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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复仇记读后感(专业20篇)

时间:2023-12-14 14:30:51 作者:ZS文王

读后感的写作过程并非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反复思考和修改,力求准确地表达出自己的感受和认知。在这里,我为大家准备了几篇读后感范文,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作文字

以前我认为大人与小孩只差的岁数,只要我18岁了,也是大人。但自从我读完《骆驼王子》之后,我彻底推翻了这种想法。

《骆驼王子》讲了一个骆驼群里因太宠爱群中的小骆驼——骆驼王子,在青春期不让它独立,不让它去闯荡世界,去“成家立业”,使骆驼王子变得懦弱、自私,永远是个孩子,所以令种群灭亡的故事。

骆驼王子其实与正常的骆驼没什么两样,它的不成熟是在俗称青春叛逆期的阶段定型的。在叛逆期中,骆驼王子也有出走独立的行为,可所有成年骆驼都把它当孩子,不让它长大,而青春期就像未烤制的瓷器——正在可在造的阶段,一旦在青春期形成依赖心理,以后性格就像烧制后的瓷器——想改就难了。就因为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让骆驼王子在风险为零的情况下不敢拯救同伴,不敢走出群体建立自己的人生,还和没断奶的小骆驼置气。成年骆驼有的死亡,有的出走,骆驼王子也因生存不易投靠了人类。

青春期叛逆也是人类要经历的过程,青春期的孩子总爱和父母顶撞,因为他们总感觉自己不小了。动物的青春期是为了独立,而人的独立可是所有生命里最慢的了,现在的孩子,十二岁不会洗衣服,十五岁不会自己做饭,二十多了有的还没有工作,所谓的啃老族,就是不会独立的人。现在不管家里是贫穷还是富贵,都不会委屈孩子,孩子擦伤了,大人就紧张慌乱,孩子要什么,就满足他,孩子哭,就一个劲的哄,衣服脏了,有多少大人让他们自己洗?一个个温室里的小花,怎么独立?大人总对儿女恨铁不成钢,可大人偶没有想过自己是否合理的引导孩子成钢,有没有让儿女自己安排过人生。

看完《骆驼王子》,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的楠楠小姑。小姑25岁,虽然生在农村可平时就像个小公主。他小时候大冬天要吃雪糕,它的妈妈——我姑姥姥——惯她,让我姑姥爷半夜去大街上找,小姑14岁辍学,一直被父母养着,拿父母的钱染头发,粉色、紫色,经常喝酒,喝完就和姑姥姥吵架,还喝伤了身体,得了羊角疯。其实姑姥姥如果小时候不太溺爱小姑,让她自己去独立,小姑也不至于那么失败。小姑在亲人眼里,是个不懂事的小孩。

大人与小孩的差别就在于能否有主见的独立生活,在精神上摆脱对父母的依赖,离不来父母,你再大也是个精神侏儒,可以自理生活,你再小也是生命的光彩,放弃靠山,走向成熟,人生的变化,就看此时,由孩子走向大人,只需一点独立的精神。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作文字

我很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最近看了《骆驼王子》一书,故事一波三折,感人至深,让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之中。

骆驼是以家庭单位而群居的动物,书中讲述了一匹小骆驼成长的过程,两匹成年雄骆驼(光脖子和歪驼峰)两匹成年雌骆驼(杏眼雌和秋母草)小骆驼一一骆驼王子,就在长辈们的呵护和关爱下,一天天长大。

骆驼王子的父母们,对骆驼王子过分的溺爱和保护,千衣百顺,最终长成了一匹长不大的骆驼,自私自利,懦弱,没有爱心、责任感。

这使我想到,当今社会很多父母宠爱孩子。其实,惯子如杀子,孩子本是一颗种子,父母如何浇灌它,它便会长成什么样子。很好的几次教育机会,枉费在宠爱下,长大的骆驼王子到了叛逆期,总喜欢离开长辈们,独自跑到远远地玩。

有一次,在一个悬崖边,骆驼王子遭遇了一只豺狼,面对阴森凶恶的豺狼,骆驼王子吓得不禁后退,显得惊慌失措,“嗷嗷”地呼救起来,骆驼王子的长辈们,听到骆驼王子的呼救信号,飞驰电驰般赶来,一起替小骆驼赶跑了豺狼,长辈们对小骆驼又是一番抚慰。

这是一次很好的教育机会,如果换种角度,骆驼们只是站在不远处观察动静,而不是急于去解救骆驼王子,此时的骆驼王子,比豺狼高出一截,只要勇敢地反击,豺狼也奈何不了它。这次锻炼骆驼王子的胆识和勇气的机会,就这样在长辈们的呵护下,白白的失去了。

还有一次,骆驼王子到了青春期,遇上了一匹中意的骆驼美女,在美女骆驼的邀请下,骆驼王子准备带美女骆驼离开,从此意味着,骆驼王子长大了,要离开父母,自己去组建一个家庭,去创造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当骆驼王子带美女骆驼准备离开时,身后传来了长辈们如泣如诉的呼唤,一声高一声,绵绵不绝,骆驼王子又折返回来,四匹成年骆驼围着骆驼王子欢欣鼓舞,百般的疼爱,美女骆驼失望而去。

此时,不管父母怎样宠爱孩子,也要让他闯出属于自己一片天空。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骆驼王子继续享受着厚爱的待遇,像个没长大的孩子,在父母的翅膀下继续生活着。

悲剧,就是这样发生了,骆驼王子的一家,在一次大迁移中,在日曲卡的雪山上,它们一家遭遇了两只雪豹的袭击,机敏的雪豹,一下子窜上了光脖子的背上,噬咬着光脖子驼峰,咬得血肉横飞,光脖子奔跑到骆驼王子面前,前腿直立,形成最有利于骆驼王子的战斗姿势,希望骆驼王子用厚厚的蹄子把雪豹踢下来,扑倒在地。但长期娇宠惯了的骆驼王子,吓得浑身发抖,转身逃跑,光脖子摔倒在地,在雪豹的攻击下,再也没有站起来,歪驼峰受伤过重,不幸死亡,杏眼雌伤透了心,投奔了另一个家庭,最终骆驼群四分五裂。而骆驼王子,一匹野骆驼,竟然可以屈服于人类,最终成了一匹家养的骆驼,甘心成了搬运工具的动物。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

《王子复仇记》是写丹麦国的城楼闹鬼,王子哈姆莱特却看到老国王显灵,新国王哈姆莱特的叔叔在老国王睡午觉时,把毒药灌进自己耳朵里而死亡,说完变成黑云飘走了,王子和两位上校都愿意为老国王报仇坏蛋洛克思丞相的儿子去法国学舞剑不久,王子就装疯卖傻,国王派他要好的朋友去试探,王子知道了国王的计划,就装的越来越疯,国王还是觉得王子留在世上是个隐患,他就让王子的好友把他送到法国,叫法国的国王把王子消灭掉,王子偷偷的把信改成把好友给消灭掉,然后投靠了附近的浦金王子,并帮他消灭掉强盗,王子让浦金半个月后一起消灭自己的叔叔,他答应了王子回国后,国王很吃惊,王子便告诉了自己的遭遇,再一次王子和叔叔谈话时,丞相不停的说王子很坏的`话,王子终于愤怒了,便当着大家的面,一刀把洛克思的生命结束了,当洛克思的儿子知道后,要把王子消灭掉,国王便安排了一场比剑,王子后来用剑重重的在对手的肩膀上一划,虽然对手没有死,但也奄奄一息了,王子虽然赢了,但还会死的,因为王子喝了比赛后,叔叔准备的毒酒,但临死前为他的父亲报了仇,并告诉坏蛋洛克思的儿子为什么要杀掉洛克思和叔叔,又让上校迎接浦金王子,让浦金当国王。说完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人民都夸王子做出贤明的选择、浦金国王爱民如子的行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分清是非。就算为贤明牺牲,也不向邪恶低头。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王子复仇记京剧

死即睡眠,它不过如此!

如暴君之政、骄者之傲、失恋之痛、法章之慢、赃官之侮、或庸民之辱,。

先有希望才有失望吗?

要多听别人说,自己少说。

首要的是对待自己要忠实,犹如先有白昼才有黑夜,要这样才能对人也忠实。

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

还有谁会肯去做牛做马,终生疲於操劳,。

当心跟别人吵架,不过吵了就要让对手下次不敢碰你。

否则谁肯容忍人间之百般折磨,。

哈姆雷特:{自言自语}。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

默默的忍受其苦其难,而不远走高飞,飘於渺茫之境,。

使我们心甘情愿的承受长年之灾,。

我不是逃避现实,但我要戒酒。

不向人借钱,也不借给人钱。借出去往往是人财两失,借进来会叫你忘了勤俭。

有钱可以办贵重的衣服,可是不要奇装异服。富而不俗,因为衣着可以看出人品。

当心跟别人吵架,不过吵了就要让对手下次不敢碰你。

首要的是对待自己要忠实,犹如先有白昼才有黑夜,要这样才能对人也忠实。

再见,祝你实现这番话。”

在死之长眠中会有何梦来临?

凡是交情经过考验的朋友们,就该把他们紧紧地拉在身边,可是不要对每一个半生不熟的.相识过分地去周旋。

先有白昼才有黑夜吗?

有钱可以办贵重的衣服,可是不要奇装异服。富而不俗,因为衣着可以看出人品。

御前大臣布鲁内斯对他儿子雷阿提斯的一番话。

并将其克服。

此境乃无人知晓之邦,自古无返者。

不要想到就说,也不要随便想到什么就做。待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轻佻。

不要想到就说,也不要随便想到什么就做。待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轻佻。

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

当我们摆脱了此垂死之皮囊,。

不向人借钱,也不借给人钱。借出去往往是人财两失,借进来会叫你忘了勤俭。

要多听别人说,自己少说。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

有一个叫哈姆雷特的王子,他的叔父在他父王驾崩后继承了王位。后来先王的灵魂现身,告诉哈姆雷特自己其实是被自己的弟弟害死,从此哈姆雷特一直找机会想为父亲复仇。

为了不让叔父起疑,哈姆雷特假装发疯,可是在第一次的行动中只杀死了叔父的心腹————鲍罗尼亚士大臣。但因为王子凭着勇气和智慧,不屈不挠,最后终于杀死叔父,替父亲报仇。

我觉得哈姆雷特既聪明又勇敢,因为他不仅能看穿叔父的阴谋,还能保护自己不被谋害,更能冒着生命危险报父仇,真是不简单。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很可怜。原本快乐的他却在父王死后不久,背上了父王灵魂施加给他的复仇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活的真是累极了,多想让他放轻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很多密探,一但发现,他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都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他中,我看到了人性的泯灭,那些曾经十分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

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被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就是他的聪明,使他一次次的'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英勇也很聪明,可他那纯真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哈姆雷特相信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善良,他相信雷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雷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吧。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王子复仇记》的悲剧小说,我感慨万千,决定把它写下来。

《王子复仇记》的作者是英国的莎士比亚,这是他最伟大的一本悲剧之一。主要讲的.是哈姆莱特王子有理想,聪明勇敢。在他的心目中,父亲是个贤明的君主,父亲的死使他感到难受。当他知道是叔父克劳狄斯杀害了自己的父亲之后,决定替他父亲报仇。哈姆莱特先后除掉了克劳狄斯的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狄斯给杀死,不仅为父亲报了仇,而且推翻了奸王的残暴统治。可惜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好在有自己满意的福南普拉斯继承了他的王位,他安心地离去了。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王子哈姆莱特,因为他聪明、机智、勇敢,并且爱国爱民,孝敬父母,一直与邪恶势力做斗争,我很佩服他。

这本书最可恨的就是王子的叔父克劳狄斯。他为了自己能够继承王位,杀了自己的亲哥哥,并且想方设法谋害王子,不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最终被王子杀死了。

这本书是一本被悲剧集,有时让人平淡,有时让人流泪,它让我们能真正感受到人间的爱与恨,真正的人间浓浓的真情,这真是是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王子复仇记京剧

这个故事发生在十六世纪中叶的丹麦。

那一年,受人尊敬的国王突然去世了,丹麦全国上下一片震惊。更令人吃惊的是,又过了不到两个月,王后竟与国王的弟弟结婚了。这个新国王叫克劳狄斯,他的外貌可憎,人品更是低下。因此、许多人都怀疑他是为了娶自己的嫂子并篡夺王位,才把亲哥哥害死的。许多人都觉得,王后做得太轻率,太没情义了。

人们都在为年轻的王子哈姆莱特担心,他怎么接受得了接连发生的两件大事呢?他们更为王子被撇到一边抱不平,要知道,他才是先王的合法继承人呀!事实上也是如此,哈姆莱特变得郁郁寡欢,一直穿着深黑色的丧服,任何娱乐活动都不参加。他的叔父克劳狄斯宣布说,国王是在花园里休息时,被一条蛇螫死的。但敏感的哈姆莱特认为,那条蛇就是克劳狄斯。但是,谋杀没有证据,更不知道王后是否参与了谋杀。

哈姆莱特非常苦闷。一天,有位朋友告诉他一个谣传:守望在城堡上的哨兵一连三个晚上见到了鬼魂,那鬼魂长得很像已故的国王,而且,他总是准时在三更时分来到城堡上。

哈姆莱特十分惊奇,决定和告诉他的那位朋友一起去见父亲的鬼魂。

这天深夜,他和朋友们等候在城堡的高台上。三更刚过,远处果然出现了一个阴影,他身穿甲胄,很像已故的国王。哈姆莱特打了一个寒颤,问道:“你是谁?真是我的父亲国王吗?”那个阴影不让他靠近,嘶哑着声音说:“我正是你的父亲。你一定要怪我为什么不好好地躺在坟墓里吧?告诉你,我是冤魂,我是被克劳狄斯害死的。我在花园里午睡时,他偷偷走来,将毒草汁灌进了我的耳朵。那毒草汁走得跟水银一样快,一下子就夺走了我的生命……你的母亲,我的王后没参与谋害,你不要伤害她,让她的良心去惩罚她吧!”哈姆莱特正要进一步弄清细节,鬼魂却一步步后退,最后消失在黑暗之中。

好一会儿,哈姆莱特才如梦初醒,对他的心腹好友霍拉旭说:“不管我见到的是真是假,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弄清父亲暴死的'真相。如果真是克劳狄斯害死了我的父亲,我一定要亲手杀了他!”霍拉旭劝告哈姆莱特说:“千万不能性急,更不能将内心的秘密吐露出去。如果克劳狄斯真是杀人犯,他是不会拒绝再杀一个人的!”哈姆莱特点点头,说:“从明天起,我就装得疯疯癫癫,这样,即使偶尔说了什么话,克劳狄斯也不会深究了。”第二天,哈姆莱特真的装得疯疯癫癫的,从服装到言谈、举止,都显得狂妄荒诞。王后和新国王都被他蒙哄过去了,他们认为,王子发疯不仅是因为父亲的死,还为了他跟大臣女儿奥菲利亚的爱情。

原来,在此之前,哈姆莱特爱上了御前大臣波洛涅斯的女儿奥菲利亚,他常给她写信,送给她戒指。奥菲利亚也很爱王子,只是不明白,为什么王子越来越冷淡她,丽且举止越来越粗暴,差不多跟疯子一样。她竭力安慰王子,希望他不要陷入无穷的悲哀之中,但是,王子竟突然怪叫起来,样子就像真的疯了。

其实,这时哈姆菜特的心里十分矛盾,他有些怀疑那个鬼魂是崇敬老国。

王的人装扮的,又怀疑会不会是恶魔来扰乱人心,他想找到一些确切的证据。

正在这时,宫里来了一个戏班。哈姆莱特心生一计,立刻让演员编演一台描写谋害、夺妻的新戏,戏的背景改成了维也纳,但谋杀现场也在花园里,杀人犯也是用毒草汁灌进被害者的耳朵,后来又向被害者的妻子求婚。

王后和新国王克劳狄斯都被请来看戏。哈姆菜特坐在克劳狄斯身旁,仔细观察他的神色。当戏中的杀人犯用毒草汁去灌被害人的耳朵时,新国王像是受到强烈的刺激,喊叫心口疼痛,让人扶着回宫去了。

这时,哈姆菜特明白了:正是克劳狄斯杀死了自己的父亲!他对好友霍拉旭说:“那个鬼魂没说错,今后,我要想方设法报仇了!”正在这时,王后派人来约他到内宫去密谈。原来,克劳狄斯担心哈姆莱特真的知道了他的秘密,就想通过母子交谈弄清真伪。他派御前大臣波洛涅斯躲在帷幕后面偷听,一旦发现哈姆莱特怀疑上自己,他就准备来个先下手为强。

王后按照克劳狄斯的旨意,责备哈姆莱特不该让人编演这种荒唐的谋杀戏来得罪国王,她还将克劳狄斯称为哈姆莱特的“父亲”。哈姆莱特生气极了,他叫道:“他杀了我的父亲,娶了我的母亲,他是个凶手!”王后也生气起来,她想去找国王或波洛涅斯来教训王子。但是,哈姆莱特紧紧抓住她的手腕,一定要她坐着听他讲。王后担心他真的疯了,忍不住尖叫起来。

这时,帷幕后面也有人叫道:“救命呀!快来救王后呀!”哈姆菜斯以为是克劳狄斯藏在那儿,心想正好除掉他,就一剑刺了过去。

谁知,倒下的尸体竟是常常充当密探的御前大臣波洛涅斯!新国王克劳狄斯立刻利用波洛涅斯的不幸大做文章。他原想把哈姆莱特驱逐出去,但想到老百姓很爱这位王子,就借口让王子免受处分,暂时到英国去住一阵。

那时,英国是丹麦的属邦,克劳狄斯写了封信,交给两个朝臣带给英国朝廷。他在信中要求对方处死哈姆莱特。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

正是顾虑使我们全都变成了懦夫,决断的赤热的光彩也被染上了忧虑的病态的苍白,崇高而伟大的事业,也因为这种考虑而是潮流转向错误的航道,失去了行动的意义。——威廉·莎士比亚《王子复仇记》剧终落幕,繁华散尽,归于静默,观者却依然记得,在那一幕,他曾说过的这样一句话。

而在往后的情节中,他却自甘成为自己定义的懦夫。当最终他从犹豫的沼泽中挣扎而出,一切已经注定了毁灭。那么在落幕之后,是应该去畏惧未知而又残酷的“命运女神手中的笛子”,亦或是,去感叹一种不幸所给予的,意义深刻的启示?“一百个人眼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笔者眼中的哈姆雷特,或许会是另一种定义。

故事的内容,众所周知。阴谋的策划,国王的被害,王位的篡夺,王后的改嫁,朝臣的奉承与附和,以及王子“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的愤怒呐喊;复仇的计划,暗中的观察,意外的死亡,最终的争斗与了断,以及最终“一颗高贵的心灵破裂了”的悲剧结局。这是人们所认识的《王子复仇记》。观者能够透过书页中的戏剧看到,王子殿下确是个极为正派的人物,亦是个悲剧性的人物。他的正直、崇高与勇气,无愧于被称作“高贵的心灵”,而他并非完人——犹豫,矛盾与郁郁寡欢,促使他成为命运与复仇的牺牲品,而促使他的复仇一再延迟,最终走向毁灭的主要原因,仅是因为顾虑。顾虑,的确是一件仅次于毁灭的可怕的事情。它使我们变得胆怯,使我们陷入了纠结、两难的境地,使我们迷茫,停滞,眼神迷离,随后在愕然的.目光流转中错失。

而事实上有许多事情,我们分明地能够以自己的意念,捕捉到最佳时机,在那一刻了结一切忧虑。然而正是因为过分顾虑的存在,反而使我们为自己的抉择雪上加霜,使我们对未来的未知境遇产生担忧,甚至是畏惧,愚蠢地屡次错过了自己亲手创造的机会。我们的行动甚至渐渐被这种消极心态支配,由于对往后的彷徨,我们渐渐把自己的精力用在了做决定上,甘于在矛盾的荆棘从中挣扎,在迷茫的岔路口间徘徊,亦或是直接地放弃了自己最初的决定,回到原点等待命运给予暗示。哈姆雷特正是因为如此,因为在即将定论之时产生“收起我的宝剑,等待一个更好的机会”的念头,使他的内心世界成生了两极的分化,在迷惘中失去了行动的力量,使正直的行动沾染上怯懦的病态苍白,亲自感受自己原本果断的抉择因过分担忧,腐蚀成灰暗的懦弱,或是成就的辉煌因对结局的消极猜测,磨灭成空洞的夸口,大概会是一种煎熬的过程。想必读者们已经理解到,莎翁借王子殿下灿若夏花的生命,如同流星划落般的消散,映射了社会中多数人们在抉择岔路上因迷茫与犹豫,而与机会失之交臂。也许我们的犹豫与顾虑,并不会使我们像王子殿下一样将自己毁灭得零落,但这会毁灭我们的动机与目标,甚至是让我们甘愿去追求一世的理想。这样的话和一个失败者不会有太大差异吧。这么说,王子殿下的复仇,是失败的呢。以毁灭来启示——这或许就是莎翁作品经久不衰的原因。

而直到今天,这部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仍旧将它的芳香送予我们——或者说,它一直以文字的方式警醒着我们:决断——抑或毁灭。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是《王子复仇记》中的(御前比剑)。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雷盖兹和哈姆莱特,应该说是整篇文章的大结局。

情节是这样的:王子哈姆莱特在和雷盖兹比剑时,不幸中毒,但他仍然顽强坚持,在最后的时刻,王子用毒箭杀了奸王克劳狄斯,替先王报了仇,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宣布由福京普拉斯为丹麦的新国王。

哈姆莱特的英明和勇敢,深深鼓舞着我,感动着我。自从冤魂半夜显灵之后,王子知道了死去的先王是被如今登上宝座的人所害,他牢记着深仇大恨:一直愤愤不已,最终报了仇,然而最后他也失去了年轻的宝贵生命。善和恶同时在艾尔西诺城消失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人民警察不也是怀着对老百姓深深的爱,对犯罪分子强烈的仇恨,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的坚持和努力,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捍卫了一方平安,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这种精神是令人敬佩的。

我们要向文章的主人公哈姆莱特学习,坚持正义,爱恨分明,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努力坚持,积极向上,完成好自己的学业。

哈姆雷特王子复仇记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悲剧《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哈姆雷特是悲剧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美好的希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爱情。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峨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可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便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弃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接着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责任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____,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非常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爱情、友情、亲子关系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

刻画哈姆雷特时,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值得一看!

哈姆雷特王子复仇记读后感

于是打开知网搜索相关文献,发现分析哈姆莱特性格的论文不少,看样子不是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与其拾人牙慧,还不如自己去寻找。带着这样的疑问,今早再次咀嚼了作品的关键部分。还真是有所收获。

先还是简单介绍一下故事情节: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父亲被叔叔所毒害,母亲在父亲死后两个月改嫁叔叔——现任的丹麦国王克劳狄斯。父亲死后变成鬼魂回来告诉儿子真相,哈姆莱特决定复仇。于是装疯卖傻,牺牲自己的爱情,导演话剧《捕鼠机》,让克劳狄斯露出马脚。克劳狄斯想送哈姆莱特去英国不成,设计连环毒计。最后国王、王后包括哈姆莱特全都死掉。

故事内容并不复杂,关键是男主角哈姆莱特的做法让人捉摸不透。他身上所表现的忧郁,以及答应父亲要复仇,却迟迟未见行动的犹豫,是必须要好好研究的问题。

那么,我们的哈姆莱特王子,为何这般忧郁和延宕呢?

其实哈姆莱特刚刚出场的时候,他身上已经被愁云笼罩了。只不过,这个时候的忧郁来自于父亲死去,母亲改嫁。尤其是在哈姆莱特心中,父亲是如此深爱着母亲,可母亲呢,两个月不到就投入他人的怀抱。这让哈姆莱特开始对人世间的一切产生怀疑,甚至厌世。然而,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杀害自己父亲的竟是自己的亲叔叔。这更加加深了哈姆莱特对周遭一切的厌恶,人世间的一切原来如此可鄙,可憎。也让开始哈姆莱特产生的强烈的复仇愿望。只是与常人不同的是:哈姆莱特将给父亲的复仇,拔高到“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也就是说,他挑战的不只是克劳狄斯一个人,而是以此为代表的所有恶势力。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在重整乾坤的责任!”

接下来哈姆莱特所做的便是装疯卖傻。可是读者要是看过作品,你会发现其实在哈姆莱特装疯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语言都是疯言疯语。

他说:但愿我也能够向我的生命告别。

他说:倘不是因为我有了噩梦,那么即使把握关在一个果壳里,我也会把自己当做一个拥有无限空间的君王的。

他说:一所很大的牢狱,里面有许多监房囚室;丹麦是一间最坏的囚室。

他还说:人类不能使我发生兴趣,女人也不能使我发生兴趣。

当然,他也意识到:鬼神都在鞭策我复仇,我这做儿子的却像一个下流女人似的,只会用空言发发牢骚。呸!呸!行动起来吧,我的脑筋!

由这些语言看来,他的思想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好像得了人格分裂症。一个声音告诉他要复仇,而另一个声音却在跟他说,这个世界太黑暗,早死早脱生。这样的矛盾,在以下这段话中表现的最为明显: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扫清那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死了,睡去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睡去了;睡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

生与死的矛盾,在这段心里独白中,哈姆莱特做了详细的说明。生,就得忍受命运的毒箭;死,便可以结束周遭的一切。可是,死后呢,死后谁都不知道会怎样,也许还要继续遭受一样的痛苦。这样来说,死也并不是解脱了。出于这一考虑,哈姆莱特虽然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却并没有付出行动。

那么,哈姆莱特到底有没有机会杀死国王呢?

有的。

所以,在这一场中,虽然有机会杀,却不杀,只是因为不想让他痛痛快快的死去。换而言之,如果这时他不在祷告,哈姆莱特是要动手的。

这正好照应了下一场的误杀。

虽然后文,在丹麦原野遇见福丁波拉斯率部队进军波兰的时候,哈姆莱特心里的复仇念头再一次被激励:相形之下,我将何地自容呢?啊!从这一刻起,让我摒除一切疑虑妄念,把流血的思想充满在我的脑际。

可是最后决定杀死国王,却是因为母亲的去世和自己的中毒。那一剑刺的太过突然,不是理想的报仇的样子。

所以,朋友们,读完整个故事,我从没有觉得哈姆莱特是个英雄。他想得太多,缺乏实际行动能力。虽然不可否认,他是一个有一定血性,又善良,有思想的人,可是却不是理想的复仇人选,这是由他性格所导致的悲剧。因此,最后得结局只能死去。

至于,莎士比亚为何要创造出这样一个人物形象,今天没有时间研究了,明天继续。

义犬复仇读后感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受的。

故事。

: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杀了它主人的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最后实在忍不住,便哭了起来。文尔内八年都一直记着敌人的味道,可见它对杀害主人的敌人是多么的仇恨。也能想到狗对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多次看到电视里播放着关于狗救了自己主人的新闻。狗不像猫,谁给点儿好吃的,就跟人家走了。狗不管主人怎样对待它,它都会用一生报答主人。

既然狗为我们带来了这么多快乐,我们为什么还要伤害这些可爱的生灵呢?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它使我回味无穷!

动物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只是人类取乐的工具,可在《义犬复仇》这篇课文中,军犬文尔内向人类展现了狗的另一面。

苏联卫国战争前夕,军犬引导员斯达罗在战斗中牺牲了,他引导的那条名叫文尔内的狗发疯似的扑到凶手身上,用自己尖锐的牙齿咬住敌人的手。直到他们赶到战斗现场,狗嘴里仍咬着两根罪恶的手指头。文尔内奋不顾身地扑向敌人,它看到主人被凶手杀了后,心里一定有一种怒火,它对主人的忠诚是永不改变的,然而它也就此记住了这个罪恶的人。因为,是他害了“我”的主人,他别想就这样罢休。文尔内换了主人,可他不听从指令,变得焦躁不安,常跑到斯达罗被的地方哀鸣不止,此时此刻,它一定“身在曹营心在汉”,想念着斯达罗,不甘心主人就这样牺牲。文尔内忘不了仇恨,忘不了那只罪恶的手,对那个人的仇恨铭心。

文尔内的正义感和对主人无限的忠诚触动了我的心弦。这只狗对主人的情感甚至已经超脱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它的心永远属于主人,永远守护着主人。

在第二次复仇时,他虽然没有听觉,但凭着自己敏锐的嗅觉发现了敌人的踪迹,径直向那人猛扑过去,敌人虽射尽了子弹,可还是被咬断了喉管,此时,文尔内也累得筋疲力尽,在死前还不忘盯着仇人,最终安心地去世了。这个德国军官的气味在它的脑子里保存了八年之久!文尔内忘不了他杀害主人的那一刻,他憎恨着仇人。文尔内为了主人舍命复仇,就像是斯达罗的亲人,它对主人的情义已经达到常人难以想象的境界,它向人类展现了动物的另一面,动物也有情有义,至情至性。只有为主人报仇后,文尔内才能平静地离开人间,平静地去天堂找它的主人,陪伴着他。

而在为主人复仇的同时,文尔内也为国家除掉了一个深深隐埋的“定时”,为人民做出了贡献。文尔内的牺牲让我懂得它不仅是只忠诚卫士,也是只正义之犬。

希望人类能珍惜和动物相处的时光,善待它们,在它们的寿命到达之前,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让它们也能感到温馨。“知己知彼,爱己之心爱动物。”这样在碰到任何事时,动物才会和你的心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

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国母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

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

说起王子,大家会想到古代时国王的儿子,王子对国王是忠心耿耿的,《王子复仇记》读后感。可是这本书中讲的是丹麦国的王子哈姆莱特为了报杀父之仇,让我们再次回到书中吧。

哈姆莱特是个非常勇敢的人,由于他的.父王意外死去,他每天都郁郁不乐,他也和老百姓们一样以为父王是在花园里被毒蛇蛟伤中毒死亡的,读后感《《王子复仇记》读后感》。最后,他是在父王灵魂的指引下才知道凶手是自己的叔父——克劳狄斯(现在的国王)。于是哈姆莱特和他的好朋友霍拉修一起利用种种计谋来追查克劳狄斯,克劳狄斯也多次陷害王子,最终王子被剑毒所害,克劳狄斯也没落好下场,也死于自己的计谋之下。

王子真厉害,他这种正直勇敢的精神不正是我们要学习的吗?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

王子复仇记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很可怜。原本快乐的他却在父王死后不久,背上了父王灵魂施加给他的复仇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活的.真是累极了,多想让他放轻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很多密探,一但发现,他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都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他中,我看到了人性的泯灭,那些曾经十分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

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被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就是他的聪明,使他一次次的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英勇也很聪明,可他那纯真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哈姆雷特相信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善良,他相信雷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雷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吧。

复仇

非典期间,按照老师的课程安排,最近我自学了《义犬复仇》这篇课文,感受很深。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苏联卫国战争前夕,在边防哨所有一位优秀的军犬引导员—斯达罗。他引导了一条名叫文尔内的狗。有一次,斯达罗被敌人的枪弹击中,文尔内气急了,咬掉了那名德军两根开枪的手指头。同时,文尔内也受伤了。伤痊愈后,文尔内不愿意服从新主人的命令。不久,卫国战争爆发了。文尔内丧失了听觉,不能在边境服役了,被作者收养了。

有一次,作者带文尔内回家时,发现他的表现十分异常。突然,他撒腿奔去……两小时后,值班军官打来电话:“在市中心的街上,出现一条狼狗,直径向一个德国人猛扑上去。这个人掏出手-枪,边躲闪边开枪,虽然射尽了子弹,可还是被狗咬断了喉管……”作者急忙赶到现场,看见文尔内受了致命的枪伤。

原来,文尔内一直记着这个人的气味,居然在他头脑里保存了八年之久,而且他竟然能从柏油路上嗅出敌人的气味。八年来他一直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等到了报仇的这一天!

这篇课文的一些段落十分精彩,如:发疯似的扑到凶手身上,用自己尖锐的牙齿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走路很不安,情绪显得激动,全身像发寒噤一般颤抖着,连我的命令也失去了效力;他的目光又死死的盯着被它咬死的人,目光里含着一种深仇大恨……这些精彩的描述活灵活现,犹如身临其境,使这篇读起来更有味儿了。

这篇课文很感人,文尔内对主人是多么的忠心呀,它具有人的情感、意识。宁愿自己死也要为主人报仇雪恨。这刻骨的仇恨它一天也没有忘记过。一般的狗对自己主人只是依恋和忠心,然而军犬却不同,他甚至可以为主人舍去生命。

文尔内是一条特殊的狗。学完这篇课文,使我对它肃然起敬。

义犬复仇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义犬复仇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国母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论复仇》读后感

短篇小说《复仇》是汪曾祺早期的代表作,也是他的成名作。

《复仇》讲述了一个身负杀父之仇的旅客到一个寺庙中借宿的事情。作者以这个复仇者的角度展开描写。细腻的刻画了一个独特的复仇者形象。小说开始就对和尚进行了细致的描写,由和尚交待了小说的背景。其中采用想象与现实结合和插叙的手法,来表达复仇者的内心和事情原委。故事中的复仇者身负杀父之仇,却有着纯净的内心,对仇人和父亲只有一个概念,完全没有感情,却用一生的时间朝着复仇这个虚无的目标坚持着。故事结构巧妙,通过复仇者的想象和与和尚的对话,层层深入复仇者的内心,迫使复仇者直视内心的矛盾。可最终复仇者还是选择向“没有路”的地方走下去。

这一短篇小说,我读了两次。第一次阅读时,只能感受到汪老恬淡的语调。故事似乎没有情节,只有许多关于复仇者心理的描写。这复仇者的心理有十分奇怪。他并不满腔怒火寻找杀父仇人,心中所想更是与复仇无关。开始想象着秋季和尚找蜂蜜、摘花的情景,又想象着母亲、妹妹,梦中又有美丽的自然风光,和虚无飘渺的意境。心中所想一切都温暖祥和,更是与复仇者的身份形成巨大反差。读后不由得感觉很奇怪,对于最后出现的那一和尚就更迷惑不解。带着这种心情,我再次阅读这篇小说,便有所收获。这个复仇者并没有武侠小说中描写的那样热血,而是一个内心平和,向往恬静自由的形象。这一点可以从他的心理活动(如上所述)看出来。

开头对和尚的描写,竟能让读者认为他喜爱这个和尚。而汪曾祺选择描写和尚这一形象,也许除了个人写作偏好以外,我想还有可能认为和尚代表摒弃恩怨,超凡脱俗的意味,和尚生活也宁静恬淡,正如这复仇者内心所追求的一样。这样适宜的环境与复仇者的心理如此契合,自然产生了一种召唤感、归属感。复仇者在内心挣扎后,爆发出“但是我知道我并不想在这里出家!”的决定。接着交代这一奇怪的复仇者的原由。他为父报仇,却不知父亲和仇人的具体形象,只是认为复仇就是他的使命,是他终生所要做的事情。在对仇人的描述中,也只是有这样一个虚幻的概念。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即使我一生找不到你,我这一生是找你的了!”为了一个内心虚无的目标,而盲目的付出一生,是何等悲哀。作者也在文中写道“为他的悲哀而悲哀了。”又联系着开篇对“一生,一生该是多久呀?”的讲述,更显悲凉。

最后出现的老和尚的形象,也许不能称他为和尚,他也是复仇者。而仇人就是这主人翁的父亲,可他父亲已死,而他又在为父亲报仇。这其中充满讽刺,更体现出这仇人只是个幻影,一个虚无的目标。但最后少年复仇者似有所觉悟,却又一起开凿前路。最后一句“第一线由另一面射进来的光”,这光可能是希望,可能还是前方迷茫的道路。

汪曾祺的小说总是以平滑朴实的语言,平淡的笔调,淡然的心态,却又在自然生活中流露着深意。不管我的理解是否正确,但我相信汪老的小说是充满哲理的,有道家之风。

复仇。

——给一个孩子讲的故事。

汪曾祺。

一缶蜜茶,半支素烛,主人的深情。

“今夜竟挂了单呢,”年轻人想想暗自好笑。

他的周身装束告诉曾经长途行脚的人,这样的一个人,走到这样冷僻的地方,即使身上没有带着干粮,也会自己设法寻找一点东西来慰劳一天的跋涉,山上多的是松鸡野兔子。所以只说一声:

“对不起,庙中没有热水,施主不能洗脚了。”

接过土缶放下烛台,深深一稽首竞自翩然去了,这一稽首里有多少无言的祝福,他知道行路的人睡眠是多么香甜,这香甜谁也没有理由分沾一点去。

然而出家人的长袖如黄昏蝙蝠的翅子,扑落一点神秘的迷惘。淡淡的却是永久的如陈年的清香的烟。

“竟然连谢谢也不容说一声,知道我明早什么时候便会上路了呢?——这烛该是信男善女们供奉的,蜜呢?大概庙后有不少蜂巢吧,那一定有不少野生的花朵啊,花许是栀子花、金银花……”

他伸手一弹烛焰,其实烛花并没有长。

“这样一个地方,除了俩和尚是什么都不适合的……”

何处有丁丁的声音,像一串散落的珠子,掉人静清的水里,一圈一圈漾开来,他知道这绝不是磬。他如同醒在一个淡淡的梦外。

集起涣散的眼光,回顾室内:沙地,白垩墙,矮桌旁一具草榻,草榻上一个小小的行囊,行囊虽然是小的,里面有破旧的物什,但是够他用了,他从未为里面缺少些什么东西而给自己加上一点不幸。

霍的抽出腰间的宝剑。烛影下寒光逼人,墙上的影子大有起舞之意。

在先,有一种力量督促他,是他自己想使宝剑驯服,现在是这宝剑不甘一刻被冷落。他归降于他的剑了,宝剑有一种夺人的魅力,她逼出年轻人应有的爱情。

他记起离家的前夕,母亲替他裹了行囊,抽出这剑跟他说了许多话,那些话是他已经背得烂熟了的,他一日不会忘记自己的家,也决不会忘记那些话。最后还让他再念一遍父亲临死的遗嘱:

“这剑必须饮我的仇人的血!”

当他还在母亲的肚里的时候,父亲死了,滴尽了最后一滴血,只吐出这一句话。他未叫过一声父亲,可是他深深地记着父亲,如果父亲看着他长大,也许嵌在他心上的影子不会怎么深。

他走过多少地方。一些在他幼年的幻想之外的地方,从未对连天的烟波发过愁。对蓊郁的群山出过一声叹息,即使在荒凉的沙漠里也绝不对熠熠的星辰问过路。

起先,燕子和雁子会告诉他一声春秋的消息,但是节令的更递对于一个永远以天涯为家的人是不必有所在乎的,他渐渐忘了自己的年岁,虽然还依旧记得哪一天是生日。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他曾经跟母亲承诺过。

曾经跟年老的舵工学得风雨晴晦的知识,向江湖的术士处得来霜雪瘴疠的经验,更从背箱的郎中的口里掏出许多神奇的秘方,但是这些似乎对他都没有用了,除了将它们再传授给别人。

一切全是熟悉的了。倒是有时故乡的事物会勾起他一点无可奈何的思念,苦竹的篱笆,络着许多藤萝的;晨汲的井,封在滑足的青苔里的……他有时有意使这些淡漫的记忆浓起来,但是这些纵然如秋来潮汐,仍旧要像潮汐一样的退下去,在他这样的名分下,不容有一点乡愁,而且年轻的人多半不很承认自己为故土所累系,即使是对自己。

什么东西带在身上都会加上一点重量(那重量很不轻啊),曾经有一个女孩子想送他一个盛水的土瓶,但是他说:

“谢谢你,好心肠的姑娘,

愿山岚保佑你颊上的桃红。

我不要,而且到要的时候自会有的。”

所以他一身无赘物,除了一个行囊,行囊也是不必要的,但没有行囊总不像个旅客啊。

当然,“这剑必须饮我仇人的血”他深深地记着。但是太深了。像已经溶化在血里,有时他觉得这事竞似与自己无缘。

今晚头上有瓦(也许是茅草吧),有草榻,还有蜡烛与蜜茶,这些都是在他希冀之外的,但是他除了感激之外只有一点很少的喜悦,因为他能在风露里照样做梦。

丁丁的声音紧追着夜风。

他跨出禅门(这门是圆的)。殿上一炷红火,在幡帐里跳着皈依的心,他从这一点静穆的发散着香气的光亮中走出,山门未闭,朦胧里看的很清楚。

山门外有一片平地,正是一个舞剑的场所。

夜已深,星很少,但是有夜的光。夜的本身的'光,也能够照出他的剑花朵朵,他收住最后一着,很踌躇满志,一点轻狂圈住他的周身,最后他把剑平地一挥,一些干草飞起来,落在他的袖上。带着满足与珍惜,在丁丁的声息中,他小心地把剑插入鞘里。

“施主舞得好剑!”

“见笑,”他有一点失常的高兴、羞涩,这和尚什么时候来的?“师父还未睡,清韵不浅。”

“这时候,还有人带着剑。施主想于剑上别有因缘?不是想寻访着什么吗,走了这么多路?”

和尚年事已大,秃顶上隐隐有剃不去的白发,但是出家人有另外一副难描画的健康,炯明眸子在黑地里越教人认识他有许多经典以外的修行,而且似乎并不拒绝人来叩问。

“师父好精神,不想睡么?”

“出家人尽坐禅。随时都可以养神,而且既无必做的日课,又没有经诵道场。格外清闲些,施主也意不想睡,何不谈谈呢。”

他很诚实的,把自己的矢志告诉和尚,也知道和尚本是行脚来到的,靠一个人的力量,把这个久已经颓圮的废庙修起来,便把漫漫的行程结束在这里,出家人照样有个家的,后来又来了个远方来的头陀。由挂单而常住了。

“怪不道……那个师父在哪儿呢?”他想发问。

“那边,”和尚手一指:“这人似乎比施主更高一层,他说他要走遍天下所有的地方。”

“哦……”

“那边有一绝壁,由那边从未有人踏过一个脚印,他一来便发愿打通一条道路,你听那丁丁的声音,他日夜都在修这件功德。”

他浮游在一层无边的惆怅里,“竟有这样的苦心?”

他恨不得立即走到那丁丁的地方去,但是和尚说,“天就要发白了,等明天吧。”

明天一早,踏着草上的露水,他奔到那夜半欲往的山下,行囊都没有带,只带着一口剑,剑是不能离身须臾的。

一个破蒲团,一个瘦头陀。

头陀的长发披满了双肩,也遮去他的脸,只有两只眼睛,射出饿虎似的光芒,教人感到要打个寒噤。年轻人的身材面貌打扮和一口剑都照入他的眼里。

头陀的袖衣上的风霜,画出他走过的天涯,年轻人想这头陀一定知道许多事情,所以这地方比任何地方更无足留连,但他不能离开一步。

头陀的话像早干涸了,但几日相处他并不拒绝回答青年人按不住的问讯。

“师父知道这个人么?”一日他伸出左腕。左腕上有一个蓝色的人名,那是他父亲的仇人,这名字是母亲用针刺上去的。

头陀默不作声,也伸出自己的左腕,左腕上一样有一个蓝字的人名,是年轻人的父亲的。

一种异样的空气袭过年轻人的心,他的眼睛盯在头陀的脸上,头陀的瘦削的脸上没有表情,悠然挥动手里的斧凿。

在一阵强烈的颤抖后,年轻人的手按到自己的剑柄上。

——这剑必须饮我仇人的血。

“孝顺的孩子。你别急,我绝不想逃避欠下自己的诺言——但是这还不是时候,须得我把这山凿通了!”

他决然收得未应的疑问,他,年轻人,接受了头陀并没有发出的祈求或命令,从此他竟然一点复仇的举动都没有了。

从此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青年人也挥起一副斧凿,服从在“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苦心下,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青年人。

日子和石头损蚀在丁丁的声音里。

你还要问再后么?

一天,凿子敲在空虚里,一线天光,第一次照入永久的幽黑。

“呵!”他们齐声礼赞。

再后呢?

宝剑在冷落里自然生锈的,骨头在世纪的内外也一定要腐烂或是变成了化石。

不许再往下问了,你看北斗星已经高挂在窗子上了。

载一九四一年三月二日《大公报》。

《论复仇》读后感

复仇是一种原始的公道,世人大多通过复仇来讨回公道。

愈是如此,愈应制止,因为它破坏了法律的威力。

培根主张受害者应对仇敌采取宽容的态度。

其理由如下:

一、实施复仇,使我们的'人格境界变得和仇敌一样低劣。

二、仇敌之所以会伤害人,是因为仇敌只爱自己而不爱别人,对于这样的自私者,我们大可不必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四、仇敌的伤害已成时过境迁,我们应当着眼现在与未来。

五、耿耿于怀,只能使得我们的伤口愈难弥合。

有一种复仇行为,似乎得到了培根的原谅,对那些法律没有给予制裁的行为,你可实施复仇,与此同时,你应当使得你的复仇行为能够免于法律的制裁。

举凡进行公仇报复的,他必然会得到意外的好运,而进行私仇报复的,却生前于人有害,死后可叹可悲。培根以屋大维为凯撒复仇、塞维鲁为帕尔蒂纳复仇,亨利四世为亨利三世复仇的三个例子作了简要说明。这让我想起了美伊战争,美国以国家的名义武力颠覆了萨达姆政权,此举可谓报公仇,美国因而获得了西方社会的广泛好语,亦弹回了联合国安理会的种种关切;而伊拉克对美国实施的报复大多不具有“国家色彩”,因而难免引起国际社会的唏嘘。

最后,我们不得不佩服培根的思维力与洞察力。

《论复仇》读后感

呐呐,在《培根随笔》众多美文中,我独独选了这一篇,作为我心灵的领悟。这当然不是冲着中二来的,但也不是什么烂俗的个人经历。

写它,仅是因为,复仇,是每个人共有的经历。或是出于职场,亦或者,只是儿时幼稚的以牙还牙。

现在,想起小时,因和朋友闹矛盾而十分中二的学玛丽苏小说中的女主,“咬牙切齿”“恨意十足“”面无表情”地说出“我”“要”“复”“仇”这四个字,还不停地揉着眼睛非要把眼折磨称传说中的“血眸”的黑历史,就会忍不住仰天长笑。不得不说,那时候的'我实在是太可爱了。。。。。

如今的我,已经学会了处处忍让,面对于他人侮辱我的言语,我甚至可以做到无论是心灵还是表面都风平浪静。可以无条件的包容所有人的抱怨与谩骂。绝不会再有儿时所谓“复仇”的念头。这种情况与其说是宽容,不如说是不屑一顾。特么的,那些只会逞口舌之能,不会以行动证明的人,无论男女,都和没文化的泼妇没什么区别,情商智商都为负,这种人其实更值得同情。若我与他们互骂,以唇齿相击,那一这类人又有何差别!?简直是荒诞至极!

报仇,真的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自然不会相信鬼神之事。但却独独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当然不是相信什么冥冥之中,甚么自有天定。只是觉得那些只会逞口舌之能,在背后说三道四的人定是没人品、没节操、没修养的。若以后能在社会各级阶层游刃有余,如鱼得水,呼风唤雨,叱咤风云那是祖坟上冒青烟也不可能发生的事。这类人,若改之则好,而若冥顽不灵,则会在这天杀的吞人的社会里,死无全尸。

故真正的君子之复仇,就是放人一马,看其将自己一步一步的送往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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