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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革风险评估方案(汇总17篇)

时间:2023-11-08 17:08:31 作者:雨中梧 企业改革风险评估方案(汇总17篇)

通过写一份详细的计划书,我们可以更好地与他人沟通和协作,共同实现共同的目标。如果你对编写计划书感到困惑,那么以下的案例和指导可能会对你有所帮助。

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的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的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组织领导。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的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办发〔20xx〕1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完善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程序和行为,科学评估重大决策、重大举措、重大政策的社会风险,充分考虑社会各群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各项政策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保障改善民生与群众期望要求同步,着力构建幸福株洲。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统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总原则,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方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支持、是否满意作为基本标准和尺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全面深入分析,科学评估预测,把握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结合点,准确判断,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

(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增强重大事项分析评估和决策的透明度,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注意听取弱势群体的诉求表达,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凡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有关政策的起草部门、有关工作的实施部门以及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完成时由局党组决定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必须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权作出决定的机关是评价重大事项是否可行的责任主体,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相应决定,并对此负责。局办公室和信访办负责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审查监督,并向局党组提出建议,督促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点领域。

(一)重大决策或政策调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重大调整;积极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的重大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的重大调整;军队退役人员转业安置政策、企业困难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重大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重大调整等。

(二)重大工作事项。国家、省里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项;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事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尤其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等事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调整;社会保险服务方式、服务程序、服务内涵的变化;公务员招考等人事考试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评审和职称评审工作;军转干部的安置分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评估奖励的调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合法权益维护事项等。

(三)涉及多数群众的改革改制事项。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和关停并转中的人员分流、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障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相关改革程序、人员分流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等。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对所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应从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是否会有其他诱发不稳定事件的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评估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定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事项开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按法律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评估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顾及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各方面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了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是否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评估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当地财政和群众负担的承受能力,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是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等。

(四)评估安全性。主要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可控,是否有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评估基本程序。在决策作出、政策出台、改革措施实施之前,都要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确定评估项目。需要组织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一般由责任主体确定,也可由局党组指定或建议确定。

2、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多种方式,掌握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合理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

3、分析评估风险。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及其它相关问题,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分析预测,对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方式等作出评估预测。

4、确定风险等级。对社会稳定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a级;群众反映较大,可能引发一般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b级;部分群众意见虽有分歧,但仅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的评估为c级。在形成评估报告前,由责任主体提出风险评估建议,经局领导审核后报市维稳办。市维稳办根据调查、分析情况,核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并出据书面意见。

5、形成评估报告。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市维稳办核定的风险等级,由承办部门就评估事项、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应对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评估结论采用。对评为a级风险的,不得实施。对评为b级风险的,暂缓实施。或者承办部门汇同维稳部门制定风险应对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制定化解矛盾方案后方可实施。对评为c级风险的,承办部门应根据相关预案,针对性做好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后,可以组织实施。

(二)落实维稳责任措施。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经评估决定实施的事项,责任主体部门要认真落实解决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经评估决定暂缓实施的事项,要及时研究对策,待化解矛盾、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不能使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事项坚决终止实施;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跟踪做好后续维稳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重大事项顺利推进;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周光耀任组长,副局长刘遂弦、刘泽贵、贺湘原任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和二级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遂弦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如海为副主任,其他局属各科室、二级处综合科长为成员。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统筹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任务,作为研判工作举措是否可行的重要依据。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本单位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从源头上筑牢社会稳定的坚实防线。

(二)严格考核追责。从20xx年起,各科室、各单位要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强化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局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严格实行维稳工作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不稳定事件,要按株办〔20xx〕35号的有关规定,查清事件经过、原因、损失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有关单位要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相互关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邀请相关专家和群众代表参加,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全面性。

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办发[20xx]2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通过机制创新,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稳定风险,主动将存在或潜在的不稳定隐患降低到社会可承受的范围,有效防止和克服抓改革发展和抓社会稳定脱钩的倾向,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的偏差而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滔河、和谐滔河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评估。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承受能力的关系,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二)科学评估。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实施评估,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三)民主评估。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影响面较广的评估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听证、论证,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使决策能够体现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公开评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重大决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进行舆论评估和监督。

三、评估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范围。

1、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

2、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或修改;。

3、关系到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企事业单位改革或改制;。

5、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7、其他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二)重点领域。

7、环境保护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越当地财力和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能够为本级财力所承受;相关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所涉资金的投入是否能够到位;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造成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的攀比。

(四)评估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理和环保配套措施,是否具有相关权威部门的环保鉴定或审批手续;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影响生产、市场、金融、食品、交通等领域安全,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五)评估可控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制定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是否在可控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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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革裁员方案

二、裁员工作主要流程:

1、召开会议,由公司领导宣布裁员决定及裁员原因

2、公布被裁人员名单及补偿方案

3. 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对接,对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续,工作无误的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财务部发放工资及相关补偿后,员工需签字确认。

三、经济补偿方案为:n+1

2. 1=提前通知金。

四、本次裁员劝退工作涉及各部门职责:

1、公司总经理会同班子成员主持裁员工作,做好离职人员谈话及思想工作;

4、财务部门负责做好离职人员的欠款、过失赔偿等记录,负责公司内部各项资产及帐目的核对与清点,以及准备好离职人员的工资和补偿金(现金形式)的发放。

5、信息部负责与离职人员交接有关电脑信息等方面的事宜;

7、xx负责接管回收的公司固定资产;

五、裁员方案实施时间表:

2、9月29日做好裁员前各项准备工作,人事行政部准备好通知单及离职申请表;

2、9月30日对仓库实施盘点;

2、10月1日由总经理及班子成员分头召开各部门会议,说明裁员原因,

公布裁员名单及补偿方案,人事部负责下发《通知单》和回收回执;

六、注意事项

3、保安应加强门岗力量,离职后员工不得进入公司,以避免恶性事件发生;

4、由于员工辞退期间需要加强保安力量,所以保安的离职谈话应安排到最后或暂缓辞退;

5、工资及补偿金的发放前提是,被裁员工工作交接清楚,帐目相符,如因不进行工作交接,擅自离职,存在帐款等问题,应办理工作交接,将帐目核结清楚无误后方可结算工资及补偿金。

七、本次裁员可能发生的后续问题:

1、社保补缴及个别人要求按实际工资缴费;

3、如有被裁员工主张公积金的补缴;

2、相关部门4-5月份奖金的发放;

4、社保及公积金尚未开户,本年度社保基数尚未公布,如有员工要

求补缴社保,需预留出个人帐户部分,预留金额应为上年度标准的120%; 5、如有员工拒不接受裁员或提出无理要求,是否告知其如下义务:

八、被裁减员工义务:

2. 服从公司决定,不得为发泄私愤,以任何形式破坏、损坏公司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建筑物、车辆及其他公司财产,违者除立即开除,依据法律规定开除者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并赔偿公司全部财产损失,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 服从公司决定,不得故意拖延交接工作,不得借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或他人合法财产,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风险评估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的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的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组织领导。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的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的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的性事件,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风险评估方案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办发〔20__〕14号)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完善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程序和行为,科学评估重大决策、重大举措、重大政策的社会风险,充分考虑社会各群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各项政策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保障改善民生与群众期望要求同步,着力构建幸福株洲。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统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总原则,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方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支持、是否满意作为基本标准和尺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全面深入分析,科学评估预测,把握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结合点,准确判断,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

(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增强重大事项分析评估和决策的透明度,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注意听取弱势群体的诉求表达,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凡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有关政策的起草部门、有关工作的实施部门以及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完成时由局党组决定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必须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权作出决定的机关是评价重大事项是否可行的责任主体,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相应决定,并对此负责。并向局党组提出建议,督促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点领域。

(一)重大决策或政策调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重大调整;积极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的重大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的重大调整;军队退役人员转业安置政策、企业困难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重大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重大调整等。

(二)重大工作事项。国家、省里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项;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事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尤其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等事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调整;社会保险服务方式、服务程序、服务内涵的变化;公务员招考等人事考试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评审和职称评审工作;军转干部的安置分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评估奖励的调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合法权益维护事项等。

(三)涉及多数群众的改革改制事项。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和关停并转中的人员分流、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障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相关改革程序、人员分流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等。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对所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应从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是否会有其他诱发不稳定事件的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评估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定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事项开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按法律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二)评估合理性。是否顾及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各方面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了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是否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评估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当地财政和群众负担的承受能力,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是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等。

(四)评估安全性。主要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群体的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可控,是否有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评估基本程序。在决策作出、政策出台、改革措施实施之前,都要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确定评估项目。需要组织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一般由责任主体确定,也可由局党组指定或建议确定。

2、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多种方式,掌握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合理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

3、分析评估风险。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及其它相关问题,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分析预测,对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方式等作出评估预测。

4、确定风险等级。对社会稳定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a级;群众反映较大,可能引发一般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b级;部分群众意见虽有分歧,但仅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的评估为c级。在形成评估报告前,由责任主体提出风险评估建议、分析情况,核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并出据书面意见。

5、形成评估报告。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由承办部门就评估事项、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应对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评估结论采用。对评为a级风险的,不得实施。对评为b级风险的,暂缓实施。明确责任,制定化解矛盾方案后方可实施。对评为c级风险的,承办部门应根据相关预案,针对性做好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后,可以组织实施。

(二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经评估决定实施的事项,责任主体部门要认真落实解决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经评估决定暂缓实施的事项,要及时研究对策,待化解矛盾、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不能使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事项坚决终止实施;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跟踪做好后续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重大事项顺利推进;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周光耀任组长,副局长刘遂弦、刘泽贵、贺湘原任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和二级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遂弦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如海为副主任,其他局属各科室、二级处综合科长为成员。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统筹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任务,作为研判工作举措是否可行的重要依据。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本单位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从源头上筑牢社会稳定的坚实防线。

(二)严格考核追责。从20__年起,各科室、各单位要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强化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局办公室、监察室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一旦发生不稳定事件,要按株办〔20__〕35号的有关规定,查清事件经过、原因、损失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有关单位要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相互关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邀请相关专家和群众代表参加,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全面性。

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关于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意见和我市《全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结合我局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总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在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中,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及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了,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营造一个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及评估主要内容。

(一)评估范围: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涉及城市老城改造项目、城市建设中的规划变更调整等。

2.老城区改造地块。

3.重大项目规划方案。

4.对周边影响较大、涉及利害关系人较多的规划行政许可。

5.住宅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等。

(二)评估主要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等。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考虑到各方面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与长远利益等。

3.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决策时机是否成熟,与本地区经济社会以发展总体水平是否相适应。

4.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实施后是否会有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是否有相应预案。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业务科室及其分管领导在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建议。由领导小组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责任科室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责任科室要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3.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责任科室对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事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涉及对象、范围、反映的问题和激烈程度做出综合判定,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对事项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的建议。并根据稳定隐患,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建立备案制度。责任科室应在评估结束后3天内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送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告,审查决定事项的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并报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坚持全程跟踪,实行动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责任科室要不间断地听取相关群众意见反映,及时发现新风险隐患,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推进。

四、责任追究。

将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而存在重大隐患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且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五、领导小组。

组长:许振敏。

副组长:盛雪东。

成员:单俊炜、何剑鸣、沈军、陈立新、邵桂林、张玉梅。

协调:办公室(法规科)。

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各科室:。

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内部控制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经单位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单位范围内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和控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把单位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对重大事项实施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充分尊重和运用预测评估结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单位稳定和发展问题的发生。

本次风险评估单位涉及的业务范围分为:科室层面风险和岗位业务活动层面风险。

1、科室层面风险主要包括:科室内部岗位设置不合理、岗位职责不清晰、关键岗位胜任能力不足、内部控制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情况导致的风险;经济活动决策机制不科学,决策程序不合理或未执行导致的风险。

2、岗位业务活动层面风险:主要包括经费收支、物资采购、资产管。

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其他风险;本科室职能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管理风险,如办证、查办案件、处理投诉举报等工作中的风险。

三、活动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次风险评估是在单位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职能科室全面参与的专项活动。其主要步骤包括:。

(1)。

(2)。

2021年11月,各科室先进行自查,查找风险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科室工作风险评估报告,单位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的自查情况,选择关键科室进行重点检查;单位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科室自查情况和抽查情况,进行风险分析,组织编写风险评估报告。

(3)。

2021年12月初,总结风险评估和整改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编制完成学校《内部控制手册》。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内部控制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认识到内部控制建设,是从中央到地方统一开展的一项工作,具有明确的工作指向和时间节点,必须抓实抓紧抓好。要把内部控制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银行业商业模式正在经历很大的变革,我国金融服务外包行业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市场规模已达150亿元。然而,监管盲区长期存在,金融服务外包潜在风险也被市场所担忧。

《经济参考报》记者22日从银行业权威渠道获悉,近期,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首次对金融服务外包提出具体要求。《指引》明确指出,银监会有权要求服务提供商接受外部机构的审计,并且将与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外包服务活动风险情况进行延伸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应纳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评级。据悉,目前已有地方银监局开始摸底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外包项目。

现状。

金融服务外包行业规模达150亿元。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出口只增长了7。

5%”李荣灿认为,当前,我国金融行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这要求金融企业专注于主营业务,开展精细化运作,而对于非主营业务则需要通过外包的方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能力因此,金融服务外包的兴起有其必然性。

早在90年代末,我国国内银行业建立起了一套自己的业务系统,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越来越形成一张网状,2007年到2012年,很多金融机构不但建设了自己的数据平台,而且还拥有一些商业智能分析的系统,但是,从我国整个银行业来看,并不是所有机构都有资源和能力创新数据系统以及后台操作系统,因此外包服务商借机进入金融市场,为其提供应用开发、后台系统处理、客服中心等一系列服务。

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主任金世和认为,尽管金融服务外包市场规模已达到了150亿元,但在全球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份额的占比依然很小,仅占0.2%,这意味着,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

但是,从市场需求来看,对于国内商业银行而言,国有大行基本上都拥有自己的it团队和产品、系统研发团队,因此,金融外包服务提供商最大的合作机会是中小银行,中小银行为了自身发展需要,也对外包服务需求旺盛。“作为中小银行来说,应该说大部分业务都需要靠外包来完成。因为从自身的能力来看,无论是人力资源还是技术,都与大银行相比存在差距,因此只能走外包这条路,一方面是节约成本,另一方面也是通过这种分工提高效率。”上海银行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桑登云坦言,“但是,从目前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的发展水平来看,也有局限性,我们也正在从一种被动式的外包转变到去思考它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方法。”

在与金融外包服务提供商的合作项目上,光大银行信息科技部负责人姜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从行业的角度来看,银行过去做it建设方面常见的形式基本上是和合作伙伴共同开发建设一套系统,共同去运维某个项目,其实我们现在的外包项目中很多会选择对行业经验比较丰富的解决方案公司,或者是产品型的公司,对于专业的外包公司来说现阶段来讲其实合作得相对较少,主要是在人力资源的补充上。但如果是按照调结构的策略下,未来在自助的平台下,规范管理机制下可能对专业性的外包公司需求可能比以前有一个比较大的提升。”

风险。

外包市场管理模式尚不成熟。

事实上,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包服务提供商还未形成统一的评估体系、定价机制以及管理模式。银监会方面认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息科技外包服务集中交由少量服务提供商承接而产生的风险,可能造成集中性的服务中断、质量下降、安全事件等。据了解,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和银行之间的合作基本上是靠双方制定的合同来约束,但事实上,最终出现风险之后大多依然由银行来承担。

在银监会下发的《指引》中可见对金融服务外包的风险提示,银监会认为,信息科技的外包可能产生如下风险,并导致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战略、声誉、合规风险:第一,科技能力丧失,即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度依赖外部资源导致失去科技创新及控制能力,影响业务创新与发展;第二,业务中断,即支持业务运营的外包服务无法持续提供导致业务中断;第三,信息泄露,即包含客户信息在内的银行非公开数据被服务提供商非法获得或泄露;第四,服务水平下降,即由于外包服务质量问题或内外部协作效率低下,使得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服务水平下降。

银监会在《指引》中所称信息科技外包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原本由自身处理的信息科技活动委托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的行为。包括:系统开发、系统测试、基础设施及系统运维、人力外包、管理咨询等。

从整个金融外包服务市场的环境来看,“服务提供商的水平普遍不高,除了市场原因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it外包行业,或者是软件行业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密集型行业,而我国的外包服务企业普遍比较重视从客户关系,对技能、方法论体系以及人才的培训机制基本上还没有有效地建立,所以一方面不能够满足目前客户的要求,另一方面银行参与其中如果涉及到后台系统的产品,必然也存在一定的操作和管理风险。”

有市场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金融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领域,近年来,正是由于金融服务外包行业的快速发展,信息泄露等案件发生率增高,然而银行与服务外包商的合作过程中,监管规则存在缺失,因此面对这一银行有需求的新兴服务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地位也比较尴尬。”

监管。

银监会要求实施“名单制”管理。

据银监会内部知情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针对银行与金融系统信息安全问题,银监会已酝酿新成立信息科技监管部,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也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督导和专项排查。

早在2009年6月1日,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中,就对信息科技业务外包提出要求,比如涉及银行客户资料的外包在准备实施时应以书面材料正式报告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并告知相关客户;又比如银行客户资料与外包服务商其他客户资料须有效隔离、按照“必须知道”和“最小授权”原则对外包服务商相关人员授权、要求外包服务商保证其相关人员遵守保密规定等。

此次,银监会针对金融服务外包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包括“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外包服务活动风险情况进行延伸检查。银监会有权要求外包服务提供商接受外部机构的审计。监督检查结果应纳入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评级。”

另外,对于风险较高的信息科技外包服务,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可暂缓、中止服务。直至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服务提供商有效改正。同时,为了防范因高机构集中度外包服务导致的行业性、区域性信息科技风险,银监会实行重点外包服务机构风险监测机制,定期对银行业发布重点外包服务机构名单,对其进行非现场风险监测和延伸现场检查。同时也对外包服务提供商制定“黑名单”管理机制。

“这意味着,监管层已经出手开始规范银行与外包服务提供商的合作,并且很有可能要深入监管到外包公司里面去,如果银行把主要业务、核心业务给到外包公司合作的话,那么,作为银行里面的审计部门就将成为第三道防线,这对银行研究外包服务提供商的准入门槛、评估体系都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姜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篇二。

根据总行《关于开展业务外包风险评价工作的通知》和省行要求,近日,工商银行淄博分行在全辖部署开展业务外包风险评价工作。

一、高度重视。

成立了业务外包风险评价领导小组,由分管内控合规专业的行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内控合规部、个人金融部、办公室、运行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公司业务部、财务会计部、信息科技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内控合规部。

二、认真培训。

派员到省行参加了视频培训后,下发行文,要求各支行和市行部室认真学习总行《业务外包风险评价方案》,将业务外包风险评价工作作为提升全行业务外包风险管理水平,规范业务外包管理的重要手段,明确责任,注重实效。

三、开展评价。

业务外包风险评价工作由内控合规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室成立评价组,采取自评自纠的方式,严格按照总行评价方案各项要求,确保评价工作全面、完整、准确的完成。

篇三。

近年来,随着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银行业务外包呈现较快的发展态势。业务外包可以有效解决用工压力、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但同时也产生了外包风险。应如何加强业务外包管理,防范外包风险成为银行关注的热点问题。

业务风险需警惕。

承包方业务处理不规范引发风险。承包方因业务处理不规范而出现重大差错、因人员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违规事件,这就会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有的承包方在业务承接过程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导致银行使用其产品后被第三人诉讼侵权,易引发法律纠纷。在业务外包过程中,如果承包方属于垄断行业或单一业务来源的,容易造成外包价格的不合理,导致其成本过高而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

承包方缺乏外包资质引发风险。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因本身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缺少具备专业资格的从业人员、缺乏从事相关项目的经验而无法完成所承接的外包业务。此外,一旦银行对承包方准入要求不严格,易使报价较低的承包方中标,这样就容易导致因外包业务质量不达标而无法满足银行的业务需要。承包方因缺乏资质极易引发违约风险,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因为承包方自身资历和能力有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持续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因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丧失履约能力,无法继续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

银行未规范评估体系引发风险。在操作过程中,银行尚未形成规范统一的评估体系、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和先进有效的管理模式。这也容易造成对外包人员的管理疏忽,如外包押运业务中,之前的提解人员是银行员工,言行举动等相关信息银行都能及时掌握,实行业务外包后,对人员管理、问题纠改的针对性不强,造成管理滞后;在现金清分整点外包过程中,对外包员工疏于管理,员工的责任心不强,在需要突击工作任务时无后备人员,存在大额整点差错等风险隐患。

客户信息被泄密引发风险。主要包括银企集中对账、贷记卡资料录入、贷记卡不良委托催收中因外包人员工作疏忽而导致的客户信息泄密。如,客户对账单在由第三方邮寄时,由外包方打印封装并邮递,对账单中写有客户个人重要信息,在贷记卡资料录入时,外包人员掌握申请客户的资料信息,这些环节一旦监管不善,易产生客户信息被泄密风险。

银行监管不全面引发风险。即对外包机构是否按照外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这点银行缺乏规范的监督和管理办法。如,对外包机构与外包服务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薪酬支付、社会保险(放心保)费缴纳等履行义务事项的监督不到位;对外包公司的外包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公共职业培训的监督不到位等。再如外包协议明确规定外包人员劳动关系归属外包公司,工资福利保险均由外包公司发放缴纳,但在实践中也发现部分外包人员未与外包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外包公司没有全部替外包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非法用工情况的发生。

外包合同违约引发风险。一方面表现为承包方资历有限无法按合同约定要求持续提供优质服务等违约行为,致使银行业务优势在外包业务中难以发挥。另一方面表现为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期间由于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而丧失履约能力,无法继续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银行若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很有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风险防范对策。

随着银行业务规模扩张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等业务需求的增强,部分非核心业务的外包运作模式呈扩张趋势。对此,银行必须结合风险可控的管理要求,制定规范的操作办法,平稳有序的开展外包业务。

建立完善的外包业务制度。合理确定业务外包的范围,根据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外包风险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外包业务进行分类,以突出管控重点。同时明确业务外包的方式、条件、程序和实施等内容,在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的同时,还要确保方案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在认真听取外部专业人员对业务外包的意见后,根据其合理化建议来完善实施方案。

加强业务开展前的调查工作。银行在业务开展前应深入调研,确保承包方的主体合法性。调查承包方的专业资质、技术实力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履历和专业技能。此外,要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对业务外包的人工成本、营销成本、业务收入、人力资源等指标进行测算分析,合理确定外包价格,严格控制业务外包成本。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从候选承包方中通过招标形式,择优做出选择,并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和监督处罚机制,避免相关人员在选择承包方过程中出现受贿和舞弊违法行为。

强化法律审查明确自身责任。在合同的内容和范围方面,明确承包方提供的服务类型,界定服务环节、服务要求、服务费用等。《合同法》作为界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明确银行有权督促承包方改进服务流程和方法,承包方有责任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方式和频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在强化合同的服务和质量标准方面,应当规定承包方最低的服务水平要求;在合同的保密事项方面,应具体约定对于涉及银行机密的业务和事项,承包方有责任履行保密义务的责任。

实施动态管理保障自身权益。严格审查承包方的履约能力,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考核制度,一旦发现偏离合同目标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承包方调整改进。完善应急处理机制,避免业务外包失败造成经营活动的中断。一旦承包方存在违约行为,应及时终止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向承包方索赔。加强对外包人员的守法教育,加强监督和风险排查的力度,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国有企业改革方案

当前粮食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主要表现为,人民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后,粮食消费进入“提升期”;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粮食购销市场化进入拓展期;粮食结构的调整,国内粮食市场出现“回暖”迹象。这些新形势给粮食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做好新形势下的粮食工作,就要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在做活购销、壮大工业、发展多营、组建集团四个方面深化改革,强力推进,实现粮食经济的跨越发展。

一、实施粮食购销体制创新战略,进一步增强企业竞争力。

粮食购销市场化后,国家粮食政策、购销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市场竞争多元化成为当今粮食购销市场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起适应市场要求的新型管理体制,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充分发挥粮食购销的主渠道作用,只有通过彻底转变经营观念,进行体制创新,发展规模经济,才能做活购销,取得发展。

只有进行思想大解放,才能实现观念大转变。因此,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粮食购销市场化是大势所趋,不适应不行,被动适应也不行,适应晚了更不行。绝对不能抱残守缺,裹足不前。在当前竞争激烈的粮食购销市场中,市场化程度越高,粮食购销蕴藏的机遇也就越大。关键看谁能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市场,抢抓机遇,争取主动。否则,就会落伍,就会被竞争激烈的市场所淘汰。

2.整合资源,壮大实力。粮食市场的放开,受冲击最大的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所的散、弱、差、小,竞争力不强的现状更为凸显。这些问题必须靠改革的办法、市场经济的手段来解决。省委提出:经济活力的增强,取决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千改革,万改革,加快市场化进程的改革是最根本的改革。因此,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而言,要生存,增活力,求发展,就必须进行资源整合,按照抓大放小,强强联合的原则,对地处偏僻,粮源不足,购销能力差,经营效益不高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通过合并、拍卖等方式,去弱培强,打造出有生机、有活力、有效益的购销企业,扩大企业规模,壮大企业实力。

要着力加强。一是队伍建设。当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多,包袱重,压力大。但是人员多是坏事也是好事,就工资而言开支大,困难多。而要开展大购大销没有人员也不行。关键是如何看待,如何使用。收储职工大多都在一线工作多年,积累了一定的购销经验,只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的聪明才智充分施展,就会变包袱为财富。二是网点建设。稳定强劲的购销网络是确保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得进、卖得出、有利润的前提。购销企业首先要有粮源,粮源短缺,企业自然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构建好收购网点,可采取由里及外、辐射延伸的办法。在辖区内通过划片收购,牢牢控制辖区内粮源;在辖区外通过对外设点,与外地粮商合作的方式,广泛开展代购代销、即购即销、分购联销、联购联销等活动,积极掌握周边地区粮源。

挥。对购销企业的正副职可实行年薪制,年薪数额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既不能过高,也不可偏低。对职工可实行联量联利工资制,把任务完成情况和实现利润多少挂钩,以此确定工资数额,这样可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实施粮油工业升级战略,强力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

当前,国内粮食加工业总体发展呈现加工转化能力增强,大型企业占主导地位,民营经济迅速扩张的态势。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加速培育龙头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科技带动,拉长产业链条,打造出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名牌产品和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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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面粉)“十大品牌”,产品畅销国内20余个省(区)市,还远销韩国、印尼等国家,并成为顶益集团和青援食品集团面粉供应商。

2.调整产品结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路子。”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具有丰富的内容,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粮油企业坚定不移地走这条道路,将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提高粮油企业的整体素质,促进粮油企业的振兴;有利于我国粮油企业与国际经济的对接,参加国际经济的大循环、大竞争。就面粉加工企业而言,由于行业生产能力严重过剩,全国开工率在32—50%,普通粉利润率偏低。因此,研发社会需求量大、附加值高的产品是面粉加工业的一大课题。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我国食品加工业的空间越来越大,专用粉的比例将进一步提升,速冻食品用粉大幅度增加。据统计,自上世纪90年代始,我国速冻食品年平均以25%的速度增长。因此,面粉加工业调整产品结构,在专用粉上作文章是提高企业效益的有效途径。

题的有效途径,他不仅可以使企业一头连接市场,一头连接商品粮基地,往下延伸到千家万户,形成一条龙的经营模式,保证自身用粮需求,而且可以提高农民种粮的比较效益和粮食本身的增值能力,使企业与农民的收益直接联系起来,由此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积累、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和新型企业组织经营形式。

三、实施粮食企业发展多营战略,拓宽粮食经济增长渠道。

粮食企业发展多种经营,寻找适合自身的经营路子,是拓宽创收门路的有效办法,是安置分流富裕人员的重要渠道,是保证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措施,意义重大,途径快捷。

们的生活节奏加快,消费者对生活方式的追求转向方便、快捷、轻松、享受,而中式餐饮以快餐形式的出现,恰好迎合了消费者的需求。因此,发展快餐连锁业就是一条有基穿有潜力,适合粮食系统自身经营发展的新路子。

2.拓宽产业范围。长期以来,粮食部门的经营视野一直锁定在粮油经营上,在市场经济下,局限了粮食经济的发展,很不适应当前发展粮食产业化的要求。因此,要跳出行业和地域的界限,跳出经济品种的界限,跳出所有制的界限,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只要政策允许,看准了的项目大胆涉足,放手经营。要大力兴办产业化项目、跨行业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努力培植粮食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3.善于借力发展。发展多元化、跨行业经营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善借外力。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把别人的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优势引为我用,助我发展。借力必须注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要因地制宜,提高“借力”的质量和成效,使之真正成为粮食经济发展的催化剂和助推器。

四、实施组建粮食企业集团战略,推动粮食经济跨越发展。

组建和发展粮食产业集团,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十分必要。这种粮食产业集团应当是政府引导下的,多种经济成份参与的,独立行事,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合法经济实体,形成核心层一紧密层一半紧密层一松散层的经营运作体系,带动行业经济发展。龙头企业是实现粮食产业化经营、组建粮食产业集团的重要基础和核心,把一些具备较强市场开拓能力、加工转化能力、储存加工能力和产业联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强强联合,形成产业集团的母体和核心,依靠其发展“龙身”带动“龙尾”。集团的发展,要有科学的战略规划。制订规划时要认真调研,充分论证。当前,中国需求形式丰富仍存在巨大空间,梯级消费将长期存在,认清这一点,是制定发展战略规划的基穿在粮食产业中,食品加工行业是产业内竞争最为充分的行业,该行业是引导产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冷冻食品加工最具投资价值。餐饮市场的增长,主食产品市场增长,是影响产业发展的两大趋势。面粉加工行业生产能力严重过剩,普通粉利润率不可能提高,专用粉比例将不断增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仍将占据市场主渠道,这是由行业资金密集型的特征所决定的。因此,处于产业链上的各企业必须从产业发展的总体状况与特征出发,考虑自身的发展战略,从而制定出科学的集团发展战略规划,实现粮食经济的跨越发展。

公司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必然要求。下面是有公司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办发〔20xx〕1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完善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程序和行为,科学评估重大决策、重大举措、重大政策的社会风险,充分考虑社会各群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各项政策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保障改善民生与群众期望要求同步,着力构建幸福株洲。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统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总原则,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方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支持、是否满意作为基本标准和尺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全面深入分析,科学评估预测,把握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结合点,准确判断,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

(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增强重大事项分析评估和决策的透明度,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注意听取弱势群体的诉求表达,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凡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有关政策的起草部门、有关工作的实施部门以及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完成时由局党组决定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必须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权作出决定的机关是评价重大事项是否可行的责任主体,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相应决定,并对此负责。局办公室和信访办负责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审查监督,并向局党组提出建议,督促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

(一)重大决策或政策调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重大调整;积极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的重大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的重大调整;军队退役人员转业安置政策、企业困难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重大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重大调整等。

(二)重大工作事项。国家、省里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项;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事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尤其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等事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调整;社会保险服务方式、服务程序、服务内涵的变化;公务员招考等人事考试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评审和职称评审工作;军转干部的安置分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评估奖励的调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合法权益维护事项等。

(三)涉及多数群众的改革改制事项。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和关停并转中的人员分流、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障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相关改革程序、人员分流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等。

对所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应从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是否会有其他诱发不稳定事件的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评估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定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事项开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按法律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评估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顾及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各方面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了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是否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评估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当地财政和群众负担的承受能力,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是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等。

(四)评估安全性。主要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可控,是否有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评估基本程序。在决策作出、政策出台、改革措施实施之前,都要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确定评估项目。需要组织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一般由责任主体确定,也可由局党组指定或建议确定。

2、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多种方式,掌握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合理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

3、分析评估风险。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及其它相关问题,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分析预测,对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方式等作出评估预测。

4、确定风险等级。对社会稳定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a级;群众反映较大,可能引发一般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b级;部分群众意见虽有分歧,但仅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的评估为c级。在形成评估报告前,由责任主体提出风险评估建议,经局领导审核后报市维稳办。市维稳办根据调查、分析情况,核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并出据书面意见。

5、形成评估报告。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市维稳办核定的风险等级,由承办部门就评估事项、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应对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评估结论采用。对评为a级风险的,不得实施。对评为b级风险的,暂缓实施。或者承办部门汇同维稳部门制定风险应对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制定化解矛盾方案后方可实施。对评为c级风险的,承办部门应根据相关预案,针对性做好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后,可以组织实施。

(二)落实维稳责任措施。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经评估决定实施的事项,责任主体部门要认真落实解决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经评估决定暂缓实施的事项,要及时研究对策,待化解矛盾、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不能使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事项坚决终止实施;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跟踪做好后续维稳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重大事项顺利推进;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

应急预案。

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周光耀任组长,副局长刘遂弦、刘泽贵、贺湘原任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和二级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遂弦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如海为副主任,其他局属各科室、二级处综合科长为成员。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统筹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任务,作为研判工作举措是否可行的重要依据。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本单位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从源头上筑牢社会稳定的坚实防线。

(二)严格考核追责。从20xx年起,各科室、各单位要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强化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局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严格实行维稳工作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不稳定事件,要按株办〔20xx〕35号的有关规定,查清事件经过、原因、损失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有关单位要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相互关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邀请相关专家和群众代表参加,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全面性。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组织领导。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是事先防范不稳定因素的一项重要措施, 是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进行预测, 对事项实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防, 确认适合的实施方案, 以防范、 降低或消除实施过程中涉稳风险!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示例范文,供大家参考!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的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

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

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预防为主、统筹兼顾;

谁主管、谁负责;

谁决策、谁负责。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的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一)确定评估事项。

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

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

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

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

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一)切实重视评估。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

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

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

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

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的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主动地落实稳定是硬任务、第一责任的要求,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新天河,根据区委、街道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在三合社区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是实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有机统一,为全街大建设、大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

在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应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准确研判社会风险及可控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发生。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评估的要求,街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3、源头治理、预防为主。

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推进,防范关口前移,努力做到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改革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同考核。

4、客观公正,民主决策。

在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公示、民意调查等公众参与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凡在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被国家、省、市、区、街道拟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和问题,事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重大决策: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

养老、医疗、失业工商、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重大调整;

促进就业重大政策的调整;

城市公用事业和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

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村规划建设问题,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职工待遇调整等。

3、重点项目:水电、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工业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和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社区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社区要围绕其中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评估工作,分析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

1、合法性评估:(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2)是否符合上级制定的政策;

(3)政策调整、利益调整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

(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2、合理性评估:(1)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

(4)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

(5)是否符合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

(3)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4)是否具有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

(5)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

(6)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给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带来负面影响。

4、可控性评估:(1)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应措施;

(4)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5、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评估。

疫情风险评估方案范文

1、做好五类人员摸排工作,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家长隐瞒不报,存在一定风险。

2、做好入校(园)的体温检测,红外测温枪测温有误差,集中入校时存有一定风险。

3、对于体温异常的及时送医,做好缺课追踪,对于未能按时到校的问清原因、做好记录。居家隔离,是否安全到位,存有一定风险。

4、保持教室、宿舍的通风、消杀工作,教室要在课间时开窗通风,宿舍要在学生上课时开窗通风。每天定时做好校园的消毒消杀工作。

5、做好每天的信息上报工作,信息上报数据一定要真实、准确。

6、校园外来人员管理,外来人员一律持健康码+测温,严格登记后方可入校。

7、师生饮食安全、学校食品进货渠道存在一定风险。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近年来,**省**市探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重大改革、重大决策进行事前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由“保稳定”到“创稳定”的转变。

“凡是群众不受益、不支持的事,坚决不做”

**市地处四川盆地中部,人口密集、经济欠发达,因企业改制和征地拆迁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十分集中,过去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福友说,以前往往因时间紧、任务重,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没等把存在的矛盾摸清并处置好就仓促上马,想抢时间、抓效率,结果却是欲速而不达,一些工程因群众不满而被迫停工,不仅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也不好。

2005年初,针对当时最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些重大建设工程,**市出台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制度》,明确规定凡新开工工程未经稳定风险评估不得盲目开工,评估出的严重隐患未得到妥善化解不得擅自开工。

新出台的规定,立即在实践中发挥出了积极效应。当年,**市船山区对“猫儿洲”立项整体开发,考虑到涉及2700余名村民整体搬迁,存在不稳定事件隐患,市里邀请了国家、省、市、区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最终,这个项目被改为了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开发,得到了绝大多数群众认可和支持。

2006年,尝到了“甜头”的**市又进一步完善了风险评估机制,建立了《**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等八项工作机制,要求在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措施和其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办法出台之前,均要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

“所谓风险评估,就是群众不受益、不支持的事,坚决不做!”魏福友说。据统计,截至目前,**市共对281件重大事项进行评估,群众拥护并顺利实施156件占56%,暂缓实施33件、占12%,完善后实施68件、占24%,被否决的24件、占8%,经评估后实施的重大事项没有发生较大影响稳定问题。

“否决还是实施,每一次评估都要讲科学”

重大工程、改革、决策涉及利益面广,问题错综复杂,科学评估尤为重要。为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经过调查研究、实践探索,从内容到办法、从目的到责任追究等,都建立了一套完整、周密、细致的政策规定和工作体系。

为确保风险评估科学性,在开展风险评估的过程中,**市始终坚持着“五步走”:第一步,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第二步,分析预测、评估风险;第三步,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第四步,通过对显性风险、潜在风险和可能诱发风险的因素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系数,提出四级预警的分类处置意见,作出不准实施,暂缓实施、分步实施、准予实施的决定;第五步,各级维稳办负责抓好本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化解工作的督促和协调。

2008年12月,**市射洪县水电气安装部门要求提高安装费用。作为一项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决策,**市立即对此展开风险评估。

12月25日,市物价部门举行了听证会,邀请消费者、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参加,接着又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最终认定,提价依据不充足、群众满意度测评支持率很低、方案不详实、配套措施不完善,否决了提价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风险评估机制,**市还规定,对贯彻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不力、酿成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要坚决实施责任追究。如“凡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取消责任部门、县区及主要领导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等。

一条条“铁令”,成了“悬”在领导干部头上的一把“利剑”,也使“风险评估”成为**市家喻户晓的一个词汇。“现在啥事都要风险评估,改个桥梁名字都要听听我们的意见。但只要能通过评估的,那绝对是能让我们受益的,肯定要支持!”49岁的船山区月山村村民罗贤丰说。

**市维稳办主任侯贤松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变“保稳定”为“创稳定”,是“源头维稳”的一种表现形式,但风险评估只是针对重大项目和决策。为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市还配套出台了一系列民生政策,以解决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给“风险评估”插上了“双翼”。

在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中,**市倾力打造了“政务服务中心”、“惠民帮扶中心”和“群众接待中心”。如今,这三个中心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政务超市、幸福驿站、群众之家”。

**市52岁下岗工人袁晓林的爱人余芝兰不久前得子宫肌瘤住院,花了3000多元钱,23岁的女儿袁希待岗在家。惠民帮扶中心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给他们申请了每月70元的困难补助金,并安排他们的女儿参加技能培训,帮助她顺利找到了一份工作。

**市总工会副主席何春林说,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也是把稳定工作前移,杜绝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

与惠民帮扶中心。

一样,有了市政务服务中心,过去群众对政府部门办事低效的抱怨也越来越少了。四川中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彭彩林说:“去年8月,公司融资要办相关证明。过去,开证明要跑好几个部门,至少要1至2周。现在有了政务服务中心,才用了半天时间,就全都办好了。”

据了解,为推进社会稳定,构建。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因利益冲突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增多,导致一些地方群体性事件频发,影响到社会稳定,当地政府常常疲于应付。自2005年初起,四川省**市探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重大改革、重大决策等进行事前评估,不能使绝大多数群众受益的事情、不能得到绝大多数百姓支持的事情坚决不做,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了由“保稳定”到“创稳定”的转变。2005年以来,**未发生一起影响当地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群众赴省进京上访数量大幅度下降。——变“保稳定”为“创稳定”

**地处四川盆地中部,是典型的农业大县,人口众多、经济欠发达。近年来,因企业改制和征地拆迁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十分集中,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2003年4月28日,**市锦华棉纺厂的1000多名职工因不满企业改制中的一些问题,还曾阻断公路,冲击铁路,企业被迫停产,事件震动了全省。

回顾当年,**市政法委书记魏福民表示,以前地方政府没有算好“稳定账”,往往因时间紧、任务重,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没等安排好就仓促上马,想抢时间、抓效率,结果却是欲速则不达,许多工程因群众不满而被迫停工,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带来政治损失。

**市开始反思社会稳定工作的思路和方式,探求出一条从疲于奔命的“保稳定”到政府主动“创稳定”的社会和谐之路。2005年初,针对当时最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些重大建设工程,**市建立了重大工程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在四川省率先出台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制度》,明确规定新工程项目未经稳定风险评估不得盲目开工,评估出的严重隐患未得到妥善化解不得擅自开工。

2005年9月,**市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风险评估机制逐渐应用到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决策。2006年2月,建立了《**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要求在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措施和其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办法出台之前,均要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尽可能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因决策失误或时机不成熟而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

为了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市进一步建立了群众利益保障机制、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及解决机制、涉稳重要信息报送及报道机制、社会舆论汇集分析和维稳形势预测预警机制、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机制、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应急机制等一系列配套措施。

——“四个五”工程构建科学工作体系。

社会矛盾往往错综复杂,排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一些政策和机制要落实、得实效十分困难。记者调查发现,对于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从内容到办法、从目的到责任追究等,都建立了完整、周密、细致的政策规定和工作体系,极具操作性,具有普遍适用意义,概括起来可称之为“四个五”工程。

第一个“五”是重大事项风险评估的内容:合法性,其决策是否符合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充足;合理性,看其是否适应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前提条件,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报批程序和周密的可行性论证,时机是否成熟;环保问题,有无可能产生环境污染,是否有相关部门的环保鉴定;社会治安,是否可能引发较大的不稳定事件,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个“五”是风险评估的五步工作法:第一步,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要求对拟定的每个重大事项,都要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方式掌握评估对象基本情况;第二步,分析预测,评估风险。要对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作出准确预测;第三步,在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与决策建议、政策草案、项目报告、改革方案一并报送有决定权的机构商定;第四步,根据评估结论,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的决定;第五步,各级维稳办负责抓好本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化解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同时设置信息员,及时发现、化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个“五”是五种责任追究措施:一是检查述职。发生逾300人群体性事件和辖区群众赴省50人以上、赴京6人以上集体上访等情况的,辖区或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作专题述职及书面检查;二是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取消责任部门、县区及主要领导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三是组织处理。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四是纪律处分。对构成违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五是追究刑事责任。对玩忽职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个“五”是构建五大和谐关系:和谐的党群干。

群关系、和谐的医患关系、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的警民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

——改革力度加大 发展速度加快 社会稳定程度提高。

两年多的实践证明,**市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从源头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两年来,**市的改革力度加大了,发展速度加快了,社会稳定程度大大提高了。

2006年,**市群众赴省进京上访批次和人次,与2005年相比均下降了50%以上,2007年又呈大幅度下降趋势。2005年至今,**市实施了160多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决策事项,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没有一个工程因群众不满而停工。2005年12月,**市人民医院准备实行改制,接到医院改制的报送方案后,**市相关领导和部门对改制行动进行了风险评估。在民意调查中发现,许多职工还根本不知道医院要改制,部分职工对未来去向意见很大,对社保问题也不满意,情绪很大。由于时机不成熟、条件不成熟,**市有关部门对医院的改制方案作出了“暂不执行”的决定,防止了可能产生的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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