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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时光的信的读后感范文(14篇)

时间:2023-12-26 12:02:36 作者:曼珠

通过写读后感可以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培养我们的批判性思维和独立思考能力。接下来是一些描写世界名著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最美的时光读后感

当桐华的《最美的时光》呈现在我眼前时,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书的封面设计,没有一般言情小说的朦胧,红色主导的色彩让人感觉热烈而温暖,却也不失清新。

苏蔓是一个现代白领,自信,直白,率性,大大咧咧。看似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女孩,居然把宋翊藏在心里十年。“我在清华等你”,宋翊的一句话让苏蔓发奋图强,进入清华,甚至一度一心准备去美国留学,只为了追随宋翊的脚步。当宋翊再次出现在她的生活中时,她不再是那个躲在暗处的丑小鸭,她选择主动出击,辞掉现有工作,不管不顾以一个新人的姿态入职宋翊的公司,宁愿从一个新人作起,只为了能离心中的人近一些。

宋翊,一个阳光的天之骄子,从前的他拥有干净纯粹的笑容。而在许秋死后,他背负了太重的十字架。当苏蔓像清泉般丝丝渗入他的内心时,他尝试去接受新生活,去享受新的感情。而麻辣烫的出现又将他变成行尸走肉。

在时光的流逝里,苏蔓十年的秘密晒在了阳光里;

在时光的流逝里,宋翊从阳光男孩变成了背负心灵枷锁的男人;

在时光的流逝里,陆励成爱着苏蔓的现实只能成为另一个秘密;

在时光的流逝里,揭开了麻辣烫辛酸的童年和对宋翊的暗恋;

在时光的流逝里,许秋的病态心理的揭示,成为解开所有人心结的关键;

在时光的流逝里,是选择那个我爱的人,还是选择爱我的人;

《最美的时光》读后感

看完这本《最美的时光》之时,我因为感动而彻夜难眠,想着一定要写一篇读后感,讲一讲我对这本书最真实的情感。

初读时,觉得对话与情节有些肤浅,主旋律很不现实,但接下来越读却越觉深刻。书中对亲情、友情、爱情的描写细腻、美好且收放得宜。苏蔓与父母的生死离别,让我更加领悟了即将死去及活着的人的感受,明白了曾经自己所经历时不明白的,感受到了曾经来不及感受的。正如书中所说“人类的力量在死亡面前,都太微弱”。书中苏蔓对父母曾经故事的叙述,细腻深远,像涓涓的小溪安静、缠绵地缓缓流淌着那个年代的朴实美好与纯粹。想象着自己父母在那个年代的种种,不禁心中溢满温暖。苏蔓对即将离去的父亲承诺自己会生活得幸福,会生个女儿,给她讲姥姥姥爷的故事。也许那是将死之人真正想听到的。

苏蔓与麻辣烫的友情让我羡慕不已。可以彼此毫无顾忌地嘲讽、贬损、谩骂甚至大打出手,可以不用考虑措辞、态度、语气地随心相处,因为无论怎样,心里就是知道,那个人就在那,永不疏离。书中苏蔓经常说麻辣烫如她的父母亲人,的确如此,只有这般的感情与存在,才会放肆如此,胆大如此。“事情过后,每个人都是诸葛亮,可在当时当地,我和你都只能做当时当地认为最好的选择。”这样的理解与体己及人自然也能够成就这样的感情。我很喜欢麻辣烫,她的勇敢、作风、说话方式,即便大闹的她也让我喜欢。虽然我很怀疑那样的成长背景究竟要多努力才会成就现在的她。

苏蔓对宋翊十几年的暗恋与角落里的追随,虽让人心痛,却也无比美好,但也许还是会让人觉得不现实。我是一个始终相信一切皆有可能的人,所以,我没感受过的,不代表不会有人感受;我没经历过的,不代表一定不会发生。宋翊阳光,虽然在美国的经历让他形容自己为“内里已经腐烂的木头”,但成年后的打击挫折,并不能否定他骨子里阳光的性格。我向来不被阳光的男人吸引,所以只能认为他很好而已。陆励成,农村大山出来的孩子,吃进多少苦头,费劲多少功夫,自不必说,冷厉的性格理所当然,我被这样的男人吸引,希望他的爱会开花结果。可是看到最后,我改变了想法,觉得苏蔓应该跟宋翊在一起,只为宋翊打篮球时发现苏蔓对他深重的喜欢“原来最深重的喜欢会让一个女孩子连视线都能呐喊着:我喜欢你!”只有宋翊回应了苏蔓,才不枉苏蔓多年的追随,虽然她也因此而成长;也只有阳光才对得起这连视线都呐喊着的深重喜欢。不过,心还是为陆励成疼着,他对苏蔓的爱,绝不比宋翊的少。陆励成与苏蔓在他老家度过的时光真的美好到让人心醉,他对紧急事态的处理方式以及对苏蔓的照顾与爱护无不让人钦佩、感动。最后苏蔓在陆励成的家乡支教,不只是遍寻苏蔓不着的陆励成,连我都惊讶万分,不禁感叹设计得好!这也应了苏蔓对陆励成的“不言谢,只赴汤蹈火”。helen说的好“多么幸运的女子,丝毫不知道她错过了一个那么爱她的人;多么不幸的女子,永远不会知道这世上曾有一个人那么爱过她”。

我很少对小说类的书有这么深刻的感触,但是这本书真的让我有点受不住了。我知道改编的电视剧已经开始播出了,我没有勇气去看,我只希望电视剧可以还原出我心中最完美的《最美的时光》,还原出我心中的苏蔓......

《时光老人》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流浪汉和时光老人》。

人们都说:“世界上最公平的是时间,时间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然而在同一时间里,有的`人能学到丰富的知识,有所收获,有的人学的东西却少的可怜,甚至到老仍一事无成。这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对时间的态度不同,有的珍惜,有的浪费。

四年级时,我在作文课上读了一篇文章—————《流浪汉和时光老人》。文章主要讲了一位流浪汉,十分后悔小时候虚度光阴,于是时光老人就把他变回了小孩子。可流浪汉还像小时候一样,最后依然一事无成。一时时,这篇文章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它像一个警钟,提醒我要抓紧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

古往今来,一切有所作为的人都很珍惜时间。宋代诗人陆游,还有鲁迅先生也是把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学习上,工作上。毛泽东、周恩来等伟大领袖人物更是珍惜时间的楷模。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时间吧。努力,请从今天做起,从现在的第一秒做起。

《时光旅行记》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阅读了《时光旅行记》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两个时间精灵——上一秒和下一秒寻找主人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时间国,两个小精灵必须在24小时之内找到他们的主人,也就是李先生。他们为了寻找李先生来到了时光街。他们已经规划好了,先去3号理发店,接着去8号银行,11号魔术馆、16号设计院,除了这些还要去20号,33号……而且最后定一定要到达77号。

在他们刚刚要开始寻找的时候,碰到了日历军,很不幸他们被日历军抓住了,还差点被吸到回收站去了,幸亏他们用了隐身术才脱身。后来,他们继续寻找李先生,但是有六位李先生。两个小精灵在时光通道的旅行中,看到了每一位李先生,他们都非常珍惜时间,用好每一秒,出色的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最后,两个小精灵启动了时光机,帮助小主人皮小贝回到了从前那个温暖的家,他们也和小主人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万物在更新,而我们在成长。读了这本书,我懂得: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上课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巩固,充分利用好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时间一直在流逝,我们不能浪费时间,而是要紧跟时间的步伐,不断向前进步。

《时光旅行记》读后感

一天晚上,小明玩着爸爸送给他的最心爱的生日礼物——玩具时光机,玩着玩着,就睡着了。

慢慢地,小明感觉已经是早上了,于是一骨碌爬起来,坐到沙发上。这时,爸爸给了小明一个只有手掌大的时光机,对小明说:“这是给你的生日惊喜!”小明看到了他早就想要的时光机,别提有多高兴了,因为他最向往的,就是坐时光机看看未来的样子。

小明打开时光机的门,可是时光机太小了,他进不去。小明问:“时光机,时光机,你能把我变小吗?”话音刚落,从时光机里闪出一道强光,射在小明身上,把他变得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然后小明钻进了时光机,时光机“嗖”的一声带着他来到了20年后。小明一走下时光机,就发现他的城市变得焕然一新,路上没有一片垃圾,空气格外清新,马路上没有一辆汽车。

走着走着,小明来到一家文具店。售货员阿姨微笑着对小明说:“小朋友,这儿的文具可神奇了,不仅可以使用,还可以吃哦,快挑一个吧!”听了售货员阿姨的介绍,小明非常感兴趣,左看看,右瞧瞧,他对里面所有的文具都充满了好奇。最后他挑了一支铅笔,一瓶墨水,一把尺子和一个练习本。给完钱,小明就忍不住到外面试吃起来。他先是喝了一口墨水,发现墨水是酸酸的蓝莓汁。接着又舔了一下铅笔,发现铅笔是甜甜的彩虹糖。再咬了一口尺子,发现尺子是香香的白巧克力。然后啃了一口练习本,发现练习本是脆脆的饼干。

小明猛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妈妈正在喊他:“起床啦,小明,今天上学不能迟到。”小明想:哦,原来是一场梦!

这场梦让小明提前看见未来,也让小明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向往!

《时光老人》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时光老人和流浪汉》,文章讲述这样的一个故事:时光老人给了流浪汉一次返老还童的机会,而流浪汉依然不知悔改,光阴虚度,因此后悔一生。

这个故事,让我陷入了沉思。在我身边,这样的故事时常上演。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流浪汉,浪费时间,得过且过。我也做过跟流浪汉一样的事。

在文中,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如果不珍惜时间,给你再多的青春,你也不会得到真正的生命。”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在非常认真地讲课,同学们也都在认真听讲,而我却在桌子底下目不转睛地看一本课外书,根本没听老师讲课的内容。结果,数学作业我不会做,考试才考了76分。当我拿着那张76分的试卷,脸都红了。我很后悔,假如再给我一次机会,上课时我会认真听讲,不会再在课堂上看课外书,影响学习。

还有一次,我在中心花园和小伙伴们玩耍,玩得很尽兴,结果忘记了回家的时间。到了6点半,我才急忙跑回家。妈妈很生气,说:“你去哪儿了?为什么不跟我说?你把一天的美好时间都白白浪费了。你同学一直在学习,而你却一直在玩,他们学到了知识,你却只知道玩!”那天,我从7点开始做作业,一直到10点多都没有做完,累得不行。这时我才知道,没有节制的玩耍就是在浪费时间,让你的学习和生活都变得一团糟。

经过这一件事,我下定决心,再也不能这样浪费时间,要用宝贵的时间去做更多有用的事。

颜真卿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句话让我懂得,在少年时代要勤奋学习,不要像流浪汉一样整天玩,这样,到了老年时代,才不会后悔以前做过的事。

《你好旧时光》读后感

再回过头已经是洪荒的宇宙。

每个人都这样恍惚而又迅疾地成长起来,喧嚣吵闹,抑或沉静平凡的。时间永远向前冲刺,把人远远甩在后面。

很少有人再会花时间和精力想想幼稚酸涩的童年少年,小红花和集体午睡时光,小操场上奔跑雀跃的身影与一去不复返的年华。我们都在不断长大,褪去臃肿繁琐的外壳,或大或小地发生着难以目测的变化,终于有一日回过头来,突然记起很久以前的无数个春夏。

就像之前在宣传语上看到的,这是一本无关乎情爱,只关于成长的书。特别喜欢出版这本书的名字,像一个在和旧时光打招呼的老友,淡淡的,有一种久违了的感觉,就像好久不见得朋友,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之后,打声招呼一样。

那个在自己营造的保护伞下,躲避着那些有意无意的伤害,独自坚强的面对周遭的一切,小心翼翼成长着的余周周。从某一方面来讲,过早的懂事是一件残酷的事情,但同样的余周周与生俱来的勇敢又给了她新的天地。她是女侠、是雅典娜始终都是。

勇敢的余周周,在用自己的方式面对成长,化解长大所要面对的不解和困难。小时候,我们总是希望长大,似乎长大就不再需要忍受唠叨,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决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可真正长大了就会发现,在大人的世界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早已不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范围,甚至连自小心目中强大的父母也左右不了什么了。我们开始变成复杂的大人,要面对谎言和虚伪。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不喜欢你就不和你一起玩,不高兴就可以不说话。长大的我们,面具成为每天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东西。这时候,我们才会突然发现,当初渴望长大的心声早已经随着岁月的变迁被埋没了。我,抗拒长大,抗拒走近大人的世界。

看这本书,总会不自觉地心疼,鼻子酸酸的,然后就自然而然的流泪。那个模糊如一滴水的余周周;那个希望通过自己努力得到老师赞赏的余周周,那个本以为是靠自己努力而成功,却发现要谢谢妈妈的余周周。那真的只是余周周么?也许还是我们自己。那些对余周周内心成长,心理活动的句子,总能够重重地打在我的心上。那个渐渐明白了人情世故、人间冷暖的余周周,那位每个人心里的余周周。

不是每个孩子,生来就是优等生。同样,所有的小孩儿都希望自己得到别人的夸奖,希望自己是站在众人瞩目位置上的那个人。但不幸的是,那样的位置及其有限,没有谁会是永远的主角,我们常常只能作为舞台的背景,甚至是坐在观众席里观看表演的路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慢慢学会接受,调整自己的心态。由在乎变为不屑,从伤心变成无所谓,这个也许就是成长的代价。

《你好旧时光》读后感

如果,你读过八月长安的《你好,旧时光》,也许你能更清楚的了解,我接下来的胡言乱语所为何事。

我本想,把这些话说成故事。可是时间没有停留在小时候。

小时候,总是以为自己是故事的主角,会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独门秘籍,有最大义凛然的奉献精神,有陪在身边的最最贴切的伙伴,有最后终能被我们打败的大魔王。当我读到八月长安的小说《你好,旧时光》的时候,我才知道,我们的小时候,都在患病。玛丽苏,伴随着快乐的童年时光,不知道,带给了我们怎样的幸福。成长寂寞难耐,玛丽苏是治愈成长的良药,因为它给了小时候最最精彩的故事。

“你总是以为你是主角,你不会被埋没,你最闪耀。沉冤是暂时的,昭雪是迟早的,绝境是用来铺垫的,而反击是必须的,甚至跳了悬崖,放心,死不了的,早就有长胡子的仙人捧着秘籍在悬崖底下等你很多年……”(八月长安《你好旧时光》后记:关于玛丽苏的一切)。

当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这个世界上最难能可贵的东西,不一定是人人信奉的经典,而是那些对于自己,淡淡的共鸣。我想,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会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眼泪止不住的掉。我猛然间,在远离那个小村子的大城市里,瞬间找到了小时候所有的记忆,回忆汹涌澎湃。红白卡带机,动画片,色素勾兑的橘子水以及扮演主角的游戏。

其实,一遍遍的读这本书,推荐给别人,真心的想,也许,还有更多的人,像我这样,恍然间发现所有小时候的而现在丢失的美好时光。《你好,旧时光》,作者写到:

“在敲下每一个字的时候,我都能重新翻出一点发霉的旧时光,晾晒在阳光下,让它们重新变得干爽、温暖。我想起自己拿着一点点零用钱站在小卖部抉择到底要买水蜜桃味道的还是草莓味道的话梅的时候,那种兴奋和痛苦交织的感觉。我想起自己小学一年级跑4×100米接力的时候,因为太过紧张激动所以忘记接棒就冲了出去,害得班主任踩着高跟鞋抓着接力棒在后面一路追我。我想起初中二年级的时候,隔壁班帅气的男孩子在路上堵住我说“我喜欢你”,我板住脸对人家说“我们年纪还小,重要的是好好学习”——跑过转角却再也控制不住脸上快乐的表情,蹦蹦跳跳,然后绊倒在台阶上,狗啃屎,还扭了脚。我想起高中三年级因为学业压力和暗恋(……)而心情抑郁,散步到行政区的顶楼,在雪白的墙壁上发现了许多人的涂鸦,可惜手中没有笔,所以只能用指甲在最隐蔽的角落刻下,“×喜欢××,可是谁也不知道”。”(八月长安《你好旧时光》后记:关于玛丽苏的一切)。

而此时,你可曾发现,其实这些故事里,有你有我,有我们很多人。作者说:“我给了余周周我错过和希冀的一切,包括一个充满希望的美好结局,我不是她,我们都不是她”

可是,我觉得,我们都是她。

关于我的故事,夹带着更多的私密性和低百分率。

我想,我读那么多的小说,确实是一件很废柴很狗血的事情。每当我迷惘地望着屏幕上不知所措的内容和老师不知所以然的话语时。通常,我选择逃避,我是一个很不“尽责”的大学理工科学生。学习一塌糊涂,却唯独喜欢这些不着调的东西。时常自嘲式的看着别人加给的文艺头衔苦笑不得。其实,也许最难的事情不是选择,而是没有选择。恰如我此刻的情形。

时光收藏人读后感

时光一去不复返,而随着时光逝去的有人,有事,也有物。

书店里那么多书摆在那里,而我一眼就看中了那本书——《时光收藏人》。天空中,长颈鹿弯着脖子,叼住一个小朋友,而它脖子上还骑着许多动物还有人,画面如此美好。

这本书有很多故事组成,而第一个故事《一本书书店》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主人公回乡下探亲,上山采蘑菇,在深山中看见了一家书店,店名叫“一本书书店”。店名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走进书店。店里有好多书,但是书名都叫“最后的***”,内容都是描写的最后的什么动物或者植物。一位老爷爷向“我”解释了这些书名和店名的原因。而当“我”走出这家书店,再回头寻找这家书店时,一切都在“我”眼前消失了。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爷爷给我说过的他小时候上山砍柴的故事。每次他上山砍柴时,总能捡到草丛中的野鸡蛋,看到灌木丛中小动物们的身影。那时候我常常幻想着自己与林中的小动物们能有一次有趣的邂逅。可当妈妈带着我爬了龙池山、十八弯等等宜兴大大小小的山后,却连一只小松鼠都没看到过。石阶上不知是谁扔下的纸片和空水瓶似乎在告诉我为什么,而那些矗立在山间的树木,在风中低低地呜咽,仿佛也在向我诉说着什么。

我在电视上曾经看到过一则公益广告,一个时钟每个点都是一种动物,而当分针每指到一种动物,它就消失了。这则广告形象地反映出了地球上物种的灭绝之快,和人类的自私自利以及愚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懂得保护动植物,保持生态平衡。

其实《时光收藏人》这本书里还有很多美好的故事在里面,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时光的长河里奋力前进,都在憧憬着前方美丽的希望。可有时只要你稍稍回过头,便会发现我们已经丢失了很多东西。所以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记得那些美丽的时光,收藏在心里,保护好这些美好。

最美的时光读后感

以下是最美的时光读后感范文,请继续往下阅读:

今天看完了桐华的最美的时光,后半段几乎是哭着看完的。我没想到结局是这样的,不过或许这是最好的结局了。于他、于他,或是于她。

之前有在网上看过连载,可是没有追完就被什么事情打扰了,直到三天前在唐人街偶然发现这本书(当然名字换了,原本连载的时候叫做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后来换成了最美的时光),上面写了陆励成和苏曼,熟悉的名字让我当时就买了下来。

宋翊在苏曼记忆中的模样常常与我记忆中的那个人重叠在一起。阳光的笑容还有篮球。苏曼记忆中的苏曼也与当年的我一样,不敢为他呐喊,不敢送水,甚至自己可能都没被他记住。

陆励成。

他应该是我除了莫绍谦以外第二喜欢的角色吧。有才、沉稳、默默守护……原本以为他最后会和苏曼在一起的,可是却没有。

helen说,多么幸运的女子,丝毫不知道他错过了一个那么爱她的人;多么不幸的女子,永远不知道这世上曾有一个人那么爱她。

我想一定是自己过了看小清新文学的年龄,才会觉得这本书的剧情有点狗血。

但是这不影响我喜欢陆励成,那种草根出头的韧劲,那种金融人精的气态,那种未雨绸缪的严谨。三十三岁的他,独自一人在北京打拼,但是他的身后,是即使经历过残缺但是依旧温暖热闹的家庭,西北的农村,高山,大树,小院,以及聪明伶俐的晚辈。职场上叱咤风云的他,生活中幽默随性的他,家中古灵精怪的他,偏偏就错过了一段真心的爱情。

我看书总有一个坏习惯,就是把自己当做女主,所以对有些感情的判断难免先入为主。

在“最美的时光”里也是,我终究是没有苏蔓的执着去坚持一个王子般的存在,而我也没有刻意压低姿态去关注男二,只是,我真的真的很喜欢陆励成,即冷即热,即远即近,在他认为你最需要的他的时候默默地安排好做好一切事情。

刚刚看到桐华的一篇博文“爱我的人与我爱的人”,这样一个tacky problem于我真的回答不了,因为在时光里,我真的没有去爱宋翊,十一年的爱我没有信心坚持的下去,也许苏蔓的这种坚持也早已变成了一种习惯,她对宋翊,是习惯的强烈渴望他能给她一个关注,宋翊是她的梦想。

但当她的梦想终于要圆满时,这时的宋翊却完全不是这些年她梦里他了,他不能给她完整的爱,他不能全身心投入地去爱她。

而这些,陆励成可以,陆励成与苏蔓才是同类,他们在一起也许会是童话故事的结局吧。

不想再吐槽时光的什么,因为毕竟时光也带走了一些我的眼泪,让我在各种起伏中就进了时光,认识了陆励成,见证了苏蔓勇敢追爱的adventure。

静待我的陆励成的出现,不着急。

没错,《最美的时光》就是我元旦看的那本书,熬夜且差点儿把眼看瞎了的那本书。

这本书是@他们姑姑 送的,刚拿到书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作者的大名,查了资料之后才了解原来是《步步惊心》的作者。书的内容更是没有任何了解,但是我喜欢这种感觉,越是不了解的东西才越是有惊喜,果然惊喜出现了。

我之所以能把一本小说看下去,无非两个原因:看了开头之后,一是看最后一页不知道结果如何,一个是看中间节连不上,如果这两个条件都具备,我想我就必须全本看完的。《最美的时光》具备了。别问我这部小说有没有《步步惊心》好看?我只能说没有电视剧好看。

这本书吸引我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挑起的回忆。回忆是曾经的事实,事实那么真切的发生过,那时候怎么会那样?现在想来什么感觉都没有,那个时候怎么那么刻骨铭心。一切的一切如电影回放般历历在目,言犹在耳。但好像又不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因为现在想来真切却没了曾经的感觉。

说实话,我不喜欢小说的结尾,男主角和女主角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切也太主流且不现实了。没错,我的现实生活是我根本没有和男主角在一起,甚至都没有正式开始,却也留下了深深的遗憾,所以我对于作者为女主角安排的结局各种羡慕嫉妒恨。陆琪说(大概):关于感情,我们都是从身上拔出别人插的刀,再插到另外一个人身上,所有的感情伤害都是循环往复的。

这本书就很好地体现了这句话,我真心希望女主角和男二在一起,可是他们没有。现实生活中如果真有这样的故事,我觉得和男二在一起也比和男一在一起幸福。我不仅没和男主角在一起,也没有个对我刻骨铭心的男二。

好吧!我承认我已经分不清现实与书中的情节了,我乱了。

我真心承认以上文字没有完全表达出我的真情实感,因为我没法集中精力一气呵成写完,完全的东拼西凑。

《你好旧时光》读后感

有人说过。

只要用相同的姿势阅读,我们就能彼此安慰。

你几岁,从事什么工作,是否单身,经历了几次恋爱,有没有所托非人。

我不清楚。

你的性向,形貌,有什么怪癖,有什么秘密,受过几次伤,是否被人背叛过。

我不清楚。

你抽不抽烟,酗不酗酒,安居乐业还是远走他乡,幸福美满抑或流离失所。

我不清楚。

亲爱的小孩,我只有一件事情是肯定的。那就是你爱,并且持续热烈地相信这爱会恒久不灭。

只有这一点我是坚信不疑。其他的,我都不在乎。

我知道,每个女孩都曾经相信自己是一名公主。我们确定自己会被人所爱,情有独钟。

然后总有些跌落云端,有些终身纤尘不染。

我们失望,然后愈加成熟地相信爱。渴求爱。这真是件有勇气的事。

我知道你终其一生都在寻找一种自我释疑的方式。终其一生。漫长和艰辛都囊括其中,变成你的一部分。

看着某个文本挟带着庞大群体记忆扑面而来。仿佛听到自己站在对面娓娓道来。于是就忍不住轻轻弯了嘴角。

某些话题我们无法避免。有些感情总是欲盖弥彰。茫茫人海,遗世独立。却突然发现有这么一个人,清楚记得那些事。

我知道你是我。你就在我的身体里居住着。忙碌地记录着我的一切。

那些我都快要忘记了的事。

如果不是重新看到的话,肯定都想不起来。

如果不是,你在这里的话。

a.b.c.d.有多少人会对那些出现过的人一一编号。

会像我一样认真,计较,倾尽全力地记得,某某某曾经在自己的身体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部分。也同我一般暗自隐忍。

在喧嚣的城市背脊上印刻下,那些爱和伤的名字。直到时光悄悄磨平棱角,洗干血泪,慢慢变成只有自己懂得的符号。

任何人不经意地提及,都会激荡起波澜不惊下的暗潮。

我们以为自己念念不忘。我们以为自己总有天会忘掉。

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在这里又见到他们,同最初相识,少年容颜。他们浪荡不羁、落拓绝尘、又或者气宇宣昂。才终于承认那些,都是我们最喜欢的模样。

才知道在当初,你我都曾做过一样的事。

一样那么傻,那么傻的事。

我们曾煞有其事地宣布自己要在地球中继续定居。我们幻想自己是世界的救赎者,不厌其烦地一次次战胜幻想中的恶魔。我们在自己设计的剧情里,乐此不疲地一次次决战和恋爱。舞台灿烂夺目,而你光芒盛世。华丽得不可言喻。

我知道你有多小心,循着前路匍匐行进,直到时间痊愈了那叫做玛丽苏的疾病。然后带着伤痕,遁入成年,并坚守内心对抗冷酷。好像那些沉默旋转的天体,带着擦肩而过飞灰湮灭的疼痛。离开这里,抵达对岸,又再次出发。

积攒在厚厚的安谧的岁月里,那一叠叠叫做你的名字的信笺。静默地、缓慢地,将盛开和湮灭,放到你手心。那墨色灰烬。

我曾经打算什么都说给你听。曾经打算抱着你,躲进你的怀里痛哭失声。曾经以为,这样就不会再惶恐惊惧、怖厉绝望。

我这么歇斯底里,连自己都觉得面目可憎。连自己都看不分明。

你定不愿意再听。

怕你因我的放肆轻视我。怕你因我的绝望而远离我。怕你知晓我守口如瓶的隐秘和此去经年的悲痛。怕你看透我。怕你误解我。

便装作好似自己也忘记。

就这么孤独地在自己的宇宙中,封闭旧时光。不计较与回忆背道而驰,不管拥有的是珍宝,抑或尘埃。

直到你来。直到我们路过千山万水再次遇见。

好像某次旅行时爬过的一座高山,俯瞰着翠绿的山谷,眺望着连绵不断的山脉和群山后的蔚蓝色苍穹。那些浮光掠影,突然想到的某一片残缺了的青春。

又或者下过雨的城市里弥漫着湿漉漉的空气,经过香樟树下突然兀头滴落的雨水溅在脸颊上,慢慢流下来变成一行泪。

然后然后,我们拼命忍住的脆弱和难过,终于可以夺眶而出。

《你好旧时光》读后感

合上书,我长长地呼了一口气,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心情也久久不能平静。主人公余周周小时候的奇思妙想我们都曾有过,她喜欢一个人自娱自乐的模仿《魔神英雄传》里的西米克,还喜欢模仿舵主......这样的生活让她感到快乐。

余周周是一个单身家庭的子女,但她坚强,懂事,即使自己只有母亲的呵护,也要好好学习,在她的心里真正的亲密不是慈爱地拥抱和相视微笑,不是撒娇和宠溺,而是不客套,是不必觉得不好意思地提出要求,是大声说‘妈妈给我买电脑吧’‘那条裙子真丑不要买’,是被赶下楼去吃油条和剩饭,甚至是争吵和吼叫,丝毫不在乎关系破裂也不在乎破坏表面的和谐??所以从小,她就立了“要保护妈妈”的志。在以后的学习里,她都认真勇敢,抱着一种乐观的心态去做任何事,余周周被塑造得很完美。

单身家庭又怎么样?只要孩子们快乐,父母不都应该支持吗?不要打着为孩子好的幌子去欺骗孩子那幼小的心灵。孩子应该是自由的,不应该束缚他,什么样的朋友该交,什么样的朋友不该交,孩子们的心里是有数的。

如今,我们都已步入中学的校门,学习任务也越来越重。看到网络上的一张图片:一些学生们把试卷往天空上扔,似乎想把自己的烦恼也扔掉。这让我又想起了你——旧时光。旧时光......我想起了你,你已经在我心底了。

你好旧时光读后感

《你好,旧时光》内容简介:这是一本《玛丽苏病例报告》,里面讲述的是,你一路成长的点点滴滴。

《你好,旧时光》也是同样与《星空》《把时间当作朋友》《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是在校刊上推荐的,但这本《你好,旧时光》是有别与另外三本的,因为这本书是“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

原以为,什么成长之书,一定又是什么大道理,可一看,笑得我肚子都疼了,里面的女主人公余周周,竟然把自己想像成雅典娜,月野兔,女侠……等等电视剧,动漫里面的人物。

想象力极其丰富。

在一次她妈妈带她出去工作的时候。

认识了陈桉,但是余周周那时正在想象自己正在为另一个星球上来的两只兔子介绍地球,最后两只兔子临走的时候竟然想把她请回自己的星球去当女王,由于想的太过于认真,就嘴里不知不觉的把自己所想的东西说了出来,所以当陈桉认识她的时候,第一个印象就是一边笑着,一边说着自己不懂的话。

但正因为这想象力,导致了余周周上不了幼儿园,再一次余周周的妈妈把她“托”在省政府幼儿园的门卫李婶那里时,她认识了林杨,在林杨问了她好几个问题之后,余周周那样简单,随意的回答彻底激怒了年仅7岁的林杨,指着她说不出话来。

当时余周周并不知道他们正在玩“皇宫游戏”,更不知道林杨就是那个“皇帝”,糊里糊涂的当上了“四王妃”,还被不知道怎么得罪了的“皇后”打入冷宫,还被“皇帝”像“刺客”一样的盯着。

上小学了的她。

才发现,原来她,余周周,什么都不是……在这所学校的她,不断成长着,终于在四年级末当上了“受人爱戴”的中队长。

然而,在中考的时候,余周周考上了全市最好的高中,振华,得了全市第七,而沈屾却因为赌气而名落孙山。

我很喜欢这本书,呵,怪不得校刊上会说这是最好的青春共鸣本,是让所有有爱的70、80、90后共同追捧的青春奇书,果然,名不虚传。

《你好,旧时光》内容简介:这是一本《玛丽苏病例报告》,里面讲述的是,你一路成长的点点滴滴。

“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

当你感染时,无需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

成长之初,我们每个人都是女侠、雅典娜、圣斗士、花仙子、希瑞、白娘子或者变形金刚……都曾以为所有人都爱着我们,世界等着我们去拯救。

可是,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我们所能做的,只是长大。

献给我们的童年,献给我们的年少时光。

1987——2010,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

你好,旧时光的读后感,来自读书族的`网友:很幸运地在书店看到了期待了很久的典藏版!立刻出手买下。

带着书回家的过程就像是小时候买了一个很漂亮的文具盒,漂亮到舍不得打开来。

就怀着这样充满了期待的幸福感,回到家之后,才拆开来。

不得不说,新版的封面真的对得起“典藏”二字,完全把初版的封面比下去了。

最后的最后的最后,我就不剧透了! 好吧,我。

再回过头已经是洪荒的宇宙。

每个人都这样恍惚而又迅疾地成长起来,喧嚣吵闹,抑或沉静平凡的。

时间永远向前冲刺,把人远远甩在后面。

很少有人再会花时间和精力想想幼稚酸涩的童年少年,小红花和集体午睡时光,小操场上奔跑雀跃的身影与一去不复返的年华。

我们都在不断长大,褪去臃肿繁琐的外壳,或大或小地发生着难以目测的变化,终于有一日回过头来,突然记起很久以前的无数个春夏。

就像之前在宣传语上看到的,这是一本无关乎情爱,只关于成长的书。

特别喜欢出版这本书的名字,像一个在和旧时光打招呼的老友,淡淡的,有一种久违了的感觉,就像好久不见得朋友,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之后,打声招呼一样。

那个在自己营造的保护伞下,躲避着那些有意无意的伤害,独自坚强的面对周遭的一切,小心翼翼成长着的余周周。

从某一方面来讲,过早的懂事是一件残酷的事情,但同样的余周周与生俱来的勇敢又给了她新的天地。

她是女侠、是雅典娜始终都是。

勇敢的余周周,在用自己的方式面对成长,化解长大所要面对的不解和困难。

小时候,我们总是希望长大,似乎长大就不再需要忍受唠叨,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决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可真正长大了就会发现,在大人的世界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早已不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范围,甚至连自小心目中强大的父母也左右不了什么了。

我们开始变成复杂的大人,要面对谎言和虚伪。

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不喜欢你就不和你一起玩,不高兴就可以不说话。

长大的我们,面具成为每天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东西。

这时候,我们才会突然发现,当初渴望长大的心声早已经随着岁月的变迁被埋没了。

我,抗拒长大,抗拒走近大人的世界。

看这本书,总会不自觉地心疼,鼻子酸酸的,然后就自然而然的流泪。

那个模糊如一滴水的余周周;那个希望通过自己努力得到老师赞赏的余周周,那个本以为是靠自己努力而成功,却发现要谢谢妈妈的余周周。

那真的只是余周周么?也许还是我们自己。

那些对余周周内心成长,心理活动的句子,总能够重重地打在我的心上。

那个渐渐明白了人情世故、人间冷暖的余周周,那位每个人心里的余周周。

不是每个孩子,生来就是优等生。

同样,所有的小孩儿都希望自己得到别人的夸奖,希望自己是站在众人瞩目位置上的那个人。

但不幸的是,那样的位置及其有限,没有谁会是永远的主角,我们常常只能作为舞台的背景,甚至是坐在观众席里观看表演的路人。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慢慢学会接受,调整自己的心态。

由在乎变为不屑,从伤心变成无所谓,这个也许就是成长的代价。

读完这本书,感慨自然是很多很多,心绪被挑起千丝万缕,却不知如何理清这头绪。

这不是一部简单的文学作品,我们可以在其间找到自己的影子,自己朋友的影子,找到很多人。

就因为我们可以引起太多共鸣,所以我很难准确地表达出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就像在解剖自己。

可小说就是小说,主人公余周周还是被塑造得太过完美,而我就太比不上了。

余周周小时候的奇思妙想我相信很多人都有经历,白娘子、美少女战士、还珠格格,各种服装,道具都是纯手工制作,妈妈的白丝巾是白娘子的抹胸,牙刷盒加上手绘的月亮就变成了月野兔变身时用的星月棒,硬纸片涂成黑色再挂上点发夹是格格们的旗头……独生女的我大多数时光都是自己消磨的,而家中不富裕也没有很多玩具,所以这样的自演自导我也是很会玩的。

但我比余周周小时候的生活要幸福太多了,再不济也是一家三口生活在一起其乐融融的。

可是余周周很勇敢,很乐观,以及她后来上学为人处世、豁达热心,都很让人羡慕。

上下两本书我最为之心情起伏的是上本书的前半部分。

那时候余周周的妈妈生活很艰难,原本为了周周爸爸与娘家闹翻,后来母女俩却被他抛弃,周周妈妈实在难以独自抚养周周了又回到了娘家,我想一个女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走这一步的。

何况家中那些兄弟姐妹、三大姑八大姨等一系列不着边际的亲戚们都会闲言闲语,余周周在听说要回外婆家很不情愿,我很能理解。

亲戚,他们是在你发财得道之后对你恭维讨好夸赞,在你落魄时不对你落井下石就不错了。

有一段在饭桌上的描写我印象极深。

饭桌上大人们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再拉出来一较长短。

这种时刻,内向的孩子都很吃亏。

偏偏有一些很“好心”的大人,一定要让你露一下面,说几句话,美其名曰:培养见识。

余周周的两个表姐都很爱在人面前表现,争强好胜,我觉得这没有错,错在大人们的虚荣,更错在把虚荣心传给了孩子。

表现自己并不是要在贬低别人之上的。

“原来让一个人变强大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有一个想要保护的人。”

周周想要保护妈妈,于是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有了这样的打算:自己一定要变强。

上小学时,她学习上有困难,搞不懂拼音究竟是什么东西,跟老师关系紧张……她都乖乖的自己解决,不给妈妈添麻烦。

这样的周周很让人心疼。

上小学的周周可以算是刚踏进这个社会,接触形形色色的人。

她第一次发现自己不再是星矢,而有乐更加夺目的“小燕子”。

她第一次对“老师是像妈妈一样关怀我们的”这句话表示怀疑……但这些都是要面对的,勇敢的余周周,在用自己的方式面对成长,化解长大所要面对的不解和困难。

小时候,我们总是希望长大,似乎长大就不再需要忍受唠叨,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决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可真正长大了就会发现,在大人的世界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早已不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范围,甚至连自小心目中强大的父母也左右不了什么了。

我们开始变成复杂的大人,要面对谎言和虚伪。

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不喜欢你就不和你一起玩,不高兴就可以不说话。

长大的我们,面具成为每天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东西。

这时候,我们才会突然发现,当初渴望长大的心声早已经随着岁月的变迁被埋没了。

我,抗拒长大,抗拒走近大人的世界。

在全书,女生我很喜欢沈屾,男生我喜欢温淼。

沈屾,她就是每一个班级中最爱学习、成绩最好的典型。

她被爱玩的同学说成书呆子,被所有人不理解。

这样的她的确不讨喜。

她平时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别人在玩的时候她在学习,别人在学习的时候她更努力学习,可是上天的回报是什么呢?她中考失利,而那个不如她用功的余周周却考上了振华。

这个时候我对她只有同情,也对自己的学习状态表示了怀疑。

但在作者的番外中,我被沈屾打动了。

她中考失利却没有不甘,她不愿意接受花钱上重点而是毅然去了普高,她不相信高考她不能赢。

可是老天就是这样捉弄人,高考也并没有好结果。

别人问她后不后悔,后不后悔早知如此当初该玩的时候没有玩,该疯的时候没有疯?她说她不后悔!为什么不后悔呀沈屾,如果我是她,我想我要哭死了的。

这样一个沈屾,为了自己要的结果拼命争取,却不止步于失败,做什么事情都特别较真特别执着的劲头。

“莫羡人有,莫笑己无,有本事就自己去争取。”

温淼,一个温暖的大男孩。

不细腻贴心,什么事都看在眼里,放在心里。

不去争成绩名次,保住自己“万年老六”就万事大吉。

时光收藏人读后感

花有重开日,草有再绿时,时光却如江河一般,奔腾不息,一去不回,而我们能做的只有一件事——珍惜时间,不去荒废每一分、每一秒。这一概念我就是从《时光收藏人》中得到的。

古往今来,有许多珍惜时间的典范,鲁迅就是其中一位代表。鲁迅小时候家境不太好,但老天爷似乎是有意想考验鲁迅,安排了一出戏:鲁迅父亲得了重病,需要花很多钱治疗。为了凑足钱,鲁迅只能去典当铺,典当一些物品,可他还要上学。有一次,鲁迅因此迟到,当时寿镜吾是鲁迅的老师,他可是出了名的严师,鲁迅一来就是一顿“猛打”。惩罚让鲁迅铭记于心,于是他在课桌上刻了个“早”字,这其实不仅仅是在桌上刻了个“早”字这么简单,还是鲁迅在心中重重地刻下了一个理念:“时时早,事事早,争做东风第一枝”。从此,鲁迅从未迟到过。老天爷的这出戏,鲁迅可谓“完美通过”,老天爷感动了,最终鲁迅成了一位大作家。

但是,只有做到珍惜时间这一个精神,就想成为和鲁迅一样的作家,那你就是“疤痢眼儿做梦娶西施——想得美”了。鲁迅说过的:“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珍惜时间是对的,但不是去珍惜时间去玩、去打游戏。晋代的孙康亦是一个好典范。

孙康小时候家庭贫苦,没钱买灯,晚上不能看书,但他有勤奋好学的精神,能感到晚上让时间白白跑掉是很可惜的。一天半夜,他从睡梦中醒来,发现雪花可以映出雪光来,他不顾寒冷,立即穿好衣服开始看书,手脚冻僵了,就跑一跑。此后,只要是下雪天,他就不放过这个好机会。最后,当了一个大官。

“虽然明天还会有新的太阳。但永远不会有今天的太阳了。”林清玄的这句话就说明了要珍惜时间,许多名人都写了许许多多的珍惜时间的名言,挥下了许多笔墨,让我们一起珍惜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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