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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分析论文好范文(14篇)

时间:2023-12-08 12:53:35 作者:紫衣梦

无论是传统美食还是新型食品,我们都需要关注其营养价值和安全性。以下是一些顾客对于特定食品的使用和体验总结,它们可能会对你在购买和食用食品时提供一些帮助。

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

(1)许多饮料中都含有防腐剂、香精和人造色素等,并且由于糖分含量多而热量很高,中小学生经常饮用这样的饮料不利于身体健康,所以,最好的饮料是白开水。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经常剪指甲、饭前便后及时洗手等,预防一些传染病和肠道寄生虫的.传播。

(3)生吃的瓜果和蔬菜要洗净,避免农药中毒。

(4)选择包装食品时,要注意识别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

(5)尽量少吃时间过长的剩菜、剩饭。如果吃,一定要彻底加热,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

(6)不吃没有卫生保证的生食,如生鱼片。

(7)不吃街头贩卖的、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食品。

(8)尽量少吃油炸、烟熏和烧烤等食品,这是因为这类食品往往含有比较多的污染物。

1、保持清洁;

2、生熟分开;

3、食物要彻底煮熟烧透;

4、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

5、使用安全的水和食物原料。

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

摘要:食品安全目前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现状,并简要分析了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并就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辩证的思考。文中提到只有人类与自然界保持和谐,才能真正保证人类的食品安全。自然与人类的和谐问题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天道。

关键词:食品安全;辩证;人与自然;和谐。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食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几年来,被公开曝光生产和销售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层出不穷,受害者成千上万。,山西朔州制售假酒喝死了人。案发后哄动全国,制假者被处以极刑,就是这样,也未使制售假酒者受到双慑。之后又在广州白云区相继发生两起白酒中毒事件,造成数十人中毒,13人死亡。制假售假者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真是丧尽天良。

过去,对生产销售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治理整顿没有做到法规化,制度化,而是“救火”式的治理,哪里发生问题治哪里事情过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因而制假售假屡治不绝,屡禁不止,甚全有愈演愈烈之势。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并不令人乐观:剧毒农药、兽药的大量使用;添加剂的误用、滥用;各种工业、环境污染物的存在;有害元素、微生物和各种病原体的污染;有害生物和疫病多次发现;生物技术和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带来的可能的负面效应;周边国家疫情的频繁发生;国内外人口流动的增加,新疾病的出现和原已消灭的重大疫病的死灰复燃等。近年在市场上曾发现食物加吊白块、鸡鸭饲喂激素、面粉加增白剂、海鲜用甲醛浸泡等,还有在水果上喷施催熟剂、膨大剂,在蔬菜上喷施剧毒农药等案例。

食品安全问题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特点。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南北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正是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

1.2产生原因。

对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有以下七点:一、监管疏漏,“苏丹红一号”事件呈现出国家、企业等对在食品生产中被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存在漏洞。二、执行不力,我国于20xx年5月将孔雀石绿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但在实际检测中,却发现在我国很多地方,孔雀石绿仍在被普遍使用。三、欠缺考证盲目定论,“转基因水稻事件”告诉我们,对于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不能轻易下结论。在没有精确的考证之前,任何单角度的结论都要慎重。四、利益驱动逃避责任,以“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碘含量超标事件为例。雀巢在这场博弈中的表现出的企业利益第一,逃避责任的做法并不是个例,其实很多其他行业的知名企业在利益与责任的博弈中也有极其相似的表现。五、政策法规不健全,国家在管理和规范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导致问题不断。六、媒体误导草木皆兵,由媒体片面报道引发的轩然大波,不得不通过权威部门发布的权威数据来消除,包括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也因此受到了巨大的冲击。甲醛啤酒事件——“国产啤酒95%含有甲醛”的说法是否有夸大事实的嫌疑,或者说这样的“失实”报道能不能在媒体职业操守范围内经过严格的核实而避免。另外,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恶性竞争,也是导致此类“闹剧”时有发生的原因。七、标准滞后,国家监管部门应该根据国际标准及时修改旧标准,尤其是在食品健康安全方面更要与国际接轨。

人们对食品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这是我们生活质量提高之后的必然要求,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种要求是合理的,也是需要不断满足的。但从一个产业的发展角度来说,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却要客观辩证地来看待。任何产业的发展都要有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就像一个人的成长一样,我们不能过早过多的要求孩子具备成人的思想和品质,拥有像成人一样的言行,这对他的成长是不利的,让一个孩子从小就像成人一样,也是不现实的。产业的发展,本来就要经历一个比较长的过程,要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成长壮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只有适当适时地提出相应的要求和标准,才更有利于产业自身的发展。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认识,只有有了产业,才可能谈到发展,才可能有质量和安全。

另一方面,社会的需求也是随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变化不断提高的,即便是在同一个时间段,其需求也是多样性的,分不同层次的。目前,新的产业不断产生或派生出来,就是因为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丰富多彩。同时,不同的需求也在创造着五花八门的新产业。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我们更多的是纵向的来划分质量安全与市场需求,而现实中质量安全与市场需求却是横向的,不同层面的市场需求有着不同的质量安全要求和标准。我们好象还只是用一个同一质量安全标准去面对不同的需求和不同的产业发展。

还有一点,要保证质量和安全,靠政府部门、靠企业自律、靠舆论监督是能够解决一定问题的,但从根本上来讲,还是要靠产业的发展、靠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完备的信用体系的建设来保障。这种保障更持久、更有效。

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的消费者、我们的政府已经把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放到了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这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的合理要求,而我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还只刚刚开始。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用辩证的思维来看待和思考食品的安全问题。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极其复杂的矛盾方面,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必须全面考察、科学把握构成事物的所有要素及其发展趋势,全面看,看全面,认清客观事物的实际状况,防止“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两耳塞显,不闻雷霆”。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分清表里,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清主次,区别事物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区别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不被表象遮眼,不被假象迷惑,从而认清趋势,把握大局。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坚持“两点论”,防止片面性和绝对化。在看到主要倾向的同时,也要看到另一种倾向;在看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严重危害,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在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的同时,也要认清解决问题的有利条件,提高勇气,增强信心。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具有联系的、历史的、发展的眼光,既联系过去,也联系现在和将来,看清发展过程,把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发展的趋势,知形识势,见微知著,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从而顺应规律,把握机遇,掌握主动权,促进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向更好的方向转化和发展。

一句话,只有认清形势,才能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地为国担责,为民分忧,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安全。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从宏观上看,自然与人类的和谐至关重要,这个关系直接影响着整个人类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整个人类同时积极努力才能够遵循的自然法则;从微观上看,无论是国家,还是各监管部门,乃至企业都应从百姓餐桌无小事的角度出发,完善政策、加强监管、提高意识;从个人的角度看,不能只等着国家相关制度的完善等来解决食品安全的本质问题,需要自觉环保、自觉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获取,时刻注意树立科学饮食观念,正确地处理好饮食、营养、健康的关系。

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

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是食品安全控制和相关事件处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做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主要目的(propose)在于:让风险分析过程透明化,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分析利益攸关者的风险认知,给消费者提供信息和建议。通过过程透明,依据科学的风险交流,有可能起到以下主要作用(benefits):

(1)使消费者更加信任风险分析的结果,提高对风险管理部门的信任度;。

(3)便于消费者或利益攸关方更好地遵守管理措施或处理意见,使公众或利益攸关方为缓解风险造成的危机处理措施作贡献,或使公众在危机中有更好地反应。风险交流面对的事件常常包含热点事件、群体的事件和突发事件,学者们总结的风险交流原则为:

1)公开性原则食品安全管理过程或风险分析过程要有一定的开放性,便于产业链上的利益攸关者参与或知情。这是因为公开性是透明性的基础。

2)透明性原则透明性会鼓励所有相关团体之间的合作,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同感。这是因为消费者对供应食品的质量与安全的信心是建立在对食品控制运作和行动的有效性和整体性运作的能力之上的。应允许食品链上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能发表积极的建议,管理部门应对决策的基础给以充分的解释。

3)及时性原则食品安全事件有时具有突发性,涉及的消费者范围广泛,媒体关注度高等特点。及时的风险交流可以降低事件升级为危机的可能性,降低消费者的担忧和急躁情绪。让消费者或涉事人员尽早知晓应采取的措施和应有的行动。

4)应对性原则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常常针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公共安全政策制定或舆论担忧等。除了说明事件原因、决策依据及舆论背景或事实外,还必须考虑涉事人群的范围,公众的接受能力或水平,给出必要的措施建议或指导意见。

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基本方法主要来自传媒学、修辞学和心理学的消费行为研究(consump-tionbehaviorstudy)。目前,风险交流研究领域的学者和实践者主要总结了风险交流的要素和技术技巧。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在实施层面和交流时应考虑以下要素(elements):

1)过程(process)和消费者以及利益攸关者的相互交流。

2)时限(timing)贯穿整个风险分析全过程,注意关键时刻的时间接点。

3)形式(form)用最便捷、最广泛的手段传递风险的信息和决策意见。

4)内容(content)说明或解释与事件有关的危害物、风险等级、风险相关因素,消费者的风险认知及应采取的措施。

5)参与者(who)风险评估人、风险管理者、消费者、食品和饲料经营者、学术界和利益攸关方等。

6)干什么(what)解释风险评估的结果和风险管理决策依据或意见基础。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在实施过程中或交流现场应注意以下方法或技巧(communicationskill),提升交流效果,化解矛盾或危机。

2)注意交流过程的双向原则,倾听和确认听众的需求。3)由于事件的突发性、复杂性和时限性,所以应在透明度、完整性及可读性之间探讨平衡性。

4)用定量的结论还是定性的结果表述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可信度。

5)了解“垃圾信息”对风险交流的污染或干扰程度。

6)调查消费者或利益攸关者对风险认知的概况。

7)分析消费者对风险的可接受水平。

8)判断消费者对零风险不可能性的认知程度和容忍度。

3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误区或认知问题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需要法规支持和规范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指出,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第十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予以公布(第十七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第八十二条)。制订了由国务院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范围。《食品安全法》未提及“风险分析”原则,因而不可能提及“风险交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未对风险交流做出较全面的解释或说明。目前,风险交流过程缺少法律地位。另外,有时还会把“风险交流”理解为风险管理,或认为是其组成部分,或简单地把风险交流理解为法规宣传或媒体控制。风险交流的行政职责模糊,食品安全管理和参与各方在风险交流中的角色和任务还有待细化。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过程中存在一些明显的理解误区,还需加深理解和克服。例如,把风险交流理解为公共教育。风险交流不是公共教育的主要原因在于风险交流的对象不是“学生”,而是消费者;而消费者的构成是十分广泛的。把风险交流理解为公共关系,常常认为官方或资源多的一方的报告一定是正确的,或官方的报告一定是最权威的。不能简单地告诉消费者或公众某种食品是安全的,这样做的结果并不一定能使消费者放心。因为消费者希望了解决策的全部过程,所以决策的科学性和过程的透明度是提升风险交流效果的基础。风险交流的官方投入或实践与消费者的满意度不成比例。关于风险交流的概念始于上世纪70年代,其得到国际公认仅始于上世纪末。其理论体系、研究方法、规范和指南还很不完善,甚至有些领域还属于空白。目前,从业人员还需要专业基础、专门的理论和技能训练,食品企业从业人员还需要有参与的热情和能力。值得一提的是,提高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接受能力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不懈努力。从技术和管理的角度来看,国际上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研究方面,非常重视风险认知与风险感知以及二者之间关系的研究。从事食品安全研究的专家和消费者对同一食品安全事件的反应有诸多不同或距离,即真空地带。不理解这些不同或不去缩小这种距离,就会影响到风险交流的效果。就专家而言,有一定的知识背景,有自己的(主动型)认知能力,其研究报告或者言论均依据于事实或研究结果;交流的重点集中于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物是什么,导致危害的可能性有多大,还有那些危害的风险不够清楚或未知,即不确定性。而消费者参与风险交流可能是基于自己的感受(被动型)或从媒体得到的信息,其判断风险的大小可能基于重要性,对自己的价值或主观的影响大小。二者之间常常存在较大的距离。研究发现消费行为,包括文化背景,与食品安全事件及反应程度有关联。这些问题还需要食品安全专家、风险交流专家、消费行为学家和管理专家等专业人员的共同努力,逐步缩小这一距离,缩小真空地带。

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食品行业飞速发展,市场形势总体向好,但是也出现了很多令人痛心的食品安全事故。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也是监管的薄弱地带,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本文主要阐述农村食品安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食品安全。

农村问题一直是我们党和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我国农村人口数量众多,农村的持久稳定关系到国计民生。食品安全是农村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要把涉及千千万万老百姓的身体健康问题放在首位。目前我们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立法和监管工作也进一步加强,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向监管难度较大的农村转移,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成为食品造假的重灾区。同时,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相对闭塞的状态使得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比在城市的监管难度更大。

1.经济基础薄弱导致假冒伪劣食品盛行。

农村地区是我国的不发达地区,农民的收入水平总体偏低,导致对价格很敏感,对于食品更是如此。一些不法商贩抓住农民贪图便宜的这一弱点,将一些假冒伪劣的产品销售到农村,这种假冒伪劣的食品严重影响食品工业的发展,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大部分假冒伪劣的食品质量堪忧,会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特别是对少年儿童的成长发育造成的损害,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农村集贸市场是农村集市贸易市场的简称,是指一种传统的农村商品交换场地,是场内经营者集中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农贸市场是农民朋友集散农产品的重要场所,是乡镇中农副产品、日用品销售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其卫生安全条件直接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目前,在我国的乡村地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很薄弱,其卫生条件较差,到了夏季异味明显。大部分商贩处于散乱经营的状态,使得农贸废弃物的处理极不合理,肉食、蔬菜、副食的位置安排缺乏合理的规划,很容易导致食品的污染。一些不明来路的农副产品很容易进入农贸市场,老百姓在购买时也很少去关注产品的来历,这些因素导致乡镇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存在很大的风险。

3.农村土地污染严重,间接造成农产品的污染。

耕地是我们宝贵的财富,我国政府一直强调要保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人多地少的现状决定了只有保护耕地才能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我国农业多年来连续增产,农业发展取得了傲人的成果,这与政府长期以来的农业支持政策密切相关,也离不开农民朋友的辛勤耕作。与此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我国农业的农药化肥使用量连年增长,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农药的使用量呈快速上升的趋势。1991年,我国农药使用总量为76.53万吨,迅速增长到180.19万吨,增长了135.5%,年均增长率高达7.4%。同期,中国农药行业也得到长足发展,农药生产和使用总量均居世界前列。农药使用快速增长的同时,中国的农药施用强度也在不断增加,按农作物播种面积来算,农药使用量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农作物播种面积的增长速度,是同期农作物播种面积增长速度的9倍。工业废水的随意排放造成大量的土地和地下水污染等。这些因素共同造成了我国农村土地污染的现状,进而使得农产品的农药残留严重超标、农作物的重金属严重超标,食品安全在源头上就得不到保证。

4.不规范的养殖业在畜产食品源头上造成严重问题。

随着农民发家致富心理的推动,大量的农民开始发展小规模的养殖业,以养猪、养鸡为代表,农村养殖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很多问题。养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就是饲料,饲料是促进肉、蛋、奶等养殖业商业化的重要基础,是人类的间接食品,一些农民为了提高养殖的效益往往大量甚至过量地使用抗生素以及饲料添加剂。一些劣质饲料和有毒有害的物质被使用,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需要引起注意。

1.经济收入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在收入和消费支出上有明显的差距。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村居民的收入相对较低,尽管每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在10%左右,但是对比城镇而言,农村居民的收入还是偏低,这就导致他们在选择食品时选择价格低廉的。在食品监管上,经济因素是重要因素,我国香港特区之所以能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体制,这与其强大的经济投入密切相关。我国农村居民收入较少,导致一些假冒伪劣的食品流向农村地区,而且农村地区处于监管的薄弱地带,所以形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2.农贸市场为农民生活带来的便利使得人们忽视其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农贸市场是农民朋友进行买卖食品的聚集点,为广大农民提供了便利。农产品在这个市场上流通的时候面临的约束很小,多数农产品的产销地点并不明确,形成很大的安全风险。工商局、食药监局在农村的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难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造成现在农贸市场的无序发展。

3.短期行为造成土地污染。

过去三十年,我们过度重视经济效益,没有考虑可持续发展,对耕地过度使用严重。单纯地追求产量导致化肥农药超标使用,使得土地板结,产量下降,还使得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问题严重。随着城市地租的进一步上升,一些工厂大规模布局农村地区,工业用地的增加本身就减少了耕地的面积,再加上工业废水未经处理随处排放,造成严重的重金属残留问题,主要是砷、氰化物、汞、镉,铅、锌等,这些污染物的随意排放主要是处理成本高,监管不到位造成的。土地污染比水污染、空气污染更难以治理,这些短期行为严重影响我国的长期发展。

4.不规范的养殖业造成的问题。

养殖业是近些年来我国农村地区致富的重要手段,在发展的初期,农民一拥而上,分散养殖,不注重科学管理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在养殖过程中,滥用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的现象屡见不鲜,疫病虽然减少了,但是却对人体造成了间接损害。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公布的中国第一份抗生素使用量和排放量清单显示,20中国抗生素使用16.2万吨,其中51%为兽用,在36种常见抗生素中,兽用抗生素的比例更是高达84.3%。复旦大学一课题组通过对1000多名学校儿童人群尿中抗生素的生物监测,证实我国儿童普遍暴露于多种抗生素下,并发现兽用抗生素主要通过污染水及食物进入人体,而兽用抗生素暴露与儿童健康有明显的联系。目前,从兽用抗生素滥用程度上看,主要集中在乡村的家禽养殖和散养户,他们用药知识相对贫乏,过量购买、使用抗生素的现象比较普遍,由此产生的耐药性和食品安全问题给人类健康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1.开拓思路,加大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们国家发展的焦点问题,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可以为食品安全提供基础保障。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农民结合市场需求改善种养结构,适当增减不同作物种植规模,积极推进农产品收购储存改革,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承包地,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联合或土地托管,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2.建立规范化的农贸市场,实现双赢。

农村地区村落分散,需要农贸市场为广大老百姓提供农产品的买卖。建立规范化的农贸市场,不仅能够方便人民群众的生活,而且可以为商家提供良好的经营场所。地方政府应该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将农贸市场的生、冷、鲜、熟的食品划区分开经营,对于农贸市场的公共卫生安排专人打扫、清理。规范市场上商户的进货渠道、销售途径,做到经营有执照,进货有登记,销售有记录,让一切行为有据可查。在监督上,要定期、不定期抽检,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做好事前控制。

3.加强土地监管,创新保护机制。

我国土地辽阔,但是真正可以利用的土地资源较少,更应该珍惜。一些农村出现很多强占耕地、工业废水污染耕地的现象,应该坚决杜绝。基层政府须提高觉悟,严格审批制度,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不能为了短期的财政目标就引进一些污染企业,放松环保的要求,耕地的保护一定要摆在突出位置。农业用地就要在农业的范围内找出路,不能挪作他用。环保、国土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保护好土地资源,造福人民,造福后代,只有土壤健康了,农作物才能健康,人民群众的健康才能得到保证。

4.推行大规模、集约化养殖业。

分散养殖一方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造成了监管上的困难。地方政府应该大力发展集中养殖,科学选址,鼓励大规模、集约化建设养殖场所。这样既可以方便农户统一销售,合理经营,而且方便对养殖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管,也可以集中宣传科学的养殖知识,减少滥用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的现象。综合来看,我国农村的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就要全面推进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食品安全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更不能让农村成为薄弱地带。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长期稳定,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

食品安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被人们关注,首先分析了食品安全屡屡出现问题的`经济根源,认为在于食品市场上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并针对性的提出了打破“柠檬”市场的调控手段,认为完善质量认证体系和打造可信品牌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首选策略.

作者:戚云虹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074刊名:企业导报英文刊名:guidetobusiness年,卷(期):“”(7)分类号:关键词:食品安全“柠檬”市场逆向选择

食品安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食品安全标准可以分为实质性安全和形式性安全,对此应当从严把握,以形式性安全为辨别标准,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形式性安全标准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即应当承担十倍赔偿责任。

【案情】。

原告:李某。

被告:宝鸡市某超市公司。

3月20日20时许,原告在被告处购买了买迪士尼压片糖果1盒,价值4.8元。次日发现商品生产日期为3月19日,保持期为一年,商品超过保质期一天时间。原告请求判令被告退还货款4.8元,并惩罚性赔偿1000元。

法院认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可见《食品安全法》将保质期纳入了食品安全标准范围,明令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被告作为产品经营者,对所售产品的质量有谨慎审查义务,只要尽到日常职责即能发现所售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现被告未能证明其存在无法知晓保质期的情形,应当推定明知食品超过保质期而仍然销售,应当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令被告退还原告货款4.8元,赔偿1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自动履行了判决内容。

【评析】。

本案在评议过程中出现以下争议:

第一种观点认为:在侵权赔偿领域以“填平”原则为基础,以“惩罚”赔偿为例外。惩罚性赔偿原则不符合按劳分配的宪法原则,总体适用上要采取抑制态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从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等方面做出了技术性规定,只有污染物、微生物、添加剂等超标,威胁危害人体健康时,才能认定为不安全的食品,判令进行惩罚性赔偿。本案糖果过期一天,尚不可能变质腐烂,对人体造成危害,只是可能不再符合质量标准。不能混淆质量标准与安全标准的概念,在质量标准与安全标准之间存在一定过渡地带,可以称之为灰色食品地带,生产销售灰色食品并不必然承担食品安全法领域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只须承担买卖合同上的违约责任即可。

另一种观点如同判决理由,认为立法对食品安全采取严格主义标准,食品安全不仅仅指食品的内在质量,还包含形式安全标准。法律明确禁止销售过期食品,说明立法推定过期食品为不安全的食品,生产销售过期食品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

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争议必须厘清两个问题,一是食品安全标准的概念、二是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原则。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可以看出,食品安全有两个方面要求,一是无毒无害,二是营养有效。而在现实消费领域,如果要让普通消费者判别食品是否实质安全,必然面临许多困难。包括:1、专业知识复杂性。污染物、添加剂是否超标,营养物质是否达标,必须借助于专业的检测人员和实验设备才能完成,成本高昂;2、损害结果隐蔽性。有些食物中毒是日积月累形成的,短时间无法辨别,长时间又无法确定因果关系;3、损害结果的严重性。一旦食用到毒害食品,遭受的都是身体上的损害,远比财产损害要严重的多,且大多损害结果具有具有不可逆性,譬如“毒奶粉”事件造成的“大头娃娃”和婴儿肾衰竭等。可见要让普通消费者从实质无害有营养角度判别食品是否安全基本不可能,不能有效发挥法律的惩罚作用和预防价值。为了便于甄别,《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该条提出了与食品安全不同的一个概念,即“食品安全标准”,并列举性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的范围。显然除过实质无毒无害有营养以外,还从标识、卫生、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形式性的标准要求。食品安全标准扩大了法律概念的外延,给普通消费者提供了一个从形式标准角度判别食品是否安全的途径,有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必须建立这样一个概念,即食品安全不等于食品安全标准,实质安全食品,如果从外观形式不符合标准要求,同样可以认定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原则适用前提是“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而不是因“不安全”食品受到损害。本案中,超市所售食品超过了保持期一天,普通消费者从形式标准角度对该食品安全产生了合理怀疑,且销售过期食品为《食品安全法》所明令禁止,故可以认定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

司法实践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有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两种法律责任。笔者认为,鉴于行政机关具有强大的公权力和专业水平,在行政处罚类案件中,对食品安全标准可以从严掌握,注重食品实质性是否有毒有害或是营养达标,而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从宽掌握,允许并支持消费者从形式标准角度提出质疑。

二、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原则。

本案事实类同于“王海打假”。对于该现象曾引发了“刁民”还是“奸商”的持续争议。甚至一度时期司法实践中以“知假买假”者明显不是生活消费为目的,而否认其“消费者”主体资格,进而将其排除在消费法律关系之外。司法必须切近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近年来,“苏丹红”、“地沟油”、“毒奶粉”、“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生,范围之广、损害之恶已经让普通群众达到谈“食”色变的地步,问题的严重性已经远远超过王海等人道德争议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两相权衡取其轻,我们应当看到目前环境中王海等人在打假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司法实践中支持此种行为。该观点也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所确定。

惩罚性赔偿原则的适用还存在以下争议:1、损失的认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原则以消费者存在“损害”为前提。有观点认为,本案原告购买果片后并未实际食用,无损害后果,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2、“明知”的责任。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是“明知而为”,有观点认为本案原告必须证实超市明知果片过期而仍旧销售,否则应当认定超市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既然司法实践应当支持“王海打假”行为,那么对“损害”和“明知”均应当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理解。具体来说“损害”应当作广义理解,扩大到财产损失方面。当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时即失去了商品的使用流通价值,消费者为购买食品所支付的对价便成了一种财产损失。在无人身损失的情况下,赔偿可以财产损失为标准计算。如果要让消费者证明经营者是否处于“明知”状态,明显存在举证困难。经营者应当对所经营商品尽谨慎审查义务,其所经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时,我们首先应当推定其未定到该义务,处于一种“明知”状态,将“非明知”的举证责任分配于经营者。

延伸阅读:

“如何维权”专业人士解读食品安全问题维权案例:保留证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发现食品有问题,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哪些情形可以使用10倍赔偿金的规定?记者找到几个生活中的案例,请市食药监局专业人士进行解读。

杨女士在一家超市购买了几瓶某品牌的奶茶,回家后发现,该奶茶的产品配料表中虽然标示配料中含有“氢化植物油”成分,但却没有在产品营养成分表内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于是以奶茶预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为由,要求超市给予十倍赔偿。超市方面予以拒绝,理由是奶茶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厂家资质与检测报告齐全,是否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不属超市过错。

针对这样的情况,市食药监局专业人士给出评析:超市应给予十倍赔偿。《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规定:“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此案例所涉奶茶明显与之相违。《食品安全法》第26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第67条指出: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的标签应当标明“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超市明知销售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且已经实际销售,显然难辞其咎。

同样是超市,顾先生购买了两袋大米。大米外包装袋上写明生产日期为207月20日,产品执行标准为ny5115-。经上网查找,顾先生发现该标准早在6月26日被废止,且于1月1日停止施行,遂要求超市作出十倍赔偿。超市认为,使用已废止标准属实,但大米质量合格,且大米并非其所生产,应找大米的生产厂家索要赔偿。

超市是否有责任给予赔偿?市食药监局给出肯定的答案。理由是,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简而言之,顾先生具有索赔的选择权,超市只能先行担责。

对于食品安全投诉和维权,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食品时应关注商品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因疏忽大意而购买到已过期的定型包装食品,或购买到仍在保证期内的食品发生霉变、有异味、有杂物等情形的,均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维权时,要注意保留证据,在索赔时需举证证明其与商家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以及商品包装标识不实的事实,日常生活中注意索取、保存销售小票、发票以及产品包装、剩余产品等,以免因证据不足影响维权。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分析及对策论文

摘要:从近年来人民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入手,阐述我国现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现状及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根源;从完善我国现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角度,提出了整合现有法律资源,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参照国际食品法典等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大力推行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消除绿色技术壁垒;建立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是确保食品安全技术保障的重要依据;更加强化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赋予食品监管部门更充分的权力;整合执法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问题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解决现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对策和措施,促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1前言。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以往对食品短缺的担忧逐渐变化为如今对食品安全的恐慌。正面因素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有能力满足社会对食品及原料的需求,消费者对自身健康关注的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更严了;负面的因素相对更为复杂,原创:有环境导致的食品原料污染问题,有加工、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由于环境、设备、操作、包装、添加剂等环节导致的不安全因素。食品安全问题日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近年来国内外一桩桩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不胜枚举,有人甚至已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列为继人口、资源、环境之后的第四大社会问题。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远未完善,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迫切地需要与国际接轨,逐步加以完善,以保护我国人民地身体健康和促进对外贸易地发展。

与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比,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2.1食品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较差:

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数量多达十几部,总体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这些法律仅对食品质量作了一些概要性规定,由于出台时间早,标准要求低,覆盖面窄,没有充分显示新形势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另外,有些法律法规在制定时,并没有充分考虑食品安全问题。当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突出问题时,就显得很不适应。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就是如此,该法在总体上偏重于工业产品标准和强制性标准,而农产品的产品质量标准多为推荐性标准,而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制定强制性标准。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食品安全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大大降低。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仅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发生的食品安全进行规定,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使用。而食品安全问题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滤布法律应该反映出整个食品链条,这就使法律出现了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以致造成对饲料中加入瘦肉精、农药大量残留、滥用抗生素、食品储存污染等诸多问题的监管滞后和监管不力。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该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工作”,而机构改革之后,我国已形成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总局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的体系,9月,国务院再次对有关部委的职责分工加以调整和明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应对执法主体职责做出相应的调整。

2.2食品法律法规的条款笼统,操作性差:

一些法律法规规定的比较原则和宽泛,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和限制。如《刑法》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金额5万元以上有相对明确的处罚措施,而对于销售金额5万元以下算不算犯罪就没有明确界定;有些法律条款只定性不定量,或者法律概念有歧义;有的条款多年不修订;有些条款已经已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甚至完全过时,对当前复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实际问题约束力较低,操作性不强。

2.3食品法律法规的罚则较轻,法律效力不够:

一是执法力度不够,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忽视了制假售假行为本身的危害,对制假售假行为处罚较轻;二是由于配套法律法规未出台,一部分法律法规难以执行。虽然我国近年来加大了技术法规的制定,如无公害农产品的出台等,但其立法层次较低,大多数属于推荐性标准,作用有限。三是技术支撑体系还未建立起来,有些法律法规难以实现。如检验检测方面的法规就是如此。

2.4执法体系存在权限不清、职能不清:

一是多头执法,影响监管效果。由于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多,部门之间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部门之间不能形成合力,监管责任就难以落到实处;二是执法部门以罚代管、以罚代刑,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三是执法部门立法、执法、判罚三位一体,影响公正性。有些法律法规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制定的,或者受立法环境、立法技术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执法部门既是法律法规的起草者,又是执法和判罚者,因此会不可避免的渗入执法部门的利益,影响公正性。

2.5法律执行过程缺乏规范化和持续性;。

我国目前在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保证食品安全的执行过程中缺乏规范化和持续性,往往在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有上级行政机关发布命令,进行一阵风式的检查、处理,当这阵风过后,假冒伪劣商品又重新泛滥起来。这种缺乏规范和持续性打假过程,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公共管理下的食品安全问题论文

我国食品安全目前实行的对对生活流通的各个环节分开监管。这种管理模式由于权责不明,容易造成各部门的规章制度相互冲突、效率低下,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各部门都推卸责任。此外,部门之间能否协调配合也会影响到整个食品监管系统的正常运作。因此,应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对行政部门设置进行优化,避免分工重叠,提高管理效率。在立足本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建立起全国统一的跨部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协调、控制,避免由于各部门的自身利益及专业着重点不同而导致规章制度的混乱。通过协调一致的立法、检测、控制、执行、科研、教育等,对食品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管理。

2法律法规不健全。

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各级地方政府都具有制定行相应的规章制度的权利。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还很不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是解决我国食品卫生公共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我国并没有建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对消费者的保护也仅仅在经济法的零散条文里。在这种状况下,国家立法机关应当加强对法制建设的重视,此外各级地方政府也应该因地制宜的选择适合本地区的相应的规章。

3食品标准不完善。

我国的食品标准与国际食品安全基本标准和目前食品安全的实际需求都存在较大差距。中国乳品行业标准就曾被批评为是“世界最差标准”。《食品安全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由此看出,政府已经开始食品安全的强制标准体系的改革,但是要整合原有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建立规范、统一的标准体系,难度较大。此外还有许多标准不配套、技术含量低,这不仅表现在个体之间,更表现产品从生产、加工到流通的各个环节;此外国家和地方标准之间还存在许多盲点。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应该按照国际标准及时快速的更新食品安全标准,提高食品安全的范畴,尽快全面与国际标准完美对接,改变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繁多杂乱的现象。

4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逆向选择,引发道德风险,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信息的不对称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不能及时准确的分辨合格商品与不合格商品,无法对生产厂商的食品安全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的评价、约束与激励。产品市场上需求决定供给,当消费者无法区分安全食品时,无法正确引导生产者的生产活动,从而使得合法的生产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2监管者与消费者的信息部对策各级职能部门的信息透明度不高,信息不能有效的被消费者获取,此外,有些部门的公信力不够,所发布的信息不能被消费者信任。鉴于这种情况,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加强与消费者的信息沟通,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也可以让消费者参与到食品的安全管理中。消费者可以向政府部门反映食品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提出食品标准法规的制定意见,从而使法规与标准更具实用价值。3监管部门的信息不对称第一,监管部门内部。监管部门内部的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上下级职能部门之间,由于上级一般通过各类指标对下级部门进行考核。鉴于此,有些下级部门为了自身利益可能会向上级提供不正常信息。第二,监管部门之间。各部门在进行食品安全管理时不能有效沟通,各部门的信息不能被其他部门充分利用,在食品安全管理中,造成了消极影响。

5索赔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的索赔制度问题较多,首先惩罚力度不够,只有行政处罚,而且非法所得远远大于处罚损失。再者,我国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赔偿诉讼仍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索赔制度的完善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加大惩罚力度。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相应法规的生产者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确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食品安全的专业性,在相关诉讼案件中消费者举证往往比较困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证明自己履行了法定义务的责任。

3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国家先行赔偿制度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纠纷中,往往处于弱势,受害者的赔偿金额迟迟得不到落实,为了解决这种情况,国家可以先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然后由政府部门依法向责任厂商追偿,并进行处罚。国家先行赔偿的资金主要来自食品行业企业出资和社会捐款。结论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健康安全,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伤害了给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也大大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虽然,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在不断地完善,但仍然问题不少,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完善之路仍然艰巨。我们相信,只要各级主管部门不断协调配合,吸收借鉴国外现金的管理经验,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将会的到长足发展。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建

一般来说,动物源性的食品多指来自于牛、羊、猪、鸡鸭等家禽,兔、马属动物以及水产动物所提供的能够满足人们饮食需求的肉、蛋、奶及其制成品和相关的副产品等。动物源性的食品在我国国民的饮食消费结构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人们对于动物源性食品需求量的迅速增加,进一步推动了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动物源性食品质量问题频发,这一问题在社会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一)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不完善。

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在监管方面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监管机制的不健全,这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动物源性的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且系统化的问题,因此必须有一个监督管理整体环节的体系,也就是相应的监管机制,目前我国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体制建设上仍然存在欠缺,监管机制体系不完善。

(二)监管方式落后,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监督管理体制的有效运行必然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然而我国当前虽然有很多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但是有不少存在着监管技术落后的现象,对于地方性的法律法规更是有所欠缺,甚至是有明确的规定却不执行的现象。不仅如此,多头监管,执法效率低下也是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监管人才队伍的缺乏。

说到底,任何一件事做的好不好归根结底是在办事的人身上,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监管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监管的人才队伍缺乏,监管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在监管方面所涉及到的部门有很多,像是农业、质检、卫生、工商以及商务等等,因此,就目前来说如果要加强对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首先要做的就是分清不同部门之间各自的职能,建立有效地协调机制,使不同部门之间能够相互配合发挥出最大的效率,通过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之间的有效衔接,确保不会在任何一个环节因为职能交叉的问题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实现有效地监督管理。

(二)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一方面是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对于因为资金不足而导致的食品安全监测问题的疏忽,紧跟科技进步的步伐,采取最先进有效地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检测手段,杜绝因检测设备的落后而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是要完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也是解决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最根本性的方法,借鉴国际先进的食品检测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快完善我国关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加强监管人才队伍的建设。

我国正在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人才的综合素养是当下培养的重点,对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来说,也是需要高素质、高技能、高水准的人才。加强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人才队伍的建设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要加强监管人员严格执法的态度,二是要提高监管人员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提高警觉意识,三是要加强人才的培养工作,定期对监管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培训,更新监管技能知识储备。

综上所述,动物源性食品的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国民的生命安全与生活质量,对于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重视。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监管方面的不到位,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可有效确保其食用安全性。因此在本文中着重针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方面进行了分析探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严抓各个环节,综合性的全程监管,才能真正实现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得以保障,让国民能够放心的饮食。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分析及对策论文

摘要:农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关乎着国家发展与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基于此,保障农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无疑对我国的国民经济起着促进作用。本文从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着手,进行如下分析与阐述,并提出相关解决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经济;存在问题;发展对策。

农业现代化是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基础,同时也是我国农业经济今后发展的势趋,为实现农民富裕、缩小工农差别与城乡差别,就要以科学技术为支柱,以农业产业化为中心内容,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逐渐缩小工农、城乡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以及城乡一体化。

1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存在的相关问题。

1.1农业经济基础薄弱,生产技术含量不高当下,我国科技发展,以及农业经济基础设施仍相对比较落后,农产品的生产率也较低,科技含量不高。我国的农业技术人才不足等,无法适应与满足我国农业生产的需求,无疑对农业技术的研发与推广产生较大影响与制约,阻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1.2农业劳动力过剩且素质较低。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有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部门,但当下农业劳动力的'就业压力依然严峻。剩余劳动力能否顺利转移,以及劳动素质的提升问题,都会对城乡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的稳定产生较大影响。

1.3结构调整规模不大,产业机构调整缓慢尽管农业结构已逐步优化,但总体上产业规模偏小,加之受传统农业影响,农民思想观念仍然较落后,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更缺乏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应有的超前意识、竞争意识、品牌意识,以及市场经济意识。除了少量的农场外,大都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这种情况的存在,无法带动我国农业的规模经济向前发展,同时也降低了劳动生产效率。

1.4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不足,发展缓慢缺少资金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缺少经费搞示范、做推广;缺少经费对病虫害进行防控,以及农民技术、技能的培训等方面,也是由于经费的不足,影响了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

1.5农业生产技术水平落后,机械化水平不高。生产技术的整体水平较低,机械化水平也不高,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我国科技对农业贡献率也远不及发达国家。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农业更加面临国际规模农业的巨大竞争压力。加之我国农业发展粗放式的经营方式,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破坏,使大量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以及旱涝等自然灾害加剧恶化,大大降低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食品安全问题论文

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中的重要原料,因此本文将重点介绍食品添加剂的作用以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并介绍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相应的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论文

当前,高校大学生面对较大的学习压力,加之在大学校园中各种各样的活动较多,大部分同学在日常生活中饮食都讲究以简餐为主,对于食品的安全性问题缺乏关注度,更无从谈起对食品安全性问题的了解。同学们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多是来源于网络和媒体,但是网络环境开放的特性造就了一些虚假消息的盛行,而大学生在缺乏相关知识的前提之下就无法对这些消息进行正确的判断。

1.2学校周围环境不尽人意。

由于高校学生人数众多,食堂的数量和容量都无法满足所有学生一次性就餐,加之食堂的菜式花样并无法满足所有学生的口味。因此,学校周边小摊点或小餐馆的生意就显得异常红火。然则,这种低成本的经营方式过度依赖于经营者本身的道德素质而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稳定性。学生对于就餐地点的选择往往是偏向于口感以及经济实惠,而对食品的安全性却是最容易忽略的环节。

1.3包装食品的容器不卫生。

科技的进步和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了极大的方便,同样给当今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网络化的购物思想已经深入到了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学生群体中带来最显著的影响就是外卖的盛行,“123外卖网”、“饿了么外卖网”和“美团网”等外卖订餐的优惠举措更是将大学生的三餐网购活动推到了另一个高峰。由此带来的最大问题便是一次性餐具的卫生问题,学生们往往会被一次性餐具洁白的外表所欺骗。另外,当代大学生的作息时间一般都偏晚,因而,早餐多选择打包带走另择时间解决的方式,这就出现了许多利用纸袋子做为打包袋的现象。但是纸包装袋也有可能会出现污染、包装纸涂蜡使其含有过高的多环芳烃化合物、彩色颜料污染和挥发性物质、农药及重金属等化学残留物的污染等问题。

1.4食物的搭配不合理。

现在,大学对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忽略较多,加之学生不规律的作息时间和饮食方式造成了学生的身体素质偏差,特别是肠胃问题。如果不注意食物的搭配就容易造成腹泻等问题,如:牛奶与葡萄、橘子共用或蜂蜜与豆腐同食等。而大学生由于缺乏独立生活的经验,往往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另外,对于一些常见的有毒动植物等常识也应进行普及。

当前,国内高校中关于食品安全教育的形势不容乐观;相对来说,大学生是受教育较高的群体,他们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态度从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食品安全的教育水平。大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不仅关系到身的健康,还将对他们将来服务的人群产生广泛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大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具体普及方法有以下几种:。

2.1开设《食品安全》公共选修课,是一个最佳的方式。

公共选修课是适应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课程,是高校教学计划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为了对高校在校大学生加强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传播,使大学生对食品安全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和清楚地认识,在日常生活中对“吃”的要求不在仅仅局限于口感和经济上考虑。有必要在高校中开设《食品安全》公共选修课对非专业学生进行普及教育,特别文科生在高中分文理科后就甚少涉及生物化学等相关内容,其在面对食品选择时更盲目,所以可利用公共选修课的课程对食品安全中涉及到的食品的污染因素、食品添加剂和转基因食品等问题进行教学,另外可适当补充一些食品营养学得内容来丰富课程,如:人体所需要的营养素种类、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膳食宝塔等。以此来让高校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对食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2.2充分利用校园微信,推动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信息数字化的发展,推动了手机的应用。微信做为一个大众化的聊天工具,已经普遍出现了高校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微信朋友圈是一个分享个人心情、经历的平台,更是传播知识的良好平台。利用微信及微信朋友圈平台,将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与学校周边的环境相结合,以学生为主体去发现学校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高校在校大学生的饮食安全。

2.3调动各级学生协会,举办多种形式活动,有力促进食品安全知识的提高。

在高校中,学生会做为一个特殊的存在,管理学生又服务于学生。在高校中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也应充分利用学生会这个群体。在大学里,各种各样的活动丰富多彩,学生会也应定期举行一些活动来传播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如:制作海报进行食品安全宣传;举行食品安全知识或生活常识小竞赛,既培养了学生的竞争意识又丰富了同学们的知识;定期举办厨艺大赛,让同学们自己动手diy食品,借由这个过程让同学们了解食品的加工手段、加工过程和食品加工过程中涉及到食品添加剂等,同时在比赛的过程中进行食品安全的教育。除了学生会,还有各种学生协会。可建立一些与食品相关的协会,如:食品营养协会等,以此来吸收一些对食品感兴趣,对食品安全较关注的同学。以协会的名义举办一些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对网络上报道的一些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解析等;包括一些专业交流会,让同学们就自己日常生活中的碰到的食品问题进行交流、共同探讨。当然,在协会当中必然要有一些食品相关专业的同学或者是老师,以便负责对一些专业问题进行解答,对日常饮食习惯进行指导。

2.4组织参观食品工厂,亲身实践和参与。

平时大家在超市买的食品大多是成品,然而对于食品的加工过程一无所知,一包泡面有多种调料,但是泡面是怎么制作?调料又是如何调配?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观感,就不容易在根本上对食品形成全面而又理性的认识,也就造成了大部分人都会有许多的误区,如:食品添加剂就是不安全的标志等等。组织同学们去食品厂参观具有非常强的实际意义。在食品的生产线上,对食品的原材料、生产流程和生产工艺有了一个全面透彻的认识之后,学习食品的理论知识时得心应手定是水到渠成的事,同时对食品的安全也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参观结束后,理应做好总结,详细记录下自己的见闻,以便在日后指导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高。良好的身体素质必然会使步入工作岗位的大学生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健康的饮食方式和饮食条件是造就良好身体的前提,高校只有在饮食上先行保证安全才能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后勤集团管理好食堂的原材料进货、清洁加工以及提供干净卫生的用餐环境;学校定期组织举办相关活动并开设《食品安全》公选课进行普及教育;学生除了要学好自身专业知识以外还要把握一切机会尽自己所能学习一些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尽量养成自己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饮食,不偏食、不暴饮暴食;购买食物懂得关注保质期、食物配料表,而不再是关注价格和品牌以及过分相信广告的宣传效果。只要做好以上几点,相信在高校中及周围必要会有一个良好的食品环境,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必然会从某种程度上得到一定的保障。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监管体系分析论文

摘要:本文简要叙述了记录片《舌尖上的中国》中涉及食品安全的内容,对其中的腌酵及发酵食品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做了概述。从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及风险特征描述四方面进行传统腌酵及发酵食品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对传统腌酵及发酵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关键词:舌尖上的中国;腌酵食品;风险评估。

《舌尖上的中国》一片中大量的天然食物和传统制作工艺,遵循自然规律,实现生态农业,制作良心食品,让身处工业化时代、深受食品安全问题困扰的我们向往,但天然传统的是否就是安全的,却值得讨论。这部系列纪录片中涉及了大量的手工腌渍食品、熏制食品和发酵食品,其中存在着安全隐患。另外,一些不合理的烹调和饮食,也给健康带来了潜在威胁。本文将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进行分析,探究工业化时代从传统食物中得到的启示,挖掘传统腌酵食物暗含的风险,形成二者的有机结合。

一、《舌尖上的中国》概述。

《舌尖上的中国》包括三季,其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主要是第一季中的《自然的馈赠》和《我们的田野》,人们遵循自然规律,寻找松茸、土藏冬笋,接受着大自然的馈赠,发展稻鱼鸭共作的生态农业,维护了人与自然的和谐;《转化的灵感》和《时间的味道》中,通过腌渍、发酵和食材形态的转化,顺应天时地利人和,泡菜腊肉、米酒大酱、豆腐乳扇等美食应运而生;第二季的《脚步》和《时节》中,人们追着时间的脚步,赶花期、采花菇、做鱼酱、卷饼的脚步突破了地域限制,春之蒿粑、香椿鱼,夏之青蛳、葡萄,秋之桂花香、雁来蕈酱,辛苦劳作的同时也享受着当季的美味,静候四季轮回;《心传》中的土法榨油、手工空心挂面、苏式糕点等口味与手艺都在保留与创新中传承。

二、《舌尖上的中国》中传统腌酵及发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一)概述。

1.腌酵及发酵食品概述。腌酵食品主要是因过去缺乏冷藏设备,为延长食物保存期发展而来的以新鲜食物为原料,用盐或酒及其他辅料进行腌制,或继续经过风干、熏烤以及微生物作用,形成得以长期储藏且具有独特风味的食物。片中涉及的糟货、泡菜、虾膏虾酱、火腿、腊肉、腌鱼等都属于腌酵食品。腌酵食品可以根据制作工艺分为干湿两类,如糟货、酱菜、泡菜等需在腌制液中浸泡的属于湿腌,火腿、腊肉等需要在调味之后进行干燥、熏烤并在通风处保存的则属于干腌。发酵食品则是经过简单调味或未经调味直接主要依靠微生物的作用,产酸或其他风味物质,提高食物酸度,改善食品风味。发酵食品则包括馒头、发糕等纯发酵面食,腐乳、臭豆腐、乳扇、奶豆腐等富含蛋白质的发酵制品,酱、醋、酒等完全改变食物形态的发酵制品。两者大体一致但又各具特点,前者侧重于腌制,发酵是作为腌制过程的副反应,后者侧重于发酵,腌制或调味只是非必须的预处理。2.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概述。风险评估是食品风险分析的第一阶段,主要包括风险因素的危害识别、暴露评估、危害特征描述和风险特征描述。危害识别主要是识别可能给人体及环境带来不良影响的危害物质,并对其带来的后果进行定性描述。暴露评估主要是评价危害物质的摄入量。危害特征描述是对危害物质的性质进行描述。风险特征描述则是对某一特定人群中发生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估计。

危害识别。无论什么食材,两类腌制方法中均存在微生物总数和亚硝酸盐含量较高的风险。除此之外,不同的食材在制作过程中还可能出现特定的风险。在腌制肉类食品中还可能存在具有强致癌性的亚硝胺。片中提到的宣威火腿、诺邓火腿、各地的腊肉等腌酵肉类,以肉和盐为主要材料,在腌制后,经风干晾晒、熏制或发酵保管制成。大量的盐在繁复的制作过程中很容易由于微生物作用被还原成亚硝酸钠,长时间储存会使肉中的蛋白质分解产生胺类物质,在合适的条件下,亚硝酸盐与胺类发生亚硝基化作用生成具有强致癌性的n-亚硝胺物质。部分需要熏制的腌肉食品还很容易含有苯并芘等多环芳烃类物质。腌制蔬菜中易出现亚硝酸盐超量。蔬菜,尤其是叶类蔬菜中的硝酸盐含量较高,腌制后微生物作用使得亚硝酸盐含量急剧上升,片中的各种泡菜存在亚硝酸盐超标的风险。腌制水产品易被重金属和致病菌污染。片中还提到了腌鱼、醉蟹等盐酒生腌水产品,除存在亚硝胺风险外,还有水污染造成的水产品铅、砷、汞等重金属超标风险,极易受到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沙门氏菌等微生物和寄生虫的污染,很多地区会生腌生食,放大了安全风险,存在较大隐患。发酵豆制品和酱类食物中多含有毛霉和曲霉等霉菌和酵母菌,其中腐乳中多含有蜡样芽孢杆菌。片中的建水豆腐、安徽毛豆腐、东北的大酱等发酵豆制品和酱类食物,在生产制作时会接种毛霉或曲霉等菌种,在后期发酵过程中,由于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不当,非工业化制作时无法做到人为干预,食用前又很少经过加热处理,霉菌超标的风险较大。在腐乳中的蜡样芽孢杆菌主要来自加工过程中的空气和水体,尤其是凝乳、排豆腐、发酵和腌制四个过程中,不洁的加工环境和操作工具很容易被蜡样芽孢杆菌污染。发酵乳制品中容易存在原奶的微生物总数、抗生素含量不达标等问题,如果盛放器具和操作人员卫生清洁度不够,发酵及后续存放环境的温度或湿度条件不当等,很容易被毛霉、曲霉等霉菌和酵母菌等微生物污染。

2.危害特征描述。超量摄入亚硝酸盐会使人类机体异常,造成高铁血红蛋白症。亚硝酸盐在胃肠道的酸性环境中会与各种蛋白质分解产生的氨基化合物反应,产生致癌的n-亚硝基化合物,具有急性毒性和三致性(致畸、致癌、致突变),易诱发消化系统癌变,潜藏健康风险。多环芳烃化合物对脂肪组织有迁移能力,能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吸收,潜伏期长,具有三致性和生物难降解性,其中苯并芘致癌作用最强,多与胃癌、肺癌、白血病等的发生有关,主要变现为神经毒、肺毒、血液毒、肝毒和心肌损伤及致敏等。汞是一种毒性较强的有色金属,有机汞的毒性大于无机汞。水产品中最常见的为甲基汞,具有很强的神经毒性,损害中枢神经系统,会引起精神和行为障碍。铅多以化合物形式存在,对人体的造血系统、神经系统和肾脏的慢性损害较大。砷的化合物有毒,无机砷的.毒性大于有机砷,具有致癌和致突变作用,中毒后表现出肠胃炎症状,以及皮肤异常等,严重时因中枢神经系统麻痹而死亡。很多致病菌、寄生虫和霉菌都会导致消化系统问题,引起急性肠胃炎,表现为腹泻、腹痛、恶心、呕吐等常见症状。金黄色葡萄球菌耐盐、耐热性强,普通烹饪无法将其杀死,会引起人体局部化脓感染和全身性感染等。水产品中常见的副溶血性弧菌、沙门氏菌不耐热,可通过加热杀灭,降低中毒风险。3.暴露评估及风险特征描述。参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和美国环境保护局制定的每日耐受摄取量(tdi)和参考剂量(rfd),参考已有研究对亚硝酸盐及重金属铅和砷进行人体暴露风险评估。亚硝酸盐的毒性较强,小鼠经口半数致死量为220mg/kg体重,人中毒量为0.3~0.5g,致死量为3g,儿童自身解毒能力差,只需成人1/5~1/3的量就可以导致中毒或死亡。在gb2760标准中规定了肉制品类食品亚硝酸盐的最大使用量及残留量,最大残留量为70mg/kg。在gb2762标准中对粮食、蔬菜、鱼类、肉类、蛋类、酱腌菜、乳粉、食盐八大类食品中亚硝酸盐含量进行规定,限量值最高的为腌渍蔬菜20mg/kg。根据fao和who规定,亚硝酸盐每日容许摄入量为0~0.07mg/kg体重,成年人体重以60kg计,则每人每日亚硝酸盐的摄入量不应超过4.2mg。依据我国膳食构成估算出每人每日从八大类食品中亚硝酸盐的摄入量为3.32mg,小于最大限值,正常食用基本无风险。以梭子蟹为例,铅和砷的含量分别为0.68、21.11,重金属铅的tdi为3.57,砷的tdi和rfd分别为2.14、0.3μg/(kgd),以海产品每日摄取量最大约为25g/d,摄入重金属铅和砷的人体日暴露量0.06、1.61,均小于参考剂量,基本无风险。

三、传统腌酵及发酵食品安全建议。

(一)保留传统与工业化相结合。

传统制作的腌酵及发酵食品传承着手工技艺和饮食文化,且具有特殊风味,应该积极保护,但并非鼓励外部环境不确定、无法调节自然条件使其适合食物发酵、单纯依靠经验的手工制作。将这类食品作为一种饮食技艺和文化进行传承,通过老字号、特定厂家生产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在保留技艺和文化的同时,让人们享受到地道的老味道,还能避免因不稳定性导致的风险。工业化的优势在于严格的参数控制。能够通过人为管理,控制并调整时间、温度参数及过程中的操作和用量,确保发酵过程中优势菌种的数量符合规定,生产出合格安全的食物,但标准化制作的食物风味较差,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因此,保留传统与工业化相结合,工业化实现大批量供应市场,传统手艺作为文化符号一代代传递,留住、传承并享受安全放心的美味。

(二)与时俱进,调整工艺。

工业化和传统手工制作,都应该与时俱进,调整工艺。工业化制作在保证产品安全的前提下,学习传统手艺的精髓,努力提高产品的感官品质;手工制作者应提高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在过程中实现科学化管理。二者共同行动,积极思考和谋划科学的现代化操作,提高产品的安全性,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口感需求。

(三)科学烹调,安全饮食。

家庭要在确保原辅料和操作过程安全的前提下制作和食用腌酵及发酵食物。从经过检测的正规厂家购买原辅料,充分清洗原辅料和腌制容器,防止腌制和发酵过程引入杂质,时刻观察腌酵物的状态,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丢弃。工业化制作的各个环节制定并执行详细的标准参数,加强原辅料验收和成品检测,确保食品安全。为确保安全,腌酵食品在充分加热杀菌后再食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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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侯红漫.食品安全学[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6]李兴元,孙应明,李东平.浅析亚硝酸盐中毒[j].实用医技杂志,2004,11(5):625.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建

本文首先从近年来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入手,分析了目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以及在受理食品安全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次阐述了食品检验档案信息化管理应采取的对策,最后强调人才的培养是实现食品检验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关键。

食品检验;档案信息化管理;人才培养。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可是近年来发生的“地沟油”“瘦肉精”“毒生姜”等食品安全事件已对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作为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我们有责任和使命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业进行严格监管,在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保证食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要了解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因为它是食品监管工作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的辅助工具,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监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资料进行规范化管理,能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是指过去和现在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从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监测、许可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监督机关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作用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1了解食品生产经营状况。

完整、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包含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项目、联系方式、许可办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以及抽样检测情况、日常监督情况、投诉举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内容。利用这些档案资料有利于监管者了解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状况,以便及时、准确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引导社会公众进行安全、健康的饮食消费。

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详细记载了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各种信息,是日常监管工作的真实记录。通过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可以获知区域食品安全监督覆盖率、监督频率、食品相关产品的抽检合格率等指标,有利于掌握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从而指导食品安全监督机构高效开展食品安全监督。

1.3提供食品安全措施实施依据。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档案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分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监管部门能对一些食品安全风险进行预测,从而有目的地开展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由此制定预警工作计划,采取有效的食品安全防控措施。

2.1制度不健全。

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制度建设不健全,没有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规范制度,使得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工作无法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其工作开展也得不到有力保证。

2.2归档意识不强。

一些同志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的档案重要性认识不深,忽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归档材料内容不全,归档形式多样,而且档案遗失、损坏等现象时有发生。

2.3管理水平不高。

目前,监督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专业知识老化,对新知识学习能力不强,计算机操作水平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加之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轮岗等原因,致使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不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的延续性受到了严重影响。许多评先评优、提档升级、行政处罚等重要档案材料未能及时归档,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信息不能全面、准确地显示出来。

2.4信息化建设不够。

当前,人民群众对自我保健高度重视,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还停滞在保持纸质档案的收集阶段,面对不断增多的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的收集认识不上去,档案的开发利用仅靠传统的管理方法和落后的技术手段,想迅速准确地查找出利用者所需的档案材料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只有逐步改变原来落后单一的手工操作方式,代之以现代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开发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管理软件数据库,利用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的整理、立卷、编号、制作检索工具、存储、查找调阅,才能迅速、准确、全面、系统地管理和提供档案材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2.5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加快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需要资金的保证。档案室、档案柜、档案盒,还需要计算机、路由器、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开通内部局域网,连接外部因特网,进行信息安全防护等等,这些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当前大部分区级疾控中心没有投入资金和人员开发相应的管理软件,还是停留在原有的手工管理基础上,这样就使得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信息资源不能充分利用,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3.1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管理制度是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保障。因此,应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的档案管理与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对工作档案转递、归档、存档、保管等各项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快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现代化的步伐。

3.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至今仍有不少食品监督员,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管理意识还较淡薄。认为档案工作可有可无,认识不到档案工作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针对上述情况,我中心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防病业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让全体职工都能充分认识档案的重要性,认识档案与自己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密切关系,同时,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从而促进全员档案意识格局的形成。使中心的档案为卫生防病工作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

3.3更新知识,加强培训。

要加强对食品监督员档案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是由哪些类型的文件材料组成的,日常监管中哪些资料属于有保存价值的材料,以及如何进行整理、归档等等。同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基础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以适应信息化社会的需要。

3.4加强档案信息化人才的培养。

档案信息化管理以计算机技术为载体,需要有档案管理软件、网络技术等方面的人才。档案信息化工作非一般打字员就能胜任,如果档案管理人员没有现代化意识,纵使有一流的管理设施,也不能算档案管理现代化。

因此,要培养复合型的人才,既要通晓档案专业知识,又应会计算机操作技能,更要懂得科学的管理方法。所以,要加强培养档案人员驾驭现代化设备的能力,定期组织档案人员去参加培训,学习计算机知识、档案专业知识,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学习探索档案管理新模式;档案工作人员更要增强工作责任感,要深刻认识到加强自身素质修养的必要性,面对信息技术带来的挑战,努力学习掌握和提高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对骨干人才进行重点培训和继续教育。

同时,推广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管理系统的运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综合目录数据库的建设,实现日常监管工作信息的电子检索,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应用管理软件管理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有力的保障。

总之,我们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人员要肩负起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深入开发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多途径、多层次培养人才,这是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正常、有效运行的根本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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