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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殡葬工作半年工作总结(优质5篇)

时间:2023-09-08 20:19:44 作者:飞雪 最新殡葬工作半年工作总结(优质5篇)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殡葬工作半年工作总结篇一

一、以学习为重点,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1.政治理论学习求“深”。

工作以来,我认真学习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内涵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镇镇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社区发展的各项思路、规划、目标,深刻理解和领会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我镇当前重点工作和以后的战略规划。

2.业务技能学习求“精”。

社区民政有了全新的认识。闲暇之余,我仔细阅读相关书籍,做好笔记,遇到问题,经常请教身边有经验的同志,从他们身上吸取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二、勤奋工作,全力做好业务工作

1.在从事社区民政工作以来,对以往低保、五保、低保边缘户对象进行深入了解,采集相关信息并登记,完成相关台账的建立。

2.低保工作一直是我们民政部门的重点工作,为社区群众办理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优抚对象的审核办理便是我日常工作的主要任务,在做好原低保对象工作的同时对新增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积极向民政局争取,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做好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使这些困难家庭和群众的生活及时得到保障。

3.完成社区60岁以上老人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为民政局准确掌握我镇老龄人口规模提供了比较准确的数据支持。对我镇重度残疾人20-28岁对象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积极做好残疾人的康复工作。

4.做好日常困难群众大病救助的信息填写、审核工作,及时为他们申报大病救助补助资金。

5.继续做好社会救助,农村救灾救济工作,特别对新增的农村特困户五保户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及时做好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整理等日常工作,积极主动的协助村两委完成镇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三分三改等。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保持高昂的学习热情,认真学习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理论、路线以及相关业务知识,争取做到求实、求真、求精;继续保持兢兢业业为党工作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良好工作态度,以饱满的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民政工作。

殡葬工作半年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是乡镇民政工作站建站后开展工作的第一年,我们首先是完善了民政低保评议小组低保对象通过个人申请,上级村委、村委经低保评议小组审核评议后,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上报镇民政站,逐级审定;二是各村委设定一名民政工作监督员,另一方面对村上遭受自然灾害及因突发事件致使贫困现象等情况及时能向工作站反馈信息,使救灾救济及时准确到位;三是聘请镇人大代表组成民政监督小组,截止目前共发放救济款元(其中春节慰问700未发),发放衣物28套,在我们细心、准确的摸清底子的情况下,在人大代表的监督下,救济款物发放工作顺利开展,并做到干部一身清,对象无怨言。

二、深入群众,规范化管理 按照县局统一安排,今年4月份,我站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对各类优抚对象、低保户、弱势群体、特困户逐户进行排查摸底,全面系统地掌握了每个民政对象的真实情况。经核实,全镇有各类优抚对象327,其中老红军1,红军失散人员2,在乡老复员军人4,伤残军人,烈属,现役军人家属17,全镇人均纯收入低于62以下的农村特困户53x152,其中现有17x3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了全面系统地掌握每个民政对象的真实情况,我们按县局要求,对每个民政对象进行了信息化管理,并造册建卡,做到民政工作心里明,民政对象一目清,使最困难的群众能及时得到政府的救助,感受到党的温暖。

2、基层^v^建设

一是第六次村委换届选举。由于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依法指导,操作规范,按程序办事应依法进行村委换届选举的有2x村,有2x村已完成选举任务,选举成功率达到100。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党委提出的换届目标,为全县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全镇村委普遍建立了民主选举,村民议事和村务公开三类制度,全镇2x村级财务实行了乡镇集中核算制度,并按季度对各村委的财务和政务进行定时、公开,使清水沟、白杨树坪一些“烂杆村”扭转了局面,呈现出和谐、有序、文明、安定的气氛,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乡镇民政工作站规范化建设

经过对我县瓦窑堡镇和马家砭镇规范化建设的参观学习,在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和大力支持下,一是落实办公场所,为镇民政工作站提供办公室2间和库房1间,实行独立办公;二是落实人员;三是配有硬件设施,由县局统一配备了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等办公设备;四是落实工作制度,结合基层民政工作实际,对民政站工作职能、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准则,以及对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民政业务进行了规范,制定了《民政工作站工作流程》、《财务管理》、《管理工作生活制度》等十余项工作制度,并统一制作上墙,同时,县局为民政工作站安装了民政台帐管理软件,初步实现了民政业务信息化管理,使工作人员对工作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了“一口清”,达到管理到位、服务到位,使民政工作站建设步入规范化。

殡葬工作半年工作总结篇三

(一)贯彻落实新的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

一是规范低保申报程序。新的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规定,困难群众在申请农村低保时改过去向所在村(居)委会书面申请为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申请,并实行村、乡干部亲属申请低保备案制。为认真贯彻落实该办法,民政局商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下发了《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金民低保[2018]48号文),指导全县各乡镇认真开展农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低保申报程序。

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要求,我们及时调整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即从2018年元月1日起,我县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35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到1452元,均增长10%以上。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110元提高到120元,二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75元提高到80元,三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55元提高到60元。截止6月底,全县享受农村低保对象34270人,覆盖面到达6%,1-6月份发放农村低保金2219.4万元;享受城镇低保对象7519人,覆盖面到达8.8%,1-6月份发放低保金1146.1万元。并开展了动态管理工作,经过动态管理,全县共取消城镇低保对象205户、495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5520户、12220人,新增6715户、13777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建立了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今年,我们针对物价上涨因素,在提高低保标准的同时,又为每一位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了物价补贴,1-6月份,我们给每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300元,共发放655万元,给每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600元,共发放448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是开展了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景督查工作。为确保城乡低保政策的认真贯彻落实,查找和解决当前低保工作不规范现象,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城乡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5月22日,县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县开展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景督查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紧张进行。

(二)加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倍增规划妹,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使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到达2650元,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到达2000元。现有五保对象7712人,其中集中供养的2288人,分散供养的5424人,截止目前,已打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99.8万元(其中含春节慰问金154.24万元)。

二是继续规范五保户就医秩序。要求各乡镇敬老院负责人要认真负责,严以律己,将五保户送到规范的医院看病就医,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共同下文,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医疗保障暂行办法(金民福[2018]30号),真正提高五保户的医疗保障水平。

三是扎实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20xx年,市下达我县新增400张供养床位建设任务,为尽快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3月份,我局商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金民福[20xx]33号文),将400张床位分别分解到汤家汇镇、南溪镇、双河镇、桃岭乡、铁冲乡、古碑镇6个乡镇,由他们承担建设任务,目前,这6个乡镇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正有序施工,古碑镇、铁冲乡敬老院一层封顶,南溪镇、桃岭乡、汤家汇镇进行基础建设,双河镇正在施工。同时,我们还加强敬老院管理,细化量化了敬老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努力使全县各乡镇敬老院到达礼貌、卫生、安全的老人居住休闲场所。

四是努力完成社会和社区办养老服务机构300张床位建设任务。今年,市局下达我县社会办和社区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床位分别为200张和100张,根据实际情景,我们将任务分解到滨友老年综合服务中心200张床位、梅山镇青山社区60张床位和红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0张床位,目前,该项目建设正在有序进行。

五是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正式启用。县社会福利中心位于梅山镇老城区史河岸边,由县老年公寓和儿童福利院共同构成,占地面积61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51平方米,总投资700万元。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局成立了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抽调专人,进驻工地,制定方案,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抓该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于6月16日全面完成了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和绿化工程建设任务,并采取“公建民营”的模式,经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市爱心老年公寓为县社会福利中心租赁经营主体,目前,该主体已配备了内部设施和生活用品,聘请了管理、护理和服务人员,6月26日正式启用了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

(三)加强生活无着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

一是对全县范围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常态化救助,1-6月份,全县已救助生活无着人员95人次,其中:医疗救助5人,生活救助32人,返乡救助53人,安葬无名尸体5具,共计支出救助资金17.6万元。

二是实施县级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经多次调查论证,在我县白塔畈镇桥店村规划3.2亩,新建30张床位、建筑面积902平方米的一栋三层框架结构的县救助站,现已完成了土地平整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6月29日施工方进驻现场,并动工兴建。

三是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贴合条件的散居孤儿及时予以申报、审核,纳入保障范围,按季度发放基本生活费,第一季度救助孤儿77人,发放生活费13.86万元,第二季度救助孤儿79人,发放生活费14.22万元。

(四)继续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为了让更多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患者尽可能得到的救助,今年3月,我们商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共同修改完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金民医救[2018]47号文),将救助比例提高到50%左右,同时将困难群众的救助起付线从1.5万元降到1万元,使参合参保的困难群众患病得到了更及时、更有效的救助。1-6月份,全县共救助城乡患病困难群众1587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56.4万元(其中:资助参合参保10728人,资助金66.3万元)。

一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认真审批和及时发放抚恤定补金。年初,局优抚股严格把关,共审批了7781人享受抚恤定补,年款3414.1万元,确保按时按标准打卡发放到户。今年,各乡镇共评定上报1779人优待对象享受优待,共需优待金681万元,目前,已为437名城乡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279万元。

二是进取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8年底,我们共接收退役军人338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217人,城镇退役士兵113人,伤残军人6人,转业军人2人。为了做好这些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我们继续拓宽就业渠道,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军区皖政[20xx]114号文件精神,并采取举办招聘会为退役士兵搭建就业平台等多种形式,较好地完成安置任务。

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抓好全县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工作,按照规划,拟将吴家店镇、果子园乡、沙河乡、关庙乡、南溪镇、汤家汇镇、古碑镇、花石乡、槐树湾乡等乡镇的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到斑竹园镇的立夏节起义革命烈士纪念园;将燕子河镇、天堂寨镇、青山镇、张冲乡、油坊店乡、麻埠镇等乡镇的零散烈士墓迁移到长岭乡乌凤沟战斗红军烈士纪念园;将桃岭乡、铁冲乡、全军乡、梅山镇、白塔畈镇的零散烈士墓迁移到双河革命烈士纪念园。

目前,这三个纪念园工地正加紧施工,双河镇已完成440座、长岭乡已完成510座、斑竹园镇已完成550座零散烈士墓的迁建,县乡两有关领导经常督查工程进度,加强调度,实行道道工序验收,确保项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四是积极开展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活动。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县申报验收工作6月中旬开始,为了确保申报成功,县双拥工委召开了全县动员大会,在全县再次掀起创立高潮,各乡镇、各单位履行职责,对照标准,补缺补差,以扎实的工作将双拥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一是妥善安排去冬今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2018年12月至2018年5月,我们共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81.85万元,发放救济粮1万斤、棉被2024床,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

二是精心组织了全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活动”,按照省市部署,我局牵头组织了科技局、科协、农委、水利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国土局、住建局、气象局、人防办、地震局、地震台、消防中队、县医院、县一中、县二中、梅山镇等19个单位联合举办了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的宣传活动,摆放科普展板25幅,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举办了防震抗灾现场演练。

三是认真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四是做好汛前应急准备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继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积极参与了“网格化”管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与服务本事。

二是指导城乡社区开展示范单位创立活动,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三是继续完善部分乡镇区划调整后补缺补差工作。四是和河南省固始县、商城县正在进行省界边界联检。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工作。上半年,我们共新批各类社会组织24个,其中社会团体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个,并按时对全县各类社会组织开展了年度检查工作。

二是依法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与服务工作。上半年,我们依法办理结婚登记3146对,办理协议离婚登记250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852件,补办结婚证681对,补办离婚证7对。

三是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县殡葬改革实施意见》,教育广大群众礼貌办丧事、节俭办丧事,加大工作力度,继续认真做好新城区殡仪馆选址兴建工作。1-6月,梅山公墓安葬遗体82具,帮忙运往外地火化遗体15具。

四是继续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上半年,我们共慰问困难户76人,发放慰问金4万元;为除夕仍在住院的100位病人发放慰问金5000元;开展慈善救助44人,发放救助金12.75万元。

五是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充分发挥老年大学敬老院分校的作用,丰实敬老院院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做好高龄老人高龄补贴发放的准备工作。1-6月,免费为全县251名60周岁以上老人(其中70周岁以上老人141名)办理了省老年优待证。

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会,会上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县委“抢抓机遇,跨越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民政,狠抓落实。

二是制定民政局实施方案,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推进各项民政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在工作理念上实现新提升,在民政工作上有新突破。

三是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完成规定动作,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上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有关招商引资的新规定,动员全局人员积极参与,树立职责意识、大局意识,构成浓厚的大招商氛围。

二是调整充实局招商引资领导组,制定局招商引资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人员,明确分工。

三是及时捕捉信息,及时跟踪联系,目前,我们已与多家联系,在新建老年康复理疗中心、农产品加工项目等方面正在进取商谈跟踪。

上半年,实现福利彩票销售额57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6%。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礼貌、卫生、园林”县城“三城”同创、机关党建、老干部服务和关心下一代、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扶贫工作、信访维稳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殡葬工作半年工作总结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v^、^v^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民政部等9部门印发的《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民发〔2018〕7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v^^v^、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破除殡葬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 1 — 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突出问题,通过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移风易俗,形成殡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林地、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高龄老人、危重病人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即骨灰单人或双人合葬墓超过1平米,遗体单人和双人合葬墓分别超过4平米和6平米的情况。

6、利用水泥、石材等固化硬化坟墓,破坏植被和生态环境,— 2 — 造成青山白化等“白色污染”。

7、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8、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9、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骨灰堂塔楼、地宫及墓地),向宗教教职人员以外的信教公民和社会人士提供火化、殡仪、骨灰存放等服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活动,机构工作人员向殡仪中介机构倒卖逝者及亲属信息进行牟利、乱收费等行为。

3、私自改装车辆,违规从事经营性遗体运送等殡仪服务活动。

4、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三)殡葬陈规陋习

1、乱搭灵棚,乱放烟花鞭炮,沿街游丧等干扰群众正常生

— 3 — 产生活行为。

2、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盲目攀比。

3、在公墓以外的其它地方特别是“三沿六区”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修活人墓、豪华大墓等行为。

4、祭扫时在禁火期、禁火区违规烧纸放炮。

5、开展封建迷信活动,生产、销售和使用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全省所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城市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的墓地及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各地可依据地方法规和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需要整治的重点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6月下旬-7月上中旬)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整治方案、投诉举报电话要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18年7月下旬-9月上旬)各地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自查和检查表附后)。针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民政部专门开发系统软件,各地届时要认真对照检查、如实填写、按时上报。— 4 — 8月20日前,各市州民政局要报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和摸排统计表(见附件2)。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18年9月上旬)省里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移风易俗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对各地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要报请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本地区整改情况的考核,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月中下旬)

各地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省民政厅等部门将对全省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整治成果应用于制度机制创新和日常服务管理之中。全省专项整治情况将于9月20日前专题报告省委省政府,并上报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殡葬工作纳入当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等内容。

— 5 —

(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检查;公安机关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v^门要加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林业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用林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检查监督;环保部门要加强殡仪馆、公墓等设施建设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环境监管;住房城乡^v^门要加强殡仪馆、公墓等设施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违规从事经营性的遗体运送等殡仪服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卫生计生部门要规范太平间管理,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炒买炒卖、虚假宣传等行为,查处无照经营丧葬用品、提供殡仪服务以及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行为,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质监部门要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民宗部门要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墓地及骨灰存放设施、开展殡葬活动等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 6 — 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三)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各地要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要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思想教育、乡规民约、矛盾调处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各类组织作用,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积极发挥殡葬行业协会作用,围绕重点整治问题,推动会员单位带头做好自查整改,并制定团体标准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局面。

— 7 — 丧场所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规范集中治丧和进公墓安葬。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丧事报告、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办理丧事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各地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湘文明办〔2018〕5号)文件精神,8月底前,指导所有村(居)委会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具体的操办章程,明确操办标准和要求、违约责任和奖惩措施,切实做到家喻户晓。要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活动期间,省里建立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省领导任组长,民政、发改、民宗委、公安、司法行政、国土资源、环保、住建、交通、林业、卫计委、工商、质监等13个单位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举报投诉电话为。联席会议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整— 8 — 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地专项治理方案、举报渠道等信息要于2018年7月20日前报送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2.全省殡葬专项整治排查摸底统计表(表1-表14)— 9 —

殡葬工作半年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上半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全面创业行动,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乐业增收的意见》,紧紧围绕“共同发展、共享服务,就业惠民、创业富民”原则,深入实施退役士兵创业乐业行动,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创业乐业优惠政策,积极搭建退役士兵创业乐业平台,努力培育拥有一技之长的退役士兵,帮助他们实行创业就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组织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民政局认真调研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全面掌握了全市退役士兵的基本情况,推出了订单式培训促进退役士兵创业乐业工作。我市成立了xx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在建立领导机构的同时,我们还在所辖的乡镇、街道社务办设立了退役士兵订单式培训指导和服务中心。两级订单式培训组织机构的建立,为订单式培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是依托职业培训机构,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在综合考察培训机构培训资质、师资力量、培训质量和地理位置的基础上,我们定点选择了市区两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全市四所规模较大的驾驶培训学校负责去年冬季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今年上半年共有314人报名参加由市民政局组织的电脑维修、数控、驾驶等多个专业的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截止6月底,已有近250人完成了职业技能培训,大部分走上了自主创业、就业的道路。

三是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订单培训工作联动机制。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协调,得到了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市政府多次召集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各种事项。联席会议实现了各单位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为退役士兵、企业、培训机构搭建了沟通桥梁,拓宽了订单式培训工作的渠道。

四是多渠道广泛开展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培训。结合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市民政局组织各培训学校根据退伍军人现状开设的创业就业培训,聘请专家老师就当前就业现状、就业技能、就业扶持政策以及创业流程等方面对退伍士兵进行全方位指导,帮助他们系统学习知识与技能,理清创业思路,增强其创办企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创业就业培训,实施跟踪指导,截止6月底,已开展创业培训210人次,90%以上的退役士兵实行创业就业。

一是先签约后培训,开启“招聘+培训”新模式。在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我市民政部门每年都要举办1次退役士兵就业专场招聘会。今年3月2日,由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退役士兵就业专场招聘会在xx市人才市场隆重举行,邀请到了江丰电子、世茂铜业、格莱特休闲用品等80余家企业,共提供就业岗位近20xx个,有63名退役士兵与企业达成初步就业意向。

二是建立信息台帐,加强对退役士兵的长期常态管理。为了全面、准确掌握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状况,我们充分利用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的组织优势,将全市退役士兵的信息资料进行了登记建档,动态掌握全市退役士兵的资源总量、地域分布、结构状况、培训和就业意愿等信息,为我市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建立了信息台帐。依托台帐,我们研究制订了满足退役士兵意愿的订单式培训项目,联系市内大中型企业,举办了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创业乐业氛围。市民政局协调各乡镇、市人才市场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和退役士兵积极参加专场招聘活动,充分利用发放宣传单,专项招聘会等进行活动宣传,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人员上门服务,进行职业指导和政策宣传,将收集到的用工单位的岗位信息发放到退役士兵手中,使退役士兵专场招聘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未就业并想就业的退役士兵及时了解掌握就业扶持政策和用工招聘信息,帮助其选好岗应好聘,促进更好就业。

四是加强职业指导,充分落实政策支持体系。市民政局指导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承训学校向退役士兵做好就业前的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工作,让每位退役士兵都知晓有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了解市场就业创业的方针指向,在做好推荐就业的同时,也鼓励其自主就业、创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市民政局将鼓励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规划,明确工作目标,逐级分解任务,创新工作举措,健全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各方联动,推进任务完成。市民政局和市人武部、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密切协作,在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指导等工作上强化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狠抓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确保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是加大依法管理力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民政局充分发挥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作用,监督用人单位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维护退役士兵作为劳动者、创业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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