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排查整治范围
景区、森林公园、污水处理站、垃圾处理站。
二、整治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5月20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对旅游景区、周边、沿途的园林绿化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北石窟驿景区垃圾处理站和污水处理站的实时管理。规范垃圾堆放、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适当增加保洁人员,使保洁清扫、湖面垃圾打捞、垃圾清运、消杀等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为游人提供了一个清爽、整洁的旅游休闲环境。污水处理站实行专人实时监管,确保24小时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二)严厉打击旅游景区门前及周边随意占道经营、招手揽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三)全面治理景区周边道路及两侧存在的垃圾带、卫生死角、泥潭烂路、雨天积水等问题。
(四)切实清理旅游景区门前及周边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等现象,严厉打击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3月2日-3月11日)。按照责任分工,对全县旅游业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排查工作完成后要制定问题清单,报局执法大队存档管理,定期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2日-4月30日)。对发现和现有突出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对排查发出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需要时间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清单要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后,报局执法大队进行销号。
(三)总结提升阶段(5月1日-5月20日)。执法大队、旅游办开展联合督查,对旅游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未整改到位、虚假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完不成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旅游办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景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排查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二)严格过细排查。要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善于发现、敢于发现、积极发现问题。对问题排查不及时和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的要进行严肃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推进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追责问责。凡应发现未发现、应排查未排查、应整改未整改的问题上,被上级督察、暗访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整改实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限期解决,持续推进整改,尽快实现整改效果。在问题整改中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防控、管控机制。不断优化排查整治方案,并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1.各位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积极践行绿色环保、节俭低碳的文明生活理念,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摒弃不文明的行为,积极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房前屋后及庭院保持整洁卫生,无垃圾杂物堆积,归置物品摆放,农具、建材等生产生活用品摆放有序。
3.垃圾入桶,不乱丢乱倒垃圾,听到垃圾清运车信号,主动投放生活垃圾。
4.村民饲养家畜应圈养,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储粪池、化粪池等要做好防护,定期清掏,不乱搭建棚舍。
5.不占用公共区域私自建设各类棚舍、库房、车库、建材杂物存放点,拆除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村容村貌的违章搭建。
6.辖区各单位、门店、广大群众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占道经营、严禁乱倒污水、垃圾,乱扔杂物,对街道两旁、背街小巷张贴、喷涂的各种小广告、废弃宣传标语等进行清理。
7.注意冬季用火用电,热灰不入桶,预防火灾与煤气中毒。
辆的各项管理工作。
理更加规范有度。
二、认真统计车辆信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车辆信息台账。**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车辆信息的统计工作,不仅完善了原有车辆管理台账,还建立了更加清晰全面的新执法车辆信息台账,方便了执法车辆的管理、使用、监督和检查。
一、违规情况
违法行为。
二、整改措施
理亲自组织安全教育,进行交通法规学习和安全行驶教育。安全科督促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做到逐人签到登记检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排查整治范围
景区、森林公园、污水处理站、垃圾处理站。
二、整治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5月20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对旅游景区、周边、沿途的园林绿化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北石窟驿景区垃圾处理站和污水处理站的实时管理。规范垃圾堆放、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适当增加保洁人员,使保洁清扫、湖面垃圾打捞、垃圾清运、消杀等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为游人提供了一个清爽、整洁的旅游休闲环境。污水处理站实行专人实时监管,确保24小时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二)严厉打击旅游景区门前及周边随意占道经营、招手揽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三)全面治理景区周边道路及两侧存在的垃圾带、卫生死角、泥潭烂路、雨天积水等问题。
(四)切实清理旅游景区门前及周边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等现象,严厉打击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3月2日-3月11日)。按照责任分工,对全县旅游业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排查工作完成后要制定问题清单,报局执法大队存档管理,定期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2日-4月30日)。对发现和现有突出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对排查发出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需要时间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清单要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后,报局执法大队进行销号。
(三)总结提升阶段(5月1日-5月20日)。执法大队、旅游办开展联合督查,对旅游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未整改到位、虚假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完不成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旅游办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景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排查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二)严格过细排查。要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善于发现、敢于发现、积极发现问题。对问题排查不及时和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的要进行严肃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推进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追责问责。凡应发现未发现、应排查未排查、应整改未整改的问题上,被上级督察、暗访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整改实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限期解决,持续推进整改,尽快实现整改效果。在问题整改中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防控、管控机制。不断优化排查整治方案,并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1.非特种旅行车辆按照停车场管理相关要求停放于景区停车场指定位置,不得驶入景区门岗之内。
2.特种旅行车辆(房车、露营车等)凭有效身份证件经登记同意后,方可驶入景区,并按规定在指定露营地停放。
1.村民及经营户车辆提前报备车辆信息至景区公司,经景区管委会及县交管大队审核,景区公司建立村民车辆数据库,村民及经营户车辆经门岗进入景区时需接受值岗安保人员检查,遵守景区出入秩序,不得私自携带游客进入景区。
2.村民及经营户车辆按规定于景区观光车道路由南至北靠右停放,村民停车场建成后,按停车场管理制度停放车辆,严禁在村寨巷道内长时停滞逗留。“三月三、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实施由南向北单行线,并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不违停、不超员超载、不超速、不乱鸣笛。
3.对工程类、农作类、房建类等大型或运料车辆出入景区实行限时制:一是非重大节假日出入时间为16:00至次日10:00;二是重大节假日出入时间为17:30至次日09:00;三是农忙时节农作类车辆在配合值岗人员调度的前提下可自由出入景区。
4.凡村民的亲属及朋友车辆由其村民提前向景区公司报备,经值岗人员核准登记后亲属及朋友车辆可出入门岗。门岗内村民家庭重大活动(红、白、寿事等)需提前报备景区管委会及景区公司,亲戚朋友车辆活动期间可以免票出入景区,涉及车辆管理按第(二)点第2条执行。
1.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来宾车辆,需提前向程阳桥景区管理委员会及景区公司发函(接待事由作函附件)报备,经程阳桥景区管理委员会及景区公司批准后可免票进入,但须办理公务登记手续,有搭乘观光车需求的需购买观光车票。
2.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环卫、林溪镇等特种及公务车辆为免检车辆,值岗人员可简要询问后放行,并根据需要指引路线或配合工作,同时上报景区管委会及景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