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1)乙方享有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
(2)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自享、风险自担。
(3)乙方有权决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认和聘用员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提供劳动力和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理取闹,破坏生产设施设备,阻扰生产,否则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的权利,情节严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体管理费后,第三人有义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矛盾和纠纷,合理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体管理费:第一年为4000元;第二年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体管理费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
九、此协议是在经第三人xx镇xx村xx组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一致同意甲方对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甲、乙双方自愿流转承包。
十、违约责任: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胁迫、误解和规避法律法规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无需公正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协议为第三人xx镇xx村xx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场予以见证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
十三、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周家镇龙虎村6组及周家镇龙虎村委会各执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甲方(签名捺印):
乙方(签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xx镇xx村xx组
在场人:
年月日:
土地流转山林承包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乙方通过调查与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进,并规划在所属的流转林地、田地范围内,种植大树古木、花卉、苗木、药材、果树、种养殖等。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流转的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其享有的坐落在县镇村的下列林地林权证:林证字()第号、县林证字()第号、(具体见林权证及附图)面积共亩的林地使用权、经营权以承包再流转形式,从年4月26日起至2053年6月30日止流转期限共43年,(具体时间以林权证日期为准.)流转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和花卉苗木种植等经营活动。上述林地、交付现状:山上的林木由甲方处理后交给乙方使用,处理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权。
4、甲方必须依法保护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正协调处理,乙方的纠纷问题,如发现破坏者,责令赔偿,按情节处罚,或遗交司法机关。
5、甲方有义务协同乙方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爱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权利,产品处置收益权及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
2、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能对当地造成污染,如果在生产过程中需建房作为仓库、办公房、职工宿舍等,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设工程,同样的条件和价格优先承包给甲方村民。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该土地如遇政府征用,乙方有权利按国家标准依法获得其应得的各项补偿费用,土地征收费在外。
三.流转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1.自签定协议之日起,流转价格林地每亩120元,按照递增方式,每五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每亩20元。20至为每亩120元,至140元,至2025年160元,2026至2030年180元,2031至2035年200元,2036至2040年220元,2041至2045年240元,2046至2050年260元,2051至2053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转价款154020.00元以后按五年支付一次的原则进行支付。
3.村委按乙方承包范围大小收取管理费每年____元。
四.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动,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和合并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随意终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损坏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2.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地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3.如要修改合同,经双方商议一致,可另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继续经营使用权,但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处理。
5.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时间无效。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乙方无偿交给甲方.(合同期内归乙方);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六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
2、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林业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后,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的双倍经济损失。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政府管理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后补充条款,完善合同内容,并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应。
八.本合同自2011年4月26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国土所,林业部门各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鉴证机关:
签字盖章: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
因_________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坐落于_________(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坐落于_________(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不改变土地的用途及承包义务。土地互换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的互换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的地块的承包经营权。甲乙双方仍然要按照发包时确定的该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该地块原来负担的义务,双方享有互换前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并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的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流转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受流转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林地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林地名称(小地名):______,坐落____县____乡(镇)____村____组,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面积____亩(实际面积以双方人员实测、验收为准)的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件一造林验收图。
二、流转期限
甲方承包林地的期限为___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次流转林地期限为___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流转林地的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四、双方权利
(一)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本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林地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有权按本流转合同约定流转林地的期限,期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
3、在符合付款条件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约付款
(二)乙方权利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产品。
2、经依法登记取得承包林地林权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人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3、有权享受国家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相应的林木补偿费和按比例分成的林地补偿费。
五、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照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及时提供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造林基地。
2、甲方提供造林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a.造林基地为规划中商品林用地,非生态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放牧、薪材、风光、坟墓用地以及农业种植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含国防、军事用途)用地。造林基地内有低洼水地、石块地、未风化石块地、坟墓地等,应将其从造林基地总面积中剔除,该被剔除的林地,甲方不得再兴造坟墓或堆砌杂物。
b.造林基地未作任何处分,且权属界址清楚。
c.对造林基地周围的宜林丘岗地,其界址必须已明显划定,无任何产生相关纠纷的可能,甲方必须将其详细位置告知乙方,并在附件上标明界址。
林地承包合同
d.造林基地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e.提供造林基地的相关法律手续。
3、应当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应当保证承包林地具有明晰产权,确认本承包林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债务抵押物。如该承包林地权属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甲方应当杜绝并处理该承包林地范围内与当地其他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的争执、权属纠纷及侵权事件。
8、在办理林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林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影响林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9、承包林地内有低洼水地、石块地、未风化石块地、坟墓地等,应将其从承包林地总面积中剔除,该被剔除的林地,甲方不得再兴造坟墓或堆砌杂物。
10、将承包林地范围内及范围外的原有设施包括道路、渠网、排灌及其他林业、电力、水利等设施应无偿提供乙方使用,并协助乙方办理水、电、交通联网等工作。
11、协助乙方到林业部门办理基地造纸材采伐指标单报单批,协助乙方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证以及运输手续。
12、协助乙方获得国家、省、市确定的造纸林基地的各项林业税费减免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二)乙方义务
1、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将承包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
3、负责与甲方共同测量确认造林基地四至范围的面积。
4、国家和集体建设需要使用承包林地的,应服从安排。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理补偿。
5、因国家重点建设征用承包的造林基地,所获补偿金,其中属补偿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的部分、地上苗木(或林木)补偿的部分归乙方所有。属补偿土地的部分,归甲方所有。
6、如乙方依据需要在承包林地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甲方不得干涉或阻碍。
7、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的破坏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特别约定
1、甲方对流转林地已拥有林权证书的,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持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做林权证书变更登记。
2、甲方对流转林地未拥有林权证书的,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持有关材料到办证单位办理流转林地的林权证书。
3、乙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经过甲方和林地所有者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4、甲方与发包方(林地所有者)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七、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流转合同林地流转价格为每年每亩____元,合计____元/年;流转林地上林木一并转让给乙方的,价格为每亩___元(没有时可填写为零元),合计____元。
付款时间:自年月日起计算承包费用,在办妥《林权证》等变更过户手续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自年月日起至办妥《林权证》等过户手续之日的承包费。其余每年承包费用在当年12月30日前由乙方付清。
付款方式:采用网上银行支付或转帐支付、电汇。
付款前,甲方应提供与该期应付金额相当的发票或事业性收费收据等予以报销的凭证。在甲方未能提供相应凭证之前,乙方可暂停支付。
八、协议变更和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而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3、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而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损害乙方利益,致使乙方无法实现本协议订立之目的。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九、违约责任
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守约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十、争议解决
由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争议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并可提请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需诉讼解决,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均签字并盖章(如甲方为自然人可按手印代替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4、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造林验收图;
附件二:林地权属证明(林权证复印件)。
甲方:(签章按印)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甲方指定通讯地址:乙方指定通讯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造林验收图
附件二:
林地权属证明
十、其他约定
2、根据实际情况,土地流转用途、流转时限、流转面积和土地流转费支付方式与时间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可附合同副本另行约定。
3、任何其他形式的协议只能作为本合同副本,并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违背。
十一、违约责任
转出方因非法干预受让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受让方受到损失的,转出方应视其违约程度向受让方赔偿经济损失。受让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承担违约责任,视其违约程度向转出方赔偿经济损失。
1、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流转费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擅自改变流转土地所有权性质、农业用途的;
4、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可到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机构进行纠纷调解;如调解后仍有异议,则到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为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签订双方各执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机构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出方(甲方)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年 月鉴证机构 年 月(签章) (签章)
受让方(乙方)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年 月 (签章)年月 日
甲方:土地(流出方)石沛镇联盟村沿河陈组
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土地(转包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为了埁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利,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合同。
一、甲方沿河陈组将承包土地面积 ,亩成方成遍能灌能排优质土地甲方农户口粮地应统一划遍,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承包。
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双方约定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自 年 月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1、甲方采用出租方式将期承包地流转给乙方承包经营农业生产,不得在所流转土地上开挖池塘,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改变土地用途。
2、旱地由甲方平整后交给乙方承包地,承包费另计,农户转让给乙方承包地在合同不得任意退出。
3、农户转让给乙方后留作口粮田的承包地,如农户在乙方承包期间内中途继续流转承包地时,乙方应于以接受承包。
4、甲方流转土地埂边农户不得栽树,现有埂边树,离田2米以内,农户应自行砍伐,不得影响乙方农作物生长。
5、沿河陈村现有水面和农田有利益相关的不能作种值和养殖用途。
四、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时间 1、承包地流转承包费用现金支付,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承包费,每市亩按计算,籼稻粮价上涨到壹元陆角时,每亩加承包费捌拾元,粮价低于壹元时,每亩降捌拾元,粮价到贰元时每亩再加捌拾元承包费,国家政策性粮补,归甲方所得,国家对种植大户的补贴资金由乙方所得。
2、乙方必须于每年 月日前付清下一次流转承包费。
五、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收取承包流转费,按照合同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收割前交每亩100元预付款,待水稻收完一次性付清下年承包费,如不能继续承包预交款不再退还。 2、义务: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各农户养殖不能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4、甲乙双方要遵守村规民约,不要无故滋事、闹事,给双方带来损失,各农户养殖不能给乙方造成损失。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乙方在新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如流转承包合同未到期,乙方必须服从国家政策性开发利用土地,乙方只能有权获得土地青苗补偿费,土地及其它补偿费归甲方所得。
2、义务:乙方在国家政策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承包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承包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甲方任意收回土地和无理闹事的,水田打不上水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镇农经站一份,土地流转交晚中心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受法律保护,本合同未尺事宜,由甲乙双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村民组长)签字盖章: 乙方:
签证单位:(盖章)
甲方:各农户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受______组______名农户委托以_____(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形式将该组共计________亩(其中原纳税面积土地________亩、非纳税面积土地________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流转费用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和______、______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________、________等义务。
第四条:流转期最后一年,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齐当年流转费用后,方可使用流转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上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
1、流转经营期间,除粮食直补由甲方享受外,其他惠农补贴政策归乙方享受。
2、流转经营期间,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由乙方交纳,理赔款由乙方享受。
3、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土地不能正常经营,本合同顺延一年(不收租金)。
4、流转期满(必须要到春季作物收割完成以后,才能收回土地),如果甲方继续同意流转,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二份,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