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确立雇佣关系的重要依据,通过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对劳动合同不太了解,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的劳动合同法中有没有对这方面的问题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呢?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希望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
1、甲方的人力资源管理等规章制度(包括更新的人力资源等管理制度)和乙方与甲方签署的保密制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承诺:上述合同全部内容已经由甲方告知,本人已知悉并自愿接受上述合同全部条款。
3、乙方应严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界定为商业秘密的客户资料、信息、拟投资项目等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地址(含老家固定地址与居住地地址)发生变更的,需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甲方。因乙方未履行本反馈义务,而造成甲方无法正常邮寄乙方资料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原劳动合同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
三、本续签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用工部门与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劳动合同续签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
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7、企业发生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当然可能还有其他情形,不一一列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说劳动合同没有期限,在本质上跟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一样的。比如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在这三年里,如果员工出现的上述情形的,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样的道理,员工在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计算。
好处:
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
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弊端: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企业在未来任何时间解除或终止合同,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
2、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员工的流动性。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保护,让劳动者拥有更加稳定的工作环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风险。
特别温馨提示所有的劳动者知道如下情况:
______________(乙方):
双方所签期限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劳动合同,因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现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通知你续签劳动合同。
你的意见:1同意2不同意。
请收到此通知书后7日内签署意见后并交还人力资源部,未将本通知书交还的,原劳动合同将到期终止。
特此通知。
甲方签发人(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字:
……………………………………………………………………………..
本人(乙方)已收到单位(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请收到此通知书后7日内签署意见后并交还人力资源部,未将本通知书交还的,原劳动合同将到期终止。
乙方签收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的人力资源管理等规章制度(包括更新的人力资源等管理制度)和乙方与甲方签署的保密制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承诺:上述合同全部内容已经由甲方告知,本人已知悉并自愿接受上述合同全部条款。
3、乙方应严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界定为商业秘密的客户资料、信息、拟投资项目等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地址(含老家固定地址与居住地地址)发生变更的,需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甲方。因乙方未履行本反馈义务,而造成甲方无法正常邮寄乙方资料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原劳动合同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
三、本续签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用工部门与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劳动合同续签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j某于22年9月与其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3年5月,j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一年执行。宣判后,公司通知j某解除劳动合同。j某认为自己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虽然因故意伤害被判刑,但缓期执行中仍能在单位上班。因此,询问崇文区法律援助中心他是否可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j某咨询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能不能解除;二是缓期执行期间能否保留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如果劳动者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的所有形式,当然也包括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在期限方面有别于其他劳动合同,但它仍然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所规定的一切劳动合同的属性。因此,只要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另外,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缓期执行,缓期执行是量刑的一种,被缓期执行者仍是罪犯,不享有普通劳动者的潜力。因此,公司与j某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充分的。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法律定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第一。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出现了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法律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说明他已经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而用人单位的这个工作岗位也确实需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愿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较长的劳动关系。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1条规定,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2)合同的形式。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责任、利益,把用工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劳动合同制度。1986年7月,我国决定改革国营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国营企业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随着劳动法合同法的施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企业当中广泛推行。国有企业改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企业通过改变企业形态,改变企业股权结构,改变企业的基本制度,转变为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资产组织形式。
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职工难以适应这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一旦让其进入市场,确实存在着竞争力弱难以适应的问题,年龄的局限又使其没有充足的条件来提高改进,应当说这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他们担心的不仅是能否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还存在着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却没有用人单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时,应当考虑那些给国家和企业作出过很多贡献的老职工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允许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一个劳动者以在该用人单位满十年,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十年,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3、争议。
在制定本法时,这一项规定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一些意见认为,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可能累计时间却很短。这一项规定仅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为判断标准,容易导致用人单位对一些低技能、岗位专业性不强的劳动者采取到期不续签的做法,从而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加重了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这一项之所以这样设计,就是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为了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又能同时保持用工的稳定性,防止因频繁更换劳动力而加大用工成本,就会延长每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从而解决了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有的意见认为,这一项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订立次数都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选择什么样的劳动者的决定权仍掌握在企业手中。只不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这种劳动合同也不是“终身制”的,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或是双方协商约定的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甲方(聘用企业):
企业性质:
公司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性别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籍贯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
备注:
1、合同内容应使用电脑打印或用蓝、黑墨水笔填写,不得采用复写或复印;
2、合同须由当事人签字生效,代签或冒签无效;划改处应经当事人按印认可;
3、合同正本必须由甲乙双方按盖骑缝印章,以示唯一严密。
合同编号:签约地址:宁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1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起至止。
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
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止,期限为天。
第2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正式范本(最新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正式范本(最新版)。
第3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种与甲方招聘要求有关的证件的真实性,如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伪造简历,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4条甲方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可临时性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乙方临时性工作任务,但时间不超过12个月。乙方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后,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岗位,则必须与甲方协商,经得甲方同意后可变更劳动合同。
第5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6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工作地点。
第7条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全体职工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8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加点和法定节假日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9条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的职务发明创造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10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的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应聘人员):……………………………………………………………………。
性别:…………………………………………………………………………………。
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确定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二、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根据乙方申请安排乙方担任驾驶培训教练工作。
(二)、乙方承诺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岗位,并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工作纪律和工作质量、工作目标等要求(以本合同约定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为准),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今后,若因甲方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岗位或工种,乙方承诺服从甲方调整安排。
(三)、岗位责任。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心。
2、严格遵守驾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好。
3、具备完善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较高。
4、具有六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半年以上本校驾驶从教经历及相应车型驾驶经历。
5、能够按照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对待学员热情,服务周到,教学过程中能够使用礼貌语言,学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6、培训学员的考试合格率必须达到85%以上;
7、爱护车辆,无事故发生,无学员投诉,无违纪现象发生。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履行职责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聘任岗位的职责,结合乙方应聘时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制定聘期内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3、其他……………………………………………。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待遇和保障。
2、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其他………………………………………………………………………………。
四、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一)、劳动报酬。乙方在受聘期内基本工资为:………元/月,同时,甲方根据乙方培训学员合格率情况发放或扣除绩效工资,双方约定:具体办法依照甲方规章制度确定。
(二)、保险福利待遇。甲乙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最低标准规定,按时定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保险)。双方约定:由甲方统一办理投保手续,乙方应承担的部分,乙方委托甲方在本人工资中扣缴。如果乙方因年龄或政策等原因不能参加保险的,由乙方本人写出申请,由甲方按年度向乙方多发一个月工资(基本工资),作为乙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补助金。
五、劳动纪律。
1、双方约定:由甲方依法制定、健全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管理;
3、若乙方违法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及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相应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合同的变更。
在下列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2、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时。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乙方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经多次(2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6)、不服从甲方管理和工作安排的或者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7)、乙方培训学员考试合格率应达到85%,累计2次达不到该合格率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2)甲方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履行公民义务,被批准应征入伍的。
(三)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执行期满之日,合同立即终止。
2、合同期内,乙方因被判刑、劳动教养、开除、除名,从决定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
3、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4、因甲方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股东大会决定解散等,本合同立即终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无论是在本合同期间还是与甲方解除合同后,均负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有义务遵守国家和甲方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动车使用的各项管理规定。否则,因乙方在教学过程中或因公使用车辆时违反上述规定(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引发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保险公司承担后)经济损失的30%赔偿金和相关费用;乙方非因公发生的责任事故以及擅自驾驶甲方所属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法律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追偿设备损坏等相关损失和费用。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双方应当严格履行,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与对方赔偿。
九、争议处理。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尽量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可以签订、应该签订及视为签订三种情形:
一、可以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20xx年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实施前的工作时间。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自20xx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固定劳动合同次数,跨年度的劳动合同和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都可以视为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签订的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法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则用人单位应在合同期满后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自20xx年1月1日后,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用人单位应注意不要将试用期约定成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视为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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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关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二十八条)。
二是,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九条)。
第二、关于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关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十五条)。
第三、关于劳务派遣。
用工单位一般在非主营业务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或者因原在岗劳动者脱产学习、休假临时不能上班需要他人顶替的工作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第三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但是,可以将招用的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岗位工作。(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出资、控股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行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第四十二条)。
案例:
我们的观点:
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而不是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铁饭碗”划上等号是一种误解。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一、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四、经济性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
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协商解除的方式外,还包括预告解除,即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即时解除,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