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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组织实施方案(精选14篇)

时间:2023-12-26 22:17:22 作者:温柔雨

实施方案可以帮助组织或个人在各种情况下有效地执行并达成预期的结果。接下来,请大家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范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社区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为实现社区工作目标,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与服务方式,实现社会管理全覆盖。社区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通过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社区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格,构建“纵横交错、分片包干、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长效管理体系,建立一岗多职,一专多能的监管网络,以及权职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

按照“地理布局、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依据社区实际情况,将社区划分7个网格。由网格员和社区民警牵头,联络各小区物业负责人,通过由物业提供服务,社区辅助的方式为居民提供各项服务。

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街道挂点领导徐凯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小组。负责对网格管理的总体协调和系统管理工作,总体实施及各网格综合事务的调处。构建了“组长——副组长(社区组长)——网格员——小区物业——楼栋长”管理机制。在科学合理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落实责任制,确保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根据辖区特点,每个小组统一归组长调度,由组长下发工作安排,副组长安排每日的工作,即“小组组员向副组长负责、副组长向组长负责”从而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划分,明确各人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组长职责

组长负责各职能职责,制定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副组长传达街道相关文件,向副组长安排相关具体实施方法,召开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副组长(社区组长)职责

副组长负责落实社区工作安排,开展社区各项工作,依据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对各网格员反馈的问题及辖区情况及时解决,解决不了,及时上报组长研究解决。

(三)民警职责

(1)收集掌握信息。社区民警要建立一本社情民意手册,记录辖区当中的社情、民情和警情。通过各种渠道主动搜集各类涉及稳定、治安等方面的动态信息,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2)加强人口管理。社区民警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台帐,其中包括常住人口登记手册、暂住人口登记手册、重点人口登记手册、出租房屋登记手册全部纳入管理视线,特别是加强暂住流动及重点人口的管控,对暂住人口实行集中清、普遍建、分类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辖区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能及时发现、有效控制。

(3)组织治安防控。带领社区巡逻队加强巡逻,树立超前防范的意识,针对社区当中治安复杂部位和区域,挖掘社区防范资源,将社区各方面力量有效组织起来,开展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辖区治安秩序良好。

(4)抓好阵地控制。对社区内公共复杂场所与地段、特种行业、企事业单位和要害部位及居民,实行属地治安管理,协助辖区内的大型单位搞好保卫工作,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网格员按要求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发现问题由社区组长第一时间与街道挂点组长通报。各网格间信息互通形成联动机制,某一网格发生情况相邻网格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协助处理。在通信管制期间,无线通信无法使用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派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

同学们:。

欢迎大家学习掌握“社区社会组织”方面的知识。本课程内容,围绕什么是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发展哪些社区社会组织,怎样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等基本问题进行讲解,具体分为以下六个问题。

本课程的重点难点问题有:(1)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的含义及重要意义;(2)培育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和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的操作思路;(3)建立健全社区业主组织及其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社区业主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的操作思路;(4)大力发展社区群众性文体组织和面向社区的民办社工机构的操作思路;(5)完善法规政策,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操作要点;(6)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成长的操作要点等等。

(一)社会组织的含义和类型。

社区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类型。因此,要理解社区社会组织的含义,就应该对社会组织的含义有一个概括性了解。

社会组织有广义、狭义之分。从广义上理解社会组织包括人类社会的一切组织。从狭义上理解社会组织仅仅是指民间力量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也可通俗地称之为“民间组织”。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所界定的社会组织,其范围明显小于西方国家所谓“第三部门”或“非政府非营利组织”(ngo)范畴,一般不包括居(村)委会,不包括参加政协的各人民团体和工青妇组织,更不包括事业单位,基本上等于党建领域常说的“新社会组织”。

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划分,社会组织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其中,社会团体主要指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基金会是指对自愿捐赠的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属于社会团体法人。

如果按照主要功能划分,可以把社会组织大致划分为: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等。这种划分具有相对性。

如果按照活动地域范围(级别)划分,有全国性社会组织、省市级社会组织、基层社会组织(如区县或街道社区层次的社会组织)等等。

关于社区社会组织,并无严格界定。我们认为,它主要是指由社区成员举办,主要在社区范围内活动,以满足社区成员的物质文化需要为基本宗旨的社会组织,也可以通俗称之为社区民间组织。它属于基层社会组织范畴,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术界所说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或“第三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社区社会团体、社区基金会和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社区业主组织等等。社区业主组织主要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组成的组织,包括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会的执行机构。

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标准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分类。如果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划分,可以把社区社会组织划分为:社区社会团体、社区基金会、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社区业主组织等等。

如果按照登记和备案标准划分,可分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履行了登记手续)、备案型社会组织(履行了备案手续但未履行登记手续)、未登记未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

如果按照主要功能划分,可以把社区社会组织大致区分为:社区服务类、权益维护类等等类型,当然,这种划分具有明显的相对性,因为绝大多数社区社会组织都同时具有一定的社区服务和权益维护功能。

从近些年的情况来看,我国城市的社区民间组织尽管还处在成长初期,但这些社区社会组织程度不同地参与社区治理服务,或者义务巡逻协助维护社区秩序,或者参与调解民间纠纷,或者开展扶贫帮困,或者自娱自乐同时推动社区文化繁荣。已经显露的端倪表明,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工作或者社区治理服务的重要力量。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一是有助于推进社区群众性自治,增强社区凝聚力。可以将社区群众性自治空间从社区内单一的地缘群体例如居委会、居民小组、邻里、楼院等拓展到社区内的趣缘群体、志缘群体、利益群体等多类群体;可以将社区群众性自治内容拓展到社会公共生活的诸多领域;可以引导居民群众以理性有序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行使民主权利,促进社会和谐。从而有可能推动社区群众性自治逐步进入以居民委员会为载体的居民自治,以业主组织为载体的业主自治,以社区民间组织为主要载体的社团自治同时并存、互联互动、功能互补的历史新阶段。

二是有利于满足社区成员的多元化需要。伴随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城市社区成员的构成越来越复杂,物质文化需求越来越多元化。而要解决社区各类利益主体的多元化需求,仅仅依靠政府和居民委员会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三是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优化社区公共服务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有限政府”,需要各类社会组织包括社区社会组织来承接过去由政府包揽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需要社会组织提供多种社区服务。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才能优化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组织服务于社区的作用越大,越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

总之,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治理服务体系中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协同力量。理解这一点,还需要清楚:在社区治理服务体系中,社区社会组织不能替代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功能,不能替代基层政府组织的主导功能,不能替代居委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但要协同这些组织发挥作用。

二、重点培育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和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

社区社会组织种类繁多,功能千差万别。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该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其中包括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和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

(一)大力培育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

天津是社区志愿服务的发源地。1989年,和平区新兴街道率先在全国建立了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20多年来,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不断发展,已经成为社区治理服务的重要力量。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城市包括天津市的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数量还不算多,所占城市总人口的比重还不算高。二是年龄构成偏高,主要以中老年居民尤其是以退休老人为主,这虽然有利于发挥老年人的余热,但与中青年居民占一半以上的人口结构很不一致。三是文化构成相对偏低,有专业技能或一技之长的志愿者较少。

有鉴于此,应该至少通过以下途径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优化社区志愿者结构。一是动员社区居民中的共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积极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这不仅可以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而且对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我们发展和优化社区志愿者组织提供了机遇。

二是动员社区居民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有一技之长的人员参加社区志愿者队伍。这对于优化志愿者队伍结构,提高服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需要强调的是,要注意用其所长,尽量使他们能够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中发挥自身所拥有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的作用;要注意负担适量,不要让他们感觉到活动太多,负担太重。

三是加强对社区志愿者的培训,使他们掌握社区服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服务技能,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四是引导社区青年居民积极加入志愿者队伍,同时吸引青年志愿者组织进一步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可以通过共建共享将社区作为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社区服务基地或教学实习基地。

此处所谓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主要是指以慈善救助为主要职能的社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等。培育发展这类社区社会组织对于解决社区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国家鼓励、社会参与、民间自愿的方针,大力培育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要建立健全社区慈善组织网络。城区和街道社区都有必要建立健全慈善协会(或者分会),并依托社区实施慈善救助项目。要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项目资助等方式给予基层慈善组织在资金、项目等方面的必要支持,同时推动基层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形成自律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公信力。要强化社区成员的慈善意识,大力宣传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推动慈善文化进社区活动。要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提高企业参与社区慈善活动,回报社会的自觉性。要推动社区慈善捐赠活动多样化、经常化。例如,开发和实施农民工救助、孤儿救助、扶残救助、安老救助、医疗救助等项目,建立经常性小额募捐机制,为普通人广泛参与社区慈善活动提供平台。

除了上述内容以外,探索推动慈善超市向民办非企业单位转变也是培育发展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许多地区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创新社会捐助模式,建立了面向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低价销售或免费发放社会捐赠物品的救助点——“慈善超市”。低保户或其他贫困人口可以采用凭券、凭卡领物等方式自由挑选所需要的物品,类似于顾客在普通超市购物。这种救助方式与传统救助方式相比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是,目前,许多社区慈善超市的性质还不够明确,运作还不够规范,大都由社区工作人员经管。我们认为,应该促使其向民办非企业单位转变。为此,应该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应该借鉴商业超市的经营经验,实行成本核算,专业化管理;应该鼓励公益性社会团体兴办社区慈善超市,也可以依托普通超市建立社区慈善超市,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

在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和公益慈善救助类社区社会组织中,包含着一大批为重点人群服务的组织,例如,主要为贫困人口、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优抚对象、外来人口服务的组织。积极扶持和优先发展这一类社区社会组织,对于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促进社区治理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积极培育社区老龄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社区老年人社会团体,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社区为老服务机构等等,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要积极培育社区残疾人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社区残疾人协会,帮助基层政府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残疾人服务工作。要重视发展社区未成年人服务组织,建立社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团体,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由于社区业主组织(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业主委员会)尚未纳入民政部门管理的社会组织范围,因此,关于社区业主组织是否属于社区社会组织,存在不同看法。我们认为,广泛存在于城市社区的业主组织应该属于社区社会组织的一种类型,而且从发展趋势来看,社区业主自治是我国城市基层社区群众性自治的新增长点之一。建立健全社区业主组织,使其成为社区治理服务的重要积极力量,已经成为构建社区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服务的一项突出任务。

在培育发展社区业主组织方面,一是要推动应建而未建业主组织的社区,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社区业主组织,实现“应建尽建”。

二是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基本精神,借鉴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某些规定,制定社区业主组织章程。其中,明确业主大会是业主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业主代表会讨论决定业主大会授权的事项;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会选举产生,并对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负责;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会可以行使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职权。并且规定对于未经合法授权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实施的给业主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社区业主可以主张对负责人和具体行为责任人的民事赔偿要求,以避免业主委员会成员滥用全体业主赋予的权利,损害业主利益。

三是发挥社区业主组织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法定职能。其中包括: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和实施管理规约,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配合公安机关,并与居民委员会协作,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等等。

四是逐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社区业主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社区居委会指导、支持、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监督、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因此,社区居委会要指导和帮助社区业主建立健全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及其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支持。要提倡社区居委会成员和业主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代表和业主代表交叉任职。要建立健全“四方”协调机制(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推动形成社区治理服务的整体合力。

四、大力发展社区群众性文体组织和面向社区的民办社工机构。

此处所谓社区群众性文体组织,主要是指以繁荣社区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主要职能的社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目前,许多社区都有一定数量的“草根型”社区居民文化团队,他们一方面自我服务,自娱自乐;另一方面服务群众,快乐他人,在社区服务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培育发展这类社区社会组织,对于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趋旺盛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社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发展壮大基层群众性文化指导员、体育指导员队伍。要鼓励有文艺专长和组织才能的居民担任群众性文化指导员,辅导和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文化娱乐活动。鼓励有体育专长和组织才能的居民担任群众性体育指导员,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体育活动,对广大居民进行体育健身活动指导,使其掌握科学锻炼方法,并且负责健康测定、体质测评等等。为了充分发挥群众性文体指导员的作用,要按照文化体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者授予社会文化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有条件的街镇还可以成立群众性文化体育指导中心,作为群众性文化体育指导员的活动基地。

(二)扶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者简称“民办社工机构”,是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重要载体,也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类型。扶持发展面向社区的民办社工机构,并且增强其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功能,有助于提升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为此,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其一,帮助举办者解决成立登记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可以适当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对成立初期且承担社区服务工作的民办社工机构,基层政府组织和居民委员会都应该尽可能在服务场所、启动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降低其日常运行成本。

其二,制定出台专门政策措施,以购买服务、项目资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地方政府支持民办社工机构的运行机制,切实将现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能、不便或做不好而居民群众又迫切需要、必须完成的社会服务特别是社区服务工作委托给民办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承担。

其三,按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推进民办社工机构专业化。要求民办社工机构发起人中,至少有一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至少有两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专职工作人员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在民政部门登记。

五、完善法规政策,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总的来说,我国和我市的社区社会组织还处在成长初期,自身发育程度较低,自主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能力较弱,既存在培育发展不足问题,又存在监督管理不够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采取以下几方面对策措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履行登记手续是社区社会组织取得合法地位和法人资格的首要环节,也是他们接受政府资助、承接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的前提条件。但是,我国多数地区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设置的登记门槛过高,制约着各类社会力量和居民群众兴办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制约着社区社会组织获取法人资格,阻碍着社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培育发展和功能发挥。

有鉴于此,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优化社区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条件和登记手续。首先,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凡成立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不再需要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其次,借鉴某些地区的成功经验,适当降低社区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条件。例如,简化登记程序、登记材料、登记公示;免收登记费、公告费、独立场所使用权证明、本社区户籍的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身份证明;降低资金门槛、会员数量门槛、办公场所门槛;应该允许多个社区社会团体利用同一场所合署办公,允许若干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不影响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申请登记在同一活动场所,或与同一社区的社会团体使用同一活动场所。

2.完善备案制度,促进社区社会团体更加规范。

所谓“备案”主要是指对于那些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团体,经居民委员会初审(或审查同意),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备案或者再报民政部门备案,即可依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应该说,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社区社会团体实行登记和备案双轨制,亦即对于具备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对于不具备登记条件但具有积极作用的予以备案,符合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社区社会组织的客观实际,具有积极意义。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备案制度,促进社区社会团体更加规范。

其一,规范备案程序。不妨要求社区社会团体履行备案手续先经居民委员会初审,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备案或审查同意,再报民政部门备案。凡民政部门同意备案的,由民政部门颁发备案证书,不收取费用,可在街道(镇)社区范围内公告。并且要对备案有效期作出规定,一般不超过三年。有效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或者履行登记手续获取法人资格,或者继续予以备案。其二,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条件。例如,要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应该有规范的名称、会员数量、业务范围、活动场所、组织章程等必要条件。可以无注册资金、无专职人员、无专用办公住所,但应该有办公活动地点。其办公活动地点可以是社区活动场所,也可以是会员家庭房屋。还应该有组织章程和会员名单等基本资料。

(二)改革限制性政策,释放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能量。

我国以往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设置了若干限制性条款。例如,不允许社会团体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不允许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分支机构;不允许在同一行政区域内成立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等。这些规定实际上遵循的是“非竞争管理”原则,从而意味着已获合法身份的社会组织事实上处于某种垄断地位,在缺乏竞争的环境下,一方面,现有社会组织往往会失去创新动力、发展活力,另一方面,新组织难以产生。这些规定主要考虑的是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与管理方便,主要考虑的是管控而非培育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因此,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过程中,应该探索改革“非竞争管理”以及“限制分支机构”等政策规定,允许基层社会团体设立地域性的分支机构,允许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分支机构,允许在城区、街道社区地域内成立业务范围相同、相近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允许“民非办民非”(民办非企业单位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允许外来人口和非本社区居民在本社区举办社区社会组织,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在更大范围、更高程度上参与社区治理服务。

根据居委会组织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法规精神,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但必须利用非国有资产才符合政策规定。居民委员会利用自有资产,或其他非国有资产,乃至借贷资金举办直接服务于社区成员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例如在老旧居民区举办社区物业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既符合政策规定,又有利于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质量。

目前,社区社会组织大都规模过小,实力单薄,骨干成员交叉重叠,很难单独承接政府资助或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也很难单独在社区治理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有鉴于此,不妨探索建立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分会),整合基层社会组织资源,形成整体合力。

我们认为,街道层次的社会组织联合会可以由街道辖区内各类社会组织自愿组成,既可以包括团体会员,又可以包括个人会员;既可以吸纳社区社会组织,又应该吸纳坐落在本辖区的规模较大、层次较高的社会组织;既可以包括本辖区的社会团体,又可以包括本辖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街道层次的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履行成立登记手续,获取社团法人资格,以利于承接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和接受政府资助。街道层次的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设立专职工作岗位,可以招聘具有任职资格的社会工作者负责日常事务。

社区(居民委员会)层次的社会组织联合会,既可以作为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分会,也可以积极创造条件履行登记手续,获取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这样的社团法人依然可以作为团体会员加入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

(二)加大扶持力度。

其一,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资助制度,增强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资助是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措施,而且由于社区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质,政府购买这些组织的公益性服务更加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因此,各地城市政府应该尽快建立和实施面向社区社会组织的项目资助和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吸引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更多更好地参与社区治理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一是公开招标。招标方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二是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招标人向三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未被邀请者无权参加投标),并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三是竞争性谈判。是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四是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方向特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这四种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具有各自的条件和要求。

其二,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服务提供活动条件。各基层政府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该在社区服务中心(站)等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中,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活动设备。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可以将社区服务中心(站)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中的一部分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委托给相应的社区社会组织运营,促使他们在基层政府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开展社区服务活动。这样做也有利于减轻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负担。

(三)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促进良性互动。

一是要加强和改进基层政府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注重在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隶属于社区党组织领导;提倡社区社会组织的负责人与该团体(组织)的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交叉任职,发挥共产党员在社区社会组织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要探索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的具体途径和方式方法。例如,提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业主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代表和业主代表交叉任职,以增强协调力度,促进居民自治与业主自治互利双赢。总之,要指导和帮助社区社会组织着重在“社区成员所需,社会组织所能,市场经济所缺,党和政府希望解决而又力所不及”的社区工作领域开展服务项目,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基层政府组织、居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有效衔接、良性互动。

社区社会组织总结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一章。

本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规范、发展”的原则,动员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密切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自律与互律,扩大社区社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交往与合作,同时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政府和社区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并整合组织资源推进社区服务和民主自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第四条本会接受**市民政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按时接受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检查。第五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市。

第六条本会设在**区**大道8号****中心。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换届,举办大型培训、联谊交流会,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在活动前主动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任务。

第七条本会的任务是:

(一)积极向会员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会员自律和互律,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二)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和宣传,扩大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

(三)整合会员资源,发挥组织优势,开展各种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有效的社区服务。

(四)加强与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积极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在政府和社区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六)培育和发展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及社区建设需要的各类公益性、服务性社区社会组织,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七)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发挥其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职能,构建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体系。

(八)通过项目运作的方式,采取补贴、奖励的方法,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评选表彰管理规范、作用发挥好的社区社会组织。

(九)承担和完成与本会宗旨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第八条。

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团体会员为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与社区建设相关的**中心辖区内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会员为从事、关心和支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实际工作者,或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理论研究的个人。

(四)是本行业(业务、学科)及与本行业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三)享受本会提供的信息咨询、维权等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和退会的自由;

(六)新增会员的推荐权。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信誉;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会员单位及个人必须定期举办或参加相关活动;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第十五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

(三)审议通过聘请名誉会长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八)决定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有关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名誉会长。

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是本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本会主要负责人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审批本会经费开支;

(五)处理本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七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向会长负责,受主管副会长的领导;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协调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分会机构、服务中心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二十八条本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选举和罢免;

(三)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四)每年对本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五)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六)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当本会负责人的行为损害本会利益时,应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政府资助;

(二)在核准的任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捐赠;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第三十一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收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财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第三十三条本会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

第三十四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会终止时,债权债务由本会及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处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市**区**中心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也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认识也在不断的得到改善和上升。近些年来,各地农民自愿组成各种类繁多的农村经济组织雨后春笋般地增多。在此,我浅谈一下自己对农村社会组织的一些认识和了解。

很清。

楚,任何一个组织无论规模大小,结构繁简,职能异同都是要有一定的要素构成的。农村社会组织也是一样的,它要有一定数量的组织成员,一定的活动目标,还要有相对规范的组织规程。现在就对农村社会组织进行一些探讨。所谓的农村社会组织一般认为是农村居民有计划组合起来的,执行一定的社会职能,追求特定的社会目标的次级社会群体。农村社会组织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根据目前中国农村社会组织的实际状况,比较常见的分类方法是从农村社会组织形成基础出发,按其所从事得基本生活的性质和生活功能进行分类,基本的类型有:农村经济组织,农村政治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农村群众性生活团体,农村教育组织,农村文体和科技组织,农村医疗卫生,农村宗教组织等等。这些组织都构成了整个农村社会组织体系。

由于农村组织的规模相对比较小,活动的区域也局限于村庄和乡域,最大的活动范围也不过跨县,组织间的相互联系也不是很紧密,就其目前发挥的作用来说,还很难将其和城市中的其他民间组织联系起来谈民间组织对中国社会的作用,符合实际的做法是从对农村发展的角度来看农民间组织的作用。不论甚么说,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还是有一定的好处的,现在就对农村社会组织的一些认识来谈谈(实话实说,我没有经过调查,有人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说来惭愧,但是现在我不得不去说我现在所知道的这个农村社会组织。这个农村社会组织是一个同学告诉我的,那是他那边有这样的一个组织,他了解的很深入。因此可以说,我现在得来的二手资料也很具有真实性。)。

**村有这样的一个组织:资金互助合作社——“摇会”组织。

标会,也叫做摇、抬会,是由组织者(会首、会头)发起的一种民间金融互助。一般是一年期,10个人以上参加,每人每月交纳300元,合计就多达几千元,由按约定规则的一个人当月使用。也就是说第一个人有优先得到这笔钱,如果按约定规则的那个人当月不愿意使用,那么他可以转让给那些急需用款的会员,当然,这时候的这个急需用款的会员要向他支付一定的使用费。在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这个组织的一些收款和放款规则。如果第一个人按约定规则使用这笔钱的话,那么他就要支付一定的利息,当然,这样的利息都要比当时银行的利息高一些。其他会员在上缴会费的时候也有一定的利息。当然,这时候的利息又要比当时的银行利息低很多。他们就是用这种利息间的差来获取利润。还有一点就是,到该会员用款的时候,如果没有其他人急需使用这笔钱的话,那么他必须要用这笔钱,以致达到放款获取利息的目的。

这样的“摇会”组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为,如果有哪些人急需用钱的话,在某时候可能很难借到钱,这个时候就可以向会里的组织先借用款。现在农村的农民借钱相对比较困难,虽然说在农村有农村信用社,可以很方便的给广大农民朋友们借钱,对于农民的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帮助。但是现在在农村信用社存在的一个比较的大的问题就是——农民贷款难。因为现阶段农村信用社不论是从体制还是从其机制上来说都还存在不足,农村信用社的资金相对比较少,还有就是农村信用社存在农村金融缺乏竞争,存在一种“垄断”的不好现象,这样就阻碍了农村农民的经济发展。因为,要向农村信用社借钱要有一定的经济来源,也就是说,借钱的农民要有还钱的能力,如果没有还钱的能力就很难借到钱,因为农村信用社很害怕的就是“呆帐”。或者要有一定的人来担保,当然,担保人也要有还款的能力。这样,一些急需用钱解决燃眉之急的农民用户或者渴望用钱来发展其他以致达到脱贫的农民就很难向信用社借到钱。如此的话,他们就把希望寄托在这种民间组织。他们都会很积极的参加到的这样的一个组织当中来,这样在他们急需用钱的时候也比较容易找到钱。而且用钱做生意也比较方便。当然,这样的组织多是为那些做生意的人成立的,还有就是,只有条件允许的人才能有能力参加,如果经济条件不好的人是没有能力参加。

有按期归还本钱和利息,这样就会导致一种恶性循环,组织也就很难继续维持下去。

但是不管什么说,农村社会组织是一个民间组织,在很多地方都还不够完善,存在着很多弊端。可是它还是有一定的优点,关键是如何运作,使得农村社会组织更加有效的发挥其作用。我觉得,不论是那一个民间组织,他是农村社会组织,那么在很大程度上为了广大农民兄弟的利益着想。这样的话,应该坚持“自愿、民主、互利”的原则。在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坚持由农民自愿出资成立合作经济组织,制定章程,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建立真正意义的“利益均沾,风险共担”机制,实现社员之间、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联利、联心、联力。切忌不顾实际、不顾农民意愿的强制联合。这样的农村社会组织才会有序的有利的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肖桂云张蓉主编《农村社会学》,中国审计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

2:仝志辉等著农村民间组织与中国农村发展:来自个案的经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浅谈农村社会组织》,欢迎阅读浅谈农村社会组织。

社区社会组织活动方案

以服务群众、构建美好家园为宗旨,倡导社区志愿者服务理念,大力开展社区志愿者活动,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健全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工作体系及运行机制,推进社区志愿者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对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的领导,认真贯彻社区关于志愿者服务的决策和部署,坚持从社区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完善服务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工作水平。

三、目标任务

成立“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站”,通过服务站开展一系列志愿者活动,切实做好社区志愿者服务,乐于奉献、团结友爱,服务广大群众,让每个居民感受到“社区志愿者服务就在我身边”。

四、活动载体

社区志愿者:社区志愿者由社区及驻地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校学生、党员干部、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组成。

志愿者不计报酬,有一定的服务能力。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是由西苑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志愿者服务站在社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与指导下开展工作,服务站的志愿者上下齐心协力,本着居民所需求,开展便民服务。

五、活动内容

1、关爱空巢老人活动。

继续开展本社区的特色“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活动,让空巢老人在家都能够享受养老特别服务。

对辖区内的空巢老人进行定期走访,开展精神慰藉、家政服务、陪同就医、保健指导、娱乐活动。

关爱困难人员。

对辖区内的低保户、困难人员开展送爱心活动,捐款捐物、送岗位、送技术,开展一对一帮扶,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在社区的帮助下能够早日脱贫。

2、关爱残疾人活动。

理解、关心、尊重残疾人,为他们开展心理咨询、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和日常生活照料,让他们感觉社区的关心,对生活充满信心。

3、医疗服务志愿。

开展“健康进社区”活动,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咨询和义诊服务,受到了社区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

活动中,志愿者对老年居民,通过免费中医医疗咨询、测量血压、定期上门检查等多种形式,指导社区居民正确认识疾病、预防疾病,而且耐心细致地对他们的问题逐一做了回答。

4、关爱未成年人。

在社区内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讲座,组织社区党员对他们进行关心、教育、心理辅导,关心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状况,让他们健康成长。

5、定期走访。

对辖区内的困难人员、低保户、矫正对象由社区党员带头和社区志愿者对他们进行定期走访,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及需求。

6、文体娱乐服务。

成立一支文艺志愿者队伍,随时参与社区及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活动,提高广大市民朋友的.文化娱乐生活质量。

7、党员结对帮扶志愿服务。

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需求,结合志愿者的有关情况,采取“一帮一”或“多帮一”的服务方式,实施日常结对帮扶。

8、开展环卫工作活动。

志愿者定期对辖区内的野广告、白色垃圾、野草、卫生死角进行整治清理,志愿者向群众发出倡议,呼吁大家共同携手行动起来、全民参与,弘扬环卫工人“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净”的无私奉献精神,以实际行动推进环境卫生建设,提升居民文明素质。

9、计生帮扶志愿活动。

积级开展人口文化利益导向及政策宣传活动。

在社区的人口文化大院,组织开展“幸福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积极倡树婚育新风尚。

10、维权服务。

在当今社会,加强社区维权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家庭和睦、创建“幸福家庭”、维护社区乃至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通过在社区开展法律宣传、个案维权、心理疏导、扶贫帮困等工作,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对促进居民的身心健康,营造文明、祥和的社区环境,创造健康文明的生活均具有重大意义。

11、志愿者义务巡逻。

成立义务巡逻队,对辖区内的居民楼进行巡逻,加强防范,让居民的损失减少。

社区备案社会组织章程

第一条为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改革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提高活动质量,完善服务功能,发挥其在和谐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社区社会组织是指以本社区地域为活动范围,以满足社区居民文体活动、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等需求为目的,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且不具备法人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应当坚持自愿自治、公开透明、居民认同、简便易行、规范有序的原则。经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开展活动。

第四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区民政局负责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促进会、服务中心等)的登记管理,负责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指导;街镇是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机关,负责社区社会组织核准备案、监督管理和检查等工作;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社区社会组织的主管单位,负责社区社会组织审查、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等工作。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初审和日常监管等,具有培育孵化、发展指导、资源拓展、服务承载、培训交流、自治自律等功能。

(二)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三)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或者会员;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其他开展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内容包括名称、负责人、活动内容、人数、活动场所和章程等。

第七条社区社会组织由拟任负责人向活动所在地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提出备案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备案申请表;

(二)章程草案;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成员花名册;

(五)其他应该备案的内容。

第八条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初审,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告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在社区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名称、负责人、活动内容、人数、时间、活动地点、章程等。第九条公示期满后,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将备案申请材料、公示情况报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组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集体讨论,表决通过后上报。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作出审查意见后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同意备案或者不同意备案的决定。同意备案的,发给备案证书。同时,于每季度末之前5日,向区民政局报送备案统计表。

第十条社区社会组织决定终止活动的,由其负责人向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提交终止申请,交回备案证书。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将终止情况上报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收回备案证书后,完成终止手续。

第十一条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居民自治章程》或者《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或者《村规民约》和《章程》开展活动。

第十二条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要配合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其活动情况,定期听取意见和建议。第十三条对社区社会组织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居民自治章程》或者《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或者《村规民约》和《章程》的行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予以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改正,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节严重的,可以拟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收回备案证书,终止其活动。

第十四条社区社会组织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提交工作报告。经复核后,将复核结果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接受年检。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委托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为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管理、指导、培训、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第十六条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可以利用“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资金,对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予以支持,并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管。

第十七条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整合社区资源,为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设施等便利。

第十八条鼓励驻社区单位将单位内部设施对社区社会组织开放。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街镇实际情况,制定备案工作细则。

第二十条本规则自2014年元月1日起施行。

社区社会组织筹备方案

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是加强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社区自治的重要保证。2011年,社区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不断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共新成立备案社会组织23个,这些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中影响日益明显、作用日益凸显。

一、目前现状。

目前,我社区新备案的23个社会组织中,涉及社区管理、志愿服务、公益服务、文化体育、社区教育、养老助残、困难救助等诸多领域,初步形成自主发展、门类多样、不同层次、覆盖广泛、作用明显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目前社区社会组织备案人员共计1400余人,其中党员100人,社团类组织的负责人多为居委会工作人员或一直关心社区建设的志愿者,这些社区社会组织大部分在社区活动室内开展服务活动。从活动开展情况看,上半年,社区提供开展服务10余次,参与活动的群众累计600余人。

二、主要问题。

目前,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管理、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提供社区服务、方便居民生活,参与社区管理、推进社区自治,组织文体娱乐、丰富居民生活,开展志愿服务、弘扬文明风尚,推动公益慈善、促进社区和谐,反映利益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科学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尽管如此,社区社会组织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还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为,活动场地有限、资金扶持力度不足、自身发展能力较弱等。

三、发展趋势。

社区将继续打造书画社等社区风采展示特色组织,发展直接服务于养老、助残、救助、文体活动等基层急需的社区社会组织,创新管理服务,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支持和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社区管理和社区自治,扩大社区民主参与渠道,使其真正成为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

****社区2011-5。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社会组织是联系社会帮扶资源与贫困人口的重要纽带,是构建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中具有独特优势,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老xx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发挥自身优势,在推动全乡扶贫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完善宣传机制。在乡、村干部会上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活动进行具体安排,把握老场宣传工作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脱贫攻坚成果、典型事迹。

二是丰富宣传活动。联合乡卫生院、老年协会、各村文艺队伍,开展健康体检、义诊、“感恩脱贫”文艺汇演等活动,既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也大大提高群众感恩意识。

三是拓展宣传渠道。通过短信、简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搭建宣传平台。进一步扩大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二、动员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推动产业扶贫。动员爱心企业与贫困村结对帮扶签约。开展“一村一品”行动,大力发展老xx特色产业,联合邮乐购、农耕时代在线上线下同步推荐销售老场特产;与西蜀雅禾公司签订村集体经济发展合作协议,搭建企业和贫困村合作共赢平台,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从无到有。

二是实施健康扶贫。与联系单位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乡卫生院联合开展健康扶贫行动,组织医务人员深入老xx各村开展义诊、免费体检、健康知识宣传等活动10余次。

三是开展文化扶贫。我乡结合农村实际,积极扶持业余文化队伍,并为他们开展活动提供有力条件,在各村开展脱贫感恩教育文艺演出,xxxx年工开展各项文艺演出10余次。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党中央向国内外作出的庄严承诺。老xx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想办法、出实招,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激发活力,形成合力,力求实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贡献力量,促使我乡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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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总会将开办社会组织领导人才培训班。为推进从业人员职业化,我们将分三批对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秘书长等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和服务水平。使其成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的带头人。同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要求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在职业能力培训后持证上岗,形成社会组织的专业骨干队伍。总会将在年内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号召社会组织严格执行专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会员单位实施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四、开展四次活动。

总会根据需要,结合各会员单位的实际,计划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社会组织服务活动。4月中旬组织一次总会会员单位秘书长交流活动,5月中下旬在总会成立大会和揭牌仪式的同时,举办社会组织服务周和社会组织发展高峰论坛。

总会还将以各种形式参与协办社会活动,结合会员特点和群众需求,深入社区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服务活动。以扩大社会组织总会的影响力,逐步确立总会的品牌。

五、设立专业委员会。

为体现总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整合各会员单位的资源优势,发挥各会员单位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总会日常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总会拟设立5个专业委员会,整合行业资源,形成合力,服务会员。专业委员会由各协会推荐组成,每个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总会统筹协调,相关问题归口交由相关专业委员会负责,设定工作目标,定期开展活动。年底总会将组织各专业委员会了解各行业发展状况,收集相关数据,进行课题研究,撰写《东莞行业协会20xx年度年鉴报告》。

拟成立的各专业会员名单如下:

1、法律维权专业委员会。

由涉及法律服务、法律研究、法律实践等相关行业的社会组织共同组成。

2、经济产业专业委员会。

由与经济产业相关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典当、经济金融研究等领域的社会组织共同组成。

3、文化教育专业委员会。

由文学、艺术、体育健身等领域的社会组织以及各类教育、培训行业的社会组织共同组成。

4、医疗保健专业委员会。

由医疗、卫生、养生保健等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共同组成。

5、综合服务专业委员会。

由第三产业相关行业以及工商、税务、审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质量等领域的社会组织共同组成。

20xx年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不断改革创新,以行业协会改革和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为龙头,带动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整体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配合发改委等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协会改革。要在坚持政会分开、政商分开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和规范发展的原则,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对现有行业协会进行整合,对重点行业协会进行充实规范,对分散弱小的协会进行合并重组,明确各自职能,理顺相互关系,加强行业协会的能力建设。注重在行业协会中培养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针对行业协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解决,保证行业协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继续抓好农村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工作。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事关解决“三农”、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始终抓住不放,抓出成效。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抓好农村经济协会登记备案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扶持农村经济协会发展的意见,抓好农村经济协会的规范化建设,在科学发展、规范发展、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做文章。召开全市农村经济协会经验交流会,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进农村经济协会和行业协会的交流学习活动,农村经济协会要认真学习行业协会的管理经验,搞好制度和规范化建设。

三、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力度。认真贯彻全省社会组织管理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相关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经费和器材,建立专兼职执法监察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夯实执法监察工作的基础。积极稳妥地做好执法查处工作。要以社会组织年检为重点,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重点查处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同时认真查处社会组织侵占资产、抽逃注册资金、非法经营、向会员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搞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落实好“承办人、复核人、核准人”三审一会制度,做好审批前的现场勘查和论证工作,做到严格审批、规范发展。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社会组织的社会评估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评估机制,解决工作难点问题。要进一步贯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监管。要依法落实年度检查制度,重点治理整顿瘫痪、半瘫痪的社会组织,采取整改提高、注销撤销等措施,改变面貌,提高质量。进一步搞好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活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把这项工作制度化、具体化;认真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有影响的服务活动,树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公益形象,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将有关服务内容经常化、制度化;要不断完善服务承诺制,制订措施和规划,通过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责任及收费标准等方面做出的公开承诺,增强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

五、抓好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先进社会组织活动。有计划地开展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使社会组织在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认真做好调研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发展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组织的典型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环境,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

六、继续抓好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管理的基础,在构建和谐社区中具有重要作用。已经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制度的,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继续做好新成立社会组织的登记备案,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要在抓好城市社区建设的同时,理顺关系,逐步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要认真总结做好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的经验,适时召开会议进行推广。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计划

总会将开办社会组织领导人才培训班。为推进从业人员职业化,我们将分三批对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秘书长等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和服务水平。使其成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的带头人。同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要求社会组织专职人员在职业能力培训后持证上岗,形成社会组织的专业骨干队伍。总会将在年内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号召社会组织严格执行专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会员单位实施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四、开展四次活动。

总会根据需要,结合各会员单位的实际,计划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社会组织服务活动。4月中旬组织一次总会会员单位秘书长交流活动,5月中下旬在总会成立大会和揭牌仪式的同时,举办社会组织服务周和社会组织发展高峰论坛。

总会还将以各种形式参与协办社会活动,结合会员特点和群众需求,深入社区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服务活动。以扩大社会组织总会的影响力,逐步确立总会的品牌。

五、设立专业委员会。

为体现总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整合各会员单位的资源优势,发挥各会员单位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总会日常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总会拟设立5个专业委员会,整合行业资源,形成合力,服务会员。专业委员会由各协会推荐组成,每个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总会统筹协调,相关问题归口交由相关专业委员会负责,设定工作目标,定期开展活动。年底总会将组织各专业委员会了解各行业发展状况,收集相关数据,进行课题研究,撰写《东莞行业协会20xx年度年鉴报告》。

拟成立的各专业会员名单如下:

1、法律维权专业委员会。

由涉及法律服务、法律研究、法律实践等相关行业的社会组织共同组成。

2、经济产业专业委员会。

由与经济产业相关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典当、经济金融研究等领域的社会组织共同组成。

3、文化教育专业委员会。

由文学、艺术、体育健身等领域的社会组织以及各类教育、培训行业的社会组织共同组成。

4、医疗保健专业委员会。

由医疗、卫生、养生保健等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共同组成。

5、综合服务专业委员会。

由第三产业相关行业以及工商、税务、审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质量等领域的社会组织共同组成。

20xx年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不断改革创新,以行业协会改革和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为龙头,带动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整体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配合发改委等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协会改革。要在坚持政会分开、政商分开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和规范发展的原则,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对现有行业协会进行整合,对重点行业协会进行充实规范,对分散弱小的协会进行合并重组,明确各自职能,理顺相互关系,加强行业协会的能力建设。注重在行业协会中培养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针对行业协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解决,保证行业协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继续抓好农村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工作。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事关解决“三农”、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始终抓住不放,抓出成效。要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抓好农村经济协会登记备案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扶持农村经济协会发展的意见,抓好农村经济协会的规范化建设,在科学发展、规范发展、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做文章。召开全市农村经济协会经验交流会,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进农村经济协会和行业协会的交流学习活动,农村经济协会要认真学习行业协会的管理经验,搞好制度和规范化建设。

三、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力度。认真贯彻全省社会组织管理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相关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经费和器材,建立专兼职执法监察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夯实执法监察工作的基础。积极稳妥地做好执法查处工作。要以社会组织年检为重点,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重点查处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同时认真查处社会组织侵占资产、抽逃注册资金、非法经营、向会员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搞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落实好“承办人、复核人、核准人”三审一会制度,做好审批前的现场勘查和论证工作,做到严格审批、规范发展。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社会组织的社会评估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评估机制,解决工作难点问题。要进一步贯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监管。要依法落实年度检查制度,重点治理整顿瘫痪、半瘫痪的社会组织,采取整改提高、注销撤销等措施,改变面貌,提高质量。进一步搞好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活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把这项工作制度化、具体化;认真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有影响的服务活动,树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公益形象,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将有关服务内容经常化、制度化;要不断完善服务承诺制,制订措施和规划,通过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责任及收费标准等方面做出的公开承诺,增强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

五、抓好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先进社会组织活动。有计划地开展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使社会组织在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认真做好调研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发展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组织的典型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环境,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

六、继续抓好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管理的基础,在构建和谐社区中具有重要作用。已经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制度的,要完善各项。

规章制度。

强化日常监管继续做好新成立社会组织的登记备案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要在抓好城市社区建设的同时理顺关系逐步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要认真总结做好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的经验适时召开会议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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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从发展数量上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社会组织总计2045个,从增速上看,较2020年同比增长13%,较2020年同比增长11%;从类别上看,社会团体共计92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共计1115个,非公募基金会共计5个;从县区比较看,市本级社会组织588个,镜湖区111个,鸠江区210个,弋江区149个,三山区56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7个,江北集中区3个,无为县282个,xx县220个,繁昌县191个,南陵县206个。

从发展质量上看: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形势良好,规模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程度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诚信观念明显提升,服务理念和专业能力逐步提高,涌现出一批内部机制健全、管理运行科学、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

从作用发挥上看:我市社会组织已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服务内容涵盖社会治理、社区建设、文化、体育、教育、科技、中介等多个方面,在促进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公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规范社会行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繁荣社会事业、参与公共管理、开展公益活动和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都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计划

二、继续做好20xx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按照市民政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继续做好20xx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在年检中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督促其进行整改,通过年检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年检结束后,撰写年检分析报告,及时总结年检工作情况。

三、深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职能下放街道办试点。按照《关于下放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职能的通知》要求,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职能下放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大力培育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服务社区建设。

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网的作用。加强对“深圳市罗湖区社会组织服务网”的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社会组织参与进来,丰富网站内容,同时做好网站“二期开发”的需求调研,使社会组织服务网真正成为全区社会组织交流、展示的信息化平台。

五、加快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百日攻坚行动”。根据前期对辖区内社会组织进行的调查摸底,对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加快组建进度,保质保量完成“百日攻坚行动”组建任务。对有意愿建立党组织,但暂时不具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要合理引导,及时整理相关资料,更新党建台账,为下一步扩大党组织覆盖,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六、继续推进“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按照《罗湖区民政局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要求,推进社会组织领域“三打两建”工作深入开展,以行业协会为重点,及时掌握行业协会开展“三打两建”工作情况,加强指导,确保“三打两建”工作落到实处。

七、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归档工作。为更好迎接我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归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聘请专业档案工作人员,对我区396家登记社会组织的登记档案进行归档整理,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20xx年1月10日,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筹备大会成功召开,标志着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20xx年,是市社会组织总会打基础、谋发展、抓管理、立规范、创品牌至为关键的一年。总会将严格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中关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依靠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领导,发挥各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同心同德,按照“宣传、服务、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把市社会组织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搭建一个平台。

20xx年,总会将在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的基础上,搭建起社会组织总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运用网络平台的信息化、高效化和便捷化优势,为社会组织提供信息采集发布、资源共享、沟通交流等服务。

总会将制定《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制度汇编》,编制《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会员通讯录》,编印《东莞市社会组织工作实务指南》等服务资料,并发布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上,供会员检索使用。

的宣传网络,现初步构想为“两家媒体、三个通道”。

两家媒体,指“东莞日报”和“东莞市广播电视台”。充分利用东莞本土的两大主要媒体,贯彻“正面事件大力弘扬,负面新闻正面面对”的宣传思路,树立诚信、负责的社会组织形象,提高社会组织在东莞的知名度。一是在东莞日报开辟专刊或专栏,报道社会组织的动态,宣传社会组织的先进典型,突出社会组织的作用,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二是不定期在东莞市广播电视台做专题或新闻报道,力争做到大事、要事有发言,会议、活动有图像。

三个通道,指总会自建一个网络,出版两份刊物。一个网络,即建立“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公共信息平台”。两份刊物包括以杂志形式创办“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专刊”和以总会动态形式编写“东莞市社会组织总会简讯”。

通过“两家媒体、三个通道”全面推进做好总会的宣传工作,加强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树立社会组织的良好公众形象。

二、建立两个中心。

一是筹建东莞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打造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主要是针对刚萌芽已经具有基本条件,但欠缺独力发展能力的社会组织以场地、资金、能力建设等优惠政策吸引社会组织入驻,通过管理咨询、会计、法律、宣传营销等领域的专家团队向他们提供咨询服务,使之成功出壳并成长为健康发展的社会组织。配合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跟进在恒丰大厦专门划拨一部分办公场所作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办公用房。二是筹建东莞市社会组织评估中心,对社会组织的能力和绩效进行评估。计划以市行业协会为试点,逐步铺开我市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

三、举办三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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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x〈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妇字〔20xx〕x号)和《中共xx委员会办公室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县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横妇发〔20xx〕x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xx年全镇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xx市xx县xx镇xx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联合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xx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会坚持“服务、规范、发展”的原则,动员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加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健康发展,密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自律与互律,扩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与其他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之间的交往与合作,同时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政府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并整合组织资源推进社区服务和民主自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县民政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局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设在xx县xx镇延安东路36号。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本会的任务是:

(一)积极向会员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二)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和宣传,扩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社会影响。

(三)整合会员资源,发挥组织优势,开展各种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有效的社区服务。

(四)加强与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积极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在政府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六)培育和发展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及社区建设需要的各类公益性、服务性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七)建立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服务中心,发挥其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职能,构建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体系。

(八)通过项目运作的方式,采取补贴、奖励的方法,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评选表彰管理规范、作用发挥好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

(九)承担和完成与本会宗旨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三)享受本会提供的.信息咨询、维权等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和退会的自由;。

(六)新增会员的推荐权。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信誉;。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会员组织及个人必须定期举办或参加相关活动;。

(五)关心本会工作,及时向本会反映情况。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决定服务中心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是本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

(二)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一条本会主要负责人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二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审批本会经费开支;。

(五)处理本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五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政府资助;。

(二)在核准的任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捐赠;。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第二十七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八条本会经费收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财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本会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会终止时,债权债务由本会及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xx市xx县xx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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