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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条例心得体会(优质20篇)

时间:2023-11-30 19:17:52 作者:ZS文王

心得体会是在一段时间内对个人经历和感悟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文字表达形式。心得体会是一个总结经验和教训的机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和提升自己的能力。我们应该从实践中获取素材,真实地描述自己的体会和感受。以下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优秀范文,希望能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25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

2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维在作《条例》说明时说,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去极端化”工作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高度出发,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决策。自治区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成功经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的要求和期望。

据了解,去年年初,自治区“去极端化”立法工作正式启动。同年4月,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并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等13个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提出立法具体建议,“去极端化”立法正式进入实质性起草阶段,并于同年7月成稿。

秦维说,为了统筹地方立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配套,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自治区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全疆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概括、提炼和规范,整合、固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这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也是稳步深入推进和逐步实现“去极端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现实需要,更是保障法治新疆建设的迫切需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个人心得体会

近日,沙湾县各个社区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走访入户到各族居民家宣传《条例》,让各族居民熟知《条例》内容。

在沙湾县三道河子镇奎屯路社区,社区召开居民代表大会,邀请辖区内各族居民到社区,通过放映幻灯片的形式学习《条例》。

社区干部米克热依•阿布力孜说:“自《条例》颁布实施以后,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召集居民代表大会学习《条例》。这部《条例》是自治区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作为一名社区干部,我自己要深入学习《条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民族团结。”

不仅如此,奎屯路社区还利用网络等形式来宣传《条例》,社区各族干部在微信群以及朋友圈内积极转发《条例》,大大地增加了《条例》的知晓度。

米克热依•阿布力孜说,《条例》的颁布,就是对社区干部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一步工作是引导各族居民通过各种形式来学习内容,其次,通过社区道德讲堂、互讲身边民族团结典型事例、评选社区民族团结模范等形式来鼓励广大居民将《条例》真正运用到实践中。

在塔城路社区,社区干部带着《条例》入户走访,挨家挨户宣传《条例》内容,深入浅出地讲解获得居民纷纷点赞。

塔城路社区居民伯尔祖•托乎提说:“通过社区工作人员的讲解,我知道了什么是极端化,作为社区居民,我有责任来自觉抵制极端化思想,维护民族团结,积极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广泛宣传让干部群众远离极端思想。

连日来,沙湾县各族干部职工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认真学习《条例》,各族干部均表示极端思想毒害性大,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学好记牢《条例》是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有力武器,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沙湾县水利局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条例》具体内容,并将全面实施《条例》作为抓手,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贡献。

水利局宣传干事田依瑾说:“《条例》的颁布实施让我们基层的干部有了底气,作为宣传干部,我们应该好好学习这部条例,敢于发声亮剑,擦亮眼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珍惜各民族和睦相处和现在的幸福生活,用我们的实际行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团沙湾县委干部通过网络对《条例》进行了学习,系统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引导各族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不被极端思想侵蚀蛊惑,团结一心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团沙湾县委书记哈里达•马纳甫说:“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政治警觉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引领作用,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做政治上坚强,行动上落实的干部,紧密团结各族群众,互相进步互相促进。”

《条例》实施以来,沙湾县委宣传部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平台进行了宣传,并组织宣传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具体内容,做到入脑入心,全力做好宣传《条例》工作。

沙湾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古丽佳依娜尔•胡玛尔说:“连日来,我们组织宣讲员进农村、入社区、进企业进行《条例》相关内容的宣传,反响很大。作为一名宣传干部,我们积极主动的进行宣传教育,让基层干部和群众远离极端化。”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据介绍,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严格按照地方立法程序,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反复征求意见,多次审议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于新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

《条例》指出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明晰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翻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在第一章总则里,这样写道,“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新疆自治区人****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维说:“《条例》中将极端主义和极端化分别作出定义一并写入,这是在没有上位法的前提下,首次作出的,具有极大的突破性和创新性。既分清楚了概念,又方便实际操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公平正义和公共秩序,有效遏制极端主义和极端化滋生蔓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在这两个多月里,从最初的进入到亲身体验、了解英吉沙县芒辛乡的实际情况,我们有以下认识和思考:

在英吉沙县芒辛乡,我们感受到的是村民们对非法宗教渗透的抵御能力普遍偏弱,极易受到非法宗教与暴力恐怖势力的蛊惑煽动。这也更加凸显出抢占村级思想教育及舆论宣传阵地,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进一步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做好村民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把被宗教极端思想绑架了的习俗解放出来,把被宗教极端势力颠倒了的事实匡正过来。只有把村民们从思想中解放出来,才是完成工作的根本。

英吉沙县芒辛乡,是丝绸之路上的驿站,既有多元文化的交融,也被像瘟疫和毒瘤一样的宗教极端思想不停地渗透。英吉沙县芒辛乡的人热爱生活的天性,岂容宗教极端势力剥夺?在自治区党委关于“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部署下,我们在英吉沙县芒辛乡开展了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决心坚决铲除影响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拦路虎”、“绊脚石”。智慧来自基层、创新来自基层、经验来自基层。住村工作组领导及时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考察南疆一些地区时的讲话精神:“县、乡、村是推进党的事业伟大工程的重要阵地,是落实党的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是党员干部锻炼成长的重要平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县、乡、村一级要切实履行好责任。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方面坚持严打,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盯人盯案盯线索。另一方面要抓住“去极端化”,用正信挤压、法治约束、文化对冲的方法去极端化,做到结合实际,到人、管用、有效,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统筹全面、突出重点、增强信心。”

在英吉沙县芒辛乡,如何构建去极端化堡垒?宣传教育,需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多方面入手。村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民族和宗教信仰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建立健全依法维护村民利益、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大力推行村规民约,可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使村民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范式。我们工作组也借鉴了一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来完善我们工作。我们采取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播放宣传内容这样一种“大水漫灌”式的宣传教育。同时,又针对不同村民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并且让村民在活动中感受到温暖和实惠的宣传教育,这就是“滴灌式”宣传教育。这几种形式的结合运用,已经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以后,在英吉沙县芒辛乡还要组织一种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方式:村民男士们穿上维吾尔族传统服饰,女士们穿上艾德莱斯绸裙装,参与到欢快的歌舞活动中,用健康的文化活动来阻挡宗教极端思想侵蚀。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首先要使英吉沙县芒辛乡村民尽早文化脱贫。身在教育系统的我们首先想到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英吉沙县芒辛乡教育程度低,经济欠发达,使得农村文化贫困,从目前的培训体系看,县党校培训村级人员最低级别是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乡党委培训村上人员最低级别是村妇联主任、村团支部书记等。但作为农村最基层的占到90%以上的村民来讲,缺乏系统的、深入有效的思想教育,加之县乡以上的教育资源不足,只是完成阶段性地大宣讲任务,难以承担对村民们大面积的深入持久的学习教育任务;又加之当前村两委人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相对不高,完成对村民们思想教育工作任务有难度。为了以实际行动加强英吉沙县芒辛乡农村文化建设,使英吉沙县芒辛乡村民尽早文化脱贫。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与国家开放大学沟通协商,将为芒辛乡捐赠100台电脑纳入国家开放大学对口援建新疆电大计划中。目前100台电脑已捐赠到位,新疆电大配套提供了电脑桌椅,并在我校所住6村、10村、12村进行了全面的考察,进行初级规划,投入项目资金20000元进行初期项目落实。第一步计划为6、10、12村建立村级电脑阅览室,每个阅览室安装电脑15台,给村干部办公室各配备1台。创办“电脑阅览室”,其目的是给村民们搭建一个系列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惠民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平台;构建村级长效政治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机制;抢占和坚守住村级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去极端化”的阵地。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要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入脑入心,积极探索实践宣传教育新理念新方式。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要打出“组合拳”,让群众对宣传教育入脑入心。如:总结推广“组合式”宣讲、“理论+案例”、“课件+案例”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讲方式;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即:结交一个民族朋友、组织一次邻里互动、同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共话一个传统佳节、互诵一篇民族经典、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联谊、评选一批民族团结典型、举办一场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召开一次民族团结座谈会、开展一次支农助农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可以设为:“让美丽的头发飘起来,让漂亮的脸蛋露出来,让勤劳的双手动起来”、“传播正能量,远离极端宗教”、“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文化活动火焰高、民族团结情更浓”、“民族团结,从我做起”、“靓丽大讲堂”等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这些切实可行的健康的文化活动影响和教育村民,有效的引导村民追求现代化文明生活方式,从而实现去极端化的目的。

总之,只有构建了“去极端化”堡垒,才能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步伐和基础,打牢民族团结的感情基础、社会基础,深入持久地开展现代文化引领活动。倡导民俗新风,让村民在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中接受教育,自觉接受现代理念、自觉融入现代生活。不断提升“去极端化”工作层次和宣传教育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新疆民族分裂势力以宗教极端为思想基础、以暴力恐怖为主要手段、以民族分裂为最终目的,大肆策划实施分裂活动,严重影响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针对宗教极端等突出问题搞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动反恐维稳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疆,要高举法治旗帜,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立法良、方能行善治。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自治区做了大量工作,去“极端化”取得了一定成效,“极端化”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受国际国内复杂因素以及当前我区“三期叠加”严峻形势的影响,“去极端化”任务依然艰巨。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强调,“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决治理‘极端化’现象,坚决打击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从事分裂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非法组织”。全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总目标、大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的重要举措,是反对民族分裂、遏制暴恐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任务,关系国家统一和安全大局,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局,必须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坚决遏制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所以说,制定该《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总书记的重要提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迫切需要;是稳定深入推进和逐步实现去极端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也是为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新疆民族分裂势力以宗教极端为思想基础、以暴力恐怖为主要手段、以民族分裂为最终目的,大肆策划实施分裂活动,严重影响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针对宗教极端等突出问题搞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动反恐维稳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疆,要高举法治旗帜,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立法良、方能行善治。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自治区做了大量工作,去“极端化”取得了一定成效,“极端化”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受国际国内复杂因素以及当前我区“三期叠加”严峻形势的影响,“去极端化”任务依然艰巨。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强调,“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决治理‘极端化’现象,坚决打击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从事分裂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非法组织”。全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总目标、大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的重要举措,是反对民族分裂、遏制暴恐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任务,关系国家统一和安全大局,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局,必须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坚决遏制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

所以说,制定该《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总书记的重要提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迫切需要;是稳定深入推进和逐步实现去极端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也是为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

在这两个多月里,从最初的进入到亲身体验、了解xxx县xx乡的实际情况,我们有以下认识和思考:

在xxx县xx乡,我们感受到的是村民们对非法宗教渗透的抵御能力普遍偏弱,极易受到非法宗教与暴力恐怖势力的蛊惑煽动。这也更加凸显出抢占村级思想教育及舆论宣传阵地,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要进一步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做好村民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把被宗教极端思想绑架了的习俗解放出来,把被宗教极端势力颠倒了的事实匡正过来。只有把村民们从思想中解放出来,才是完成工作的根本。

xxx县xx乡,是丝绸之路上的驿站,既有多元文化的交融,也被像瘟疫和毒瘤一样的宗教极端思想不停地渗透。xxx县xx乡的人热爱生活的天性,岂容宗教极端势力剥夺?在自治区党委关于“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部署下,我们在xxx县x乡x开展了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决心坚决铲除影响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拦路虎”、“绊脚石”。智慧来自基层、创新来自基层、经验来自基层。住村工作组领导及时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xx在考察南疆一些地区时的讲话精神:“县、乡、村是推进党的事业伟大工程的重要阵地,是落实党的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是党员干部锻炼成长的重要平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县、乡、村一级要切实履行好责任。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方面坚持严打,做到打早打小打苗头、盯人盯案盯线索。另一方面要抓住“去极端化”,用正信挤压、法治约束、文化对冲的方法去极端化,做到结合实际,到人、管用、有效,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统筹全面、突出重点、增强信心。”

在xxx县xx乡,如何构建去极端化堡垒?宣传教育,需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多方面入手。村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民族和宗教信仰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建立健全依法维护村民利益、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大力推行村规民约,可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使村民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范式。我们工作组也借鉴了一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来完善我们工作。我们采取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播放宣传内容这样一种“大水漫灌”式的宣传教育。同时,又针对不同村民开展不同形式的活动,并且让村民在活动中感受到温暖和实惠的宣传教育,这就是“滴灌式”宣传教育。这几种形式的结合运用,已经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以后,在xxx县xx乡还要组织一种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方式:村民男士们穿上维吾尔族传统服饰,女士们穿上艾德莱斯绸裙装,参与到欢快的歌舞活动中,用健康的文化活动来阻挡宗教极端思想侵蚀。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首先要使xxx县x乡x村民尽早文化脱贫。身在教育系统的我们首先想到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xxx县xx乡教育程度低,经济欠发达,使得农村文化贫困,从目前的培训体系看,县党校培训村级人员最低级别是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乡党委培训村上人员最低级别是村妇联主任、村团支部书记等。但作为农村最基层的占到90%以上的村民来讲,缺乏系统的、深入有效的思想教育,加之县乡以上的教育资源不足,只是完成阶段性地大宣讲任务,难以承担对村民们大面积的深入持久的学习教育任务;又加之当前村两委人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相对不高,完成对村民们思想教育工作任务有难度。为了以实际行动加强xxx县xx乡农村文化建设,使xxx县xx乡村民尽早文化脱贫。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与国家开放大学沟通协商,将为芒辛乡捐赠100台电脑纳入国家开放大学对口援建新疆电大计划中。目前100台电脑已捐赠到位,新疆电大配套提供了电脑桌椅,并在我校所住6村、10村、12村进行了全面的考察,进行初级规划,投入项目资金20000元进行初期项目落实。第一步计划为6、10、12村建立村级电脑阅览室,每个阅览室安装电脑15台,给村干部办公室各配备1台。创办“电脑阅览室”,其目的是给村民们搭建一个系列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惠民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平台;构建村级长效政治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机制;抢占和坚守住村级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去极端化”的阵地。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要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入脑入心,积极探索实践宣传教育新理念新方式。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要打出“组合拳”,让群众对宣传教育入脑入心。如:总结推广“组合式”宣讲、“理论+案例”、“课件+案例”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讲方式;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即:结交一个民族朋友、组织一次邻里互动、同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共话一个传统佳节、互诵一篇民族经典、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联谊、评选一批民族团结典型、举办一场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召开一次民族团结座谈会、开展一次支农助农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可以设为:“让美丽的头发飘起来,让漂亮的脸蛋露出来,让勤劳的双手动起来”、“传播正能量,远离极端宗教”、“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文化活动火焰高、民族团结情更浓”、“民族团结,从我做起”、“靓丽大讲堂”等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这些切实可行的健康的文化活动影响和教育村民,有效的引导村民追求现代化文明生活方式,从而实现去极端化的目的。

总之,只有构建了“去极端化”堡垒,才能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步伐和基础,打牢民族团结的感情基础、社会基础,深入持久地开展现代文化引领活动。倡导民俗新风,让村民在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中接受教育,自觉接受现代理念、自觉融入现代生活。不断提升“去极端化”工作层次和宣传教育实效。

新疆法治宣传条例心得体会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化对治疆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形成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新疆工作,坚持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以凝聚人心为根本,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加强党对新疆工作的领导。实践证明,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完全正确,必须长期坚持。全党要把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完整准确贯彻上下功夫,确保新疆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自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经过各方面艰辛努力,新疆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我通过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就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对我们基层工作任务来说,是非常艰巨的。必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毫不放松地抓好巡控工作,加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严格易燃易爆重点要素管控,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坚持一小时报告制和流动人口每日一报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基层的稳定和百姓的安全。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古往今来,只有各名族团结奋进才能换来如今幸福的生活,这是不争的事实。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比喻形象贴切,值得我们每个人去深思。

身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我能够深刻感受到名族团结带给我们真真切切的好处。基层的发展是祖国发展,社会繁荣的重中之重。团结奋进是我们祖国发展的必经之路。只有我们各族人民团结奋进才能夯实基础,稳定基层。谚语云:人心齐,泰山移相信我们定能实现创新的发展。

在基层工作,学好双语则是我们名族团结的最好体现。只有通过语言这座桥梁才能让我们名族之间少一份误解,多一份关怀。我们取长补短,相互借鉴,来适应当今全球化时代的发展,不断开阔、创新,摒弃封闭、落后、保守,去创造文明、幸福的生活。所以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要求,把包容、交融、交往作为新疆各民族的永恒精神追求,努力实现相互欣赏,相互借鉴,相互包容,从而为新疆的发展添砖加瓦。

这次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在各族群众中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民族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在基层宗教人士居多,百姓们大多数为信教徒。我们应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从政治上,经济上,道德上,文化上引导宗教团体、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时隔六年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不仅传递着党中央的战略决心,表达着中国亿万人民的坚强意志,也再次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注入强大动力,同时也迎来了前所未有发展机遇。这次会议令我振奋,加强了我扎根基层,保卫边疆,发展新疆的决心。为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为让教师深入浅出地掌握“去极端化”相关内容,使少数民族教师对非法宗教活动有清醒的认识。4月10日下午,奇台县第五小学召开了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会议。

会上,该校党支部书记衡蕾向全体教师讲述了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重要事项,明确了主要学习内容及学习方法。讲明每个年级组老师在课余时间从该校网页上查看党支部所发的此项内容,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切实增强各民族教师集中交流、自觉学习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稳扎稳打地落实好学习《条例》,将民族团结的行为落到实处。然后各年级组进行交流讨论,彰显出学习《条例》的氛围扎实有效、实实在在。之后,教师代表潘晓华主任畅言:只要教师们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政治警觉性,就能充分发挥好、引领好各民族同学做阳光校园中团结向上的好伙伴!

随后,王旭前校长指出:各处室领导带头,层层抓落实。督查领导要及时督促教师根据教学实际,把责任落实到位,灵活安排学习时间细看学习内容,确保如期完成学习内容。会议结束后,各处室分管领导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促进学习工作任务的落实,该校各民族教师都行动了起来,积极努力发挥着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引导作用,教育学生反对迷信,抵制极端化,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厚德博学的远大理想。

通过此次学习《条例》会议的召开,使教师们正确认清了宗教活动、民风民俗及非法宗教极端思想的区别。促使各民族教师妥善处理好民族风俗习惯与教育教学工作之间的关系,使“去极端化工作”在学校更加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从而更好地维护好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共建美丽和谐的家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强调,加快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研究制定反恐怖法实施细则,完善去宗教极端化、互联网管控、打击暴恐音视频等方面立法工作。

我国现行法律对制止宗教极端主义还没有明文规定。现行法律法规对“去极端化”的执法保障作用相对有限,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因此,各地各部门展开“去极端化”执法行动,执法依据多半是地方政府通告或相关政策性文件。这就造成各地掌握的尺度不一样、口径不一致,标准有分歧的局面。

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去宗教极端化执法行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和效率。甚至有些案件的处置结果让群众产生不解或疑惑,成为营造负面社会舆论,发起暴恐事端的口实。

政府部门依职权制订、颁布、实施的政策性文件,具有较强的时效性、随机适应性,对政府职权的有效合理行使,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点毋容置疑。但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坐标。以政令或政策性文件替代法律法规,并将这一现状长期维持下去,这不符合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和法治理念。

考虑到去宗教极端化执法任务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建议自治区立法机关紧紧围绕依法治疆的重大任务,坚持从新疆的实际出发,总结和运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带领新疆各族人民开展反恐维稳、去极端化斗争的成功经验,合理借鉴和引用国内外反恐立法和“去极端化”方面的学术成就,尽快制订并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为依法有效地开展去宗教极端化执法行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在去宗教极端化工作中,要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环境,进一步增强去宗教极端化工作的权威性、公众性、强制性,有效打击和铲除宗教极端势力。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日益巩固。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贯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民族团结观念逐渐扎根千家万户。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日益壮大,结构不断改善,素质不断提高,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被选拔进县级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几方面的含义: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的治与乱,民族问题处理不好,将打乱国家的经济、政治秩序,造成国家动荡不安;民族问题关系到社会的进与退,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能在矛盾、冲突、动荡和不安中进步;民族问题关系到人民的福与祸,民族问题处理得好,民族团结和睦,就会天下大定、国家大治、社会快速进步,人民安局乐业。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把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列为我国五大关系之一。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我们国家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通过开展学习《**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系列活动,进一步明确了贵南县气象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机制,强化了社会责任,对于加强和创新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团结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形象,团结就是希望,团结就是胜利。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生动体现,是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我认真学习贯彻了《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得到以下心得。

民族团结是我们从未忽视的问题。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显得尤为重要。我们香日德镇是一个各民族和谐相处的大家园。有回族,藏族,蒙古族,撒拉族等多个民族的乡镇。无论从哪一方面说,和谐都是发展的前提。如果没有了团结我们很有可能成为那个近代任人宰割的中国,实现中国的伟大复兴就会成为空谈,变成一个遥遥无期的梦想。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形势,我们更应做到团结,用一种全新的姿态面对世界!居安思危能使我们防患于未然,能让我们见证一个蒸蒸日上的新家园!

回望历史,我们拥有辉煌的华夏文明;我们共同书写中华的传奇!展望未来,我们拥有美好的明天,我们共同仰望同一片蓝天!

作为xx单位的一名员工,要积极争当民族团结的参与者和践行者,把学习贯彻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把遵守执行《条例》变成全局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尊重、团结互助,共同营造健康稳定和谐的社会及工作环境。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民族团结,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进民族团结共同进步。

此次培训学习的主要形式是专家报告和名校教学经验分享。内容有《传承名族优秀文化,弘扬名族团结教育》、《名族之花在这里盛开》、《云南民族文化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教育策略研究》、《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七彩云南民族团结教育之花永远绽放》、和校长开展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经验分享交流等八个主题,涉及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经验分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云南经验三个模块,特别着重阐述了学校如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办学的效益,这些锐意创新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经验足以让我受益终生。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全国共有56个民族,几千年来,共同缔造了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谱写了一曲曲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社会进步的壮丽篇章。在云南这片辽阔而富饶的土地上,有26个兄弟名族共同劳动、战斗、生活在一起,各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并各有自己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尽管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中华各民族之所以能够融合成为团结的整体,并经历几千年的变故与动荡而永不分离,根本原因就是爱国主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起着作用。

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任何一位共产党员都必须把反对民族分裂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把反对民族分裂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都要挺身而责任出,与之坚决斗争。民族团结带来了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形成了建设合力,为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教育战线上的教师们,教育出大量的有用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是一个各民族学生与老师和谐相处的大家园,我们应该在学习生活方面也给予少数民族同学很多的关心,也应该用一种团结、友爱的态度来对待学校里的每一位少数民族同学。只有关心与和谐才能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校园。在校园里,不仅要在各班与各班之间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民族团结活动,还要教育好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从而增强学生辨别是非、抵御错误思想的能力,使我们学校成为名副其实的民族团结大家庭。

新时代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同时也给教师提供了很大的舞台。我们教师要紧跟时代的步伐,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学无止境,随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素养和教育观念。在扎实肯干的同时,学会创新,做一个有深度和宽度的教育者。

引导好我校的教师,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我们不仅要爱国爱党,更要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我们既然选择了这项职业,就应该毫不犹豫地热爱它。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教育好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不同的群体学生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实施多层次的思想教育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净化校园空气和学生灵魂;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活动载体的开发与建设,以活动促交流学习、以活动促平等友好、以活动促互助互爱、以活动促团结进步,让我校的民族团结之花常开不败,为民族团结建设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20年的实践证实:自治区党委将每年5月定为民族团结教育月的决定,很有远见,完全正确。在我们新疆这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民族团结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什么时候民族团结搞好了,什么时候社会就安定,经济就发展,各族人民生活就改善。反之,就会出现社会混乱,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坚定不移地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推动新疆历史前进的必然要求。

我州作为反西化、反分化、反渗透、反颠覆的西部前沿阵地。长期以来,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为了实现其把新疆从祖国怀抱中分裂出去的罪恶目的,一直非常重视反动舆论宣传。他们打着“民族”、“宗教”、“人权”、“民主”等旗号,大肆煽动“反汉排汉”,挑起民族仇恨,鼓吹“新疆独立”。这些反动观点和言论,对各族群众和青少年造成了很大的毒害,严重影响了社会政治稳定。事实证实,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活动比较猖獗的时候,也是他们的反动宣传比较活跃的时期,假如我们的正面宣传教育搞得好,把群众充分发动起来,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就没有市场。分裂活动是颠覆人民政权、破坏祖国统一、挑起民族纷争、损害安定团结的罪恶活动。分裂和反分裂斗争是你死我活、不可调和的政治斗争。历来政治斗争总是同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斗争紧密相连,不同的政治主张必定通过意识形态来反映和表现,去争取和组织群众。因此,意识形态领域是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争夺阵地,巩固社会主义思想基础的重要领域,是民族分裂主义产生的源头,一直是一个没有硝烟的重要战场,斗争异常激烈、复杂,直接关系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新疆的长治久安和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意识形态领域这块阵地把握在谁的手里,直接关系到反分裂斗争的成败。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斗争,在开展这场斗争中,我们必须做到:一要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实施多层次的思想教育工程;二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净化校园空气和学生灵魂;三要大力清理整顿文化市场和查缴反动宣传品及非法宗教出版物,决不给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提供任何可乘之机。

在新疆,坚定不移地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把祖国六分之一的土地开发建设好,这就是最现实的爱国主义。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院校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各族学生接力实现中国梦的思想根基和信念之魂,必须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纳入教育教学改革体系,完善培育模式,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发展,找准教与学的心理契合点、情感共鸣点、价值结合点,突出“中华民族一家、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主线,扩大覆盖面、点线面有机结合,各要素靶向聚焦,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效。

基本国情教育是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逻辑起点。要充分利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形势与政策课等课程教学和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和主题教育,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谱写了悠久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和谐共生格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深刻认识到我国民族问题的重要特点,深刻把握当前我国民族工作的阶段性特征以及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牢固树立“一条道路”“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自信”“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视民族团结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自觉将个人理想追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在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担当各民族“守望相助”共同使命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成就梦想、体现价值。

民族院校是我国民族工作和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承担者,发挥着“三基地一窗口”的独特功能。强化主打功能,就是要切实履行传承和弘扬我国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多元一体中华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特殊使命;彰显主场优势,就是要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国情怀、社会关爱和人格修养、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基本国情和中国梦教育;发挥主力作用,就是要有效发挥师生员工传承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的特殊作用,在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中华文化教育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贯彻落实、民族团结生命线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入结合等方面更加有为;提高民族高等教育质量,就是要在着眼点于铸魂立格、正心立人的自身文化建设的同时,及时跟进和深度融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发挥大学资政育人功能,帮助民族地区培训民族文化干部,助力民族文化特色优势资源综合开发,服务民族地区发展。

忠于党、砥砺前行为人民;引导各族。

学生。

坚定四个自信,凝聚信仰力量,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禁止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禁止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禁止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这是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内容。这是一部具有广泛影响、意义重大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界定了“极端化”的定义,为新疆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据介绍,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严格按照地方立法程序,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反复征求意见,多次审议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于新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

《条例》指出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明晰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新疆为什么要制定《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亮点?它的诞生有何意义?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新疆相关法律界人士进行解读。

首次提出极端化概念极端化是一个精神毒瘤,须用智慧和韧劲抵御,并去之。

众所周知,通过极端思想渗透进行民族分裂,是“三大势力”惯用的手法。极端思想渗透,是发生暴力恐怖活动的重要推手,不根除极端思想,暴力恐怖活动就会像癌细胞一样复制繁衍。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决策,各地各部门也纷纷行动起来,主动作为、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成功经验。

那么到底什么是极端化?为何通过制定一部法规来遏制和消除它?

翻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在第一章总则里,这样写道,“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新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维说:“《条例》中将极端主义和极端化分别作出定义一并写入,这是在没有上位法的前提下,首次作出的,具有极大的突破性和创新性。既分清楚了概念,又方便实际操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公平正义和公共秩序,有效遏制极端主义和极端化滋生蔓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明确极端化的表现形式是去极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除了有法律依据,也为极端化画了法律图像,只要按图索骥,依法坚决治理,就一定能将其消灭在萌芽中。”新疆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彤表示,《条例》是新疆立法机关贯彻和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具体体现,也凝结了社会各界集体智慧和力量,它将全区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概括、提炼和规范,整合、固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极端化的界定、主要表现,去极端化的法律依据和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责任主体,强化了法律责任。可以说在重大事项上立法,新疆还未曾有过,现实意义可见一斑。

秦维也表示,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的姊妹,该《条例》为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提供了有力武器。同时,对促进宗教和睦和谐、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综合施治全民共同遏制。

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年初启动立法工作。2015年4月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确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根据立法程序,组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民宗委、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精干力量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律人才和律师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组成起草班子,紧锣密鼓,加紧工作。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多次进行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并向中央新疆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二十多个相关厅局广泛征求意见。在常委会议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经过三次审议,最终通过了该条例。

特别是《条例》对干预法律实施、生活习俗等当前影响总目标的一些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范。对从根源上防范极端化活动的发生、加强去极端化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提高去极端化工作能力和水平,遏制和消除极端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条例》从起草到出台,历时两年多,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多次审议修改,七章五十条,条条都是“干货”,字字都是“抓手”。

秦维表示,去极端化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要做持久的努力,又要有紧迫感;既要坚定方向,又要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用防范治理和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形式深入推进。

结合新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实践经验,《条例》中对去极端化工作领导机构及有关部门的职责也作出规定,明确责任分工,促使各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对有关社会群团组织和公民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职责、权利和应尽义务,也在法规中作出了详细规定。

与此同时,《条例》中还明确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

该《条例》规定,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条例》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条例》要求,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条例》明确,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成效。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条例》强调,违反该条例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法治教育;情节较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陈彤认为,该《条例》出台实施后意义极其重大: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新疆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院校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各族学生接力实现中国梦的思想根基和信念之魂,必须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纳入教育教学改革体系,完善培育模式,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发展,找准教与学的心理契合点、情感共鸣点、价值结合点,突出“中华民族一家、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主线,扩大覆盖面、点线面有机结合,各要素靶向聚焦,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效。

基本国情教育是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逻辑起点。要充分利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形势与政策课等课程教学和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和主题教育,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谱写了悠久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和谐共生格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深刻认识到我国民族问题的重要特点,深刻把握当前我国民族工作的阶段性特征以及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牢固树立“一条道路”“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自信”“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视民族团结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自觉将个人理想追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在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担当各民族“守望相助”共同使命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成就梦想、体现价值。

民族院校是我国民族工作和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承担者,发挥着“三基地一窗口”的独特功能。强化主打功能,就是要切实履行传承和弘扬我国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多元一体中华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特殊使命;彰显主场优势,就是要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国情怀、社会关爱和人格修养、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基本国情和中国梦教育;发挥主力作用,就是要有效发挥师生员工传承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的特殊作用,在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中华文化教育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贯彻落实、民族团结生命线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入结合等方面更加有为;提高民族高等教育质量,就是要在着眼点于铸魂立格、正心立人的自身文化建设的同时,及时跟进和深度融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发挥大学资政育人功能,帮助民族地区培训民族文化干部,助力民族文化特色优势资源综合开发,服务民族地区发展。

“五个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基,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根本。因此,应以“五个认同”为切入点,将其纳入教育教学重要内容和综合考核体系,明确目标要求:引导各族学生把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作为自身的神圣职责,旗帜鲜明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祖国尊严,同一切分裂祖国的言行作坚决斗争;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始终把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摆在首位;引导各族学生充分认识到文化认同是最基本、最深层次的认同,人人充当中华文化的传播者;引导各族学生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忠于党、砥砺前行为人民;引导各族学生坚定四个自信,凝聚信仰力量,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

我们班进行了关于民族团结的主题班会,通过系统学习使我认识到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好新疆的稳定和民族团结工作对进一步推进新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进一步认清民族分裂主义本质和危害,分清是非界限和敌我界限,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我们新疆这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民族团结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什么时候民族团结搞好了,什么时候社会就安定,经济就发展,各族人民生活就改善。反之,就会出现社会混乱,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坚定不移地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推动新疆历史前进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我们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时刻注意反分裂分子在意形态方面的渗透。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即使在腐朽的清王朝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新疆也没有从祖国的怀抱中分裂出去。今天的中国,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有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已被举世公认。我们正告那些妄图制造谣言、搞分裂破坏活动、进行各种恐怖活动的人:今天的中国是强大的中国,团结进步是当代的历史潮流,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闹独立、搞分裂只能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必然遭到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并以彻底失败而告终。

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应该立场坚定、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从思想上筑起反分裂的钢铁长城,积极为建设平等的、团结的、互助的、和谐的民族关系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国是一个有56个民族的大国家,在这个大家庭里,56个民族团结一心,互帮互助,谁也离不开谁。正所谓“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不同的民族虽然有着不同的语言、不同的生活环境、不同的宗教信仰,但却有着同一个信念:维护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成为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周恩来总理说过:“我们爱我们的民族,这是我们自信心的泉源。”老舍先生也曾说过“大家语言不同,心可是一样,握手再握手,笑了再笑。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总的意思是民族团结互助!”……无数的名人曾被民族的团结所感动,无数的名人曾被民族团结的力量所震撼!

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56个民族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关系,团结一致,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一个祖国的建设不可能只靠一个人,要靠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双手来建造,“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吗?连三个臭皮匠的智慧都可以顶一个诸葛亮的智慧,就别说民族团结的力量有多大了?我国的经济正在飞速发展,我们少年儿童在建设祖国和弘扬民族精神方面的能力也增强了。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精神象征,每个人都在悄悄的为民族团结贡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在每个人的心中都默默的放飞着一只和平鸽,全国人民友好团结是每个个人心中最渴望的事。只有民族之间团结一心,祖国的明天才会更加美好;只要民族团结一心,祖国昨天的悲惨现象才不会发生;只要民族团结一心,祖国才会走向国际社会,走向真正的辉煌!56个民族用不一样的语言,说着一样的话:中华民族团结一心,互帮互助,永远向前。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社会稳定、各民族团结,国富民强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有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作为一个新疆人应有的一份责任心,上对国、下对家。需要做好这一点,我们就必须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

首先,我们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方针,旗帜鲜明反分裂,坚定不移抓稳定,不断推进藏区从基本稳定走向长治久安,不断推进小康新疆、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就要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分裂斗争摆在维护稳定工作的首位,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反分裂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理直气壮地揭批“分裂分子”集团大肆歪曲历史事实、企图搞乱人们思想、模糊人们视线的险恶用心;要高举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实际行动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进一步加深对宗教的本质和“分裂分子”集团利用宗教分裂祖国图谋的认识,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判断和处理宗教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同时,要继续加强正面宣传教育,更加广泛深入地揭露“分裂分子”集团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真实面目,要大张旗鼓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正面舆论引导力度,积极营造安定团结、遵守法律、和谐向上的良好舆论氛围。

立足实际,认清形势,加强团结。首先要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在社会和谐稳定环境中的发展,没有稳定,绝不会有发展,更不可能有科学发展。只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中推进改革开放,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才能使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创造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伟业。长期以来,“分裂分子”集团一直处心积虑地破坏藏区的发展与稳定,在这种形势下,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坚定意志、正确思路、实际能力、政策措施和自觉行动,以更好地把握人民的意愿,把握藏区发展进步的关键。因此,我们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举一反三,准确分析和全面把握当前反分裂斗争的新形势,始终紧绷政治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切实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坚决粉碎“分裂分子”的新一轮进攻,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确保国家安全和新疆社会稳定。

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多少年来,青海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建设自己的家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是一家,团结一心,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搞分裂、搞破坏都是不得人心的,都是各族人民不答应的。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坚决地同”分裂分子”集团分裂活动进行斗争,反对分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还要进一步提高讲政治、讲党性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无小事”的思想,团结一切力量,社会稳定、繁荣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藏区科学发展的根本前提,“分裂分子”集团妄图分裂祖国的阴谋是不得人心的,是注定要失败的。稳定压倒一切,确保社会稳定是当前我区各部门各条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全面夺取反分裂斗争胜利的重要基础。我们一定要按照“一贯彻、三坚持、两推进”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学习、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反分裂和维稳工作,使我区在稳定的环境下集中精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夺取我区发展稳定的新胜利,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青海做出应有的贡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七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上,长期存在着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制度。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废除了这一反动制度,开辟了民族平等团结的新纪元。此外,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还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歧视行为。

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56个民族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关系,团结一致,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

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我们的每一份付出都将为社会增添一份和谐,我们的每一滴汗水都将折射出太阳的光芒。如果在维护民族团结的伟大事业中,做不了大海的滚滚波涛,那就做一股山间的潺潺溪流吧;如果做不了峰顶的参天大树,那做一棵河边的青青小草吧。让我们在平凡中创造不平凡,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保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一起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乘着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的浪潮,并肩携手、同心同德,共同担负起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神圣使命,弘扬民族团结精神,爱我中华,共创祖国辉煌的明天。

为全面贯彻一会(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和一讲话(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和阿克萨克马热勒乡党委的安排,自治区统计局住村工作组结合实际,协助喀玛勒克(1)村党支部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将坚持四项原则、主打九个一活动,把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即在乡党委的安排下,由村党支部主导,工作组协助,村警务室配合,全员参与,形成强大合力、营造浓厚氛围,争创县、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二是坚持五个结合。即与访惠聚活动三项重点工作、六项任务相结合;与保障改善民生及精准扶贫相结合;与争创五无村相结合;与两学一做相结合;与村委会换届选举相结合。三是坚持以活动为载体。做到月月有活动,贯穿一整年。四是坚持时间到月、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活动既扎扎实实、又有声有色。

贯穿全年的九个一民族团结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分别是:

一是开展一次民族团结大宣讲活动。4月底,由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宣讲一会(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和一讲话(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是开展一次情暖校园活动。六一前夕,工作组将为村小学捐赠一套音响、一副篮球架、一批电视电脑、一批舞蹈服装、一批爱心衣物等。

三是开展一次民汉同吃一桌饭、民族舞蹈大家跳、民族歌曲大家唱、民族食品大家品系列融情活动,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

四是开展一次村干部、庭院经济带头人、精准脱贫积极分子北疆取经活动,到昌吉州经济发达乡镇学习考察。

五是开展一次结对子家庭走亲戚和城乡青少年手拉手活动。工作组成员和村民结成家庭对子,暑期组织5对家庭的子女互访对方家庭。

六是在村干部、工作组、80、90、00后及村小学中开展一次双语之星我最亮竞赛活动。

七是开展一次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才艺展演活动,特别鼓励工作组和村民以对子形式参加表演。

八是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之星评选活动。表彰一批在民族团结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村干部、村民、民兵、工作组成员和村警务室成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七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指出:“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我县是一个多民族自治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基于此,县委提出要把第一年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作为我县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和有效载体,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的创建工作成果丰富教育实践活动,以转变作风的实效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动力,为推动我县跨越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归根到底就是促进和谐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民族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在民族关系上的具体体现。

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中华民族同顶一片天,同耕一块田,同饮一河水,共生互补。在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大家庭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我国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谁也离不开谁。

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共同缔造、共同建设、共同当家作主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我国两万多公里陆地边境线绝大部分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并且有30多个民族与境外历史上同一民族相邻而居。这些跨界民族由于地缘和血缘上的原因,境外政治环境的变化会对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产生影响。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始终是维护祖国边疆安宁的重大工作,决定了民族和谐始终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

当代中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关键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民族问题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更加凸显,引发民族矛盾的因素更加多样,民族关系已日益成为全社会范围的关系,民族问题日益与现代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要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就必须妥善处理各种民族问题,全力构建和谐民族关系。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在我国,没有民族地区的发展就没有全国的发展,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不能说全国实现了现代化,没有各民族的共同振兴就谈不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梦想,助推中国梦的实现,是当代中国人的责任与使命。中国梦的本质内涵,是实现国富民强、民族振兴、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正是得益于我们拥有一个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得益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特别是从1978年开始开展了30多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夯实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我们坚信,任何破坏团结、制造分裂的图谋和行径必将以失败告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七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社会稳定、各民族团结,国富民强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有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作为一个新疆人应有的一份责任心,上对国、下对家。需要做好这一点,我们就必须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

首先,我们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方针,旗帜鲜明反分裂,坚定不移抓稳定,不断推进藏区从基本稳定走向长治久安,不断推进小康新疆、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就要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分裂斗争摆在维护稳定工作的首位,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反分裂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理直气壮地揭批“分裂分子”集团大肆歪曲历史事实、企图搞乱人们思想、模糊人们视线的险恶用心;要高举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实际行动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进一步加深对宗教的本质和“分裂分子”集团利用宗教分裂祖国图谋的认识,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判断和处理宗教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同时,要继续加强正面宣传教育,更加广泛深入地揭露“分裂分子”集团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真实面目,要大张旗鼓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正面舆论引导力度,积极营造安定团结、遵守法律、和谐向上的良好舆论氛围。

立足实际,认清形势,加强团结。首先要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在社会和谐稳定环境中的发展,没有稳定,绝不会有发展,更不可能有科学发展。只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中推进改革开放,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才能使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创造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伟业。长期以来,“分裂分子”集团一直处心积虑地破坏藏区的发展与稳定,在这种形势下,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坚定意志、正确思路、实际能力、政策措施和自觉行动,以更好地把握人民的意愿,把握藏区发展进步的关键。因此,我们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举一反三,准确分析和全面把握当前反分裂斗争的新形势,始终紧绷政治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切实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坚决粉碎“分裂分子”的新一轮进攻,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确保国家安全和新疆社会稳定。

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多少年来,青海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建设自己的家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是一家,团结一心,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搞分裂、搞破坏都是不得人心的,都是各族人民不答应的。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坚决地同”分裂分子”集团分裂活动进行斗争,反对分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还要进一步提高讲政治、讲党性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无小事”的思想,团结一切力量,社会稳定、繁荣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藏区科学发展的根本前提,“分裂分子”集团妄图分裂祖国的阴谋是不得人心的,是注定要失败的。稳定压倒一切,确保社会稳定是当前我区各部门各条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全面夺取反分裂斗争胜利的重要基础。我们一定要按照“一贯彻、三坚持、两推进”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学习、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反分裂和维稳工作,使我区在稳定的环境下集中精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夺取我区发展稳定的新胜利,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青海做出应有的贡献。

民族团结是我们从未忽视的问题。五月的和风伴着我们迎来了自治区第2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显得尤为重要。

民族团结从中国上千年的历史中从未褪色。北魏孝文帝的改革率先为少数民族打开了向汉族学习的大门。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历时十八年,考察了许多国家,把西域的自然环境、风土人情、政治、经济等都向汉武帝作了详细汇报,为汉朝反击匈奴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强了中原与西域的相互了解与来往。大漠的驼铃声记录着遥远的文明。在抗日战争时期也有一批爱国的少数名族为祖国的事业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用他们的生命换来了之后千万同胞们的幸福生活。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所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同胞的权利,使得在新疆生活的47个民族能够像一家人一样相亲相爱的生活。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中所展现的民族团结精神深深烙印进了人们心中:忘不了全国各族人民为汶川遇难者默哀的情景,忘不了玉树地震中藏族孩子渴望生命的眼光。忘不了国庆节天安门前那56根民族团结柱。这是因为我们是一家人,我们有血浓于水得亲情。

我们学校是一个各民族学生与老师和谐相处的大家园。学校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回族,蒙古族等多个民族的同学。学校在学习生活方面也给予少数民族同学很多的关心,而我们也应该用一种团结、友爱的态度来对待学校里的每一位少数民族同学。只有关系的和谐才能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校园。

无论从哪一方面说,和谐都是发展的前提。09年的“7.5”事件使生活在新疆的我们更加体会到稳定的重要性。如果没有了团结我们很有可能成为那个近代任人宰割的中国,实现中国的伟大复兴就会成为空谈,变成一个遥遥无期的梦想。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形势,我们更应做到团结,用一种全新的姿态面对世界!居安思危能使我们防患于未然,能让我们见证一个蒸蒸日上的新家园!

回望历史,我们拥有辉煌的华夏文明;我们共同书写中华的传奇!展望未来,我们拥有美好的明天,我们共同仰望同一片蓝天!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要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院校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各族学生接力实现中国梦的思想根基和信念之魂,必须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纳入教育教学改革体系,完善培育模式,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发展,找准教与学的心理契合点、情感共鸣点、价值结合点,突出“中华民族一家、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主线,扩大覆盖面、点线面有机结合,各要素靶向聚焦,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效。

基本国情教育是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逻辑起点。要充分利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形势与政策课等课程教学和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和主题教育,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谱写了悠久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和谐共生格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深刻认识到我国民族问题的重要特点,深刻把握当前我国民族工作的阶段性特征以及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牢固树立“一条道路”“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自信”“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视民族团结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自觉将个人理想追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在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担当各民族“守望相助”共同使命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成就梦想、体现价值。

民族院校是我国民族工作和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承担者,发挥着“三基地一窗口”的独特功能。强化主打功能,就是要切实履行传承和弘扬我国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多元一体中华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特殊使命;彰显主场优势,就是要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国情怀、社会关爱和人格修养、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基本国情和中国梦教育;发挥主力作用,就是要有效发挥师生员工传承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的特殊作用,在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中华文化教育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贯彻落实、民族团结生命线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入结合等方面更加有为;提高民族高等教育质量,就是要在着眼点于铸魂立格、正心立人的自身文化建设的同时,及时跟进和深度融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发挥大学资政育人功能,帮助民族地区培训民族文化干部,助力民族文化特色优势资源综合开发,服务民族地区发展。

“五个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基,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根本。因此,应以“五个认同”为切入点,将其纳入教育教学重要内容和综合考核体系,明确目标要求:引导各族学生把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作为自身的神圣职责,旗帜鲜明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祖国尊严,同一切分裂祖国的言行作坚决斗争;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始终把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摆在首位;引导各族学生充分认识到文化认同是最基本、最深层次的认同,人人充当中华文化的传播者;引导各族学生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忠于党、砥砺前行为人民;引导各族学生坚定四个自信,凝聚信仰力量,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

此次培训学习的主要形式是专家报告和名校教学经验分享。内容有《传承名族优秀文化,弘扬名族团结教育》、《名族之花在这里盛开》、《云南民族文化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教育策略研究》、《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七彩云南民族团结教育之花永远绽放》、和校长开展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经验分享交流等八个主题,涉及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经验分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云南经验三个模块,特别着重阐述了学校如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办学的效益,这些锐意创新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经验足以让我受益终生。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全国共有56个民族,几千年来,共同缔造了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谱写了一曲曲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社会进步的壮丽篇章。在云南这片辽阔而富饶的土地上,有26个兄弟名族共同劳动、战斗、生活在一起,各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并各有自己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尽管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中华各民族之所以能够融合成为团结的整体,并经历几千年的变故与动荡而永不分离,根本原因就是爱国主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起着作用。

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任何一位共产党员都必须把反对民族分裂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把反对民族分裂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都要挺身而责任出,与之坚决斗争。民族团结带来了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形成了建设合力,为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教育战线上的教师们,教育出大量的有用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是一个各民族学生与老师和谐相处的大家园,我们应该在学习生活方面也给予少数民族同学很多的关心,也应该用一种团结、友爱的态度来对待学校里的每一位少数民族同学。只有关心与和谐才能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校园。在校园里,不仅要在各班与各班之间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民族团结活动,还要教育好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从而增强学生辨别是非、抵御错误思想的能力,使我们学校成为名副其实的民族团结大家庭。

新时代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同时也给教师提供了很大的舞台。我们教师要紧跟时代的步伐,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学无止境,随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素养和教育观念。在扎实肯干的同时,学会创新,做一个有深度和宽度的教育者。

引导好我校的教师,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我们不仅要爱国爱党,更要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我们既然选择了这项职业,就应该毫不犹豫地热爱它。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教育好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不同的群体学生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实施多层次的思想教育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净化校园空气和学生灵魂;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活动载体的开发与建设,以活动促交流学习、以活动促平等友好、以活动促互助互爱、以活动促团结进步,让我校的民族团结之花常开不败,为民族团结建设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日益巩固。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贯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民族团结观念逐渐扎根千家万户。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日益壮大,结构不断改善,素质不断提高,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被选拔进县级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几方面的含义: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的治与乱,民族问题处理不好,将打乱国家的经济、政治秩序,造成国家动荡不安;民族问题关系到社会的进与退,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能在矛盾、冲突、动荡和不安中进步;民族问题关系到人民的福与祸,民族问题处理得好,民族团结和睦,就会天下大定、国家大治、社会快速进步,人民安局乐业。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把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列为我国五大关系之一。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我们国家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3月31日,地区人社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会议,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地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张晓东传达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张晓东指出,《条例》是当前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根本准则,《条例》的出台为我们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去极端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为深入做好学用转化,张晓东结合“去极端”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高度统一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的系列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全面深入学习。县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先学,全局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条例》全文学习,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心得,确保每名同志入脑入心,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要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第一保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政治纪律与反分裂斗争方面制定和完善相应制度,在行动上和言行上具体化,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发挥惩戒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四是切实转变作风。

干部职工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去极端化”工作有机结合,以“学转促”专项活动为抓手,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目标任务和岗位职责,采取多种形式查找问题,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改过,确保干部工作作风得到根本改变,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促进人社事业发展,为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条例心得体会

条例是一项规范人们行为的制度,无论是社会秩序还是个人修养,都离不开条例的约束和规范。通过遵守条例,我们可以使自己的行为合理有序,提高自身的修养和道德观念。在实践中,我进一步认识到了条例的重要性,深刻体会到条例对个人和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首先,条例能够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如果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愿行动,不受任何限制,那么社会秩序就会陷入混乱。条例的存在可以约束人的行为,使人们的行动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例如,交通规则规定了行车的速度、道路标线、交通信号灯等,只有遵守这些规则,才能保证交通有序,减少事故的发生。条例的制定和执行,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有效的工具和手段。

其次,条例是个人行为规范的基础和保证。一个人如果没有规章制度约束,就会放任自己的欲望,从而产生各种不良行为。而条例的设置,能够规范人们的行为,促使人们真正做到守法、守纪律,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例如,校规校纪是一种对学生行为进行规范的制度,通过校规校纪的制定,学生们知道了自己在学校内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养成了遵守纪律的好习惯,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此外,条例有助于培养个人的自律能力和责任意识。条例对人们的规范是外在的,但是遵守条例却需要个人的内在自律。只有自觉遵守条例,才能真正做到守法,才能够远离不良行为的诱惑,做一个守规矩、守底线的人。通过与条例的接触和执行,我们会逐渐形成积极向上的行为习惯,调整自己的价值观念,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和责任意识。

而在实践中,我也深刻认识到了条例对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学校学习期间,我们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按时上课、认真完成作业,这些都是对个人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方式。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真正获得知识,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而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道德规范等,只有通过遵守这些规范,我们才能做到公平竞争、和谐相处,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之,“条例——心得体会”这个主题,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条例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条例规范了社会秩序,保障了个人行为的正常开展;条例培养了个人的自律能力,增强了个人的责任感;条例调整了个人的价值观念,提升了个人的道德修养。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对条例的认识和重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道德修养,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条例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为了更好地加强社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我国各地纷纷制定了各种条例。作为一名公民,我深感这些条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的重要性。经过对条例的仔细研究和理解,我对其内涵和实施有了更多的认识和体会。下面,我将从不同的角度分别对条例的操作性、公正性、参与度、透明度以及教育引导作用进行深入探讨与思考。

首先,条例的操作性是其能否真正起到约束和引导作用的重要因素。一部好的条例应当具备可操作性,即能够贴近实际、可操作性强。以我所在的城市为例,最新发布的中央厨房餐饮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了餐饮企业应当按规定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餐饮垃圾。这一条例的实施操作性强,通过具体的指导和要求,使得餐饮企业能够更加准确地落实相关规定。

其次,条例的公正性也是不可忽视的一方面。一部公正的条例应当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偏袒任何一方。例如,最新颁布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条例的出台,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该条例中规定了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和义务,对于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网络环境等起到积极作用。这充分体现了该条例的公正性。

第三,条例的制定过程应当注重公众的参与度。好的条例应当准确反映民意,充分尊重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公众对条例的认同度。例如,最新制定的防控传染病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公众的意见,包括在线调查、座谈会等形式。这些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公众的参与度,使得该条例得到广泛认可。

此外,条例的透明度也是评判一部条例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透明度的提高可以增加公众对条例的理解和认同,更好地推动条例的实施。例如,最新发布的网络购物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在线平台应当公开商品、服务信息,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这种透明度的提高,可以使得消费者能够更加了解商品的信息,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条例还能起到教育引导作用。好的条例应当能够影响和引导人民群众的行为,使其养成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例如,最新颁布的禁止欺凌、虐待学生条例的实施,不仅使得校园内的学生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同时也对整个社会形成了道德约束力,引导人们形成尊重他人、遵守法律的观念。

综上所述,条例条例对于社会管理、个人权益的保护及引导作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对条例的深入研究和实践,我深感条例的操作性、公正性、参与度、透明度以及教育引导作用的重要性。相信,随着条例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我国社会将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生活将更加安宁幸福。

条例心得体会

第一段:介绍条例的背景和意义(200字)。

近年来,为了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市民生活的有序进行,各地纷纷制定了各种各样的条例法规,以规范人们的行为。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也意识到条例对我们的重要性。阅读并遵守条例不仅是我们的法律责任,更是我们共同推动社会进步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责任。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和实践,我有了一些深刻的心得体会,下面我将和大家分享。

第二段:遵守条例的价值与重要性(200字)。

遵守条例首先是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它代表了一个社会的法治程度和文明程度。遵守条例对于保护人权、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平正义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当我们主动遵守条例时,我们也会养成自觉遵守规则的好习惯,这也是个人品质的体现。同时,规范的行为也能够为个人和社会带来积极的影响,提升公众形象和社会声誉。因此,遵守条例不仅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也是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第三段:遵守条例的困难和挑战(200字)。

尽管遵守条例是一种道德和法律的追求,但在实践中却面临着各种困难与挑战。一些条例法规制定的不够完善、不够明确,从而给执法者和公众带来了困扰。此外,一些人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存在不自觉违规的行为,或者基于自身利益而故意规避或违反某些条例。这些情况都使得条例的执行和遵守变得复杂和困难。然而,这并不能成为我们不遵守条例的理由。相反,我们应该通过不断完善和执行条例,促进法治的进步。

第四段:条例对社会的影响与启示(200字)。

条例的存在和执行对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首先,它能够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众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其次,条例的执行能够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个人,避免权利的任性和滥用。最重要的是,条例规范了社会公德和道德行为,提倡友善、进步的社会氛围。从这些方面来看,条例无疑是社会进步和民众幸福的保障。它让我们认识到,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我们有义务积极参与并推动制定和执行条例。

第五段:个人的心得与展望(200字)。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遵守条例的重要性,并认识到条例对我们个人和社会的积极影响。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将坚定信念,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做一个遵纪守法、尊重规则的好公民。同时,我也希望我们社会能够更加注重制定和完善条例,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和普及力度,以及对执法部门提供更好的资源和支持,共同推动社会的法治建设以及人们的法治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进一步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

条例条例心得体会

导言:

条例是治理社会的重要法规,它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正常运行的保障。对于每个公民而言,了解和遵守条例是应尽的责任。最近,我有幸参与了一次关于“条例条例心得体会”的座谈会,通过听取专家学者的分享和与大家的交流,我深刻体会到了条例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意义。

第一段:了解条例的重要性。

在座谈会上,一位专家首先强调了了解条例的重要性。他指出,条例是公民权益的保障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只有了解条例的规定,才能在日常生活中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那些不了解条例的人,往往会误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容易受到不公平待遇。因此,要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掌握和了解条例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段:条例对个人的影响。

随后,另一位学者分享了条例对个人的影响。他指出,条例是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法规,它规定了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为个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只有遵守条例,个人的权益才能得到保护,才能在社会中享受到应有的尊重和待遇。例如,交通条例规定了驾驶行为的规范,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不仅能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也能维护交通秩序,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三段:条例对社会的作用。

除了对个人的影响,条例对整个社会的作用也异常重要。一位学者介绍了条例对社会运行的影响。她指出,条例是保持社会秩序和正常运行的基石,它规定了各种行为的准则和标准,为社会提供了公平公正的环境。只有依靠条例,才能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共利益。条例也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为经济、文化和科技的进步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第四段:条例的落实与改善。

在座谈会的交流环节中,一些与会者提出了一些问题和建议,特别是关于条例的落实和改善。他们认为,条例的落实不仅需要政府的监管,也需要广大公民的自觉遵守。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条例的制定和宣传工作,让更多人了解和遵守条例,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此外,还需要及时修订和更新旧有条例,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的需求。

第五段:个人的行动和责任。

座谈会的最后,主持人总结了这次交流的主要内容,并提醒大家不要忽视条例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他强调,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起遵守条例的责任,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坚决遵守条例的规定,不以身试法,不违法乱纪。只有个个公民都能自觉遵守条例,才能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公正、文明的社会。

结语:

通过这次座谈会,我对于“条例条例心得体会”这一主题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条例不仅是保障个人权益的法律工具,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每个人都应当了解和遵守条例,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只有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们才能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

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地方党委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时俱进,立规定矩,有效地破解影响地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的制度障碍。

近年来,各地曾出现一种叫“现场办公”的决策方法,一些地方党委“一把手”当场拍板解决重大的现实问题。这种方法初看上去似乎非常好,既树立了领导深入基层,雷厉风行的形象,又一下解决了实际问题。可仔细一想就觉得不对头,因为按照传统的经验方法进行决策,不注重征求广大群众和专家智囊的意见建议,异想天开,雷声大雨点小,虎头蛇尾,让决策在执行中走样、变形,偏离“航线”“正规”,结果事与愿违。

笔者认为,《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的修订发布可谓是一场“及时雨”,意义重大。

事实上,地方党委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的关键一环,是地区重大事项的“真正决策中心”,必须用好。如果党委工作一旦失当,不仅造成地区资源浪费,延误地方经济发展,更会损害国家及当地群众的切身利益,使地方党委的形象受损,威信降低。

《条例》是重塑党委形象的“明镜”。《条例》修订可谓正当其时,实事求是,对地方党委工作中出现的痼疾“开刀”,对症下药,去伪存真,在“破”“立”结合之间,不仅给地方党委提供了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立了规矩,拉起了“红线”,提供了制度保障,更突出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让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条例》是从严治党治国的“重器”。地方党委要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紧密联系本地方实际,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涵盖从集体到个人、从指导到规范、从激励到约束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着力在选干部、配班子、强组织、聚人才和谋划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决策,创造性开展工作,在落实依法依规全面治党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条例》是提升运行效率“法宝”。保障地方党委领导进一步健全集体职责分工,力促地方党委提升整体运行效率的制度必然。而此次新版《条例》首次在“职责”一章中对专职副书记的岗位职责进行了具体规定,即主要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协调和负责其他方面工作。这样一来,对专职副书记职责做出明确的规定,不仅可以让党委分工更加科学化,还有助于提高地方党委的整体运行效率。

新疆

新疆是一个神秘而又迷人的地方,她有着独特的地理环境和风土人情。在这片土地上,我们能够看到不同民族的人们和谐共处,也能够感受到他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在我的旅行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这片土地的魅力,也收获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环境和气息。

新疆的风光是令人叹为观止的,她有着壮丽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人文景观。像天山大峡谷、巴格达绿洲等地,给人带来了美不胜收的感觉。同时,新疆的气息也是十分独特的,不同肌肤色的人们,在这里和睦相处,反倒是外地的游客在眼中显得突兀和异类。这样的环境和气息给人带来了一种宁静和欣慰。

第三段:风土人情和文化。

新疆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如维吾尔族、汉族、哈萨克族等等,这些不同民族的人们,拥有多元的文化和习俗,每一种习俗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感触。例如,在新疆的瓜达尔市,我们能够看到骆驼运沙的场景,那些挑着运沙的骆驼,给游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普通的家庭,每天都在用手工编制毯子、制作奶茶、烤馕等,都是很有特色的文化景观。

第四段:历史和文化遗迹。

新疆也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地方,这里保存了很多古迹和文化遗址,例如大昭寺、苏公塔等等。这些历史古迹,都记录着新疆的发展历程和民族文化的演变,也是对中国文化遗产的一种珍贵贡献。

第五段:结论。

新疆是一个多彩多姿的地方,她既有美丽的山水,又有独特的风土人情和文化,这些都给游客带来了深刻的印象和感触。在我的旅行中,我认识到了新疆的人民非常友好、热情、好客,这样的品质令人难忘。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推进,新疆保持着较快的经济增长,也参与到“一带一路”战略中,更加充分地展示出这个地区的潜力和未来。回想这次旅行,我不仅获得了意外的收获,更加对自己充满了自信和信心。

条例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200字)。

条例是一种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它规范了人与人之间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的秩序稳定。而我作为一名普通公民,也深刻体会到了遵守条例的重要性。而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的重视和思考。

第二段:条例的重要性(200字)。

条例的存在是为了规范社会行为,确保公民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它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自律能力,让我们懂得如何与他人和谐相处。通过遵守条例,我们可以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繁荣。而不遵守条例,不仅会破坏社会秩序,还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遵守条例的重要性,自觉地遵循和执行。

第三段:个人经历与感悟(300字)。

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我亲身体会到了遵守条例的重要性。曾有一次,我在驾驶车辆时因为疲劳驾驶而被交警处罚。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认为只是一时疏忽,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然而,这次惩罚给了我一个很大的教训。我明白了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我也意识到作为一名公民,应该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不仅要求别人遵守,更要从自己做起。

第四段:条例对社会的影响(300字)。

条例不仅仅对个人有约束力,更对整个社会有重要影响。通过遵守条例,我们可以建立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在遵守条例的社会中,人们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公共服务、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更高的安全保障。而当有人违反条例时,会对社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如犯罪增加、社会秩序混乱等。因此,只有每个人都自觉遵守条例,才能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第五段:倡导遵守条例(200字)。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深感遵守条例的重要性。因此,我呼吁每个人都要认真对待条例,遵守法律法规。我们要自律自省,不以自我为中心,关心他人,尊重他人的权益。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注重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从小事做起,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只有我们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条例,才能共同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

结尾(100字)。

通过这篇文章,我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于条例的关注和重视。遵守条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我们共同建设美好社会的重要一环。只有我们每个人都能心怀法纪,尊重规则,才能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和美好的社会。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努力,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

心得体会

新疆,是一个神秘而又美丽的地方。我有幸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度过了几天美好的时光,收获了许多宝贵的体验和感悟。这里的壮丽河山、多元文化以及淳朴热情的人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是我对新疆的心得体会。

一、自然风光令人叹为观止。

新疆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充满了原始而又绚丽的风光。我曾有幸游览过神奇的天山,这座瑰丽的山脉令人惊叹。云雾缭绕的山巅,雪白如羊脂的冰川,给人一种梦境般的感觉。在那里,我还见到了令人心醉的草原风光。一望无垠的绿色,草地上牛羊悠闲地吃草,湖泊清澈如镜,山水相映成趣,让人身心舒畅。

二、多元文化让人受益匪浅。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的地区,拥有丰富的多元文化。我有幸接触到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等不同民族的文化。他们的音乐、舞蹈、建筑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哈萨克族的家庭里,我学会了驾驶骆驼,还尝试了他们特有的美食。与维吾尔族的姑娘们一起跳舞、唱歌,感受到了他们热情奔放的气质。这些多元文化的交流与碰撞,让我受益匪浅。

三、美食让人流连忘返。

新疆的美食也是值得称道的。我品尝了烤羊肉、烤全羊、手抓饭等正宗的新疆菜肴。每一道菜品都充满了浓郁的香味和独特的口感。其中烤羊肉是我最喜欢的一道菜,它的独特味道和鲜美的口感让我流连忘返。我还品尝了阿拉伯风味的烤牛肉串和烤肉饭,它们的调料和烹调方式与中式菜肴有所不同,但同样令人食指大动。

四、人民热情淳朴让人感动。

在新疆,我遇到了许多热情淳朴的人民。无论是在街头巷尾还是在农家小院,人们都向我热情地打招呼,让我感受到了纯朴的友善。在与他们交流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他们对生活的热爱和对幸福的追求。他们的真诚和善良让我感动不已,也让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正关系应该是友善互助而不是冷漠相待。

五、美丽的物产给人带来温暖。

新疆以有益于身体健康的物产而闻名。我有幸品尝到了新疆的葡萄干、哈密瓜和红枣等。这些食品都是新鲜、可口、营养丰富的,给人带来了极大的享受。尤其是新疆的干果,种类繁多、口感独特,它们不仅能增强身体的抵抗力,还能给人们带来温暖和快乐。

新疆的壮丽风光、多元文化、美食、热情的人民以及美丽的物产,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我衷心地希望更多的人能够走进新疆,感受这片美丽的土地,与这里的人民交流、沟通,品尝新疆独特的美食,感受到这里的热情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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