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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通用17篇)

时间:2023-10-16 02:31:21 作者:书香墨 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通用17篇)

决议是我们为了克服困难或实现某个目标而下定的决心和坚定的意志。决议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确保决策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决议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篇一

喜欢一个人就要喜欢她的一切从她牵我手的那一刻我决定此生再也不放开两百四十多个小时的相处我已深深的爱上了她也许是中毒太深我已经不能用正常的言语表达我的爱似乎我智商正在减弱傻傻的爱这她不用质疑的爱。

我喜欢她秀发味道那样的味道让人很温和很亲切喜欢亲吻她的额头让她知道不是一切都在不言中而是让她明白这特殊的意义祝福她天天开心快乐这样的祝福是要用心去体会的。

喜欢抚摸她的脸虽然手粗糙了点我想让她感觉不论什么时候我都是存在的...

喜欢她躺在我怀里看电视无论什么剧情都能给她一种安全感和激动时的一小小的.一拳虽然有了小肚腩我想能会是她感动过后最舒服的枕头...

喜欢她时不是的撒下小娇那可爱的小嘴厥着让人又爱又伶....

喜欢她吃我煮的菜看着她吃心里真是幸福及了一点都不担心她会变胖虽然她不喜欢胖我更不希望她会瘦所以我常常会听她的来控制量....

还喜欢她拉着我的手逛街虽然我们都不属于那个能浪漫的年代但是能这样相扶到老是我最大的愿望了。

亲爱的我不知道能这样肉麻的叫你多久也许是今生今世或许会是到来生来世。

答应我亲爱的永远不要让自己不开心因为我也会不开心。

永远不要觉得是一个人在奋斗还有我你我的共同目标因为我要你和我一起生活。

永远不要和我说对不起说你不够好不善于表达情感因为我----喜欢...!

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篇二

深邃的星空因流星的飞逝更显生机,浩瀚的大海因浪花的翻腾更显活力,美丽的昙花因瞬间的绽放更显美丽,中学生作文《阅读瞬间》。这些短暂的点缀使得生命的历程更显得弥足珍贵。我喜欢阅读,尤其是这些生命中短暂的、辉煌的瞬间。

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篇三

我就可以坐在佛晓里

和阳光对话

她的唇里一种诱惑

柔柔的,芬芳的湿滑

在我的窗台滴落

――那是花瓣上的露水

被风采撷的

是久远的思念

每一天都有一朵鲜花开放

我躲在夜的朦胧中

听你的呢喃

从你的呻吟里

我就知道

你不是玫瑰不是牡丹

你是紫丁花是薰衣草是槐树花

是我们家乡的花儿

你开在阡陌开在原野开在乡下

用每一时节的笑容

温暖我的寥寂

尤其是夏天的夜晚

我和你依偎

――我们坐在高高的谷垛旁边

听妈妈讲过去的事情

一起看流星雨,追萤火虫

把童年在身边浏览

我真的喜欢夏天

喜欢你穿上白色的裙子

和我去约会一场雨

那样,我就可以看到彩虹了

我们在彩虹下奔跑

将青春跑成一首靓丽的诗

一个可以在笑容里回味的故事

等待我们在夏天里书写

你一定是其中最绚烂的情节

你会来吗

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篇四

哗哗的`大雨过去了,晴朗的天空又来了。天空出现了彩虹,雨后的空气比原来更清新了,雨后的花儿比原来更美丽了,雨后的草地更绿了,雨后的天空特别的蓝……雨后让我感觉到了万物变了样,比原来更美了。

我喜欢雨后!

一年级:咔嚓咔嚓

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篇五

我读了不少作家的作品:鲁迅的《狂人日记》,巴金的《雷雨》,安徒生的《童话》,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托尔斯泰的《复活》,《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其中我喜欢施耐庵的《水浒传》。

我喜欢《水浒传》主要原因就在于作品中含有神话的味道。一共一百回,有一百零八个好汉。最突出这个特点的就有:《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及时雨会神行太保黑旋风展浪里白条》,《还道村受三卷天书宋公明遇九天玄女》……。让人们感到好神奇;或者感到这人非同一般。这本书中的英雄豪杰继承了古代英雄特征,作为“勇”和“力”的化身,具有类型化的倾向,又体现了社会下层特别是市民阶层的道德理想和生活情趣,具有一定的.个性华的倾向。《水浒传》的语言也很有特色和表现力。它是以北方口语主要是山东一带口语为基础,加工提炼成的一种书面语言。这些就是我喜欢的原因。

大家也有自已喜欢的作品,我喜欢的就是《水浒传》。

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篇六

我所知道的,只是世界的一角,透过泛着海色的凸面镜,观察着这个泛灰的天空。

这是我所有的青涩和矫情,我只不过,是逃避罢了

我只不过,如此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世界缓缓展开他的的褶皱,一点一点的展开在我的面前。

你对我说,快追

我没动,仅是眼泪流下来了

你说,我只有追了才幸福,你经历过

我怔怔的

我现在很幸福,所以,我不想去冒险

我不敢进去

你说,现在的你,幸福吗

怎么可能,你真的好幸福哦

我怎么听不出来,你的嘲讽

我怎么不知道,我已经来到,这里

虚荣,金钱,杀戮,权利,恨,欲望

我怎么不知道,我那虚假的友谊,互相利用的爱情

我怎么不知道,我已经哭了,我已经累了

所以我不想追了

所以我输了

世界展开,把我包揽,带我进入

尽管是无尽的黑暗,你也应该看到

我惊悚的眸子,和因紧张而收缩了一下的瞳孔

有多么吃惊

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篇七

一抹嫩绿,娇艳了春天的脸,映山红展露半片霓裳时,爱在春天里肆意盛开。

早春的阳光,还是有微微的凉,我的手心里却满是汗,我无法摒弃激烈的心跳来忘记他的容颜。走近了,越来越近了,我看见他和别人在说话,口袋里的那封信笺几乎要被手心里的汗水浸湿了。

这个年代或许早已不流行书信,qq和微信主导主流,我不确定要不要把这封信给他,也不确定他到底会不会接受,给还是不给,在心里纠结撕打,眼见着他走到跟前,最终我还是憋红着脸,将叠的整整齐齐的信迅速塞进他的手里,而后快速离开。

时间在一分一秒过去,春天的午后,我的心一直忐忑不安,书信里的爱恋像无边的白桦林,随春风舞蹈。

他是今生唯一一个让我心动的男生,长长的睫毛像整齐划一的白杨,身姿挺拔,牙齿洁白,黑眸如潭水般深邃,第一眼看到他,就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我在等一个结果,想象着他看完信后的态度,等待,在煎熬里一秒一秒的摧毁我的耐心,我目不转睛的看向路口。

他走过来了,步履轻快,脸上荡起春天的笑容,他朝我走来,我已经闻到了月季花的香味。

我总会在公司的角角落落寻找一个身影,目光追寻着一个人,我听见他不急不缓的言语,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番刚毅。我暗暗关注他,像每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羞涩中还是坚定的叩响他紧闭的心门。

即使他不说话,坐在那里,也是一道独特的风景,但我却从他稳健的步子中,捕捉到了他的疲惫,他表面一副波澜不惊,但我却看到了他隐藏的忧伤。

我承认,我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吸引的,心的涟漪开始泛滥,许多不能说的话,变成纸上跳跃的文字,一字一句,纤细抒情。我依然无法让自己的心平静,他的沉默是不是一种回答,间接的默认了我的喜欢。

一封又一封情书,是我日思夜想的自我喝彩,我鼓足勇气,将颜色各异的书信塞到他手里,扭头就跑。

我曾看见他小心翼翼的打开我的书信,像打开一幅珍贵的图画,那一幕像一朵永不凋谢的勿忘我,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所有记录的忧伤,欢乐,喜欢,被薄薄的纸页承载。

再一次塞信给他时,仰起头,看见他清澈的.目光,像春天的雨水,瞬间打湿了我的心扉。风起了,我听见他低低的问:“为什么?”

雨静静的下着,绿油油的树叶上倒影两个人的影子,像两条纠缠不休的小虫,我抿着嘴,低下头不敢看他。

一只淋雨的麻雀飞下电线杆,飞过我的眼眸,我抬起头,扑哧一笑,他见我笑了,英俊的脸上浮起一片红晕,两颗心在书信的表白中,慢慢贴近。

迄今为止,我没有收到过他的一字一句,尽管我无数次幻想他会在某一个泛着暖阳的午后,悄悄递给我一封粉红的信笺,上面有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在青葱岁月里,如诗的喜欢温柔包裹着我的整个思想,我借翠柳的枝条,轻轻柔柔附上他的耳畔说上一句:偏偏喜欢你。

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篇八

其实有那么一种境界,叫做忘我。

——题记

“窗透初晓,日照西桥,云自摇,想你当年荷风微摆的衣角;木雕流金,岁月涟漪,七年前封笔,因为我今生挥毫只为你……”

耳边回响着许嵩空灵、淡然的声音,一曲《清明雨上》哀转不断,轻轻抚摸心底最为柔软处,隐隐勾起心灵最深处的一抹情愫。然而此时,我的手中还有一只饱蘸黑墨的毛笔。那只陪我度过了七年的毛笔,现在正静静的竖立在我的手中,等待着我为它的挥毫,等待着那一刻的勃发,等待着那一份漫无边际的宁静,铺天盖地而来,全身心地投入。

窗外有雪,天地间一片雪白,这似乎是的第一场雪吧!

我低头看着笔尖因不经意间触碰了宣纸而使一团小小的墨色渲染开来的景象,心底有点微微的悸动,然后在宣纸上写下第一个字——“永”。永字八法,汇聚、浓缩了中华民族所创造的独特的文字艺术智慧,让炎黄子孙一笔一画地临习这个看似简单却实不简单的“永”字。那一刻,有我,有心,有书法。

古人说的“丝竹管弦之乐”,亦是今天所说的“音乐”。“音乐”由节奏和旋律组成,给人一种听觉上的冲击,引起心灵最深处的共鸣,是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音色、音质、音律融为一体,才为所谓的音韵,无半分杂质。好的曲子,只听听,便能够情不自禁地忘记自我。那一刻,有我,有心,有音乐。

雪花依旧缠绵不绝,成双成对犹如翩翩起舞的蝴蝶,前赴后继地扑向大地,整个天地间被片片雪花所笼罩,晶莹剔透,洁白的雪花不时反射出亮丽、晶白的光芒,让人心神闪烁,不觉忘我,似乎自己也是那众多雪花中的一片,装饰着大地。那一刻,有我,有心,有雪花。

其实,那一份宁静就在我们的身边,若用心去体会,也许并不难发觉。

安徽合肥蜀山区合肥市第五十中学初一:赵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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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篇九

春天的绿、夏天的蓝、秋天的橘及冬天的白,一年四季不断轮转,每个季节都有它的美,但我最喜欢的季节是春天。

春天,是一年的开始。天气由寒冷转为温暖,植物也冒出了新芽,大地变得一片翠绿。还记得“春晓”这首诗吗?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这首诗正展现出春天的美。

春天,一个工作的季节。动物们从冬眠中苏醒,恢复了它们的生活,开始辛勤的工作;蜜蜂采花蜜、大熊捕鱼吃、蛇也开始找食物,而大地也早已恢复它以往的生机了。

春天时,我喜欢坐在山上的小湖旁,倾听大自然的.声音。湖边的芦苇随风摇曳;满山遍野的花朵,有着不同的颜色,像极了一道美丽的彩虹,令人赏心悦 目;仔细聆听,各个不同的虫鸣鸟叫正演奏一首自然交响曲;再往眼前的“大型水族箱”一瞧,哇!里面的生态比水族馆的生态还多很多呢!那湖泊像一面镜子,将 美丽的景色反映出来,我彷佛就置身于画中。

温暖的季节、是华丽的季节,更是一个缤纷梦幻的世界!

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篇十

存在的,本就是真的,怎由得你认与不认!

然而,一提认真,人们想的就是用心与态度,所衔接的投入与履行!

我喜欢认真,如果不去辨认识别,就会少很多的兴致。但是认真,并不想去较真,也是我对待认真态度!

我不喜欢过多的揣摩别人的心思,注重的多是自己的感觉。只要自己心理需要,便会认真的去履行自己想做的事。偶尔有些时候,会有人善意的提醒:你不必那么认真,别人没当回事,你也没必要太在乎执行。我难以去理会别人的劝解,依旧的我行我素,是一种习惯,好像只有这样做了,才会安然!

其实,没有人要求我,我也喜欢认真,但认真并不意味着就是呆板,尽管有时会显得有些傻,真的也不影响什么,为的是成全心理一种美好的信念!

我认真着,并快乐着,当然希望别人受到感染,而并非有牵强附会的理念。毕竟这是我自己的情愿,每个人都有选择投入的态度与权利。

我把自己认真的过程,以自己的方式,用心的记载,或陈述或抒发,能打动感动自己,心理有种满足,真的很庆幸自己有份认真的趣致与雅兴!

我喜欢认真,因为认真经得起历练。假如我认真的多余,也不会造成什么恶劣的影响,因为认真离不开诚实与忠恳,尊重的是主观与客观的事实。有些事,并不是要讨得什么,而是要明示或澄清什么!

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篇十一

岁月流波,一粼清漪,一洌清澈,指腹轻轻地滑过岁月的鬓角,寒冷潮退,春来了,不紧不慢,如期。

一些花树开始暖颜,沐浴春暖的温蔼里静静对视,不需要任何语言,披青抹红,而一些故事却无法在冬季里长眠不醒,以记忆的方式生长。

采下第一缕东风,我要的温暖依旧遥远,如缝合在心底的一些往事,不经意间伤口重裂,要怎样的无心,才可以忘记的一干二净,要怎样的坚强,才不会怕新伤旧痂的不小心触碰,而我,终究从眼睑跌落一枚晶莹。

北方的春晨,依旧寒凉,紧紧地把体温拽在手心,阡陌荒凉,静默无声,我开始情不自禁幻想南国风情,应是花草丛丛,细雨蒙蒙。伞花美丽了巷陌,青阶,谁撑一把素洁的白伞,痴目远眺,一怀温情。而我的江北终究无法飞越你的江南,冷寒,笼袖。

如果思念可以两心会盟,如果端望可以不在意隔空,是不是就不会生出这么多疼。当第一场雨绵绵,应是春来了吧,苞蕊的桃花浅寐于三月的枝头,那抹暖要怎样的温情,才会含笑绽颜,灼灼夭夭。

春风化雨,我看见草意开始星点般抹绿,一些未知的草绿先生,春天应该是来了,而我,为何还被薄寒孤清。

阳光渐渐拉长了身影,一瞳明媚,落落絮白,暖沐拂面,风尘旖旎着长情,春光倾城。

瘦尽笔意相思浓,铺卷千寻落墨惆,似曾知未曾见,两眉凄楚。我不是惊艳的女子,素衣青丝,陌上聆风,你的江南一夜倾城,是我朝朝暮暮思楚的梦。

可是,我将怎样逾越千里,抵达你的南国,会盟等待了千年的情定。西湖雨蒙蒙,青苔蔓上石阶,两岸清蒙,双燕斜过,柳烟挽帐,拂手拢烟帘,可见我泪眼茫茫,任北国的三月薄寒习习,冰冷了欲循的暖乡。

以梦为马的夜晚,我路过你的水乡,路过前世今生奈何桥,路过清绝寒梅素素冬,你花下踏雪无痕寻芳踪;路过艳骨江南樱花纷扬我白裾拂桥梁,你回首只为踩我渐行的身影;路过细雨秋风凉,春色寻遍你独掬一落白月光,相思入酒盅;路过旖旎春长,丹青画里唯你一笔成韵,沐入心房。

三月的树开出满城茵绿,碧枝丹缀,我可是你捧簇的红,而你,已深深镌在我的眉心,一念成绝,朱砂点眉,闭目思重,抬眉伤愁。

我想我们是见过的吧,前世今生,若非,为何涔涔入梦,涓涓入心,悠悠入怀,深深侵魂。脉脉不得语,两心已思浓,殷殷笔下句,阕阕描思情。

江南烟雨,我在字里画中寻见,与你相遇,任伞下清颜飘飞成三月梨雨桃城,靥上一面红,眸里点清愁,只因念你无休期,旖旎成长绝,追风沐雨,只愿与你邂逅。

轻推门扉,罗袖染翠,馨风暖阶,我的城桃花粉衫,你不打算来看看吗?可否是你一样在江南疏影斑驳的青街石巷寻觅我的身影,倚桃清凝。

如若,我幻化轻鸿,循着你长笛的音韵,绝尘而来,只为赋你一曲今生与共;如若,风衣云袖,长卧你的琴弦,琴韵袅然,你十指轻柔,定是轻抚着我的幽柔。

春城花开早,北国方草青,东风作嫁衣,三月春相盈。我的季节开始徐徐转暖,对望你的春城,一眉暖融,任思念在一场春意氤氲的淡烟里朦胧,三分疼痛,七分倾情。

陌上花絮絮,枝噙软风,思念婆娑,东风破万物,而我,如何才能抵达你的江南?默默不得语,心伤锁眉头。

“泪弹不尽临窗滴,就砚旋研墨,渐写到别来,此情深处,红笺为无色”,笔墨寥意落思情,殷殷情愁漫窗棂。且将思浓描淡,淡若游云化清风,追逐你的剪影,且将絮语载扁舟,路过你的江南水乡,临岸瓢取你多情,你可是早在花溪烟柳处等我翩翩入梦。

春意正待芳芬盛,情缘锁尽痴缠情,金光流丽波色粼,一舀清风酿花浓。拾步青阶折疏影,三月春风盈,你可在?拂手流腕憧憧影,可是你?笑意春风盈我情。

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篇十二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可能是物、天气、心情……而我最喜欢的是阴天。

阴天,是我放松心情的天气,是最舒服、最清凉的。每逢阴天,微风轻轻地抚过我的脸庞,就有种说不出的舒适。它既没有烈日当空的炎热,也没有倾盆大雨的寒冷,只有仿佛身处天堂般的徐徐凉风。

可能有人会说,阴天其实和夜晚没有什么分别,但我觉得夜和阴天是不能相提并论的。阴天不像一片漆黑的夜晚,有璀璨灯火的点缀。它始终是单纯的,给人无限遐想的空间。萧瑟的秋天也配不上灰色的阴天,就像单调的荤菜配不上味道淡淡却倍感优雅的素菜。

可能还会有人说,阴天会让人想睡觉,让人没有精神。但我并不这么觉得,这完全是人们的错觉,是唯心的,是人们给它凭空添上的“罪过”。精神状态应由自己掌控,不是大自然赋予的。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人尽皆知,它什么都可以改变,但就是不能改变关于人的一切。所以,只要自己让自己打起精神来,无精打采这种事就永远不可能发生。

我喜欢阴天,也喜欢阴天般的性格,宁静淡远。

六年级:闹元宵

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篇十三

看惯了城市人的生活:在平淡中尽显浮华,在浮华中追求放纵……

我喜欢这个虚无的城市。

天桥下,一位盲人依旧拉着《二泉映月》,似乎没有停止过,却不知晓整个城市进入了永夜,我想,他应该属于这个城市。

我喜欢这个城市。

我不想离开,却找不到留下的理由,我不知道看着她的眼睛,我是否会流泪……

彻夜的失眠,我喜欢这个城市……

我喜欢这个城市,却无法表达。

我只是一个陌生人。

看着她的眼睛,我不知道我是否会流泪……

只是黎明……

我下知道我会去什么地方,却离开了我突然喜欢的都市。

无法忘记。

我只是一个过客……

经过一个城市,什么都不会留下……

天亮了――

在城市的边缘……

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篇十四

老天好像窝了一冬的火,终于在辛丑牛年的正月十三发泄了。

不知什么时候,外面吹起了阵阵微风,尔后,天阴得越来越沉了,风似乎更加强烈了。天气变化莫测,淅淅沥沥地下起了春雨,街上的行人脚步加快了,阴云逐渐笼罩了这座小城。

一会儿,雨中夹杂着小冰雹,小冰雹子敲打着铁皮板子,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这不就是来自大自然的交响曲吗?可惜的是,这支乐曲被越来越大的雨点声而慢慢掩盖,消失在漫天的冰雨中。走出门来定睛一看,雨中又夹杂着细小的雪花,雪花借助地心引力,从万丈高的阴云中坠落,无声无息的落在地上、花坛上、树上、屋顶上……“下雪了,下雪了”,我欢呼地跳跃起来,忙招呼在屋里学习的妹妹。看!成千上万的雪花掉落在各个角落,与其他兄弟们汇聚在一块儿,形成雪层,铺天盖地般给世间万物染上了白色,为大山换了一件白衬衫,给房子织了顶小白帽。谚语说的好,“正月十五雪打灯”,瑞雪兆丰年,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

傍晚时分,似乎刚刚还是稀稀疏疏的小雪现在已经变成了宛如鹅毛般的大雪。天地间的万物又不一样了:仿佛世间抛弃掉了原来的五彩缤纷,换成了高洁淡雅的白色。院中的石榴树枝上积了厚厚一层,与过年挂在上面的红灯笼相映成色,倒是别有一番景致。路边的松树,使负压的嫩枝变得摇摇欲坠。花坛中的土也丢失了棕色,换上了纯洁。

有些大人与自己家的小孩在雪地中滚起了大球,用于当做雪人的身体,甚为不错;将目光投向另一边,那边似乎发起了“战争”,随手从地上抓一把雪,两手一握就是一个“炸弹”,向同伴们扔去,没扔中?没有关系,再来。对面也不甘示弱,发动了更猛烈的攻击,双方随即在雪地里“打”成了一片。我们也乘机加到了这队伍里,欢声笑语响彻在这飞舞的雪花中。

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篇十五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一窄的山径,草毒像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的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一红——它好像准备着要奉献什么,要展示什么。那柔一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导我一些最美丽的真理。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一毛一织成的,它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一望。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我喜欢观赏这样的布景,我喜欢坐在那舒服的包厢里。

我喜欢看满山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美得那样凄凉。那次,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雾树芦花连江白。”意境是美极了,平仄却很拗口。想凑成一首绝句,却又不忍心改它。想联成古风,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鬣一毛一在风中飞扬。我梦见成群的野雁,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一这些,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

我当然同样在现实生活里喜欢山,我办公室的长窗便是面山而开的。每次当窗而坐,总沉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如。较远的地方,教堂尖顶的白色十字架在透明的阳光里巍立着,把蓝天撑得高高地。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形的。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早晨我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空气里充满了和善。

当我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那样精神奕奕的,像小雀儿一样快活的中学生。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每次看着他们老让我想起自己,总觉得似乎我仍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仍然单纯地充满了幻想,仍然那样容易受感动。

当我坐下来,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我喜欢有人为我送来当天的信件。我喜欢读朋友们的信,没有信的日子是不可想象的。我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于,总是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座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德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读者的信件,虽然我不一定有时间回复。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这不就够了吗?我不需要永远存在,我希望我所认定的真理永远存在。

我把信件分放在许多小盒子里,那些关切和怀谊都被妥善的保存着。

除了信,我还喜欢看一点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一灯茕茕之下。我不是一个十分用功的人,我只喜欢看词曲方面的书。有时候也涉及一些古拙的散文,偶然我也勉强自己看一些浅近的英文书,我喜欢他们文字变化的活泼。

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一着一种古典的美。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有几个人读过它。他们也许都过去了。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坐在汪教授家中的客厅里,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昆曲谱子。当他把旧发亮的褐色笛管举到唇边的时候,我就开始轻轻地按着板眼唱起来,那柔美幽咽的水磨调在室中低回着,寂寞而空荡,像江南一池微谅的春水。我的心遂在那古老的.音乐中体味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轻愁。

我就是这样喜欢着许多旧东西,那块小一毛一巾,是小学四年级参加儿童周刊父亲节征文比赛得来的。那一角花岗石,是小学毕业时和小曼敲破了各执一半的。那具布娃娃是我儿时最忠实的伴侣。那本一毛一笔日记,是七岁时被老师逼着写成的。那两只蜡烛,是我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同学们为我插在蛋糕上的……我喜欢这些财富,以致每每整个晚上都在痴坐着,沉浸在许多快乐的回忆里。

我喜欢翻旧相片,喜欢看那个大眼睛长辫子的小女孩。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我常常想起母亲对我说:“不管你们将来遭遇什么,总是回忆起来,人们还有一段快活的日子。”是的,我骄傲,我有一段快活的日子——不只是一段,我相信那是一生悠长的的岁月。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我看出已往作品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在进步!我不是在停顿!这是我最快乐的事了,我喜欢进步!

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那样晶晶闪闪的的、细细微微的、奇奇巧巧的。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盆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看看它们,把它们佩在我的身上。

我就是喜欢这们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的分配的时间,不喜欢紧张的安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

我喜欢晴朗的礼拜天清晨,当低沉的圣乐冲击着教堂的四壁,我就忽然升入另一个境界,没有纷扰,没有战争,没有嫉恨与恼怒。人类的前途有了新光芒,那种确切的信仰把我带入更高的人生境界。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四顾没有人,我便伸足人水——那被夕阳照得极艳丽的溪水,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那实在不是什么白花一瓣儿,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坐着,坐着,好像天地间流动着和暖的细流。低头沉吟,满溪红霞照得人眼花,一时简直觉得双足是浸在一钵花汁里呢!

我更喜欢没有水的河滩,长满了高及人肩的蔓草。日落时一眼望去,白石不尽,有着苍莽凄凉的意味。石块垒垒,把人心里慷慨的意绪也堆叠起来了。我喜欢那种情怀,好像在峡谷里听人喊秦脏,苍凉的余韵回转不绝。

我喜欢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像草坪上那株没有理会的扁柏,那株瑟缩在高大龙柏之下的扁柏。每次我走过它的时候总要停下来,嗅一嗅那股儿清香,看一看他谦逊的神气。有时候我又怀疑它是不是谦逊,因为也许它根本不觉得龙柏的存在。又或许他虽知道有龙柏存在,也不认为伟大与平凡有什么两样——事实上伟大与平凡的确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天去叩湿湿的大门,在落雨的窗前话旧真是多么美,记得那次到中部去拜访芷的山居,我永不能忘记她看见我时的惊呼。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山上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了。我们走在向日葵的荫下,慢慢地倾谈着。那迷人的下午像一闋轻快的曲子,一会儿就奏完了。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海了。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以及那不可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喜欢家,我从来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喜欢家。每当我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窄一窄的红门,我就觉得快乐而自豪,我有一个家多么奇妙!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来。虽然过往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他的足音。那是很容易的,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中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英文名字。

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灯光如纱,轻轻地撒开。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闭。

我也喜欢户外的生活,我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当礼拜天早晨我们一起赴教堂的时候,两辆车子便并弛在黎明的道上,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无声的欢唱中滑行。我好像忽然又回到刚学会骑车的那个年龄,那样兴奋,那样快活,那样唯我独尊——我喜欢这样的时光。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我喜欢在读完一章书后仰起脸来和他说话,我喜欢假想许多事情,

“如果我先死了,”我平静地说着,心底却泛起无端的哀愁,“你要怎么样呢?”

“别说傻话,你这憨孩子。”

“我喜欢知道,你一定要告诉我,如果我先死了,你要怎么办?”

他望着我,神色愀然。

“我要离开这里,到很远的地方去,去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是很遥远的很蛮荒的地方。”

“你要离开这屋子吗?”我急切地问,环视着被布置得像一片紫色梦谷的小屋。我的心在想象中感到一种剧烈的痛楚。

“不,我要拼着命去赚很多钱,买下这栋房子。”他慢慢地说,声音忽然变得凄怆而低沉:

“让每一样东西像原来那样被保持着。哦,不,我们还是别说这些傻话吧!”

我忍不住澈泪泫然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哦,不要痴了,”他安慰着我,“我们会一起死去的。想想,多美,我们要相偕着去参加天国的盛会呢!”

我喜欢相信他的话,我喜欢想象和他一同跨入永恒。

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那时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

我喜欢,我喜欢,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篇十六

我喜欢既会生活又会生存的男人;我不喜欢只会生活或只会生存的男人。只会生活的男人不知生存的艰辛不懂生存的真谛;而只会生存的男人却又缺乏生活的情调,不解生活的底蕴。我喜欢做官的男人。做了官的男人可以把握造福一方的权力,我可以得到机会向他吹拂那节俭、正直、无欲则刚有容乃大的枕边风。

但我不喜欢做官而忘记做人的男人,这样的男人最终会得意忘形、麻木不仁、鱼肉百姓、祸国殃民。

我喜欢爱财的男人。爱财的男人懂得“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爱财的男人所爱之财应当是辛勤劳动所得,任何浮财、外财、赃财不会令他神往。但我不喜欢爱财如命的男人。钱财乃身外之物,若将爱财如命的男人和自己的生命融为一体,那种婚姻便没有什么意义了。

我喜欢既会抽烟、喝酒、搓麻将又懂得抽烟、喝酒、搓麻将的男人。因为只会抽烟、喝酒、搓麻将仅仅是男人,而懂得其中内涵玄秘才算真正的男子汉。抽烟要抽得潇潇洒洒,恰似行云流水,自在飘逸;喝酒,要喝得豪爽而不颠狂,自有一种令人神往的不羁。搓牌要搓得从136张牌中悟出哲理和玄机,引起联想和思索,如牌与牌之间没有大小、主从、尊卑、好坏之分,任何一张牌都可以充当起呼风唤雨、顶天立地的角色,平等、自由、风格都体现在这里。

我喜欢有着强烈嫉妒心,并懂得嫉妒后选择的男人。柏杨先生说:人嫉妒后有两种选择,如两个男人同时造访一位成为富翁的朋友,目睹豪华与财富,两人一般的嫉妒之心都会陡然而生,但嫉妒后的选择却各有不同:一位会随之咬咬牙,攥攥拳,跺跺脚,发愤争强之心油然而生;另一位会伴随着嫉妒心暗骂一句:妈的,哪一天一把天火把它全部烧掉。前者是光明磊落有出息的男人,后者是鸡肠麻雀肚没有出息的男人。

我喜欢有傲骨而无傲气的男人,不喜欢鲁迅先生所言的那种“暴发户子弟的装腔作势,破落户子弟的自命风雅”的男人。

我喜欢踢足球的男人,不喜欢躺在绿茵场上赖着不肯起来,看人家黄牌、红牌笑话的男人。

我喜欢能和我在一起玩得心跳、玩得认真的男人,不喜欢玩物丧志的男人。

我喜欢能成为我生命伴侣的男人,不喜欢仅作为生活伴侣的男人。

散文我喜欢出发朗诵篇十七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充满了愉悦。

作者喜欢的有很多,既有春天生机盎然的样子丶夏天的永昼丶秋天的满山芦苇;也有梦里奇异的享受,喜欢山、还有花,不管是哪一种,还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颜上的;更有喜欢看短发齐耳的中学生,因为那看起来精神奕奕的,还喜欢读信,看书。并且写出了每一件喜欢的事物所喜欢的的理由。作者向往且热爱着生活中的美好事物,点点滴滴。她所喜欢的是生活给她带来的东西,她感到十分愉悦。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留意生活中的小细节,善于发现生活中的美,并享受生活给我们带来的.美。生活,总需要多种多样的喜欢,若你心中永远对生活充满怨恨,那岂不是很无趣?生活总能在细微之中得到快乐和喜欢,喜欢生活的人是幸福的,生活的完美,需要你的想象和充实,那样会更有韵味。热爱生活的人总能享受到不寻常的快乐,生活也总会回报他们。

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何时何地,人们只有恢复孩童般的纯真与好奇,只有像孩童丶作者那样精神明亮,目光清澈,才能对这个世界有所发现,才能比平日里看到得更多,才能从最平凡的事物中注视到神奇与美丽……所喜欢的才会有更多。

我喜欢这个世界,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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