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记者从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了解到,自2021年1月1日起,五台山景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间对游客恢复首道门票收费,全票135元/人次、半票70元/人次;对全国医护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免票政策延至2021年3月25日。
配合疫情防控,五台山景区依然实行实名制分时段预约购票制,同时对入山人员密度进行实时监控,暂定日接待量不超过万人,规定时间段超过限定人数,将无法购票。
平遥古城景区
记者从平遥古城景区了解到,2021年1月1日起,平遥古城景区对全国游客恢复工作日门票收费政策,平遥古城全价票每张125元,半价票每张65元;双林寺票价每张35元,半价票每张15元;镇国寺全价票每张25元,半价票每张10元。游客可以通过“平遥古城景区官方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实名预约游览,或者通过携程、驴妈妈、美团等平台购买门票。由于平遥古城景点众多,参观时需单独核验二维码,每个景点只可参观一次。
皇城相府各景区
记者从皇城相府生态文化旅游区了解到,旅游区内各景区(包括相府景区、相府庄园、九女仙湖、郭峪古城、蟒河景区、海会书院)将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对全国游客恢复首道门票收费,计划在明年前往皇城相府的游客请在景区公众平台“皇城相府生态文化旅游区”或者美团、携程、同程等线上平台实名购票。
旅游区暂定在2021年4月30日前对全国医护人员继续实行免票政策,全国医护人员凭本人资格证或执业证等有效证件即可免费游览。
2021年1月期间,游客本人乘坐高铁前往晋城,可以凭借晋城东站的高铁票享受半价优惠。
工资证明
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是______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来总的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仅用于证明我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情况,但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式的担保文件。
盖 章: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资证明
兹证明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________在我司工作____年,任职_______部门______经理(职位),每月总收入_______.00元,为税后(或税前)薪金。
________________公司
盖 章: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资证明
____________银行:
兹证明________为本单位职工,固定月收入________,年收入________。本证明仅限用于申请________,且不负责员工的法律及欠款责任。
单位盖章: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资证明
兹有我公司(____________)员工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在我司工作________年,任职____________(职位),年收入为________元人民币。
特此证明!
________公司(加盖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兹证明 同志系 我单位正式员工,该员工具体情况如下:
1、 现任职务:
2、 职称:
3、 部门:
4、 最高学历:
5、 在我单位工作年限为 年;
7、 该员工在我单位月均收入总计为人民币 元,其中工资收入为 元,其他收入为人民币 元。
以上证明仅供向贵行申请 使用,我单位保证上述填写内容是真实的。
单位公章 (或人事劳资部门印章):
人事劳资部门联系电话:
人事劳资部门联系人:
2015 年 8 月 6 号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我司工作______年,任职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职位),月收入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加盖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我单位正式职工因购(建、修)自住住房缺少资金,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该职工月基本工资收入(税后)元,其他各种津贴、奖金收入月元。如职工不按月偿还贷款,单位同意从其月工资收入中代扣偿还贷款。本单位谨此承诺上述证明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贵单位经济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兹证明xx女士是我单位职工,在我单位工作年限x年,岗位为xx-xx,年收入xx-xx万元(人民币)。
单位名称(盖章)
2011年08月01日
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仲裁申请书的制作及法律依据,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仲裁申请书是争议的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根据仲裁协议将已发生的争议正式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书。可以说仲裁申请书是诉状的一种,诉状具有一定的格式,一般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一)文书名称,即"仲裁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包括申请人的姓名 、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事项。
(三)被申请人的身份,基本与申请人的事项相同。
如果仲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应分别按照上述的要求写清楚。
(一)仲裁请求。主要是请求仲裁委解决纠纷的具体事项,即申请人通过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买卖合同纠纷,因拖欠货款引起的纠纷,可以提出要求对方何时给付货款,并承担违约金的责任;如因违约造成损失的,还可以提出赔偿损失的数额和仲裁费用的承担等内容。仲裁的请求应明确、具体、合法合理,同时应注意不要遗漏。
另外,申请人如要申请财产或证据保全的,则要另写申请书。
1.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争议的发展过程;
3.争议的焦点和主要内容;
4.对方(即被申请人)应承担的责任。所依据的事实要如实陈述,具体清楚,实事求是,有理有据。
1.列举证据名称、内容及证明的对象;
2.说明证据的来源和可靠程度;
3.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4.提交证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在事实陈述清楚之后,应概括地分析纠纷的性质、危害、结果和责任,同时要提出仲裁请求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以论证请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依次写明:致送仲裁委的名称、仲裁申请人签章、仲裁申请时间和附件名称。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第三十五条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
决定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反申请和申请合并处理。
该反申请如果是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另行申请仲裁;该反申请如果是不属于本规则规定应当受理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对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仲裁申请书》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之一,用于明确申请人的仲裁请求,阐述事实和理由等。被申请人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的,也应当填写《仲裁申请书》。
选择问题即选定研究的专门问题是教育科学研究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因为问题的选择不仅规定了研究的方向和内容,也同时决定了研究工作应采取的方法和途径。因此,必须慎重对待。
教育现象和过程是极为复杂的,需要研究的教育问题也很多,然而并非每个教育问题都有进行科学研究的价值,就是有科学价值的问题,如果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也并非都可以作为研究的对象。如何着手选择一个研究问题呢?首先,应该处理好选题的几个关系。
(1)把握科研方向与个人兴趣的关系。科学研究需要兴趣,兴趣是进行艰苦的科研工作的动力源泉。然而,完全从兴趣出发,忽略教育科学研究的大方向,效果常常会事倍功半。因此,科研兴趣应在教育科学研究的大方向的指导下培养和发展。我国的教育科学研究从中央到地方都有研究规划和指南,围绕着这些规划和指南选题,不仅可以得到一定的资助,而且可以集中力量有所突破。
(2)要注意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关系。既要注意克服偏重理论的思辨研究,对教育实践问题不够关心的倾向,也要避免应用研究急功近利,缺乏理论指导且处于低水平的现象。
(3)是要注意冷题、热题与一般问题的关系。教育科学研究的冷题、热题很多,研究起来有新意,相对容易出成果,但如果热衷于追热点、选冷题,最终将导致研究成果的零碎肤浅,难以形成系统深厚的理论根基。因此,在一定时期内,稳定一个研究方向,并在这个方向不断延伸,才能在一定领域中取得丰硕成果。
(4)要把握一个好的选题的基本特点。好的选题必须有科研价值,即或在理论上要有新突破,或在实践上对教育改革有重要指导作用,或二者兼而有之;选题必须具体明确,即问题的界限清楚、针对性强;好的选题必须有可行性,即根据现有的资料、设备、人力、知识、经验等主客观条件的发展成熟程度,恰当选择提出问题的时机和角度。
(5)要注意克服选题中的几种不良倾向。一是内容宽泛,无从着手;二是主攻目标模糊不清;三是问题太小,意义不大;四是以现有条件研究困难,资料缺乏。
总之,正确地选题并非一蹴而就,它不仅要求研究人员具备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而且要从实际出发,善于观察问题、发现问题, 以及通过对事实材料的分析比较,从中不断发展自己的选题能力。
形成假设即根据已有的事实和资料,设想出有研究价值的问题的因果或结论。假设的功能在于,它不但是一种带有方向性的有待验证的想像,而且它还影响着确定研究活动的过程组织、研究逻辑和选择研究途径。假设不是无目的的胡思乱想、,而是把大脑思索的范围限制在所研究的问题上,从而使研究人员探索的目标更加有的放矢。一旦形成假设,研究人员可以根据确定的目标,在限定的范围内有计划地设计、进行一系列的研究活动。因此,假设是教育科学研究探索的必经阶段,是准确把握教育规律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手段。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大家知道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和计算方法分别是什么吗?下面一起来看看!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一:
5、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第二:
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责任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能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三:
2、误工费。它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3、护理费。它是由于受害人无法自理必须护理而支付给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费的证据主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包括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证明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若是家属护理的,应当按照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4、住院伙食补助费。它仅是针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而言,其主要证据包括住院费收据、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2009年按每天50元。
5、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具有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三者之一项即可,并提供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
6、残疾赔偿金。它是受害人因劳动能力的丧失致使需给予收入的减少。其证据包括:法医鉴定结论 、法医鉴定费收据。
7、残疾用具费。它是受害人因伤致残需配置残疾用具所花去的费用。其证据应当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受害人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国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标准;配置机构出具的更换周期和维护费用的证明。
8、被扶养人生活费。其证据包括扶养人、被扶养人身份证明及家庭情况证明,包括被扶养人有无生活来源。
9、后续治疗费。通常依据法医鉴定结论并参考病例证明。
10、营养费。主要是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并应在诊断证明中注明加强营养。医疗机构的意见。
11、住宿费。其证据表现为住宿费收据,据实结算。
12、交通费。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而支出的必要的车、船费。通常就是交通票据。
13、法医鉴定费。它是受害人在法医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或者伤残鉴定而用去的费用。有医院病力、诊断证明书、法医鉴定书即可相互印证。
14、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不法侵害、遭受到精神上的痛苦。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律对此未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涉及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15、财产损失。它是因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财物所收到的损失,通常为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如:价格部门的鉴定结论)和修车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