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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建设工作汇报(优质17篇)

时间:2023-12-26 13:19:26 作者:梦幻泡

工作汇报可以帮助我们回顾过去的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并为未来的工作做好准备。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实用的工作汇报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参考和帮助。

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汇报

行风是党风、政风在政府部门的集中反映和体现,它反映一个部门的精神风貌、综合素质、行政效能及服务水平。为进一步端正党风、行风,转变行政职能,改进工作作风,使部门职能更加贴近地方政府的中心工作。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县委“发展要快、工作要好”的总体要求,高举“三个面向”旗帜,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履行质监职能,优化发展环境,全方位开展行风建设工作。

一、面向企业,开展“亲企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快捷、便利服务。

一是从源头抓质量,加大服务企业力度,深入开展“名牌兴企、质量兴县”活动,制定13条服务企业的具体措施。经过努力,我县已拥有省级名牌4个(巨力吊索具、刘伶醉酒、大午饲料、镇中漆包线)。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中国名牌产品1项(巨力钢丝绳)、河北名牌产品4项(“金久久”白酒、宏业钻井、喜马馨乳、“大午”烤鸡)。质量体系认证是全面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目前我县已有38家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从而有力的提高了县域经济整体实力。二是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帮助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今年以来,共帮助44家企业制、修定企业标准64个,为企业新办执行标准证书102个,完成执行标准证书年检240家。同时,为企业新办标识认可证书80个,完成证书年检180个。三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加大技术投入,提高服务水平。今年,我局经与盛市局多方运作,先后投资60万元,新增纸制品等6项检验检定项目,为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四是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方便企业办事。结合我局实际,将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产品标准、特种设备登记办证等对外办理证照部门和电能表检定、计量器具校定等服务窗口集中到一楼大厅办公,开展“一站式”服务。同时,积极推行文明办公五步曲、首问责任制和办事时限制,凡一次能解决的问题绝不让企业跑两次,为企业办事创造便利条件。五是开展“服务直通车”活动,组织职能股室,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标准、质量、计量等各方面的`咨询和办理工作,为企业提供快捷、便利服务。

二、面向百姓,开展“民心工程”,为百姓办好事、实事。

(一)健全领导负责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到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两促进,两不误。同时,从局领导到股所长,从股所长到一般干部,层层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指标量化,并严格执行国家总局“八严禁”、省局“十六条”和市局“一次查实下岗”规定,对违法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二)健全完善学习教育机制,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定期进行考试,成绩直接和工资收入挂钩,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明显提高。4月29日,我局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法培训班,邀请县法制局领导就行政许可法有关知识进行授课,收到良好效果。

(三)全面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期限和收费标准,做到事事公开、透明,实施阳光作业,并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结合市局“行政执法和执法督察体系”建设,在一楼政务公开大厅设立监督台,将“五公开、十不准”制度、“一次查实下岗”规定全面公开,并公布行风投诉举报电话,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意识,有效促进了我局行风建设工作。

(四)加强内外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根据市局“行政执法和执法督察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层层签订执法责任状,并将全县分为6个责任区,每个综合执法股室负责一个责任区,安全监察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明确主管领导。同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卡,实行企业回访制度,由局领导带队,不定期深入企业走访,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服务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从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骨干企业负责人中聘请了12名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截止目前,共走访企业相对人63家,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5人(次),召开座谈会4次,发放明白纸1000份,争求各类意见、建议300余条。

今年以来,通过狠抓行风建设工作,有效推动了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也没有一例错案、行政复议案件。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再接再厉,进一步端正党风、政风、行风,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打造质量技术监督良好形象,为徐水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oo四年十二月七日。

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汇报

县辖6镇3乡3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1016平方公里,人口52万,其中城镇人口15万。,gdp突破1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60元,农民人均收入4284元。自以来,我县在全市经济社会综合考评中荣获“六连冠”。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城市化战略,以规划为龙头,以完善城市功能和膨胀城市规模为重点,以改善经济发展硬环境为目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化水平,城乡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几年来,我县城市建设总投资达30多亿元,完成拆迁面积100万平方米,修建各类楼房700多栋,建设面积300多万平方米,新建和拓宽城市主次干道20多条,形成九纵九横的路网框架,新增绿化面积150万平方米,县城绿化覆盖率达33%,城区内新增供水管线4万米,供水普及率达90%以上,全县城市化水平达32%。县城先后荣获“全国第三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县城”、“省级卫生县城”、“‘齐鲁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县城”等荣誉称号。小城镇建设成绩斐然,全县12个乡镇(街道)中有1个镇被命名为省级中心镇,3个镇(街道)被命名为市级中心镇。全县860个村已规划完成238个,其中林子镇弥家村等8个村庄被评为“全省示范村”。

今年以来,新一届县委、县政府站在新起点,为谋求新发展、实现新突破,将城市建设放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来抓,确立了“东xx区对接,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南进、西连、东拓、北延”战略,提出建设“济南北部最亮卫星城”的口号,以南部新区建设为突破口,掀起了新一轮城市建设发展高潮。

一、科学编制县城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引导作用。

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和依据。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我们把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城市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先后对城市建设实施了两轮规划。对县城建设实施了第一轮规划,按照到基本实现城市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基本要求,结合胜利油田、滇黔桂钻探公司等大型石油企业地处我县的实际,编制了“一心、一轴、二组团”的城市总体规划,对当时的城市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19的规划已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要求,我们聘请上海同济大学专家对县城实施了新一轮规划,新规划以建设生态县为目标,进一步确定了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和轮廓。以来,随着104国道改线、城市新区(原开发区)南扩,城区部分区域功能发生了变化,需重新进行定位、规划。为此,我们又先后多次会同上海同济大学专家,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论证和完善,努力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可持续发展,注重可操作性,注重突出特色。规划面积由原来的16.8平方公里,扩大到48平方公里,进一步拉大了城市发展框架,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同时,为维护规划的权威,我们组织专门力量,不断加大巡回检查力度,严查私搭乱建行为,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发展,打造城市新亮点,今年我们聘请省规划设计院对开元大街以南、南外环以北占地面积4平方公里的新区,进行了控制性规划,新区规划起点高,功能齐全。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实施这一规划,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将新区建设成现代化、高标准、高效能,集办公、服务于一体的综合中心。

二、高标准建设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城市功能,就是城市品牌。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宜人、活力无限的城市品牌,将极大地提高城市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我们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目的,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加快城市道路建设。道路是城市骨架,也是城市的形象,通过大力实施道路改造、建设工程,迎宾路、瑞园路、苍圣街、恒源路、洛源路、永兴大街、新104国道等一批高标准城区主干道相继建成,改变了道路狭窄、坑洼不平、尘土满天的交通旧貌,提高了城市承载力。建设中的南区瑞园南路、花园大街及筹建中的东外环、南外环建成后,我县城区发展的轮廓、筋络将更加清晰。二是加大治污力度。结合城市道路改造和公益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排污管道建设,形成了完整有效的排污管网。对原104国道城区段、瑞园路等敞口河道实施罩面工程。本着“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对城区各种弱电线路实施入地工程。兴建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并于6月投入运营,极大地改善了城市环境;同时,第二污水处理厂也正在建设之中,预计今年年底前可正式投入运营。三是实施精品工程,提升城市形象。规划建设了新世纪广场、邢侗公园、红坛寺森林公园等休闲娱乐活动中心,其中新世纪广场被评为省“十佳文化广场”和市“优秀样板工程”;红坛寺森林公园被评为省级旅游景点,提高了城市品味和活力。同时,客运中心、工人文化中心、县医院病房楼、新一中建设等一批精品工程融入先进设计理念,实用前提下力求美观,扮靓了城市环境。其中,新一中建设工程是我县为普及高中教育而兴建的一项民心工程,占地面积520亩,总投资2.5亿元,203月开工建设,20投入使用。四是加强城市供水、供热、供气设施建设。建有3处自来水厂和完善的供水管网,基本满足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其中第二水厂始建于20,于年投入使用,提高了城区供水普及率。建设了恒利热电联产项目,并于20实现了对城区部分用户的供热。城市燃气项目于2005年实现了对部分用户的供气,后续工程正在建设之中。五是加大市场建设力度。先后规划建设了副食品批发市场、机电产品市场、商贸城、鲁西北汽配大市场、金家园装饰材料大市场等专业市场,搞活了流通,丰富了城市发展内涵。六是大力实施安居工程。规划建设了近20处小区,满足了群众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三、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质量。

城市建设管理,三分建、七分管。近年来,我们下大气力强化城市管理,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加大管控力度,规范市容秩序。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加大对马路市场、户外广告、市政设施、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城区各单位、门店、居户门前实行五包责任制,对提升整体环境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精益求精,打造绿化精品工程。按照小环境、大生态的思路,对城区道路实施绿化改造,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乔灌结合。同时,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合理划分区域,责任到人,综合养护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全方位保洁,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对城区主要街道及重要区域按照“五净六无”(马路净、路沿石净、树坑净、下水口净、绿化带净,无纸片、无果皮、无树叶、无浮土、无污物、无烟蒂)的标准,进行全天候保洁。四是高标准亮化,美化城市夜景。经过近年的亮化建设,已形成以路灯亮化为基础、以高层建筑亮化为点缀、以户外广告亮化为衬托的亮化格局。

四、加强村镇规划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近几年,结合新农村建设,我们加大了村镇的规划建设力度,努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一)大力实施村庄规划。针对原有村镇规划起点低、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特色不够明显、设施建设不合理、村庄规划覆盖率低的客观实际,近年来把实施新一轮村镇规划作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来抓,在“政府支持、农民自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社会参与、典型带动”的原则指导下,聘请山东理工大学专家对全县9个乡镇政府驻地实施了规划,并组织力量对部分村庄实施规划,更好地发挥政府驻地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和部分村庄的典型带动作用。目前,各乡镇政府驻地规划工作已经结束,村庄规划工作正在进行中,今年将完成70%的300人以上的村庄规划。(二)加强村镇设施建设。一是实施了“六通(水、电、路、讯、排水、宽带网)一平”工程建设。目前,政府驻地、部分村共铺设排水管道25万米,硬化道路40万米,并配备了绿化、亮化、美化设施。全县所有的村铺设了柏油马路;83%的村安装了自来水;村村安装了程控电话;村村通上了有线电视。二是实施了公共基础设施“扩容”工程。各乡镇(街道)教学、金融、邮政、卫生院、敬老院等单位办公及基础设施相继建成使用,扩充了公用基础设施的总量。三是加强市场建设。规划建设了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专业批发市场,搞活了商贸流通,形成了以石油化工、食品、农副产品、造纸等主导产业为主的工业体系,促进了乡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四是加大旅游开发力度。结合林子镇独特的万亩槐林优势和红坛寺古迹,规划建设了红坛寺森林公园。该公园占地面积1.4万亩,划分为6大区域,被省林业厅批准为省级森林公园。近年来,我县以森林公园为载体,成功举办了六届槐花节,取得了丰硕成果。

五、拓宽融资渠道,做好借力发展的文章。

资金短缺问题一直是制约城市建设的瓶颈。近年来,虽然我县的财政状况不断改善,但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耗资大,城市建设资金相对短缺。面对一浪高过一浪的发展热潮,如何实现财政少投入、不投入办大事的目的,其有效途径就是做活多渠道融资这篇文章。一是聚民资。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民资用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近年来,我们以此建设了部分专业市场和住宅小区,解决了部分单位、业户门前硬化问题。二是以地生财。通过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依法对各类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坚决管住土地一级市场。将城区各主要街道、尤其是新区的道路改造与沿路房地产开发结合起来,实行嫁接式同步建设,将土地收益投向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形成了由政府“独资”变社会“合资”的良好局面。三是“无”中生有。对城区重要地段,如迎宾路、新世纪广场、邢侗公园、原104国道等道路、场所的广告设置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拍卖或转让,将所获收益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良性循环的投资机制。四是招商引资。不断强化措施,先后引进了汽配城、金家园装饰材料市场、第二供水厂、热电联产、瑞兴小区等一批招商项目,不仅完善了基础设施、提升了城市服务功能,而且累计为县财政节约资金3亿多元。五是市场化运营。以市场化运营为手段,引进了城市燃气等一批城市设施建设项目,实现了合作双方的双赢。

我县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与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应发挥得更大作用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城市规划体系有待完善。目前,我县城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控制性详规编制还不够完善,不利于更好地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过程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强化。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基础设施条件有所改善,城市服务功能日益增强,但基础设施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城区道路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路网格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三是资金短缺问题较为突出。近年来,虽然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努力破解城市建设的资金瓶颈问题,但城建投融资渠道不够宽、城建资金紧张仍然是制约城市建设的主要因素。四是城市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工作中个别环节关系不够理顺,存在执法难现象。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环境脏乱差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五是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村庄规划覆盖率低,基础设施建设较城区还较为滞后。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省建设厅领导视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卫生整洁、文明和谐、生机无限的新型县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最后,请各位领导对我县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以推动我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汇报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将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与“解放思想、赶超跨越”与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工作落实结合起来按要求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部署实施。

一是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组及时召开会议,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局开展制度建设年推进活动实施方案,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相关领导和责任股室。明确提出了开展活动需达到的“四个目标”和切实抓好的五个方面工作;活动责任主体、具体职责;工作重点、阶段性任务、时间进度及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活动扎实开展,达到预期目标。二是完善机制,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推进制度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及时调整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组成员,特别吸纳了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重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县国土资源局制度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三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召开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组《关于开展制度建设年工作实实施方案》和市、县制度建设领导小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动员部署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学习领会各级的部署要求,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我局充分利用学习会、座谈会、局域网、开辟学习园地等,加大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做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了制度建设“大宣传”的工作格局,提高了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制度意识,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通过廉政文化活动的开展,改进了反腐倡廉教育的方式方法,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加深入人心。及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和信息,反映本单位和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五是各项活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把制度建设活动和“创先争优”主题教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进,确保制度建设推进活动取得实效。与此同时,把开展活动与抓好全年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健全制度,完善规范。

(一)开展调研,了解情况。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在全系统开展调查研究。由局领导带队,组织调研组,重点对本系统本单位腐败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要是土地交易、矿业权出让、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发证、土地执法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管人、管物、管事、管权”等关键环节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调研,以明确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和着力点。

(二)清理制度,搞好登记。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局对近年来制定的各项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清理和审查,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做好分类登记,共梳理出由局制定的现行制度62项,提出“立、改、废”的具体工作计划。同时,总结了近年来加强制度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三)完善制度,细化措施。我局针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特点,在全面清理、科学论证、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各项制度进行完善、创新,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一是抓好涉及人、财、物方面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公开制度;下基层、公务接待、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工作人员问责、执法责任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突出在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用人、用钱、用权制度方面进行完善和创新,加强科学规范的行政管理,强化对权力监督制约的机制体制建设。二是抓好用地用矿领域的反腐倡廉制度的修订、完善,规范管理工作制度。三是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监督制约和股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分别邀请了县纪委、县检察院等领导为干部职工上了廉政课,利用局域网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十多片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土所长到钦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四是抓好对岗位职责、工作纪律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纪律,加强对工作人员管理,进一步完善考勤、办文办事时限、机关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首问责任制度建设。对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滞后的制度予以修改、完善,对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制度进行细化完善,制定配套措施。五是锐意创新制度。按照“四个目标”的要求,紧密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实际,制定了具有本部门特色的新制度。六是注重制度质量。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并亲自负责对制度审核、修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完善和创新制度,并召集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讨论,注重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适用性,所定制度比较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从以上六个方面全面加强了我局党建党务、反腐倡廉、岗位职责、工作规则、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制度建设。

(四)建章立制,抓好落实。

一是我局将修订、完善和创新的15项制度汇编成册,发放到全局,工作人员人手一册。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落实的保障机制,落实了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各部门各负其责,监察部门对执行情况实行全方位监督,全面强化落实措施,加强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发挥制度在工作中的作用。对不认真、不及时执行制度的,予以及时纠错,严肃纪律。四是对能公开的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对政务公开有关制度都实行了公布。

三、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通过制度建设年活动的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制度建设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的效果显著增强,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确保了制度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别是推动了以“保障经济发展,保护耕地红线”“双保工程”为重点工作内容和以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工作的开展。我县再次获得自治区用地指标计划单位县,全年用地指标1500亩,我局现已上报用地批次14批,面积1738亩;我县还获自治区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达标县,并获得自治区向国土资源部推荐为“节约集约模xx县”,全局“制度建设年”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同时全县18个基层所也结合“红旗国土所”建设制定了一套制度,从而使全系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干部职工人人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氛围更加浓厚,服务经济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机关工作作风,为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新动力,进一步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9月份,我局与县气象局合作达成公共气象服务合作协议,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和“气象与国土资源”联席会议制度,在基层国土资源所共建“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合作开展xx县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积极开展“十有县”建设,按《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的通知》(桂国土资办〔〕141号)文件精神,按建设计划逐项抓好落实,已向区厅申报。三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四是通过反腐倡廉制度的全面清理和完善为下一步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打下了基础,为构建廉洁国土、高效国土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推动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制度学习贯彻。目前,各项制度已汇编成册,下一步关键是抓学习,抓落实。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活动中建立和完善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人人熟悉制度、人人遵守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特别要加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系统学习,要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使学习制度化,努力营造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浓厚氛围。二是抓好制度执行落实。对执行过程中,还要回头查,边查边改。将已制定好的制度落实到位,执行到位。三是抓好制度监督检查。从现在起,我们要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好的表彰奖励,差的通报批评,甚至追究责任。四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体系,把长效监督机制建设好、完善好、落实好,确保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不断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某县城镇管理工作汇报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使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地开展,把“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落到实处,切实抓好教育安全工作,我校全体教师高度重视,在校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现在我们把开学以来的安全教育工作汇报如下: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

1、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防溺水安全责任意识。

2、每周举行一次国旗下主题教育讲话。

3、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安全隐患活动。

4、每月出一期防溺水安全黑板报。

5、每学期发一份《告家长书》,由家长、学生、校领导签字盖章。

6、每月举行一次安全为主题的班级活动,观看一次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片。

二、开展安全教育课。

我校一向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开学伊始,在安全教育课程中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的内容,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一是利用每周一次安全教育课进行安全教育,学校要求各班班主任认真备课,写出教案,做好活动安排。

三、交通安全教育。

1、每学期开学时和放假前,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2、每天放学前,老师要提醒学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定期邀请交警到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

4、班主任摸清学生骑自行车情况,登记造册并和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四、防汛教育。

进入夏季多雨季节,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安全防汛和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我校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汛工作预案:

1、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部署防汛工作,将防汛工作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落实到具体的人员。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师生防汛意识。启动报告制度。要求低年级家长接送学生,回到家并向班主任报安全。

5、加强值班,确保信息沟通。安排人员值班,确保防汛期间24小时通讯畅通,使突发情况能及时地传达给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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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城镇管理工作汇报

首先,欢迎各位领导来××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按照通知要求,将我县“调访一体化”工作开展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我们××县位于××省中部,××市东北部,幅员面积4238平方公里,总人口32万,辖11个乡镇,76个村,500个自然屯。近年来,我县切实把“调访一体化”工作作为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措施来抓,以“调访一体,强化基层,稳定全局”为重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力度,创新工作措施,完善推进机制,做到了预测预报、接待调处有机结合,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使一大批信访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工作中,我们主要是狠抓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把“调访一体化”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积极构建党政齐抓的工作格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调访一体化”建设摆上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委书记×、县长××同志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调访一体化”工作,并提出明确意见。成立了以主管县领导为组长,组织部、人事局、编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办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调访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调访中心,在县司法局挂牌子。各乡镇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并在司法所设立调访办公室,实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访办“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由基层司法所所长兼任调访办主任。并做到了“五有”:即有领导、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屋子。各村、社区分别设立了专兼职调访员,屯、居民组分别设立了调访信息员。全县初步形成了县有调访中心、乡有调访办、村(社区)有调访员、屯(居民组)有调访信息员的四级调访工作体系。二是保证资金投入。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我们仍然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支付工作人员的报酬和奖金,仅调访员工资待遇方面,县财政每年就拿出近16万元。目前村级调访员每人每月100元,乡镇信访员每人每月300元,并实现了“三个统一”,即经费由县财政统一划拔,由乡镇调访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同时,我们积极改善基层调访机构办公条件。经过协调,乡镇、村级调访组织办公场所及设施由各乡镇、村负责解决。目前,全县11个基层司法所共有23间办公室,有统一制作的工作流程图17块,摩托车8台,电话8部,微机3台。三是配齐配强人员。为保证在调访一体化建设中有人管事、能管好事,我们切实在人员配备上狠下功夫,全力抓好“兼、调、聘、培”四篇文章。所说“兼”,就是县司法信访调解中心由县信访办主任兼任主任,信访办1名副主任、司法局1名副局长兼调访中心副主任,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兼任乡镇调访办主任。所说“调”,就是将11个乡镇的14名信访员统一调整到乡镇司法信访调解办公室,划归司法所管理,使司法所人员与信访人员合二为一。所说“聘”,就是采取“三荐两考”形式,为76个行政村、7个社区和1个街道择优聘用调访人员144名,其中老党员、老支书、老干部有58名,占总数的40.3%。同时,根据村屯及居民组大小,按照每20户至50户村(居)民设1名调访信息员要求,全县共聘用了827名基层调访信息员。所说“培”,就是加大队伍的培训力度。采取县司法局、县信访办培训乡镇人员,乡镇司法所培训村屯人员的办法,先后举办了30期调访人员培训班,培训基层调访员和调访信息员4000余人次。目前,全县业务用书《人民调解员必读》达到每村一本,还征订了《人民调解》杂志120余份。同时,对基层新聘用的调访人员上岗前,县信访办、县司法局围绕司法行政业务知识等内容,联合组织统一的业务培训,进行了统一的考试,经考试合格后统一发放了《调访员工作证》,实行持证上岗。

二、把完善推进机制作为“调访一体化”建设的重点,切实规范工作行为。“调访一体化”建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党委和政府形象。为保证规范有序地运行,我们坚持从创新工作机制入手,不断完善推进措施。一方面,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针对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的实际情况,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帮教组织工作职责》等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人员情况九方面34条制度统一制作成规范化图板下发到全县11个乡镇76个行政村。并针对社区改革后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统一制作了7个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图板下发到社区。同时,我们还制定了基层调访办主任(司法所长)月工作例会制度、村屯调访工作人员月工作例会制度、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县、乡、村两级季、月汇报制度以及基层调访员定期学习、集中培训、例会交流等多项管理制度,用制度加强调访员管理,促使每名调访员当好“六员”,即党的政策的.“宣传员”、党委政府的“参谋员”、矛盾纠纷排查的“信息员”、信访工作动态的“调研员”、矛盾纠纷调处的“调解员”、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员”,推动基层“调访一体化”建设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另一方面,强化工作考核。对基层调访组织实行“两固定一流动”的动态管理办法。即编制固定,由人事部门统一核定;工资固定,由县财政统一划拨;人员实行流动管理,视工作业绩随时调整或解聘。7月以来,我县通过考核,已先后对51名基层调访员进行了调整。同时,还建立了司法所长(调访办主任)深入村屯抓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进行量化分解,落实到人头,严格进行奖罚,有力地促进了“平安××”、“法治××”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使人民调解平息纠纷、缓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日益突显。

三、把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调访一体化”的重点,有效缓解信访压力。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作为“调访一体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化解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全县共发生信访案件1170件次,同比下降23%。特别是在越级访上,年全县只发生78件次,同比下降了30%。一是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拍卖。为保证农村土地发包的公开、公正、公平,乡镇调访办公室对各村的土地发包拍卖全程参与,主动监督。,××镇平安村七组因村委会在渔池发包工作中操作程序违背政策规定引发村民集体到镇里上访,镇党委、政府指派调访办牵头,带领经管站、驻村工作队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办公,通过公开竞标拍卖,使平安村鱼池发包价格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21.4万元,既增加了村集体收入,又达到了参与竞标者和上访人员满意,收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司法所又主动介入平安、××、×××、&&、&&、××等6个村近800亩机动地发包拍卖工作,现场监督,为村集体增加收入11万余元。二是认真调处群众纠纷。对群众的涉法上访问题,司法信访调解中心都主动介入,认真调处。20××乡一中学生××来被砍伤致盲,因对赔偿问题不满由其母领着到县政府上访,县政府召开协调会议决定给予法律帮助,后经××法庭判决对方当事人赔偿,由于无法执行又引起上访,后经县调访中心和乡村调解委员会一同到当地进行调解,使法庭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平息了上访,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紧紧抓住推行“调访一体化”机制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了司法信访调解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有效衔接、信息反馈通畅的工作网络,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乡小山村五组74岁××老太太,因赡养问题与儿子儿媳发生纠纷,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未能得到解决,村支部书记拨通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寻求法律帮助,法律援助中心迅速派干警到当地调查了解,及时为老人提供法律帮助,经过走访确认不尽赡养情况属实,符合援助条件,决定免费为老人先期调解,调解不成提起诉讼,经过调解,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受到当地群众称赞。四是主动调处乡村土地纠纷。对“一免两补”政策出台引发的大量的土地纠纷案件,各乡镇调访办司法所不回避,不推诿,主动参与,配合各乡镇开展了以“清查土地、清理合同、清收资金”为重点的“三清”工作,维护了群众利益,保持了农村社会稳定。××乡永清村二组一村民为村委会看护了河套林,后因五荒开发解除用工,就用工补偿问题与村委会发生纠纷,常年到乡政府上访,司法信访调解办公室受理后,由调访办主任、信访员、村调委会主任、村调访员参加的调查组,通过认真细致调查走访、耐心诚恳的说服教育、公平合法的处理意见,使当事人心悦诚服,问题得到顺利解决。××乡五庄、后五两个村在“一免两补”政策实施后,30多户农户因土地纠纷问题到县、乡政府上访,××司法所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针对这项涉及农户100余户、土地2900亩的纠纷案件,认真进行了调处解决,共化解债务90余万元,平息了上访。自20以来,我县各级调访组织共调处成功各类民间纠纷1732件次,其中,土地纠纷856件次,经济纠纷373件次,婚姻及家庭赡养纠纷375件次,其他纠纷128件次,成功率达到98%以上,并先后防止群体性上访案件26件次。××镇社区7名新聘调访员上岗工作以来,先后调解纠纷289件,成功率达99%,并制止因群众纠纷引发的上访事件31起。在全力抓好信访调解的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新时期调访工作的新途径和新办法,不断丰富调访工作内容,延伸服务触角。为加快全县劳务经济的发展,成立了县乡两级农村劳务输出法律服务组织,制定了《××县司法局农村劳务输出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和《全县贫困户法律救助工作方案》,出台了《××县司法局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制度》,设立了劳务输出法律服务热线电话,通过开展劳务输出前的预防性法制宣传、输出中的保障性公证见证、输出后的补救性代理诉讼,使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特别是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自年以来,全县司法所共举办外出务工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20余次,近万名劳务输出人员参加了培训,为外出务工人员解答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0余份,办理各类劳务合同公证、见证800余件。2004年,××乡××、××等42名外出务工农民到大庆龙凤区打工时因发生苯中毒与用工方发生纠纷,消息反馈到××乡法律服务所后,该所人员立即前往大庆无偿给予法律援助,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与用工方依法进行交涉,使用工方全额承担8名中毒农民全程医药治疗费,并在征得务工农民同意情况下继续履行用工合同,追回务工农民被拖欠工资4000余元,使事件得到圆满解决。为解决农村养老难问题,我们结合新农村建设,对子女不赡养老人的问题进行了及时解决。××镇原××村二组79岁白姓老人因土地纠纷问题引发不赡养问题到××镇调访办上访,××司法所与派出所、调访办等相关部门深入到白氏兄弟家中进行现场办公,在经过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和严历批评教育当事人仍然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做出将白氏兄弟500多斤水稻做为赡养费用当场搬到老人家中的决定,围观群众拍手称快,既弘扬了尊老爱老的新风尚,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县电视台对此还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在全县引起了强烈反响。

虽然我县的“调访一体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乡镇调访人员力量不足。目前,我县基层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22名(含县公证处收回4个行政编制),加上各乡镇现有的14名信访员,乡镇调访办目前共有38人,虽然平均每个乡镇调访办达到了3人,但就目前工作情况看,面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问题发生量大、面广和排查化解困难的实际问题,基层调访人员力量仍然不足。二是基层调访办公条件比较落后。目前,全县11个乡镇司法所中,有5个司法所仅有1间办公室。3个乡镇只有2间办公室,仅有3个乡镇司法所是国家投资建设的办公室达到了工作要求。

为推进我县“调访一体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紧紧抓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访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基层建立“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出台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大力度,坚持标准,规范运作,力争通过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使调访组织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1、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在编制中挤。按照市委关于“调访一体化”建设人员配备小乡镇不少于3人,大乡镇不少于5人标准,从余编中对基层调访人员进行增补。二是从社会上聘。采取“三荐两考”形式,面向社会,优先从懂法律、有文化、有专长,为人公正,群众基础好,热心调解、信访工作的老党员、老支书、老干部中,择优聘用调访人员,对现有不适应工作的调访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整。三是在村民中选。从村屯和居民组中的新老党员、做过村干部的农民和入党积极分子中,精心挑选有一定责任心、懂一些政策法规、善于处理矛盾纠纷的同志作为基层调访信息员,扩大基层调访信息员队伍。

2、要改善基层调访组织办公条件。一方面,推进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国债投资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年底前全部完成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协调乡镇党委、政府,大力加强现有乡镇司法所和村级调委会基础设施建设,使每个乡镇调访办达到2间办公室(即办公室和调解室),每个村(社区)设置1个专屋作为调访办公室,协调好必要的办公设备,切实解决部分基层调访组织办公场所不足,必要装备不全问题。

3、加强基层调访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人民调解、依法治访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工作程序,确保调访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按照“调访一体化”机制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调访组织,探索将调访一体化机制向社区、企业等领域延伸,做好各种硬件和软件建设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汇报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是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勘察设计、建筑管理、供水供气等方面的综合管理部门。下设供水公司、建设规划监察大队、质监站、测绘队、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建筑勘察设计院等6个单位。机关现有在职人员4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24人,内设办公室、规划股、建管股、招标办、村建站、城建档案室等6个股室。下面,就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近几年来,我县按照“赣江源头、山水城市、客家文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定位,围绕“五个十”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项目带动战略,推动县城“南建北扩”,构筑了以登峰大道为主轴、以金盆小区为县城新中心的城市框架,“一江两岸”、“一城两区”(主城区、工业园区)的城市新貌得到完善,南北出入口、三环路纵横贯通的路网格局基本形成。目前,城区面积达15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18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4%。

1、准确定位超前规划构筑城市发展蓝图。

城市建设,规划先行。我局从开始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于6月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实施。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去年我县又聘请浙江大学城规院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重新修编,对近期建设的重点地段进行控规和详规编制,力争使控规覆盖率达到100%。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打造宁都生态宜居城市的规划理念。在结合实际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宁都“赣江源头、山水城市、客家文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定位。通过重新修编,城区范围扩展到东至湖田、老溪,南至水东,竹笮平山,西至土围、竹坑水库,北至罗家排,面积达77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域达40平方公里。

依托石吉高速公路修建给宁都带来的发展机遇,去年在充分听取民众意见基础上,我县确立了“向南拓展”思路,明确了迎宾大道建设、工业园建设、县医院易址建设、四星级宾馆、三星级会所、“一江两岸”项目、县体育中心等多个城南规划建设项目。同时同步实施“南建北扩”,规划龙溪湖“一溪两岸”、登峰大道北段拓宽改造、莲花路、翠微西路延伸等建设项目,形成南北呼应、两翼齐飞、同步推进的“大城建”格局。

2、打破常规加快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几年来,为完善城区道路网络,我县对城区道路全面实施打通拓建工程,先后完成了县城南北出入口道路改造、上西路、梅江西路、沿江路、中山大道延伸段、博生西路、翠微西路改造;新辟南北纵线登峰大道、东西横线翠微大道两条城市主干道。去年又全面铺开了迎宾大道改建工程,连通石吉高速公路连接线。在城市建设中进入了连片开发建设的新阶段。以盘活土地资源为突破口,先后完成领秀新都、凤凰城、天赋铭强、天鼎铭聚、君临天下、清华名府等一大批小区,目前在建的有厦门泛华国际社区、东方丽都、天赐龙港等商住楼,大大提升了城市品位。

去年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县改革了城建项目推进机制,实行“组团式开发,分片区建设”的模式,按照项目所处区域位置,将县城分成城东、城西、城南、城北、城中、翠微峰、工业园七大组团,每个组团由一名县领导任团长,全面负责整个片区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施工环境整治以及违章建筑控制等工作。去年以来,七大片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共有65项,完成资金支出达30亿元,数量之多,投入之大都远远超过往年。

3、规范管理循序渐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多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推行规划公示制度,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规划,强化公众的规划意识。建立项目报批分级管理制度,落实选址意见书制度和规划许可制度。对已批建项目加强建筑工程规划监管、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尤其是重点工程项目、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等民生工程建立工程质量监管常态机制。针对在城市开发建设中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我县专门从城建、国土部门抽调专职人员,重点负责违法违规用地建房行为进行巡查和清理,对严重违规的建筑还组织公检法、城建、国土及梅江镇等部门进行统一强制拆除,有效地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为推动乡镇规划建设同步进行,我局结合实际,全力在资金、人力、技术上对乡镇规划建设事业给予指导和帮助,协助完成对12个乡3个建制镇圩镇规划进行了修编完善,对其它8个建制镇进行了近期建设规划的修编,指导各乡镇完成自然村的规划编制。同时科学编制乡(镇)村庄规划体系,使宁都县域形成一个中心城市(县城)、四个中心镇(即黄陂镇、洛口镇、长胜镇、固村镇),以及十三个一般乡镇,成为等级结构较为合理、空间布局较为完善的县城城镇规划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

1、城市规划编制与城市建设的需要不相适应。城市规划投入不足,控规覆盖率还有差距;城市总体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衔接还不够;规划设计水平有待提高,没有充分体现我县自然与文化的地方特色,城市知名度不高,缺乏品牌效应和影响力。

2、城市建设资金与建设任务的矛盾日趋突出。按照我县十二五规划及城镇化进程的要求,今后5年要力争达到30万人口、城区面积30平方公里的城市。目前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短缺,建设资金缺口大;拆迁、征地处理难度大,建设进度相对滞后;城市建设投入和产出、滚动发展机制尚未形成,资金筹措难度高,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有待创新,也制约了城镇化的进程。

3、城市规划监督难度较大。城区居民和近郊农民受利益驱动,未批先建、少批多建、非法乱建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规划执法环境差,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规划执法力量又不足,导致城中村建设混乱,既影响城市整体美观又给城市管理增加了难度。

三、今后工作打算。

1、加大规划编制投入。按照总规所确定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抓紧编制完善城市景观、园林绿化、电力电讯、广播电视、商业、学校、消防等各类专项规划。着重抓好“统筹城乡建设示范区”的规划编制工作,使示范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力争实现近期建设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100%的目标。

2、加强规划实施管理。高度重视城郊结合部和城市规划控制区的规划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在规划实施中,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推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制度。积极倡导“阳光规划”、“和谐规划”,进一步完善规划公示、公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创新规划管理理念和手段,推行规划委员会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加大城区绿化、亮化、美化力度。加大县城综合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力争实现建成区供水、污水管网全覆盖。统一规划建设城区文化、教育、卫生、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城市公共服务体系设施。争取政策支持和改造升级力度,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再造一座具有宁都特色的美丽新城。

县城乡建设局工作汇报

今年来,我局严格按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xx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xx县二0一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规定和总体部署,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管理工作,加大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建设执法队伍形象。现就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坚持经常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宣传;通过每年三月份开展的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点集中宣传;在日常执法管理中,通过执法车载喇叭宣传;通过县电视台、《凤翔视窗》等新闻媒体刊登法律摘录宣传等等。今年四月份,召开全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为配合城市精细化管理月,开展了一个多月的《xx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内容、措施和工作标准。采取多渠道、多方面坚持不懈的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一方面为我们建设执法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极大的提高了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型政府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今年以来,每月以县城管委名义,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各执法单位执法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和评议。

二、严格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

1、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作为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明确执法责任,对违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查处,坚持纠正行政不作为现象,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确保法律法规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得到正确有效执行。我们执法工作一方面依照《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抓好市容市貌管理,同时抓好城乡规划执法检查,抓好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等工作,确保授予的职责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2、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法,确保执法正确性。我们对执法工作,不论一般处罚行为或简易处罚都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法定程序,使用统一执法文书,特别在规划执法工作中,依法立案、调查、取证,需要举行听证的,举行听证,应当集中讨论决定的,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并对作出决定的事实、依据、理由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如实告知,保证了今年执法工作没有一例复议或诉讼事件。

3、加强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按照县上统一安排,每年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一次评查,查找案卷中存在问题,研究讨论,强化措施,积极整改,评选优秀案卷参与县上统一评查,向县上评选出的优秀案卷学习,提高我们城管执法案卷的规范性、正确性。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执法队员的法制学习和培训。利用班前或雨天时间及每周三的学习日,坚持经常性的进行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法制培训班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二是去年9月份全系统90名执法人员通过法制培训,取得新版执法证件,保证持有效执法证件进行执法活动。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今年来,我们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和重大案件的集体讨论,制订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和正确性。

总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法制办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地促进了建设执法工作,促进了执法队伍的建设,也极大地促进了我县依法行政工作。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指导帮助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法治牧,努力推进畜牧兽医事业的法制化、制度化、正规化建设,促进了全县畜牧业的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今年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及纳入议事日程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以法行政工作,严格按照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站、科执法职能,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规范以法行政行为。为了更好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了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个科室中层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以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完善了以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了相关站、科室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长效运行机制。

二、规范、简化和公开行政许可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情况。

为规范、简化和公开行政许可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我局制定并公开了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积极帮助群众引进畜禽优良品种,做好新技术的嫁接、转化和指导推广;加强兽药及饲料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伪、劣、假兽药、饲料的不法经营业户;《兽药经营许可证》原审核时限一个月,现为5个工作日;对于群众咨询的问题,立即给予热情接待与答复;动物疫病监测化验方面,1—4天内给予结果并附诊疗意见。

同时,我局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基层调研,查找差距和问题:局领导深入屠宰企业、肉品交易市场、超市、牲畜交易场所、养殖场(户)等多方面征求意见;设立了意见箱,公布了热线投诉电话,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倾听群众意见;加强对全县各驻厂检疫重点岗位进行明查暗访,对于存在的问题,加大了整改力度,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办件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和保障动物投入品的质量安全,我局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畜牧法律法规,在兽药、饲料及种畜禽的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及时调查了解在执法中遇到的问题,耐心做好思想工作,使被管理者心服口服,防范了矛盾的发生;上半年向市畜牧兽医局转报14份兽药gsp认证申请书;同时为畜牧养殖企业及养殖户办理了《山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登记备案证明》17份,共计用地440亩。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方面,要求全县所有养殖场必须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对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出栏动物自觉申报检疫,有效控制了畜禽疫病的传播和蔓延;重点加强对中小规模屠宰厂(点)的监管,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管,严肃查处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进入加工环节。今年上半年屠宰检疫率达100%,耳标回收率达100%,出场动物产品持证率达100%,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四、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我局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所有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监督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执法人员的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增强执法人员的创新发展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决策执行能力,队伍建设和管理得到全面加强;全面推行文明执法方式,在执法过程中,实行出示证件在先、告知公务在先、适当称呼在先,有情有理有据有节,做到了不卑不亢、宽严适度,群众满意。

在上半年的依法行政工作中,我局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没有过错责任发生,无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发生。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将检查情况整理归档,对于规范性文件认真组织学习,并及时做好备案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xx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将继续朝着“队伍正规化、管理法制化、工作规范化”的目标迈进,为我县畜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半年来,我分局围绕税收工作中心,大力推进税收法制化建设,不断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各项税收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进一步推进分局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将20**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绩。

我分局将以统一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对税务行政行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规范和考核,建立权责明确、决策科学、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税务依法行政体制,使全系统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税收执法机制科学健全、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税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税收执法环境明显优化。

1、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税收执法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税收征管中的各种矛盾。

2、税收执法机制科学健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的行政监督机制,实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目标,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3、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加强贯彻落实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完成上级税务机关、地方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能力。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把握大局、决策、协调协作、带队伍的四种能力。全体干部职工要大力提高学习创新、精细管理、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公共能力。

4、税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逾期申报、延期申报、税款征收、税款催缴、延期缴纳税款、欠税管理、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减免税和所得税税前列支审批等税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各项行政执法指标全面达到考核验收标准。

5、税收执法环境明显优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营造党政领导爱护、社会关心、纳税人理解、媒体支持的有利于国税事业发展的优良综合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收入质量和贡献率。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统筹兼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收入质量和贡献率,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贯彻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

2、正确贯彻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3、探索建立科学的税收工作考核机制,加大对税收收入质量考核力度,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进一步提高税务登记率和纳税申报率。

4、健全完善科学的税收收入预测方法,正确认识和分析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坚持经济税收观,使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系数保持在合理水平,努力保持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提高税收计划预测准确率。

(二)完善税务依法行政体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决策机制。完善机关工作规程、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等制度,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纳税人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建立税务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反馈。加强对税务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力与责任的统一。

2、完善税务行政执法机制。以《税收征管法》为基础,构建税务行政执法体制,包括精细化管理制度、纳税评估办法、纳税人信誉等级制度、欠税公告制度、欠税清缴制度、法律救济等制度。

3、完善税务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对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操作规程》,未经法规部门会签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对外发布。完善备查备案制度,实现备查备案工作的日常化和规范化。建立异议处理制度,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时,要及时研究处理。健全定期清理制度,与国家现行税法不一致的,要及时修改、废止。

二是加强对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监控。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确保案件定性的准确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完善税务行政审批制度,继续实行大额减免缓退税款审批集体审核制度,严格遵守法定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尊重纳税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

三是加强对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后监督。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确保取得实效。加强行政救济,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赔偿制度。严格税收会计监督,加大经济责任审计,严肃财经制度和纪律。

四是自觉接受对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税务机关实施的监督,积极出庭应诉、答辩,自觉履行生效判决、裁定。严格执行国家赔偿制度,保障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获得赔偿。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主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五是切实依法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建立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信访工作格局,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认真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工作,按照预防为主,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降低执法风险。

县城乡供水工作汇报

第二十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原水管线的安全保护工作,明确管理主体,履行日常保护和管理职责。

第二十七条居民用户户外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由供水单位负责;户内管道等用水设施,由居民用户负责管理。

非居民用户水表之前的供水设施、水表及水表井由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水表之后的供水设施,由非居民用户负责管理。

第二十八条已经建成并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代表业主的组织与供水单位签订移交管理协议;供水单位应当完整接收用户资料和二次供水设施竣工资料,并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老旧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供水管网以及户表工程需要改造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编制改造计划、明确资金筹措方式和来源并组织实施。改造后,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代表业主的组织移交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需要改造的老旧住宅小区的范围由供水主管部门会同房管、城乡规划等部门商定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交由供水单位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代表业主的组织应当按照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的指导性收费标准,与供水单位协商承担的具体费用。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的指导性收费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运营、维护和管理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施维护、档案管理、应急和治安防范等制度,保证供水安全。

(一)直径1000毫米以上的供水管(含原水管)中心线两侧各5米;。

(二)直径500毫米以上不足1000毫米的供水管中心线两侧各2米;。

(三)直径100毫米以上不足500毫米的供水管中心线两侧各1米;。

(四)直径100毫米以下的供水管中心线两侧各0.5米;。

(五)窨井、闸阀、消火栓、伸缩器、流量计、压力表、压力自动记录仪外1米;。

(六)立户水表、排水阀、排气阀等其他管线附属设施四周0.5米。

第三十一条供水单位应当根据城乡供水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对城乡供水设施设立明显保护标志,进行定期巡查。

第三十二条禁止下列危害城乡供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占压原水管线;。

(三)擅自启闭供水设施或者拆改警示标志、保护标志;。

(四)将避雷装置和电气设备的接地线连接在供水设施上;。

(五)将输送不同水质的管网与饮用水供水设施连接;。

(六)损坏公共供水设施;。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城乡供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在城乡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建(构)筑物。因城市建设需要,确需建设的,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应当与供水单位共同商定供水设施保护措施或者迁移、重置方案,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城乡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将供水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存档。

第三十五条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单位应当建立供水管线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并将供水管线信息及时报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供水管线信息系统纳入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建设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管理应当以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据。

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单位在建立供水管线信息系统过程中,需要建设单位提供供水管线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提供。

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申请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因建设施工可能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单位共同商定供水设施保护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通知供水单位派人到现场监督、指导。

第三十七条因房屋征收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房屋征收单位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管网水外漏;需要拆除供水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单位予以拆除。

第三十八条城乡供水设施用地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占或者擅自改变用途。

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参加全区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我感到非常的荣幸。下面我就创建园林城市工作与在座的各位进行交流,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市位于**回族自治区最北端,是依煤而建、因煤而兴的资源型工业城市。市辖两区一县,土地面积5310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100.8平方公里,总人口74万,城镇人口占全市人口的59%,有汉、回、蒙、满等23个民族,回族人口占20.3%。**市山川秀丽,城市独具魅力,资源富集,工业基础雄厚,机遇叠加,投资环境优越,被评为“20xx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之一,并先后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和国家首批资源枯竭经济转型城市试点。

近年来,我市按照建设山水园林新型工业化城市建设奋斗目标,坚持“生态立市”战略,组织实施了星海湖湿地综合整治、北武当生态旅游景区、新区人民公园、森林公园等一大批生态建设工程,特别是通过深入开展生态建设大会战和“无冬闲”活动,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xx年全市共完成造林绿化14.8万亩,栽植各类苗木2422.4万株,实现了林业建设的大发展、快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是:

(一)全面实施城市绿化工程,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形象。围绕建设园林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改善人居环境的目标,按照“增绿量、上水平、出精品”的原则,以市行政中心绿化工程为重点,精心组织实施了城区“见缝插绿”工程、公共绿地改造工程、做精做美工程,打造了新区路网绿化、星海广场建设、城市街路绿化、公园改造等精品工程,实现了景观大提高、生态环境大改善的要求。20xx年全市新建公共绿地2051亩,完成街路绿化48条,绿化面积1845亩,植树46.2万株,种草72.84万平方米;机关、学校、厂矿、居住小区绿化5296亩,植树87.1万株;摆放盆花290万盆。城区绿化档次明显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显著得到提升。

(二)加快城乡结合部绿化进程,城市外部大环境明显改观。把抓好城市外部大环境绿化作为展示**良好对外形象的关键,积极总结往年造林绿化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坚持按照“大通道、宽林带、多树种、高标准”和“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的总体要求,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做法,进一步加大了城市外部大环境绿化力度,主要完成了世纪大道延伸段绿化工程、沙湖大道景观绿化一期绿化工程、潮湖(防护)生态园、中华奇石山生态园、惠农区采煤沉陷区生态园、北武当生态园、天河湾(湿地)生态园、星海湖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工程的建设,新增绿化面积75201.6亩,栽植各类苗木1255.1万株,城市外部大环境得到明显改观。

(三)发挥林业优势,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林业建设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相结合,加快平原绿化工程建设进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了农田防护林、绿色通道、治沙造林工程的建设,完成农田防护林造林5148.8亩,栽植各类苗木39.2万株;完成绿色通道绿化造林7995.7亩,栽植各类苗木352.35万株;完成治沙造林20xx0亩,栽植各类苗木343.15万株,高标准完成庄点绿化85个,绿化面积20xx亩,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四)创新工作思路,变一年造林为全年造林,实现了造林绿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大力组织开展了“无冬闲”活动,变冬闲为冬忙,对造林地段采取秋、冬两季提前做好水利设施配套、整地、开沟、修路、挖坑和落实苗木等准备工作,既为春季植树造林做好了充分准备,又缓解了春季造林绿化的繁重压力,实现了由一季造林向全年绿化的转变。全市上下积极响应“无冬闲”活动号召,冒严寒,克服各种困难,攻坚克难,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日,争时间、抢速度、要效率,奋战在植树造林第一线,实现了林业建设的新突破。20xx年,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无论是栽植数量,还是建设规模创历史新高。特别是引进胡杨试栽,一次性获得成功,当年成活率高达80%以上,解决了胡杨移栽生根难、不易成活的技术难题,为我市乃至全区胡杨大面积栽植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和科学依据,得到了区市领导和专家的赞同和认可。

(五)加快城市绿化步伐,有力推动“自治区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市“创园”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在相关部门及县区的大力协助和配合下,根据《自治区园林城市标准》及《自治区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结合全区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对我市城市绿地基础数据进行了详细调查摸底,根据现状,制定了《**市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的思路与对策》,编制了《**市绿地系统总体规划》,在全市大力开展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活动。通过“生态建设大会战”和“无冬闲”活动的开展,加快了城市绿化、城市大环境绿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创园指标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截至目前,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5%、建成区绿地率为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3.58平方米;公共绿地499.9公顷,防护绿地161.8公顷,生产绿地105.1公顷,风景林地211.1公顷,庭院、居住区、道路三大附属绿地465公顷。九月底经自治区专家组验收,各项指标均达到“自治区园林城市”的标准,对取得的成绩专家组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湿地得到恢复与保护。全市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的代表星海湖,经过连续4年的恢复性抢救和治理,已建成融防洪、滞洪、蓄洪和休憩娱乐为一体的景观湿地公园,被国家水利部命名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国家湿地公园”。不仅改善湿地生态环境,而且凸现了山水园林的特色,实现了区域内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也为我市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成立“创园”工作领导班子。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做到动员有力,组织保障,政策资金落实,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19家的“创园”领导小组。制订了《**市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定期对各责任部门进行指导和工作检查。按照《自治区园林城市》的标准及申报评审办法,从组织、制度、人员等各个方面保证“创园”工作的顺利开展。收集整理《组织领导》、《管理制度》、《绿化建设》等八个部分的申报材料,并对多年来展现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成功的图片、影像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从而展现**“显山、露水、透绿、通畅、和谐”的生机盎然景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全社会参与“创园”。采取有效措施,大张旗鼓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增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宣传形式的生动性,进一步扩大宣传对象覆盖面。把重大活动的重点宣传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作用,在交通广播电台设立专栏节目,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认真做好义务植树适龄公民的普查工作,研究提高尽责率的对策和方法;抓好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提高基地建设水平;规范义务植树管理,保证绿化成效,确保了全民义务植树任务按计划完成,尽责率得以提高。

(三)落实责任,确保政令畅通。创建园林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标准高、涉及面广、任务重,全市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产权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创建目标领导负责制,按照创建要求,制订出详细的创建整改计划,将任务逐单位分解落实,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两办督查室对照整改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凡是任务完成好的,对创建园林城市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市通报嘉奖。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妨碍全市创建目标实现的,则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四)规划建绿,发挥城市规划龙头作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实行“绿线”和“绿色图章”制度。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绿线和绿色图章制度,加强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的规定》,把绿化指标作为强制性指标从严要求。其附属绿地设计方案必须经市园林管理局审查,否则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建筑工程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绿化用地,确保绿地规划顺利有效实施。

20xx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及要求,紧紧围绕山水园林新型工业化城市建设奋斗目标,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广场、公园、街路等城市重点绿化工程的建设,尽早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奋斗目标,为打造山水园林新型工业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各位领导、同志们,在新春佳节到来之际,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县城乡供水工作汇报

第三十九条供水单位应当具备《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实行市场化运作的,供水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许经营权,并与市、县人民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应当包括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及有效期限等内容。

第四十条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水压标准向用户不间断供水。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或者降压供水的,供水单位应当经城乡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二十四小时以公告形式告知用户;因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停止供水的,供水单位应当在抢修的同时告知用户,并向城乡供水主管部门报告。影响消防供水的,应当告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连续超过二十四小时不能正常供水的,供水单位应当向城乡供水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用水。

第四十一条供水单位抢修供水设施时,应当同时告知公安、交通、城市管理、供电等部门,有关部门和用户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四十二条城乡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分类管理。

价格部门制定和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并向社会公布水价构成。

第四十三条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为用户安装计量水表,并定期对计量水表进行检定。

用户对计量水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校验。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定单位检定,计量误差未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误差的,检定费用由用户承担;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误差的,检定费用由供水单位承担,并免费更换合格的计量水表。

计量水表准确度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误差的,申请检定之日前当期的水费实行多退少补。

第四十四条禁止下列用水行为:

(一)未经供水单位同意,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系统上直接取水;。

(二)擅自开启消火栓和消防防险装置取水;。

(三)绕过计量水表接管取水;。

(四)拆除、伪造、开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计量水表或者设施封印;。

(五)私装、改装、毁坏计量水表或者干扰计量水表正常计量;。

(六)隐瞒或者未经供水单位同意改变用水类别。

县城乡供水工作汇报

第八条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编制城乡供水专项规划,经上一级城乡供水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城乡规划部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照城乡供水专项规划的要求,对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综合安排。

第十条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乡供水专项规划,按照统一的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城镇供水主干管道、镇村管网等输配水设施建设及其改造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城乡供水水源开发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设两个以上相对独立控制取水的饮用水源地,其中至少建设一个地表水饮用水源地。

第十二条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要求,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资金,组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安全保护。

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管网到达的区域,禁止新建自备水井;原有的自备水井,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处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居民住宅供水设施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集中设置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或者改造。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城乡供水管网正常服务压力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卫生规范、工程技术规程。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第十五条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泵房应当优先设置在室外。设置在地下的,泵房地面标高应当高于泵房外地坪标高。

县城乡供水工作汇报

第一条为了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用水,维护供水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供水、用水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城乡供水应当推进农村和城市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第四条城乡供水遵循统一规划、保障供水、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以下简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乡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城乡供水政府责任制,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加强水源保护和城乡供水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城乡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供水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乡供水的相关工作。

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七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制定供水应急预案,控制、减轻和消除供水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县城乡供水工作汇报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围垦河道和滩地,围网养殖,设置集中式畜禽饲养场、屠宰场、水上餐饮设施、娱乐设施的,由城乡供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砂的,由城乡供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城乡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未将供水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存档的,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而施工的,由城乡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隐瞒或者未经供水单位同意改变用水类别的,由城乡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供水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倾倒腐蚀性及有毒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乡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一)擅自启闭供水设施或者拆改保护标志的;。

(二)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

(三)将避雷装置和电气设备的接地线连接在供水设施上的;。

(四)将输送不同水质的管网与饮用水供水设施连接的。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江苏省城乡供水条例》已设定行政处罚的,依照该条例予以处罚。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已经或者将破坏饮用水水源的,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经催告仍不清除的,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可以代为清除,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清除,清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五十三条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某县城镇管理工作汇报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提高信息质量。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定题会”制度,每月由主管部长召集各科室负责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制定出近期信息反馈要点,给各科室上报信息提供参考;针对个别乡镇党委领导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的现象,定期组织乡镇党委主管信息工作的同志和信息员沟通情况、分析形势,并围绕组织部门中心工作,研究确定近期信息题目;针对个别信息员精神状态不够好,存在厌倦、畏难情绪的现象,建立健全了各项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了具体的奖惩办法,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针对上报信息数量虽然多,但质量不高的现象,从三方面对信息工作加以调整和改进。一是同上级组织部门加强信息联系,及时了解信息需求动向,增强信息反馈的针对性;二是定期召开专职信息员研讨会,对上级信息刊物刊发的信息,从形式、内容、特点等多方面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并择取本县优秀信息稿件在会上交流,增强信息员的信息精品意识;三是对上报信息实行“集体会诊”,每篇信息都要经过多名信息人员集体讨论修改,并报主管领导把关后方可上报。

二是加强信息网络和制度建设,实现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修订完善了《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考评办法》,对全县组织系统信息调研宣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比,从任务指标、评分标准、评优办法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继续在部内推行全员信息制度,并实行调研信息工作“月通报、兑现奖惩”制度,对信息上报及采用情况每月一总结,及时兑现奖惩。在组织部办公室的`醒目位置,建立了组织部全员调研信息工作动态示意图,每月以直观形象的标示方式,让组织部每位同志都清楚了解自己和其它同志调研信息工作的报送、采用及排名等情况。对被上级采用的调研信息稿件,由研究室署上撰写人姓名及时送常委部长、分管部长阅,常委部长、分管部长签发后发到每位同志手中,极大地调动了信息反馈的积极性,真正做到了人人重视、人人研究、人人撰写。二是组建信息工作网络新格局。在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建立信息联系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与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宣传部、信访局等部门的信息工作联系制度。此外,我们还与周边县市建立了信息联系,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共同提高,形成了上下一条线、纵横一张网的信息工作新格局。三是实行了信息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迟报、漏报、瞒报、错报重要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组织处理。

三是强化素质促提高,认真抓好信息员队伍建设。针对以往部分乡镇组工信息员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等问题,对全县10个乡镇的组工信息员全部进行了调整充实。目前,我县的信息员队伍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00%,30岁以下的占80%,平均年龄26.5岁。为使他们尽快熟悉这项工作,我们分期下发了有关组工信息写作知识等资料,并对他们提出了党报、党刊必读,电视新闻必看,新特信息必写的“三必”要求。这个月我们还准备举办一期信息员培训班,届时将邀请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进行现场授课指导,以切实增强我县信息人员的写作水平。同时,我们继续实行了乡镇组工信息员轮流到县委组织部跟班培训学习制度,让他们在实践锻炼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关于调研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除了向市委组织部上报两篇调研课题之外,为每个科室都确定了至少1篇调研课题,明确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制定了具体的调研计划。同时,我们建立健全了调研制度,要求部内人员和乡镇专职信息员每月至少要拿出一周的时间到基层进行调研,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资料,挖掘编写高层次调研稿件,截止目前,已完成调研报告2篇,等部领导审阅完毕后会尽快上报市委组织部研究室。

针对去年我们宣传工作相对落后的实际,我们把今年定为“宣传工作突破年”,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并专门在《考评办法》中新增了宣传工作考评细则,制定了具体的奖惩办法,要求部内人员要及时向党报、党刊及中组部、省组部《组工通讯》反馈有特色、有价值的稿件,争取今年宣传工作能够上水平、上台阶,取得明显提高。同时,结合庆祝建党85周年活动,搞好典型宣传。计划在“七一”前夕,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对全县“三强型”农村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

近期信息反馈题目。

1、换届方面的信息。

2、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的信息。

3、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条例》(暂行),加大干训力度方面的信息。

4、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行千分制考核。

5、庆祝建党85周年方面的信息。

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省委工作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回顾“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系统取得的成绩,总结2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展望谋划“十二五”发展目标和任务,安排部署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张通副省长和盛国玉副秘书长在百忙中亲临会议,各市、州、林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我们深受鼓舞。张通副省长将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十一五”及20**年工作回顾。

“十一五”时期,是全省住建系统在复杂局面下努力拼搏、克难奋进的五年。系统上下从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贯彻落实中央“三保”方针,化“危”为“机”,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了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大发展;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面对新机构、新职能,主动迎接挑战,创新思路,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在应对百年不遇的雨雪冰冻灾害、千里驰援四川地震灾区、对口支援西藏新疆、支持民族地区发展“616”工程等工作中,全系统干部职工顾全大局,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光荣使命,许多工作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

“十一五”是全省城乡基础设施投入最多、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力度最大、市政基础设施水平提高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显著的时期。全系统干部职工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基本完成了“十一五”的目标任务。全省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20**年城镇化率预计达到47%;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小城镇规划覆盖率达到100%,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80.9%;人居环境逐步改善,8个城市获国家级园林城市称号,21个城市(县城)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8个城市、20个县市、40个小城镇获得“楚天杯”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全面提速,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城镇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廉租住房保障达到42.69万户,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了16.74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启动棚户区改造17.02万户,完成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完成了19.39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687亿元,总额达到1004亿元,归集余额646亿元,为25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7亿元,增值收益上交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1亿元;“百镇千村”示范效应逐步显现,重点镇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村庄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先后有5300余个建制村基本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建筑节能进一步加强,实现节能480万吨标煤,新型墙材应用量累计达744亿标砖,散装水泥供应量达1.42亿吨;重点产业加速发展,建筑业年均增幅35%,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了20%以上的年均增长幅度,勘察设计业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

刚刚过去的20**年,是“十一五”规划收官之年。一年来,全省各级住建部门按照年初部署和要求,坚持“四个优先”的发展理念,奋力实施“七大工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新型城镇化工作势头良好。

出台政策措施,召开高规格会议。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进行了系统研究部署。年初,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住建厅专题调研,明确思路,提出要求。11月组织召开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我省城镇化发展的主要目标、基本措施和政策保障,为我省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张通副省长就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亲自做客省政府门户网在线访谈,解读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措施,在全省上下产生了深刻反响。

科学编制规划,广泛形成共识。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编制一流的规划”的要求,全力做好《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邀请四家国内一流的规划研究机构开展湖北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形成了丰富的成果。邀请国内外专家举办“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系列讲座和“推进湖北城镇化高峰论坛”,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城镇化的理解,形成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共识。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集省内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城镇化发展的建议,提高了规划研究与编制的公众参与度,《规划》编制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各地行动迅速,发展态势很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和《意见》精神,及时厘清发展思路,研究推进措施,把新型城镇化纳入“十二五”规划。武汉、宜昌、襄阳围绕“一主两副”总体布局,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鄂州、宜都等地及早谋划,因地制宜,完成了城乡建设规划;不少地方启动城乡统筹试点,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

(二)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全面完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新增廉租住房4.42万套,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0.9万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52万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08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7.34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完成5.8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完成6.07万户(其中住建部门完成4.07万户),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应保尽保。襄阳市廉租住房建设实现了三年目标两年完成的承诺;黄石市推进公租房试点的做法,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系列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在建在售商品住房项目,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做好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进城镇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强化对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形势监测分析,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

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全省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8.4万户,新增归集额177亿元,新增贷款110亿元,从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廉租住房补充资金3亿元。继续深化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武汉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顺利进行。组织开展“让理想在住房公积金事业中闪光”的主题演讲活动,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文明创建和队伍建设。

(三)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深化“楚天杯”创建,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功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全省共完成城建基础设施投资608亿元,新(改、扩)建排水管道530公里、供水管道315公里、燃气管道330公里、城市道路640公里。以创建园林城市为抓手,城市园林绿化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全省新增城市绿地723公顷,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2.85%、38.01%和9.64平方米。鄂州市、神农架林区2个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武汉、宜昌、襄阳、黄石创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通过国家验收,武汉、咸宁等7个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完成。

宜居村镇建设有了新发展。中心镇、特色镇建设示范作用更加凸显。创新小城镇发展理念,提出了按小城市规模建设重点中心镇的新思路,并率先在仙洪试验区峰口、张沟、白螺三个镇开展试点。小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创新取得积极进展,三个试点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得到省开发银行大力支持。探索出了适合小城镇实际的污水处理工艺和运行模式,试验区5个乡镇小城镇污水处理试点项目全部建成。以宜居村庄建设为目标,以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全省1.9万个村编制了村庄规划,2096个村完成了村庄整治任务,“一江两山”沿线特色民居改造取得显著成效。仙洪试验区试点中心镇建设进一步加快,鄂州城乡一体化农村新社区建设不断深入,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村庄环境整治整体推进效果明显,新农村试点乡镇率先探索宜居村庄建设模式,整县整镇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圆满完成三年试点任务。

(四)城市执法管理逐步规范。

城管工作体制机制逐步理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城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了以“牢记执法宗旨,树立良好形象”为主题的文明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城管执法队伍“为民执法”的理念,提高了执法水平,城管队伍的公众形象有所改善。

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各地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大力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六定”责任制、“六进网格”等方式,城市综合管理格局初步形成,逐步实现了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社会化、动态化。

(五)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成效明显。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推进。全省新建成污水处理厂35座,基本实现“全省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目标,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0%,其中设市城市达78%。新建成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0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提升到607万吨/年,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6.4%,其中设市城市达到73.8%。同时,从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和信息报送系统入手,加强督办,强化监管,提升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效率。

建筑节能快速发展。建筑节能的全过程闭合管理进一步完善,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竣工验收阶段执行率达96.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不断扩大,20**年列入国家示范的4个市县,已开工120个示范项目,总建筑面积650万平方米;去年新增4个国家级示范市县。武汉市颁布了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确定首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0个,启动了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武汉汉阳新区、花山生态新城等3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严格“禁实”,促进新型墙材发展,全省县以上城区已全部实现“禁实”目标,新型墙材产能达358亿标砖,新型墙材应用率达82%。散装水泥供应率达到46%,市州城区已实现预拌混凝土供应全覆盖。

(六)工程建设行业稳定发展。

建筑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业加快发展。全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200亿元以上,实现增加值950亿元,创利税260亿元左右,建筑业在全省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建筑企业积极开拓省外、境外市场,承建的工程项目遍及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实现年营业收入445亿元,9家企业入选全国勘察设计企业百强,企业集群发展势头良好。武汉打造“工程设计之都”稳步推进,产业联盟和产业园区建设已经启动。

工程质量稳步提升。积极开展创优活动,共有140项工程获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2项工程获“鲁班奖”;62项工程获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9项工程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顺利实现。

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积极争取省人大修订通过了《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省外进鄂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落实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办法,强化建筑工程标后履约监管,建立企业资质资格动态核查机制,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了对不良行为的记录、曝光和处罚力度,促使一批建筑企业形成了重质量、守诚信、讲文明的风气。

(七)住房城乡建设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全系统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做好综治维稳、信访接待、对外宣传、档案管理和老干部服务工作,发挥产业工会组织作用,全行业保持了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厅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经验在省直机关交流,厅机关被省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咸宁、潜江、神农架等地评议工作在当地获得综合评比第一名。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文明创建。住房公积金和园林系统被列为全国建设系统文明创建行业,公积金行业文明创建经验在全省交流,9个单位获省“青年文明号”、6名同志获“青年岗位能手”称号,行业形象明显提升。

此外,我们还编制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跨越式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

同志们,20**年及过去的五年,我们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正确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城镇化率增长不快,城镇发展质量不高,城镇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协调发展难度较大。二是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仍然需要艰苦努力,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压力很大,遏制一些地方过高房价的任务艰巨。三是市政基础设施尚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综合承载能力亟待提高。四是建筑市场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各类城市亟待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正确面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十二五”时期的总体要求和发展思路。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促进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十二五”时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发展优先、民生优先、服务优先、效率优先的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抓手,着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宜居城乡建设、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奋力实现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新跨越。

(一)城乡统筹,实现城镇化水平的新跨越。

要围绕一半以上的人口在城镇居住的目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转变城镇发展方式,促进全省城镇化向注重提升内涵转变,向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向注重城乡统筹发展转变。到2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2%以上,五年新增300万以上农村人口进入城镇。

(二)提质扩容,实现城乡建设协调发展的新跨越。

深化城镇空间布局,努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坚持“一主两副”、“大小多少”、“三个层次”的城镇化发展思路,把武汉城市圈和“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做大做强,把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城市(县城)、中心镇做多,逐步归并和减少村镇数量,缩小城乡人均住宅占地规模,提高城镇集约发展节约发展的水平。到20**年,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增至15个左右,中小城市增至50个左右,建成区人口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增至100个左右。集中精力建设100个重点中心镇、100个特色镇,打造1000个宜居村庄。

(三)注重民生,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新跨越。

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理念,切实做好住房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多路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使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城镇人口的15%以上。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五年新建和筹集保障性住房及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00万套(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0万户。新增公积金归集90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0亿元。加强宏观调控,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商品房合理供给,促进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协调发展。

(四)加大投入,实现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新跨越。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走城市空间立体综合开发和统筹建设发展的新路子。着力强化道路交通体系、供水、污水处理、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投资比“十一五”净增1000亿元;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城市轨道交通开通里程较“十一五”期末翻三番;完成100座水厂和公里管网新改建任务,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8%;新增燃气管道3000公里,燃气普及率达到90%,其中大中城市达到95%以上。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五)标本兼治,实现改善人居环境的新跨越。

坚持以宜居城镇建设为目标,努力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实现节能520万吨标煤目标。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武汉城市圈各城市新建居住建筑积极实施节能65%的低能耗节能标准。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00万平方米。大力推广新型墙材,市县城区应用率达到90%。水泥散装率达到50%,扩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应用,推进重点中心镇“禁实”。加强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积极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设市城市达到40%。强力治堵、治乱、治脏,提升城市形象。

(六)扶优壮强,实现支柱产业发展的新跨越。

坚持壮大发展建筑业,实现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的跨越。发挥建筑业在保发展、保增长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建筑业产值年均增长15%、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保持在6%以上。支持发展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打造全国一流建筑业品牌。进一步巩固湖北勘察设计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武汉市成为名副其实的“工程设计之都”,培育一批以绿色交通、低碳建筑、循环经济、水环境等为核心的工程设计产业集群,20**年实现行业营业收入800亿元。

(七)创新体制,实现城乡建设管理的新跨越。

全方位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建立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为主要内容的规划管理法规体系,完善规划委员会、规划公示、规划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更加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严格实施用地红线、水体蓝线、绿地绿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市政公用设施黄线、公共服务设施橙线等“六线”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组织方式改革,逐步实行城乡一体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城管进社区”,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手段,推进信息化、数字化、网格化管理。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环境,提高管理效能。

(八)苦练内功,实现队伍素质能力的新跨越。

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全面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家学者型的业务管理队伍,武装一批专业技术骨干队伍,提高全行业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形成敬业、创新、奉献的行业风气。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责任目标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建设。让所有干部职工在思想和实际行动中筑牢防线,守住底线,经受住各种复杂环境的考验。

三、关于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20**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建党九十周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中心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围绕城镇化水平增长1%以上、转移农村人口60万人以上的目标,全力推进,务求实效。

加强规划编制。树立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理念,积极提升规划编制和实施质量,努力促进城镇发展方式的转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湖北省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规划》编制,继续深化《武汉城市圈空间规划》,做好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和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报批工作;加大对宜昌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的指导力度;完成十堰、恩施、咸宁、松滋、枝江、赤壁、老河口等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审批;进一步扩大城乡统筹规划试点范围,在较发达市(县)开展城乡总体规划工作,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十二五”规划,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推进城市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贯彻《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力争尽快实现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为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依法依规把好规划建设关、科学决策关、规划条件关、规划公众关、规划核实关,适时组织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检查,促进城乡规划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有省级区域性试点示范任务的县市,要率先完成村镇体系规划、县域垃圾布点规划的编制。各县市区要合理确定村庄规划编制区域,筹集经费、组织力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镇级市试点、重点中心镇和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设站城镇要科学确定发展定位,按小城市规模和标准,修改完善总体规划。特色镇要充分挖掘建筑风貌、历史人文、生态景观等要素资源,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抓好试点示范。一是坚定不移的做大做强城市圈、城市群。支持武汉市建设省域和中国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增强武汉城市圈的竞争力、带动力、影响力。努力做大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发挥其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辐射作用。二是启动重点中心镇、特色镇创建工作。完善县域“一主一副一特”城镇发展推进体系,各县市在抓好主城区建设的同时,集中力量建设1-3个特色明显的重点中心镇或特色镇,使其成为吸纳转移农村人口的重要节点。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重点中心镇扩权强镇、按小城市规模和标准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选择镇区户籍人口在5万人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重点中心镇,作为镇级市试点,赋予县级管理权限,扩大土地使用权、财政支配权、行政审批权和事务管理权,建立城镇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和招投标中心,完善城镇功能。加强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设站小城镇建设,促进其依托交通优势加快发展。三是同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抓好城乡一体化试点、仙洪新农村试验区等方面的工作。扎实开展宜居村庄建设,把农房改造同环境整治、清洁能源利用等结合起来,使更多的村庄实现“设施齐全、居住舒适、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目标。今年启动400个宜居村庄建设,年底验收命名200个左右。

搞好协调服务。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克服畏难情绪,主动履行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新型城镇化的组织协调职责,搭建良好的工作平台。及时掌握土地管理、户籍改革、社会保障、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做好情况汇总、统计分析和宣传工作,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为部门搞好服务。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考核办法。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建制镇恢复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开征污水处理费、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三挂钩”、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3万人以上规模城镇倾斜等相关政策。各地应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和省委25号文件精神,学习借鉴恩施、黄冈、仙桃等地做法,明确县、乡镇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效能,防止执法管理缺位。各地要认真培育和发现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宣传、培训、交流,组织专班定期开展督查。

(二)强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千方百计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按照国家更大规模的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力争今年解决30万户以上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6万户以上。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新开工廉租住房3.5万套,新建和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9万套(间),新建经济适用房3.5万套、限价商品房1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13万户以上。要将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形式,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引导各类资金和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以满足基本需求、紧凑实用为原则,重点建设30至4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共租赁房。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积极申请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参照兄弟省市做法,将土地出让净收益按10%以上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将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结余部分用于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在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建设中,按建设规模3-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建设用地、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坚持分户验收,确保群众住上放心房。加强配售管理,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后续跟踪动态管理,建立正常的保障进入和退出机制。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研究解决好费用筹集、管理责任落实等具体问题。

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着力解决市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供求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促进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重点城市出台实施住房限购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继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特别是中心城区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规模。研究出台促进县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更好地适应大多数群众自住性住房需求。制定《湖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组织开展房产中介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中介、物业等各个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主动做好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规范房地产秩序。抓紧制订和公布各地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实现省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市州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联网,完善13个重点城市城区住房交易信息周报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引导市场合理预期。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积极推进物业管理社会化。总结武汉市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经验,研究改进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最大限度发挥公积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新经济组织建立公积金制度,实现当年新增归集180亿元。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积极支持职工改善个人住房条件,全年发放干部职工住房贷款120亿元。认真做好武汉市利用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争取扩大试点范围。完善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监督制度,加强运行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

以“楚天杯”创建为总抓手,以宜居城乡建设为目标,抓建设强管理,促进各类城镇有明显变化。

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机遇,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600亿元以上,新改扩建城市排水管道500公里、供水管道300公里,燃气管道300公里、城市道路600公里。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1%,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2%,其中设市城市达到78%。新增城市绿地720公顷。一是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重点,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和停车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完成武汉、襄阳、宜昌三个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启动其他各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题研究。加快城市主骨架路网建设,着力提高中心城区次干道和支线路网密度,加快连接线建设,优化路网结构,完善路网功能。积极推进武汉轨道交通建设,续建和新建线路里程100公里,完成投资120亿元。配套推进供排水、燃气管道建设和城市道路及景观照明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城市排水设施清淤、完善改造,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二是以贯彻落实《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为抓手,大力推进园林绿化。启动实施园林城市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工程”、“老城区添荫工程”、“林荫道工程”、“林荫停车场工程”建设。加大各类公园建设力度,提高人均公园绿地水平。加强街头小游园、小绿地建设和老城区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加强城区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大力推行林荫停车场建设。支持一批城市(县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积极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数字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三是以达标、安全运行为核心,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监管。深化污水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大配套管网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实现城市建成区主管网、老城区支网全覆盖。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完善考核评价,确保规范达标运行。启动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加强技术指导、设施建设,提高处置效果。着力推进26个在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8个拟建项目早日建成投运,提高垃圾处理设施的无害化处理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保证供水安全,力争年内大部分水厂供水水质达到106项指标要求。提高燃气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城市桥梁检测、养护长效管理机制和检测评估、信息管理等制度。完善桥梁管理数据库,适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防重大垮塌事故发生,确保城市道路桥梁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四是以美化、净化、亮化为目标,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整治设施不配套、功能环境差的旧城区旧居民小区。抓好背街小巷、市场、破损道路、泥巴路、断头路整治,完善照明、排水等设施,方便群众生活。按照集约、规范、美观、入地的要求,集中抓好空中管线整治。

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一是着力提高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机构设置科学化、人员编制标准化、执法保障规范化的要求,规范全省城管执法机构设置和系统化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教育,编制城管执法培训教程,加强队伍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水平。开展城管执法效能检查活动,严肃执法纪律,严管执法队伍,努力树立城管执法的良好形象。二是着力在城市环卫和垃圾处理上见实效。加强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建设,规范设施运行管理,总结推广武汉、黄石、潜江三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经验。高度重视非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的生态恢复和垃圾焚烧处理厂的运行监管,指导武汉等大中城市逐步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编制完成《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十二五”规划》和《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标准》,进一步规范环卫工作。扎实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突出做好“拆违治乱、城区治脏、匾牌治杂、街景治丑、道路治堵”,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三是着力提高管理效能。针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条块分割、管理粗放、效率低下等问题,创新理念,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在认真执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原则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率先在宜昌、襄阳、黄石和有条件的县市进行试点,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努力构建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配合的“大城管”格局。广泛推广宜昌经验,督促各地成立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建立层级指导关系,健全基层管理体系,促使城市管理体制由小城管模式向大城管体制转变,城市管理格局由管理城区向指导县(市)区延伸,管理方式由分业管理向综合管理集中。继续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研究制定网格化管理检查验收标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探索社区物业化管理模式,提高基层自我管理能力;坚持管养分离,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大力推进环卫作业、市政养护、户外广告市场化改革,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创新、规范城建档案管理。按照行业标准要求,积极推行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加强建设工程地下管线档案管理,规范城建档案基础业务。

进一步夯实村镇建设基础。以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为目标,积极推进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加强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产业集聚的基本承载需要。以污水处理、区域性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小城镇宜居功能。在3万人以上的集镇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5万人以上的镇在年内建成运行,重点中心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绿化覆盖率三个指标比上年增长5%以上。指导小城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城镇建设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房地产企业参与小城镇综合开发,提升小城镇居住服务功能。充分整合利用土地整理、建材下乡、农村环境整治和连片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以中心村、农村新社区为抓手,引导农民集中建房,配套建设道路、沼气、供电、供水、广电通讯设施,促进土地节约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集中供水、生活垃圾定期清运、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家禽家畜圈养、雨水明渠排放、污水暗沟排放;建设文体活动设施和绿化小游园,保护山体、清洁水系、美化环境。完成1400个村庄环境整治和重点地区的特色民居改造。

进一步创新“楚天杯”考评机制。今年是我省第五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工作考评表彰年,也是综合检验近三年创建工作成效至关重要的一年。各地要对照《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对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照标准找差距。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的抓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完善,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重点突出民生事项的落实,突出管理工作的加强,突出城镇面貌的改善,以“楚天杯”创建促进城镇建设管理上水平上台阶。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五届“楚天杯”申报、考评、表彰工作,力争使本届楚天杯创建的质量有一个大的提高。

(四)积极推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

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继续巩固市州城区建筑节能成果,重点提高县(市)城区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率。强化新建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房屋销售的全过程闭合式监管,消除节能监管漏洞,严格节能设计变更管理和节能材料进场复检、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确保节能工程质量。积极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快国家示范市县和示范项目建设,提高应用技术水平,全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开展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全年发展绿色建筑150万平方米。优化新型墙材产品结构,提高应用率,县以上城区新型墙材应用率达85%以上。全年散装水泥供应量达4300万吨,商品混凝土3000万方,新增节能能力100万吨标煤。研究制定建筑节能关键成套技术体系和节能材料、产品应用导则,基本形成具有湖北特色,满足节能发展要求的蒸压加气块为主的墙体自保温体系、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和配套产品、太阳能热水应用和地源热泵建筑应用实施指南、绿色建筑主导技术和材料等技术支撑体系,实现可实施可复制,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水平。

科学引导支柱产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发挥建筑业在全省保发展、保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800亿元以上。坚持扶优扶强,做好全省133家骨干建筑企业的跟踪服务,继续开展建筑企业综合实力20强、装饰装修10强评选活动。鼓励本地企业“走出去”,开拓省外、海外市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开展省级工法评审和国家级工法推荐工作,支持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订,提高我省建筑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勘察设计行业加速发展,进一步巩固在全国的优势地位,全年实现行业营业收入500亿元以上。继续支持武汉市完善打造“工程设计之都”的各项措施,建立工程设计产业园和产业联盟,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提升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严格建筑市场监管。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办法。推进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研究实行政府投资工程投标单位名录制度。认真履行行业部门在招投标工作中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和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完善市场准入清出制度。推进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诚信信息平台和网络建设工作,完善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行业统计分析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着力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

高度重视质量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再治理”活动,全面推行住宅质量分户验收。狠抓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坚持实行优质优价。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建立秩序良好、遵纪守法的检测市场。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执法力度,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确保全年减少和控制一般安全事故,遏制较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上升。建立安全生产预防体系,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五)全方位推进自身建设。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把“敬业、创新、奉献”作为全行业行风建设的统一标准和要求,贯穿到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使系统干部职工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强化争先进位意识,要善于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坚持过得硬、有特色,努力创造一批工作品牌,总结评选一批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

以完善政策法规为重点,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要积极加强行业政策法规研究制定,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提请省人大出台《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力争出台《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做好城市管理监察、散装水泥应用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立法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推进依法治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厅机关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稽查执法力度,完善案件稽查、专项检查(巡查)、投诉举报受理、集体研判等工作制度,理顺稽查执法与行政监管工作的关系。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健全完善协同配合工作制度,促进稽查执法与行政监管工作有效衔接。

以教育培训为突破口,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有针对性的对县市以上系统领导干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驾驭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系统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

以系统文明创建为载体,加强行业形象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系列文明创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以队伍安全为核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大廉政准则落实力度,围绕8个禁止和52个不准,规范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行为。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结合行业特点,查找风险点,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系统的预警防控体系,确保资金项目安全运行,使广大干部真正能够做到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同志们,今年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九十周年献礼!

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主要目的就是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再传达、再落实,对我县20xx年度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以此确保以城建“双十”工程为主线的各项工作迅速打开局面。本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确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原定由吴县长亲自讲话,由于其他原因吴县长无法出席,同时由于工作重要、时间紧迫,吴县长特别嘱托我组织召开,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刚才,晓波局长传达了市会议精神,对我县20xx年度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借此机会,我再强调几点:

一、统一思想,全面把握推进城镇化的重大意义。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陈俊市长在讲话中明确指出:城镇化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经济转型、促进文明进步的关键。加快城镇化进程,对于拉动投资、扩大内需、保持经济社会发展持久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那么到底什么是城镇化呢?可能有很多人认为城镇化就是城镇人口在区域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在这里,我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城镇化绝不仅仅是简单的城镇人口的增加,它更多的表现为城镇硬件设施、各类要素和配套功能的不断完善,也就是说集聚人口是城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而完善配套功能是城镇化的内在根本要求。

去年来,我县紧紧围绕建设关天经济区三级城市和西安第二生活区目标,深入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大力实施“城建双十工程”,着力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城乡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城建管理工作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规划覆盖范围加大。高标准编制了县城第三轮总体规划和丰北河镇、石瓮镇总体规划,启动了瓦房口镇总体规划和杏坪镇金口等8个重点村庄规划编制。二是城建项目投资激增。乾佑街提升改造、新城路网建设等“十大城建工程”完成投资10.5亿元,营盘、凤凰、下梁3个重点镇建设完成投资3500万元。三是城镇管理水平提升。狠抓“十大城建管理工程”,拆除违法违规建筑700平方米,查处破坏市政设施案件5起,清理野广告2100余处,城市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四是指标任务完成良好。城镇化率提高到47.5%,高出全市2个百分点,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610套,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这些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凝聚着全县城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大家表示亲切的慰问和深深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县城镇建设管理工作仍存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城镇设施不完善。县城供热、供气、供水、排污、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任务还很重,尤其是重点镇、集镇的卫生配套设施还很不完善、甚至空缺,这与广大城镇居民的生活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城市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城镇违法、违规建设现象时有发生,规划执行不力,卫生保洁存在死角死面,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项目建设渣土车对城镇环境造成污染的现象较为突出等问题。三是城市经营水平低。目前城镇周边土地收储及转让总量不足,城市停车位、公共空间广告位等有形、无形资产的有偿出租机制还未建立。四是城镇化水平不高。去年我县城镇化率为47.5%,虽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但与发达县区相比,与全省乃至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县城规模还很小,新老城区还未能真正连为一体。

对此,各镇、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发展意识,切实坚定抓好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以创新的思维规划城镇,以务实的举措建设城镇,以科学的理念管理城镇,以开放的视野经营城镇,努力开创我县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升城镇建设管理经营水平。

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是城镇建设工作的几个关键环节,四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坚持高点规划、高位建设、高效管理和高端经营才能促进城乡建设工作持续良性发展,并在不断的经验积累中获得整体水平的提升,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平台和载体。

(一)切实加强规划编制管理。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部法、服务一条龙”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超前抓好各项规划编制,坚决打破“规划跟着建设走”的被动局面,协调处理好近期与远期、地上与地下、经济与生态等各种关系,努力建立层次分明、定位清晰、功能互补、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各镇要积极会同县住建部门将陕南移民搬迁点的建设规划与镇总体规划有序衔接,力促打造特色小区。要切实将规划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大到城市功能区划、道路红线的控制,小到单体建筑高度、居民建房等,都必须严格按照制定的规划执行,已经审定的规划必须向社会全面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得随意变更。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超层建设行为,用铁的手腕来力保规划执行到位,全力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二)全面加快项目建设步伐。20xx年,我县城建项目要以“十大城建”工程为统领,统筹推进。对于已确定工程要立即进行逐一疏理,制定各个项目的开工进度计划和时间节点要求。尚未完成设计方案的,要充分组织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工程切合实际、切实可行;已经完成工程设计的,要立即启动招投标工作,能够同时进行的工作程序要一并启动,想方设法压缩前期时间。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度,按照程序规范运作,尽力避免和遏制违标、串标,力争招投标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要夯实工程包抓责任,逐项目确定包抓领导、技术干部,大力实行一线督工,全面加快工程进度。在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今年确定的重点城建工程,3月底前开工率必须达到50%以上,6月底前必须全面开工;20xx年以前的保障性住房项目6月底前必须全面入住,20xx年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年底前必须全面交工,20xx年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近期要完成工程设计,于5月底前开工建设。

(三)不断提升城镇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十大城镇管理”工程内容,将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城市公共停车位管理、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空间广告设置、施工场所安全及车辆管理等相关内容,全面纳入城镇管理范围。要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和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为动力,严格按照城市标准化管理要求,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环境卫生、美化亮化、市政设施维护等标准化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环卫作业精细化、责任包抓网格化、人机作业专业化、城管工作数字化。要加大市容执法力度,科学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努力维护城市建设成果。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今年,县上要将镇中心区域村民建房规划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对镇的考核,各镇对此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过硬的工作措施予以保障。

(四)加大城镇经营力度。要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坚持市场配置资源不动摇,通过“向上争、市场融、银行贷、向外引、自己筹”等形式,拓宽城建资金来源。同时,要注重用好用活财政资金,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依托城市资源、交通、政策等优势,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经营权转让等多种方式,变城市资源优势为资金优势。要统筹做好城镇及周边土地利用规划,做到“用好已批地、清理未用地、盘活闲置地、开发后备地”,加大土地收储及出让力度,在满足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的同时,为城镇建设聚集更多资金。

三、强化措施,努力实现城建工作新突破。

今年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困难和矛盾较多,能否如期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不仅直接影响到全县的城镇化水平的提升,而且关系着陕南经济强县的建设进程。县住建部门、相关单位及各镇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要全力以赴,埋头苦干,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圆满完成。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组成强有力的工作机构,按照下管一级、分级负责的要求,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制定项目推进时间节点,安排并落实到到单位、到股室,到岗位、到人员,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中有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围绕全年目标任务,结合各自职责,抓住重点,把握关键,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快节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2.加大环境保障力度。各镇、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服务协调工作,要按照职责和工作分工,合理部署工作力量。特别是县级重点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将环境保障工作作为检验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教育和引导地方群众正确处理国家建设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及时协调和化解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将项目启动和推进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启动、快速推进。

3.强化统筹协调配合。各镇、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安排、严密部署,切实落实好、履行好牵头责任和配合责任。要加强部门间、行业间的联系、协调和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强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县发改局要及时办理工程核准手续,县财政局要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并监督使用安全,县国土局要及时办理报批项目用地手续,县住建局要加强建筑工地安全及工程质量监管,县城管局要加强市政设施及环境卫生管理,县水务局要加强城镇河道整理及保洁,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城区饮食摊点的管理,县环保局要加大对城区污水、油烟、垃圾、噪音污染治理,县工商局要做好个体商贩的划行归市,县交警队要加强城市车辆停放疏导及渣土车辆管理。县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和广电网络公司要主动配合住建部门,提前制定“十大城建”工程所涉的设施迁移及配套建设,及时组织实施,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4.严格督查考核奖惩。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将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时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进行全面督查,定期督查通报,对未达到进度要求的项目实行全县通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要求和时限。县政府继续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实行严格的奖惩。对工作任务完成出色的单位和人员,按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进度缓慢、影响全县整体工作进度的单位及个人,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在下年度工作会上深刻检讨。各镇、各单位也要将上述工作作为全年工作考核的重点,定期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案,严明完成时限,以此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同志们,城镇建设关系柞水未来发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大家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提高全县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管理水平,为将我县建成陕南经济强县和关天经济区最具活力县域板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某县城镇管理工作汇报

7.15”、“7.26”洪灾发生以来,我县始终把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坚持不等不靠,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大力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尽最大努力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力求迅速恢复全县生产生活秩序,努力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目前,全县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的各项工作已全面铺开,相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灾后自救和重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抗灾救灾工作中,我县按照“全县动员、重点突破、扎实推进”的工作思路,千方百计帮助灾区人民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确保了全县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

一是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安排。洪灾发生后,迅速组织力量为因灾造成的房屋“全倒户”建立了100个帐篷,采取租借房屋或投靠亲朋等办法对6645户倒房户全部进行了临时性安置。在对灾民进行紧急安置后,按照住房全倒户每人每天1斤大米、2-3元生活补助,每人1套单衣裤和每户1床以上棉被;粮食绝收户和严重减产的缺粮户每人每天1斤大米的标准,及时为灾民发放了救济粮食和款物。截止8月29日,全县已发放救助资金710万元,发放衣物38668件、棉被4514床、大米456.5吨、面条23640斤、饼干13280斤、食用油1944桶,其他用品若干,总价值290万元。同时,紧急启动救灾防病预案,及时抽调医疗防疫队伍奔赴各乡镇开展医疗救治和现场饮水消毒工作,切实加强传染病监测和疫情报告。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洁净水喝、有基本医疗保障。

二是灾民住房重建工作全面启动。两次洪灾,使我县造成房屋损毁6645户、15094间,其中全倒户3464户、13485间,造成缺粮户39840户、125521人。全县全倒户需原址重建的1885户,个人异地重建的1418户,整体搬迁的1685户,房屋严重损坏需维修户1780户,租住房屋98户,购买房屋185户。为确保住房重建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县及时出台了《灾民生活安置和住房重建工作方案》,对各乡镇倒房户进行反复核查和对恢复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并按照全倒户每户补助5000元、危房户重建每户补助3000元、住房严重损坏需维修户每户补助1000元的标准,逐步落实建房救济金。目前,第一批住房重建补助资金600万元已发放到位,各乡镇、各部门正在抓紧组织灾民住房重建修和缮工作。截至8月29日,全县全倒户已完成选址和规划1297户,已动工326户,已完成三通一平145户,已完成基脚121户,已建成一层12户。全县整体搬迁项目达71个,目前已动工14个。如城关镇“彦林新村”、湘阴渡油塘村、太和乡仁忠村和樟树乡界江村等新村建设已完成选址、土地调整、规划设计和推土等工作。原创文章,网。

三是水毁基础设施恢复较快。先后投入资金257.38万元用于渠道修复。目前,共完成渠道修复工程514处7427米,完成土石方34882.9立方米,浆砌石方11529.1立方米,砼1366.9立方米,整修塘坝65个,并及时对三大灌区五大主干渠通进行了清淤疏通和抢修,有效保证了全县农业生产用水。水毁水电设施得到恢复。全县投入900多万元,对受损的'输发电设备、厂房、防洪闸等设施进行了抢修。目前,45座受损电站除大布江电站、寺边电站等5个受损严重的小水电站正在进一步修复外,均已恢复正常发电。所有受损供电台区已全部恢复正常供电。水毁交通设施恢复,截至8月29日已简易修复桥梁13座,s212和永塘、金香、鲤七、鲤大等65条受损严重的通乡公路已恢复通车,大部分通村公路已逐步恢复通车。目前,正在抢修永塘公路和金香路、青鲤路段的2座桥梁。另外,全县受损广电、通讯线路已恢复,移动通讯恢复正常,固定电话除城郊乡破塘村和黄竹岭村、湘永二工区、大布江乡较头村和深洞村等5个地方未恢复外,其余乡村基本恢复。

四是农业抗灾补损工作深入推进。我县坚持把生产自救与调整农业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在洪水消退后的第一时间,由县领导带队组织1500余名机关干部帮助农民抢收熟早稻170多亩,紧急调入4.4万斤秋玉米种子、1000亩蔬菜种子、5000公斤葱籽和蒜籽、540吨化肥、1800包农药,及时免费发放到25个乡镇。在碧塘乡创办了100亩秋玉米改种示范基地,在城关镇铜角湾创办了500亩秋玉米改种示范基地、500亩蔬菜改种示范基地,在湘阴渡镇油塘村创办10000亩晚稻补种示范基地,在油市镇创办亩冬肥基地,在湘阴渡镇创办2000亩冬油示范基地。同时,组织专门的技术人员深入灾区因地制宜,开展技术服务,帮助受灾群众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力争最大限度地挽回农业损失。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完成晚稻补种7万亩,秋玉米改种6万亩,蔬菜改种5万亩,指导受灾群众修建栏舍700平方米,生猪补栏1000多头,家禽补栏5万羽,补放鱼苗300万尾。

五是工矿企业恢复生产和救灾保学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县内永昌兴冶炼厂、鑫泰银业公司等32家因灾停产冶炼企业已有31家恢复生产;12家国有企业逐步恢复生产;95家受灾煤矿,已有78个已排干井下积水,其中36个煤矿已恢复生产,10个煤矿已恢复基建,32个煤矿正在井下维修,其余煤矿正在抓紧排水,预计9月底之前可基本恢复生产。救灾保学进展顺利。截止8月25日,已完成香梅中学、金龟小学等受灾严重学校的清淤、消毒工作,并添置和维修课桌2000套、教学设备1000件。对校舍损毁严重的城关铜角湾小学、湘永安陵小学,我们将实行一边借教室上课,一边加紧重建,保证9月1日所有学校按时开学。

六是救灾款物筹措拨付及时。灾情发生后,我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支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募集,协调金融部门加大贷款扶持力度,尽最大努力筹集救灾款物、帮助灾民解决灾后重建中的各项实际困难。到目前为止,全县共筹集到救灾款资5900多万元。其中,上级下达救灾指标1129万元,县本级财政紧急调拨735万元,社会捐赠430多万元,财政贴息贷款3700多万元。为了更广泛地募集救灾款物,今年8月份,我县在组织发动县内单位和个人捐款捐物的基础上,县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县赈灾救灾办、县民政局等部门,先后到北京、广州、长沙、郴州等地举行永兴籍在外人士及企业赈灾募捐活动,共募集200多万元。现已拨付各项救灾资金5329万元,其中拨付无偿救灾资金1579万元,补贴烟农50万元,发放财政贴息贷款3700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洪灾发生以来,我县坚持将灾后重建与塑造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以抗灾救灾工作为凝结点,大力培育全县上下艰苦奋斗、众志成城的精神和攻坚克难、勇于胜利的工作作风,依靠不断地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和严肃纪律,全面推进整个抗灾救灾工作紧张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组建专门班子。新一届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到位后,及时对县赈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并根据当前全县灾后重建工作重点,分别成立了县灾民生活安置住房重建、水毁交通修复、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救灾保学等四个专项工作小组和相应办公室。组建了县灾民住房重建工作技术服务组,负责全县灾民住房重建的选址、土地调整、规划设计等技术服务。同时,在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二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从实际出发,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灾民生活安置和住房重建工作方案》、《“7.15”、“7.26”洪灾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工作方案》、《水毁公路灾后修复工作方案》、《灾后恢复重建和救灾保学实施方案》等四个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对工作重点和任务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三是实行领导联系点制度。根据县级领导分工确定了县级联系点,做到每个乡镇都有一名县级领导联系,并安排相关单位对口支持。同时,各乡镇主要领导也都明确了各自联系点,全县建立联系点70多个。四是组建了25个派驻乡镇灾后重建工作组。为了强力推进全县灾后重建工作,8月份,我县从县直各相关单位抽调88名工作人员,组成25个驻乡镇工作组,指导、协助各乡镇开展各项抗灾救灾工作,督促抗灾救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围绕确保灾民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有书读的目标,我县灾后重建工作坚持以抓好灾民安置、住房重建、交通和水利基础设施抢修、救灾保学、农业补损和工矿企业恢复生产为重点,不断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灾后重建的各项工作。明确提出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灾民住房重建任务,确保全倒房户和搬迁户在20春节前全部搬进新居;在20xx年8月底前恢复水毁水利设施灌溉通水,并在今冬明春全部完成整修加固任务;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水毁交通工程,实现恢复通车目标;在20xx年9月1日前完成所有学校的清淤和修复工作,确保学生不因灾失学、辍学;在10月底前力争所有因灾停产的工矿企业全部恢复生产的工作目标,使全县灾后自救和重建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三)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实行包干负责制。按照县级项目县负责,乡级项目乡镇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了重点项目的调度,对重点水毁基础设施、住房重建、生产自救、救灾保学项目实行包干责任制,分别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每个项目都有1名领导负责、有专门工作班子、有详细的进度安排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在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切实将抗灾救灾、灾后重建工作纳入所有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联系乡镇的责任单位、驻乡镇灾后重建工作组和各乡镇的年终考核内容,并对住房重建实行“一票否决”。凡“一票否决”的乡镇,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联系乡镇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工作组成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三是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制定了《驻乡镇灾后重建工作组管理方案》,对灾后重建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提拔、干部评先评优和单位评先评优中。对灾后住房重建,各乡镇分别与县灾民生活安置和住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住房重建目标管理责任状,确保年春节前所有住房户全部搬进新居。四是实行督查督办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县工作组负责所驻乡镇各灾后重建工作进度的日常督查,对各乡镇灾后重建进度,每周五必须向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赈灾救灾办书面报告。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赈灾救灾办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各驻乡镇工作组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全县,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到位。7月份以来,我县先后组织了3次专项督查。(四)严格工作纪律。县委、县政府明确规定,在抗灾救灾工作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未经县主要领导批准,一律不许外出。驻乡镇工作组成员必须保证每月驻在乡镇时间在20天以上。对因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玩忽职守、作风不实、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管理,明确规定,所有募集的救灾款物必须统一交到县募捐办,全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由县赈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做到专款专用。所有救灾款物的接收、分发、使用和管理要在本乡、村、组都进行公布,广泛接受群众和组织监督。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我县灾后自救和重建工作将按照“抓重点,求实效”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四方面:一是切实抓好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在对受灾群众进行初步安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妥善解决好受灾群众的吃饭、饮水、穿衣、住房、治病等工作,着力解决好五保户、军烈属、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户等弱势群体和重灾户的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房住、有衣穿、有书读、有洁净水喝、有基本医疗保障。

二是切实抓好受灾群众住房重建工作。把住房重建作为整个灾后重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全倒户”重建每户补助5000元、危房重建每户补助3000元、住房严重损坏需维修户每户救济1000元的标准,兑现承诺,逐步落实建房救济资金。县派驻乡镇工作组和各乡镇主要领率先在本乡镇办好灾民安置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住房重建工作。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灾民住房重建任务,确保春节前全部搬进新居。

三是抓紧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大力发动和组织群众,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对水毁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修复进度。尤其是要加大水毁通乡通村公路的恢复力度,保证赈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大抢修水毁水利设施的力度,保证中晚稻用水和除险保安需要。

四是深入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坚持一手抓救灾,一手抓发展。结合县情实际,当前要紧紧围绕“黑、白、黄、绿、红”五个方面做文章。即黑的抓煤炭,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煤矿企业抓紧复产,力争在9月份实现绝大部分煤矿恢复生产;白的抓金银,积极采用有效措施,促使全县193家金银企业走出低谷、重振雄风;黄的抓烤烟,进一步协调好烟草企业与烟农的关系,加快烤烟收购进度;绿的抓秋粮、秋菜、秋杂,要因地、因时制宜,抓紧做好农作物抢种工作,加大对养殖业的服务力度,力争最大程度地挽回农业损失;红的抓烟花爆竹和冰糖橙生产,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和永兴冰糖橙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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