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检验报告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第三条 验收方法 1、查看瓷砖的外包装
1)检查瓷砖的每个型号是否与定货单上的型号一致;
2)检查送的每个型号的产品是否与看货时一致;
3)查看每款瓷砖的胚体瓷砖商标是否清晰无误。!
4)检查送货品种是否有遗漏!
3、核对瓷砖的数量.仔细的核对瓷砖的数量,注意瓷砖的片数和平米之间的换算。
4、检查瓷砖的质量
重点的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2)检查瓷砖是否有破损,可以用手摇一下包装箱,听是否有“嘎吱”的响声,有“嘎吱”响声的说明瓷砖可能会有破损,一定要开箱检查!
3)检查瓷砖的平整度:将两片同样型号的产品取出两片至于水平面上,用两手的手尖部位来回的沿瓷砖的边缘部位滑动,如果在经过瓷砖的接封处时没有明显的滞手的感觉的,说明瓷砖的尺寸比较好,误差小,这样的尺寸误差越小的瓷砖的铺贴效果会越好!相反,如果有明显的滞手的感觉瓷砖,说明瓷砖的尺寸误差较大,会影响铺贴的效果!
4)检查瓷砖的平整度题,两片或者四片相同型号的瓷砖按照相同的纹路拼铺在平面上,用手在砖面上来回的滑动,如果经过瓷砖的接缝部位是没有明显的高低感,说明瓷砖的平整度好,反之,说明瓷砖的平整度较差,会影响瓷砖铺贴的整体效果,地砖如果平整度较差,严重的情况还会绊倒人!
5)瓷砖的直角度问题
现在瓷砖主要还是以长方形的为多,瓷砖的每个角都是直角,如果直角度差的话,也会影响瓷砖的铺贴效果,取四片相同型号的砖,进行拼接,如果出现四片砖不能接缝紧密,总是一条或者两条接缝出现缝隙,说明瓷砖的直角度不是特别好。
5、再一次核算瓷砖的单价和总价。
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及相应款项(货物总价的80%)的正规发票到甲方财务办理付款手续,尾款。
第五条 交货规定
责卸货。
2.交货地点:贵州黔西大酒店(中水电力生活区)
3.交货日期: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 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 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 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 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退货数量不得超过总合同量的5%,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2.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乙 方可将交货日期顺延。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 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4.乙方送货或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甲方批准后方能变
更。在甲方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 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 部分总额5%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 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20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 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 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 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 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 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 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货物送齐经甲方验收 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 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_4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
订立合同人:
电 话:______ 电 话: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 开户银行、帐户____
__年__月__日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 区路(小区) 幢号(单元)室。
3、住户结构: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月 日开工,至 年月 日竣工。
1、总价款:(大写) 元(其中:设计费 元,管理费 (%),税金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 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 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甲方提供的材料: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与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价的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价的1‰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价的1‰。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
2、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姓名(签名):单位名称(盖章):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
6、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7、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3#以上油料)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
三、担保方的权利的义务
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现在标准执行;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车辆的定期保养、年检和修理:
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1000元罚款。
六、车辆续租和退车
5、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七、车辆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
3、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2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凭押金收据第三联清退。
八、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租赁车辆在甲乙双方之间发生转移时,应办理手续,逐项认真填写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驶证件。
九、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4. 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
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20%元,作为车辆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5000元时,按40%赔付给甲方。
十、本合同中《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移交清单》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规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1)承包人包工、包料
1.3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1.6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1.7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1.10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二条 承包人义务
2.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2.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三条 工程变更
3.2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3.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五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3.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为____月。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 第一次 | 开工前三日 | 支付 元 |
| 第二次 | 工程进度过半 | 支付 元 |
| 第三次 | 双方验收合格 | 支付 元 |
4.2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4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4.5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6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7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4.8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五条 附则
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5.3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5.4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官塘新村*栋*室内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安徽省铜陵市*区
1.3、承包范围:官塘新村*栋*室内所包含的所有土建、装饰、安装等工程,具体承包范围详见附件。
1.4、承包方式:施工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5、工期:本工程自2019年2月23日开工,于2019年4月30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6、工程质量: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标准
1.7 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2条甲方义务
2.1、开工前甲方组织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2、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3条乙方义务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费用乙方自理。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经甲方确认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19)、《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gb50327-2019)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不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组织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本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进场施工前后三日支付*元整,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整,工程完工支付*元整,剩余款项*元于工程完工后三个月支付。
6.2、本合同价款以双方确认为结算依据,具体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了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材料、设备等供应到现场能够正常使用不可或缺的工作及责任的所有费用。
6.3、主材单价均以签约以后的材料报批核定为结算依据(即由乙方报给甲方审核后确认),其余人工单价、辅料单价、综合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按合同清单计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6.4、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时,在合同预算价的基础上对变更部分进行适当的调整,变更增加项目,合同中有单价的,按合同中对应的单价计算;合同中有类似项目的,以类似项目单价为基础,按预算计价原则调整后作为结算单价;合同中没有的项目,乙方按预算计价原则重新编制综合单价,按甲方审核确认后之单价结算。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符合防火要求,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供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主材报价单中品牌质量等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2、所有涂料品牌应明确为“----”,具体使用系列由甲方届时确认;木工板品牌明确为“---”牌;所有pvc管材、管件均为“---”牌,所有电线均使用“---”牌;所有地板均为“---”强化地板,厚度为1.2cm,规格为80cm*12cm;所有墙砖地转均为“----”牌;所有塑钢门窗均为“----” 牌。乙方提供材料必须按照甲方指定品牌、规格等要求封样确认,在施工过程中供应的材料须经甲方核验符合封样标准后,方可使用。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必须按甲方指定产品购料,所有合同中没有明确的材料都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确认品牌价格后方可自行采购。乙方采购材料与甲方指定不符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重购,甲方不承担任何原购材料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甲供材料的有关约定及结算原则
甲供材料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应当对甲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和规格差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不能使用或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责任,但如甲方仍坚持使用,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乙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不予另行补偿或双方可另行协商。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总合同价的0.2%支付甲方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9.3、乙方按照合同、设计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经甲方和有关部门验收工程质量合格,若在约定时间无法通过验收的视为不合格,达不到要求的扣罚合同价8%作为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9.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或伪劣产品的,应按该材料、设备合格品价格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9.5、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6、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8、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9、在合同质保期内,如甲方报修,乙方应在2个小时内予以回应,8个小时内进场维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费用从乙方质量保修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第10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2年保修期满终止。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执1 份,乙方执1份。
10.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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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图纸的比例: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图纸,设计师画的可能是一个很漂亮的造型吊顶, 可是现场制作出来以后,与设计相差甚远。其原因就是设计师没有按照设计图纸来做施工图。 所以,一张设计图纸必须按照严格的比例来制作。
2、详细的尺寸:有些设计图纸由于设计师没有在准备施工的现场作认真细致的测量, 所以很多尺寸在设计时有遗漏,尤其是一些关键尺寸如果在设计时没有掌握,有可能在施工 时产生设计与施工脱节的情况。
3、项目选择的材料:一份家装报价的基础是工程的做法以及所使用的材料,所以,在 设计图纸上应该标注出来主要材料的名称以及材料的品牌,这便于今后施工人员依照图纸施工。
4、标注制作工艺:在施工图纸中标注必要的制作工艺是为了约束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 中偷工减料,保证消费者得到一个与合同相符的质量保障。
装修家庭在签订合同之前要了解的事情很多,对于北京家装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家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1、 室,计 平方米;
2、 厅,计 平方米;
3、 厨房,计 平方米;
4、 卫生间,计 平方米;
5、 阳台,计 平方米;
6、 过道,计 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 ,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
5.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 元;
2、人工费 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
7、税金( %)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
乙方: 年 日 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 o四年三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