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我们拓展眼界、培养能力的地方,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成长轨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总结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副组长:z。
成员:z。
1、破坏公物。
2、楼梯和走廊疯打闹、大声喧哗、说脏话。
3、男女生交往过分亲密。
4、聚众。
1、每天按监控视频梳理小组和监控实时监督小组两个小组,对前一天的视频和进行梳理,发现违纪的登记时间段或视频时段,并做好记录。实时监控小组,每天抽取两个时间段,进行监督,同样做好登记。
2、由监控检查小组,把相关视频和记录交给学校政教处,政教处联系探头所在年组进行分析辨认。确定违纪学生身份。
3、学校政教管理团队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对违纪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理。直至开除。
4、违纪行为除了男女生交往过密之外,一定要公开处理。学校统一研究处理决定。
一、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二、外来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经主主管领导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内容、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处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六、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一、院内监控系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由总值班领导负责监督检查监控室的.工作。
二、值班人员当班时间内应认真履行职责,通过监控设备密切关注防区安全情况,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汇报,并作好当班的交接记录。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帮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四、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五、总值班、保安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电子监控设备的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使用方法,熟练应用监控设备。
第一条为保证校区内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长室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长对监控室进行日常检查监督。
第三条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安全治安劳动纪律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监控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通报并协调处理。
第四条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第五条保障监控使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六条校安监控室操作人员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第七条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第八条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九条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如需查看相关资料必须经校负责人同意,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方可查阅。
第十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第十一条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第十二条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按照相关制度不定期进行突发事件的演习,其中包括监控系统突发情况的操作演练,提高教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的熟练程度。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经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即刻生效。
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 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和接到报警应立即通知巡逻岗或离事故区域最近的保安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主管领导。 二、 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监控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通知相应的责任单位人员进行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三、 接值班电话时必须规范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尽量提供咨询或联系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四、 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不得在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
六、 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总务处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七、 保持监控室干净整洁,禁止带零食进入室内,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八、 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接警专线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时时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九、 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十、 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前期颁布的.各类制度、规定继续有效,但凡与本《规定》有抵触者,均以本规定为准。
总务处
2017-7-14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上岗时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注意防潮、控制恒温,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不得擅离岗位,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告;
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未经保卫处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以上规定一经颁布,立即生效,望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欢迎学校相关的监控管理人员对视频监控产品的技术与应用问题进行交流。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3.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4.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6.注意防潮,防腐,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8.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1.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4.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5.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若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经学校领导同意,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中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安全,妥善保管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物品,杜绝危险事故发生,现制定我校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1、危险源确定:经过检查分析,我们确认以下物品及处所、设施系重大危险源——实验室化学药品、电力设施、进校三叉路口。
2、实验药品管理,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遵守使用规则,杜绝随意支取使用。对药品性状、特征不明情况下严禁使用。使用后的化学制剂按规定进行安全处理,杜绝污染产生。管理人员定期检查药品保管及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状况及时发现并改正。
3、电力设施如灯具、插座等要做到全封闭,杜绝电源外露现象,严禁学生操作刀闸、更换保险丝等电力操作,教职人员操作严禁带电操作。
4、确定交通巡查员,查看学生在三岔螺口附近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危险信息,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不定期对以上危险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学
2017年8月29日
为确保师生安全,妥善保管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物品,杜绝危险事故发生,现制定我校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1、危险源确定:经过检查分析,我们确认以下物品及处所、设施系重大危险源——实验室化学药品、电力设施、生火炉具、进校三叉路口。
2、实验药品管理,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遵守使用规则,杜绝随意支取使用。对药品性状、特征不明情况下严禁使用。使用后的'化学制剂按规定进行安全处理,杜绝污染产生。管理人员定期检查药品保管及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状况及时发现并改正。
3、电力设施如灯具、插座等要做到全封闭,杜绝电源外露现象,严禁学生操作刀闸、更换保险丝等电力操作,教职人员操作严禁带电操作。
4、冬季取暖火炉容易发生火灾、烫伤等事故,为避免此类现象发生,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要求,做到使学生远离炉火,不在火炉附近打闹嬉戏,炉火与易燃物品保持足够距离,下午放学前,保证炉火熄灭。
5、确定交通巡查员,查看学生在三岔螺口附近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危险信息,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6、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不定期对以上危险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学校安保机构及保卫干部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并安排落实监控值班工作,学校安保监控系统要接有视频设备并与公安机关视频监控系统联网,保证正常使用。
二、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并对监控内容随时查看,做好监控记录,发现意外情况,要迅速通知安保人员和学校主管领导妥善处置,及时存储并做好标记。
三、管理人员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随意安装、删除监控程序;不得更改破坏原始信息;不得擅自为他人复制、提供监控视频信息。
四、严禁非监控人员查看监控录相或调阅有关资料。若确因工作需要需查看监控录相和有关资料,需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由监控人员做好记录。
五、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水杯、磁铁等物品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六、学校应坚持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机器设备正常运行。
1.校长室负责监控工作的领导、管理、检查和考核。
2.监控室由专人负责。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3.监控人员必须负责做好安全、卫生、秩序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值班的记录,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校长室汇报。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然后报告校长。
4.监控室制度、监控员岗位职责、值班表、报警电话要张贴上墙。
5.严格按规定步骤和程序操作,任何人不得中断监控,更不得删除监控资料,监控资料必须保存30天以上。刻录的监控录像光盘交档案室注明起讫日期编号封存。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公务查阅监控录像资料需经校长室批准。
6.安装ck的部位,在下班前应由该岗位负责人及时开通工作按钮,并经常检查其与公安派出所联网情况,确保紧急情况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7.确保监控探头范围内夜间照明灯完好,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应及时维修恢复照明,确保夜间监控录像的质量和效果。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或前来参观者,必须经学校或保卫处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四、不准在监控室内吸烟、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五、监控机房、设备若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关闭电源,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学院保卫处领导。
六、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1、监控中心是安全管理的关键部位,须设专职人员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管理;未经安全保障部经理批准,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熟悉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操作程序后,方可上岗。
3、值班人员应密切注意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精心操作和维护,发生故障及时报修,严禁设备带病工作和野蛮操作。上班时检查旋转摄像头的旋转是否正常、录像功能运转是否正常并做适时调整,重点部位实行定位录像。从监控屏幕中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巡逻保安到场查看或处理,必要时进行录像保存。
4、操作台面板上严禁摆放水杯、水瓶和各种饮料,以免倾倒损坏设备,严禁在工作台上用餐。
5、严禁在工作电脑上玩电子游戏或进行与本岗位无关的操作;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安装个人或非法软件。
6、做好监控中心的防火,防水和防潮工作,监控中心内严禁吸烟,杜绝带入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堵塞漏洞,严防老鼠等小动物进入造成意外事故。
7、做好定期录像保存工作;未经学校领导、管理公司项目执行总经理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拷贝、查看监控录像。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为保障泸县二中校园监控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维护校园安全、文明,特制定以下学校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监控室的安全管理、检查监督工作,进行负责全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学校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系统的维护、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校长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条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安全(治安)劳动纪律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第三条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第四条保障监控使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游戏、上网、看电影等活动。
第五条保卫部监督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第六条保持监控管理中心设备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第七条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中心,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如需查看相关资料必须经校领导同意。
第八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第九条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第十条爱护公物,各班应保证教室内监控摄像头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摄像头;如出现人为损坏,追究该班及损坏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保卫部报告。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安保处报告。
第十二条高考期间,视频监控室配备专人值守、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非高考考务人员严禁进入高考视频监控室;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经校领导同意后即刻生效。
1、学校综治办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长室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2、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当班的资料(material)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material)。
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6、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7、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material)。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
9、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10、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material);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11、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12、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第一条 为保证校区内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学校保卫部负责监控室的安全管理、检查监督工作。监控室进行负责全校的安全防范工作。监控系统由专人负责维护。校长室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条 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安全(治安)劳动纪律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第四条 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否则,将按《学校仪器设备赔偿处理规定》——有意破坏监控系统劳动工作纪律进行500——1000处罚,严重者一并进行相关纪律处分。
第五条 保障监控使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六条 保卫部监督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第七条 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第八条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九条 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 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如需查看相关资料必须经保卫部同意,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申请表方可查阅。
第十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第十一条 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第十二条 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保卫部报告。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保卫部报告。
第十三条 监控人员或专业维护人员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向负责人汇报,及时解决。
第十四条 专业维护人员定期检查监控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期限的设备要及时上报更换。
第十五条 监控人员确保监控镜头设备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上报维修,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 按照相关制度不定期进行突发事件的演习,其中包括监控系统突发情况的操作演练,提高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的熟练程度。
第十七条 监控设备设施财产安全责任区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设施设备赔偿界限
1、以下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应予赔偿.
(1)不听从指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卸仪器设备至损.
(3)工作失职,指挥错误,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
(4)未经批准,擅自将仪器设备携出校外造成损坏或丢失.
(5)与生活相关,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造成丢失与损坏.
2、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不赔偿.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包括仪器的检修,试运行等),该损坏属不可预见性.
(2)由于仪器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如:缺陷,老化等)造成正常使用中的损坏.
1、低值(800元以下)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由仪器设备管理员协助室主任处理赔偿事宜.根据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丢失原因和责任大小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仪器设备原值的20%~100%的赔款.通过学校(系)批准,保卫部备案执行.
2、单价800元以上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的损坏和丢失,由事故所在室主任及仪器设备管理员协助学校(系)和保卫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额度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丢失原因和责任大小,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仪器设备原值的20%~100%的赔款.经学校(系)及保卫部批准执行.
3、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等重大责任事故,应先保护现场,由学校(系)主管校长(系主任)主持有关管理人员调查,核实,并通知学校有关部门(保卫部,财务部)协同处理.有关处理决定必要时报校长,有关文字材料报保卫部备案.
4、损坏,丢失的设备部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折算.特殊情况可按市价合理议价.
5、对低值仪器/物品(如照相机,摄像机等)的损坏,丢失,要按原价或市价严格计价赔偿.
6、借到家中使用的仪器设备造成丢失的,根据仪器设备的新旧程度,丢失原因对责任人处以仪器设备原价的50%~100%的赔款,通过学校(系)财务部批准执行.
7、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责任事故,属于几个人共同负责时,应根据责任大小分担赔偿.
8、赔偿工作要在学校(系)财务部确定的赔偿金额和期限内完成.对于无故拖延,不执行赔偿处理决定的,可以采取适当行政措施.
9、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手续,在校财务开票交款,到所在系部注销实物帐.该项款用于仪器设备的购置或维修.
10、对于严格执行《》爱护校产,能对损坏、浪费、盗窃等不良现象进行斗争的个人或部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每天5:30分之前向保卫部汇报当天的监控工作情况,如出现问题瞒报、漏报或不报一次罚款100元。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经领导同意后即刻生效。
为加强校园监控中心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监控中心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总务处信息中心值班老师。校园监控中心值班工作由当班的保安承担。
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监控中心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详细登记。
五、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需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
六、严禁在监控中心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中心查询情况必须经保卫处同意方可进入监控中心查看。
八、保持监控中心干净、整洁、安静。
九、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中心;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十、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值班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十一、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十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中心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为加强校园监控中心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监控中心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保安和保卫处值班老师。
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监控中心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详细登记。
五、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需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
六、严禁在监控中心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中心查询情况必须经保卫处同意方可进入监控中心查看。
八、保持监控中心干净、整洁、安静。
九、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中心;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十、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值班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十一、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十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中心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第二条:学校校长室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长对监控室进行日常检查监督。
第三条:学校监控人员负责监控设备简单的维护和保养。
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通报并协调处理。
第四条: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第五条:保障监控使用的计算机、电视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六条:保持监控设备及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第七条:不得在监控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如需查看相关资料必须经学校负责人同意,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方可查阅。
第九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第十条: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第十一条: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6、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
9、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10、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11、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12、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1、学校综治办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长室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2、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6、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7、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学校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
9、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10、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11、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12、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2.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账、物相符。购进票据和记录应载明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等内容。
3.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4.购进进口药品,要索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加盖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验收药品要仔细查验药品外观性状、数量和药品内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整件包装应有产品合格证。
6.药房药品应按剂型分类存放,不得着地存放。不合格药品放置于色标为红色的'不合格品区。
7.要根据药品特性,将其存放于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环境中。冷藏(2~10℃)、阴凉(0~25℃)、常温(0~30℃),相对湿度保持在35~75%。
8.药房要配置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火等设施。
9.每日上午8:00、下午2:30定时记录药房温湿度。如超出规定范围,要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记录。
10.按月对所有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