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组织集体智慧和资源的机构,它能够实现高效的生产和管理。这些总结范文的成功之处,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公司总结的作用和意义。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土地使用、采矿协议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铁矿开采、磁选、销售。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身份证号码: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二、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人工费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叁天内支付乙方全部的工程款。
五、施工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______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交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____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汽车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同意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在地区设立汽车及配件销售和配套服务的专门网络――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并同意授予新公司经销权。
2、同意与公司、和合资组建,同时公司、和也同意与合资组建汽车销售服务中心,促进汽车在地区的销售和服务。
3、公司、和合资一致同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特协议如下:
1.1合资公司将冠名为(以下简称“新公司”)设立于___。
1.2新公司将负责设立供展示汽车、汽车配件和提供维修服务专用的场所,直接在地区从事销售经营、服务和促销活动。建立中心所涉费用,包括建设费用、装修费用、家具设备采购费用等都均由新公司负责。新公司和将按双方协商确立的租赁合同租赁中心场地,租赁费用由新公司承担。
1.3新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______%的股份计________万元人民币,拥有______%的股份计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拥有________%的股份计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拥有__________%的股份计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各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各方对新公司的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公司可以自己名义或以其指定公司名义投资。
1.4各方的投资额将在本协议生效后壹周内由投资各方全额划入新公司的银行帐户。上述投资应以现金投入。在各方缴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1.5品牌争取的前期费用____万元和流动资金由各方按股本比例相应投入。根据、和要求,流动资金全部由公司投入和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公司。
1.6新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年 或与授权期限一致,自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各方一致同意延长经营期限并签署书面协议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7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须经合资他方同意。合资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合资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一方向非合资方转让投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资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2.1公司责任和义务:
2.1.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
2.1.2指导和协助新公司解决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2.1.3负责委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2.1.5协助新公司展厅和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等;
2.1.6协助新公司购置设备和办公家具等;
2.1.7协助新公司收集与新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市场信息及资料;
2.1.8负责办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2的责任和义务:
2.2.1负责与公司联系落实新公司授权事宜;
2.2.2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
2.2.3负责与新公司办理场地租赁事宜;
2.2.4协助新公司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开立银行账户等前期事宜;
2.2.5根据当地政策,协助新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2.2.6协助新公司办理过渡销售事宜;
2.2.7协助新公司收集与新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市场信息及资料;
2.2.8负责办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3的责任和义务:
2.3.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职权;
2.3.2经董事会决议后担作新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董事长职权。
2.4的责任和义务:
2.4.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职权;
2.4.2经董事会决议后担任新公司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
3.1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3.2新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董事全部由公司委派,任期叁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有关新公司的主要事项,董事会实行简单多数的表决方式。重大事项处理依《公司章程》执行。
3.3公司将从上述董事中任命一名为董事长。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任期叁年,经任命方继续任命后可以连任。新公司不设总经理,董事长将提名1名副总经理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有关新公司投资、机构变动等重大决策性问题,副总经理需告知董事会后再作决定。
3.4新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人组成,监事全部由公司委派,任期叁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4.1新公司应致力于加强和稳固其在地区的市场份额。
4.2为扩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并充分利用潜在的汽车市场,新公司应竭尽全力运用最有效的方式和资源制定营销计划和广告。
4.3为实现既定目标,新公司在制定有关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计划和实际运作要求时应与公司的要求相符。
4.4新公司应制定其年度销售计划,并使之与公司在该年度初制定的销售计划相一致。年度目标计划,是建立在对预定市场及份额分析基础上的,同时也与售后服务和其他部分服务(可能的计划)的预测有关。
4.5新公司将保持一定数量的汽车存货以与其设定的销售目标相配合。新公司也将保持一定数量的样车和各式成品展示车。
4.6新公司的销售定价建立在产品具有竞争力的水平上对所有的涉及价格变动的事项,新公司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提供详细的价格清单。
4.7新公司享有在地区汽车的经销权,公司及其下属的关系公司、及其下属的关系公司不得在地区直接销售和维修汽车。
5.1本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对新公司正式书面授权后生效,各方合作期限与授权期限(包括授权延续期限)一致。
5.2如果新公司组建成立后,未能争取到公司对新公司的书面授权的,则其他三方股东有权要求在壹周内全额返还已投入的全部资金(含注册资本),并有权要求按已投入资金(含注册资本)的50%赔付违约金,本协议自行终止。
5.2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规定的责任条款,致使新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转让其所持新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有权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或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新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任一方出现轻度违约,守约方可表示反对违约行为或提出质询并要求其在不长于1个月内的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如果其没有在上述时限内修正此类违约行为,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转让其所持新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有权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或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新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5.3合资变更后,其他方可以保持继续拥有新公司之授权和业务,在同等价格的前提下对违约方的股权具有优先购股权。如果其他方不愿意收购所转让股权,可安排第三者获取新公司部分或全部的股份。
5.4合资变更后,退出方仍应保守新公司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5.5本协议个别条款或部分内容的无效不影响其条款的效力。协议各方诚意地以有效的条款替代无效的条款以取得经济实效,则不导致对本协议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这也同样适用于本协议的未被特别声明的实质性条款。
5.6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者附加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5.7本协议规定的新公司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新公司成立之日起,由新公司享有和承担,新公司自动取得本协议当事人之地位。
5.8有关协议争议的诉讼由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9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同时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公司章程》、租赁协议、股权质押借款合同、出资协议书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5.10本协议壹式肆份,合资各方和新公司各执壹份。
甲方:____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汽车公司
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以上甲、乙双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
投资开发。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
一条甲、乙双方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合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预计总投资:万元。
2.双方入股方式与出资比例:
甲方提供厂地、厂房、现金流,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产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甲、乙双方委托。
代表双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3.甲方职责与义务:
3.3负责本协议所涵盖项目的设备投资;
3.4负责其他人员招聘;
3.5负责产品的市场开拓;
4.乙方职责与义务。
4.1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涉及研发、生产、安装、改造、维修环节上的技术人员;
4.2负责提供公司技术人员培训、考核;
5.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有义务向其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和变更。
2.甲、乙双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经甲、乙双方同意;
3.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甲、乙双方均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甲、乙双方在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司成立后,甲、乙双方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第五条违约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分担。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之日起,任何一方如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由该方承担。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从签定之日起,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份。
甲方:
乙方:
法人签字(盖章):法人签字(盖章):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个人合资合同范本。
2017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关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最新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在广州市合资设立建筑施工总承包公司(下简称“合资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公司形式:
1、合资公司名称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确定,暂定为:
2、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确定,建材贸易。
3、合资公司注册地址设在广州市,合资公司注册地址由丙方提供,注册地址产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4、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5、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经营到期前30天由三方再协商续期事宜。
二、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比例、出资形式。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
2、各方出资比例及出资形式:
甲、乙、丙三方均以货币出资,其中甲方以币出资,出资金额18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30%;乙方以币出资,出资金额18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30%;丙方以币出资,出资金额24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40%。各方出资需在本协议签订后天内支付至为合资公司开设的账户内。
三、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1委派人出任董事;乙方委派人出任董事;丙方委派人出任董事。合资公司董事长由甲、乙方共同委派,董事长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资公司总经理由丙方委派;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乙方共同委派。合资公司其他高管人员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聘任。董事会决议经多数董事通过方可生效。
四、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及利润分配方式:
1、合资公司成立后,由各方根据各自优势选择及决定合适的投资项目,其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中的2400万元,由丙方自主决定使用。合资公司的其余资金由甲、乙方决定投资项目,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及经营由甲、乙方负责,丙方不予干涉,甲、乙方决定的投资项目所获得的利润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的比例进行分配。
2、甲、乙方负责联系担保公司为丙方提供担保,由丙方向银行融资万元,该融资款项由丙方决定投资项目,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及经营由丙方负责,甲、乙方不予干涉,丙方决定的投资项目所获得的利润由甲、乙、丙三方按照xx%:3、利润分配在每年度结束后30天内进行分配,但经三方协商同意,可另行决定利润分配时间。
4、甲、乙、方三方在决定及经营管理各自负责的项目过程中,需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接受合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财务部门的监督。
五、各方其他权利义务:
1、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各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配合工作。
2、各方应按时缴纳出资。
3、各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及承担亏损。
4、各方应切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六、合同的终止:
(一)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本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合资公司的设立未能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2、合资公司因严重亏损而不能继续营业;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4、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的。
(二)本协议被提前终止的,如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则扣除成立合资公司期间的费用,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收回各方出资款;如合资公司已成立,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合资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xx%的比例进行分配。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的,每逾期一天,违约方须按照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其他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被解除的,违约方还需赔偿经济损失给其他方。
本协议被解除的,如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则扣除成立合资公司期间的费用,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收回各方出资款;如合资公司已成立,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合资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xx%的比例进行分配。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九、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由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以上甲、乙双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合作成立的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预计总投资:__万元。
2、双方入股方式与出资比例:
甲方提供厂地、厂房、现金流,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方提供技术、成熟技术人员,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甲、乙双方出资额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准)
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产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甲、乙双方委托代表双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3、甲方职责与义务:
3.1负责公司组建期间的资料整理、注册申报、许可审批等工作;
3.2负责筹建厂房、厂地;
3.3负责本协议所涵盖项目的设备投资;
3.4负责其他人员招聘;
3.5负责产品的市场开拓;
4、乙方职责与义务
4.1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涉及研发、生产、安装、改造、维修环节上的技术人员;
4.2负责提供公司技术人员培训、考核;
4.3负责提供本协议内所涵盖项目的在研发、生产、安装、改造、维修各环节上的技术;
5、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有义务向其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甲、乙双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经甲、乙双方同意;
3、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甲、乙双方均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4、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分担。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之日起,任何一方如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由该方承担。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从签定之日起,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份。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转让方: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丙方)
转让方:_____________(乙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丁方)
深圳市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乙方合资经营,注册资金_____万元人民币。投资总人民币_____万元,实际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甲方占_____%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乙方占_____%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乙方愿将其占有限公司_____%的股权转让给丙、丁双方,经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并征得股东的同意,现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就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乙方占有限公司_____%的股权,根据原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甲、乙方共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丁方。
2.丙、丁双方已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按第一款第一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乙方。
二、甲、乙方保证对其以拟转让给丙、丁双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对外没有债权债务,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丙、丁双方按股份比例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四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丙、丁双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审批机关同意变更登记后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四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 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丙、丁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四方签订,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变更登记后生效,四方应于见证书出具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公司、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
转让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让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地址:
邮编:
乙方:汽车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地址:
邮编: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丁方:
住址:
身份证号:
鉴于:
1、公司同意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在地区设立汽车及配件销售和配套服务的专门网络——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并同意授予新公司经销权。
2、同意与公司、和合资组建,同时公司、和也同意与合资组建汽车销售服务中心,促进汽车在地区的销售和服务。
3、公司、和合资一致同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特协议如下:
1.1合资公司将冠名为(以下简称“新公司”)设立于。
1.2新公司将负责设立供展示汽车、汽车配件和提供维修服务专用的场所,直接在地区从事销售经营、服务和促销活动。建立中心所涉费用,包括建设费用、装修费用、家具设备采购费用等都均由新公司负责。新公司和将按双方协商确立的租赁合同租赁中心场地,租赁费用由新公司承担。
1.3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的股份计万元人民币,拥有%的股份计万元人民币,拥有%的股份计万元人民币,拥有%的股份计万元人民币。各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各方对新公司的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公司可以自己名义或以其指定公司名义投资。
1.4各方的投资额将在本协议生效后壹周内由投资各方全额划入新公司的银行帐户。上述投资应以现金投入。在各方缴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1.5品牌争取的前期费用万元和流动资金由各方按股本比例相应投入。根据、和要求,流动资金全部由公司投入和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公司。
1.6新公司经营期限为年或与授权期限一致,自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各方一致同意延长经营期限并签署书面协议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7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须经合资他方同意。合资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合资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一方向非合资方转让投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资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2.1公司责任和义务:
2.1.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
2.1.2指导和协助新公司解决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2.1.3负责委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2.1.5协助新公司展厅和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等;
2.1.6协助新公司购置设备和办公家具等;
2.1.7协助新公司收集与新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市场信息及资料;
2.1.8负责办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2的责任和义务:
2.2.1负责与公司联系落实新公司授权事宜;
2.2.2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
2.2.3负责与新公司办理场地租赁事宜;
2.2.4协助新公司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开立银行账户等前期事宜;
2.2.5根据当地政策,协助新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2.2.6协助新公司办理过渡销售事宜;
2.2.7协助新公司收集与新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市场信息及资料;
2.2.8负责办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3的责任和义务:
2.3.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职权;
2.3.2经董事会决议后担作新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董事长职权。
2.4的责任和义务:
2.4.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职权;
2.4.2经董事会决议后担任新公司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
3.1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3.2新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董事全部由公司委派,任期叁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有关新公司的主要事项,董事会实行简单多数的表决方式。重大事项处理依《公司章程》执行。
3.3公司将从上述董事中任命一名为董事长。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任期叁年,经任命方继续任命后可以连任。新公司不设总经理,董事长将提名1名副总经理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有关新公司投资、机构变动等重大决策性问题,副总经理需告知董事会后再作决定。
3.4新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人组成,监事全部由公司委派,任期叁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4.1新公司应致力于加强和稳固其在地区的市场份额。
4.2为扩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并充分利用潜在的汽车市场,新公司应竭尽全力运用最有效的方式和资源制定营销计划和广告。
4.3为实现既定目标,新公司在制定有关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计划和实际运作要求时应与公司的要求相符。
4.4新公司应制定其年度销售计划,并使之与公司在该年度初制定的销售计划相一致。年度目标计划,是建立在对预定市场及份额分析基础上的,同时也与售后服务和其他部分服务(可能的计划)的预测有关。
4.5新公司将保持一定数量的汽车存货以与其设定的销售目标相配合。新公司也将保持一定数量的样车和各式成品展示车。
4.6新公司的销售定价建立在产品具有竞争力的水平上对所有的涉及价格变动的'事项,新公司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提供详细的价格清单。
4.7新公司享有在地区汽车的经销权,公司及其下属的关系公司、及其下属的关系公司不得在地区直接销售和维修汽车。
5.1本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对新公司正式书面授权后生效,各方合作期限与授权期限(包括授权延续期限)一致。
5.2如果新公司组建成立后,未能争取到公司对新公司的书面授权的,则其他三方股东有权要求在壹周内全额返还已投入的全部资金(含注册资本),并有权要求按已投入资金(含注册资本)的50%赔付违约金,本协议自行终止。
5.2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规定的责任条款,致使新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转让其所持新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有权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或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新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任一方出现轻度违约,守约方可表示反对违约行为或提出质询并要求其在不长于1个月内的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如果其没有在上述时限内修正此类违约行为,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转让其所持新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有权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或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新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5.3合资变更后,其他方可以保持继续拥有新公司之授权和业务,在同等价格的前提下对违约方的股权具有优先购股权。如果其他方不愿意收购所转让股权,可安排第三者获取新公司部分或全部的股份。
5.4合资变更后,退出方仍应保守新公司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5.5本协议个别条款或部分内容的无效不影响其条款的效力。协议各方诚意地以有效的条款替代无效的条款以取得经济实效,则不导致对本协议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这也同样适用于本协议的未被特别声明的实质性条款。
5.6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者附加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5.7本协议规定的新公司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新公司成立之日起,由新公司享有和承担,新公司自动取得本协议当事人之地位。
5.8有关协议争议的诉讼由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9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同时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公司章程》、租赁协议、股权质押借款合同、出资协议书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5.10本协议壹式肆份,合资各方和新公司各执壹份。
甲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
丙方:
丁方: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_______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土地使用、采矿协议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铁矿开采、磁选、销售。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汽车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同意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在地区设立汽车及配件销售和配套服务的专门网络——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并同意授予新公司经销权。
2、同意与公司、和合资组建,同时公司、和也同意与合资组建汽车销售服务中心,促进汽车在地区的销售和服务。
3、公司、和合资一致同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特协议如下:
1.1合资公司将冠名为(以下简称“新公司”)设立于___。
1.2新公司将负责设立供展示汽车、汽车配件和提供维修服务专用的场所,直接在地区从事销售经营、服务和促销活动。建立中心所涉费用,包括建设费用、装修费用、家具设备采购费用等都均由新公司负责。新公司和将按双方协商确立的租赁合同租赁中心场地,租赁费用由新公司承担。
1.3新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______%的股份计________万元人民币,拥有______%的股份计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拥有________%的股份计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拥有__________%的股份计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各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各方对新公司的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公司可以自己名义或以其指定公司名义投资。
1.4各方的投资额将在本协议生效后壹周内由投资各方全额划入新公司的银行帐户。上述投资应以现金投入。在各方缴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1.5品牌争取的前期费用____万元和流动资金由各方按股本比例相应投入。根据、和要求,流动资金全部由公司投入和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公司。
1.6新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年或与授权期限一致,自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各方一致同意延长经营期限并签署书面协议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7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须经合资他方同意。合资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合资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一方向非合资方转让投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资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2.1公司责任和义务:
2.1.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
2.1.2指导和协助新公司解决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2.1.3负责委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2.1.5协助新公司展厅和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等;
2.1.6协助新公司购置设备和办公家具等;
2.1.7协助新公司收集与新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市场信息及资料;
2.1.8负责办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2的责任和义务:
2.2.1负责与公司联系落实新公司授权事宜;
2.2.2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
2.2.3负责与新公司办理场地租赁事宜;
2.2.4协助新公司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开立银行账户等前期事宜;
2.2.5根据当地政策,协助新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2.2.6协助新公司办理过渡销售事宜;
2.2.7协助新公司收集与新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市场信息及资料;
2.2.8负责办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3的责任和义务:
2.3.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职权;
2.3.2经董事会决议后担作新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董事长职权。
2.4的责任和义务:
2.4.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职权;
2.4.2经董事会决议后担任新公司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
3.1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3.2新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董事全部由公司委派,任期叁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有关新公司的主要事项,董事会实行简单多数的表决方式。重大事项处理依《公司章程》执行。
3.3公司将从上述董事中任命一名为董事长。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任期叁年,经任命方继续任命后可以连任。新公司不设总经理,董事长将提名1名副总经理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有关新公司投资、机构变动等重大决策性问题,副总经理需告知董事会后再作决定。
3.4新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人组成,监事全部由公司委派,任期叁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4.1新公司应致力于加强和稳固其在地区的市场份额。
4.2为扩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并充分利用潜在的汽车市场,新公司应竭尽全力运用最有效的方式和资源制定营销计划和广告。
4.3为实现既定目标,新公司在制定有关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计划和实际运作要求时应与公司的要求相符。
4.4新公司应制定其年度销售计划,并使之与公司在该年度初制定的销售计划相一致。年度目标计划,是建立在对预定市场及份额分析基础上的,同时也与售后服务和其他部分服务(可能的计划)的预测有关。
4.5新公司将保持一定数量的汽车存货以与其设定的销售目标相配合。新公司也将保持一定数量的样车和各式成品展示车。
4.6新公司的销售定价建立在产品具有竞争力的水平上对所有的涉及价格变动的事项,新公司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提供详细的价格清单。
4.7新公司享有在地区汽车的经销权,公司及其下属的关系公司、及其下属的.关系公司不得在地区直接销售和维修汽车。
5.1本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对新公司正式书面授权后生效,各方合作期限与授权期限(包括授权延续期限)一致。
5.2如果新公司组建成立后,未能争取到公司对新公司的书面授权的,则其他三方股东有权要求在壹周内全额返还已投入的全部资金(含注册资本),并有权要求按已投入资金(含注册资本)的50%赔付违约金,本协议自行终止。
5.2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规定的责任条款,致使新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转让其所持新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有权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或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新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任一方出现轻度违约,守约方可表示反对违约行为或提出质询并要求其在不长于1个月内的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如果其没有在上述时限内修正此类违约行为,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转让其所持新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有权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或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新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5.3合资变更后,其他方可以保持继续拥有新公司之授权和业务,在同等价格的前提下对违约方的股权具有优先购股权。如果其他方不愿意收购所转让股权,可安排第三者获取新公司部分或全部的股份。
5.4合资变更后,退出方仍应保守新公司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5.5本协议个别条款或部分内容的无效不影响其条款的效力。协议各方诚意地以有效的条款替代无效的条款以取得经济实效,则不导致对本协议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这也同样适用于本协议的未被特别声明的实质性条款。
5.6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者附加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5.7本协议规定的新公司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新公司成立之日起,由新公司享有和承担,新公司自动取得本协议当事人之地位。
5.8有关协议争议的诉讼由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9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同时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公司章程》、租赁协议、股权质押借款合同、出资协议书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5.10本协议壹式肆份,合资各方和新公司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上海浦东签署: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就共同出资成立上海xx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暂定)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特别说明:甲方是指xxx以及xxx所带领的技术团队。
第二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共同建立。
和经营上海xx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称之为新公司)。
第三条新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条例、法规规定。
第四条新公司的所在地为上海,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经营宗旨、目标、范围。
第五条新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经营公司,新公司以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的宗旨,采用先进的技术,对资本、技术、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在支付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新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四章注册资金、占股比例。
第七条新公司注册资本为壹仟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甲方以技术形式出资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4,500,000.00元),现金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51%。甲方以及甲方所代持甲方团队股份明细见《附件一》。
乙方: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3,5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34%。
丙方: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xx%。
第九条合作人的出资:
甲方:甲方应当于20xx年3月1日前出资现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缴入新公司指定账户。
资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缴入新公司指定账户。
丙方:丙方现金分别分三期出资到新公司,第一期应当于3月20日前出资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缴入新公司指定账户,第二期应当于4月20日前出资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缴入新公司指定账户,第三期应当于5月20日前出资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缴入新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条各方同意,投资方对新公司的全部出资仅用于新公司正常经营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或经公司董事会以特殊决议批准的其它用途,不得用于偿还公司或者股东债务等其他用途,也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和期货交易。
第十一条各方按所持股权比例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分配公司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五章合作各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协议各方应按约定的出资金额及形式、时间投入认缴出资,并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各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新公司股东;新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由投资方和公司原股东按本协议确定的股份比例享有。
第十四条新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新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协议各方应遵守新公司章程,保守新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将新公司的商业资料泄密给第三方。
第六章组织架构。
第十八条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新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新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重大投资、重要资产的抵押及转让、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有效。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十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新公司设立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所有股东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三方同意甲方享有3名董事席位,乙方和丙方各享有1名董事席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三方同意选举xxx先生为董事长。董事会重大事项的决策,需由四名以上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产生效力。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丙方委派。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产生及其权力和义务按《公司法》和新公司章程执行。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四条新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制。
第二十五条新公司下设财务行政中心、it技术部、产品部、市场部、业务部等五个部门。
第二十六条新公司管理分工由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并报批董事会。
第八章财务税务审计。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制度办理。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内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审核通过。
第二十八条新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九条新公司财务由公司总裁负责,由乙方指派财务总监负责监管公司的财务,财务部门在新公司经营管理团队领导下制定新公司财务制定并报批董事会。
第九章特殊约定。
第三十条新公司成立后,应当于每两个月向各股东书面报告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股东有权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一条以下事项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且须获得股东会投票通过:
(1)导致公司债务超过xx0万元的事由;超过xx0万元的一次性资本支出;
(2)公司购并、重组、控股权变化和出售公司部分或全部资产;
(3)公司管理层任免、新的员工股票期权计划;
(5)以技术入股的原始股东必须承诺全职在公司工作最少五年(由董事会批准的除外)。如属其个人原因在五年任职期间从新公司辞职的(由董事会批准的除外)应按在新公司服务的时间,按比例向公司无偿移交其持的股份。辞职后的股东,如本人是公司董事,,应由董事会决定是否保留其董事席位。以现金入股的股东的股权和股东席位,按法律规定执行,不遵从此条规定。
以上甲、乙双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合作成立的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预计总投资:__万元。
2、双方入股方式与出资比例:
甲方提供厂地、厂房、现金流,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方提供技术、成熟技术人员,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甲、乙双方出资额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准)。
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产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甲、乙双方委托代表双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3、甲方职责与义务:
3.1负责公司组建期间的资料整理、注册申报、许可审批等工作;
3.2负责筹建厂房、厂地;
3.3负责本协议所涵盖项目的设备投资;
3.4负责其他人员招聘;
3.5负责产品的市场开拓;
4、乙方职责与义务。
4.1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涉及研发、生产、安装、改造、维修环节上的技术人员;
4.2负责提供公司技术人员培训、考核;
4.3负责提供本协议内所涵盖项目的在研发、生产、安装、改造、维修各环节上的技术;
5、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有义务向其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甲、乙双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经甲、乙双方同意;
3、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甲、乙双方均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4、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分担。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之日起,任何一方如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由该方承担。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从签定之日起,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份。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