为完善基础设施条件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将充分发挥交通优势,有效改善城市整体投资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将带动经济和社会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本项目加快燃气管网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其服务功能。

1、此项目的开工建设,将使燃气系统更加合理、畅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同时,本工程的修建为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创造了有利条件,使经济迅速发展,经济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使产业整合速度加快,整体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并带动全市周边经济的快速发展。

2、此项目的修建可改善与外部的经济联系、引进外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3、本项目的建设可进一步加强排水能力,对投资环境的改善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投资环境的改变也必将吸引更多外资投入,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扩大对外交往,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xx年度社山港泵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4600万元。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湘潭诚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社山港泵站位于湘江右岸,承担高新区、岳塘区区域胡子坝和求子渠两条水系9.31平方公里的集雨面积,是区域内骨干排涝泵站。该泵站原为农业排涝,随着城市发展,泵站已无法满足排涝需求,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对社山港泵站进行提质改造。20xx年经湘潭市水务局向市人民政府呈报建设实施意见并经湘潭市市人民政府批准后,20xx年11月,由湘潭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启动建设。

20xx年度安排项目预算4,600万元,由湘潭高新区管委会直接拨付至湘潭高新集团,全部拨付到位。20xx年8月,社山港泵站项目整体工程全部完工。20xx年12月16日,高新集团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和运行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项目主要绩效:

社山港泵站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应在20xx年4月之前完工,实际完成时间为20xx年8月,按建设计划完成了全部工程项目并验收合格,即4台机组(2台315机组、2台560机组)的建设,运行装机容量达到1750kw。另设九道2米×2米的单孔电排涵、一道3.5米×4米的双孔自排涵,蓄水量24000立方米的前池和900平方米的设备及配套用房。完工后项目移交河东大堤事务中心进行后期运营管理,并签订暂移交合同。

群众普遍反映项目的社会效益较好,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效果的.满意程度较高。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无法明确管理责任。

2.绩效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3.项目未按进度完工,预算完成率偏低。

4.前期工作深化不够,工程变更过大。

5.未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变更程序。

(二)建议。

1.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管理职责。

2.提高绩效管理意识,重视绩效管理工作。

3.提升设计会审水平,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

4.严格执行项目变更程序。

财政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我区镇乡财政自建立以来已有二十年历史。各镇乡(街道)(以下简称镇乡)财政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确保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各镇乡财政经济实力也显著增长。“十五”期间,全区各镇乡财政收入平均每年增长27%,20xx年镇乡财政收入达439590万元,比上年增长33%,占全区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67.5%,镇乡财政收入对全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镇乡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迫切需要我们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内部管理,保障镇乡财政的稳定运行。

经过几年的实践与探索,我区逐渐形成了“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超收分成,合理补助”的镇乡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20xx年起我区实行新一轮镇乡财政管理体制,新体制对镇乡类别进行了重新分类,调整了财政收入格局,提高了支出基数和分成比例,加大了转移支付力度,体现了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原则,进一步增强镇乡组织、管理、监督财政收入与支出的职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再一次明确了收支范围、收支基数核定、镇乡类型划分、财力的具体分配以及转移支付及收支挂钩的相应措施。

(一)镇乡财政的收入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并兼顾行政管理的原则,我区财政收入按预算级次作了划分,其中镇乡级财政收入包括:

(2)镇乡固定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镇乡财政的支出范围。

根据区、镇乡政府的事权划分,相应承担支出职能。镇乡财政主要承担本级政府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镇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管理所需的支出。具体所括:政府机关行政管理费,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农林水等部门的行政、事业经费,医疗经费以及支农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社会稳定、社会保障支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居委会经费。

(三)镇乡财政的收支基数核定。

1.财政收入基数:以20xx年的财政收入加20xx年1-10月各镇乡财政收入的增幅予以确定(剔除房地产二税),对减幅较大的镇乡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剔除不可比因素的前提下予以认定。

2.财政支出基。

数:以20xx年的实有人数加以核定,其中:行政管理费年人均7.5万元,行政离退休管理费年人均3万元,事业经费(包括工办人员)年人均5.5万元(卫生事业60%),事业离退休经费年人均0.65万元,镇乡政府机关大楼内工作的行政事业人员的公用经费年人均1万元,另加精简、精减、抚恤、社救、遗属、代课教师事业经费(按编制内实有在职代课教师人均2万元计算)、医疗经费、计生协管员、暂住人口管理人员等经费,并根据20xx年人员变动作适当调整。

(四)划分镇乡类型。

按基期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区平均数的比例、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占支出基数的比重,再考虑镇乡经济的综合实力,划分成三个类别的镇乡。

(五)财力分配方案。

1、区镇共享收入分成。

20xx年共享收入超基数部分,一类镇乡分成50%,二类镇乡分成65%,三类镇乡分成85%。2007年、2008年共享收入基数不分镇乡类型都比上年递增12%,超基数部分分成比例不变。未完成收入基数的镇乡,未完成部份按分成比例相应扣减其他税种的分成额。

2、镇乡固定收入:各镇乡按收入实绩留成100%。

3、房地产二税:营业税按经营地分成,一类镇乡按实绩分成20%,二类镇乡25%,三类镇乡30%;企业所得税按注册地分成,一类镇乡按实绩分成20%,二类镇乡25%,三类镇乡30%。在新城区范围内开发的房地产企业所实现的.营业税根据属地原则一律按实绩分成8%;企业所得税不参与分成。

(六)转移支付。

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欠发达镇乡的财政转移支付,弥补欠发达镇乡的财力不足。我区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以20xx年1500万元为基数,以后三年按上年全区财政可用财力的增幅进行安排,即20xx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数为1500万元x20xx年增幅。

(七)收支挂钩。

实行分税制后,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支。三年内,经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核定的教师新增人员由区财政按年人均2万元进行补助。因正常性工资调整而增加的支出,由镇乡自求平衡,区财政不作补助。若国家有重大增资政策出台,严重影响镇乡财政收支平衡的,则由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区政府出台的对有关镇乡企业的奖励资金,由区、镇乡二级财政共同负担,镇乡财政按分成比例进行负担,实行先分成、后由镇乡财政安排支出的办法,差额部分由区财政负担。

(一)事权划分还存在交叉现象,支出责任还没有完全明确。现行镇乡财政管理体制虽然基本上明确了区、镇两级的事权范围,但少数事权仍不完全明确,导致区、镇两级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一些该由镇乡办理的事情镇乡却依赖区级承担。如部门在镇乡的服务机构,其职责是为镇乡服务,而经费由区财政支付;义务教育的财权和事权虽明确为区级,但管理工作事务仍由镇乡承担。事权和财权存在交叉的现象。

(二)收支基数核定不尽合理,收入范围和收入基数增幅有待进一步商榷。从体制运行情况来看,财政收入总额较大镇乡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是工商税收和房地产税收,这些税收大部分是区与镇乡的共享收入,而镇乡固定收入比较小。尽管这部分镇乡的财政收入增长额较大,但实际镇乡得到的可支配财力较小,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镇乡的积极性;二是在支出基数核定时,为了全区的公平和合理,区级财政主要只考虑保工资、保运转,事业发展支出主要靠镇乡努力增收来解决,而我区区域范围较大,特别是边远山区镇乡税源单一,增收潜力较小,可控财力有限,制约了镇乡事业的发展。

(三)区、镇两级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还不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税制镇乡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区目前执行的转移支付还不完善,没有形成书面的制度与办法,转移支付没有具体的可量化指标。目前部分经济发展滞后的镇乡财政基础薄弱,各种政策性因素的调整都会影响镇乡的收支,加上镇乡财政体制改革本身还不完善,如不尽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一些经济发展滞后镇乡财政运行将面临更大的困难。

(四)镇乡财政职能没有充分发挥,管理有待加强。长期以来,镇乡财政停留在财务收支与会计核算上,财政管理职能弱化,预算外资金仍在财政体制外循环,脱离财政管理监督,镇乡财政综合调控职能没有发挥。20xx年财政体制改革后,尽管赋予了镇乡一定的财政管理职权,实行了综合财政预算,但是传统的粗放式财政管理的观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财政资金多头支出的现象仍然存在,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有的镇乡财政审计办人员较少,素质不高,制度不完善,自身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更难以对所属镇乡企事业和村级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五)镇乡债务管理体制弱化,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由于历史原因,我区各镇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类政府性债务,并且因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政府性债务风险有增无减。特别是土地预征形成的政府性债务,由于现在土地指标控制严格,而各镇乡政府已支付了青苗赔偿费、道路建设费等,土地指标无法落实就无法收回资金,此类债务资金成本也越滚越大,目前尚无妥善的化解办法。

(一)进一步明晰区、镇两级政府的事权,科学界定支出范围。事权是划分财权的基础,事权的划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有效运行,只有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相适应,政府履行职能才有物质保证。要进一步划分区、镇乡两级政府间的事权范围,明确哪些事该由区级负责,哪些事情该由镇乡负责,哪些事情由两级政府共同负责,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事权更加明晰,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确定各级政府的支出范围。区级既不能包揽一切,无限扩大支出,也不能将区级支出项目推给镇乡办理,加大镇乡财政支出负担。同时区里出台的政策,要求镇乡财政配套的,也要视各镇乡财力状况分别对待。

(二)合理划分收入,适当调整收入基数的增幅。在收入划分上,除了要考虑区级宏观调控外,还要考虑满足镇乡政府行使职能的需要。特别是从20xx年起,福利企业政策的调整、农村教附费的改征,镇乡的收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应在完善现有镇乡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合理划分收入,调整收入基数的增幅,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镇乡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三)要尽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分税制财政体制自身的不完善必须依靠转移支付制度等形式来弥补,而原有的转移支付的调节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必须进行调整和完善,使转移支付不断制度化、规范化,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使部分镇乡财力自身无法解决而又必须的需求得到解决,逐步缩小落后镇乡与发达镇乡的差距,使各镇乡的财力相对均衡。在转移支付制度的调整上,应首先安排好困难镇乡开门经费的转移支付,其次再安排项目性的财政转移支付,实现统筹安排镇乡财政资金的目的。

(四)强化镇乡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一是完善镇乡预决算制度,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镇乡结合自身财力和事业发展需要,编制本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全面推行镇乡财政综合预算,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把镇乡的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编入预算,建立财务核算中心,增强镇乡的宏观调控能力,规范并加强支出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三是区财政加强对镇乡预算的预审:镇乡财政将综合预算草案,在召开镇乡人民代表大会前一个月报区财政进行审核,并附书面预算草案报告、预算编制项目及定额、以及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清单(项目名称、安排原则、预算金额等)。区财政局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后无异议的,出具书面的核准意见书,回复镇乡财政。区财政局有异议的,提出修改指导意见,退回镇乡财政进行修改后,重新进行审核。镇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也需经区财政审核,审核重点是增量资金安排是否体现在保证刚性支出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逐步实现一个笼子管收入、一个盘子管预算、一个口子管支出。

(五)加强镇乡债务管理,防范镇乡财政风险。一是各镇乡要构建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债务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以可变现资产负债率为管理重点,根据省政府要求的债务率、偿债率的控制目标,镇乡财政部门要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二是要责任明确,举借政府性债务的部门、单位为最终债务人,最终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偿债行政责任人,对偿还政府性债务承担行政领导责任;最终债务人的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为偿债监督行政责任人,承担对偿债行政责任人组织偿还政府性债务工作的监督责任。镇乡政府和所属部门一律不得新增政府性性债务,不得新增对外担保。三是区政府对各项债务指标要进行考核,各镇乡政府性债务要争取每年有所下降,要以限期清收为重点,划分债务类别,制定周密的清收方案,做到有奖有罚,并对压缩债务情况纳入镇乡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考核的内容。四是举借政府性债务应当“计划报批、落实来源、规模控制、专款专用”的总体要求,坚持“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应当是公益性领域的项目,主要用于事关区域整体发展所急需建设但暂时存在资金缺口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竞争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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