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债权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本合同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万元。
第三条本合同抵押借款期间,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本合同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合同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本合同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 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 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抵押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_________(详见抵押财产清单、批准文件和有关所有权证明的有效证书)。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作价(大写)________整,按抵押率测算后实际抵押额为(大写)________整。甲方以此为主合同中借款人(以下称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写)________整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全部应付款项(以下称应付款项)作担保。
第三条 甲乙双方将在________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将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物的放置地点在________。
甲方对所占管的抵押物应负妥善保护和管理的责任,不得毁损或灭失,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五条 如果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当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六条 甲方将在________办妥抵押物的足额保险手续。保险单交乙方保管,并指定乙方为保险赔款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上借款延期,且延期期限超过原投保期的,则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已办理过保险的抵押物,要按照上述要求办妥变更第一受益人和投保期限的手续。当抵押物发生意外损失时,如借款人未偿还到期应付款项,保险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偿还到期应付款项;如借款人虽已清偿已到期部分的应付款项,但尚未清偿全部应付款项,保险赔偿金可用于追加担保,以此弥补损失的抵押物。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2.甲方或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甲方或借款人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未受清偿的。
第八条 抵押权的行使:
抵押权的行使方式为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用于偿还全部应付款项。贷款利息和其他费用计算至乙方实际收入款项之日。如果处置所得款项不足以偿还全部应付款项时,乙方仍可继续追索,不足部分应由借款人清偿;如果处置所得款项在偿清借款人全部应付款项后仍有余额,结余部分应退还甲方。
第九条 甲方陈述并保证:
1.甲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批准手续。
2.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违背甲方的章程或有关规定及其上级的指令。
3.本合同中所列抵押物系甲方合法拥有的,现时也未抵押给任何其他方。
4.甲方未经甲方同意,将不得以拆迁、出租、出售、转让、馈赠、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应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但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在借款人全部应付款项清偿之前,甲方不会行使由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
2.甲方同意今后乙方与借款人变更主合同除了变更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无故擅自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范围外)这四项主要条款,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主合同中与贷款金额、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后,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贷款金额和期限相应调整,贷款利率按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3.当借款人发生分立、合并,实行股份制改造,或与外商合资(合作)等行为,则甲方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4.主合同变更后,乙方应在十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
第十一条 若借款人已足额清偿全部应付款项,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第4款中任何规定,对抵押物保管不善或擅自处置抵押物,乙方可以除了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价值外,并向甲方收取相当于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1、2、3款,第十条第1、3款中任何规定,作出不真实陈述或违约,无论给乙方是否造成经济损失,均要作出赔偿。
3.乙方违反第十条第4款有关规定,应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甲方抵押给乙方的一切财产内容以本合同附件“抵押财产清单”为准。该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办妥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应付款项得以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购车人):
为确保《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面履行,保障甲方合同债权的实现和车辆的实现和车辆所有权的安全,甲、乙双方同意在车辆上为甲方设定抵押权,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将《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中约定的车辆作为抵押物,为甲方设定抵押权。作为抵押物的车辆为: (牌号)汽车一辆,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牌号: 。
二、抵押期内,抵押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同时甲方也是车辆的挂靠单位;乙方享有《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约定的对于车辆的使用权,以及全部履行合同义务后取得车辆所有权的权利。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1)甲方代乙方向汽车销售方支付的除首付款以外的剩余款项及利息;
(3)由于乙方对甲方违约,乙方依照《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车辆使用收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催收费、查询车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款项。
四、甲方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抵押物所担保的.甲方债权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按照《分期付款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变卖或以其他合同约定方式处理抵押物。
六、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抵押登记。乙方应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证书正本原件及其他抵押相关文件交甲方持有。待乙方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双方共同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注销。
七、办理车辆抵押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公证、登记、差旅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甲方指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接受方:___________
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________轿车一台。
第二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共作价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抵押财产由甲方自行保管,乙方应允许甲方使用,甲方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理其抵押财产。
第五条甲方如出现未按约定还款期还款,乙方有权处理抵押财产。
第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失效时自动失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为购买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商”)的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 贷款币种:_________
2.贷款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3.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_________个百分点(libor+_________%)。每期计息日的_________的libor为_________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_________个月浮动。
2.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3.结息方式:_________。
第三条贷款条件
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 1)《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2)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3)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账户结算。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并借记借款人账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还款
1.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 .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2.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提前还款
1. 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2.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 %补偿金。
(2)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_________%手续费。
2.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3.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_________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 -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借款人的保证
1. 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2.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3.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贷款人的责任
1. 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账户。
2.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违约及处理
1.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2.违约的处置:
(1 )当借款人发生上述 .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
经办人: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借款人: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条 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还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货款还款方式的,则当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等物上权利。如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价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四)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贷款人予以配合。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依约向贷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八条 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履行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条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附则
(一)借款借据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发生的抵押登记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和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
(三)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重点条款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主要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