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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专毕业论文电大(实用18篇)

时间:2023-12-13 13:47:52 作者:JQ文豪

毕业论文是在大学期间完成的一篇重要学术作品,它需要全面归纳和阐述你的研究成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业论文研究领域的一些重要文献,希望能对大家的研究有所帮助。

电大法学的毕业论文

摘要:传统的以单一的课堂讲授为主的注入式法学专业教学方式,已根本无法适应现代社会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要.电大法学专业的教学,应采用灵活多变的新的教学方式,重点培养学生的法律思辩能力和实践能力.为此,本文根据法学教育自身规律和电大法学专业学生的特点,对电大法学专业教学方式进行了探讨和分析,旨在针对电大法学专业的教学内容,选择适用的多种教学方式,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在我国现今的法制环境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已经深入人心。切实推行这一治国方略的坚定施行离不开我们广大的基层法律工作者,也离不开像电大开放教育这样面向基层、面向农村、以最普遍的广大劳动者为教育对象的法学教育。

电大自实施法学开放教育以来,为我国基层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法律专门人才。具不完全统计,仅笔者所在的贵州省黔西南电大分校截止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人数就有1919人,其中专科毕业生949人,本科毕业生970人。[1]近几年法学专业学生在校生人数还在快速增长。在电大法学开放教育快速发展的今天,一方面为基层提供了急需的专门法律人才,另一方面,随着法学开放教育办学的不断深入,也暴露出了一些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上的一些不足。

一、培养目标和现实情况差距巨大。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的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2]。我认为这个培养目标的制定不符合电大学生实际,有待商榷。

首先,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应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我们不妨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来了解一下。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本科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学生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基础,系统的掌握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并能用一门外语阅读专业书刊;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较强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能较熟练的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3]。通过比较,我们不难看出,电大开放教育本科的培养目标非常笼统,并不向其他高校的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那样的具体。

其次,“达到四年全日制法学本科学生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法律人才”,这个培养目标对于只有2年半学制的电大法学本科学生来说要想达到是很不现实的。来到电大学习的`大部分学生肯定都是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没有机会接受全日制的高等教育后才会选择电大,而且在电大学习的学生也主要是以成人学生为主,成人学生既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在工作之余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来兼顾学习和生活,这势必会造成他们的学习时间肯定没有全日制本科生的充裕。最重要的是还要在两年半的时间内达到四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水平。一个是全日制四年,一个是利用业余时间学习2年半,可以说,电大的学生到毕业的时候是很难达到全日制4年专业学习的水平的。所以,我认为这个培养目标是急需要进行修改的。

二、教学计划设计不尽合理。

我们知道,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规定的法学16门核心必修课分别是: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社会保障与劳动法学。[4]这16门核心课程是所有的法学专业学生必须要修满规定学分的专业课程。但是在我们的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中,5个学期里只看到了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和劳动法学这6门的核心课程。其他的10门核心课程在本科阶段的学习中都没有涉及。

三、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过于僵硬。

开放教育的优点就在于学习者的学习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自由支配,考虑到电大学生学习的特殊性,学校提供了类型丰富的学习模式工大家选择,目的就是通过这些学习手段达到掌握知识的目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在网络平台上学习;也可以坐在教室里听老师面授;还可以通过多媒体视频教学,观看远程教学信息。但是目前我们很多学生通过这些渠道得到的知识往往还仅限于理论掌握这一阶段,实践教学环节重视程度不够。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它就像是一门技能一样。理论知识掌握得再透彻,没有实际的操作和运用,那知识也只能是停留在理论阶段。无法发挥出它强大的实用功效。在现实的教学环节中,我们对学生如何把知识转化成实际技能的训练非常欠缺。很多学校都是把一门课程的考试是否过关作为评定学生对掌握这门课程是否掌握的最终裁决。忽视了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胜任“基层专门法律工作者”这样的工作。

另外,电大至今的考核方式任然还停留在闭卷笔试,注重考察学生知识再现的能力上。每个学期的试卷都是由中央电大统一出题,试卷中分值比重较大的是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这些着重考验学生死记硬背能力的题目,真正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案例分析等题型分值相对较少。很难通过考核判断学生是都真正具备了利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综上所述,我认为现今的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专业无论是从培养目标上还是从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上都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我就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得到的一些经验来谈谈我个人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几点看法:

一、学生培养目标的制定要从实际着手。电大的学生之所以选择电大是因为他没有享受全日制的高等教育的机会,那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和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在知识层面上肯定是有一定差距的。在制定培养目标的时候我们既要考虑到学生基本知识的实际情况,同时还要考虑到学习时间短,学生毕业后流向社会主要从事的工作等实际情况,结合这些主要因素来考虑培养目标的制定。同时,老师也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培养目标这个大前提下适当调整学生的学习目标。比如,这个学生的实际工作是基层法院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那么他的学习重点就应该是在对审判公正和司法制度改革等方面展开;另外一个学生的实际工作是行政执法人员,那么他的学习重点就会移到行政法方面,特别是如何执法等务实性的问题上来。在电大的学习过程中,不要过多的去要求学生在毕业后应该要达到什么水平,而是要侧重于学生来到电大以后他的水平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提高。我想,只要是学生能够达到这样的目的,那么他到电大来学习,对他来说就是值得的,有帮助的;对老师来说也是完成了培养目标,真正让学生在电大收获了知识。

电大的学生有他自身的特殊性,我们不顾实际,将培养目标定得很高,结果到学生毕业的时候发现他们其实并没有达到我们预设的培养目标,那么长久下去。这个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就会受到社会的质疑,学校的质量肯定也会受到质疑。从实际出发,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社会需要的法学专门人才类型。只有以市场为导向,以电大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制定出符合电大发展的,能够培养出适应基层法律工作的专门法律人才才是我们现今改革培养目标的重点。

二、前面已经阐述了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几个不尽合理之处,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目标和学习效果。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关键。电大的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和教育部规定的专业核心必修课程差距巨大。我国非常重要的几大部门法,如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和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都没有在教学计划中体现出来。不难想象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校里没有接受过这些法学的核心课程的培训,这样培养出来的法学人才到底是否真正具有能够专门从事基层法律工作的能力。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都以市场为导向的今天,修改法学本科教学计划,培养出的学生和专业接轨、和市场接轨已经势在必行。所以,我建议教学计划的修改应该要把16门核心专业课程全部纳入教学计划,设置为统设必修课程。另外,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修一些对在以后实际工作有帮助的科目,完成学分任务。

三、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都应该灵活多样。法学是一门应用型的学科,虽然教学计划上也把实践环节作为一门课程单列出来,但实际上真正组织学生去做的学校估计为数不多。所以,我认为电大法学教育中除了开展常规的,符合电大实际情况的教学方式以外,还要切实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例如,组织学生参观实际庭审现场、组织模拟法庭、在老师的指导下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等都是不错的教学手段。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还能在实践的过程中实现知识到技能的转化。

电大现在实行的考核方式主要是以中央电大统一命题的闭卷笔试为主,考核的最终成绩是由平时作业成绩占20%和考试卷面成绩占80%组合而成,题目也大多是由一些死记硬背的填空题、名词解释、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显然,这种呆板、僵硬的课程考核方式已经很难适应现在开放教育教学方式灵活多样的特点,也很难考察出学生真正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我认为可以适当提高平时作业占考核成绩的比例,卷面题目应侧重于案例分析和论述等能够考察学生实际掌握知识能力的题型,适当加大分值。

只有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法学专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才能使我们的电大法学专业真正成为为广大基层培养和输送掌握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能在基层中解决实际问题的专门法律工作者的摇篮,为我们电大法学专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以上是我结合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对现今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专业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手段方面提出的一些个人建议及看法,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

论文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实施已5年有余,然而今年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以及上海地铁的逆行,再次将监督的作用推上前沿。

本文将针对该法实施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并尝试提出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监督水平的对策和建议。

论文关键词:监督法监督水平自身认识。

一、贯彻实施《监督法》的重大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下简称《监督法》)于2007年1月1日依法开始施行。

该法是我国各级人大常委会在监督本级人民的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重要法律,该法的制定完善了我国有关监督的法律体系,使得监督过程有法可依。

其实施是国家对人民利益的有力保障,对于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及程序化建设的重要步骤。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监督法所规范的,不仅包括各级人大常委会如何行使监督职权,还包括“一府两院”如何履行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义务。

五年来,《监督法》的颁布和实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如有效推进了我国民主法治的进步,固定了一些社会认可的好的做法与经验,监督程序更加规范、情况更加透明、监督重点更加突出,监督方式更加完善等。

可以说,《监督法》实施的每一步都是党和政府社会管理事务中的重点,为“发展才是硬道理”保驾护航。

二、《监督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但是法律的实施是动态发展的过程,且法律本身也需要不断完善,监督法在实施过程中,凸显出了理论和实践的差距,随着信息的传递、各种阻力的影响,其威信和作用被削弱。

笔者认为,在《监督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一)监督认识尚需提高。

自《监督法》颁布以来,人们对人大监督职能的认识有所提高,但无论对于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而言,真正从国家政治制度的角度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来认识人大监督权的却很有限,普遍存在着监督意识薄弱的问题。

首先,地方监督缺乏明确性,监督对象发生偏离。

对事的监督多,而对人的监督力度缺乏。

这种“对事不对人”的监督方式存在严重的弊端,导致工作处于重重包围之下,而个人行为却游离于《监督法》之外,存在治标不治本的问题。

其次,地方人大以事后监督为主,严重缺乏事前监督。

“事后严格监督,事前忽视监督”现象突出,从而增加了事故的发生率,因此我们往往会看到事故发生以后,监督成了重点。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监督更是如此,事后监督的“杀鸡儆猴”成本高,且效果不明显,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效率。

再次,一些被监督者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观念,在思想上抵触,在行为上规避。

有的认为人大监督是例行公事,对其开展的监督活动不屑一顾;有的认为监督就是挑刺,是对其工作的否定,对人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听之任之,对专项工作报告回避问题,办理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敷衍了事;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向人大汇报工作时主要负责人不到场,人大评议其工作借故不参加的现象。

(二)自身建设尚需完善。

监督法本身就是一个带有强制性的法律,怎样确保监督法的有效执行是重要前提条件。

地方《监督法》的执行力度在于地方人大。

地方人大有监督权、立法权、决定权、人事任免权。

宪法所设定的这些职权充分体现了地方人大作为地方最高权力机构的法律权威地位,提高了地方人大在中国地方政治活动中的影响力,然而地方人大的监督与法律的要求差距较大。

地方人大一般以临时组织为主,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临时组织的成员往往是非专业的,在素质上不适应人大监督工作的需要,因为在地方人大的选举中,往往只考虑政治素质、代表阶层,而常忽视其参政议政能力,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尤其是在重要的违法审查过程中,既没有专门的审查机构,也没有明确审查程序和审查时限,这就导致了监督的作用不可能达到预期效果。

因此,笔者认为监督法的建设、完善和实施需要有高标准、严要求的机构,其执行也需要有专业人员的积极参与,才能有效力、有力度、有影响。

(三)监督体制尚需理顺。

《监督法》第32条明确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做出的司法解释的监督职权,同时还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具体审查司法解释的法律程序。

可见,地方人大是地方公民代表参政、议政、监政的权力机构,但监督法的具体法规以及决议的执行却需要“一府两院”的配合,地方人大并没有实际的直接强制执行权。

法律的执行如果缺少强度,就如同白纸空文,势必不利于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

同时,《监督法》建立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职权的公开行使制度,然而在监督工作实践中,地方人大的最高权力机关地位却受到地方“一府两院”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人大虽为法律制定的地方最高权力机构,但地方党委并不受监督;(2)地方甚至出现反其道而行的现象,即党委监督人大,并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

这种突出的矛盾导致不良监督现象的出现,使人大行使监督权遇到了严重的阻力。

如在现行的体制中,地方各级人民的政府的一把手通常也是地方同级党委的第一副书记,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既不是同级党委的副书记,也不是常委,排在政府一把手之后;且如果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由当地党委书记兼任,还会出现自己监督自己的尴尬局面。

因此,人大常委会如果要监督政府的工作,从现实的工作角度有些理不直、气不壮,甚至还有无从下手、无所适从的境况,与其监督不了,还不如不去得罪人。

于是在各级人大的监督中,就出现了一种怪现象,人大监督工作讲成绩的多,提问题的少;表扬的多,批评的少;肯定的多,挑刺的少;有时谈到问题也是避重就轻,或者干脆把问题说成是提希望,绕道而行。

正如当今社会上群众戏说的“党委搭台,政府唱戏,人大鼓掌,政协看戏”。

三、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监督认识,强化监督职能。

首先,地方人大要提高自身的认识。

宪法和法律赋予其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力,并对监督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因此,地方人大常委会有必要、也有义务加强监督工作,要有充分的自信和胆略,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监督;要充分运用评议、调查、视察以及质询、罢免和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要加强责任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和不敢碰硬的思想,而没有必要时刻考虑党委的意见、意图、是否越权等,要认识到监督是法定权力与法定义务,切实履行监督指责才是对党的意志的最好贯彻,而如果不监督,就是失职、渎职,甚至是对人民群众和对社会的犯罪。

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成员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这一神圣职责,不断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其次,“一府两院”也需要强化对人大监督的认识。

不但要认识到人大的监督职能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体现,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必要构成,而且要认真学习《宪法》《监督法》等有关人大监督职权的法律制度,并且还要主动配合人大的监督工作,形成良性互动,使监督成为一种自然和习惯,公正司法、依法行政。

(二)创新监督形式,提高监督水平。

监督的不完善,一方面是上述监督体制存在一定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受到政治文化因素的影响。

中国传统的官本位思想较重、传统政治心理习惯依然存在,成为阻碍人大制度创新的重要因素。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创新监督形式,提高监督水平。

第一,重视民主政治文化的建设,从思想上为监督制度的创新扫除障碍。

第二,监督应突出重点。

坚持共同享有的原则,要把老百姓最现实、最迫切、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和焦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切实做到工作安排有重点、活动开展有重点、执法检查有重点、调查视察有重点,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对监督各尽其能的和谐相处局面。

第三,强化公民的法治思想,使人民知法、懂法、依法办事,增强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鼓励群众自觉行使监督权,逐步形成全民监督意识,使监督权实现由高层化向文化性、民众性、民主性管理的转变。

营造有利于人大监督制度创新的文化氛围。

(三)加强对财政计划和预、决算的监督。

财政是进行各项事业和计划的基础,笔者认为人大工作要做好监督工作,必须认真把好财政监督这一关键点,从而提高有效监督。

监督法第三章规定的“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这项工作内容早就列入了人大监督的范畴并在实施,但这些监督到目前为止,都有程式化的倾向。

如每年一次的人代会上就有相关的专门议程,定期召开的常委会也有相关的议题安排。

譬如对财政预决算报告的审查,可以说,一次人代会开下来,代表们虽听了相关工作报告,但对财政的钱怎么花的,花到什么地方去了,没有几个代表真正清楚,因为报告的内容十分粗略,但鲜有不通过的例子,这样就不可能真正起到审查、监督的作用。

因此,在财政监督中,需要加强《监督法》中的计划和预算监督,提高监督措施的强硬性,必须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报总账与查细账的关系、原则审查和绩效审查的关系、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和审计审查的关系。

对不执行预算方案和不配合接受监督的,果断先立案,后处理。

只有这样,《监督法》才能得到全面实施,才能有效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才能保护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使党和政府在执政过程中真正做到知法、守法,减少腐朽,才能使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再迈出更为坚定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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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专毕业论文

一、现阶段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立法概况。

二、现有农业循环经济法律存在的问题。

(一)尚未制定专门法,农业循环经济法律缺乏系统性。

(二)法律规定宏观,现有农业循环经济法律可操作性差。

(三)公众参与不足,政府主体之外主体权力配置匮乏。

三、完善我国农业循环经济法律的对策。

(一)健全法律,制定适合国情的农业循环经济法律。

(二)细化规定,促进农业循环经济法律落地实施。

(三)公众参与,多权利多手段激发各主体参与热情。

赋予公众在社会生态化管理中进行参与和决策的资格,明确农民、社会组织、经济主体依法参与农业循环经济事务的主体地位,畅通意见表达、技术服务、公益诉讼渠道,为公众参与权行使提供法制并据此享有和承担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1总之,农业循环经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1我们应立足本国国情,全面深刻剖析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现有法律不足,扬长避短,完善法律、细化规定、公众参与,努力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的法律支撑。

机电大专毕业论文

当前我国机电一体化技能型人才非常紧缺,负有培养机电技能型人才任务的高职大专院校机电专业也随之成为热门专业,今年又有新的毕业生资源了。

题目:101。

完成日期:

专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论文题目智能小车的设计论文:共24审批教师评语:成绩:教师(签名):

目录。

80c51单片机是一款八位单片机,他的易用性和多功能性受到了广大使用者的好评。

这里介绍的是如何用80c51单片机来实现长春工业大学的毕业设计,该设计是结合科研项目而确定的设计类课题。

本系统以设计题目的要求为目的,采用80c51单片机为控制核心,利用超声波传感器检测道路上的障碍,控制电动小汽车的自动避障,快慢速行驶,以及自动停车,并可以自动记录时间、里程和速度,自动寻迹和寻光功能。

整个系统的电路结构简单,可靠性能高。

实验测试结果满足要求,本文着重介绍了该系统的硬件设计方法及测试结果分析。

采用的技术主要有:新型芯片的采用;关键词:80c51单片机;光电检测器;pwm调速;电动小车绪论1.1智能小车设计背景随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关于汽车的研究也就越来越受人关注。

本设计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指导教师已经有充分的准备。

本题目是结合科研项目而确定的设计类课题。

设计的智能电动小车应该能够实时显示时间、速度、里程,具有自动寻迹、寻光、避障功能,可程控行驶速度、准确定位停车。

根据题目的要求,确定如下方案:在现有玩具电动车的基础上,加装光电、红外线、超声波传感器及金属探测器,实现对电动车的速度、位置、运行状况的实时测量,并将测量数据传送至单片机进行处理,然后由单片机根据所检测的各种数据实现对电动车的智能控制。

这种方案能实现对电动车的运动状态进行实时控制,控制灵活、可靠,精度高,可满足对系统的各项要求。

本设计采用mcs-51系列中的80c51单片机。

以80c51制核心,利用超声波传感器检测道路上的障碍,让电动小汽车能够自动避障,快慢速行驶,以及自动停车,并可以自动记录时间、里程和速度,自动寻迹和寻光功能。

80c51是一款八位单片机,它的易用性和多功能性受到了广大使用者的喜爱。

它是第三代单片机的代表。

1.2智能小车的意义第三代单片机包括了intel公司发展mcs-51系列的新一代产品,如8xc15280c51fa/fb80c51ga/gb8xc4518xc452,还包括了philipssiemensadmjujutsuokiatmel等公司以80c51为核心推出的大量各具特色与80c51兼容的单片机。

新一代的单片机的最主要的技术特点是向外部接口电路扩展,以实现microcomputer完善的控制功能为己任,将一些外部接口功能单元如a/dpwmpca(可编程计数器阵列)wdt(监视定时器)高速口计数器的捕获/比较逻辑等。

这一代单片机中,在总线方面最重要的进展是为单片机配置了芯片间的串行总线,为单片机应用系统设计提供了更加灵活的方式。

philips公司还为这一代单片机80c51系列8xc592单片机引入了具有较强功能的设备间网络系统总线can。

新一代单片机为外部提供了相当完善的总线结构,为系统的扩展与配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本设计就采用了比较先进的80c51为控制核心,80c51采用choms工艺,功耗很低。

该设计具有实际意义,可以应用于玩具、机器人、医疗器械等诸多方面。

特别是在足球机器人研究方面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在考古方面也用到了超声波传感器进行检测。

所以本设计与生活实际相结合,现实意义很强。

智能电动小车的总体设计方案2.1总体方案论证采用at89c51单片机作为整机的控制单元。

以at89c51单片机为核心的控制电路,采用模块化的设计方案,运用光电传感器、金属探测传感器、超声波传感器组成不同的检测电路,实现小车在行驶中、探测预埋金属铁片、自动寻迹、躲避障碍物、测量里程等问题。

并将测量数据传送至单片机进行处理,然后由单片机根据所检测的各种数据实现对电动小车的智能化控制。

在此系统中,反射式红外光电传感器检测黑线,然后将信号传送到单片机系统进行处理,使小车沿轨道自主行走;电感式接近开关电路代替金属传感器探测预埋在轨道下的金属铁片,并发出声光信息进行提示;通过霍尔元件测量小车行驶里程;采用脉冲宽度调制(pwm)全桥式驱动电路控制电机的转向,实现电动小车的正反向行驶、快慢速行驶及转弯;采用lcd1602实时显示小车行驶的时间。

此系统比较灵活,采用软件方法来解决复杂的硬件电路部分,使系统硬件简洁化,各类功能易于实现,具有高度的智能化、人性化,一定程度体现了智能,能满足系统的要求。

此方案的基本原理如下图2.1所示。

图2.1智能车运行基本原理框图显示模块c51单片机蔽障模块寻找光源模块测量里程模块电机驱动模块探测轨迹模块探测金属模块声音提示2.2探测轨迹模块在本设计中,要求电动小车沿着路面的黑色轨道行驶。

其探测路面黑线的基本原理:光线照射到路面并反射,由于黑线和白纸对光的反射系数不同,可以根据接收到的反射光强弱来判断是否是黑线。

利用这个原理,可以控制电动小车行走的路迹。

下面的方案是根据本原理设计的。

采用反射式红外线光电传感器。

红外探测法,即利用红外线在不同颜色的物体表面具有不同的反射性质的特点在小车行驶过程中不断地向地面发射红外光,当红外光遇到白色纸质地板时发生漫反射,反射光被装在电动小车上的接收管接收;如果遇到黑线则红外光被吸收,电动小车上的接收管接收不到红外光。

单片机根据是否收到反射回来的红外光来确定黑线的位置,从而控制小车的行走路线。

采用红外线发射,外面可见光对接收信号的影响较小,再用射极输出器对信号进行隔离。

红外线光电传感器的特点是尺寸小、使用方便、工作状态受温度影响小。

因此本方案易于实现,也比较可靠。

2.3检测金属铁片模块利用电感式接近开关代替金属探测器。

接近开关又称为无触点接近开关,是理想的电子开关量传感器。

它除可以完成行程控制和限位保护外,还是一种非接触型的检测装置,可用于检测零件尺寸和测速等,也可用于变频计数器、变频脉冲发生器、液面控制等。

当金属检测体接近开关的感应区域,开关就能无接触,无压力、无火花、迅速发出电气指令,准确反应出运动机构的位置和行程,即使用于一般的行程控制。

其定位精度、操作频率、使用寿命、安装调整的方便性和对恶劣环境的适用能力,是一般机械式行程开关所不能相比的。

因此用它作为小车的金属传感器,简单易行、抗干扰性能优越。

2.4避障模块考虑到在测障过程中小车车速及反应调向速度的限制,小车应在距障碍物30cm的范围内做出反应,这样在绕过障碍物后,可寻找到最佳的位置和方向。

否则,如果范围太大,则可能产生对障碍物的判断失误;范围过小又很容易造成车身撞上障碍物或虽绕过障碍物却无法实现理想定向。

根据上述要求,提出下方案。

采用超声波传感器探测障碍物。

超声波传感器安装于小车前端,在规定的检测距离内,当探测到障碍物时,超声波传感器给出脉冲信号至单片机,单片机检测到该信号后,调整小车的方向,以控制小车准确地绕过障碍物,而且避免因小车自然转弯而导致的盲目方向控制。

这样不但能准确完成测量,而且能避免电路的复杂性。

同时,超声波传感器具有频率高、绕射现象小,特别是方向性好、能够成为射线而定向传播等特点。

超声波对液体、固体的穿透能力很大,尤其是在光线不透明的固体中,它可穿透几十米的深度。

超声波碰到杂质或分界面会产生明显反射,形成回波,碰到活动物体能产生多普勒效应。

因此超声波检测广泛应用在生产、国防、医学等方面。

鉴于智能电动小车应以是以智能为显著特点,所以该采用该案。

2.5寻找光源模块利用由光敏电阻组成的光控开关电路。

利用光敏电阻阻值随光强弱变化的特性组成光控开关电路,检测光源。

光敏电阻是用光电导体制成的光电器件,又称光电管,它是基于半导体内光电效应工作的。

当无光照射时,光敏电阻值(暗电阻)很大,电路中电流很小。

当光敏电阻受到一定波长范围的光照时,它的阻值(亮电阻)急剧减少,因此电路中电流迅速增加。

光敏电阻具有很高的灵敏度、很好的光谱特性,光谱响应从紫外区一直到红外区,而且体积小、重量轻、性能稳定,因此在自动化技术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2.6显示模块采用lcd1602液晶显示器。

lcd广泛应用于微型计算机控制系统中。

与led相比,它具有功耗低,抗干扰能力强,体积小,廉价的特点,且有良好的人机界面,直观,显示效果漂亮。

目前已广泛应用在各种显示领域。

另外,lcd在大小和形状上更加灵活,接口简单,不但可以显示数字、字符,而且可以显示汉字和图形,因此在袖珍仪表、医疗仪器、分析仪器及低功耗便携式仪器中,lcd已成为一种占主导地位的显示器件。

2.7测量里程模块本电路中在小车橡胶轮中镶嵌12个磁钢,将霍尔集成片固定在车轮附近的车身上,由于每转过一个磁钢时,霍尔集成片的输出端都会输出一个脉冲,这样轮子每转一圈,霍尔集成片都会输出12个脉冲,故每两个脉冲之间,轮子走过轮子的周长的1/12,,则可通过计算平均每秒发生几个脉冲来计算小车速度,即:小车速度=轮子的周长/12*n个脉冲/秒。

同理,小车行驶的路程也可以计算出,即:行驶路程=轮子的周长/12*m个脉冲(全程)。

在物理结构上,我们将该检测装置装在后车轮上。

因为前轮经常转弯,容易造成脉冲计数的误差,故安装在后轮上才能测得实际的速度和路程。

2.8电动机驱动模块采用h型脉冲宽度调制(pwm)全桥式驱动电路。

通过pwm脉宽调制的方法,实现对小车速度的控制。

这种调速方式有调速特性优良、调整平滑、调速范围广、过载能力大,能承受频繁的负载冲击,还可以实现频繁的快速启动、制动和反转等优点,是一种广泛采用的调速技术。

型全桥式电路保证了可以简单地实现转速和方向的控制。

这种驱动电路可以很方便实现直流电机的四象限运行,分别对应正转、正转制动、反转、反转制动。

为了电路设计简单,采用电机专用驱动芯片l298n,其驱动电流大,瞬时电流最高可达2a,为电机驱动专门设计,工作稳定可靠。

完全满足设计要求。

系统的硬件电路设计单片机(scm)是单片微型计算机的简称。

它是把中央处理器cpu、随机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i/o接口电路、定时/计数器以及输入输出适配器都集成在一块芯片上,构成一个完整的微型计算机。

随着scm在技术上、体系上不断扩展其控制功能,国际上已经采用mcu代替单片机的名词。

它的最大优点是体积小,可放在仪表内部。

但存储量小,输入输出适配器简单,功能较低。

目前,单片机在民用和工业测控领域得到最广泛的应用,早已深深地融入人们的生活中。

近年来,at89c51在我国非常流行,它最大的特点是内部有可以多次重复编程的闪烁rom,并且闪烁rom可以直接用编程器来擦写(电擦写),使用起来比较方便。

一个单片机应用系统的硬件电路设计包含有两部分内容:一是系统扩展,即单片机内部的功能单元,如romrami/o口定时/记数器中断系统等能量不能满足应用系统的要求时,必须在片外进行扩展,选择适当的芯片,设计相应的电路。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

近年来,我国的法学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的法学教育体系已经形成.

【1】电大开放教育模式下本科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

摘要:随着电大开放教育办学模式的不断深入,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至今已为我国基层培养了各个专业数以万计的专门人才.

同时,在一些教学目标,教学实施和课程设置方面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文章根据笔者实际中的工作经验,就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在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方式。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在我国现今的法制环境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已经深入人心.

切实推行这一治国方略的坚定施行离不开我们广大的基层法律工作者,也离不开像电大开放教育这样面向基层、面向农村、以最普遍的广大劳动者为教育对象的法学教育.

电大自实施法学开放教育以来,为我国基层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法律专门人才.

具不完全统计,仅笔者所在的贵州省黔西南电大分校截止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人数就有1919人,其中专科毕业生949人,本科毕业生970人.

[1]近几年法学专业学生在校生人数还在快速增长.

在电大法学开放教育快速发展的今天,一方面为基层提供了急需的专门法律人才,另一方面,随着法学开放教育办学的不断深入,也暴露出了一些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上的一些不足.

一、培养目标和现实情况差距巨大。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的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2].

我认为这个培养目标的制定不符合电大学生实际,有待商榷.

首先,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应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我们不妨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来了解一下.

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本科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能较熟练的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3].

通过比较,我们不难看出,电大开放教育本科的培养目标非常笼统,并不向其他高校的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那样的具体.

其次,“达到四年全日制法学本科学生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法律人才”,这个培养目标对于只有2年半学制的电大法学本科学生来说要想达到是很不现实的.

来到电大学习的大部分学生肯定都是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没有机会接受全日制的高等教育后才会选择电大,而且在电大学习的学生也主要是以成人学生为主,成人学生既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在工作之余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来兼顾学习和生活,这势必会造成他们的学习时间肯定没有全日制本科生的充裕.

最重要的是还要在两年半的时间内达到四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水平.

一个是全日制四年,一个是利用业余时间学习2年半,可以说,电大的学生到毕业的时候是很难达到全日制4年专业学习的水平的.

所以,我认为这个培养目标是急需要进行修改的.

二、教学计划设计不尽合理。

我们知道,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规定的法学16门核心必修课分别是: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社会保障与劳动法学.

[4]这16门核心课程是所有的法学专业学生必须要修满规定学分的专业课程.

但是在我们的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中,5个学期里只看到了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和劳动法学这6门的核心课程.

其他的10门核心课程在本科阶段的学习中都没有涉及.

另外,我们看到在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有法律思想史、证据学、婚姻与家庭法学等一些省级必修课的身影,除此外还有计算机应用基础、学位论文指南等一些和专业搭不上边的必修课程.

三、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过于僵硬。

开放教育的优点就在于学习者的学习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自由支配,考虑到电大学生学习的特殊性,学校提供了类型丰富的学习模式工大家选择,目的就是通过这些学习手段达到掌握知识的目的.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在网络平台上学习;也可以坐在教室里听老师面授;还可以通过多媒体视频教学,观看远程教学信息.

但是目前我们很多学生通过这些渠道得到的知识往往还仅限于理论掌握这一阶段,实践教学环节重视程度不够.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它就像是一门技能一样.

理论知识掌握得再透彻,没有实际的操作和运用,那知识也只能是停留在理论阶段.

无法发挥出它强大的实用功效.

在现实的教学环节中,我们对学生如何把知识转化成实际技能的训练非常欠缺.

很多学校都是把一门课程的考试是否过关作为评定学生对掌握这门课程是否掌握的最终裁决.

忽视了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胜任“基层专门法律工作者”这样的工作.

另外,电大至今的考核方式任然还停留在闭卷笔试,注重考察学生知识再现的能力上.

每个学期的试卷都是由中央电大统一出题,试卷中分值比重较大的是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这些着重考验学生死记硬背能力的题目,真正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案例分析等题型分值相对较少.

很难通过考核判断学生是都真正具备了利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综上所述,我认为现今的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专业无论是从培养目标上还是从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上都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下面我就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得到的一些经验来谈谈我个人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几点看法:

一、学生培养目标的制定要从实际着手.

电大的学生之所以选择电大是因为他没有享受全日制的高等教育的机会,那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和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在知识层面上肯定是有一定差距的.

在制定培养目标的时候我们既要考虑到学生基本知识的实际情况,同时还要考虑到学习时间短,学生毕业后流向社会主要从事的工作等实际情况,结合这些主要因素来考虑培养目标的制定.

同时,老师也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培养目标这个大前提下适当调整学生的学习目标.

比如,这个学生的实际工作是基层法院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那么他的学习重点就应该是在对审判公正和司法制度改革等方面展开;另外一个学生的实际工作是行政执法人员,那么他的学习重点就会移到行政法方面,特别是如何执法等务实性的问题上来.

在电大的学习过程中,不要过多的去要求学生在毕业后应该要达到什么水平,而是要侧重于学生来到电大以后他的水平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提高.

我想,只要是学生能够达到这样的目的,那么他到电大来学习,对他来说就是值得的,有帮助的;对老师来说也是完成了培养目标,真正让学生在电大收获了知识.

电大的学生有他自身的特殊性,我们不顾实际,将培养目标定得很高,结果到学生毕业的时候发现他们其实并没有达到我们预设的培养目标,那么长久下去.

这个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就会受到社会的质疑,学校的质量肯定也会受到质疑.

从实际出发,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社会需要的法学专门人才类型.

只有以市场为导向,以电大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制定出符合电大发展的,能够培养出适应基层法律工作的专门法律人才才是我们现今改革培养目标的重点.

二、前面已经阐述了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几个不尽合理之处,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目标和学习效果.

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关键.

电大的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和教育部规定的专业核心必修课程差距巨大.

我国非常重要的几大部门法,如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和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都没有在教学计划中体现出来.

不难想象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校里没有接受过这些法学的核心课程的培训,这样培养出来的法学人才到底是否真正具有能够专门从事基层法律工作的能力.

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都以市场为导向的今天,修改法学本科教学计划,培养出的学生和专业接轨、和市场接轨已经势在必行.

所以,我建议教学计划的修改应该要把16门核心专业课程全部纳入教学计划,设置为统设必修课程.

另外,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修一些对在以后实际工作有帮助的科目,完成学分任务.

三、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都应该灵活多样.

法学是一门应用型的'学科,虽然教学计划上也把实践环节作为一门课程单列出来,但实际上真正组织学生去做的学校估计为数不多.

所以,我认为电大法学教育中除了开展常规的,符合电大实际情况的教学方式以外,还要切实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

例如,组织学生参观实际庭审现场、组织模拟法庭、在老师的指导下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等都是不错的教学手段.

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还能在实践的过程中实现知识到技能的转化.

电大现在实行的考核方式主要是以中央电大统一命题的闭卷笔试为主,考核的最终成绩是由平时作业成绩占20%和考试卷面成绩占80%组合而成,题目也大多是由一些死记硬背的填空题、名词解释、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

显然,这种呆板、僵硬的课程考核方式已经很难适应现在开放教育教学方式灵活多样的特点,也很难考察出学生真正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

我认为可以适当提高平时作业占考核成绩的比例,卷面题目应侧重于案例分析和论述等能够考察学生实际掌握知识能力的题型,适当加大分值.

只有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法学专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才能使我们的电大法学专业真正成为为广大基层培养和输送掌握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能在基层中解决实际问题的专门法律工作者的摇篮,为我们电大法学专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以上是我结合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对现今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专业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手段方面提出的一些个人建议及看法,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2】探析专科法学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途径。

[摘要]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专科尤甚.

除了社会因素外,高校法学教育自身也在教材编写、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文章针对专科层次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教材建设,改变教材老化的现状;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加强实践教学,丰富实践教学方法;结合法学各科课程的具体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等改革措施,以期提高专科法学教育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专科法学教育教学模式改革途径。

[作者简介]段倩(1979-),女,河南陕县人,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公司法.

(河南郑州450044)。

近年来,我国的法学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大规模的法学教育体系已经形成.

从理论角度分析,党和国家奉行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社会需要大量的法律专业人才,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应该是比较令人满意的.

法学专业毕业生在经过3~4年的系统教育后应该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完全可以胜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事业单位的法律实务等工作.

但遗憾的是,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就业市场供大于求,文科专业尤其是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上加难.

广东省教育厅6月发布的大学生就业白皮书显示,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率88.

83%,排名倒数第二位,仅高于哲学类,与排名首位的工学类毕业生95.

84%的就业率差距比较大;专科层次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更是如此,就业难、就业对口率低.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法学人才的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

公平、公开、公正的就业环境要求毕业生就业求职时要面临众多选拔考试、公平竞争,这无疑是在考量众多竞争者的能力,优胜劣汰,唯有成绩优异且能力卓越者方能胜出.

法学大专毕业论文

法学教育需以服务于社会发展为其导向,以法律人才培养和法学研究成果为更好的社会秩序体系提供智识支持。新型工业化时代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标志性特征是信息技术在新一轮工业化中的关键作用,而人类社会信息底层结构的改变将引起法律、法律职业以及法学教育的转型。信息底层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有多少法律,法律有多复杂,法律的改变有多频繁,以及什么人有责任和知识上的能力就法律提供意见[1]。

法学院应研究和规划法律行业和法学教育的远景,至少思考以下两方面问题。首先,新型工业化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法学人才?近年来,我国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处于低迷状态,引发了法学教育界诸多思考,是不是我们法律相关职业的市场真的已经供大于求?还是我们培养的法学毕业生供不“应”求(此处“应”字作“回应”解,指我们向社会输出的法学毕业生难以回应社会发展对法律职业人能力的需求)。类似的问题在其他国家同样存在。有研究表明,目前世界各地的法学院都被批评,其录取的学生人数远远超过了法律职业所能录用的数量;研究者认为关注的重点并不在于法学院是否招生过度,而在于这些教育机构是否真正教了应该教的东西,在于法学院是否能够让法律学生对未来的法律市场做足充分准备[2]。

在新型工业化社会,具备以下两方面素质和潜力的法学人才在未来就业环境中会具有较强竞争力:一方面,能够应对信息社会给传统法律行业领域带来的挑战,对新环境下的新问题具有较强的应变和处理能力;另一方面,能够敏锐发现和及时把握新兴技术带来的机遇,使其为法律行业领域所要实现的核心价值(公正、平等、秩序、效率等)提供增量。据此,除了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和清晰的法学思维之外,法学毕业生在以下方面的能力会被强调:第一,实践能力,并非仅仅是传统42意义上的法律实务技能,而是包含着迅速感知并融入既有法律职业的新变化以及新兴法律行业领域的能力。

第二,创新能力,主要来源于其跨领域的知识结构。第三,持续学习能力,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正在以几何倍数急速增长,并且经常体现为学科的交叉,高等教育给予我们的知识储备很可能在毕业短短几年后便不再满足社会生存需要。我们不停歇地成为新的菜鸟[3]。所以,未来社会评价人才的标准并不仅仅关注其已经具备的知识体量,而是更为关注其持续吸收知识乃至创造新知识的能力。

所以,在相当意义上,学习方法的讲授比知识本体的讲授更为重要。其次,培养上述人才需要法学教育在哪些方面进行改革?相关改革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观察。宏观层面包括拓宽专业口径和相关资源的结构性调整。前者,比如近年来许多高校在尝试探索,而其法学院系也参与其中的大类招生和通识教育,又如通过学科融合助力复合型人才培养等。后者则涉及解构并重新整合教育资源,继而重构法学人才培养框架,包括科研与教学资源共享、院系之间资源共享、高校与实务部门资源共享等。微观层面涉及法学院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授课方式等具体环节。近年来,国外法学教育界兴起的对信息时代法学教育的若干探讨便主要集中于微观层面的具体改革研究。

二、新型工业化时代法学教育模式的理念基础与具体建构。

1、新型工业化时代法学教育模式的理念基础结合新型工业化时代的社会发展需求,我们认为,新型工业化时代的法学教育在办学理念上至少应当呈现出三方面特点:第一,战略性。当前社会面临转型,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学教育改革必须把握好战略大局,才能在转型的路口找对方向。具体来讲,便是需要紧密结合我国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主动服从国家和社会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大战略需求,打造体现信息时代特征的新型、卓越法学教育模式,强化前瞻性、战略性科研与教学,致力于智库建设与法学教学之间的良性互动。

第二,协同性。新型工业化时代的法学院应当生长于一个关注和强化协同创新的教育环境之中。这里,既包括与本校其他学科之间的资源协同,也包括与校外相关实务部门的资源协同。第三,务实性。法学院应注重学生实践素质的培养,社会转型时期的实践素质教育不止步于传统理解上有关专业实务技能的培养,而是除此之外至少包括两方面要求:一是具备宽广的视野,了解发展中的社会对法律从业者有哪些需求,进而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而不是将关注点仍放在过去、倒行着走进未来;二是落实于扎实的行动,锻炼工作环境适应能力和自我学习能力。近年来,北航法学院在推进教育改革过程中,始终秉持上述理念为指引。

战略性上,谋求“全球视野、长效发展”,逐步形成了“法学知识扎实、实践素质突出、瞩目于服务国家建设新型工业化法治战略需求”的法学人才培养定位;协同性上,充分融合北航现代科技教育战略优势,全面拓展“空天信融合、理工文综合、产学研结合”的学科发展生态,助力学校构建学科协同发展的世界一流大学;务实性上,“尚德务实、求真拓新”是北航数十年遵循的办学理念,“德才兼备、知行合一”是北航师生共同践行的校训。具体到人才培养目标上,北航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学专业基础扎实、兼具工业和信息化知识背景、公益素质突出的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卓越法律人才。

具体体现为以下培养标准:第一,体现新型工业信息化法学教育特色,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了解领域前沿,具有交叉研究意识与能力;第二,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精神,公益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德才兼备;第三,专业基础扎实,思辨能力强,熟悉国情民情,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突出;第四,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能够参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2.新型工业化时代法学教育模式的具体建构在新型工业化时代,“与科技融合的法律教育”[4]已经从特色发展逐渐成为主流发展。依托独特的理工学科资源和浓郁的高科技氛围,北航法学院探索建立“标准化的常规培养”与“定制化的特色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培养具备新型工业化背景的“法学与科技产业结合”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1)课程体系结构性调整和教学方法改革经过“长城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重大教学改革,北航法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经历了结构性调整,目前的课程体系包括大一阶段的通识教育和书院制培养、大二阶段开设大多数核心专业课程、特色化选修课安排在大三大四高年级阶段。借助学校推进完全学分制的一体化改革平台,北航法学院与其他学院建立课程融合、课程互选机制。

体现科技与法律融合的课程分落于低年级通识课和高年级选修课之中,相关通识课程比如“法律与科技”“全球工业信息化法治思维”“航空航天概论”等,旨在拓展视野和思路,了解领域前沿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同时在高年级选修课中保持并增加空天信法学特色课程的比重,例如航空法、外层空间法、知识产权法与专利检索、信息法、科技证据、建设工程法等选修课程;此外,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中航工业集团、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等实务部门联合开展实践类课程。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必需的学分中,以下方面体现出新型工业化法学教育的指向:第一,学生需修满各类通识课共23学分。全校所有学院都可以开设通识课程,包括科技文明、社会科学、人文素养、经典研读四大板块,全校学生均可选择,其中有若干与自然科学、信息革命等内容相关的课程。第二,学生需修完高等数学3学分、计算机基础2学分,培养与科技特色融合的基本条件和能力。第三,跨专业课程至少修满2学分,比如经济学原理、管理学原理等。第四,数据库使用2学分,课程名称是“法律研究与法律写作”,列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加以要求。在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北航法学院近年来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探索。一是“互联网+”背景下的教学信息化建设。具体教学实践包括课程中心、智慧教室等。

自2014年起,推行“全生命周期课程”管理模式,健全从课程申报、课程“上课”(满足开课条件,进入排课表)、课程评价到课程“下课”(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一整套管理实施方案。所有教师均需建设所教授课程的“课程中心”,课程全程在线化管理。二是在数据库之外,将教学软件平台引入实践类课程。例如法律实务综合模拟平台、法律诊所案件管理系统等,使学生通过软件平台上的电子案卷渐渐熟悉案件的电子化管理形态。国外若干法学院在课程中引入hotdpcs等软件系统,其立意与此相似[5]。一两种软件的学习并不能够使学生掌握未来法律工作中所可能面对的所有技术软件,但教学操作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时代意识,感知法律行业正在信息技术驱动下发生重要转型,对未来工作环境有所准备,而且某些基本使用方法的通用性,使得学生未来在工作中能更快上手。

与此同时,学生深度参与“工业和信息化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中两院联合开展的课题研究活动,为空天信行业实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平台。终身学习的政策导向与新型工业化社会发展下知识迭代和交叉增长速度激增的特点相契合,北航法学院通过为用人单位量身打造“定制培养”,助力空天信特色人才培养。(3)智库建设与教学改革联动跨领域协同培养需以师资团队、交叉科研成果等资源为基础,北航法学院通过智库建设平台将上述基础资源加以整合,科研先导、反哺教学、服务社会。目前,北航法学院拥有三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和战略智库,亦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等实务部门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培养创新型高端法学人才,共同建设中国司法建设高端智库、决策建议信息港。

以智库建设为依托,一方面,加强与校外相关实务部门的联合科研、人才培养;另一方面,加强与本校计算机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学院、航天学院、飞行学院在课程、培养项目和师资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协同师资力量,建设跨学科交叉研究师资团队,聘任跨学科研究专家加盟本基地教学科研团队。联合科研成效通过课程、讲座、论坛(比如北航互联网法治论坛、北航建设工程法律与金融论坛等特色论坛)等多元载体具化到人才培养领域,学生深度融入课题研讨。在2015年教育部法硕评估中,分析北航法学院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去向结构,就业于航空、能源、工程、电信等国家战略行业法务领域的,占法硕就业总人数的41%,体现出本基地培养新型工业化时代复合型法律人才的特色和优势,并获得校外评审专家认同。

三、新型工业化时代法学教育改革的几点思考。

1、开放性的协同思路和战略规划布局早在2004年,我国便有法学教育专家指出,我们缺乏懂软件、懂网络、懂生物技术的法律人才,缺乏知识产权专家,更缺乏胜任法律全球化需要的人才;而有条件、有能力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的法学院系和师资又相对偏少[6]。十多年之后的今天,状况并未从根本上获得改善,前文已表,法学就业率近年来持续走低,也许并不能够完全归咎于招生。伴随新型工业化社会发展脚步日益加快,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需求与学校培养力度不足的矛盾愈发突显。信息技术不可阻挡地加速崛起,“信息处理变得越来越像是水、电一样的公共基础资源”[7],这一切使得法律人对若干问题需要重新思考和定位。否则,可能我们是在把学生培养成二十世纪的法律职业人,而不是二十一世纪的法律职业人。我们认为伴随新一轮工业革命的到来,法学教育的出路在于“思变”,在于对法学教育体制进行结构性调整,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通过师资协同、课程资源协同等方式解决培养力度不足的问题,通过加大实践课程比重、加强校内外实质化联合培养等方式使学生了解当前的社会发展对法律行业的改变和人才需求。

2、以智库建设增效人才培养环境高校的科研与科研机构的科研之间较大不同在于前者以服务教育、引领教学、反哺教学为其重要目标之一。

北航法学院以服务国家战略为人才培养和学术科研的重要指针,致力于国家智库建设,且所建均为交叉学科综合性战略智库。智库建设使得跨领域师资协同、交叉科研引领下的研究型教学成为可能,智库部分研究成果通过多元渠道进入人才培养领域,使得基地培养的法律人才政治敏锐性强,视野开阔,紧跟前沿,并且更加注重知识的转化应用,智库建设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互动互生的协同发展路径日显成效。有研究者认为法学院有机会在信息时代承担起“知识中心”功能,具体方法是借鉴自然科学学科的实验室建设,有效地将科研、教学和实务融为一体,每一个具体的科研项目都既为社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也创造新的知识,同时培养学生[8]。

这一理念与北航法学院近年来开展的智库建设不谋而合。3.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类型元素交叉自获批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以来,北航法学院一直结合时代发展要求和自身发展特色,在培养模式创新上进行新的尝试。我们探索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类型关键词“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加以元素交叉,亦即“做乘法”的思路,衍生出更为体现北航特色且更具有战略性、竞争力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新类型,即新型工业化时代下的“复合+应用”型法律人才、“复合+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复合+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至少体现于两方面:一是越来越多地倾向于选择具有复合型元素的实务部门作为实践教学合作单位,比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中航工业集团法务部、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等;二是所建交叉学科综合性战略智库的教学研究团队中不但有来自不同学科的学者,也有来自实务部门的专家。“复合+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主要体现于与国际相关组织合作开展复合型人才培养。4.信息化元素体现于教学内容和形式北航法学院在教学内容和形式上均注意结合时代发展,融合工业信息化元素。

日新月异的科技变革至少已经影响了法学教育四十年,早期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lexis数据库使用,随后不断有科技创新并应用于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领域。曾经人们难以想象法律从业能力包括会使用计算机,也并不要求法学教育过程中把计算机作为教学工具,但现在已经难以想象法律从业者不会使用计算机。如果说,计算机只是法律人日常使用的一般工具,法律从业者的核心技能并未在实质上发生太大变化;那么,当前某些技术兴起所带来的新型工具(比如e-discovery,documentassembly,legalprojectmanagement,predictivecoding,aitools等)却预示着科技将开始实质性地影响法律人的从业类型、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进而对其在能力上提出了新要求。如果这些工具如预想那样在未来法律服务中占据主导地位,法学院便有责任帮助学生做好胜任未来工作的准备。

参考文献:

[1][2]理查德•萨斯坎德。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法律职业的未来[m]。何广越,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3]凯文•凯利。必然[m]。周峰,等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6.

[4]龙卫球。理工类院校兴办法学院的定位与目标[a]//徐卫东,赵海峰。理工类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析[c]。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09.

[5]ron:a4%solution,88chi.-,2013.

[6]张文显。法学教育[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7],,,keithlanglais,oolsasknowledgecentersinthedigitalage,88chi.-,2013.

电大法学的毕业论文

从踏入学校的大门起,经过良师的精心指导以及自己的努力,我逐渐提高了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并为做一个知识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打下坚实的基础。自参加法学专业学习以来,本人能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能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各门课程,积极参加集中面授和串讲,按时完成各项作业。通过三年学习,现已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并顺利通过各科考试,既适应了工作的需要,又完成了对自己人生的一次充电。

作为一名法学毕业的学生,在校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通过紧张的学习生活,我已经熟悉并掌握了有关法律基础理论、基本法、部门法的相关知识。在学习之余,积极投身法律实践工作中,使自己在丰富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加了社会经验。三年来,本人获益匪浅,思想觉悟得到提高,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得到加强。我将以“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工作”为准则,在实际工作中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更好地为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法学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系统学习了法理学、行政法模块、经济法模块等专业知识,通过实习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大学几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一定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课余时间我努力学习英语,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我相信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锐意进取,永不自满是我的座右铭。在法学专业课之外我又辅修了许多跨专业选修课,它们使我获得了丰富的文学,社会学,英美文化等知识,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于我来说同样重要。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作兼职家教、营销员,争取自强、自立。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总之,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

[电大法学自我鉴定参考例文]。

机电大专毕业论文

带式输送机设计专业:矿山机电姓名:摘要:带式输送机是煤矿最理想的高效连续运输设备,与其他运输设备(如机车类)相比,具有输送距离长、运量大、连续输送等优点,而且运行可靠,易于实现自动化和集中化控制。

带式输送机是输送能力最大的连续输送机械之一。

其结构简单、运行平稳、运转可靠、能耗低、对环境污染小、管理维护方便,在连续装载条件下可实现连续运输。

本论文主要涉及了带式输送机的机械设计和电气原理设计部分。

带式输送机的机械设计分两步,第一步是初步设计,主要是通过理论上的计算选出合适的输送机部件。

第二步是施工设计,主要根据初步设计选定的滚筒、托辊、驱动装置完成对已选部件的安装与布置的图纸设计工作。

在机械设计的基础上,完成了对输送机的保护装置及其电气原理设计。

电气控制主要通过以可编程控制器为核心的电气系统实现的。

41参考文献。

绪论1.1带式输送机的技术发展带式输送机是输送能力最大的连续输送机械之一。

其结构简单、运行平稳、运转可靠、能耗低、对环境污染小、便于集中控制和实现自动化、管理维护方便,在连续装载条件下可实现连续运输。

它是运输成件货物与散装物料的理想工具,因此被广泛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尤其在矿山用量最多、规格最大。

1880年德国lmg公司设计了一台链斗挖掘机,其尾部带一条蒸气机驱动的带式输送机。

1896年美国纽约颁布了鲁宾斯为带式输送机的发明人。

20世纪30年代随着德国褐煤露天矿连续开采工艺的发展,带式输送机也随之得到迅速地发展,二次大战前德国褐煤露天矿已出现1.6m带宽的带式输送机。

50年代开发出的钢绳芯输送带为带式输送机长距离化和大型化创造了条件。

前西德为了摆脱石油危机带来的影响,开发了年产4000~5000的褐煤露天矿,并在50~60年代为日挖10挖掘机开发了配套的3.0m带宽的带式输送机,带速为6.8m/s。

后经科研开发将带速提高到7.5m/s,使带宽从3.0m降至2.8m,但运量仍保持3.75万t/h。

单条带式输送机的装机容量为6kw,是当今运量最大的带式输送机。

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推广斜井带式输送机。

德国鲁尔区haniel-prosper煤矿使用了当今规格最大的斜井带式输送机,其带宽为1.4m,带速为5.5m/s,带强为st7500n/mm,整机传动功率为23100kw同步电机。

电机转子直接固定在滚筒轴上,从而省去了减速器。

同步机用交直交变频装置调速,起、制动过程非常平稳,起动时间可达140s,制动时间达40s。

输送带保证寿命达20年。

该机上、下分支输送带都运送物料。

向上运媒1800t/h,下分支向下运矸石1000t/h,提高高度达700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带式输送机已成为一个庞大的家族,不再是常规的开式槽型或直线布置的带式输送机,而是针对生产需求设计出各种各样的特种带式输送机。

例太原理工大专科论文如,弯曲型、线摩擦型。

大倾角型。

可伸缩型。

吊挂型、管式、吊挂管式、波纹挡边式、气垫式、压带式、钢丝绳牵引式和钢带式等带式输送机。

它们各有自己的独特优点,适用于某些特殊场合。

例如,管式和吊挂式输送机因其密封性好,适用于有环保要求或物料不应受外界环境影响的场合。

波纹挡边带式输送机可以做大倾角甚至垂直提升,因而在卸船和竖井提升中得到应用。

压带式大倾角带式输送机于50年代在下挖式斗轮挖掘机上广泛应用。

倾角可达35,从而缩短斗轮臂架长度。

目前国内外带式输送机正朝着长距离、高速度和大运量方向发展。

单机运距已达30.4km,多机串联运距最长达208km,由17条带式输送机组成,最宽的带式输送机带宽为4m。

最大运输能力已达到3.75万t/h,最高带速达到15m/s。

单条带式输送机的装机功率达到62000kw。

我国生产的带式输送机最大带宽已达到2m,带速已达m/s,设计运输能力已达到5.2万t/h,最大运距为3.7km。

带式输送机的运输能力和输送距离是所有其他输送设备无法比拟的,因此世界各国都在不断地努力发展和完善带式输送机技术。

研究带式输送机的途径和目的及意义如下:(1)提高带速,它是提高输送能力和节省投资的有效途径。

(2)提高各部件的可靠性,也包括输送带的可靠性,往往一个部件的失灵会影响整机乃至整个系统的停顿。

(3)努力减少维护工作量或取消日常维护工作,因带式输送机分布在几百米甚至几千米的运输线路上,很难实现有效的维护保养工作。

(4)节能研究,带式输送机本身是输送机中耗能最省的,但在大型矿山、冶金、电力和专用港口等企业中带式输送机用量很大,成为企业中的一个耗能大部门,因而进一步的节能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5)为适应金属露天矿大型化开采的需要,一些国家正努力解决输送机输送金属矿石及其周围的问题,力求用带式输送机替代昂贵的汽车运输。

它直接关系着输送带的强度、接头强度、滚筒、传动装置和联接件的设计强度,然而研究可控的起动装置和制动装置来减小动张力便成为动态设计的根本所在。

1.2常用带式输送机类型与特点带式输送机的种类很多,常用的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用带式输送机(dt)通用带式输送机是一种固定式带式输送机。

其特点式托辊安装在固定的机架上,由型钢做成的机架固定在底板或地基上,整个机身成刚性结构。

因此,它广泛用于要求设备服务年限长,地基平整稳定的场合。

例如,煤矿地面生产系统、洗煤厂、井下主要运输大巷、港口、发电厂等生长地点。

该种输送机应用十分普遍,现已形成系列产品如td62、td75、dt等。

(2)钢绳芯带式输送机钢绳芯带式输送机在结构形式上相同于通用带式输送机,只是输送带由织物芯带改为钢丝绳芯带。

因此,它是一种强力型带式输送机,具有输送距离长、运输能力大、运行速度高、输送带成槽性好和寿命长等优点。

但其最大缺点是因钢绳芯输送带的芯体无横丝,故横向强度低易造成纵向撕裂。

在大型矿井的主要平巷、斜井和地面生产系统往往会遇到大运量、长距离情况,如果采用普通型带式输送机运输,由于受到输送带强度的限制而只能采用多台串联运行方式,这就造成了设备数量多,物料次数多,因而带来设备投资高,运转效率低,事故率升高,粉媒比重上升以及维护人员增多等后果。

采用钢绳芯带式输送机可以有效地解决这类问题。

该种带式输送机已经定型成dx系列。

(3)吊挂式带式输送机太原理工大专科论文吊挂式带式输送机是一种将其机架用钢丝绳或铁链吊挂在顶板上的带式输送机。

机架可以采用钢丝绳或型钢材,托辊组可以是铰接或固定支承。

它通常用于底板或地基起伏不稳定,服务时间较短的场合。

如煤矿井下采区上、下山,顺槽和集中运输巷。

(4)可伸缩带式输送机可伸缩带式输送机的输送长度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随时缩短或加长。

这是为满足煤矿井下综采工作面顺槽输送要求而设计的。

(5)移动带式输送机(dy)移动带式输送机是一种按整机设计并且整机可在不同地点使用的带式输送机。

按移动的方式不同又可分为移动式与携带式带式输送机。

前者是靠轮子、履带或滑撬移动的带式输送机;。

后者是可用人力或机械从一个位置抬到另一个位置的带式输送机。

主要用作短距离输送或转载。

如煤场、码头、仓库等场所。

(6)弯曲带式输送机弯曲带式输送机是一种在输送线路上可变向的带式输送机。

该种输送机适用于煤矿井下弯曲巷道和地面越野输送。

(7)线摩擦带式输送机在带式输送机(在此称之为主机)某位置的输送带下面加装一台或几台短的带式输送机(称之为辅机),主带借助重力或弹性力压在辅机的带子(辅带)上,辅带可以通过摩擦力驱动主带,这样主带张力便可以大大降低而实现低强度带完成长距离或大运量输送。

(8)大倾角带式输送机普通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倾角超过临界角度时,物料将沿输送带下滑。

各种物料所允许的最大上运倾角见表1.1。

大倾角带式输送机可以减小输送距离、降低巷道开拓量,减少设备投资。

水泥200~60mm矿石20块状干粘土15~1840~80mm油母页岩18粉状干粘土22干松泥土20(9)钢绳牵引带式输送机钢绳牵引带式输送机从1951年起在英语国家得到应用。

它的优点在于牵引体与承载体是分开的,可以跨越长距离和大高差。

但缺点是输送带成槽性差,影响输送截面积,钢丝绳裸露在外,不易防腐蚀,维护费用高。

因此,国外一些国家不提倡使用。

我国自1967年起在煤矿开始使用,但总体用量不高。

根据研究表明,当输送量超过500t/h,运距超过2~5km时,钢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基建投资和运费将少于钢绳芯带式输送机,即运距越长越有利。

电大法学的毕业论文

电大法学自我鉴定、鉴定要怎样写呢?如果你不会写时请参照下党员自我鉴定、实习自我评定是怎样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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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法学专业并为其投入了巨大的热情和精力。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系统学习了法理学、行政法模块、经济法模块等专业知识,通过实习积累了转丰富的工作经验。大学几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个人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在拥有较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握了法律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通晓一定的理工科知识,精通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在课余时间我努力学习英语,提高自己的英语能力,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我相信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锐意进取,永不自满是我的座右铭。在法学专业课之外我又辅修了许多跨专业选修课,它们使我获得了丰富的文学,社会学,英美文化等知识,并使英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了较高的水平,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对于我来说同样重要。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锻炼了组织与协调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作兼职家教、营销员,争取自强、自立。在寒、暑假期间,我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撰写了实习报告和论文,做到了理论联系实践。总之,我珍惜每一次实际工作的机会,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

电大法学的毕业论文

本人于xx年9月参加电大小教专科学习,在三年的学习中,我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面授,保质保量完成了各科作业,期末考试严肃认真,独立完成答卷,论文准备充分,答辩自如,以优异的成绩顺利地完成了三年来的学业。

一、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坚持参加面授,按时完成各科作业。

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成功的保证。在三年的电大学习中,我坚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面授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细心地做好学习笔记,及时写出。在课下,我能及时复习巩固所学的专业知识,认真完成课任老师布置的作业,作业做到认真、工整、正确。另外我还充分利用中央电大庞大完善的远程教育网络,参与在线学习,解决学业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二、坚持专业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做到教学相长。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坚持将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教学实践中,指导教学工作,获得了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果。例如在学习了《小学儿童教育心理学》之后,我了解到小学儿童在心理发展过程中,既呈现出了发展的共同规律,又存在着明显的群体差异和个体差异,这就为我们从事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和对学生的因材施教提供了理论的指导思想。通过对所任年级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分析、研究和,我撰写并成功地发表了教学论文《浅议如何转化后进生》。通过对《现代教育思想》的学习,我彻底地转变了旧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领会到新课程改革下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针对性的专业课程设置给我们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提供了极为平稳的成长平台。在三年的学习中,我逐渐成长为一名专业合格、素质过硬的人民教师。

毕业论文是对我们三年来所学专业知识学习效果的综合考查。在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的同时,我加强了专业理论知识与教学实践的结合性研究,针对新课改理念下小学语文教学,撰写了《浅谈小学语文如何实施素质教育》一文,受到了指导老师的好评。在论文答辩时,我结合平时的教学实践,沉着应对,深入浅出地阐述了论文观点和理论依据,顺利地通过了毕业论文答辩。凭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我轻松地跨过了专科学业考查的最后一道门槛。

三年来的电大生活使我深深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坚持学习已成为我们每个人都应慎重思考的问题,而电大灵活的在职学习方式、学业考查方式给我们的专业学习提供了极大的自由选择空间,让我们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在教学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专业文化素质。

电大,我要感谢你!我们继续成长的专业知识的加油站,是你给了我们源源不断的前进动力!是你让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届电大专科自我鉴定范文的延伸阅读――毕业自我鉴定的写作方法。

1.要认真听取老师和同学们的意见。老师看问题比较透彻,对学生的各方面情况有着比较全面的了解;同学之间朝夕相处四年,情同手足,互相之间比较了解,临别之际,也能讲肺腑之言。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对写好自我鉴定无疑会有帮助。

2.自我鉴定必须写实。使人看了鉴定如见其人,依据鉴定判断你的品质、能力、性格等,以便组织对你有所了解和合理使用。

3.态度要端正,字迹要工整。有些同学对自我鉴定不太重视,常常是条理不清,文笔不畅,字迹草,口号连篇,马马虎虎,敖衍了事。这种鉴定给人留下的印象抑或缺乏责任心,抑或玩世不恭,抑或水平不高,让人怀疑你的能力。实际上自我鉴定就是你的“自我推销广告”,可千万要注意广告效果哦!

4、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如受过处分应主动说明原因,着重讲讲认识态度和改正决心,切不可隐瞒,主动讲明说明你态度诚恳,能取得用人单位谅解和信任,不会影响就业。反之,通过档案了解到后,用人单位会认为你不老实。

机电大专毕业论文

无论任何建筑工程想要产生实际的经济效益,必须依赖于施工项目的安全程度、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工程完工后实用功能,这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工作,机电工程同样如此。因此我们必须着重关注施工管理环节,对于存在的问题分析解决并作进一步的改进措施,提高人们的使用水平。

机电工程;施工管理;问题及对策。

1。1机电工程总体管理水平不高,工程设计落后。

现在的社会已经是科技化信息化的社会,建筑施工行业也越来越趋向于此,但是许多建筑企业依然使用过去较为传统的管理方式,没有办法及时获取建筑信息资源,即使获得的部分资源,但是因为信息链接不完整,处理问题也显得十分不完整,不但不能解决几点施工工程的需求,无形当中会增加企业的建筑施工成本。既满足不了经济市场的需求,还会是企业因为信息不通畅技术资源欠缺给企业带来危机的。没有完整管理体系,造成工程各个环节连接不到,例如,工程造价环节,工程造价直接影响着工程设计,对施工材料以及施工设备选择当,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影响整个工程的进行。甚至会出现以权谋私者,对工程造价方案私自进行使用,造成工程建筑单位的损失。

1。2机电工程施工人员的素质不高。

现在我国机电工程施工人员,大多数有包工头直接带队参与进来,许多施工人员既没有专业的技术水平也没接受过专业的培训,这样在施工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不能准确分析做出判断,提供解决方案,这样会导致系列问题发生。机电工程整个建筑工程当中最为实用且需求最高的项目之一,因此机电工程的质量势必会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但是,由于机电设备安装施工人员没有专业技能,切实际施工经验欠缺,加之,建筑施工单位对机电设备安装人员的技能培训过于忽视,只注重施工进度忽视工程质量,也会使得施工人员的基本专业水平与素质无法提升。

1。3机电工程中造价管理不理想。

建筑施工单位对机电工程造价管理过于混乱,甚至一些企业为了经济系利益不按规定标准,签定合同,整体的工程造价超出预期设定。还有的建筑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时提高整体工程数额,用来加大其他项目的价格。还有的施工单位在是建筑施工中使用劣质材料但价格却高于质量较高的材料,不但增加了安全隐患也影响了企业的继续发展与后期经济效益。

2。1提高机电施工人员整体素质。

机电工程施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与素质水平普遍不高,若想改变现在这种状况,必须增加企业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定期开展有关机电工程专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并实行考核与奖励机制确保培训效果。另外,建筑企业也可以聘请先进的外来水平进行实际操作,确保员工按照操作的规章制度执行。对于施工人员来说,安全的施工理念必须贯穿整个工程,务必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2。2加强安全与风险管理。

建筑施工管理人员以及其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实地考察,对于可能存在的施工隐患加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对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及时的指正,并告知其避免危险的放,防患于未然。建立安全与风险管理的示意图,监理部门进行审核,得到明确答复后,在进行施工。此外,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设立警示标牌,对于危险的地点设备准确表明,对于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即使处理,按照建筑垃圾堆放标准进行处理,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2。3完善机电工程监理制度。

监理的工作职能主要是为了保证工程的有效性。监理工作可以把施工过程中各环节可能出现或是已经出现的问题、漏洞及时发现,并且做出相应处理措施,积极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完善机电工程监理制度,发挥其最大的职业价值。

3。1制定严格的工程验收依据。

机电工程建筑施工前,会有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等相关文件配合施工,对施工要求明确注解,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上述要求,同时,还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政策标准,工程验收阶段,严格按照我国相关的质量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作为最终工程的质量标准依据。

3。2严格遵守机电工程验收标准。

机电工程中有明确的参考标准及要求,因此在验收过程中必须达到相关的质量规定标准。首先必须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其次,符合施工合同中的其他标准要求,对于所使用的施工设备以及所达到的施工效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3。3规范工程竣工结算。

机电工程施工结束以及验收达到标准之后,需要进行结算工作,结算时把所欲设计大的施工费用整理出来,向建筑使用方进行工程款的结算。对于在机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以及设备不当等,出现的资金损失问题,及时作出调整,并且需要,签字确认。

机电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是一项较为繁琐复杂的工作,管理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机电工程的整体治理,因此,必须提高对对机电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研究与探讨工作。完善其中的各种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建筑安全与建筑风险的管理,积极努力的提高机电工程施工管理水平与质量。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

开放教育的优点就在于学习者的学习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自由支配,考虑到电大学生学习的特殊性,学校提供了类型丰富的学习模式工大家选择,目的就是通过这些学习手段达到掌握知识的目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在网络平台上学习;也可以坐在教室里听老师面授;还可以通过多媒体视频教学,观看远程教学信息。但是目前我们很多学生通过这些渠道得到的知识往往还仅限于理论掌握这一阶段,实践教学环节重视程度不够。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它就像是一门技能一样。理论知识掌握得再透彻,没有实际的操作和运用,那知识也只能是停留在理论阶段。无法发挥出它强大的实用功效。在现实的教学环节中,我们对学生如何把知识转化成实际技能的训练非常欠缺。很多学校都是把一门课程的考试是否过关作为评定学生对掌握这门课程是否掌握的最终裁决。忽视了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胜任“基层专门法律工作者”这样的'工作。

另外,电大至今的考核方式任然还停留在闭卷笔试,注重考察学生知识再现的能力上。每个学期的试卷都是由中央电大统一出题,试卷中分值比重较大的是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这些着重考验学生死记硬背能力的题目,真正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案例分析等题型分值相对较少。很难通过考核判断学生是都真正具备了利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综上所述,我认为现今的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专业无论是从培养目标上还是从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上都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我就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得到的一些经验来谈谈我个人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几点看法:

一、学生培养目标的制定要从实际着手。电大的学生之所以选择电大是因为他没有享受全日制的高等教育的机会,那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和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在知识层面上肯定是有一定差距的。在制定培养目标的时候我们既要考虑到学生基本知识的实际情况,同时还要考虑到学习时间短,学生毕业后流向社会主要从事的工作等实际情况,结合这些主要因素来考虑培养目标的制定。同时,老师也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培养目标这个大前提下适当调整学生的学习目标。比如,这个学生的实际工作是基层法院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那么他的学习重点就应该是在对审判公正和司法制度改革等方面展开;另外一个学生的实际工作是行政执法人员,那么他的学习重点就会移到行政法方面,特别是如何执法等务实性的问题上来。在电大的学习过程中,不要过多的去要求学生在毕业后应该要达到什么水平,而是要侧重于学生来到电大以后他的水平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提高。我想,只要是学生能够达到这样的目的,那么他到电大来学习,对他来说就是值得的,有帮助的;对老师来说也是完成了培养目标,真正让学生在电大收获了知识。

电大的学生有他自身的特殊性,我们不顾实际,将培养目标定得很高,结果到学生毕业的时候发现他们其实并没有达到我们预设的培养目标,那么长久下去。这个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就会受到社会的质疑,学校的质量肯定也会受到质疑。从实际出发,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社会需要的法学专门人才类型。只有以市场为导向,以电大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制定出符合电大发展的,能够培养出适应基层法律工作的专门法律人才才是我们现今改革培养目标的重点。

二、前面已经阐述了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几个不尽合理之处,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目标和学习效果。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关键。电大的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和教育部规定的专业核心必修课程差距巨大。我国非常重要的几大部门法,如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和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都没有在教学计划中体现出来。不难想象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校里没有接受过这些法学的核心课程的培训,这样培养出来的法学人才到底是否真正具有能够专门从事基层法律工作的能力。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都以市场为导向的今天,修改法学本科教学计划,培养出的学生和专业接轨、和市场接轨已经势在必行。所以,我建议教学计划的修改应该要把16门核心专业课程全部纳入教学计划,设置为统设必修课程。另外,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修一些对在以后实际工作有帮助的科目,完成学分任务。

三、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都应该灵活多样。法学是一门应用型的学科,虽然教学计划上也把实践环节作为一门课程单列出来,但实际上真正组织学生去做的学校估计为数不多。所以,我认为电大法学教育中除了开展常规的,符合电大实际情况的教学方式以外,还要切实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例如,组织学生参观实际庭审现场、组织模拟法庭、在老师的指导下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等都是不错的教学手段。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还能在实践的过程中实现知识到技能的转化。

电大现在实行的考核方式主要是以中央电大统一命题的闭卷笔试为主,考核的最终成绩是由平时作业成绩占20%和考试卷面成绩占80%组合而成,题目也大多是由一些死记硬背的填空题、名词解释、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显然,这种呆板、僵硬的课程考核方式已经很难适应现在开放教育教学方式灵活多样的特点,也很难考察出学生真正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我认为可以适当提高平时作业占考核成绩的比例,卷面题目应侧重于案例分析和论述等能够考察学生实际掌握知识能力的题型,适当加大分值。

只有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法学专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才能使我们的电大法学专业真正成为为广大基层培养和输送掌握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能在基层中解决实际问题的专门法律工作者的摇篮,为我们电大法学专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以上是我结合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对现今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专业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手段方面提出的一些个人建议及看法,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电大专科毕业论文范文

在2020年,我的电大学习已经结束,虽然我们都是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学生,不能像全日制学生那样全天候在校学习生活。但这种工作—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学习模式,使我收获匪浅,受益终身。回顾三年的学习历程,感受颇多。

在这几年的工作中,使我充分认识到之前在高中阶段所学的知识及工作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不能满足今后的工作需要,急需补充相关的理论和专业技能知识。参加电大学习后,我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到通过这次电大的学习,能够学到许多理论知识,将对本人知识更新及提高素质有许多帮助,并且能够学到今后工作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由于不同于全日制的授课方式,除了面授之外,可以说大部分时间要靠我们自学去完成。为了提高自己,我特别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把学习当作完善自身的需求,把学习当成促进工作的动力。

文档为doc格式。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

就我国的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来看,刑事侦查与诉讼得到充分的重视,反而是民事行政则被看轻。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的检察监督长期处于弱化地带。尤其是在当今社会各类诉讼井喷化的大背景之下,司法部门对民事行政的检察监督呈现无力应对状态,没有达到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需求。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工作相较于刑事侦查普遍存在滞后现象。因此,建立一套独立的,专属于民事与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机制,十分迫切。

我国宪法将民事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工作交予检察机关,是其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职责与职能。通过调解、审判,保证司法对诉讼双方公平,保证侦查过程无违法偏私行为发生。

就实践方面来讲,我国的检察机关在处理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时,并未将民事与行政这两类实际区分开来。然而,无论是在监督的对象、方式和功能方面,二者均存在很大的区别,不可归为一类。从我国司法部门所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数据来看,在一年的时间内,发生数百起民事行政案件,而真正得到检察监督的,所占比例不到40%。这也就说明了我国现阶段检察监督部门在民事行政类诉讼案件上的过大负荷,加重检察监督机关工作量的同时,也导致一些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无法真正受到检察和监督。再有,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比重上要远大于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也属于检察机关工作职能的缺失。而且,就本质上来讲,在处理民事诉讼案件时,检察院与法院之间存在固有矛盾,此种矛盾不利于民事诉讼案件监督机制的有效开展。因此,针对我国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检察监督体制,必须将民事诉讼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区分开来,以促进其独立化的发展方向。

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文规定,人民检察院无论是对行政诉讼案件还是民事诉讼案件,都拥有同等的监督权力。且两种检察监督体制在细节上存有一定的差别。通过对不同监督体制的分析,将二者分开处理,是促进检察监督机制独立化发展的重要手段。

从监督对象上看,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监督主要是以行政单位为监督对象,不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活动,控诉双方在地位上存在一定差距;而民事诉讼的监督对象,是对包括当事人在内的检察监督,且对当事人和整个诉讼活动都要进行监督检察。由此可以看出,相对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在监督对象上,具有权力更大、涉及更广、难度更高的特点。

从功能定位上看,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针对行使司法过程和权力的法院审判进行监督;而在行政监督功能方面,则除了履行监督职能外,还具有在审判过程中,保障原告与被告皆具备的独立行使诉讼权益。而由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复杂特点,就法律方面来讲,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更需肩负监督和保障职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不仅在于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和当事人诉讼活动的监督,还在于通过这样一种监督机制,将检察权能和审判权能统一起来,即以司法权之权威形成对行政权的有效制约,进而实现对审判权和诉讼权的有力保障。

从监督方式上看,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皆具有监督职责。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以“抗诉”的形式来实行监督责任。就目前我国检察机关的抗诉而言,由于在行政诉讼案件方面,对检察机关行使抗诉权力上,对理由以及理由和理由之间的关系和适用范围都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给检察机关就行政诉讼案件提起抗诉增添了难度,以致于检察机关常常运用民事诉讼案件的抗诉模式。从而造成在运用“抗诉”方式监督时,出现了形式混乱的局面。基于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行政案件“抗诉”模式,对促进检察机关工作效率和检察监督独立化发展而言,十分必要。同时,检察监督部门还应当注重于对新的监督方式的开发和创建,紧跟时代潮流,行使检察监督职能。

从诉讼原理上看,行政诉讼案件与民事诉案件存有本质上的差别。

二者在性质、特点以及运行原理上皆有不同。其中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处于平等地位,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则不具有平等属性,由此导致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与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具有不同的运行原理。其中,民事诉讼案件检察监督本质为,双方当事人在平等的诉讼身份下,行使民事诉讼活动;而行政诉讼案件首先在控诉双方的诉讼地位上就无法保障其平等地位。且行政诉讼案件的检察监督主要是对行政机关这个整体进行检察和监督,行政机关并不具有反诉讼的权益。

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检察和监督上,首先在法律上就有明显差异。然而检察机关却将二者放在了同一职能部门进行检察和监督活动。二者在监督对象、监督功能定位、监督方式和诉讼原理上皆存在不小的差异,从而易导致检察监督工作混乱的情形发生。

[2]白建云。民事行政诉讼违法行为调查中的几个问题[j]。中国检察官,2012,(5)::10.3969/.1008-6676.2012.05.027.

法律毕业论文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法律顾问管理,促进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学校聘请法律顾问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对象:本制度所称法律顾问是指学校根据处理学校法律事务的需要,从校内外聘请的、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业人士。

第四条基本原则:法律顾问在开展具体工作时应当遵循勤敏、敬业、高效的原则。

法律服务。

第五条法律服务范围:学校法律顾问服务面向学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修改合同文本、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内容。具体包括:

(一)基础服务内容。

1、为学校当好法律参谋;

2、为学校的对外经济往来把关;

3、帮助学校草拟、修改、审查合同、诉讼文书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文书;

5、提供定期或者不定期上门服务;

(二)为学校的制度构建服务。

1、为学校制定章程化管理制度;

2、协助学校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法律框架;

3、协助学校建立师生校内申诉制度;

4、为学校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提供意见和帮助,协助学校依法建立快速反应程序;

(三)其他特色服务。

1、为学校内部管理及管理层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帮助学校草拟、修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与制度;

4、根据学校要求,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职员工及学生提供大型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以外的专项服务。

1、帮助学校办理转制,办理变更登记等法律文书和事务;

2、经学校同意,接受学校教职员工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3、经学校同意,为青少年犯罪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为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辩护;

4、接受学校委托,为学校代理日常法律服务免费项目以外的各类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

5、应聘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教育宣讲人;

6、其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以外的服务。

第五条学校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

(一)为学校的行政行为、合同行为、重大决策等非诉讼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二)就涉及到学校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三)经学校指派,以学校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代理诉讼,反映民意和社会实情,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淮安市杨庄小学。

电大会计学大专专科毕业论文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及经济全球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依靠企业并购使企业发展更加迅速。企业之所以进行并购就是为了获取对他方企业的控制权,但企业并购具有相当高的风险,企业并购是否会成为成功的并购与并购中财务风险有相当大的关系。本文着眼于国内企业分析我国企业并购的动因及企业并购中产生的财务风险,在此基础上,提出风险规避策略,即企业需正确估计并购的价格、融资渠道需多样化、优化并购交易时的支付方式以及并购后有效整合企业,使财务风险降到最低。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价值评估;融资渠道。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渐完善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并购活动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下,企业并购是资本扩大的有效手段,对实现企业资源优化配置有很大作用。企业并购是一项投资、融资行为,财务风险贯穿于整个并购活动中,对并购活动的成功起关键作用。所以,在企业并购过程中须对财务风险做好防范,这对并购活动的成功至关重要。

企业并购的动因有取得规模效应、取得战略机会、降低企业经营风险、获得优势互补的协同效应。并购可以使企业规模得以扩展,合理的资源配置可大规模生产单一产品,单位成本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进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企业通过并购可获取战略机会。一方面是为获得市场上的占有率;另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进入新行业的风险。并购可以提高企业在行业的竞争力,扩展企业生产规模,实现企业的增长。通过并购,企业获得被并购企业的资源,分享他们的经验,从而形成竞争优势。所以,企业并购之后不仅可以实现在产品、管理、技术的互补性,而且可以实现企业文化的相互作用,并最终促进企业发展。

并购中的几种财务风险相互联系、制约,它们主要包括定价风险、融资、支付及财务整合风险。

(一)企业并购估价风险。在并购过程中,价值评估风险一方面是由财务报表引起的,企业通过财务报表了解被并购企业的财务状况等信息,而被并购方有时为了一己之利,隐瞒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这极易使并购方高估目标企业价值;另一方面是价值评估,并购企业在对目标企业进行评估时,中介机构故意选择不恰当的评估方法来取得一己之利,导致价值评估结果与企业实际价值有很大的偏差。另外,评估参数的选择会由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否来决定,这也会对目标企业价值的真实反映有所影响。

(二)企业并购融资风险。企业并购融资风险是指企业为确保并购资本的需求而进行融资,由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与筹集资金对企业经营影响而带来的风险。企业融资的方式将影响融资风险的大小。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自有资金、发行股票、债券及信贷融资等。当企业采用现金支付方式时,会计毕业论文虽会使得并构成本有所下降,但会导致现金短缺现象的出现,产生财务风险。股权融资虽然风险小,但资本成本高,股权增加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权益,影响其资本结构。债券和信贷融资虽然资本成本比较低,然而,在企业经济效益不景气时,就会致使企业面对债务压力。

(三)企业并购支付风险。并购支付风险就是说并购方为实现购买,选取何种支付方法所造成的风险。不同方式所带来的资金压力及风险大小也会有很大的差异。最简易的方式是现金支付,能控制目标企业,但会有一定的资金负担。若选取股权支付的方式,会使并购方成本增加,减少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混合支付是指企业采用现金、股票及债券支付等组合支付。混合支付会使资本结构拥有良好的状态有很大的'难度,并购后财务整合难度会更大。所以,混合支付也会有一定的风险。各种支付方式带来的风险均会有所不同,并购方对方式的选取可以减少一定的风险。

(四)企业并购财务整合风险。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并购企业需要对被并购方进行一系列全方面的整合,其中,财务整合是重中之重。当并购企业在整合期内,若财务行为不妥,潜在的财务风险会发生,继而会出现并购成本增加、资金短缺等现象,这些均会阻碍企业发展;在整合期内双方也许会因财务制度及机构设置产生相反意见,致使企业产生一定的损失;企业内部也应做好监控措施,否则会有财务风险的产生。

(一)合理确定并购企业价值,规避评估风险。在确定并购前,并购方特别需对被并购方的财务状况做细致的分析,保证所了解的各个方面信息是准确无误的,这将会使企业遇到的财务风险减少。并购企业应逐步完善价值评估体系,采取合适的评估方法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可能得到相异的估价,并购方可依据并购时的动机,选择不同的定价模型,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就可合理确定被并购方价值,使估价风险下降。企业还应用调查的方式分析被并购方资产构成及分析也许会出现的财务陷阱。另外,并购方应有效运用报表以外信息,觉察报表中可能有的漏洞,继而使并购的估价风险有所降低。

(二)拓展融资渠道,规避融资风险。资本性支出是企业并购的前提条件,但根据企业自身的现金状况不能满足并购所需资金,最理想的融资渠道是借助外部资金满足自身需求,保证企业并购过程中资金链更持久。合理的预算融资需求量及选择恰当的融资方式可更好地降低企业融资风险的发生率。另外,并购企业应积极开展不同的融资渠道来使其多样化,来确保融资结构的合理,使用灵活的方式来降低现金的支出额,例如采用股权、债券支付等多种支付的混合。还有,政府部门应积极研究多样的融资渠道,例如建立投资银行、完善资本市场和设立并购基金等,保证企业融资渠道的多样化。

(三)支付方式的多样化,规避支付风险。企业并购选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其带来的风险也会有所不同。各种并购支付方式都具有一定的风险。并购方可根据其财务状况及被并购方的意向,将现金、股票及债券支付等设计为不相同的组合,分散单一支付的风险,使并购成本降低。随着中国并购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并购操作流程的不断规范,并购方应根据自身的财务情况,选取支付方式时采用现金、债务及股票等方式的不同组合,加大对混合支付的研究,选用公司及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等证券组合来进行并购支付。

(四)有效整合并购后的财务风险。为了实现企业的规模经济及协同效应,构建新企业核心及价值,在并购交易完成之后,并购方须将自身和被并购方的资源进行整合。企业可从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目标等方面加大对财务的监控。另有,完善对财务的整合。并购结束之后,企业应在熟悉目标企业的生产方式、财务状况、发展潜力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情况,提出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将其列入自身的预算管理体系之内。最后,企业还应对资产及负债等财务资源合理地优化配置和整合。

在并购的各个阶段都会存在财务风险,其是各类风险的综合反映。所以,在并购过程中,企业要不断地改善其内部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规避财务风险,这有助于提高并购的成功率,实现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

参考文献:

[1]严艳.我国企业并购现状及措施思考.企业管理,2011.8.

[2]舒鸿.我国企业并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时代金融,2012.8.

电大会计学大专专科毕业论文

摘要:初级会计学是普通中、高等职业院校会计专业的基础必修课程。随着职业院校改革的不断深入,初级会计学作为职业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关键一环,其教学模式也逐步由传统教学型向教学实践型转变。

关键词:理论操作实践。

初级会计学是在会计基本理论的指导下,讲述会计业务方法的原理和应用。职业院校选用的教材内容基本以簿记技术为主,通过阐述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为职校生学习专业会计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教学内容主要分为三大块:一是有关会计基本概念、会计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基本程序与方法等会计学的基本理论;二是以借贷记账法为核心的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内容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三是会计工作的理论与方法。

一、职业院校初级会计学的教学特点。

众所周知,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培养方法与普通高校有很大的不同,因此,职业院校的会计专业教学必须因材施教,体现鲜明的职教特点。

1.目标明确。

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是实践型和技能型人才,它不同于普通高校的专业理论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因此在初级会计学教学过程中必须首先树立明确、符合实际需要的会计教学目标,即立足于职业院校会计专业学习的需要,体现职业院校培养会计人才的特点,注重会计理论与方法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2.内容新颖。

一方面由于职校生在校学习二到三年就进入企业从事相关工作,这就要求会计专业的教学内容必须“短、平、快”。另一方面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起,我国开始会计制度改革,从理论到方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实务操作中的新业务、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涌现,使会计处理变得更加灵活,会计选择的空间更大。这些都决定了在教授初级会计学时不仅要讲授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也要紧紧围绕我国会计改革现状,讲授财政部新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内容。这样可以使学生毕业进入用人单位后,第一时间进入角色、投入工作,从而有效地缩短学生与用人单位的“磨合期”。

3.结构合理。

职业院校的初级会计学必须从学生知识掌握的状况出发。以会计要素核算为例,该章主要介绍借贷记账法的应用,可以与第一章会计对象理论和中级财务会计学教学内容紧密衔接,这样既能体现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认识过程,也易于职校生理解和掌握。同时要学练结合,这样能够更客观地检验学习效果。

二、初级会计学的教学现状。

职业院校会计专业发展到今天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会计专业人才。以笔者学院为例,虽然学院是以冶金为骨干专业的职业院校,但院领导一直十分重视会计专业建设,不断根据市场与企业的需要完善本院的《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围绕学生的会计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构建了以初级会计学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并培养了一支专业教师团队,会计专业学生的就业率也在逐年提高,但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

1.理论与实践脱节。

初级会计学的教学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沿用传统的会计教学模式,注重教会学生理论知识,却忽视了教会学生如何应用这些知识。学生也许学会了书本上的怎样编制分录、怎样编制报表,但遇到会计工作中的实际业务时,却不知如何下手处理,也不知道如何利用这些生成的信息帮助解决日益复杂的企业问题。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职业院校会计专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不能形成一个良好而持久的运行机制。

2.教学方法落后。

许多职业院校初级会计学的教学方法单一,很多教师仍然采用的是“填鸭式”满堂灌输,以教师为中心,以教科书为依据,按部就班地一部分一部分地讲授课本知识。在这种方法下,课程结束时,学生不一定能够形成对初级会计学这门课的总体认识。学生对学习初级会计学也缺乏兴趣,只是被动地接受相关知识,课堂效果不佳,达不到预期的教学目标。

3.师资队伍建设不给力。

笔者学院讲授初级会计学的教师都是有着丰富理论知识的中青年教师,他们都是大学一毕业就分配进学校的。他们的工作经历是从“学校”到“学校”,这就导致他们缺乏必要的实践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也造成了教学中的重理论,轻实践。同时会计专业理论知识的加速更新,要求教师不断加强继续教育,但许多学校的.领导、教师对此缺乏必要的认识,仍然抱残守缺、墨守成规。

三、初级会计学的教学改革途径。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任何教学都需要教师来组织。教学目标和课程等设置得再好,也要靠教师来完成;新的教学方法再好,也要教师来运用。教学的改革不包括教师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是不实际的。要搞好职业院校初级会计学的教学改革,首先必须从师资队伍建设入手。一方面鼓励会计专业教师继续再教育,不断“充电”,学习会计新理论、新制度;另一方面组织教师走出学校,走进企业,深入会计工作的一线,真正做到将教师的专业知识储备与会计工作实践接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学改革的成功。

2.改革教学方法。

传统的以教师授课为主的教学方法应被“教师授课为辅,学生参与为主”的教学方法所取代。在这种新的教学方法下,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启发学生思考,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学生则通过小组协作、案例研究、模拟操作等方式,获取新的知识,从而达到锻炼实际会计操作能力的目的。同时针对学生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现状,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讲授账务处理程序这一章节时,可以采用项目教学法,由学生自己制订项目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步骤和程序,分析影响账务处理程序选择的因素,然后在教师的引导下完成预定的项目;讲授会计错账更正方法时,可采用任务驱动法,由教师先进行操作示范,并结合录像、课件进一步向学生展示操作的全过程,然后让学生动手实际操作,教师巡视指导及时纠正错误,之后教师对操作步骤进行复述,特别提醒容易出错的步骤和环节,最后总结要点;讲授通用记账凭证时,采用角色扮演法,让学生分别扮演制单员、出纳员、审核员、记账员和会计主管的角色,体会不同角色的作用、责任,从而全面认识记账凭证。

3.加强实践教学。

会计是一个操作性和应用性极强的职业,同时对工作经验的要求很高,这和现在几乎是纯知识性的教学存在很大矛盾。为此教师在讲授初级会计学课程时,可以安排4~5周的时间进行实训学习。教学教师也完全可以在会计电算化实训室中指导部分章节的完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引入erp沙盘模拟实训课程,使学生通过实物沙盘的直观模拟,基本了解企业账务处理的各个环节。此外,不断拓宽校企合作的模式,每年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去企业社会实践,可以实现学生在校理论学习与企业财务实际操作需求的“无缝对接”。

总之,职业院校初级会计学的教学必须始终以企业、社会的需求为出发点,充分体现课程的职业性、实践性,全面培养职校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的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2]。我认为这个培养目标的制定不符合电大学生实际,有待商榷。

首先,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应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我们不妨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来了解一下。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本科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学生具有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基础,系统的掌握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信息,并能用一门外语阅读专业书刊;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较强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能较熟练的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具有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3]。通过比较,我们不难看出,电大开放教育本科的培养目标非常笼统,并不向其他高校的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那样的具体。

其次,“达到四年全日制法学本科学生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法律人才”,这个培养目标对于只有2年半学制的电大法学本科学生来说要想达到是很不现实的。来到电大学习的大部分学生肯定都是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没有机会接受全日制的高等教育后才会选择电大,而且在电大学习的学生也主要是以成人学生为主,成人学生既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在工作之余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来兼顾学习和生活,这势必会造成他们的学习时间肯定没有全日制本科生的充裕。最重要的是还要在两年半的时间内达到四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水平。一个是全日制四年,一个是利用业余时间学习2年半,可以说,电大的学生到毕业的时候是很难达到全日制4年专业学习的水平的。所以,我认为这个培养目标是急需要进行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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