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绿色蔬菜市场营销计划书
市场营销计划书——成都市绿色蔬菜市场
1、目前营销状况
市场状况
2、swot 分析
优势
a.货源单纯,绿色蔬菜更加的安全,令人们放心。
b.方便贴心,店会采用更加人性化的销售方式更加的令人满意。c.绿色蔬菜的认证含金量更高。所有的蔬菜从统一的货源供货,经过国家权威认证,小店的经营节奏会更频繁。
(1)蔬菜超市的开始资金投入少,在加上近两年物价在持续上涨,所以导致成本也在上涨,利润也就会下降些,另外房价也在持续增长,导致店铺的租金也是水涨船高的方式增长。资金周转有困难。市场抵抗性强,难以打开。
(2)当然,我们的策划中得小店也存在着一些相对于这个行业的劣势:
a.店员的劳动强度可能很大。我们小店中的工作人员都会经过专业的培训。每个人有专业的分工与所需完成的工作。但毕竟是小店,可能工作的强度会很大。这也是为了节约成本,获得更多的利润。
(1)自2007年以来的通货膨胀影响,居民消费心理受物价上涨影响,购买的以生活必需品与大宗物件(如冰箱等家电)为主,现在的蔬菜价格日益高升。
(2)尽管目前大型超市多,蔬菜种类少,产品单一,服务态度差,不能满足消费者便利购物的表准。
(3)部分大型超市如伊藤洋华堂购物环境好,有固定班车接送,用户惯性较强,削弱了绿色蔬菜连锁超市的便利优势。针对此状况,绿色蔬菜连锁超市在前期需要做让利策略,以价格优势吸引客户,树立品牌。平价蔬菜市场及部分平价超市如沃尔玛采用低价战略。针对此情况绿色蔬菜连锁超市需要以质量取胜,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服务。目前家乐福、伊藤、沃尔玛等大型超市都有便利班车,削减了连锁超市的距离优势。应对此威胁,绿色蔬菜连锁超市需要明确消费者群体并对各群体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60 后、70 后、80 后等工作压力比较大的工作族,为保证他们下班回家后能在小区内买到新鲜蔬菜,“蔬途同归”,需要在下午保证蔬菜的供应。对于退休的老人,他们可以在白天乘坐各大型超市的免费购物班车买菜,因此绿色蔬菜连锁超市没有便利优势,就需要在服务上加强,提供上门送菜服务。
3、营销定位
我们选择的目标市场是普通的消费者的需求市场。这个市场大部分人们注重的是物美价廉。所以,我们会尽量的压低利润而为他们提供足质足量的绿色蔬菜。我们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积极的培养这个市场的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至于环境,因为是卖食品的地方,当然得非常的干净,整洁,让他们觉得他们的蔬菜是在极度安全的环境下产生的。不要让消费者对我们的服务产生丝毫的怀疑,才能更加的占领好这个广阔的市场。
4、价格策略
我们制定合理的价格,针对的是中层甚至是偏下的消费者。我们要让他们买得起绿色蔬菜,吃得起绿色蔬菜。价格一般定在2 元到8 元不等,符合他们的消费水平。
5、产品策略
我们及提供到店的买卖的服务,也接受提前的预定。当然,送货上门的服务会增收极少的附加费,从而满足不同人在不同时候的需求。
6、营销策划
针对主要消费群的特点,制定经营方案:
(1)推行会员升级制,加强会员的消费忠诚度。(2)推行实在的级别会员制的优惠程度。
(3)依据超市的成长阶段,分阶段制定可行的毛利率。(4)重点注意开业后初期阶段对消费群的激励程度。
(5)重点注意开业后初期阶段对超市的,客户认知度、认可度及满意度的了解、分析及快速的制定针对方案。
1.1编制目的
及时、准确地组织开展xx市学校冻品类食材配送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合理调配运输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冻品类食材配送带来的供应不及时造成的停产损失、以及食材不能及时发运、未能实现100%按时交付的情况,确保实现冻品类食材的按时交付。
1.2编制依据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公司的食材配送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案。
本预案是我公司应对冻品类食材配送突发事件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预防将要发生冻品类食材集中配送突发事件或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3.1以保证客户利益为根本原则,确保费用降低和交付及时。
3.2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3.3整合、调度所有配送资源,充分发挥集中配送的的核心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及经营秩序,维护广大菜农和经销商利益,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提升蔬菜供给能力,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目前,全县蔬菜种植面积120万亩,年产450万吨,蔬菜批发市场126家,其中年交易1000万斤以上的约50家,主要分布在向城、尚岩、兰陵、车辋、下村、磨山、庄坞、南桥、芦柞等乡镇,产品主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大中城市,形成了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格局。但由于我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起步早,建设初期缺乏相关标准约束,造成市场建设起点低、硬件设施落后,市场分散、布局不合理,冷链仓储、加工配送、信息发布等功能不完善。在销地市场入市门槛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亟需倒逼我县蔬菜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规范管理。
(一)已建市场
1.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2.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配备与交易规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市场内蔬菜质量进行抽检。或与有资质的检验中心签订送检协议进行抽检,或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3.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交易厅棚、结算中心、预冷库、商品化处理间、贮藏库、行政管理区等各功能区,加强安全用电和防火管理,满足雪灾、风灾、洪灾等防御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4.配备垃圾处理设备。严格环保要求,与环卫公司签订合同,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做到市散场净。
6.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信息中心,实时发布市场内各类蔬菜价格信息,实现公平交易。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发布销地市场产品及价格信息,引导菜农种植中高端市场适销品种。
7.推行电商平台销售。在做好传统销售的基础上,以“苍山蔬菜”为统一价值品牌,加大在电商环节营销力度。
8.产品商品化处理。配置分级包装车间或区域,以销地市场为导向对蔬菜进行分级包装,标明产品品名、品牌、产地、生产者、采收期、保质期等,采用条形码或二维码实现可追溯,提高品牌效益。
9.符合用地要求。市场用地应为非违占用地。
(二)新建市场
市场选址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约土地、节能减排的原则,避免近距离同类市场重复建设。在办理规划、土地等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运营。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2日前)
县政府组织召开会议,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改提升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23日—7月25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含街道,下同)对辖区内蔬菜批发市场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内容包括:市场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占地面积、用地性质、设立时间、是否工商注册、是否配备检测设备、主营蔬菜品种、主销市场名称、整改时限等。调查摸底表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
(三)上报整改方案阶段。(7月26日—7月28日)
1.对于符合前述第1—9项监管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发放《经营许可证》,准予经营。
2.对于不符合前述第1—5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3个月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3.对于不符合前述第6—9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半年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4.对于占道经营、露天经营的,取缔经营资格。
(四)督促指导阶段(7月29日—8月5日)
县政府安排各职能部门赴各蔬菜主产乡镇对调查摸底情况及整改方案逐一落实,出具合格或不合格证明,对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督导整改提升。建立周报告制度,各蔬菜主产乡镇在市场整改期间,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整改推进情况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召开职能部门会议进行研判部署。对于取缔经营资格的,县政府安排协调县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符合条件的市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其提供经营摊位;或将其作为蔬菜批发市场在合作社、种植基地的收购点,实现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8月6日起)
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登记造册、实时监管、认真履责,对职能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完善监管标准,改进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水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工作开展,县政府从商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兰陵县蔬菜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市场的准予建设、准予运营以及依法取缔等事宜,重点发挥在市场规划布局、检验检测、尾菜处理、资源整合、品牌创建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作用,统筹推进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体改造升级。
1、投标人必须是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在桐君街道或城南街道范围内有固定的合法经营场所或办事处。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竞标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和转让。
3、有一定的交通配送车辆,有保证及时送货到我园二园区和有30分钟之内解决食品存疑问题的能力。
4、提供的鲜活水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养殖或合格水域生产的,提供的学生牛奶样册或实物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货款结算为一月一结算,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账支付货款。
1、投标人报名提交供应商报名表并提供相关食品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法人健康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情况简介及服务承诺和优惠方案陈述(包括供货商品的品种、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优势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近3年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响应材料。
5、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相关投标材料装订成册密封上交,开标时携带原件及公章备查。
评标方式
报名时间
202x年8月17日—8月21日
(上午8:00—下午16:00)
投标文件送达方式地点
202x年8月22日下午2:00前送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本部园区总务室(桐君街道湖塘路77号),招标文件可来园领取。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时间地点
202x年8月22日下午2:00在本部园区五楼会议室。开标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到场参与。
(注:来投标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码行程码)
招标评标小组与方法
采购评标小组由桐庐县桐君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分管园长、中层代表、教师代表及家委会代表等7人组成,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现场咨询和评标打分,经对投标人资质、场地、配送、业绩、报价、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分数高者为中标人。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1、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与幼儿园签到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如遇食品市场价格上浮或下降,供应商供货之前需向幼儿园说明;如遇供应商所供商品价格偏离较大(指上浮),幼儿园将提出质疑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当市场价格下浮,而供应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幼儿园有权通知供应商调整到合理价格,拒不整改的,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期限内如同一供应商被投诉三次及以上,幼儿园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4、供货服务期限为一学年。(20xx年8月25日-20xx年8月24日)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完善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品质量,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降低伙食成本,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学校食堂正常有序运转和食品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发〔2021〕1号)及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济教函〔2021〕19号),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食材,随着学校大宗食品配送工作深入开展,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实现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全覆盖。
1.学校大宗食品的统一配送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能够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食品供应商。配送单位及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在近3年的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2.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由县教体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县教体局与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签订统一配送合同,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各学校在总合同框架内再与供应商签订具体的配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实施程序和违约责任。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_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优良、新鲜卫生,确保食品安全。
2.供应商配送食材价格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供应价格应低于同期优质大米、面粉、食用油等食品的市场价格。
4.学校食堂所使用的米、面、油、调味品等原则上每星期配送一次,但必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和安全可靠,最大配送量不能超过正常消费15天的食用量。其他食品原材料应视学校实际需求,确保食品安全的情况下酌情配送。
5.供应商应对生产或采购的每个批次食品原料进行自检,每批食品原料到校时,应随货提供本批次的厂家或供应商检验合格报告及配送清单。
6.供应商应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购、运输、验收、退换等各项工作。
7.供应商应制订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应急预案。
1.县教体局负责为学校设立食堂账目监管账户,各学校依据本校就餐费用收取办法,每次收取费用应及时全额存入本校食堂账目监管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挪用、扣除食堂就餐费用。
2.各学校大宗食品采购费用隔月结算一次,每月底由供应商依据配送清单汇总供货总价格,再由学校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出具发票经食堂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后,由县教体局核算中心从监管账户中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1.教育主管部门职责。县教体局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主体单位,制定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办法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和供应商退出机制,督促学校落实大宗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2.财政部门职责。县财政局根据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实际,协助县教体局开展供应商的招标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收支行为,提高食堂财务管理水平。
3.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及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检查,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的组织领导,完善采购和质量监控管理的各项制度。各学校成立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小组,负责大宗食品的具体配送、验收等工作,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采购食品的质量安全。
2.明确责任要求。学校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压实责任,保障大宗食品配送工作顺利实施。供应商是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配送体系,对食品安全负责。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全过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度。制定具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在招标采购、质量检验、供货验收、货款支付等方面,明确规范要求和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严防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4.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要及时公示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流程、供应商和原材料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及时将供应商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建立健全供货商综合评价和退出制度,对评价不合格、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坚决终止供货合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各学校不得超范围采购,对于违反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要求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如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玩忽职守等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1.学校对采购的食材遇有特殊要求,经协商能达成一致的,供需双方单独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食材的价格等,月底结算时,附在发票后作为附件进行结算。
2.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之外的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能承担的,提倡由供应商统一配送;供应商不能承担的,学校也要实行定点采购,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相关采购要求执行。
3.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嘉祥县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各类幼儿园。本方案的解释权由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