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消防系统是每个单位正常生产、工作及生命安全的保证,消防系统维保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系统维保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
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
2、 消火栓系统
3、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二、维护内容及要求:详见维护细则表
第四条:维护费用: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年维护费为: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总闸,压力表及附属组件进行日检,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24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第六条:消防工程维修服务合同的期限及付款时间:
1、 消防工程维护服务合同期为五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失效。维护保养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2、 甲方应在合同期内每年 月 日支付当年维护款 元,
第七条:其它:
1、 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1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设备购买原则上由甲方自行解决,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2、 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130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 关于设备
1.1设备名称:宾馆内所有消防设备;
1.2设备品牌:见合同;
1.3设备型号:见合同;
1.4所在处所:见施工图纸。
二、 提供服务的范围
对设备包括与设备有效运行有关的软件、硬件提供维护 维修服务。
三、 维护的内容
3.3 每半年对设备进行调试一次;
3.4 定期维护使机器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设备的损耗和零件的损耗。
四、 维护内容
4.3 在本合同期内,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大修,进行全面清理式检测维护保养并更换已损耗的部件,大修时间由甲方确定。
五、 易损件、配件及耗材的供应
5.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商品及服务的价格。
六、 甲方的权利义务
6.1固定专职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操作设备;
6.2乙方对设备进行维护维修时,甲方应提供相应的便利;
6.3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7.2 乙方自行配备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所需的工具、设备;
7.3 每次进行设备的维护、维修时为甲方技术人员提供现场培训;
7.5 不得将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熟知甲方业务机密泄露给第三方。
八、费用及其支付
8.1 费用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为: 万元,大写:
8.2 支付
8.2.2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发生争议,在争议解决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费用总额的50%。
九、违约责任
9.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每次按本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期限自 至
十一、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等,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争议的解决
12.2 如不能协商解决争议,按下列方式解决:
12.2.1依法向合同履行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效力
13.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 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法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四、其他
14.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的办公地点或传真号码发生变更的,应以及时通知甲方。
14.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2、建设地点: 。
第二条 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
1、项目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
2、承包范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开始执行,具体保养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承包方式、造价及造价调整
1、 承包方式:
1).在维护保养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2).设备维修时所发生的材料费由甲方支付,但甲方不支付维修时所发生的人工费用。
2、本项目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五条 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
2、向乙方提供设备图纸(包括技术说明)等资料,并组织技术交底。
3、处理现场有关维护保养质量等事宜。
4、监督维护保养进度计划。
5、负责现场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负责按照合同及时付款。
7、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的工作配合。
乙方义务:
1、 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保证甲方消防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
2、 消防系统设备出现问题,乙方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直至问题解决后离场。
3、 对于突发事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4、 乙方应确保维护保养过程的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将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 乙方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若乙方未做防护或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有关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价款结算方式
第八条 违约
1、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维护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乙方应视情节至少赔偿甲方总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如情形严重的,甲方在获得赔偿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更换材料设备或人员,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因乙方服务不及时的,乙方应当根据情节的程度至少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直接获得第三方的服务,对于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发生诸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政府行为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受害情况和修复费用,人员的伤亡和机械设备的损坏以及停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或执行以及与项目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在当地进行仲裁,仲裁将根据当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除非另有裁决,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补充、变更的,双方应经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2、建设地点: 。
第二条 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
1、项目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
2、承包范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开始执行,具体保养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承包方式、造价及造价调整
1、 承包方式:
1).在维护保养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2).设备维修时所发生的材料费由甲方支付,但甲方不支付维修时所发生的人工费用。
2、本项目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五条 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
2、向乙方提供设备图纸(包括技术说明)等资料,并组织技术交底。
3、处理现场有关维护保养质量等事宜。
4、监督维护保养进度计划。
5、负责现场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负责按照合同及时付款。
7、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的工作配合。
乙方义务:
1、 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保证甲方消防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
2、 消防系统设备出现问题,乙方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直至问题解决后离场。
3、 对于突发事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4、 乙方应确保维护保养过程的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将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 乙方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若乙方未做防护或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有关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价款结算方式
第八条 违约
1、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维护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乙方应视情节至少赔偿甲方总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如情形严重的,甲方在获得赔偿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更换材料设备或人员,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因乙方服务不及时的,乙方应当根据情节的程度至少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直接获得第三方的服务,对于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发生诸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政府行为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受害情况和修复费用,人员的伤亡和机械设备的损坏以及停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或执行以及与项目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在当地进行仲裁,仲裁将根据当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除非另有裁决,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补充、变更的,双方应经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xxx合同法》、《xxx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人文嘉园居住小区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第 1,2,3,4,6,10,11,12,14,15项等小区内所有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给水设施;
4.消火栓系统;
5.消防水炮系统;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
9.泡沫灭火系统;
10.防烟、排烟设施;
11.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
12.消防电梯;
13.干粉灭火设施;
14.移动式灭火器材;
15.其他设施。(详见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 20xx 年 2 月 10 日 0 时起至20xx年 4 月 30 日 24 时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7.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并保证合同期内资质的有效性;
7. 对甲方值班检查、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酬金和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总价款为116000元
2、拨款节点及额度:20xx年4月30日支付合同总额的45%;20xx年4月30日支付合同总额的45%;合同期满3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
3、每次付款,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供同等额度的发票。
七、违约责任:
2、乙方保证合同期内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消防部门的验收通过,如消防系统失灵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 1 解决。
1.由 济宁市 仲裁机关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人民 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每年义务对甲方工作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及演练。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应对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应对乙方加盖公章的维修保养记录和报告进行审查和签字确认,并负责对乙方维修保养工作实施监督、考核。
甲方责任
负责提供维修保养所需的水、电供应。
在必要时负责通知楼宇业主(客户)有关维修保养的工作时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负责协助乙方进入安装有消防系统的室内。
负责加强维修保养期间的巡查,预防火灾发生。
建立消防系统运行档案,做好消防系统运行日记,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提供给乙方现存的消防系统的原始图纸及消防设备的操作手册等资料,复印费用乙方负责。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合同法》、《_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人文嘉园居住小区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第 1,2,3,4,6,10,11,12,14,15项等小区内所有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给水设施;
4.消火栓系统;
5.消防水炮系统;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
9.泡沫灭火系统;
10.防烟、排烟设施;
11.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
12.消防电梯;
13.干粉灭火设施;
14.移动式灭火器材;
15.其他设施。(详见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 20xx 年 2 月 10 日 0 时起至20xx年 4 月 30 日 24 时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7.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并保证合同期内资质的有效性;
7. 对甲方值班检查、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酬金和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总价款为116000元
2、拨款节点及额度:20xx年4月30日支付合同总额的45%;20xx年4月30日支付合同总额的45%;合同期满3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
3、每次付款,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供同等额度的发票。
七、违约责任:
2、乙方保证合同期内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消防部门的验收通过,如消防系统失灵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 1 解决。
1.由 济宁市 仲裁机关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人民 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每年义务对甲方工作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及演练。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
6、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二、《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v^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的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 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让人。
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成都海关
住所地:成都市_______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成都海关计算机系统服务器维保项目进行维护保养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保证设备清单表中所列服务器正常运转。
2、技术服务的内容:对设备清单表中的服务器设备提供7*24小时维保服务,响应时间不多于4小时。
3、技术服务的方式:上门维保服务。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成都市_________
2、技术服务期限:
3、技术服务进度: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4小时响应。
1、提供技术资料:
(1)
(2)
(3)
(4)
2、提供工作条件:
(1)
(2)
(3)
(4)
3、其他: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服务器所有硬盘数据、服务器所有配置信息(包括网络配置、安全产品)类型及其他相关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追究乙方所有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1)
(2)
(3)
(4)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上门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4、收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
2、
3、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
2、
3、
4、
5.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成都海关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根据《^v^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为甲方项目供应消防设备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说明:
2、电机采用肇丰电机或士林电机轴承采用东莞tr轴承保修期为______年(非人为因素)
3、轴流风机内喷红色油漆,外喷蓝色追纹油漆柜式风机内外喷蓝色追纹油漆4、也可按客户要求颜色订制。
乙方所出卖的产品为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生产工艺质量之优等产品,并符合消防相关验收验收标准及保证通过消防验收。
按出厂标准包装,所有产品必须分类标识清楚,标识内容应与送货清单上的内容一致,包装物不回收。
乙方收到甲方订金之日起______日内具备开始交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如遇节假日仍应供货)。
1、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位置。
2、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tel: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tel:_________________,须甲方两人同时在场验收并签字确认,送货单据才能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唯一有效依据。
1、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丢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乙方方承担。
2、货到卸货地点由甲方负责卸货(含吊车、叉车及人工搬运),乙方应指导协助安全卸货及承担卸货费用。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供货,以确保货物的质量。施工过程中甲方如对乙方所供产品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有异议,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甲方施工现场核实,并将不合格的货物及时回收,同时必须按甲方要求在48小时内更换合格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工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送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应包含产品的生产批号、名称、品牌、数量、型号、规格等内容,并加盖乙方公章)等在内的完整的报验资料原件。
3、甲方指定人员初步验收只是对货物数量、重量、包装等验收,不是质量验收,质量以当地消防部门送检结果为准。
4、因甲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产品已开箱使用或已安装以及交货时间超过______月的不允许退货。
6、系统未通过消防验收甲方提前使用的,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一)结算办法:
1、合同生效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订金。
2、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二)付款方式:
1、货到付款,甲方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1)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收取货款时,应向甲方开具相同金额的有效发票或财务收据。
2、质量保证期:自甲方消防分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起算,时间为______月,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交货后三个______月仍未能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质量保证期自交货之日起起算。
1、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造成甲方停工或工期延误时,每迟延一天乙方应按当批货物总款的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要求的数量按时交货,如因供货能力不能满足甲方生产的需要,从而造成甲方的停工、窝工或工期延误时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国家及行业标准时,供方应及时无条件予以退换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生产进度,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20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所涉及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买受人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完毕全部合同款后由出卖人转移到买受人。
2、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签约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签约代表的身份证明等文件。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的任何协议应形成书面文字,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