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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工作总结 工作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3-09-02 09:24:40 作者:笔尘 检察官工作总结 工作报告(模板10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检察官工作总结 工作报告篇一

一、基本情况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一定时间内全社会各种流通渠道与环节直接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体用于最终消费的实物商品总额(不包括教育、医疗、娱乐等服务消费),这项指标主要反映全社会实物商品的消费走势情况,是居民消费能力的重要体现,同时也反映消费品市场的冷热状况,还可以作为观察经济景气状况的重要指标。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促进下,我县商贸流通业实现了较快发展,城乡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多业态、多种流通方式快速发展,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迅速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快速增长,城乡居民购买力进一步增强,消费品市场呈现出繁荣活跃的发展态势,在扩大消费、保障民生、拉动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显著增强。

2051655万元,是20xx年的8.8倍,年均增幅达18.8%。其中,20xx年完成551080万元,同比增长15.9%。

(二)纳入限额以上统计企业及个体的情况。目前,我县贸易企业及个体抽样总量以第二次经济普查6663个为基数,根据统计制度要求,贸易统计分为限额以上全面统计、限额以下抽样推算两部分组成,即:对批发业年销售额20xx万元以上、零售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的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其余实行限下抽样推算。截止20xx年9月,全县纳入限额以上全面调查统计的企业及个体为71户,其中,企业12户,大个体59户,纳入限下抽样推算的企业和个体为48户。

二、主要特点

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主导力量,是支撑零售总额的中流砥柱。住宿、餐饮占12.2%,有后发优势和较大增长空间。

(二)城镇及农村市场均衡增长,但发展不平衡。从今年1-6月份统计数据来看,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97419万元,同比增长14.6%,乡村84608万元,同比增长14.5%。从所占比例来看,城镇消费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的贡献在70%以上,而农村消费仅30%左右。我县现有常住人口约为57万,城镇消费是构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主体。随着城镇及乡镇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各商业网点布局日趋完善,城镇及乡村居民消费将越来越便捷,全县消费品市场的发展得到有效促进,农村市场有巨大潜力。

(三)经营业态和组织形态多种多样,竞相发展。超级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等零售业态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营销方式逐步进入我县批零贸易市场,形成行业内多层次、多业态、开放式、竞争型的市场新格局。超级市场进入成长期、专卖店迅速崛起、新型业态层出不穷,除了百货店、超市和专业店专卖店业态以外,便利店、无店铺销售等业态已登陆市场,成为与百货店、超级市场、专业店专卖店并驾齐驱的零售业态。

盛,市场繁荣活跃。粮食、油料、肉类、禽蛋、水产蔬菜和水果等农副产品市场供应量均保持了较高的水平,而且更加充足。居民在满足“吃”的同时,用于发展和享受消费的支出日益增加,消费金额由几百元到现在的几万元,汽车已经成为家庭消费的新热点。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体工商户多、法人企业少,无重点企业支撑。从数量上来看,个体户占限上单位数量的85.2%,法人企业仅占14.8%;从结构上看,12家限上法人企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无重点企业支撑。

(二)消费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消费品市场商品结构不能满足群众的多元化需求,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增长。另外,消费品市场上仍存在一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和现象,以假充好,以劣充优,短斤少两等欺骗消费者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市场的活跃程度。

检察官工作总结 工作报告篇二

受中铁二局集团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年来,公司各单位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抓手,继续推进“一个主题”(即和谐主题——构建和谐职工、和谐工会、和谐企业)、“两个维护”( 即以促进“工者有其岗位、劳者有其报酬、耕者有其保障”为重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服务企业改革、维护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发展为已任,维护企业利益。)的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实施“三抓一创”(即“抓基层、抓基础、抓基本,创新工会工作”)的工作举措,不断深化企业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平等协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民主管理工作机制日臻完善,促进了职代会各项职权的全面落实,为企业的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抓一创”是20xx年集团公司工会、职代会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工会、职代会工作的重要举措。一年来,集团公司工会始终坚持“面向一线、眼盯基层、狠抓落实、强基固本”的理念,坚决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依据企业生产经营格局,及时建立组织、健全制度,通过坚持推行“片区联合、上挂下派”的组织建设新模式,做到了哪里有任务、哪里有项目、哪里有机构,哪里就有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年内,先后指导一公司、机筑公司、深圳公司等多个单位筹备召开双代会,顺利进行了换届选举,及时指导兰新二线、京福、玉树、钦北等新建项目部成立了工会工作委员会,调整了物资公司、贵广、榆神、湘桂指挥部工会主席(工委主任),基本做到了“全盘思考、及时建制、全面覆盖”,为职代会民主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另外,自20xx年7月开始,集团公司工会专门组织成立“三抓一创”工作调研组,对一公司、电务公司、瑞城公司、贵广指挥部、投资公司、榆神高速公司等12家单位进行了系统调研,就基层工会工作、企业民主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调研,汲取教训、总结经验、摸索方法,引导职工民主管理向深入发展。

认真贯彻四川省、中国中铁《职代会条例》相关规定,落实好职代会各项职权。年内,集团和各单位不定期召开职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共15次,讨论、审议和通过了职工监事选举、全国劳模评选、省市灾后重建先进个人推荐、提高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议题和事项,较好地发挥了职代会源头参与、民主决策的作用。年初,为召开好年度职代会,在公司行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工会主持召开了成都部分单位、本部部门职工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搭建起了企业、工会、职工三方和谐交流、坦诚沟通、平等协商的平台。20xx年3月,集团公司召开三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行政工作报告、职代会工作报告、集体合同执行情况报告、职工代表提案审理情况报告,调整充实职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通过并签订了20xx年集体合同和工资及女职工的专项集体合同。此外,切实抓好提案工作,职代会闭会期间,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对涉及公司改革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案进行讨论和审议,对职工提案进行督促落实。三届四次职代会后,公司工会对立案的29项职工提案进行了分类汇总,就提案落实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对立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29项提案件件有回音。其中,已解决和落实的提案26条,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的3条,提案落实率达90%以上。

平等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20xx年,根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上级组织的要求,公司各单位全面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年内包括集团公司在内的17个单位,均按要求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签约率达100%,增强了集体合同的实效性。

10月份,全总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张世平对公司推进的“两个普遍”进行了调研,对公司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给以了高度评价,称赞中铁二局“名不虚传,是一支真正的铁军、开路先锋,不愧为全国先进典型”。在10月份四川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工资集体协商电视电话会上,集团公司董事长郑建中专门就公司推行集体协商工作做大会发言,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通过组织职工代表到基层和各项目就职代会条例落实情况、职代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底,按照总公司要求,组织对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集体合同》和各专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抽查,有力促进了《集体合同》相关工作的规范化。

均年收入达60337元,比上年增长19.51%。特别是大家非常关注的“提高工龄工资”的问题,领导非常重视,经多次研究,决定将工龄工资标准提高到每工龄年15元/月;同时,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薪酬分配办法》有关规定,项目系数考虑了因流动施工而给予员工的流动津贴;针对高原地区项目,公司专门设立了高原补贴,高原补贴标准根据高原海拔高度确定,最低为50元每人每天,最高为130元每人每天。与此同时,公司还大力开办农民工夜校,不断完善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帮扶救助、技能竞赛、评先奖励等工作机制,将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落到实处。一年来,公司各级党政工组织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协作无间,确保推进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的一一落实,实现企业与职工共建共享共赢,真正将“依靠职工办企业,办好企业为职工”的理念落到了实处。

20xx年,公司继续贯彻落实《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厂务公开实施细则》、《中铁二局项目党建工作标准化手册》,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规范操作程序,逐步完善了厂务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组织、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运作、纪委监督、工会协调、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考核、效果等都纳入了企业管理轨道,使职工群众充分享有了知情权。

检察官工作总结 工作报告篇三

一是清理整治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清理、金联、集贸市场沿线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和不按规定地点设置、随意扩大面积、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各类摊点;坚决取缔和整治镇区内的店外经营和乱堆乱放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容秩序。对于堆放在街道上的难以清理的建筑材料,我站专门请挖机进行集中清理,确保交通道路畅通。

二是进行了五次专项整治。在4、5月之间我站对街主干道、集贸市场乱搭亭棚、乱设广告、乱停乱放这“三乱”进行了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活动共拆除违规搭棚十余处,对于宣传广告内容等有碍市容观瞻的门头广告牌匾进行了集中整治,街头汽车、摩托车乱停乱放的现象也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路面修复建设。为了使街道路面更加整洁干净,镇政府共投入三万多元用于主干道道路建设,共修复了金联桥路面等十余处受损路面,使街道交通设施更加完善。

四是进一步完善垃圾堆放点。在、秋南、南边修建三座垃圾池,实行垃圾的专门排放,并在各村委会聘请保洁员,每天对路面进行打扫,保持公路沿线的干净整洁。在金联、坪上等砖场建立了垃圾填埋场,砖场周边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一是制定“门前三包”管理制度。要求各街道商家要坚决清理沿街店铺门窗乱贴画、店外经营和摆放物品及悬挂横(条)幅,做到沿街门窗除腰带外,无粘贴物;商家坐店经营,店外整洁,无摆放灯箱和其他堆放物品,无违规拉挂横(条)幅。同时,对陈旧、破损等影响市容观瞻的门头牌匾限期要求更换,对沿街外立面不整洁的建筑物限期要求清洁,彻底改善市容环境。

一是坚决搞好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管水平。要大力实施“洁面工程”,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好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扔垃圾这市容“三乱”,确保停车归道、商品归店、农贸归市、广告归位、摊位归点等有序的圩镇环境。继续做好门头广告和临时占道经营摊点的管理,加强日常监管。

二是继续落实好“门前三包”制度。继续对各经营户实行“门前三包”,做到沿街门窗除腰带外,无粘贴物;商家坐店经营,店外整洁,无摆放灯箱和其他堆放物品,无违规拉挂横(条)幅,对于违反规定者进行严厉警告和处罚。

三是重点加强集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做到市场内划行归市,分摊经营,标牌醒目,市场内有专人清扫保洁,上、下水管道畅通,做到无以路为市,无乱摆摊现象,积极维护好集贸市场秩序。

四是强化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创卫工作设备。为了使圩镇垃圾排放得到有效处理,我站将以垃圾收集处理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圩镇垃圾处理建设。

五是实行单位卫生包干制度。规定各单位对自己所辖区域内卫生进行清扫,并对各单位创卫工作进行打分评比,评分不合者者将进行通报批评。

六是加强圩镇道路硬化建设。对于圩镇中没有硬化的路面进行硬化,使街道更加干净整洁,为圩镇创造更好的交通卫生环境。

检察官工作总结 工作报告篇四

(一)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加强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深刻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这一理论体系的精髓,并用这一理论体系武装自己,丰富自己,充实自己。同时纠正过去存在的放松学习的现象,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间的矛盾,挤时间,静下心,主动深入加强理论学习。并把所学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在实践中充实、丰富和发展自己。把学习理论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努力在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全身心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在实践中去检验自己,提高自己。

(二)强化宗旨观念,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努力提高自己的宗旨意识,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强化自己的服务能力,各项工作都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提高业务工作能力。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在用水管理方面下工夫,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使自己能够适应新水利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同时,加强团结协调,将协调处室的工作重心放在抓落实、求实效上,准确把握具体事项的落实情况,深入分析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探讨解决的措施和方法,为领导决策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

(三)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意识

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水利工作具有新的特点和新的要求,需要以求实创新的精神,大胆的实践和探索才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为主管领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将本职岗位作为实践党员先进性最直接的舞台,努力成为本职岗位的行家里手,冲破传统观念和小生产习惯势力的束缚,不因循守旧,永葆工作的蓬勃生机,不安于现状,大胆工作,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想,拿出新举措,干出新业绩,不断开创生态水网工作新局面。

(四)廉洁自律,永葆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牢固地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金钱、名利,宁静致远,苦中求进,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廉洁自律,做一个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人。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思想上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在工作上吃苦耐劳,不畏艰险,勇往直前,永葆一个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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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工作总结 工作报告篇五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检察工作规律、体现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职业特点的要求,建立分类科学、结构合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职业保障,激发内在活力,提高检-察-院干部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院干部队伍,为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根据检-察-院干部队伍实际,积极推进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党对检-察-院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

2、依法推进改革。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制度设计,总结借鉴公务员制度推行以来的实践经验,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3、体现职业特点。根据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和检察工作实际出发,合理划分人员类别,明确工作职责,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4、积极稳妥实施。要通盘考虑,整体推进,稳慎操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队伍稳定。实施分类管理后,注意做好各类人员管理办法的配套衔接。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人员类别和职责

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中纳入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依法履行检察、检察辅助、司法行政职能,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人员。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

1、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基本职责: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2、检察辅助人员是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的工作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等。

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履行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协助检察官审查各类案件、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草拟案件审查报告及有关法律文书等职责。

书记员承担案件的记录工作,负责案件的收转登记、归档和法律文书的收发转递以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司法警-察办理传唤、押解、看管等强制性事项,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证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检察技术人员接受指派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对检察官承办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

3、司法行政人员是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工作人员。基本职责:负责各级人民检-察-院政工党务、行政事务、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设置员额比例

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限额内,综合考虑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量等因素,确定各类人员员额比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两类人员在人民检-察-院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中所占员额比例分别为70%、75%、80%、85%左右,司法行政人员所占员额比例分别为30%、25%、20%、15%左右。其中,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分别在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中所占员额比例,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商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三)确定职务序列和职数

1、检察官实行单独的职务序列。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和职数比例按照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2、检察辅助人员中,司法警-察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单独警-察职务序列,警官、警员职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检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和职数;其他检察辅助人员职务序列,执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职务层次设置、职数和需要使用特殊职务名称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商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3、司法行政人员职务序列和职数,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施分类管理

1、检察官的任免、任职回避、培训、工资福利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2、检察辅助人员中,司法警-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进行管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检察技术人员等检察辅助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任免、考核、培训、奖惩等管理办法,根据其职位特点和管理需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商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规范。

3、司法行政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进行管理。

(五)完善交流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交流机制,一般在各自类别内交流,也可以跨类别交流。交流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员额比例和职数限额内,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符合任命检察官条件的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可以采取竞争性选拔或组织调整等方式转任检察官。检察官可以转任司法行政人员、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之间可以相互转任。

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其他机关以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交流。

三、组织领导

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是深化检-察-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宏观指导,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推进改革的主要责任。要认真调研分析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人员平稳过渡,将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与检察工作机制改革有机结合,进一步推进检察业务工作。

各级人民检-察-院要立足干部队伍实际,着眼未来长远发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好用好各类人员,建立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的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不同类别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成长规律,研究确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形成各归其类、各展其才、各得其所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整体活力,不断提高检-察-院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当前我国检察活动管理方式行政化,使检察职能与检-察-院内部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发生交叉、混合,造成岗位职责不清晰,影响了检察机关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并导致检察官职务层次偏低,晋升空间受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检察人员工作积极性,加之高要求与低保障之间的矛盾,使检察机关人才流失严重,随着法制的健全,弊端日益明显。所以分离检察职能与内部行政管理职能,体现检察活动的司法性,对提高检察机关的战斗力,壮大检察专业队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推动检察事业的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

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同时也行驶与法律监督有关的司法行政管理职能。伴随社会的不断不发展,公民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日益增加,这就对检察官的.工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检察机关现行的队伍管理模式基本上是沿用计划经济时代下形成的党政干部管理模式,把检察官当成公务员来管理。这并不符合我国宪法以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定位。2015年3月1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正式出台,这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检察人员管理制度现状

一是检察职能与行政职能不分。检-察-院内部由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书记员、法警、技术人员等组成,除行使检察权的检察长外,还有一些不行使检察权的司法行政人员,也具有检察官职位。颠倒了检察职能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主次地位,使检察制度成为行政管理职能的附属,从内部制约了检察权的独立行使。这种管理模式下检察官和其他一般行政人员一样采用政职级管理,检察干部视为党政干部,对检察人员简单地套用行政化管理模式,没有对各个岗位的职责进行科学的分类,建立有针对性的管理标准。有碍检察工作开展,模糊了检察官同一般行政人员的界线,忽视了检察官的司法性,阻碍了检察官职业化进程,也无法保证司法机关公正高效地履行检察职能,导致地方保护主义频发。

二是检察官职级比例相对于同级党政机关公务员普遍较低。检察人员晋升空间受限,不论哪个岗位,从事何种工作,录用后先任命为书记员,然后再晋升助检员、检察员,晋升缓慢。如果不按照这个条件,就不能任命检察职务,级别就上不去,工资就受到影响,使得工作积极性受到较大的影响。检察职务如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都与行政级别挂钩,检察官等级的的评定也以行政级别为依据,而真正对工资、待遇起作用的是行政级别。

三是招收标准单一化。目前检-察-院招收工作人员的主要渠道是招录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按照招录国家公务员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没有一套符合检察工作特点的招录标准,很多优秀法律人才由于没能通过一般公务员考试而被拒之门外,而一般的公务员考试内容对应考人员是否适合从事检察工作起不到检验作用。招录工作主要是由地方人事部门负责,有部分招录进的人员没有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不具备从业资格,不能从事业务工作,只能从事业务辅助或行政后勤等工作,占用大量编制,造成一线办案人员严重短缺。

四是高要求低回报矛盾突出。进入检-察-院,要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还的经过公务员考试,和其他行政机关公务员相比,进入检察系统门槛要高,要付出更多代价。检察官职业素质要求、任职条件要求明显高于普通公务员,但工资福利及职务保障却和公务员一样,高要求与低保障之间矛盾突出。虽然有检察官津贴,但数额有效,比例不高,而工资确主要和普通公务员一样跟职级挂钩,行政职级晋升缓慢,便会直接影响到工资福利。

五是检察人才流失严重。在退休年龄上对检察官与其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一样,男60岁退休,女55岁退休,没有考虑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对人员的不同要求。致使一大批年龄在50岁左右、阅历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丰硕的优秀检察人才退居二线,或提前退休,在加之高要求低回报矛盾,很多青年干警选择了其他行业,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极度损失。要彻底解决检察官骨干人才流失和人员老化现象问题,需要打破检-察-院行政管理体制,在检-察-院内部实行检察官及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六是晋升渠道单一。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级别晋升都走检察系列。导致凡是进入检察系统的工作人员都要努力刻苦的专研法律通过司法考试,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了考试上,有的甚至长期请假准备考试,影响到本职工作。长期不能通过考试的人员出于压力和待遇不得不另谋出路。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没有直接从事检察业务的人员大量挤占一线检察人员的职位,使得一部分在检察一线的干警的职务长期不能晋升,真正从事检察业务工作的人员没有相应的检察职务。使得专才不能专用,严重挫伤一线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助长了论资排辈、不求上进的思想也不利于人才的健康成长与合理使用。

二、分类管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是分类管理的必要性。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法律统一和法律正确实施的重大责任、在保障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检察官依法产生应当独立行使国家赋予的检察权权力,其履行检察职责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干涉。分类管理可以有效的减少地方行政机关对检察事务的干预,强化检察官在检察业务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淡化检察工作的行政色彩,突出检察工作的中心地位,为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提供有力保障。我国检察权是法律监督权,属于司法权。因此,对检察活动的管理模式就应不同于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而应根据检察权的性质和特点,以司法管理方式管理检察活动。

二是分类管理的法律依据。在法制化背景之下一切社会行为都应该在法律的规制之下运作。检察官分类管理同样有法律上的依据,我国公务员法规定“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还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务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这位检察官分类管理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据此我么可以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分为检察官、行政管理人员、辅助人员三类。

三是分类管理的有利性。分类管理制度以建立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以强化检察权的司法性、实现检察官的内部独立性为目标。其要旨就是以检察官为核心突出检察官的地位、作用,改革检察业务管理,合理配置各种职位,精简分流其他人员。实行检察官分类管理:(1)有利于促进检察人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高诉讼效率和工作效率;(2)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和责任感;(3)有利于队伍的廉政建设,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具有检察特点的队伍管理机制;(4)有利于加快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官队伍建设;(5)有利于整合司法人才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检察官选任、培训、考核、职业保障等管理机制建设。依据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充实一线办案人员,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法律地位、社会地位、经济地位,保障廉洁、公正执法。

三、分类管理制度

检察官分类管理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发展而兴起的一种科学的人事分类管理制度,是依照法律及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各类检察人员的不同工作性质、基本职能、岗位特点和工作规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进行科学分类管理的制度。对检察人员进行分类也是制定、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此次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出台适应了时代要求,把检察系统内部人员按分工划分为检察官、行政人员人员、辅助人员三大类,实行分类管理。

(一)检察官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是指具有检察官资格,并通过法定程序任命,从事检察业务工作,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检察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基本职责: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规定检察官实行单独的职务序列。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和职数比例按照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将检察官法律职务同行政级别剥离。建立了以检察官为核心的检察官分类管理制度。

(二)检察辅助人员当前存在着一线检察官力量不足,基础工作人员缺乏的问题。配备适当的检察辅助人员可以有效缓解人案矛盾突出的状况。检察辅助人员是指辅助检察官从事各方面事务性工作的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等。这些辅助人员主要从事书记员工作和内勤工作,这些工作任职条件相对较低,工作相对简单。检察官助理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履行对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协助检察官审查各类案件、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草拟案件审查报告及有关法律文书等职责。书记员承担案件的记录工作,负责案件的收转登记、归档和法律文书的收发转递以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司法警-察办理传唤、押解、看管等强制性事项,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证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检察技术人员接受指派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对检察官承办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检察辅助人员的配置应当坚持主要办案业务部门多配置,非主要办案业务部门及综合部门少配置的原则。这类人员的配置使检察官可以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缓解检察官队伍薄弱的现状,保障检察官集中精力安心从事检察业务工作,提高了检察资源效能。

(三)行政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是指从事行政管理事务,为检察官行使检察职权提供后勤保障的人员,主要负责各级人民检-察-院政工党务、行政事务、为开展检察工作提供办公服务、交通服务、行政管理、财物管理、装备管理、生活管理的人员。又可分为: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对于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照公务员的职级享受相应的待遇,对于工勤人员,则采用合同制管理。

此次《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出台,对于不同岗位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开辟了走向“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道路,为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诉讼效率和工作效率,促进公正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检察官工作总结 工作报告篇六

检察人员业务培训培训心得

做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

陈瑜彤

为期六天的新进检察人员业务培训结束了,在这六天的时间里,我从一个懵懂的毕业生,在院里各位领导的授课下,逐渐探入了检察人员的世界。曾经对于电影《全民目击》中童检在庭审中气势磅礴的辩论向往不已,而现在,通过对于检察院职能以及各部门具体职能的初步了解,检察人员从一直以来在电影里接触的形象剔去了那些浮夸的艺术修饰,以其最'接地气'的面貌展现在了我的眼前,让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

工作初识

培训课是每个部门所用的大体专业知识和基本的业务技能。讲课的各位领导虽然没有做非常详细的介绍,但听完他们的讲述后,我震惊地发现,这些专业知识即使一部分我已经在大学学过,但是运用起来却像一张白纸,不知从何下手。例如刘东处长提到的在复杂的具体案件中对于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界定,虽然课本上对两个罪名的介绍只有短短的几行字,但是运用起来却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来做仔细的判断。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应然和实然的差别,体会到了实践对于检察业务的重要性,更深刻地感受到了自己要学的东西还很多。毕业不是学习的终点,而是学习的起点。纪检、职侦、公诉、侦监、民行、控申,警务,每一个部门都是由非常庞大的专业知识和独特的业务技能支撑起来的,高度的专业性和熟练性使检察工作犹如一方精密的仪器,吸引着我去学习、摸索有关的知识和技能。

职业品格

严谨、公正、理性、自律,是我在培训课后对于检察业务的感受,也是在我院学习了接近一周后各位领导和同事给我留下的最深刻印象。第一节课是由纪检的邢处长讲授的检察人员纪律和有关检察人员近几年渎职犯罪的案例,一组组的犯罪数额和刑期触目惊心。在最后一天的下午,我们参观了鲁西监狱。通过三道检查口后,真实的铁窗生活展现在了我的眼前。严肃威武的狱警、灰蓝色的囚服、床位卡上充满悔恨的照片……一切都冲击着我的心灵。三位职务罪犯的亲身报告更是让在场的领导和同事都唏嘘不已。优秀的成绩、顺利的成长、辉煌的过去、美满的家庭都让对于金钱和权利的欲望冲进了谷底,留下的只有颓败的枯泽。在这一刻,我深切地明白了检察职业的易腐蚀性。只有时时在心头挂一盏灯,才不会被突来的黑暗吞没。

大学选择了法学专业,我对法律有着浓厚的兴趣。但是通过这六天的培训,我对我的专业从单纯的热爱和敬畏逐渐衍生出了一种使命感。作为未来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我深刻地明白了检察职业的意义。法律是社会的一杆秤、一支枪,是公民维护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检察工作,就是这道防线上最坚固的防火墙。因此,做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是国家、社会乃至每个公民寄予我们的深切厚望。

作为新人

工作已经开始,这是我人生中新的起点,也是一座新的里程碑。作为新人,首先要从精神意识上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即工作和做事上永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并时时对法律保持一颗敬畏的心。其次,要从能力上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即不断地强化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短板效应'时时鞭策自己,学无止境。最后,除了尽快地掌握工作知识,熟悉实践技能外,还有一项更为远大的任务,那就是努力地成长。成长为高新区检察院的一棵笔直大树,独自承担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我想,我已经走在了做一名合格检察人员的路上。

检察官工作总结 工作报告篇七

一、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因为个人主观上的惰性,和一些对学习方面的厌倦,而屡屡不去上课或早退,并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老师不会发现。这是一种十分幼稚而可笑的不成熟行为,这是在虚度自己的大学生活,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生命,辜负了老师和家长的期望。老师在发现我这样的行为之后,没有放弃对我的期望,对我进来交流沟通教育,谆谆教导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予以改正。

二、在经过老师的教导之后,和同学的帮助之下,我真正地认识到了自己旷课不去上课的错误,并在实际行动中将自己的行为切实地加以改正,已经能真正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这条大学生日常行为的基本准则。

虽然有时候心里还是会有懒惰的心思作祟,想着不去上一节课应该也没多大关系吧,但最终我都能以自己的决心战胜懒得,从而带着自豪愉快的心情去上课,我为自己感到骄傲。

三、最近的课程我一节也没有落下,我为自己感到高兴。同时我也感受到,一天一个星期不旷课很容易,但要做到一学期一年并且永远守时守纪不旷课,这需要自己有坚定的决心和顽强的毅力,并让自己在学习生活中对学习有浓厚的兴趣,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旷课的问题。要做到上好每节课,必须保证自己有充沛的精力,这首先要从有规律的生活作息做起,每天都能早睡早起,不熬夜不睡懒觉,这才能保证上课的质量。

四、最近我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作息时间,从而保证了完整的上课出勤。每天寝室熄灯后就能入睡,早上7点便起床,和同学去食堂吃过早饭,带着愉快的心情去教室上课。经常都是第一个到教室,有时候比老师还早。老师看到我们都是一惊,然后便露出会心的微笑。这是对我守时守纪的肯定,更加坚定了我的决心。

正是在这样的良师益友的教育和帮助下,我才能走出大学生活的迷茫期,回归到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中。

五、冬天到了,很多同学因为天气转凉的缘故都喜欢躲在被窝里睡觉而直接不去上课。看到这样的场景总是会联想到以前自己也都是这样。一时的懒惰总能拖延的很久且愈演愈烈然后变成惯性,现在想来的确很浪费光阴。

近日在空闲时间去图书馆走了走,发现里面的书对自己的专业课很有帮助,才意识到学校图书馆的作用,就连其他专业或者业余的书看来也增广了自己很多见识。我想在大学里还有很多需要自己学习的方面。

六、到期末了,发现自己在这学期的表现相比以前有所改善。以前觉得落下几堂课对最后考试关系不大,自坚持去上课并且不迟到后,深刻感受到所学知识都是在于积累,不再觉得到了期末对课程很生疏甚至一无所知,且对考试也少了些慌张。

所有的事都在于坚持和积累。习惯是慢慢养成的,好的坏的都是,且差的习惯容易形成却难以克服,因此在老师的教导下我将会逐渐摒弃掉旷课的恶习向良好积极的学习生活方式努力。

检察官工作总结 工作报告篇八

今年是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的第一年,是熟悉工作,积极参与,认真履职,探索方法,积累经验的一年,这一年中必须做到一个转变,一个明确,即转变工作角色,明确工作职责。

转变工作角色:参加工作近十年了,但是自己从事的工作一直都相对单一,以至于对其他行业的工作所知甚少,以至陌生,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的核心机构,工作涉及到全县各行各业,对此,在思考问题以及做事情的时候,必须跳出以前在部门的思维方式,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全局意识,切实转变工作角色。

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办公室对自己工作安排,尽快熟悉自己的工作和职责,一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二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总体工作及相关业务年初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三虚心听取办公室其他同志的指导,善于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明确工作的运行和处理问题的程序;四要认真与科室其他同志总结前期工作,明确工作努力方向。

二、中期目标

提升业务能力:一是提升写作能力。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平时公文写作中的锻炼,注意办公室其他同志撰写材料的学习,能较好完成交办的新文件拟稿任务。二是提升语言表达能力。加强说话训练,做到汇报工作准确、简洁、清楚。

提升工作绩效:虚心听取领导、同志、部门等对自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效率,优质的完成各项工作。认真做好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能超额完成办公室下达的工作目标。

三、远期目标

加强学习,确保思想上的先进和作风上的优良;加强锻炼,促进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的提高。服从组织、领导安排,善于思考、积极创新,能独立且出色完成各项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学习。学习是历史使命,选择学习就是选择进步,忽视学习就是忽视进步,放弃学习就是放弃进步,要把学习作为终身任务和长期实践的行为,要通过学习达到身强体健.在工作中积极学习,并且善于不断的总结经验,与自己的实际相结合,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

2、踏实工作。只有踏实工作,才能创造业绩,只有艰苦奋斗,工作才会不是一句空话。坚持两个务必是一个党员的根本作风,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艰苦奋斗,都要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在工作中一定要充满热情和激情。

3、善于调研。调研是保证自己头脑清醒,认识超前,工作进步的有效途径。在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自己应合理安排,抽出时间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从不同的途径了解自己的工作情况,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改进工作方法。

4、勇于创新。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事业发展的动力;创新,使人始终充满活力与朝气。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方针政策、规章法纪、制度程序范围内,为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更应在工作方法等方面积极作出新的探索,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新的工作、新的挑战,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我相信,在新的一年工作中,在单位领导的指导和同时们的帮助下,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一定会成为一名新形势下合格的办公室工作人员。

出现这些问题,与制定者对来年工作计划的重视不够、概念不清、目标不明等不无关系。因此,应该以重视的态度、平常的心境、审度的视角,全面规划来年的工作,期待来年的成长进步。

围绕中心工作,找准工作定位。单位的中心工作是我们个人工作计划的方向和前提,部门的工作计划则是个人工作计划的基础和框架。做好个人来年工作计划,一方面要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单位和部门来年的工程图规划自己的任务,安排好添砖加瓦的工作;另一方面要找准工作的边界,不能越位,把墙砌到地基外肯定是不行的。

分析今年得失,锁定来年目标。年终总结是前鉴,现实状况是参照。锁定来年目标,要翻翻旧账回头看,哪些工作不到位,哪些任务没完成;要结合现状向前看,哪些不足仍存在,哪些优势要保持。为了让设定的目标更加科学合理,可以请领导和同事以旁观者的眼光帮助自己,看看目标是不是定得太低或者过于理想化。

梳理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为了保证来年计划制定稳妥扎实,要逐项梳理自己的工作内容。认真分析自己的工作分哪几块,每一块中又有哪些组成要素。工作内容要具体化,条块清楚、目标明确,多用具体数字来量化。即使难以量化的,也要预设一定的参照标准。有与他人合作进行的工作任务,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商量具体的分工,便于明确任务、提前安排。

把控工作步骤,设定时间节点。制定计划时要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工作何时去做、何时做完。具有长期性、延续性的工作任务最好能够按季度、按月甚至按周来量化,随时查看进度如何。可以制作一个计划进度表,将大的任务细化到多个小节点,明确每一个节点需要做到什么程度,便于有条不紊地安排进度,科学合理地管理时间。

善用现有条件,拟定具体措施。制定来年工作计划要根据主客观条件,提出具体办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与策略,统筹安排,将怎么做写得明确具体。一般来说,要设定与目标相对应的指标体系。如,完成一项任务要花费多少时间、需要多少经费、任务承办程序、顺利完成的条件,等等。

预想突发情况,设定补充方案。计划赶不上变化在工作中是常有的。客观地说,事先制定的计划很难保证判断无误,具体实施起来多少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因此,我们要未雨绸缪,留有一定空间,尽可能预想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偏差、障碍、困难,并估计其对目标计划可能造成的影响,预设出现意外的防范手段和补救办法,以免出现问题时工作陷于被动。只想成功、不计差池的计划不是成熟、完整的计划。

检察官工作总结 工作报告篇九

健全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检察工作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解决检察官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免受外界干扰独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司法公正。要确保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就必须积极推进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职业保障机制。

一、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立法不健全

我国目前没有系统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绝大多数检察从业人员对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缺乏足够的了解,认识程度不够,许多人在观念上将检察人员等同于一般的公务员,缺少对其职业特殊性和风险性的足够认识,检察人员得不到相应的尊重和保护。虽然《公务员法》《检察官法》对检察人员的职业保障作了一定的规定,但只是一个原则的、框架式的轮廓,规定得不够具体全面,保护主体、运行程序等均不明确,特别是缺乏严密的程序,可操作性不强,在实际的执行中,检察官应该享有的很多保障落不到实处,在实践中往往起不到应有的保障作用。

(二)检察人员身份保障得不到有效保障

目前,我国还未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检察官身份保障制度,未能实现检察官任职的终身制。在许多情况下,检察官还面临着失去检察官身份的风险。如《检察官法》第14条第(2)、第(3)项规定的检察官免职理由是:“调出本检察院的”、“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将检察官“调出本检察院”或进行“职务变动”,法律并未作进一步规定。第14条规定“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检察官可以予以辞退。那么,“不胜任现职工作”又应该由什么机构来认定?法律也没有作明确说明。宽泛的事由标准和简单的程序,使检察官缺乏足够的身份保障。就目前检察机关人事、财政保障管理属地化的状况而言,如果没有稳固的身份保障,检察官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实现控告权,对妨碍检察官履行职责的行为缺乏法律保护,而强求其顶着巨大的压力“甘于清贫,不畏权贵,不怕牺牲,勇于奉献”是非常困难的。

(三)检察机关干部职级配备较低

3.5;科级干部与全院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之比一般为1:1.6,最高为1:1.3。基层院科级干部与全院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之比一般为1:1.6,最高为1:1.3。但在实际的检察干部职级中,大都低于这个标准,一般基层院检察人员科级与科员比例约为1:2,有些基层院甚至达到了1:2.5--1:4,与同级党政机关的干部职级有很大的差距。以某市为例:该市某局职级比例,县级:科级:科员约为7:6:1;而该市检察院职级比例,县级:科级:科员约为1:2:1;从基层看,该市某区委组织部,科级与科员比例约为4:1;而该市县级检察院除检察长为副县级外,其他人员科级与科员比例约为1:2。通过上述数据比较不难看出,与同级党政机关相比,检察机关干部职级比例明显偏低,检察人员上升空间小,培训机制不健全,知识难更新,使检察人员没有充分的职业荣誉感和崇高的社会地位。

(四)检察人员的经济保障落实不到位

在我国,检察官属于司法类公务员,其工资、待遇与其他种类公务员几乎没有差别,甚至低于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与检察官职业资格的高要求形成了鲜明的反比。从优待检落不到实处,检察人员的福利待遇偏低偏少,因各地财政原因,某些基层院仅仅能解决温饱问题,检察人员的医疗、教育、培训等没有经费保障,检察官等级津贴虽然已经下发文件,但执行过程中仍是困难重重,很大部分基层院的检察官津贴尚未落实,即使落实也不能同警衔一样固定到基本工资中,随着检察官身份的免除而取消,在检察机关内部,检察官待遇还低于处于辅助地位的司法警察。

检察官政治、福利待遇偏低,职业保障不到位,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检察人员的发展和进步,检察官专业化和职业化逐渐被淡化、被误导,致使许多优秀人才不愿选择检察官职业,基层检察官后继乏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阻碍了检察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甚至不少检察院检察官一旦通过了司法考试便选择转行当律师或从事其他职业,检察人才流失现象也越来越严重。

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应涵盖的内容

(一)检察官的职权保障

检察官的职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职权的再分配,基于检察官职务而产生,是检察官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的支配力。根据规定,检察官的职权保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履行检察官职责应具备的职权和工作条件。检察官拥有检察职权不仅是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要条件,而且是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的基本保障。国家赋予检察官职权的同时,应当为检察官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办公场所、技术装备、交通通讯工具、服装及办公用品等。同时,为确保检察官把主要精力用在把握案件事实、分析案件证据、研究法律适用上,办案中的事务工作,如记录、通知、复印等应由检察官之外的人员专司其职,检察官应当具有一定数量的助手。二是检察官履行职责应保持对外独立性。根据《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检察官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任何来自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有权予以抵制。对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干涉检察官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检察官的身份保障

检察官的身份保障是指检察官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任命,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完善的检察官身份保障制度,首先应实行检察官终身制,检察官一经任用,一般不得违反检察官个人的愿意将其罢免、转职、停职、减薪或调换工作,只有依照法定条件,才能予以弹劾、撤职、调离或令其提前退休。这样才能解除检察官的后顾之忧,使其免受外部干扰而能依法行使职权。其次是保障检察官具有崇高的职业荣誉感,赋予检察官与其特殊责任相适应的较高社会地位,增强检察官的社会威望,增强社会对检察官执法的认同感。再次是完善检察官等级制度,逐步实现检察官待遇与检察官等级相配套,强化检察官的身份保障。

(三)检察官的经济保障

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因此,检察官的薪金和其他待遇必须得到充分保障,并与其地位、尊严和职务责任相适应,同时还应随物价的增长而加以适当的调整,从而为公正执法奠定基础。

三、健全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的建议

健全完善检察人员的职业保障制度,应紧紧围绕中央11号文件精神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以有利于履行检察职责为标准,以实现职业保障法制化、多样化、合理化为目标,认真改革,扎实推进,既要符合检察工作的发展需要,又要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既要体现出检察官的职业特性需求,又要考虑到目前的社会现状;既要内容全面、细致、到位,又要进行系统的规划,使执行操作深化、细化、具体化,便于开展工作。

(一)建立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科学规范检察官职位,将检察人员按照不同职位层次进行管理,明确规定职位的工作职责及担任该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健全分类管理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畅通检察人员竞争、保障渠道,建立严格的检察人员准入、晋升、考评、保障等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办案机制。一是职业独立,检察官与其他国家官职严格区分,不得相互转任。二是检察官职务独立,检察官具有行使检察权的权限,检察官职务独立允许并要求检察官在履行职务时保持独立性,逐步健全和完善主诉(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检察官业务监督制度、检察官的惩戒制度和培训制度等,对检察人员的职业保障严格依法进行。

(二)建立单独的检察人员职数比例

大,但检察人员增加的速度却远远低于检察工作量的上升速度,绝大部分检察人员经常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因此,应在科学分析、参照各地人口、经济发展状况、检察工作量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适当高于一般公务员的独立的检察人员职数比例。

(三)建立单独的检察官职务序列和单独的检察官工资序列

检察人员属于特殊公务员,应建立区别于一般公务员的、独立的职务序列和工资、待遇标准。一是法律的明确授权。《公务员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条规定从法律层面上为制定检察人员特殊职数比例和不同于一般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宪法》规定了我国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由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军事机关等组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处于同一位阶,所以不能单纯的将检察机关等同于行政机关的组成部门(局、委、办等),当然也就不能将检察人员等同于行政机关组成部门的普通公务员。三是检察工作的特殊性质。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人员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依法提起国家公诉,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进行监督,依法查办职务犯罪。要提高法律监督、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就有必要建立不同于普通公务员检察人员职级序列,而且检察人员职级序列应高于普通公务员职级序列,这样才有利于行使监督权。四是检察官具有国家官员和专业人员的双重属性,其工作性质和职责特点所决定的专业性,是重要的属性,其严格的任免程序和法律监督者的尊严应该得到相应的物质保障和权利保障。《检察官法》第39条也作了明确规定:“检察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检察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所以有必要建立不同于一般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标准。在具体操作中,一是要以检察官职务和等级作为确定检察官职责、晋升、待遇的基本依据,在“检察官”的四个等级实行自然晋升,规定各级检察官的最低任职年限,任职年限届满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自然晋升到上一个级别。二是建立与检察官等级制度相配套的单独的检察官工资序列,并积极争取人事、财政部门支持,参照警衔方式,将检察官津贴纳入基本工资,实行终身制。

热情依法公正地独立行使检察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作出积极的贡献。

检察官工作总结 工作报告篇十

一、思想政治方面

坚持以_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民警。

二、公安业务工作方面

不断向先进典型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一年来,我工作认真,积极参加各项警务活动。

三、组织纪律方面

今年以来,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任何时候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廉政建设方面

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认真落实好“六小警务”工作,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深入群众,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而上、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最大的收获是自己工作能力,特别是语言表达能力和工作组织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得以进一步培养和提高,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从基层工作期间学到的知识、方法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为所热爱的公安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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