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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模板18篇)

时间:2023-12-23 13:29:38 作者:LZ文人

在工作方案中,我们可以制定具体的计划和时间表,以确保工作按时完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工作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运政办发〔20xx〕19号)精神和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农用车上路较多,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高发的实际,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全力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以部门为主实施,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提高协同共治水平;在村道范围内和道路以外,以乡(镇)政府、村(社区)为主实施,督促村民自治组织、林牧场等产权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实施网格化联防联治。

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既要注重加强路面执法,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又要注重在农用车销售、出村上路之前等源头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坚持适度原则,稳步推进。将依法依规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步开展,想方设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农业生产、经营和运输的影响。

县政府成立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大队长原振涛同志兼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治实效。

(一)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多层级量化考评体系,将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站三员”工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依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规范劝导站日常运行,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

(四)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

(五)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

1.营造强大整治声势。要坚持宣传先行,迅速将《关于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的通告》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广泛告知社会,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准确把握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点,精心研判农村务农务工、赶集庙会等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深入分析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易发多发时段、路段,明确整治目标和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紧制订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1.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村(社区)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并将车辆和所有人信息录入山西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与辖区每个村(社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社区)要与每位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法载人”承诺书,推动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

2.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问题。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源头防控作用,落实劝导员误工补贴,建立健全农村劝导站、劝导员管理考核机制,保障落实劝导站建设和劝导经费,配齐劝导装备。要检查考核劝导员工作,确保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不少于20天。要完善劝导站布局,对车流集中的路口没有设立劝导站的,要补建劝导站,消除管控盲区。要加强劝导工作安全防护,对拒不听从劝导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严禁劝导员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开展劝导工作。

3.集中整治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全警动员,围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每月“逢五”为全国农用车违法载人查处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我省统一行动日,还要根据实际确定全县的统一行动日或统一行动的时间。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要追本溯源,向其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加强源头管理。

4.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问题。各乡镇、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货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或者有关部门抄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建议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

5.集中整改农用车底数不清问题。要发动村(社区)“两委”开展农用车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包括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未登记挂牌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挂牌两种情形)底数。每个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农用车基础台账,切实做到底清数明。

6.集中整治违规农用车生产、销售问题。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农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生产、销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合规车辆,从源头上防止隐患车辆新增。

7.集中整治农村道路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及城郊结合部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在年底前,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

8.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各乡镇政府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推动实现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

9,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两委”,尤其是村级基层自治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协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充分整合,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各方协间、共营共管。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乡镇派出所的优势,共同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

1.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盯到底,确保整治到位。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及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司法员、网格员等现有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同、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非执法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载人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工作闭环。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派出所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依法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坚决禁止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建议更换施工队伍。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年底前完成增设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的任务。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坚决禁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机动三轮车的治理。

林业部门:对林业生产人员搭乘农用车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或者上下工行为进行整治,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发现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纳入课堂教育,负责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坚决禁止中小学上下学乘坐电动三轮车。

文旅部门:要加强旅游景点的交通安全管理,在各个景点大力宣传农用车、三轮车载人的危害,禁止农用车、三轮车拉载游客旅游,切实保障游客安全。

宣传部门: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规定,大力开展农村道路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

(一)精心组织部署。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结合实际,“一地一策”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科技应用。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提高发现、劝导、查纠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的能力。年底前,要打造2-3个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要打造3个以上示范路口或路段。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相关部门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车辆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和社区服务中心,由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通报村(社区)“两委”,对劝导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撤换劝导员,对履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多发或者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较大或2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对发生造成人员死亡及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全部进行深入调查,深入调查事故暴露出的交通安全因素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重点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通报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整改、宣传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纳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推动履行交通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倒逼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实处,切实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7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情况、成员名单、联络人(姓名、电话、职务)、方案制定及工作部署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xx年1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州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州、县、乡关于20-年道路交通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化“打非治违”和各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辖区居民、辖区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要求及我乡实际,特制出乡交管办20-年道路交通第一季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新年伊始,为加强辖区各村、各在建施工单位,交管相关工作涉及到的工作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让新一年的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目标,为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指明方向,更好的开展20-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乡交管办要于年初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及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乡交管办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促进乡交管办与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搞好20-年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

年初,乡交管办要利用常年在外青年返乡过年的契机,在年前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辖区各村开展深入细致的车辆、驾驶员数据更新,确保数据达到最完善。

作为乡交管办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与辖区内车主、驾驶员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农机安全责任书》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交管办要联合各村村两委和辖区派出所开展好责任书签订工作,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增强辖区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第一季度涉及春节,返乡人群增多及游客增多给交管工作提出了很大的考验,交管办要继续深入开展好每月至少2次的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将隐患排查出来后,要积极联系上级相关部门开展好隐患的治理工作,对能力范围内暂不能治理的,要落实限期整改,将隐患上报到上级相关部门或涉及村、涉及在建施工单位并留下痕迹资料,尽全力治理安全隐患。

【交通方案】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冀政办字〔。

2017。

22。

)

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创建。

“畅通邢台”为载体,突出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和宣传阵地建设,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管理体制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到位的格局,全面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

2017。

年底前,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员(兼农机安全员)配备率达到。

90%。

以上,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和劝导员配备率达到。

60%。

以上;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和紧临村镇集市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

(二)。

2018。

年底前,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员(兼农机安全员)配备率达到。

94%。

以上,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和劝导员配备率达到。

80%。

以上;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农村道路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

(三)。

2019。

年底前,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员(兼农机安全员)配备率达到。

98%。

以上,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和劝导员配备率达到。

90%。

以上;完成乡、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四)。

2020。

年底前,“两站两员”配备率达到。

100%。

;基本完成全市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负责支持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负责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公益化。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财政体制和投入渠道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相关经费。

负责牵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路面执法、车辆登记管理、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管理,依法处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排查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负责督促落实农村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道路养护、道路安全设施维护管理,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促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负责督促学校做好校车安全源头管理,督促农村地区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负责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三夏”“三秋”期间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和服务。

1

要按照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原则,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府领导责任。县(市、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同时,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县(市、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2

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定期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坚持每季度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研究部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健全和完善重大信息实时通报、重大问题联合调研、重大行动联合部署、重大工作联合检查等常态化机制。

1

)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县(市、区)、乡(镇)和村层层负责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充分依托各级交通安全委员会,定期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2

)加强“两站两员”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兼任站长,配备交通安全员(兼农机安全员),从现有乡镇干部中调配解决,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农机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行政村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并在村“两委”工作人员中聘请劝导员,负责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劝导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取证举报工作。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置在机动车通行较为集中的村口和重要路口路段,配备劝导站标牌、拦车横杆、固定岗亭或遮阳伞、检查登记簿、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视频监控等设施。劝导员配备反光背心、红袖标、停车指示牌、随身工作包,并携带职责手册、法规汇编手册、公安交警及农机安全监理联系电话、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资料等。

3

)明确“两站两员”基本工作任务。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员负责监督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完善行政区域机动车和驾驶人基本信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台账,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排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统筹规划交通安全劝导站站点设置,纠正、制止、劝导和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保护交通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负责本行政村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入户开展宣传教育,选择车流量大的时段在村口检查、提示、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督促机动车及农业机械所有人办牌办证、按期检审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县级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围绕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技能,定期组织“两站两员”业务培训。

3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运行。保障方式、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1

.加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

2014。

55。

号)精神和安全隐患排查的相关标准,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向农村道路延伸。

2

.加大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农村道路建设、改造力度和交通安全设施投入,逐步改善和提高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对新建、改建的农村道路,严格执行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交公路发〔

2004。

372。

号)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的有关要求,设置与道路等级匹配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把工程质量关、设计审查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和道路交通通行条件。

3

.强化隐患治理年度目标管理。

按照“年初挂号、年底销号、分级挂牌”要求,每年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进行整治,完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4

.建立部门联动治理安全隐患机制。

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完善市、县、乡三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完工前,要采取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和紧临村镇集市等部位设置警示提示标牌,安装减速带、防撞墩、安全护栏等应急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1

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营运客车、旅游包车等营运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严把农村客运及旅游客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关,对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应督促所属运输企业视情节轻重情况对其进行离岗培训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2

.完善校车安全管理。

教育、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要掌握本辖区内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分布和学生(幼儿)数量、校车需求等情况,建立农村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与本辖区内中小学校签订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责任状;要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的营运资质和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将排查结果记入管理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或取缔。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上下学乘车管理,杜绝超载行为,对配备的校车确定专人负责,建立校车照管人员制度。

3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重点针对集市庙会、重大节假日等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加大执法力度。要严查酒后驾驶、客运车辆超速超员行驶、无证驾驶、货运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强“两客一危”、营转非客车、七座以上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报废车、拼装车上路、摩托车违法载人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高压态势。

1

.建立完善宣传教育保障机制。

各地要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将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纳入新闻媒体宣传计划,按照不低于公益广告宣传总量

5%。

的比例,落实宣传计划。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的新闻监督,牵头组织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教育等部门制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

2

.强化传统宣传阵地建设。

县(市、区)、乡(镇)、村要开展交通安全“六个一”活动,即村组大喇叭每周一讲,电视台广播站每月一播,行政村至少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村口至少一处警示提示标牌,学校幼儿园至少一处宣传板报,每学期至少一次交通安全课。

3

.强化媒体宣传。

结合农村特点,将交通、农机法律法规、安全常识、驾驶技能、事故案例、安全提示等内容,通过标语横幅、广播电视、进村入校反复宣传、广泛传播;利用网络、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体,向群众开展广泛宣传;收集农村客货运驾驶人、面包车摩托车驾驶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乡镇村组干部、学校教师等群体联系方式,开展经常性短信点对点宣传,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4

.大力开展农村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各级教育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进课堂、上讲台活动,对广大中小学校师生、幼儿园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市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到位、考评考核过硬的格局。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与目标任务及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年度工作推进计划,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5

人以上交通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xx〕88号)和运城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农村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1.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县级政府领导包乡镇(街道)、包交通主干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包通村公路,村(社区)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包路段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构建“主责在县级、管理在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触角到村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平安乡村建设的契机,依托“一中心+网格+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系,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配齐、配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部门路长、农机部门管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有效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运城公路分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3.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晋交安〔20xx〕10号)要求,指导支村两委规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深化与保险公司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充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落实“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切实履行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基础信息采集、公路隐患排查等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配合)。

4.多渠道落实工作经费。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配置必要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日常工作运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经费。保险公司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予以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对警保合作劝导员给予经费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5.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通过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

6.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构建农村地区跨部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要结合辖区实际,整合救治资源,优化救援路径,共同建立完善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率。根据各自职责统筹配备交通应急与急救装备,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7.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按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差异化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主管部门落实管养资金保障,真正解决农村公路管养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养护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对新、改、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参加竣(交)工验收。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考核要求,落实养护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市交通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8.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交通和公路部门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公安部门以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交通安全风险高的路段为重点,加大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交通、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动态排查,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实施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运城公路分局分工负责)。

9.加快推进科技信息化手段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县、乡镇(街道)两级“农交安”app应用水平。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信息化,提高“人、车、路、环、管”等基础信息录入率。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路段交通感知设备建设,推进视频监控、卡口等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提高科学研判、快速发现、精准查处能力水平,并实现与各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的联网共享。加快交通安全执法站和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建设配备,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一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三)切实强化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10.强化联合执法管控。建立健全由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晒谷晒粮、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顽疾。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纠、惩处力度。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等,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醉)驾及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货车超限超载问题治理,优化超限超载检测站设置,不断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问题,有效遏制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11.持续深化农用车专项治理。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实行农村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落实各职能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依法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不得上路行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2.切实提升农村客运安全服务水平。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的审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查制度,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运营,禁止在不符合规定的道路上通行。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要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要针对农村群众务农务工集中出行需求,鼓励大型农场、企业发展通勤班车,与大型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大中型企业等加强协调对接,统筹运力运能,通过发送定线包车、定制班车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要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用车需求,最大限度确保农村学生乘车安全。要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鼓励采取乡镇公交、定制班车等形式,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问题。构建运行规范有序的校车服务市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培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市交通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配合)。

13.加强违规车辆综合治理。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遏制违规车辆在农村地区泛滥。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4.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要按照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号)要求,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积极引导自律自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5.持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社会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媒体公益宣传机制,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刊载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重要内容,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在国省道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车、货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驾驶人和村干部、教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发挥重点群体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16.切实提升“一盔一带”治理效果。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倡议书,组织开展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宣传发动和执法引导活动,突出案例警示,讲明危害后果,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同规划、同发展、同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协同共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三)强化投入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人财物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同时,研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拓展资金保障来源。

(四)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巡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要警示约谈、挂牌督办。

(五)定期报送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安排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每年11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本文件由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3〕60号),切实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省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主责主抓,充分发挥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的统筹牵头作用,发动组织村社劝导员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做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依托乡(镇)公安派出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到位、考评考核逗硬的格局。

(一)设计规划层面。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省直七个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市(州)实际,认真全面做好工作统筹设计规划,用健全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推进工作。各地的措施、制度应包括:

2.乡镇交管办建设标准;。

9.重点村设立劝导点及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规定;。

10.农村客运发展总体规划。

(二)操作实施层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负总责”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州)人民政府的设计规划,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有针对性、具体、全面的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抓好落实,强化检查,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执行落实层面。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主责主抓”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机动车及驾驶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等基础工作台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组织村社劝导员开展劝导工作。乡(镇)交管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依托公安派出所,整合执勤执法力量,有效管控农村道路,同时对货物装载场地实施监管。

(一)落实专门机构。每个乡(镇)要建立健全交管办,并安排专门办公场所。

(二)落实专职人员。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乡(镇)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按三类(下同)划分,落实乡(镇)交管办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一类乡(镇)不少于5人,二类乡(镇)不少于4人,三类乡(镇)不少于3人。

(三)落实专项经费。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要给予乡(镇)基本工作经费保障,并纳入财政预算。一类乡(镇)不低于5万元,二类乡(镇)不低于3万元,三类乡(镇)不低于2万元。乡(镇)交管办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基本经费和劝导员补贴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四)落实专门装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为乡(镇)交管办配置必需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交管办的日常办公和执勤执法提供保障。

(五)落实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重点村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2人,并设立劝导点,其他村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1人。

(一)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总体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不落实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建设标准对所有乡(镇)交管办进行验收。

(二)召开联席会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管理措施。

(三)实行定点联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实行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

(四)开展宣传教育。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利用媒体宣传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针对农村特点,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市、区)整治办”)要经常对交管办建立的基础工作台账、农村道路执勤执法、重点村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劝导、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定点联系和业务指导等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整治办”)、市(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州)整治办”)不定时深入乡(镇)和劝导点进行暗访抽查。

(六)推广经验做法。市(州)整治办要适时总结、提炼、固化农村道路执勤执法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并组织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

(七)设立工作专栏。市(州)整治办应在公安交警部门信息网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栏,适时发布工作开展情况信息。

(八)实行每月通报。市(州)整治办每月对本市(州)工作开展和机制运行情况进行小结,于当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省整治办。省整治办参考各市(州)上报的工作小结,结合查阅专栏和日常暗访的情况进行通报。

(一)对县(市、区)实行每月考评。县(市、区)整治办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全面、客观地对本县(市、区)当月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考评,上报市(州)整治办。

(二)对市(州)实行季度考评。市(州)整治办每季度末,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各县(市、区)季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并结合本市(州)季度工作情况上报省整治办。

(三)实行季度排名通报。省整治办参考各市(州)考核情况,通过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结合每月通报和暗访情况,对各市(州)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排名通报。

【交通方案】南川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161。

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2017。

年,农村道路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

100%。

摩托车守法率达。

90%。

安全带使用率达。

90%。

2013。

年相比下降。

20%。

农村道路执法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规范设置,农村专兼职安全员、协管员、劝导员标准配置。到

2017。

年,达标率。

100%。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安全研判预警和预防能力得到加强。到

2017。

100%。

1.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渝委发〔

22。

号)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强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下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履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的职责。

2.

强化综合监管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强化综合监管职能,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力度,督促检查同级有关部门和下级单位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

3.

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行业监管责任

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依法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路面执法、车辆登记管理、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管理等工作,依法处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生产。

主体责任。

区农委:负责全区拖拉机登记注册和拖拉机驾驶证核发管理工作,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

“生命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治理、安全宣传、农村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农村客运保险、营运补贴等经费。

区发改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将完善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农村道路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监督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投入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区国资委:负责督促全区从事农村客运的所属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防范措施。

区质监局:负责对全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督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

区教委:负责落实全区农村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农村地区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区气象局:负责制定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的标准,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督促检查道路业主和客运企业、场站道路交通安全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设施管理。

各类专用道路,由道路权属单位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

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稳步推进全区客运企业公司化经营,探索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公交化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客运、货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卫星定位动态监管,做到安装率、在线率、违法查处率

100%。

定位率。

95%。

以上,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建设,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交通安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研判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督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工作。要强化本辖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路面勤务机制,每个乡镇至少建立

1

支由乡镇政府牵头,农机、公安、交通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根据赶场天、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

2.

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建设。

通行乡村道路的行政村(包括涉农社区,下同)设置

1

3

2

人,履行“看、查、劝、宣、纠、报、封”职责。按照每人不低于。

500。

/

月的保障标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保障责任,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保障劝导队(站)有效履行职能。保障标准可结合实际适当上调。

1.

统筹发展农村客运。

按照“五个前置条件”(客运公司化经营、安装

gps。

监控,安装安全带,四级及以下农村公路路基宽度应在。

4.5。

米以上、路面宽度应在。

3.5。

米以上,

6

2017。

年,全区乡镇及符合客车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

100%。

进一步完善支持和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机制,加大农村客运补贴。

2.

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

55。

2015。

2017。

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农村公路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

2020。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现全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严格按照“减少存量,不增新量”要求,对新建、改建的农村道路设置与道路等级匹配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

3.

强化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两化一整治”专项行动,不断提升“交安”系列联合整治行动的执法效应、品牌效应和联动效应,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始终保持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巩固强化“云阳会议”以来的摩托车专项整治成效,以农村为突破口,突出重点,加强交通文明习惯养成,持续开展以“戴头盔、限两人、有牌证、靠右行”为重点内容的摩托车综合整治,从严查处各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提升摩托车守法率,降低摩托车事故总量。强力开展“生命带·安全带”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提示,着力强化大众交通安全主动意识和文明养成,提升安全带使用率,降低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事故死亡率。各有关单位要建立道路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多渠道筹集资金,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和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依靠社会力量群防群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4.

加快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指导,立足“实战、实用、实效”,以一级执法服务站、二级执法服务站和城乡结合部执勤点为骨架,以“一台两网三级控”(一个综合信息运用平台,交通技术监控和路面防控两张网,市、区、乡镇三级执法服务站路面查控)建设为重点,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设施设备及信息资源,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联动、人防物防技防互补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先国省干线公路、后县乡公路的原则,加快农村道路安全防控网体系建设。

1.

推进安全信息系统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动态采集、管理、预警和跟踪考核。建立农村道路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系统,强化恶劣气象条件下的应急管理。区公安交巡警支队要整合客运安全管理信息资源,建立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车辆、企业和场站的动态监管。

2.

加大科技应用力度。

交通运管部门、公安交巡警支队要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加强公路电子卡口、电子监控系统和执法服务站、交通安全劝导队(站)的建设,督促运输企业完善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

1.

完善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计划,加大宣传投入,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2.

加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

各有关单位要以“人、车、路、乡镇、村社、赶场日”六个环节为重点,宽覆盖、多形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巩固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形成大宣传、大提示、大曝光平台。

2016。

年年底前,

40%。

以上的行政村有大喇叭宣传交通安全;

90%。

的行政村有。

1

处山体(墙体)标语或宣传栏(板报);

100%。

的学校、幼儿园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学期开设不少于。

2

次交通安全课。

1.

分层级实施安全考核评价。

区政府安委会将“三化六体系”工作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细化明晰考核细则,对区级有关部门实施年度考核评价

2.

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于事故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3.

加强督导检查。

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全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内容,定期开展巡回督导。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

“红线”、“底线”意识,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围绕“三化六体系”建设,密切协作配合,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措施落实,促进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区公安局、区交委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出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三化六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责任落实,做到一年一个重点、一年一个突破。

-->。

“三化六体系”建设的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xx〕142号)精神,市政府将我县部分镇作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25”连片试点。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按照“组织机构网格化、源头管理精细化、基础设施刚性化、宣传教育层级化”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镇参与、村组联动”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农村道路管理三级网络的机构、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到实处。至20xx年6月底,全县农村道路力争达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环境不断改善、交通事故持续下降”的目标。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漩涡镇、汉阳镇等7个镇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125”连片试点工作;将316国道汉阴段作为国道“122”模式示范路进行试点。试点期限从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30日止。

(一)在每条农村道路出入口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并落实1-2名责任心强的村组干部任劝导员;在每条农村道路出入口设安全门,如遇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关闭安全门;试点路段的所有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和学校、幼儿园门口、人口密集区域等路段,均要设置反光镜、防撞墙、防撞墩、防护栏、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并增加让行、减速标志标线以及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禁令标志。

(二)各镇按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联合管理模式要求,全面落实五项机制,即落实联合检查和联合监管执法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养护和隐患排查机制,落实山区农村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和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投入保障机制。

(三)将高速公路“122”联勤联动模式延伸至316国道汉阴段进行试点,落实相关机构,健全机制,总结形成国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中旬前)。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在试点路段全面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

(二)组织实施(20xx年5月底前)。围绕试点工作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安保设施配套、综合执法整治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建立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整治非法营运面包车、出租车、摩托车,严禁非法营运行为。安保设施、安全门、劝导站等全部按要求建设到位,标准统一、整齐划一。

(三)总结检查(20xx年6月底前)。对照试点实施方案,进行查漏补缺,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样板工程。

(一)由县交警大队、县公路段、县交通局负责将高速公路“122”联勤联动模式延伸至316国道汉阴段,全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巡查检查,对排查的安全隐患分类建档立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治理。县公路段负责对316国道汉阴段存在的安保设施、基础建设、绿化、标志标牌缺损等隐患进行建设维护,对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发现的路段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县交通局负责配合市交通局对7个试点镇的农村道路筹集资金落实防护设施,即建立标志公示牌、转弯凸镜、警示标志牌、减速带、防护柱、安全门等(具体详见附件)。负责协调解决涉及试点镇与村道相连的县乡道路安保设施建设。

(三)县交警大队负责配合市交警支队对7个试点镇农村道路筹集资金建劝导站,配备协管员,为协管员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落实一个协管员一部通讯设备、一套装备(一套服装、一件反光背心、一只交通指挥棒)、一块牌子(劝导站牌和劝导员胸牌)经费。

(四)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125”联合管理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落实协管员工资报酬,不足部分由各镇自筹。

(五)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组织项目实施,保障项目建设环境。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黄邦平任组长,县财政、人社、交通、交警、公路段、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和城关镇、涧池镇、平梁镇、蒲溪镇、漩涡镇、汉阳镇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汉阴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管理模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李增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日常工作。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管理效果到位,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多策并举,扎实推进。各镇和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倒排工作日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进度要求,严格按照期限、进度、内容,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试点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责任考核体系,实施定量和定性考核,定期对各镇、各职能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镇、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宣传,主动创新。县委宣传部、文广旅游、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和各镇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各镇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探索创新,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事故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平昌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平交管委〔20xx〕7号)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开展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两车”交通安全、农民工就地务工短途出行交通安全、农用车辆交通安全“三个专项治理”,强化宣传教育和劝导,坚决清除无号牌机动车辆源头隐患,依法查处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规范“两车”注册登记和备案,规范文明驾驶行为,达到“四个一批”(教育引导一批、查处纠违一批、拘留处罚一批、报废处置一批)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船管站,由办事处副主任岳政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

各相关社区相应成立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可行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主要干部作为组长,要亲自加强组织和协调,各相关包社区挂联领导要密切协同社区做好此项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9月27日—20xx年10月7日)。办事处交管办摸清农村辖区“两车”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维修场所基本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各相关社区更新辖区“人、车、路”基础台账;交通文明劝导员准确采集车辆类别、是否注册登记(有无牌证)、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车辆照片等信息,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app(简称农交安app);建立企业接送农民工上下班及农民工短途出行情况基础台账。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0月8日—20xx年10月15日)。办事处交管办深入农村开展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宣讲,各相关社区利用当场日、村村响工程、微信(qq)群、led、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宣传片集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各相关社区交通文明劝导员利用婚丧嫁娶、当场日等开展政策宣讲、文明劝导等。

(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9月24日—20xx年12月20日)。办事处交管办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刑事执法手段开展“三个专项治理”工作;派出所充分发挥主责主抓的职能职责作用,组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执法,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做到摸底、宣传、治理同步进行;对具备驾驶员条件的人员或符合上户条件的车辆,由交管办协调组织集中上报办理一批;对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违规载人的,依法顶格处罚一批;对涉嫌无证驾驶的依法行政拘留一批;对无号牌车辆行驶的依法予以查扣,责令补办上户或强制报废一批。

(四)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2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各相关单位、社区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治理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实绩实效,形成典型经验做法上交办事处交管办,形成长效机制,进行全面推广应用。

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专项治理:两轮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两轮三轮摩托车逾期未检验;无证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办理注册登记上路行驶;“两车”非法载人、酒驾醉驾;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棚;“两车”接送学生或从事非法营运;销售未经ccc认证无合格证的“两车”;非法改装的“两车”等。涉农民工短途出行专项治理: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队、农业合作社、建材加工厂、砖厂、砂石厂等企业利用“专车”超员接送农民工;农民工违规搭乘两轮三轮摩托、电动车等。农用车辆专项治理:已达报废年限的农用车行驶;未年检的农用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等。

(一)强化宣传教育。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人。办事处交管办组织各相关社区精心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附件1),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素养;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签订交通安全公开承诺书(附件2),杜绝发生接送农民工交通安全事故;充分发挥社区干部、文明劝导员的作用,对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农用车的驾驶员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违规驾驶员,开展“一对一”安全教育,责令写出保证书或承诺书(附件3);开展辖区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小区、进校园”等活动,教育引导居民、学生乘坐营运车、合法车车辆。

(二)强化社会监督。车辆的违法行为往往是酿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办事处交管办配合县交通安全综合执法组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对无证驾驶、无号牌车辆行驶、酒驾醉驾、两三轮车违规载人等严重违法的务必严格处罚;鼓励群众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拨打辖区派出所所长电话进行举报(附件4),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200元/次的奖励,由县交管办统计兑现。(举报范围:无证驾驶机动车、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酒驾醉驾、两轮三轮摩托车违规载人、农用车违规载人、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

(三)强化设施保障。道路安全隐患也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农村道路面临坡陡弯急、临水临崖,平交路口、自然灾害等多重安全风险。各相关社区要加大路面常态化排查,对警示标志不明显的及时更换,该修复的修复到位,及时排除一般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重大道路交通隐患,先要落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再报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防止因“路”的因素发生意外交通安全事故;对学校、医院、马路市场等人员密集路段,该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的要及时设置到位。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是改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迫切要求,各相关部门、各相关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为办事处辖区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各相关社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落实干部“六包”责任制(包人、包车、包路段、包宣传、包提醒、包教育),落实“严管重罚、严查重处”措施,做好交通违法举报情况上报统计(附件5),确保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逗硬问责。办事处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由街道纪工委落实专人专班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督导、突击检查等形式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曝光一批,对工作走过场主要负责人通报一批,对治理无成效的社区公开约谈问责一批。

(四)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各相关单位、社区要密切关注和掌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对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认真协调,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改进方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请各相关社区在开展此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务必及时将附件1.2.3.4及相关会议、培训等影像资料上报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实现“一个有效控制、两个确保、三个下降”,即有效控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60%以下,为迎接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经费,督促责任落实。

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农村公路里程每50公里配备1人的标准,充实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按照辖区常驻人口人均2元的标准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组织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应用,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明确中心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借鉴松桃孟溪“135”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乡(镇、街道)道安站、派出所、村(居)两委人员要加强农村云平台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职责。

2.严格推动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通过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违法情况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对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重点警示提示驾驶人、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重点车辆,组织开展上门劝导提示。

3.严格管控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点。在“两会”、节假日、赶集赶场、学生每周离返校、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

4.严格落实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警示约谈;对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

5.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组织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客运等方式,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1.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交通运输部门每月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2.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3.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4.严格检验机构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提升农村道路风险隐患排查防治水平。3月以前,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业务培训,准确掌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风险评价和隐患排查标准。

2.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3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完成排查和会商工作;4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立即启动整改,每月通报治理情况。

3.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持续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高中央隔离护栏本质安全水平,优化重点路口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推动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4.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事故溯源调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同类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逐一核查比对整改落实情况,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隐患消除到位。

5.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两必上”“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20xx年,每个区(县)要在农村公路事故易发平交路口增设5条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机动车撞行人事故累计死亡2人以上的穿村过镇路段实现人行横道、警示标志“两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坠道路交通事故的农村公路路段实现减速带、防护栏、警示标志“三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实现交通信号灯(警示灯)、减速带、提示牌、道路标线“五必上”。2月底前完成排查上报,3月底前制定治理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治理。

6.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完成普通公路危桥改造20座和不少于3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及提升任务。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铜仁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地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过滤,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国省干线风险管控。探索建立国省干线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管理联合对全市国省公路开展常态化联合路面巡查,查处交通违法、公路沿线“四违”,开展治超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2.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2.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事故。教育部门要加大本行业领域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人、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防范和遏制涉师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地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3.严防非标摩托车流入市场。加强源头治理,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严禁违规销售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摩托车。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发挥视频巡查比对作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高速公路相邻(或交叉)公路、乡村公路、及上跨桥梁防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地方公路临近、上跨、下穿高速公路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存在隐患的路段、桥梁建立排查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及治理时限,按照“一处一方案”进行专项治理,逐一销号,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

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加快推进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1.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要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型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省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健全完善led显示屏对超速、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交通安全宣讲团,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恳谈会、坝坝会,出专栏、摆展板、发提示、交通安全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讲解红绿灯、斑马线、安全乘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路等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2.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每季度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通过开展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增强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培养良好安全习惯,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载体定期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充分发挥户外广告宣传效果优势,在主要道路出入口、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围墙设置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全方位开展公益宣传,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市级工作专班,在市应急管理局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xx镇地处阆苍两县交界处,距阆中城区约70公里,辖9个行村,2个居委会,幅员面积40平方公里,全镇共有镇干道14公里,村干道86公里,辖区内有机动车辆807辆,其中大型运输车35辆,客车3辆,三轮车35辆,摩托车699辆,七座小车35辆。

20xx年以来,我镇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奖惩分明”的原则,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扎实开展综合整治活动,促进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达到了少发事故、少发违章的目标。

(一)抓机制建设

年初,镇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实施意见,与各村(居)、单位(部门)签定了目标责任书18份,落实了奖惩机制,调整了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更换了一名交管协助警和个别村(居)道路交通协管员,充实了交管办道路执法力量。镇府安排专项资金2万元,购置了警用装备(服装、武装带、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催泪瓦斯、电警棍、锁车器械等),为道路执法提供了物资保障,调动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交管办与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签订《20xx年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运行责任书》共807份,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二)抓宣传教育

一年来,镇府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治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制定了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为主线,利用赶场天组织大规模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图片,散发宣传传单,滚动播放警示教育片和进行交通安全咨询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镇府主要领导、分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和交管办主任轮流坚持上广播和逢会必讲道路安全工作的原则,增强了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三是利用学校春、秋季开学典礼,交管办主任到学校为同学们讲一堂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四是落实交管办协助警深入村(居)社对村(居)社干部、党员代表和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4月份,镇府投资2万多元在镇府办公楼阳台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利用“安全生产月”、非营运车、面包车整治契机滚动播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的教训信息,利用岩标、布标、黑板报书写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有效提高了干部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认识、意识,为进一步做好道路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抓排查整治

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行月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制度,积极组织村(居)干部对危险路段、易塌路段及弯道进行排查,对已经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提出具体的整治措施,抓紧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限期整改。一年来,全镇共整治危险路段45处,在场镇及重要路段设置减速带11处,安全警示标志牌34块。

(四)抓路面管控

坚持在逢场天、节假日协调老观联合执法中队和组织村(居)交通协管员一起上路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超载、客车超速、无牌无证、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报废车上路行驶等违章行为进行重点监管。上半年共查纠道路违法774起,收缴违法处罚资金15300元。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长期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在对工作的总结反思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距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一是目前我镇境内村社道路状况差,大部分道路等级低,路窄、弯多、坡陡,且缺乏配套的安全设施,容易诱发和造成事故。二是车辆营运者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警惕性差,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面包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三是村级客运市场未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市场运行未得到合法化组建,群众乘车难、出行难的问题还将继续存在,导致群众出行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面包车的'现象突出。四是由于镇府工作人员外借严重,无法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且没有专业的知识和规范化的培训,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覆盖面受限。

(一)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广泛开展“交通安全镇”、“交通安全村(居)”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常识应知率。同时,适时组织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充分运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驾驶员等进行警示教育。

(二)不断改善全镇路况。要采取有力措施,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改善道路安全状况,并组织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辖区道路的安全情况排查工作,同时,强化对养、护路人员的管理,切实抓好雨季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全力确保雨季公路畅通、安全。

(三)严防死守,治好违法。结合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统筹、抓紧落实,按质按标开展好查处各类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对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形成严管态势。

(四)统筹协调,确保稳定。认真处置好上级部门安排的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各项工作,确保全镇境内少发生事故、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为了切实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实际,经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特制定福宝镇xxxx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有关重要指示及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通过建立健全我镇道路安全组织体系,加强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改善我镇道路交通条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举措,全面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道路建设和构建平安和谐福宝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力争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机制健全设施完善畅通有序管理规范”的要求,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及维护道路交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打造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筑牢安全生产第一,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明显好转。

为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管理工作,特成立福宝镇xxxx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长:袁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登超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陆堂荣副镇长交管办主任

成员:陈小平派出所教导员交管办副主任

王忠交建办主任

袁燕综治办主任

王彦河农机站站长

张伟福宝中学校长

赵宇镇中心校校长

安监办交管办全体人员

领导组主要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各部门的动作协调人员调配联合检查指导督导验收评比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管办,主任由陆堂荣同志兼任,交管办工作员李春良同志为联络员(qq:94398953,电话:5701306),主要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专项整治行动的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建立政府主导的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逐步建立由政府主导,其他部门有明确职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有明确要求,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并进一步加强全镇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整治常态化工作宣传教育。

2.建立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镇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

全镇全年张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30幅以上。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宣传教育方案,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结合110宣传日“五五”普法安全生产月宪法日交通宣传日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同时借助多种平台,用生动具体的事例通俗易懂的讲解进行宣传,发动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抵制非法经营车辆,让群众充分认识交通安全违法和道路运输非法经营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内容。

建立更广泛的交通安全公共教育计划,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和不坐“黑车”宣传教育纳入学校的法制教学大纲,成为在校学生的必修课程,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德育品行评定。在校学生对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律法规知悉率达95%以上,行走规范率达90%,交通违法行为逐步下降。

4.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培训。

每季度召集全镇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学习,并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村(居)委会自愿建立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组织,为广大驾驶人“充电”,解决社会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问题。

(二)改善道路安全性,加大执法力度

1.建立审核机制,严把道路交通安全关。

建立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不断提高道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凡涉及与交通有关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时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交通安全设施不达标的道路不得验收和使用。

2.改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设施,提高公路行车的安全性。

政府将协同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对已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隔离防撞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明确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渠道。加强对急弯陡坡傍山临水临崖路段道路的管理,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公路行车的安全性。建立与道路建设相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资金投入制度,新建道路具备完善科学合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成全镇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整治,设立防撞墙,整治率达到有关要求。

3.采取全面治理措施,确保道路畅通。

对于不能得到及时治理的事故多发路段,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警告标志,加强路段管控和提醒驾驶人员安全驾驶等。取缔行车道上的摆摊设点以路为市的占道行为,确保道路畅通。

4.强化乡村道路安全监管,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镇上将组织由派出所交管办安监办综治办农机站等部门组成的乡村道路安全联合检查组,各村(社区)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常年不断地进行乡村交通安全巡查和督查。结合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客流情况,加强乡村道路的安全监控,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乡村客运道路的整治力度,对一时没有能力整治的危险路段要进行严防死守,筑牢乡村交通安全防线。

5.加强路面监控,查处违章违法和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坚持做到主要领导每周一次带队上路检查,分管领导每周三次带队上路检查,镇交管办安监站工作人员每天上路执勤,严格落实“定线定点定人”和重点路段时段交通安全“一对一,一盯一”的监管责任制,加大路面巡逻密度,严厉查处各种交通安全违章违法行为,打击辖区内团伙式非法经营和恶势力团伙非法经营两种严重非法经营行为;持续重拳打击社会车辆从事“野的”“黑车”的非法经营行为。杜绝超载超速疲劳驾车。要严格客运班线管理,严禁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载货车非法改装车及安全技术水平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从事农村客运,镇派出所交管办安监办要加强农村道路相关车辆查处力度,各村(社区)交通劝导员做好检查登记并及时上报。

(三)强化农村劝道站的建设管理

1.完善人员配置,保障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力量。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覆盖面,要求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2名交通劝导员,由村支书村主任或治保委员担任负责人,在人流车辆集中的地方设立集中劝导点,实现“村村都有劝导员”的目标;各村(社区)每季度机动车驾驶员及“五小”车辆(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进行摸底,了解当地的经济道路车辆驾驶员等基础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数据台账到镇交管办(安办)。

2.建立管理体系,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镇交管办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使劝导员的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加强“五小”车辆(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及驾驶无牌机动车的危害性宣传教育,增强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3.增进业务培训,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全年全镇以每季度一次频率,召集全镇交管办工作员安监办工作员交通劝导员机动车驾驶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安全知识培训会,重点培训相关工作员业务,并就如何安排部署村社区劝导点工作如何管理好交通安全劝导员如何做好相关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就秩序维护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与群众沟通交流等进行反复训练。从根本上提升交通安全劝导员业务技能与职业形象,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4.建立监督机制,形成级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由镇安监办派出所交管办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组”,以不定期不定时方式对交通安全劝导点工作开展情况劝导员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层层追责,坚决不放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服务体系,明确交通安全监管职责

1.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

成立由xx县交警大队白鹿中队镇安监办卫生院派出所交管办等部门及紧急救援机构共同组成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应组,建立辖区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的相互配合快速反应机制,并适时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事故紧急救援与救护预案演练,提高及时抢救伤员和快速处置事故现场的能力,从而达到一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地处置。

2.明确交通安全监管职责。

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行“行政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结合全县的依法治县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整治常态化工作深化“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和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及违法违章查处等,通过不断借鉴和总结我镇及其他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广泛收集群众对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方式,不断完善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考核奖惩机制交通事故处理快处快赔机制事故预防应急管理机制等制度机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是安全生产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对责任意识淡薄,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单位的相关行政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是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一年内发生一次有2人以上亡人交通安全事故的相关部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是瞒报迟报交通事故追究制度。凡发生交通伤亡事故不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限上报的,出现漏报瞒报谎报等行为发生的',从严追究事故所在村和主管部门的责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xx镇地处阆苍两县交界处,距阆中城区约70公里,辖9个行村,2个居委会,幅员面积40.5平方公里,全镇共有镇干道14公里,村干道86公里,辖区内有机动车辆807辆,其中大型运输车35辆,客车3辆,三轮车35辆,摩托车699辆,七座小车35辆。

20xx年以来,我镇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奖惩分明”的原则,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扎实开展综合整治活动,促进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达到了少发事故、少发违章的目标。

(一)抓机制建设

年初,镇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实施意见,与各村(居)、单位(部门)签定了目标责任书18份,落实了奖惩机制,调整了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更换了一名交管协助警和个别村(居)道路交通协管员,充实了交管办道路执法力量。镇府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购置了警用装备(服装、武装带、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催泪瓦斯、电警棍、锁车器械等),为道路执法提供了物资保障,调动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交管办与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签订《20xx年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运行责任书》共807份,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二)抓宣传教育

一年来,镇府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治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制定了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为主线,利用赶场天组织大规模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图片,散发宣传传单,滚动播放警示教育片和进行交通安全咨询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镇府主要领导、分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和交管办主任轮流坚持上广播和逢会必讲道路安全工作的原则,增强了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三是利用学校春、秋季开学典礼,交管办主任到学校为同学们讲一堂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四是落实交管办协助警深入村(居)社对村(居)社干部、党员代表和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4月份,镇府投资2万多元在镇府办公楼阳台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利用“安全生产月”、非营运车、面包车整治契机滚动播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的教训信息,利用岩标、布标、黑板报书写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有效提高了干部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认识、意识,为进一步做好道路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抓排查整治

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行月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制度,积极组织村(居)干部对危险路段、易塌路段及弯道进行排查,对已经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提出具体的整治措施,抓紧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限期整改。一年来,全镇共整治危险路段45处,在场镇及重要路段设置减速带11处,安全警示标志牌34块。

(四)抓路面管控

坚持在逢场天、节假日协调老观联合执法中队和组织村(居)交通协管员一起上路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超载、客车超速、无牌无证、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报废车上路行驶等违章行为进行重点监管。上半年共查纠道路违法774起,收缴违法处罚资金15300元。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长期工作,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在对工作的总结反思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距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一是目前我镇境内村社道路状况差,大部分道路等级低,路窄、弯多、坡陡,且缺乏配套的安全设施,容易诱发和造成事故。二是车辆营运者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警惕性差,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面包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三是村级客运市场未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市场运行未得到合法化组建,群众乘车难、出行难的问题还将继续存在,导致群众出行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面包车的现象突出。四是由于镇府工作人员外借严重,无法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且没有专业的知识和规范化的培训,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覆盖面受限。

(一)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广泛开展“交通安全镇”、“交通安全村(居)”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常识应知率。同时,适时组织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充分运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驾驶员等进行警示教育。

(二)不断改善全镇路况。要采取有力措施,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改善道路安全状况,并组织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辖区道路的安全情况排查工作,同时,强化对养、护路人员的管理,切实抓好雨季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全力确保雨季公路畅通、安全。

(三)严防死守,治好违法。结合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统筹、抓紧落实,按质按标开展好查处各类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对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形成严管态势。

(四)统筹协调,确保稳定。认真处置好上级部门安排的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各项工作,确保全镇境内少发生事故、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预防和减少学校及师生交通安全事故,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事故,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各级各类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配合当地政府初步建立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网络。

三、组织领导。

组长:金明华。

副组长:伏虹尹娟李翠花。

组员:校安办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查各校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各校区校安办主任负责。

四、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教学区、操场。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措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6年3月21日至5月15日)。要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学校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我校将对各校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总结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学校门口要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封闭式管理的学生宿舍区和操场;教工生活区道路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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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镇按照“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扎实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确保了一方平安和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成效、问题总结如下:

1、党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镇党委、府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年初不但成立了《xx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还将此项工作纳入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一样参与年终考核。同时与各村、单位签定了《道路安全管理责任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大会、小会各种会议上都要将道路交通工作放在首位讲,时时警醒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了工作的压力感和责任感。

2、摸清家底,从源头抓起。

年初对辖区域内的所有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登记,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同时与每一位机动车车主及机动车驾驶人员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交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明确,增强了车主及驾驶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3、祥查道路交通隐患,狠抓整改落实。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出行的方便。车辆激剧增多,农村道路虽然大多是硬化路面,但路窄、弯多、坡陡是无法改变的现状,大小事故时有发生,要减少事故,只有一方面驾驶员遵章守纪,驾驶技能提高,另一方面,以预防为主,采取措施,增加设施,(设警示标志,安装防护栏等)。20xx年全镇共排查道路隐患95处,包括,路面沉陷,垮塌,断裂、坡陡、弯急等,已投入资金十几万元进行了部分整改,设警示标志52处,安装减速事带7处。在危险路段及交通干道处设交通劝导点9个,调动劝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劝导员的劝导作用,通过劝导,消除驾驶人员不遵章守纪、开车麻痹大意的思想,从根本上解决了事故发生的人为因素。

4、广泛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创建、培育“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安全文化;在主要道路沿线悬挂喷涂安全横幅标语,营造农厚舆论氛围,播放安全光碟;出动宣传车6次,当场天在三个场镇轮回宣传;巡展挂图、展板18场次,给中学学生上交通安全课4节次,悬挂宣传横幅25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60%;在广播电视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讲座4次,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我镇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法律 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有力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5、狠抓执法检查,严惩违法行为。

驾驶人员不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也十分关键。一年来我镇交管办与市交警大队二中队,江南执法中队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加大上路执法检查力度,严惩不法行为,做到有违必罚,有违必纠。形成强大震慑,让那些违章人员受到深刻教训和教育,并引以为戒。今年我镇共上路执法36次,达月平3次。共检查车辆560次/辆,纠违325起,现场受教育人达612人,受处罚人达231人,共处罚金13000余元。有力地打击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道路交通形势好转,未出现一例较大安全事故。

2、违章行为明显减少。

3、道路、场镇秩序良好,超速、超载、乱停乱放明显减少。

三、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仍不够,报有侥幸心理。

2、资金投入不足,认为投资无效益,投不投入一个样。

3、经费不到位,津贴不敢发,难以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

4、农村道路坡陡、弯急、路窄,无防护设施。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积极营造我镇教育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制度建设和管理,逐步构建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镇政府、学校齐抓共管,摸清各校学生实际上下学情况底子,以“依托公交、家长接送、学生步行”为原则,积极宣传,防止“黑车”,做好我镇学生上下学安全工作。

积极解决学生上下学的实际困难,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力争在两年内学生上下学无后顾之忧。

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时间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实施对象为: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共交通上下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以小学生为优先解决对象。条件原则上为学校所在地与村委会所在地3公里以上。

为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营运,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职责。

镇安监站: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督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改善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条件,保证车辆行驶安全顺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制定学生接送车行驶线路和学生候车点建设调整方案;积极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学校查处学生乘坐车辆超载现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辖区内居民的交通法规观念,切实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

村头镇中心学校:负责抓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程教学计划,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严格把握学生乘车条件,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工作;与提供接送车服务的营运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及时做好乘车学生数和学生分布情况等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工作台账。

(一)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交通风险。要妥善处理小学布局调整与就近入学的关系,坚持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并举,对于无法实现接送的'偏远地区学生,应通过寄宿的办法解决上下学的交通问题。

(二)积极推进校车工程。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的有关行政村,镇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实事求是、积极推进的原则,建立校车制度。可依托专业道路客运企业,成立学生校车运营公司,也可吸收依法取得校车服务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运营。要确保学生接送车辆符合校车安全技术标准。

(三)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严格准入制度,把好审核关、源头关、行驶关、监督关、教育关的“五关”责任机制,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时、定点、定线路的“六定”要求。密切防范、杜绝“黑车”接送学生现象。

(四)摸清底子,重点整治。镇政府和学校一起对全镇学生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找出要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下面是全镇中小学的学生上下学情况统计表。

从调查情况看,尤其是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和芳林小学的士谷、小溪边学生上下学问题,由于公司公交车运力不足,特别是星期五下午放学,初中学生乘车严重超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镇政府与学校一起将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2、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和增强家长的责任感;

4、与利群客运公司协商,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回家时,增加班车帮助解决。

5、协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无证驾驶、无证营运的“黑车”,减少学生安全风险。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二、工作措施。

(一)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量充实到位。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专职管理人员不足3人的乡镇,要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尽快将管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专门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完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四)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五)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六)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要把辖区所有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试行)》(川公交〔2007〕93号)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经常参与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八)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九)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资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

(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发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根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十一)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十二)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

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全面客观实施,逗硬落实奖惩。

三、工作要求。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

(四)实行通报制度。各地每月要向市政府上报当月开展推进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开展经验交流。各地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刊发工作简报,供各地交流借鉴。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地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经费保障到位、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有序、考核逗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二、工作措施。

(一)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量充实到位。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专职管理人员不足3人的乡镇,要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尽快将管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专门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完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四)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五)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六)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要把辖区所有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试行)》(川公交〔2007〕93号)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经常参与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八)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九)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资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

(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发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根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十一)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十二)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全面客观实施,逗硬落实奖惩。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农村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

(四)实行通报制度。各地每月要向市政府上报当月开展推进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xxxx年农村公路道路建设工作目标的要求,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农村公路道路建设法规政策,推进我镇农村公路道路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今年来我镇具体工作如下:

一、建设协调工作。

早些时候我镇成立督查组到村上对公路建设地,通过实地查看、技术测评等方式,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质量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反馈,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一律不允许开工。

通过此次督查,及时有效地解决了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为圆满完成全年交通项目建设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施工期间及时跟踪进度,监督施工质量。

回顾xxxx年来的工作,对照市局年初整体目标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和不尽如意之处,存在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满足于应付工作任务,工作无大的特色,缺乏闪光点。

2、建设施工进程,手续工作在我所而言,仍然是一条短腿,在新的一年必须从头抓起。

3、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影响工作的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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