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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燃气排查工作方案大全(14篇)

时间:2023-09-24 08:26:35 作者:翰墨 实用燃气排查工作方案大全(14篇)

游戏策划工作需要策划人员对游戏市场和玩家需求的敏感度,以及对游戏行业的趋势和发展方向的了解。下面是一些研究领域的专家提出的整改措施,值得我们参考。

社区燃气排查工作计划方案

根据《^v^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__〕3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通知》(赣府厅字[20__]67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__]59号)的精神,推动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v^、^v^、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建设“安全生产年”、促进燃气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宣教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增强用户安全用气观念。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全体员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组织领导。

处燃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市燃气行业宣传教育行动的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燃气宣传教育行动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法规宣传考核科,负责燃气宣传教育行动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余弟龙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重点。

(一)抓好四项宣传一项检查。即法治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与入户安全检查。

1、着力抓好法治宣传。要积极组织各燃气企业开展宣传活动,要结合“五五”普法,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

2、抓好主题宣传。以新中国成立_周年、“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为契机,结合各个活动主题,抓好宣传教育。今年“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生产活动月”的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期间要大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活动,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全社会坚持安全发展、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3、抓好成果宣传。通过举办成就展览、编撰图书、画册等形式,在迎接新中国成立_周年之际,充分展示改革开放以来燃气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展示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及推进“机关效能年”的活动成果。

4、抓好典型宣传。通过评优树先,大力表彰和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典型。重点宣传在抢险救灾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宣传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中好做法,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安全生产体制机制、队伍及安全标准化和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的好经验,通过典型带动,促进全面工作。

5、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履行对用户安全检查和安全服务的责任,确保对用户燃气设施和安全用气情况每12个月至少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

(二)加强燃气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是安全理念的总和,是安全意识的理论概括。要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以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园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等为载体,积极创新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加快我市燃气安全文化建设步伐。

公司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正确使用燃气管道设施爱护管道设施“五不”:

1、不要敲击、碰撞户内、户外管道燃气设施。不要在管道上挂物;

2、不要在管道燃气设备周围堆放杂物和易燃品;

3、不要在地下燃气管道及其设备周围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4、不要将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作为电气设备接地线使用;

5、不要弄松固定燃气管道的墙码,以致管道失去支撑而变形、漏气。

二、注意保持空气流通。

管道燃气完全燃烧时,需消耗的空气量是该气体的5-10倍以上,应保持厨房、浴室、燃具周围良好的通风状态。

三、保持燃气管道设施处通风透气,防止腐蚀。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不要将燃气管道包围在洗菜台、洗衣机出水口处及潮湿有腐蚀性的地方。否则,易引致管道设施生锈漏气。用户要经常对燃气设施检查,发现管道锈蚀应及时报修。

四、燃气管道与电气设施应有安全距离。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明装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2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0厘米;暗装或套管的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厘米。相邻管道应保证燃气管道、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五、打不着火时要注意。

如果连续三次打不着火,应停顿一会儿,确定燃气消散后,再重新打火。因为燃具虽未点着火,但燃气已多次释放,遇到明火极易燃爆。使用热水器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

六、使用过程中要注意。

切勿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使用燃具。汤、粥、牛奶、面食等烹煮时容易溢出,一定要多加照看,以免溢出的汤水淋熄炉火,造成燃气泄漏。

七、用气结束时要注意。

养成“人走火熄”的好习惯。使用完毕、睡觉前、外出时,应检查是否已关好燃气。关燃气是指:关闭燃具开关、旋塞阀、球阀。平时应关闭旋塞阀、燃具开关。如果节假日,应关闭燃气表前的球阀,彻底切断气源。

城镇燃气排查工作计划方案

20xx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计划20xx年宝清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按照省、市局和县政府安委会的工作部署,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总体要求,以实现全年“零”事故为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和避免一般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市局和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xx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总体思路是:贯穿一条主线、抓好一个关键、深化两个保障、实现三个全面、落实四项要求,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贯穿一条主线:开展纠正习惯性错误活动。抓好一个关键:进一步抓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和专项检查。深化两个保障:深化隐患排查、深化规范管理。实现三个全面:全面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重点监控单位管理机制和全面推进特种设备节能降耗。落实四项要求: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狠抓督查,全程跟踪;树立标杆,宣传典型。

积极培育特种设备“五好单位”1家,安全管理先进单位2家,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事故结案率、报告及时率达100%,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达100%,使用单位现场监察率达40%,使用单位全面检查率达40%,重点监控单位全面检查率达100%,土锅炉、土压力容器发现取缔率、下达监察指令书的问题跟踪率达100%,下达监察指令书的问题整改率达100%,重点监控单位“三确认”达100%。

(一)坚持以落实“责任”为工作主线,深化安全责任制建设,进一步强化监察、检验和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2、继续按照《黑龙江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督促企业完成隐患治理工作。

3.强化领导,组织召开各类会议,签订责任书、承诺书,落实安全责任。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的计划性,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包括现场检查计划、全面检查计划、重点监控单位检查计划等),以开展纠正习惯性错误活动为主线,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二)坚持以“服务”为根本的工作宗旨,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及广大群众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意识。

4、开展服务社会活动。继续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贯彻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活动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不断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开展服务企业活动。一是不定期到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单位走访,上门解决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上存在的困难。二是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人的宣传教育,深入企业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是继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司炉工的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

(三)坚持以“规范”为根本的工作基点,纠正习惯性错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6、规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行为。在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时段、重点设备的现场安全监察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明确现场安全监察的内容、时限、程序和责任,做到程序合法,纠正日常管理中的习惯性错误,防止行政执法违法,使现场安全监察工作落到实处。

7、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组织召开2场以上现场会,继续推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典型示范标杆,督促、指导广大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健全和完善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记录等工作,督促企业规范管理,建立自律机制。对重点监控单位要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全面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五好”达标。

8、加强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做到防微杜渐,常抓不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教育。进一步完善协管员的管理制度,采取定期走访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掌握各乡镇协管员的日常工作情况。结合平常的监察,邀请协管员一起深入企业,现场交流学习,进一步提升乡镇协管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不断增强乡镇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四)坚持以提高“效能”为工作目的,巩固近几年来的整治成果,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

9、健全监管制度。完善隐患治理动态管理机制,健全隐患治理台帐,动态管理特种设备隐患,对隐患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追踪,对按期完成整治的.给予销号,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的则实行约谈或执行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现场检查规则》。

10、加强重点监控。贯彻落实《福建省重点监控单位监督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列入重点监控单位目录的使用单位实行分级监管措施,建立重点监控单位监察档案,明确检查、监管责任,确保重点监控单位的现场监察率、设备注册率、重点监控设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率、隐患整治完成率达100%。

11、完善救援体系。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根据修订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处置专项预案》,联合有关部门和企业,全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工作,使全体监察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的启动程序、职责分工及处理方法。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增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2、强化节能服务。一是加强监察、技术机构和使用单位的配合,继续实施特种设备节能“四个五”工程。一是加强锅炉水质监测和水质处理服务,定期跟踪水质监测情况信息。加强监察执法,对水质不合格的企业《条例》严厉执法,提高锅炉水质监测合格率。二是组织节能专家深入双鸭山市宝利碳化物有限公司、宝清县万利油脂有限公司、宝清县南华糖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开展锅炉节能义务服务,为企业搞好节能工作,提出节能降耗建议等,提高锅炉热效率和实现能源的综合利用。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瓶装燃气经营行为,预防和遏制瓶装燃气经营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指导,以消除瓶装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经营秩序为目标,落实“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规范服务、部门协调、严格管理”的燃气行业发展原则,通过建章立制,着力治本,形成瓶装燃气监管长效机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联合整治,使我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规范经营管理,燃气质量、钢瓶质量安全可靠,配送能力、服务水平大力提高,基本杜绝非法经营站点现象,有效遏制燃气经营中各种违法现象,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使广大市民真正方便、安全使用瓶装燃气。

三、整治重点。

(一)非法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整治,对未领取《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非法供应点进行打击取缔,基本杜绝非法供应点存在现象。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市场上基本无出厂满15年或存在明显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钢瓶流通使用,钢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钢瓶。

(三)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整治,严格保证市场上销售的瓶装燃气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四)瓶装燃气配送车辆安全整治,整顿瓶装燃气配送市场秩序,对配送瓶装燃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配送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清理不符合安全规范、私自从事瓶装燃气配送的车辆。

(五)燃气企业经营行为的整治,对燃气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对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买强卖等损坏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整治步骤。

整治活动从20xx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主要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排摸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活动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对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打非治黑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部门根据统一部署,密切配合,集中开展联合整治活动。重点对非法供应点,提供报废、改装钢瓶的黑窝点,非法充装、销售螺丝瓶的站点,非法从外地购买气源、非正常长期停放固定位置的配送车辆进行打击整治。

(三)整治规范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复查,查漏补缺,巩固成果,集中开展对合法经营企业的整治规范,全面开展供应站点选址落点工作。重点对合法供应点的站点建设、经营行为等进行整治;加强对配送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清理整顿不符合安全规范、非法从事瓶装燃气配送的车辆;开展对充装企业的气质安全和充装行为专项检查,促使燃气经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全面开展供应站点选址落点工作,落实一批临时供应点,满足市场供应需求。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出台行业规范要求,对联合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巩固整治成果。针对我区瓶装燃气市场的难点、热点问题,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鼓励措施;完善我区供应站点的规划布局和配送体系,建立供应站点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要求的标准规范;研究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日常监管检查、投诉举报等长效联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区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小组联动管理机制,并不断完善和长效推广,探索建立瓶装燃气供应市场长效监管体系。

五、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与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非法供应点的打击取缔;对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的行为,对非法制造、报废、改装、过期的钢瓶充装燃气的行为,对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行为的查处;负责出台供应站点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要求的标准规范。

(二)区质监分局:负责对瓶装燃气钢瓶的安全整治,出台燃气充装企业“螺丝瓶”报废更换的相关措施,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对气瓶进行改装和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行为的查处;负责对燃气充装企业掺混二甲醚等影响气质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四)区住建局:负责完善市区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布点规划。配合市公用集团加快推进管道燃气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管道燃气普及率。

(五)区安监局:负责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综合监管。

(六)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七)区工商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以及流通环节燃气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销售非法钢瓶行为;查处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买强卖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八)区考绩办:负责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整治成果的考核督查。

(九)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实施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的检查和宣传,积极帮助企业落实供应站点的选址落地。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燃气安全是关系到保民生促安全的大事,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瓶装燃气经营市场秩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是促进瓶装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为加强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区政府成立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街也要建立工作机构,根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瓶装燃气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管理、主动衔接”的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形成管理合力,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本次联合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三)堵疏结合、促进长效。在整治工作中,要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对非法站点、非法行为整治的同时,出台相关鼓励措施、优惠政策,提高管道燃气的普及率,扶持合法企业做大做强,确保取得整治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有效地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整治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进展情况、整治成果等,形成良好氛围。同时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大力提升市民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安全用气知识。

公司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xx]1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xx]2号)和《衡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l20xx]2号)、《武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治理范围。

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及其他餐饮场所等。

(二)主要任务。

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治理餐饮行业安全环境,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落实安全供气和用气贵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带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领导机构和部门职责。

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一)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质监部门:邀请县质监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三)镇安监站: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四)工商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五)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字报宣传燃气安全用气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应急常识,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燃氕管理部门要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数量、种类、重大隐患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餐饮场所要对液化气瓶组间、厨房用气设备、燃气管线、就餐场所的用气安全状况及员工用气安全知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违章操作行为要立即纠正,发现尚在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或不合格气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期间可能危及安全的,应当主动停业整改。未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协议的应当补签协议。餐饮场所要于5月15日前将执行燃气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质监、安监、工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餐饮场所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以及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要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非法餐饮扬所,申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抽查和总结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于6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餐饮场所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容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羊羊火锅店“1123”重大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认真分析本地餐饮场所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燃气防爆相关规定和标准,并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如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精心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加强协调配合,行政监管合力。要针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包村工作人员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的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四)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场所。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

企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坚持以整顿规范燃气行业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消除城区安全隐患为目标,按照“统一组织、辖区负责、部门联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谐有序”原则,通过集中开展燃气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拆除城区内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更新改造老旧燃气管线和超期服役燃气表,清除无证液化石油气钢瓶,清理天然气压缩站,确保燃气行业安全运行。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拆除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

市区需拆除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共298处、16877平方米(具体明细由市建设局负责发至各区)对座压燃气管线的建(构)筑物先有管线后有建(构)筑物的予以无偿拆除;对先有建(构)筑物后有管线且“三证”齐全的由燃气公司与各区政府协商采取给予补偿或更改燃气路由等办法消除隐患。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安监局、规划局配合,各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20xx年10月24日前全部完成拆除任务。

(二)取缔违法液化气站点、没收超期服役液化气瓶。

月底前,市建设局燃气办完成对城区液化气市场的全面排查摸底。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没有经营许可,但站点条件达到经营许可要求的促其尽快办理有关手续,纳入正常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站点及超期服役的瓶体,由市建设局牵头,各区公安、工商、安检、消防等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取缔、没收。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工商、安检、消防等部门和各区政府配合。

(三)更新改造燃气管道。

由市建设局组织,市物价局、燃气公司参加,抓紧召开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研讨燃气涨价的可行性,根据会议情况市政府再专题研究庭院、户内燃气管道改造资金筹措问题。天然气价格方案出台前,燃气要加大巡查力度,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保障方案》确保燃气安全运营。此基础上,由燃气公司负责对89.5公里街区铸铁管道进行更新改造,确保3年内全部更新完毕。街区16.3公里管网进行改造;年,重点对街区37.56公里管网进行改造。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督办,市规划、城管、园林部门配合,燃气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四)更换超期服役燃气表。

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保障方案》及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燃气公司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易发事故区域优先解决的原则,今年更换5万块燃气表的基础上,明年再更换8.5万块超期服役的燃气表。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督办,燃气公司组成专门机构、专门队伍具体实施。

(五)清理天然气压缩站。

市安监局会同燃气公司对市区天然气压缩站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对街区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内的天然气压缩站,由燃气供应单位3个月内完成燃气管线敷设替换,不影响居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全部取缔。对街区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外、暂时不能使用管道供气的用户,由市安监局组织天然气供应企业根据《市燃气发展规划》将敷设燃气管线相关路由纳入明年道路计划,年内完成工程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明年实施并将天然气压缩站拆除。此期间,市安监局负责监督天然气供应企业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天然气压缩站安全运行。

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市建设局、规划局、技术监督局、消防支队及各区政府配合,年底前取缔市区内全部天然气供气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建设局、安监局和各区政府要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主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采取领导干部包片、包户的办法,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综合整治,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自任务。市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和指导监督工作,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为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强化协调调度。市建设局、安监局等牵头部门要定期召开专题会和联席会,加强与各区和各有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要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区和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向市建设局和安监局报告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市建设局、安监局要及时审核、登记、备案、汇总,并及时以简报形式报送市政府、各区和有关单位。

(三)坚持依法行政。燃气安全综合整治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非常强,一项群众比较敏感和关注的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不听劝解、无理取闹、妨碍执行公务的要坚决依法处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取得企业、产权单位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供气企业要走家入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使居民熟练掌握各种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同时,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由辖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配合入户普查,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管道和部位,供气企业要立即实施更换,确保燃气安全运营。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度、多角度宣传报导燃气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10月25日,区住建管理局组织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马坝镇及城燃企业召开餐饮行业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会议强调,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全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管控,扎实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加大餐饮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宣传力度,引导餐饮企业自觉主动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近期,区住建管理局牵头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马坝镇四个部门对城区江畔商业广场及周边餐饮经营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通过现场入户检查方式,重点检查了餐饮店后厨是否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签订正式供气合同、燃气灶具安装使用是否规范、液化气钢瓶存储是否规范、燃气软管是否有老化、是否在同一房间内同时使用其它燃料等情况。经联合检查发现,餐饮店普遍存在未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燃气软管老化等问题,区住建管理局部门已责令业主单位落实整改,供气企业配合完成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处。

为进一步强化燃气供气企业、供气企业安全意识,我区将进一步强化日常执法,通过不定期抽查等措施,对重点安全生产领域涉及的燃气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查处,督促燃气企业规范供气;通过利用宣传手册、报纸、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与网络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等措施,强化安全用气宣传力度,督促用气企业规范用气,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乡镇燃气排查工作汇报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电子屏宣传标语等途径,广泛宣传安全使用燃气注意事项。各村(社区)利用村广播以及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宣传燃气使用安全常识,提醒群众随手关闭阀门、开窗通风等。切实增强群众安全使用燃气意识。

二是多部门联合,做到排查无死角。镇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经营性行业开展全面排查,包括生产经营环境、消防安全措施、液化气罐使用等,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定整改时限,务必排除安全隐患。

三是建立台账,做好常态化工作。对排查的行业建立台账并及时对排查整改情况“回头看”,提高问题整改效率。镇分管领导牵头各村(社区)持续抓好排查治理工作,联合镇应急办等部门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切实做到“一案一研判、一案一会商”,持续筑牢安全防线,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

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我公司按照建设主管部门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的通知》(豫新建【2016】10号)精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处理了一批安全隐患,燃气运行情况较为稳定。

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与各岗位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利用便携式检漏仪等设施设备每天对所有燃气管道、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调压站进行检查、维护,认真检查机器设备运行情况,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加大检查力度,对私改、私接等违章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停止供气。重点加强对道路施工路段及安装时间较长的管道的巡护,对4处交叉施工现场安排人员重点监护,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做好技术交底,对管道位置进行标注,避免管道损毁。对排查出的隐患坚持随发现随整改,维修地上设施34处,处理违章占压1处,维修室内设施51处,有效避免了事故发生。

任,每周召开安全生产会,研究制定施工方案,班子成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实行一日一调度,一周一。

总结。

全力全速抓落实。成立了燃气工程质量验收小组加强工程检查、督导、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每一项工程都成为合格工程、放心工程。

四是完善应急预案、组织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修订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对抢险车辆、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应急所需。坚持班子成员带班和抢修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抢修停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通过张贴通知、手机短信、电视公告等告知用户,确保用户用气安全。

向用户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下一步,我公司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值班备勤,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抓好隐患治理和安全运行工作。对管道占压进行清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燃气安全运行。

燃气排查工作总结

(一)充装站:项目建设立项审批手续、建设管理资料除昭通永华液化气公司外,其余几家都未完善;消防安全方面都普遍存在无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无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维修记录,员工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就上岗从业等问题;四家充装站均无燃气行业经营许可证;安全管理制度、规章虽都已完善,但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的落实不到位。

(二)换瓶门点:通过检查发现换瓶门点均无行业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均无燃气行业经营许可证;大多数门点都存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未按时年检,甚至是多年脱检的情况;除龙泉换瓶门点外,其余门点均未设置独立的实瓶区和空瓶区,摆放杂乱;除极少数几家门点装有防爆灯具和电器开关等防爆设备外,大多数均未安装防爆设备,甚至有电源线路老化、裸露、私拉乱接的现象;极少数几家门点甚至出现了经营、储存、食宿的“三合一”情况;各门点的管理制度、规章均已上墙,但落实不到位,徒增摆设;员工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并上岗从业。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证照不全、安全档案不健全、管理水平差、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区燃气行业的安全工作,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管理,加大对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开放安全条件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我们将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2、强化对燃气行业的证照管理。燃气行业的管理涉及的`部门较多。因此,我们将把本次检查的情况函告有关职能部门,将对无证经营的场所,根据有关规定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该关停的关停,要坚持“谁发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决出现只发证而不严格管理的现象。3、加强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的安全档案管理。我们将要求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的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建立本充装站和门点的安全档案,健全安全档案管理,加强安全档案管理。

4、抓好燃气行业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凡没有注册、检验或者超期的相关设施、设备,将坚决停下来。需要继续营运的,必须坚决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经检验合格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给予开业、运行。

5、进一步完善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的安全应急措施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我们将要求各充装站和换瓶门点要结合燃气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安全应急措施;员工须经岗前安全培训才能上岗从业,做到人人持证上岗;各职能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防止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

乡镇燃气排查工作汇报

23日检查聊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下属厂站、在建工程,并不定期抽查入户安检情况、燃气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和燃气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24日检查天天、孟达液化气站,并不定期抽查;25日检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每周安排一天对城区燃气供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具体执法检查时间根据工作安排随时确定。为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提高燃气行业和广大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我办于20xx年4月18日会同市质监局、市消防大队,并邀电视台、新闻中心的有关人员就我市燃气安全防范、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对恩施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恩施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五家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安全的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对长输管线的巡查及记录落实情况;

2、抽查实施《城镇燃气技术规范》的现状;

3、检验城市燃气维修、抢险组织、人员的应变能力及维修、抢险设施装备情况;

4、超期钢瓶的送验状况;

5、天然气门站、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管理问题;

6、对已销售的石油液化气的安全管理情况。

(二)消防器材、设施较为完备,均处于正常使用范围;消防巡查记录坚持良好;

(四)按照我办要求各石油液化气站已开始了对已销售液化气实瓶实行角阀封口管理,此举,既维护了经销单位和用户双方的合法权益,又能防止缺斤短两现象发生,同时有效防止超期未检钢瓶和报废钢瓶的使用。

这次检查工作,采取了边检查、边整改的方法,查改结合,能够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方案,尽早落实到位,并由相关部门监督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五家石油液化气站存在台称、压力表过期使用,现场已下达了送检通知书。

(二)液化气运送环节混乱。绝大部分的运输车辆未取得合法的危化品营运证件手续,加之参检单位职能职责的限制,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这就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建议,市安委会报州运管处,加强对危化品运输环节加以监管,妥善解决。

(三)燃气抢险工作有待于加强。这次检查中,分别对昆仑、民生两个公司的燃气抢险工作进行了抽查,两公司均建立了抢险机构,配备了抢险车辆及附属设施,总的来讲昆仑公司落实较好,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强,民生公司则有所迟缓,两公司均存在抢险设施准备不全的问题。因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针对性的演练,注重实际,提高现场抢险综合能力。

(四)位于学院路205号和马鞍山路的中王气站、永鑫气站均存在安全隐患,主要是与单位办公楼、私人住宅楼等建筑的间距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8、3、7条款规定。两座液化气站当时的选址和建设,周边无建筑物,符合建站标准,并取得了“城市燃气经营资质证书”,由于城市建设发展迅速,现两站与周边建筑间距严重不足,存在重大隐患,建议政府组织规划、国土、燃气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重新选择两站建设位置。

(五)少数天然气用户管线安装不规范,本次检查要求各燃气公司对所有安装人员必须经过《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资质后方能上岗。

文档为doc格式。

燃气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液化气瓶使用安全管理,根据《关进一步做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通知》(金安办〔20xx〕56号)文件精神,结合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持续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近期摸排整改情况汇报于如下:。

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瓶、不错一项”的要求,进行“网格化、地毯式、全覆盖”摸排清查,全面整治瓶装液化气供(用)安全,重点检查店学校、饭店燃气使用是否规范化,燃气钢瓶是否合格,从业人员是否掌握相关安全应急知识以及是否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并每月进行常态化管理等。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

镇政府组织各村对辖区内居民住所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情况进行入户检查,重点核查液化气钢瓶是否合规、气瓶是否和灶具保持安全距离、减压阀是否坏损、软管是否老化等情况,建立台账,立查立改,全面提高群众安全使用液化气的意识和能力。

在辖区人口集中区域,根据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与辖区内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实际相结合,对居民群众、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部位,宣传瓶装液化气的安全使用知识以及安全隐患防范相关事宜,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避免瓶装液化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截至目前,双河镇共计发放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册20xx余份,张贴横幅15条,排查餐饮场所、居民用户等200余处,排查出安全隐患8处,已整改8处。燃气报警器已安装155户住户,12家食堂,24家餐饮场所。

下一步,双河镇将继续加大排查整改和安全宣传力度,细化工作举措,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五一”黄金假期,4月25—29日,市燃气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区)管道燃气、液化气(点)施工及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共检查液化气站17个,其中管道气站3个,查出隐患48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冬季燃气安全管理和灰口铸铁管改造及管道占压清理的通知》和我局《关于开展全市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城区冬季燃气供应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聊城城区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城区管道天然气企业、液化气企业、汽车加气站、液化气瓶装供应站、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和各类燃气用户等。

(一)管道天然气企业

1、资料审查:

1)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3)巡线巡检、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人员值班等记录;

4)燃气工程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情况;

5)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包括管道占压情况);

6)冬季燃气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和演习活动开展情况等;

7)入户安全检查及安全用气宣传情况。管道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入户安检工作,认真吸取淄博市“10.14”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入户安全检查及安全用气宣传工作。要召开专门会议对入户安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加大本项工作的人力和资金投入,安排公司每一位燃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入户检查,要配备燃气泄露探测仪器,做好入户安检工作记录。要列出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做好人员分组,任务责任到人,要建立每天一报、每周总结的制度,每天将各入户检查小组详细检查情况汇总后,报送到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燃气管理办公室,每周对本周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燃气管理办公室。

2、现场检查:

2)燃气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入户安全检查和宣传现场情况等。

(二)液化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

1、资料审查:

1)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3)燃气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人员值班等记录;

4)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5)冬季燃气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和演习活动开展情况等。

2、现场检查:

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情况以及燃气设施重点部位的防冻措施执行情况)。

(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

1、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用户维修登记记录;

3、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燃气燃烧器具检测和备案情况。

(四)市场检查:

检查清理燃气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和供应行为(重点是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库存量、钢瓶储量、销售和使用情况以及清理整顿非法充装、倒灌倒气行为),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燃气管理办公室和市政工程质监站每周安排一天对燃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

审查企业安全管理各类档案资料、证件手续,对企业场站、管网、工程和燃气用户等现场进行检查。

企业资料方面由检查组全体人员共同查看;入户安全检查情况(包括每天调度、每周总结及抽查入户安全检查现场情况等)由窦传栋和任家伟负责,采取跟随燃气企业入户安检或抽查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及宣传情况的方式进行;燃气工程安全管理、燃气器具备案管理和安装维修企业检查由裴军和王金禹负责;燃气管网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情况由陶杰和刘晓光负责;燃气市场执法检查由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

乡镇燃气排查工作汇报

冬季用电用气高峰来临,为进一步做好居民燃气使用安全工作,提高群众燃气使用安全意识,辛安镇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镇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当前辛安镇燃气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典型燃气事故教训,召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动员部署会议,落实落细当前工作。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安监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镇主要领导作了动员部署,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燃气供应规范有序、安全漏洞坚决封堵、风险隐患有效消除,确保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落地落细,确保全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镇上下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入户安检指导、发放燃气安全宣传单共3000份和“明白纸”20xx份以及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集中宣传燃气安全生产知识,引导广大用户树立燃气安全使用意识,掌握燃气安全使用常识,从意识上杜绝安全隐患。

三是聚焦重点,全面排查。在前期对27个村10046余户居民和100家商铺、企业以及敬老院、卫生院、学习全面自查和拉网式大排查的基础上,由镇副镇长带队,通过组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镇村干部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以餐饮燃气使用大户、企业燃气使用大户、出租房屋燃气使用大户为重点,按照燃气安全检查规范,抓住燃气使用、储存等重点环节,对燃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四是较真碰硬,严格监管。镇相关责任部门压紧压实监管责任,抓实抓细防控措施,全面彻底整治燃气隐患,加强跟踪督促督办,形成闭环。对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做到立行立改;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一对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专人动态监管,限期完成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立即关停、挂牌督办,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运营。应用“气瓶安全追溯管理系统”等监管平台,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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