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了和新合同文本内容相配套,设计了“中国农业银行借款借据”(共五联)、“抵押(质押)物品清单”、“权利质物清单”、“房地产抵押物清单”等重要凭证。
方的签章。
2.在抵押借款合同中,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占有很大比重,为此我们根据房地产抵押的特点,专门设计了“房地产抵押物清单”,其中“土地使用面积”一栏是在用无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或用荒山、荒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填写的。
3.“抵押(质押)物品清单”同时适用于抵押借款合同和以动产作为质物的质押借款合同。
4.为了确保抵押(质押)的效力,在“房地产抵押物清单”和“抵押(质押)物品清单”中设计了抵押人(出质人)“主管单位意见”栏和“财产共有人意见”栏。
对于借款合同中,《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天本站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银行借款合同相关范本。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一九____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农信借字( )第 号
贷款人:
借款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额 (大写)
(四)借款期限:自年月月日止。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略)
(五)贷款利率:
(六)还款方式:
第二条 借款人承诺:
(一)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二)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攘自改变借款用途;
(七)因实行承包、租凭、联营、股份制造、分立、被兼并(合并)、产权有偿转让、对外投资等体制变更时必须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第三条 贷款人承诺
(一)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三)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四条 借款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应在贷款到期前 天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签订展期协议后,方可延长还款期限,但贷款利率要按累计期限档次确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2、 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贷款人对借款人款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3、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按挤占挪用处理,此期间对挤占挪用部分按日利率万分之 计收利息。
4、违反本合同第二条(二)至(七)项,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款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款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
第六第 贷款到期收回贷款或依照本合同条五条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
1、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2、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促裁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贷款人各待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起生效。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依据《xxx合同法》第405条、424条、426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受益人各方经济利益分配依法签定本居间合同,双方严格按约履行。
第一条:
(a)甲方委托乙方以 指定银行定期定存的 方式方法融资 伍 亿元,用款期限 伍 年。
(b)甲方向乙方提供融资资料:
(c)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文件,保证真实有效。如甲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伪造手段时,一经发现愿接受《合同法》第42条款规定双倍处罚。 (d)甲方与银主签定合同过程中,获悉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漏或者不正当的使用。如因过河拆桥,越轨等行为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条:居间有效时限
一旦甲方与银主正式签订合约时,乙方的居间行为即告完成。
第三条:居间费计算方法及支付
甲方与银主融资总金额 伍 亿元,居间佣金按 2 %支付,佣金总额为 壹仟万 元人民币。采取批进批清的原则,同台结算。甲方在支付时发生延误,则每日按3‰接受处罚,故意违约者,则按居间费双倍处罚。
甲方不能按上列表内名额履约支付佣金,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方按上列指定受益人名单分配金额足额支付完成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2、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原因,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甲方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在该合同签订的居间期限内故意规避合同行为,发生过河拆桥与银主同流合污,不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支付居间佣金行为等违约行为,则除要向乙方(居间方)支付要约的居间费用外,另追加上居间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赔偿金。违约严重时,乙方保留按100%违约赔偿金进行法律追索。 赔偿金同样以现金方式按应付金额比例打入上述乙方指定账户,同时乙方有权通过法律诉讼申请财产保全。
第六条:
甲方获得融资成功后,在经营过程中所触及违法、违纪行为均与乙方无关,永不追诉乙方所得,由此项业务而引发的任何争议,乙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居间合同与对应的标的合同,同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银主有责任监督甲方支付居间方佣金的足额到位。本合同系双方依据《xxx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约束力。
第八条:
本合同手写有效,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甲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后有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扫描件:
签约地点:北京 签约时间:20xx 年 月 日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经抵押人抵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结息,欠息按______‰计收复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借款和还款
2.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借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计划办理借款手续。实际放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和还款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年月日金 额年月日金 额 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无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予以担保。如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抵押人应在抵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 抵押内容
1.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借款人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3.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万元,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抵押人负责在本合同生效前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所登记的抵押物的存续时间应与抵押担保期限一致。如登记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登记机关的规定。在抵押担保期间,抵押物登记期限届满的,由抵押人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
5.经借、贷双方商定,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在三十天内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另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于清偿其他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6.抵押人应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保证其抵押行为的真实、合法及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如实说明抵押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同时,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完毕期间,发生抵押物毁损、灭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责任。借款展期应同时取得抵押人的同意并重新办理抵押物登记和保险,期限与展期期限一致。
7.对贷款人认为需要并能够办理财产保险的抵押物,在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前,抵押物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由贷款人保存。保险金额应与抵押物的价值相等,并保证按时缴纳保险费。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直至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为止;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抵押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金。在理赔款不足以归还相应贷款时,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或收回贷款。
8.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9.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0.抵押人应予赔偿使贷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的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的赔偿金。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有权了解农业发展银行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各项优惠政策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配合贷款人共同管好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有关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只能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和相应的专用账户。经开户行审查同意,对远离开户行的企业,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辅助存款账户,但必须遵守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管理规定。
3.借款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使用的具体用途及用款计划,并自觉接受贷款人的信贷监督。
5.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时,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贷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应积极筹措还贷资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到期不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或采取其他措施追收。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期归还的,须经抵押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书面申请展期归还。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可办理展期手续。经贷款人审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贷款本息。
8.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发放贷款,并根据借款人实际用款进度供应资金。
2.贷款人有权对贷款实行跟踪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3.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时由贷款人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4.当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作为第一受益人,有权提前处理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
5.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义务的,贷款人可视不同情况,根据信贷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加罚息、停止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信贷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借款人拒不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管理规定,保全信贷资产,追收贷款。
2.贷款人违反约定义务的,借款人有权请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者。
4.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5.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名称、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组成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展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品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 期
金 额
日 期
金额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借款方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借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
借款方
借款单位:
借款人:
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合同由三方达成协议后签订,共同遵守和履行。
贷款人同意在借款人申请和担保人担保的情况下提供贷款。
该笔贷款的使用期限为______________。
。
月利息‰,年利率 %;或者,根据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月浮动。
贷款人每半年(季度)结息一次。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将转移贷款本金计算复利。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调整利率改变计息方式的,按照调整后的利率和计息方式计算,并通知借款人。
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金额内,按照还款计划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全部本息。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保证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向借款人出具保证。借款人一旦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应承担偿还和支付利息的连带责任。无论贷款是否延期或逾期,或借款人发生任何情况,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
1.贷款人保证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金额和延迟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的2‰。借款人未按计划用款的,少用或多用部分,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承诺费的2‰。
2.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挪用贷款,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罚息。
3.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或担保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中扣收,并自到期日起按原贷款利率对逾期贷款加收20%的罚息。如发生延期,借款人应在贷款到期前至少三天向贷款人申请延期还款,并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人未同意延期或办理展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处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信息、报表和资料不真实。
(2)借款人在与第三方打官司败诉并支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3)借款人的总资产不足以抵销其总负债。
(4)借款人的保证人违反或丧失保证中约定的条件。
2.贷款人有权检查和监督贷款的使用。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相关报表和资料。
3.如果借款人或贷款人要求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条款,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在双方达成协议前保持有效。
4.借款人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留成外汇申请书、付款及还款计划等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由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盖章后生效。
贷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违约事件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违约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正在继续,代理行以及各行应行使第条规定的补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或合同(但不是第条中所指的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
(8)借款人应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绝大部分的财产,或不再经营其目前经营的全部或绝大的部分的营业。
(1)宣布各行根据本合同的义务宣告终止,以及或者
(2)宣布在终止日之后到期的借款人应付的全部金额立即到期并应该支付;因此所有上述金额应立即到期和应付,不需要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或任何种类的通知,所有这些都已经借款人明示放弃。
抵消权如果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金额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权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据抵消权、银行留置权或反索权,对于任何时候在该行或其任何附属银行、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占有的借款人任何币值的资产提起诉讼,以全部偿付其支付给各行的金额。提起诉讼的任何银行应立即就该行根据本条款提起的诉讼通知代理行。
非排他性权利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是累加的,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利利、权力、特权或补救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