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一、加强领导
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执法检查小组。对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排污费征收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行环境监察“六不准”情况、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环境监察干部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从政意识,促进监察大队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廉洁秉公执法。
二、检查形式
公正。三是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诉求和反映;了解查处环境监察执法中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四是现场检查记录、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勘查)笔录、排污费缴费通知单等相关文件资料,了解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三、检查情况
近年来,我局排污收费工作和环境执法工作日趋规范,排污收费管理制度逐渐完备。在环境执法方面,监察大队本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着力从三个方面加强执法: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加强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饮用水源地的监管。二是通过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实施社会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的管控作用。三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对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户,调查结果为监察人员能遵守环境监察“六不准”的基本要求,没有吃拿卡要和酒后执行公务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小组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以将此项工作长期开展下去。
1、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在塞北管理区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屏上将排污收费的标准、核定量向社会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行为,以开展排污费征收管理自查整改工作为动力,全面提升排污费征收管理水平。
3、进一步加强排污收费档案管理工作。 建立完善排污收费档案,将征收排污费的所有文书,做到一企一档,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4、继续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
5、加强案卷评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我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高案卷文书制作质量,确保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合法、高效。
6、创新执法方式,有效制止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渠道;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队伍管理,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保障环境安全,按照市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城阳环境监察大队认真开展环境监察稽查自查自纠活动。为确保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取得实效,大队召开全体同志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的安排和部署,结合城阳区实际情况,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口规范化整治,主要排污口做到标志明显;四是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开展环境监察工作,由相关责任人按照分管区域做好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对国控重点企业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察每月监察不少于一次,省控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对一般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察每季不少于1次,建设项目现场监察按照建设项目的要求频次进行监察;对辐射源、放射源、固体废物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监察。五是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笔录。污染源现场检查笔录所列项目做到填写完整,对现场检查情况表述准确,在检查结束能够及时将企业存在问题指出,并要求其整改,不断督促排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六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收集现场检查笔录等各类文书,做到分类存档,大队不定期进行文书检查,规范各类执法文书填写,制作;七是准确按时报送信息,每月每季按时向支队上报污染源各类信息报表。
件做到处罚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依据合法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做到行政处罚一案一卷。通过自查,城阳环境大队认识到环境监察工作与国家对环境监察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对现场监察记录的细节抠得还不够,特别有些项目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漏项、错项。二是行政处罚笔录的证据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文书质量不是很高,不能全面反映被检查者情况。下一步,城阳环境监察大队将以这次环境监察稽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监察职责,形成约束机制,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认真学习环境稽查方面的有关规定,向市局、试点的区市请教,通过培训执法人员,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建立环境监察自查自纠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评查制度,将自查考核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对大队各项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在立案、调查取证、送达和执行以及卷宗档案的规范管理中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能力和质量。对违法乱纪按照党纪进行处理。
一、组织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会议精神
6月8日下午,传达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培训会议精神,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要求,要做好农业移动源的摸底统计工作。
6月15日上午,组织农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2020安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了解秸秆利用途径和新产品开发状况。
7月30日下午,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局直单位负责人,传达县环保会议精神,集中学习《xxx环境保护法》和《xxx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
8月16日上午,召开局机关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学习县环保工作有关文件,要求与会人员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环保督查的要求做好自查工作,从改革创新增进绿色发展的角度绿色环保措施,坚决打赢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
9月17日下午,召开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传达县巡视巡察审计环保整改和“两违”整治“回头看”动员暨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县委从书记讲话精神。
三、抓好节能机具推广和秸秆还田技术培训
2020年,我县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计万元,对铧式犁、旋耕机、搂草机、打捆机、青饲料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联合收割机、饲料粉碎机、农业废弃物处理设备和大中型拖拉机等秸秆处理机具进行敞开补贴。目前已使用资金万元,补贴各类机具2243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23台,联合收割机591台,秸秆还田机565台,旋耕机416台。我县充分利用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加快小型拖拉机和废旧农机具的淘汰步伐,加快农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高性能、易操作、低能耗、高效率、节能环保的农机具和复式作业机械得到大力推广。
结合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和秸秆还田项目,加大秸秆还田技术培训力度,培训农机合作社带头人40人、秸秆还田作业机手500人。
四、实施秸秆全量还田犁耕深翻示范项目
利用中央资金540万元,实施12万亩秸秆全量还田任务,由13个乡镇的19个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项目建设。目前项目任务已全部完成,进入验收前自查阶段。项目实施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区秸秆还田率100%,带动全县秸秆还田率达到90%。
五、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利用农机部门机械和技术优势,完善秸秆处理技术路线和机具配套方案,宣传低茬收割技术,要求收割机作业前全部安装秸秆切碎装置,作业时严格按照要求低茬收割,留茬高度低于10厘米。同时要求乡镇农机站人员根据乡镇领导安排,与作业机手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通过切碎秸秆、旋耕埋茬、犁耕深翻、机械化粉碎还田等方式,高质量落实秸秆全量还田。
六、开展环保问题自查
认真落实《关于对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督查的通知》(寿环委电〔2020〕1号)和《关于迎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回头看”的紧急通知》(寿环委办电〔2020〕5号)文件精神,开展农机系统环保工作自查,没有发现需要整改的突出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中没有涉及农机部门的事项。
县考核组:
一、积极组织,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为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我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法制股具体负责。在环保执法中,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国家xxx的“六项禁令”和环保系统的“十不准”办事,针对违法违纪者从严从重予以处理。对在执法中失职渎职的,依照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全年无一例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健全环保法制工作机构。设立了专门的法制宣传机构,有专职人员负责环保法制工作。针对我县的环保工作,我局法制宣传中心做到了经常性进行指导并监督各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情况。
为畅通环保投诉渠道,我局设立了环保举报电话12369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针对执法程序,如项目审批等进行公布,以方便群众。对环保执法岗位的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每月一督导,每季一汇报,半年小结,全年总结,保证了全年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切实做好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全局上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2009年以来,我局先后定购有关法律知识资料100余套,基本做到了人手一册。同时充分利用“”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有利时机,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版面等积极宣传环境法律知识,号召全县广大人民认识到我们人类共有一个地球,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和美好家园,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让决策层人员参与,形成了上下互动的环保宣传局面。
为规范环保执法行为,提升了环保系统执法人员的整体水平,我局经常对环保执法、监察人员进行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的运用,同时组织到外地学习环保执法先进经验,参加各种各类环保培训班,把学到的环境知识运用到实际环保工作中。
每年的12月4日,在县文化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印发环保法律宣传单,发放宣传画,出展板面,向群众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来访案件。
开展“环境大接访”宣传活动。2009年以来,我局公开设立接访台,现场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宣传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解决了一批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和信访问题。
三、加大对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2009年,取缔小石灰窑19家,对7家焦化、1家冶炼、22家洗煤企业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做到动态和静态的掌握和管理。对群众上访案件积极调解处理,国庆节前,岳阳镇下冶村民宋相恩反映利达焦化洗煤厂晚上洗煤影响到居民休息,我们及时调解,改变企业洗煤时间,改善噪声设备,避免了一起国庆六十周年群众上访事件。
四、完善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事务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示;对取得排污许可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登记,定期检查,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保障许可活动合法有序进行。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定期讲评制度,实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制度,对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处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的管理,对举报案件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规费征收的档案卷宗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依法行政,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树立了环保行业良好的执法形象。
总之,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2010年我局我们将继续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抓好基层人员业务培训;加大对排污企业的执法检查,提高案件执行率;加强法制机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好行政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等工作。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新鲜血液”,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调整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民主制。要求案件办理要从审查、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处理、执行结案等环节入手,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实行全程管理和事后督察,有效保证了环保执法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监督机制,局纪检、监察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监察、工商、法制等部门职工及人大代表为环保行风监督员以及部门评议员,定期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使依法行政工作上台阶。三是逐步充实了环境监察大队机构人员编制,并明确了职能职责。先后修订完善了《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程序的通知》、《建立环保执法责任制的通知》,《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90多条,购置了环境监察车辆和必要的取证设备,完成了国家二级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
二、广泛宣传,提高素质,全面加强能力建设
责任心和紧迫感,提高工作能力,使工作得心应手,执法规范,准确。二是注重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宣传活动,对环保职工和企业法人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特邀法制部门领导给全局职工上法律知识课;在 “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刷写标语,印发宣传单,制作户外广告,录制电视新闻,在环保办公楼顶制作了永久性环保宣传牌,全面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创建良好的执法氛围。三是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增加硬件建设。先后配置了执法车2辆,电脑20台,传真、打印、取证设备各2套,配齐了快速监测设备,环境事故处置快速反应能力及查案、办案效率迅速提高。
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对环保工作的监督管理,开通环保热线“12369”投诉电话,落实社会服务承诺,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在环保系统内部形成“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环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形成“比、学、赶、帮”奋发向上的氛围。近年来,先后组织执法检查10000多次,下发限期整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听证告知书100多件,决定书50多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2件,有罚款几百元的,也有罚款数额达到50多万元的,不仅涉及地方企业、也涉及国有企业和相关单位,移交法院案卷,无一例出现程序或者案卷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要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明确部门职责,解决职能交叉、部门干扰的问题,理顺执法机构之间的职权关系,全面落实环保审批和“三同时”制度,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是及时解决执法交通工具和取证、监测设备不足的问题,保障行政执法经费。
一、“十五”期间环境质量状况
一是结构性污染严重。我市矿产资源丰富,主要的矿产有36种,其中铜、铝、镁、芒硝、石灰岩、大理石等贮量丰富,由此形成的冶金、化工、炼焦、电力四大支柱产业占到了全市工业总量的80%以上。原创:我市是国家粮棉生产基地,丰富的小麦秸秆资源形成了一定数量的造纸企业。以上产业是产生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的主要来源。
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铁产量339万吨,钢产量万吨,钢材产量万吨,电解铝产量万吨,氧化铝产量万吨,金属镁产量15万吨,共产生二氧化硫18173吨,烟尘25600吨,粉尘9285吨,分别占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和%。
焦炭产量万吨,产生煤气876万立方米。虽然进行了大面积的焦炉化产回收和深加工,仍排放二氧化硫25930吨,占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
表一2001—2005年全市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单位:万吨
表二2001—2005年全市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单位:万吨
表三2005年全市主要行业工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吨
造纸产量15万吨,废水排放量万吨,产生化学耗氧量吨,氨氮187吨,分别占到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18%和%。
二是区域性污染比较严重。由于地理、资源等原因,我市的工业布局不尽合理,特别是河津市、稷山县西社镇、闻喜县东镇等区域工业企业密集,污染相当严重。2004年“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前,我市共有焦化企业99家,生产和在建的焦炉共139座,设计生产能力3236万吨,其中河津市就有59家,设计生产能力2100万吨,占到全市总设计生产能力的65%。经过“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全市焦化企业为51家,生产能力1800万吨,其中河津30家,生产能力1200万吨,占到全市生产能力的67%。加上中铝河津分公司、河津电厂等排污大户,以及数量众多的水泥、耐火材料等重污染企业,河津市的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量占到运城市排放总量的30%以上,使得污染负荷远远超过当地环境容量。
三是地表水污染严重。我市境内两条主要河流,汾河运城段和涑水河污染综合指数分别由2000年的和下降到2005年的和,下降幅度分别是70%和46%。但是两河入黄口的监控断面水质均为劣五类。2005年,汾河化学耗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超过国家地表水五类标准倍和倍,涑水河化学耗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超过国家地表水五类标准倍和倍,水污染形势十分严峻。
表四2001—2005年全市废水外排情况
表五汾河、涑水河污染指数一览表
四是市区大气环境质量较差。2005年,市区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到211天,位居全省第8位,但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三项主要污染物污染综合指数仍为,环境空气质量劣于国家三级标准。
表六运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