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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自评报告(优质12篇)

时间:2024-05-08 09:29:04 作者:曼珠

服务月是一个展示社区成果和推广社区服务理念的平台,通过服务让社区更加美好。在下文中,将详细介绍几篇精选的服务月总结,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县级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计划生育的主要内容和目的是促进晚婚晚育、少生优育,有计划地控制人口。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关于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的通知》(x人口组发〔20xx〕1号)文件要求,按照《20xx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乡、村两级计生专干深入村组,对全乡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对象进行调查审核,重点人群摸清底子、查漏补缺。现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了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我乡认真研究部署,按照干部联村包组分工,每一小组内安排一个乡、村计生业务干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对全乡14行政村,共42个村民小组,近年来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对象逐一核实,我乡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135户264人,共涉及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资金31.74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2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3.84万元。通过现场审核,有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予以退出。

(一)严把资格确认关。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1、村委会核查并张榜公示;2、乡人民政府核查年审并张榜公示;3、县级审核、确认并公布;4、市人口计生部门抽查;5、自治区人口部门进行审核。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本人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3、乡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4、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5、地级市人口计生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而后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二)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资料。建立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档案资料,通过规范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监管好、使用好、发放好奖励扶助资金。

(三)通过这次乡村两级严格的审核,共审查出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按退出程序退出并张榜公示,确保我乡奖励扶助无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

(一)保障得力。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善举。乡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专研究奖励扶助工作,并将奖励扶助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当年为民办实事之一。

(二)透明公开。在实施本项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通过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专款专用。凡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均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奖扶资金由乡村两级造表审核,由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补助到户到人。

(四)明确责任。我乡十分重视奖扶的年审工作,从奖扶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谁出错,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通过近年来计生奖扶工作开展虽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误,虽然乡、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力争使错报、漏报率降到最低,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计生奖扶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边远偏僻的农户政策知晓率低;二是个别村干部对奖扶对象的婚育情况调查了解不够深入细致,特别是对婚姻生育变动次数较多的夫妇情况调查怕麻烦不彻底,容易让其钻政策空子,造成错报时有发生;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存在。总体来说,群众对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项目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的整体评比较高,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形式比较满意,但是在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这两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人口和计生责任目标责任书内容,把计生奖励扶助考核内容和分值比重适当加重,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重点逐步转移到计生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上来。

(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扶助金额偏低,不利于奖励扶助利益导向的实现,希望适当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农村奖励对象育龄妇女年龄放宽至55岁后,不但从经济上给予扶助,还应从精神上、人文关怀上、医疗服务上、养老上或其他社会救助给予慰藉和扶助,切实实现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自xx年荣获“国家级优质服务县”以来,我县在“创优”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稳步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每年均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年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自查自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为切实巩固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我们着重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县、乡党委政府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口计生、财政、卫生、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或县长办公会每年均多次研究人口和计生工作,并给予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黄牌警告和通报制度的通知》等措施。

(二)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按照“调整、充实、提高”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县、乡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任职资格的清理力度,严禁无任职资格的“赤脚医生”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医学类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自xx年荣获国家级优质服务县以来,来共招入10名,从而不断充实计生队伍。目前,计生队伍中有技术人员49人。加强对计生队伍的培训,每年均选派3至4名相关专业的医生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学习,根据实际,每年从乡上安排人员到县服务站跟班学习,并召开计生队伍培训会,将所有技术人员集中到县上参加技术、理论及业务操作培训,计生队伍技术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不断完善技术设备。切实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以县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服务站为支点的技术服务网络。近年来,县计生服务站先后购置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及b超、乳腺诊断仪、微波治疗仪、心电图、血液分析仪、x光机等治疗仪。投资190余万元,新建了县计生服务站,并在服务站内设置了宣传品展示台、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展示柜等,同时,将服务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乡镇计生服务所的投入。xx年以来,先后投入资金166余万元,为仁和、夹寒箐、大栗树、都龙、八寨等乡镇分别配备了相关的医疗设备,不断提升技术设备等级,同时,为各乡镇配置了电视、音响、vcd等宣传设备,为满足群众计划生育知识需求提供了方便,为开展优质的计生服务奠定了基础。

(四)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将15万元的计划生育手术减免费、县级承担的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2万元、一次性奖励金10万元、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3.6万元、转移支付中计划生育事业费35.6万元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经费19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了流动人口管理员和计划生育宣传员的报酬,为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强化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强化科学的宣传教育。为此,在工作中,始终以宣传教育为突破口,以优质服务为落脚点,强化自身学习,深入农村多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及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等相关知识。

(六)严格实行依法管理。严格规范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具体行政行为;加大计生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并制定和落实文明执法规范,保障群众依法实现法律救济的权利;建立健全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肃查处有关违法案件,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服从审计、监察等监督机关依法作出的监督决定,积极主动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过因计生行政执法不当引起的群众集体上访和行政诉讼案件,未出现一起违反“七不准”的行为。

(七)不断深化民主管理。在xx年以来,××县就按照有阵地、有宣传资料、有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宣传标语、宣传器材、协会组织、婚育学校的标准,在全县创建推广“坝尾模式”,实行群众自觉参与,自我管理,并要求县、乡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每年至少深入“坝尾模式”示范村免费为育龄群众进行生殖健康检查2次。同时,积极帮助群众改善发展条件,找准发展路子,使1473个计划生育贫困户摆脱贫困,走上了富裕道路。近年来,根据上级要求,又在全县大力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并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内容融入“村级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公约”,发挥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八)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以“奖优免补”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大力宣传,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文艺队的作用和优势,巡回于乡、村演出90余场,使群众对“奖优免补”的政策知晓率达98%以上。对外出务工家庭则由家属写信给外出的家庭成员,向其宣传“奖优免补”政策,全县共发出信件300余封,161个家庭接信后同意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奖优免补”政策实施以来,全县累计办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6208户,共兑现一次性奖励金450万元,兑现教育奖学金99.972万元,发放养老补助费140.605万元,发放特别扶助19.032万元。同时,强化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保证了奖励资金安全运行。通过落实“奖优免补”政策,农民群众生育观念明显转变,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出生率均控制在了1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了7‰以内。

(九)积极开展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狠抓了“三个环节”:首先,加强知情宣传。在全县124个村委会、社区制作了“知情选择窗口栏”121块,占全县124个村民委(社区)的97.6%,并将药具种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通过“知情选择窗口栏”告知群众,让群众在了解掌握的基础上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其次,实行分类指导。利用下乡、办证等时机,针对不同年龄、不同阶段的育龄群众,介绍推荐适合的避孕节育方法。第三,推广避孕工具。引进并推广新技术和新的避孕工具,不断满足育龄群众避孕节育需要,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推行避孕药具“一卡通”,育龄群众持家庭目标责任书即可在任何一个免费发放点领取所需避孕药具,有效推动了避孕节育工作的开展。

(十)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组建了由科技管理员、法规宣传员、医务人员组成的便民服务队,深入村寨,白天免费为育龄群众查环、查孕、查病,晚上放映电影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大力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下发了《××县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全县计生医技师到学校开展培训工作,并将生殖健康知识列入初中、高中教学课程,有效提高了青少年生殖保健知识水平。

(十一)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在去年扎实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干预体系,由村级计生宣传员对育龄群众进行优生优育基础知识的宣传和咨询;乡镇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对新婚夫妇、孕产期夫妇进行知识教育和孕产期保健知识培训,并开展孕期保健和产后随访服务;县计生服务站建立优生咨询门诊,并开展出生缺陷和遗传病筛查、新生儿代谢病的筛查。按省、州要求制定了科技大练兵实施方案,并进行了为期六天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及实践操作训练,培训结束后经测试,所有参训人员均为合格。年以来,对全县计生服务站(所)的医务技术人员共90余人开展了“医学检验”知识技能培训,在去年参训人员测试均为合格的基础上,每年都加深培训,并经常性的派县上的医生到乡镇服务所开展实验室检查项目(hiv抗体、hbsag、梅毒螺旋体)工作。进一步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程的稳步推进提供了保证。

(十二)积极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在电视台播出了《直击艾滋》等宣传教育专题片,并在县报《××潮》上刊载相关标语、口号,提高广大群众防艾意识。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在县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和13个乡镇计生服务所成立了安全套免费发放点,并以街天为契机开展免费发放安全套活动;在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安置了安全套自动售套机2个;要求各类宾馆、旅馆、发廊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xx年以来,全县共发放安全套21.1万只。目前,全县医疗单位、性病门诊、旅馆业安全套摆放率达100%,酒吧、发廊安全套摆放率达98%,高危人群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7%。

(十三)积极开展性别比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等十一个部委《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等三部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精神,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并强化对全县医疗保健机构、私人诊所及b超使用情况的整治和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性别比失衡现象。同时,在扶贫项目、贷款方面给予独生户、双女户同等优先权,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平衡。

(十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健全有效管理体制,实行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制定并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用工单位、村民委(社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在全县的4个社区设置了流动人口专职管理员,并将其报酬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率先在流动人口中以籍贯或行业为单位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到目前为止,已成立江西、四川、福建、浙江、湖南、广西籍等10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会,共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会员268人;在流动人口较多的都龙镇矿区,引导企业业主自费聘请流动人口管理员,并定期到计生服务所汇报工作和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发放给流动人口;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xx年以来,全县共提交信息505条,接收信息1893条,反馈信息1795条,反馈率达10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运行正常。目前,全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已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良好氛围。

通过对照国家计生委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和云南省酒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认真进行检查,各项指标在荣获xx年“国家级优质服务县”基础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得到了进一步巩固提高:

1、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6%以上;。

2、群众满意率达98.9%;。

3、政策知晓率达97%以上;。

5、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达97.6%;。

6、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达91.2%;。

7、出生性别比从xx年的124降到今年的107;。

8、已婚妇女综合节育率稳定在85%以上;。

9、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到了98%以上;。

11、计生干部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100%;。

12、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

13、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6%;。

14、乡村计生工作人员报酬落实率达100%。

为了全面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处关于开展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年中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办事处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苗寨镇现已纳入流动人口管理平台人员总数为1456人,成年育龄妇女为295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为52人。我镇流动人口以流出人口居多,基本上无流入人口。大多数流出人员以广东、浙江、__等经济发达地区为主。

2012年度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100%,怀孕人员怀孕后均采取回到我镇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落实98%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财政资金投入增长呈现逐年增长的情况(其中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比去年同期增长一万多元),机构设置为1、人员配备1。

面对流动人口这个特殊的群体,我镇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要求各行政村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留守老人和儿童,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和学习,使流动人口没有后顾之忧,同时对返乡的育龄妇女进行宣传,发放避孕药具和宣传页,使广大流动人口由理解到配合,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创造良好环境。

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和信息化工作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由各村村委会对本村的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进行采集核对,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使我办事处外出的育龄人员入库率大大提高。并通过流动人口系统中待办事宜模块,及时与流入地进行信息沟通,反馈情况。

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情况。简化办证程序,及时免费为外出务工的流动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

便民维权及相关优先优惠情况。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环孕情服务、妇科病普查、生殖保健咨询服务等。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及时通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等相关信息。逐步取消了由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的方式,为流动人口减轻负担。

奖励优待政策出台及落实情况。为流动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

区域协作情况。我镇及时应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流出地及时准确地对流出人口进行完整的个案信息登记和更新,并通报流入地,不断增强了流动人口以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的互相配合,共同管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我办事处到现在还没有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情况发生。

婚育信息难掌握。流动人口构成的复杂性、就业行为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增加了管理服务的难度。

(一)项目开展情况。全面落实国家“三项制度”和省“奖优免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政策,2020年符合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有3079人,因变动当年退出98人、新增382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有923人,因变动当年退出29人、新增94人;“少生快富”工程有155户(其中符合国家政策26户、省政策129户);特别扶助(其它)有3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有8户;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有25户;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有82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资助条件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有28653人。共惠及33666人(户),预计兑现资金1452.71万元。

(二)自评工作情况。评价方式采取自评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认真对照绩效评价范围和内容,总结评价了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

1.根据2020年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设置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6项目标,按既定政策标准确定计划生育奖扶目标人数、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补助标准兑现准确率95%以上,资金发放到位率100%,目标人群政策知晓率95%以上,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奖励扶助对象满意度90%以上,整体评估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政策落实情况。

2.全州符合享受人数和实际申报人数相比,资格认定准确率:奖励扶助制度99.97%,特别扶助制度100%,少生快富工程100%,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100%,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100%,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100%。

3.2020年3月11-16日州卫健委核查组对5个县市2019年及2020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核查,核查了个案申报资料基本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规范完整,实地查看了芒市风平镇、瑞丽市勐卯镇、陇川县章凤镇、盈江县平原镇、梁河县壤宋乡5个乡镇5个村6村(居)民小组工作情况,入户走访15户28人,其中奖扶对象25人已全部领取奖扶金,资金发放到位100%,群众政策知晓率、满意率达95%以上。

(一)规范资格确认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国家“三项制度”扶助对象的管理程序》,做到资格认定规范符合程序,严把目标人群资格认定质量关。具体工作:一是自愿申报,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做到三级审核三次公示,个人申请村级审议,乡级初审后在乡、村两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卫健局,县级复核录入国家系统后将符合享受对象名册返回乡镇,在乡、村(居)、组同时公示5-7天,确保对象资格认定准确;三是信息录入及时,1月7日组织县市参加全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三项制度和托育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培训,专人负责信息系统录入,全州符合对象的基本信息录入准确并按时上报。

(二)坚持“四权分离”运行机制。我州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农信社对资金的来源与发放,严格实行“四权分离”,加强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的原则,按照省的要求,采用“直通车”形式,由农信社直接将奖扶资金发放到户到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抵扣、冒领、贪污扶助金等违规行为。每年审计局对县市奖励扶助专项资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督促县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在发放过程中,各部门协作配合,互通工作情况,共同解决资金发放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开展各种检查,各县市奖励资金帐目清楚,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渠道通畅,兑现到位,享受对象能够按时收到国家的奖励扶助金。

(三)杜绝虚报、错报、漏报情况发生。各县市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把政策执行情况纳入乡镇(街道)目标责任考核,对因领导不力、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应该享受的惠民政策得不到享受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乡镇计生专干加强区域内应享受对象身份信息核查工作,尽力做到应享尽享,杜绝迟报、漏报、错报现象。

(四)建立目标人群进入、退出动态监测机制。

1.进入机制。每年乡镇(街道)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在总人口信息登记台账中将年满59岁的计划生育家庭成员纳入待进范围,跟踪调查他们两年内的婚姻和子女的变化情况,满60岁当年按当时的状况纳入奖扶。

2.退出机制。一是通过三级二次公示,在国家padis系统关闭前,将系统名册下载,公示于乡镇、村、村民小组三级,使奖扶对象情况为群众所知,便于监督;二是乡镇、村计生专干对奖扶对象进行随访,在当月例会报告奖扶对象死亡、婚姻和子女变动情况;三是年底乡镇计生办对奖扶对象情况进行年审,入户走访后,将对象死亡和变动情况及时上报县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股予以退出和变动。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绩效目标任务有:奖励扶助制度3079人(其中芒市1003人、梁河县381人、盈江县560人、陇川县539人、瑞丽市596人),补助标准:独男960元/人、独女1080元/人;特别扶助制度923人(其中芒市318人、梁河县70人、盈江县135人、陇川县182人、瑞丽市218人),补助标准:伤残4200元/人、死亡5400元/人;“少生快富”工程155户(其中芒市65户、梁河县25户、盈江县34户、陇川县22户、瑞丽市9户),补助标准:独生子女户、双女户3000元,半边户1500元;特别扶助(其它)3人(其中芒市1人、梁河县2人),补助标准:一级4800元/人,二级3600元/人,三级2400元/人;一次性奖励金8户(其中芒市4户、盈江县1户、陇川县1户、瑞丽市2户),补助标准:500元/户;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5户(其中芒市13户、梁河县3户、盈江县2户、陇川县4户、瑞丽市3户),补助标准:5000元/户(离婚2500元);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820人(其中芒市272人、梁河县174人、盈江县204人、陇川县104人、瑞丽市66人),补助标准:小学生160元,初中生260元,高中1000元,专科1200元,本科2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28653人(其中芒市10311人、梁河县4533人、盈江县6967人、陇川县3410人、瑞丽市3432人),补助标准:180元/人,计生特殊家庭全额补助。

(二)绩效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共1406.3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21.89万元、省级补助742.99万元、州级补助41.5万元。下达资金文件:云财社〔2019〕303号(德财社〔2020〕39号)提前下达中央补助资金462.88万元;云财社〔2020〕172号(德财社〔2020〕173号)下达中央结算资金156.01万元、绩效补助资金3万元,和省级第一批补助资金188.09万元;云财社〔2020〕210号(德财社〔2020〕201号)下达省级第二批补助资金411.03万元;云财社〔2020〕270号(德财社〔2020〕235号)下达省级补助结算资金86.12万元(含代理发放费0.86万元、家庭医生签约补助1.11万元);德财社〔2020〕157号下达州级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资金41.5万元,中央、省级、州级补助资金全部足额下拨县级财政。另:云财社〔2020〕195号(德财社〔2020〕202号)下达计划生育宣传员省级补助资金57.75万元。(2020年县级财政应配套资金74.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预计兑现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资金932.94万元共惠及5013人(户),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3079人314.02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923人470.1万元;“少生快富”工程155户44.7万元;特别扶助(其它家庭)3人0.72万元;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8户0.4万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5户11万元;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820人92万元。代理发放费用0.86万元、计生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补助1.11万元。当年使用资金合计934.9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县财政局、卫健局和代理发放机构加强资金管理,对奖扶资金发放及时进行清算,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1)年初资金结余:300.09万元,其中:奖励扶助0.038万元,特别扶助32.774万元,特别扶助(其它家庭)0万元,一次性奖励金5.325万元,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53.547万元,少生快富工程188.25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0.156万元。

(2)年度各级财政项目预算:1454.68万元,其中:奖励扶助314.02万元,特别扶助470.1万元,特别扶助(其它家庭)0.72万元,少生快富工程44.7万元,一次性奖励金0.4万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11万元,“奖学金”9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519.77万元。代理发放费用0.86万元、计生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补助1.11万元。

(3)全州5个县市均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发放,按既定政策标准发放到位,发放时间:陇川县2020年12月18日共发放172.059万元,瑞丽市2020年12月23日共发放182.34万元,梁河县2020年12月28日共发放104.478万元,芒市、盈江县预计在2021年2月份前完成奖扶资金发放工作。并按照代理机构发放成功回执单进行入户核实享受对象收到资金情况,做到补助标准足额兑现。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培训。我州实施计划生育服务项目以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年初州、县认真组织业务骨干专题培训,对政策规定、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全面培训,使广大计生干部对奖励与扶助政策的实施范围、对象应具备的条件、办理程序等要求更加清楚。同时深入乡村,广泛地宣传国家“三项制度”和省“奖优免补”资格条件,做到面上宣传不漏村,对象宣传不漏户,使全州广大群众都知晓奖扶政策。

(二)严把资格认定关,确保奖励对象资格确认准确。加强监督,实行政务、村务公开,将奖励与扶助对象的申报条件、奖励标准向社会公开,奖励对象确认结果向群众公告,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县、乡举报电话,畅通利益导向政策诉求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国家优先和优惠政策。

(三)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2020年通过奖励与扶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各县市始终把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开展入户调查、信息核实、审批及公示,对继续享受扶助的对象进行见面确认,能做到资格确认程序规范,资格认定准确,资金发放和管理规范、个案资料管理规范。

(四)计划生育家庭个案信息档案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云财教〔2011〕357号文件要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档案管理,各县市均建有档案室,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对象的资料建档并规范管理,做到享受对象都有纸质和电子档案。

(五)做实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提供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三个全覆盖”,为714人计生特殊人员提供生活、养老、医疗及精神慰藉服务,建立社会关怀的长效机制。州、县利用春节、“5.29协会日”活动之际,由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卫健、计生协会组成慰问组开展慰问关怀活动,深入村社看望慰问计生特殊家庭275户,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及慰问金达5.65余万元。

(一)德宏地处边疆,经济欠发达,财政基础薄弱,要承担相应配套资金,地方财政压力困难巨大。辖区山区乡镇多,群众居住分散,在宣传实施各项惠民工程中,各级的工作经费开支较大,基层难以承受。

(二)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对辖区情况短期内难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开展符合条件享受政策的对象申报工作时出现迟报、漏报、重报情况埋下了隐患。

(三)奖励标准偏低,不能明显加快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的步伐,特别对于一些经济基础较差的贫困家庭,没有产生实质性的直接改变。

(四)对独生子女身患重大疾病(如白血病、肾衰竭等)尚未治愈,没有被残联部门认定为残疾人并依照法律规定发给《残疾人证》的,其父母希望能够纳入特别扶助制度。

六、意见和建议。

(一)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提高国家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比例,同时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缓解基层财政压力。

(二)进一步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将无退休工资或社保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城镇下岗、城镇待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奖励扶助范围。

(三)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基金,为“少生”家庭上一份保险,待到养老时不愁不靠。

(四)建议将医学上认为不能治愈或即将导致终身残疾的患重大疾病独生子女的父母,及时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五)独生子女家庭为国家做出了贡献,由省级以上层面应制定对这些家庭在生活上、健康上、养老上、精神慰藉上的关怀扶助力度较大的政策。

为了全面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处关于开展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年中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办事处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苗寨镇现已纳入流动人口管理平台人员总数为1456人,成年育龄妇女为295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为52人。我镇流动人口以流出人口居多,基本上无流入人口。大多数流出人员以广东、浙江、__等经济发达地区为主。

2012年度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100%,怀孕人员怀孕后均采取回到我镇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落实98%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财政资金投入增长呈现逐年增长的情况(其中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比去年同期增长一万多元),机构设置为1、人员配备1。

面对流动人口这个特殊的群体,我镇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要求各行政村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留守老人和儿童,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和学习,使流动人口没有后顾之忧,同时对返乡的育龄妇女进行宣传,发放避孕药具和宣传页,使广大流动人口由理解到配合,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创造良好环境。

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和信息化工作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由各村村委会对本村的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进行采集核对,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使我办事处外出的育龄人员入库率大大提高。并通过流动人口系统中待办事宜模块,及时与流入地进行信息沟通,反馈情况。

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情况。简化办证程序,及时免费为外出务工的流动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

便民维权及相关优先优惠情况。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环孕情服务、妇科病普查、生殖保健咨询服务等。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及时通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等相关信息。逐步取消了由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的方式,为流动人口减轻负担。

奖励优待政策出台及落实情况。为流动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

区域协作情况。我镇及时应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流出地及时准确地对流出人口进行完整的个案信息登记和更新,并通报流入地,不断增强了流动人口以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的互相配合,共同管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我办事处到现在还没有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情况发生。

婚育信息难掌握。流动人口构成的复杂性、就业行为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增加了管理服务的难度。

(一)项目开展情况。全面落实国家“三项制度”和省“奖优免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政策,2020年符合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有3079人,因变动当年退出98人、新增382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有923人,因变动当年退出29人、新增94人;“少生快富”工程有155户(其中符合国家政策26户、省政策129户);特别扶助(其它)有3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有8户;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有25户;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有82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资助条件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有28653人。共惠及33666人(户),预计兑现资金1452.71万元。

(二)自评工作情况。评价方式采取自评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认真对照绩效评价范围和内容,总结评价了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

1.根据2020年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设置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6项目标,按既定政策标准确定计划生育奖扶目标人数、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补助标准兑现准确率95%以上,资金发放到位率100%,目标人群政策知晓率95%以上,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奖励扶助对象满意度90%以上,整体评估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政策落实情况。

2.全州符合享受人数和实际申报人数相比,资格认定准确率:奖励扶助制度99.97%,特别扶助制度100%,少生快富工程100%,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100%,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100%,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100%。

3.2020年3月11-16日州卫健委核查组对5个县市2019年及2020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核查,核查了个案申报资料基本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规范完整,实地查看了芒市风平镇、瑞丽市勐卯镇、陇川县章凤镇、盈江县平原镇、梁河县壤宋乡5个乡镇5个村6村(居)民小组工作情况,入户走访15户28人,其中奖扶对象25人已全部领取奖扶金,资金发放到位100%,群众政策知晓率、满意率达95%以上。

(一)规范资格确认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国家“三项制度”扶助对象的管理程序》,做到资格认定规范符合程序,严把目标人群资格认定质量关。具体工作:一是自愿申报,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做到三级审核三次公示,个人申请村级审议,乡级初审后在乡、村两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卫健局,县级复核录入国家系统后将符合享受对象名册返回乡镇,在乡、村(居)、组同时公示5-7天,确保对象资格认定准确;三是信息录入及时,1月7日组织县市参加全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三项制度和托育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培训,专人负责信息系统录入,全州符合对象的基本信息录入准确并按时上报。

(二)坚持“四权分离”运行机制。我州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农信社对资金的来源与发放,严格实行“四权分离”,加强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的原则,按照省的要求,采用“直通车”形式,由农信社直接将奖扶资金发放到户到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抵扣、冒领、贪污扶助金等违规行为。每年审计局对县市奖励扶助专项资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督促县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在发放过程中,各部门协作配合,互通工作情况,共同解决资金发放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开展各种检查,各县市奖励资金帐目清楚,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渠道通畅,兑现到位,享受对象能够按时收到国家的奖励扶助金。

(三)杜绝虚报、错报、漏报情况发生。各县市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把政策执行情况纳入乡镇(街道)目标责任考核,对因领导不力、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应该享受的惠民政策得不到享受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乡镇计生专干加强区域内应享受对象身份信息核查工作,尽力做到应享尽享,杜绝迟报、漏报、错报现象。

(四)建立目标人群进入、退出动态监测机制。

1.进入机制。每年乡镇(街道)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在总人口信息登记台账中将年满59岁的计划生育家庭成员纳入待进范围,跟踪调查他们两年内的婚姻和子女的变化情况,满60岁当年按当时的状况纳入奖扶。

2.退出机制。一是通过三级二次公示,在国家padis系统关闭前,将系统名册下载,公示于乡镇、村、村民小组三级,使奖扶对象情况为群众所知,便于监督;二是乡镇、村计生专干对奖扶对象进行随访,在当月例会报告奖扶对象死亡、婚姻和子女变动情况;三是年底乡镇计生办对奖扶对象情况进行年审,入户走访后,将对象死亡和变动情况及时上报县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股予以退出和变动。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绩效目标任务有:奖励扶助制度3079人(其中芒市1003人、梁河县381人、盈江县560人、陇川县539人、瑞丽市596人),补助标准:独男960元/人、独女1080元/人;特别扶助制度923人(其中芒市318人、梁河县70人、盈江县135人、陇川县182人、瑞丽市218人),补助标准:伤残4200元/人、死亡5400元/人;“少生快富”工程155户(其中芒市65户、梁河县25户、盈江县34户、陇川县22户、瑞丽市9户),补助标准:独生子女户、双女户3000元,半边户1500元;特别扶助(其它)3人(其中芒市1人、梁河县2人),补助标准:一级4800元/人,二级3600元/人,三级2400元/人;一次性奖励金8户(其中芒市4户、盈江县1户、陇川县1户、瑞丽市2户),补助标准:500元/户;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5户(其中芒市13户、梁河县3户、盈江县2户、陇川县4户、瑞丽市3户),补助标准:5000元/户(离婚2500元);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820人(其中芒市272人、梁河县174人、盈江县204人、陇川县104人、瑞丽市66人),补助标准:小学生160元,初中生260元,高中1000元,专科1200元,本科2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28653人(其中芒市10311人、梁河县4533人、盈江县6967人、陇川县3410人、瑞丽市3432人),补助标准:180元/人,计生特殊家庭全额补助。

(二)绩效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共1406.3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21.89万元、省级补助742.99万元、州级补助41.5万元。下达资金文件:云财社〔2019〕303号(德财社〔2020〕39号)提前下达中央补助资金462.88万元;云财社〔2020〕172号(德财社〔2020〕173号)下达中央结算资金156.01万元、绩效补助资金3万元,和省级第一批补助资金188.09万元;云财社〔2020〕210号(德财社〔2020〕201号)下达省级第二批补助资金411.03万元;云财社〔2020〕270号(德财社〔2020〕235号)下达省级补助结算资金86.12万元(含代理发放费0.86万元、家庭医生签约补助1.11万元);德财社〔2020〕157号下达州级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资金41.5万元,中央、省级、州级补助资金全部足额下拨县级财政。另:云财社〔2020〕195号(德财社〔2020〕202号)下达计划生育宣传员省级补助资金57.75万元。(2020年县级财政应配套资金74.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预计兑现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资金932.94万元共惠及5013人(户),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3079人314.02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923人470.1万元;“少生快富”工程155户44.7万元;特别扶助(其它家庭)3人0.72万元;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8户0.4万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5户11万元;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820人92万元。代理发放费用0.86万元、计生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补助1.11万元。当年使用资金合计934.9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县财政局、卫健局和代理发放机构加强资金管理,对奖扶资金发放及时进行清算,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1)年初资金结余:300.09万元,其中:奖励扶助0.038万元,特别扶助32.774万元,特别扶助(其它家庭)0万元,一次性奖励金5.325万元,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53.547万元,少生快富工程188.25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0.156万元。

(2)年度各级财政项目预算:1454.68万元,其中:奖励扶助314.02万元,特别扶助470.1万元,特别扶助(其它家庭)0.72万元,少生快富工程44.7万元,一次性奖励金0.4万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11万元,“奖学金”9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519.77万元。代理发放费用0.86万元、计生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补助1.11万元。

(3)全州5个县市均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发放,按既定政策标准发放到位,发放时间:陇川县2020年12月18日共发放172.059万元,瑞丽市2020年12月23日共发放182.34万元,梁河县2020年12月28日共发放104.478万元,芒市、盈江县预计在2021年2月份前完成奖扶资金发放工作。并按照代理机构发放成功回执单进行入户核实享受对象收到资金情况,做到补助标准足额兑现。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培训。我州实施计划生育服务项目以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年初州、县认真组织业务骨干专题培训,对政策规定、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全面培训,使广大计生干部对奖励与扶助政策的实施范围、对象应具备的条件、办理程序等要求更加清楚。同时深入乡村,广泛地宣传国家“三项制度”和省“奖优免补”资格条件,做到面上宣传不漏村,对象宣传不漏户,使全州广大群众都知晓奖扶政策。

(二)严把资格认定关,确保奖励对象资格确认准确。加强监督,实行政务、村务公开,将奖励与扶助对象的申报条件、奖励标准向社会公开,奖励对象确认结果向群众公告,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县、乡举报电话,畅通利益导向政策诉求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国家优先和优惠政策。

(三)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2020年通过奖励与扶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各县市始终把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开展入户调查、信息核实、审批及公示,对继续享受扶助的对象进行见面确认,能做到资格确认程序规范,资格认定准确,资金发放和管理规范、个案资料管理规范。

(四)计划生育家庭个案信息档案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云财教〔2011〕357号文件要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档案管理,各县市均建有档案室,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对象的资料建档并规范管理,做到享受对象都有纸质和电子档案。

(五)做实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提供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三个全覆盖”,为714人计生特殊人员提供生活、养老、医疗及精神慰藉服务,建立社会关怀的长效机制。州、县利用春节、“5.29协会日”活动之际,由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卫健、计生协会组成慰问组开展慰问关怀活动,深入村社看望慰问计生特殊家庭275户,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及慰问金达5.65余万元。

(一)德宏地处边疆,经济欠发达,财政基础薄弱,要承担相应配套资金,地方财政压力困难巨大。辖区山区乡镇多,群众居住分散,在宣传实施各项惠民工程中,各级的工作经费开支较大,基层难以承受。

(二)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对辖区情况短期内难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开展符合条件享受政策的对象申报工作时出现迟报、漏报、重报情况埋下了隐患。

(三)奖励标准偏低,不能明显加快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的步伐,特别对于一些经济基础较差的贫困家庭,没有产生实质性的直接改变。

(四)对独生子女身患重大疾病(如白血病、肾衰竭等)尚未治愈,没有被残联部门认定为残疾人并依照法律规定发给《残疾人证》的,其父母希望能够纳入特别扶助制度。

(一)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提高国家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比例,同时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缓解基层财政压力。

(二)进一步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将无退休工资或社保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城镇下岗、城镇待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奖励扶助范围。

(三)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基金,为“少生”家庭上一份保险,待到养老时不愁不靠。

(四)建议将医学上认为不能治愈或即将导致终身残疾的患重大疾病独生子女的父母,及时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五)独生子女家庭为国家做出了贡献,由省级以上层面应制定对这些家庭在生活上、健康上、养老上、精神慰藉上的关怀扶助力度较大的政策。

托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xx〕24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xx年安徽省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卫财秘〔20xx〕267号)要求,依据《安徽省幼儿托育服务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现将我县20xx年实施幼儿托育服务民生工程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立项依据(自评得分3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xx〕24号),及时印发了《金寨县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之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项目立项符合规划要求。

2.绩效目标编制(自评得分3分)。县卫健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县卫生健康系统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秘〔20xx〕21号),制定了《金寨县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之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托育中长期目标,明确年度绩效目标,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十六字方针四项规定相关要求。

3.绩效指标合理(自评得分4分)。县卫健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县卫生健康系统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秘〔20xx〕21号),设定了全面、具体、量化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包括产出和效益两类指标,设置较合理。

(一)资金落实(自评得分6分)

1.资金到位率(自评得分3分)。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金财预〔20xx〕89号)文件,政府承担幼儿托育服务建设主体责任,负责相关资金保障。省级奖补资金安排给完成新增托位分解任务的托育机构和卫建开展工作单位,不足部分县级补充。

2.到位及时率(自评得分3分)。20xx年在县卫健委备案的托育机构金寨县和美佳托育中心,是20xx年申报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示范项目,该项目中央投资300万元,该项目资金在县发改委按项目管理要求和进度拨款到位;六安市卫健委奖补资金(六卫健〔20xx〕49号)11万元,其中对托育机构奖补6万元,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县保健院对托育机构卫生指导、培训、卫生评价,全部及时拨付到位。

(二)项目管理(自评得分8分)

1.任务分解落实(自评得分3分)。县卫健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县卫生健康系统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秘〔20xx〕21号),明确了目标任务为20xx年底新增托位150个左右。加强部门协同,明确职责。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规定的职责要求,依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围绕群众需求,坚持普惠优先,加大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培育发展家庭服务模式、社区服务模式、社会服务模式、托幼一体模式、单位服务模式、医育结合模式等多元化的普惠托育服务,通过新建、扩建、改建一批托育机构及设施,多种形式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在辖区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2.统计信息管理(自评得分3分)。按照民生项目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项目信息。

3.资料报送情况(自评得分2分)。按要求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信息、“图看民生”及“群众话民生”报送工作,报送相关资料及时,且齐全、真实、准确。

(三)财务管理(自评得分6分)

1.财务管理规范(自评得分2分)。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金财预〔20xx〕89号)文件,精神,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民生工程资金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专账管理。

2.资金使用合规(自评得分2分)。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金财预〔20xx〕89号)文件精神,及县卫健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县卫生健康系统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秘〔20xx〕21号)文件精神,按照民生工程资金管理要求,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项目资金等情况发生。

3.资金发放管理(自评得分2分)。实施单位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定期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新增托位目标任务完成率(自评得分50分)。20xx年市下达我县新增托位150个。和美佳托育中心中央投资项目建设新增300个托位,该项目20xx年上半年完成,已在卫健委备案,完成率200%。

2.省级现场考评估(自评得分10分)。

20xx年未被抽查,比照标准达到省评估要求。

1.社会效益(自评得分5分)。构建由卫健、教育、妇联、工会、计生协会等多部门合作、覆盖城乡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规范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工作。卫健部门以妇幼保健机构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载体,依托妇幼保健服务、医疗卫生、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以及儿保专家、社区卫生、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等人员,通过入户指导、健康讲座、“互联网+”等方式,开展适合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喂养护理、预防接种、常见病防治、意外伤害预防等知识宣教普及工作,为家长和婴幼儿照护者提供科学照护指导。

2.社会满意度(自评得分5分)。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98%以上。

1.项目立项情况:自评得分10分;

2.资金落实情况:自评得分6分;

3.项目管理情况:自评得分8分;

4.财务管理情况:自评得分6分;

5.项目产出情况:自评得分60分;

6.项目效益情况:自评得分10分;

总评自评得分:100分。

托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xx年安徽省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卫财秘〔20xx〕267号)要求,依据《安徽省幼儿托育服务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现将六安市20xx年托育服务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科学规划托育机构布局,合理开展托育机构项目建设,努力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20xx年新增托位900个。

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xx年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卫健〔20xx〕37号),制定了《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托育服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实施范围、主要内容、资金保障、实施程序、项目管理和保障措施。

20xx年我市新增托位1250个,任务完成率138%,全市各县区均完成了建成一个普惠托育机构的目标。

自评得分100分。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任务2.3万亩,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我县根据社会化服务小户、服务重要农产品、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的要求,通过需求调查,结合本县实际,针对粮油生产、茶叶产业、蚕桑产业三大产业实施服务。完成项目总投资1761.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300万元,群众自筹1461.1万;实施面积6.628万亩,折合面积2.309万亩。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xx〕35号)精神和《宜宾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农函〔20xx〕15号)文件等规定,会同财政联合上发文,并报批县政府审批,且上报备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完成数量。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1.218万亩,具体分为三个环节,一是粮油生产(水稻统防统治、绩效收割)。胜天镇、复兴镇、嘉乐镇、庆岭镇、沙河镇、蕉村镇等6个镇,作业面积1.1万亩,折合面积0.127万亩;二是茶叶产业(茶园病虫害统防统治、茶园机械修剪)。文江镇、蕉村镇、罗场镇、落润镇等4个镇,作业面积2.834万亩,折合面积1.091万亩;三是桑园管理(桑树冬剪、桑树刷白)。罗场镇、嘉乐镇、落润镇、蕉村镇等4个镇,作业面积2.694万亩,折合面积1.091万亩,因季节性原因,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2.项目完成质量。各服务主体按服务技术要求,在项目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局监督指导下,规范开展服务工作,项目完成后,经镇及县级抽查验收,桑树修剪到位,刷白均匀周到;茶叶病虫害统防统治后病虫率仅3.5%,达到服务标准要求。

3.项目实施进度。按项目进度要求,20xx年3月4日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与报批备案,4月20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立了服务主体,5月10日起组织项目实施,各服务主体根据各服务环节季节要求,合理安排服务时段,组织开展作业,于20xx年12月20日完成作业服务,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完成了粮油生产、茶园管理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桑园管理项目正在实施。20xx年12月16—12月30日,开展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价。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通过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筹使用农机设备,统一安排专业作业人员,解决了小农户小规模生产在资金、技术、设备上的短板,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计划30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15日实际到位300万元,资金全额到位。

2.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截止到20xx年12月15日支付给服务主体17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蚕桑服务项目正在实施中。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行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镇级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后,服务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补助资金正式发票及资金审批表、服务合同、作业日志、作业量汇总表、镇级验收表及抽查表等资料,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完善报账手续后,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属于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手续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主体完全按期完成,因其部分主体实施时间不一,项目正有序推进中。

该项目属于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手续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截止到20xx年12月15日支付给服务主体17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蚕桑服务项目正在实施中。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产业良种普及率和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了产量和品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桑树冬季修剪刷白服务,改变了以往桑农粗放管理模式,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桑叶产量和品质;茶叶病虫防治服务,解决了茶叶生产上蛀虫防治的难题。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通过对农业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解决了小农户生产劳动力和技术不足或单户作业不划算问题,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业效益。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通过桑园冬管服务,提高了桑树抗病虫能力,减少了病虫危害,降低了农药施用量;而生产服务通过精准用药、安全施药、规范操作,减少了用药量,降低了农药残留,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实施,作物产量提高、品质提升,农户增加了收益,带动了农户对农业生产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加强管理的意识和需求,增强了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和信心,促进了我县社会化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完成后,经入户调查和电话抽查,农户满意度达95%,超过85%满意度的项目标准,项目区农户普遍希望来年能继续实施社会化服务项目。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总体情况。20xx年底我中心被国家人社保障中心批准创建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之一。创建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是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以及国家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和计划要求进行实施,特别是社会化管理和办公服务大厅的项目建设。20xx年我中心保险关系管理窗口被授予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xx—20xx年度保险关系管理窗口被评为优质服务窗口称号。五指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xx年单位人员编制19人,年末单位实有人数17人,隶属五指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管辖,财务隶属关系为二级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主任):陈青芸,内设办公室、基金岗、档案管理岗、医疗岗、财务岗、城乡养老岗、工伤生育岗、社会保险关系岗、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岗、统计岗、社会化管理岗、稽核岗等12个岗位机构。

(二)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xx年我中心社会化理预算资金29万元,财政部门批复29万元。对我中心开展社会化管理项目建设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为完善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打下了基础,不存在影响项目实施情况。

(一)前期准备。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是保险标准化建设项目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中心认真做好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建设实施规划,符合申报条件;做好资金分配,合理分配资金,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该项目建设促进社会保险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达到了全面提升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和社会化管理水平的效果。

(二)组织过程。一是项目组织情况:项目组织领导机构情况,主任:陈青芸(负责项目全面工作);副主任:李秋雅、卓焕昌(规划、监督、验收等工作);各岗负责人配合落实各岗位工作。做到分工明确,互相监督,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二是项目管理情况:为了更好推进20xx年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项目各项工作,确保按省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经常性召开班子会或党支部会议研究讨论有关工作,完善相关项目管理制度,中心领导每日都轮流监督检查,端正干部职工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

(三)分析评价。我中心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的管理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每项费用支出都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支出通过大会讨论以及一系列的流程审批,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项目建设取得良好的成效。

我中心对项目资金管理综合评价结论为优。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20xx年我中心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预算资金29万元,五指山市财政下达资金(一般公共预算)29万元,到位率100%,不存在影响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项目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情况分析:支付社会化管理整理临时人员工资23092.82元;其他工资福利杂项支出8200元,日常办公用品5608元,书报杂志1188元,手续费50元,电费4000元,电话费4895.24元,出差补助费2320.60元,其他差旅费16276元,其他维修(护)费8005元,聘用人员工资38032.02元,工作误餐费2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52元,购置办公设备购置17948元;。20xx年该项目支出进度完成率60.84%。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支付社会化管理整理临时人员工资38032.02元;购置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彩色复印件等17948元;维护费8005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952元。在资金执行过程中,我中心严格遵照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开支,坚决杜绝乱支错支现象发生,不仅保障资金的安全,也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对项目一次支出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都必须通过班子会或党支部会讨论,比如服务大厅的柜台装修、社会化设备购置安装、订购工作服装、各个服务区的建设等,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的管理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分工明确,每项费用支出都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支出通过一系列的流程审批,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四)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数量完成达60.84%.

(2)项目完成质量。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质量完成全部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实施进度。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如期进行,年底前已全部实施完成。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节约使用各项经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20xx年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工作按照国家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和省社保局计划目标,认真规划部署,为全省全面推行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做好示范作用。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项目实施有效提高了社保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服务。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创建,全面提升了我市社保服务工作水平。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坚持人性化管理,为参保人员查询档案资料提供优质服务,档案管理需要保持稳定的温度和湿度,所以在节能降税方面还要改进。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20xx年社会化管理项目实施后,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业务审批流程,实现规范管理,为全省全面推行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起到示范作用。有效提高了社保工作效能,全面提升了我市社保业务工作水平,促使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更加规范、更加便捷、更加高效。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社会化管理项目实施过程和情况,自评满意度分数为100分。

98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经常性召开班子会或党支部会议研究讨论有关工作,主管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协调推进工作,主要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岗室与领导之间经常保持沟通、交流、协调,形成了对社会化工作的管理统一认识。在创建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中,互相支持配合,充分发挥社保部门整体合力,实现规范管理,为全省全面推行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好示范。

(二)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业务审批流程,实现规范管理。

(三)提升服务质量。加大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服务窗口人员的服务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窗口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服务。

托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和《保山市财政局全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年开展的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工作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保山市幼保健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发改社会就业﹝2019﹞570号)文件精神,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三层框架结构业务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托育用房1800平方米;设备购置。拟设置普惠性托位365个,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0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365万元,自筹685万元。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资金实际到位59.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为发改审批项目,资金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拨付59.4万元,执行率100%,得分20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得12分,其中新增普惠托位数,工程已建设封顶,目前暂未装修,新增托位数暂无法核定得3分、新增基本建设项目个数1个,得10分。二是质量指标,得7分,其中工程项目验收通过率得0分,因工程项目未达到竣工验收的状态;新建设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得7分。三是时效指标得5分,资金到达率100%;四是成本指标,得分7分,执行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经济效益指标,无。二是社会效益指标,无。三是生态效益指标,得10分,工程垃圾按照要求摆放,造成环境零污染。四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得10分,因单位整体建设还在施工中,目前未能实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得10分,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不扰民,提高群众满意度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配合全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82分,自评为良。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存在的问题: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实际操作有难度;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

建议: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强化运行监管,突出结果导向;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无。

政务服务工作自评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度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金政务〔〕39号)文件精神,经对我乡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了认真自评,县考评分值100分,乡自评分为100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健全服务网络(考核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为民服务中心标识统一,设置规范,在乡政府一楼大厅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了4名专职工作人员兼任代理员。明确了分管负责人、乡人大主席熊国清兼任服务中心主任,明确专人肖金娅同志负责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8个村普都在村部建立为民服务代理点,每个村的`值班干部均为代理员。

二、增进服务功能(考核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型合作医疗以及涉农补贴等事项全部纳入了服务中心代理办理,8个村级“三资”代理纳入服务中心管理。服务事项清理调整及时,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做到了不断优化。

三、集中服务单位(考核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按照“集中事项、集中人员、集中办公”的要求,全面调整了进驻服务中心的单位。财政所、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林业工作站、文化广播电视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及其便民服务事项全部进入服务中心,达到了县的要求。

四、完善服务方式(考核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实行了“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办理,“一条龙”服务,实现了财政补贴资金“一卡式”发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结,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票制”收取。严格按“集中办公、乡村联动、代理服务、限时办结”的方式运行。各项服务运转正常。

五、规范办事程序(考核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认真抓好了受理、办理和回复三个环节,能够当场办理的即来即办,不能当场办理的承诺限时办结,承诺件和上报件实行全程代理服务制,未擅自增加办事环节。没有超时未办结的。都是给予全程代理服务的。

六、加强制度建设(考核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完善了为民服务中心岗位分工、考勤考核、全面实现了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代理服务、服务承诺、投诉处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了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

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xx﹞4号)和《保山市财政局全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xx年开展的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工作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保山市幼保健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发改社会就业﹝20xx﹞570号)文件精神,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三层框架结构业务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托育用房1800平方米;设备购置。拟设置普惠性托位365个,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0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365万元,自筹685万元。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相关科室和专人进行检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按时按质完成并上报。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资金实际到位59.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为发改审批项目,资金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拨付59.4万元,执行率100%,得分20分。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用款,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得12分,其中新增普惠托位数,工程已建设封顶,目前暂未装修,新增托位数暂无法核定得3分、新增基本建设项目个数1个,得10分。二是质量指标,得7分,其中工程项目验收通过率得0分,因工程项目未达到竣工验收的状态;新建设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得7分。三是时效指标得5分,资金到达率100%;四是成本指标,得分7分,执行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经济效益指标,无。二是社会效益指标,无。三是生态效益指标,得10分,工程垃圾按照要求摆放,造成环境零污染。四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得10分,因单位整体建设还在施工中,目前未能实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得10分,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不扰民,提高群众满意度。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配合全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82分,自评为良。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因我院无网站,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请主管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存在的问题: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实际操作有难度;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

建议: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完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强化运行监管,突出结果导向;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产科护理服务自评报告

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科严格服从医院护理部工作安排,继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加强基础护理,提高护理质量,改善护理服务。现将我科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自评报告如下:

一、产科基本情况简介。

产科开放床位25张,抢救室床位1张,科室人员16人,注册护士10人,在编护士6人。医师6人,在编医师5人。

(一)医院重视和支持护理工作。

1、医院建立健全优质护理服务管理体制,院领导高度重视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我科认真领会院里相关精神,把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下去,并每季度总结上报整改。

2、建立健全辅助科室和后勤保障制度,24小时不间断的为临床护理工作服务。

(二)实施科学护理管理。

1、建立完善的护理管理体系,制定科室护理工作制度,强化护理服务规范护理考评标准,明确护理服务范围、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2、各级各类护士严格落实岗位职责,规范职业行为。

3、严格执行分级护理制度,护士长每天检查护理质量,护理部对护理质量每月进行质控。

4、制定并落实科里护理人员培训项目,报护理部审核后组织实施,提高护士业务能力及职业素质。

1、我科优质护理示范病房开展率100%,护理部不定期对科优质护理质量进行检查,询问责任护士“十知道”掌握情况,现场指导评价优质护理工作开展情况。

2、重视护理质量管理,推动质量管理模式的改革。

3、科室实施护理核心制度,从而使护理工作得到支持和保障。

4、指引、培训护士服务理念,提高护士素质,改善服务态度。

(四)持续改进护理质量。

1、不断完善科室、病区的质控小组及岗位职责。

2、不断完善护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质量标注。

3、认真组织护士对各项质量标准的学习并落实。

4、护士长每天对护理质量进行检查,分析整理并用数据来说明,加强重点环节的管理,严把护理质量关。

5、参加护理部组织的每月各科护理质量检查,学习其它科室的长处,发现自己科室的短处,通过护士长例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反馈追踪。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

(一)存在问题。

1、护士及患者对“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缺乏正确认识。

2、基础护理工作落实不到位。

3、健康宣教病人及家属不能完全理解出院指导不到位。

4、出院患者无电话随访记录。

5、临床护士趋于年轻化缺乏经验。

6、新生儿洗浴、扶触、新生儿游泳。

7、护理工作风险与护理收费标准不成正比。

(二)整改计划。

1、通过医院护理部会议,改变护士对“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知识缺及认识不到位,加强护患交流向病人及家属讲解“优质的护理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取得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并积极配合工作的开展。

2、产妇及家属不配合基础护理工作,存在老思想老观念,认为产妇生产完不能洗脸、洗头、洗手、洗脚、修剪指甲等,在夏季也不能开门、开窗通风,给基础护理工作带来很大不便。向产妇及家属灌输正确的生活护理方法,改变其无科学依据的思想及方法,教导正确的生活护理方法,使产妇及家属逐渐配合基础护理工作的开展。

3、由于我科收治的大部分都是农村患者,病人的需求及文化层次存在差异,对护士的讲解不能完全理解和配合,出院时忙于办理出院手续无暇听取出院指导。根据病人的需求、年龄、文化层次讲解疾病有关的健康宣教,在每个病房墙上悬挂健康宣教手册,病人对宣教内容不能理解时用其它方法讲解,比如举例说明,播放宣教片等方法。询问主治医师病人病情,提前给予病人出院指导,强调复诊时间,建立出院指导登记本。

4、建立出院患者电话随访记录登记本,培训责任护士电话随访的方法,制定随访方案,落实随访内容。

5、加强年轻护士的岗位培训,实行高年资护士的传、帮、带。申请院里将护士送上级医院学习专业技术,培养骨干力量应用于临床护理工作。

6、新生儿出生满24小时后,无特殊情况下基本上都由受过专业培训的护士进行洗浴及扶触,产妇及家属也从刚开始不理解认为医院只是为了收费,通过我们不断的努力产妇及家属逐渐开始接受,现在大部分很配合,但新生儿游泳开展中遇到了困难,产妇及家属在费用上和担心婴儿身体承受上表示难以接受。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讲解游泳对新生儿的好处,在新生儿游泳时鼓励家属拍照、录像,改变产妇及家属的想法,提高产妇及家属的兴趣,促进新生儿游泳的开展。

7、在护理操作过程中护士承担了很大风险,在分级护理工作中护士付出了很多时间消耗很多精力,但现行的护理收费标准降低了护士工作的积极性,望护理收费能体现护士工作价值,使护理工作风险与护理收费成正比。

中医医院产科。

2014年9月18日。

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及衡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山财绩〔20xx〕8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及专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为一级预算单位,负责人:唐自立,机构地址:衡山县开云镇衡山大道9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423mb0q64921q。

(二)机构设置情况

所属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3个,分别衡山县避孕药具站、衡山县卫生健康宣传指导站、衡山县120调度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衡山县卫生健康局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人员11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人数115人。

(四)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省、市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衡山县增补药物目录,拟订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6、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7、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省、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行规划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建设和培养,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1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管理,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制定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3、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基本支出为1826.7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为1211.77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为439.02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为171.81万元。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中央及省财政补助下达2505.36万元,按照财政事权分担比例,县本级配套6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开展服务支出,主要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购买服务支出、成本支出等。

(2)计划生育服务专项: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中央共下达383.62万元,省财政67.13万元,县本级配套29.95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中央财政下达102.58万元,省财政下达30.79万元,县本级配套164.35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省财政下达128.64万元,县本级配套170.26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省财政下达2.46万元,县本级配套7.87万元;失独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县本级配套15万元;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及医疗保险县本级配套10.33万元;特扶人员节日慰问金县本级配套26.55万元;特扶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县本级配套7.74万元。

(3)卫生医药体制改革专项:

县本级配套30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及公用经费财政补助包干。

(4)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专项:

县本级配套81.7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从事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老年生活困难补助。

(5)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奖励经费专项:

肇事肇祸严重精神病患者“以奖代补”县本级下达经费103.2万元,全县经核查实际符合补助对象要求的`动态管理严重精神病患者400余人,实行对精神病监护人发发放监护费年每人补助2400元。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项资金:

县本级配套115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支出,包含防控物资、设备、新冠疫苗、隔离点宾馆的租赁等费用。

(7)卫生专项支出

县本级配套49.3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全体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特定人群或针对特殊公共卫生问题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基本支出资金绩效情况: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机关行政运转保障。衡山县卫生健康局20xx年基本支出1826.7万元,较上年增加3.87万元,增加0.21%。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1211.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81万元,其他支出4.1万元,合计1826.7万元。

2、机关厉行节约。20xx年,财政批复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46万元,实际支出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8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预算减少37.8万元,执行率17.83%,比上年同期支出减少2.95万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支出连年下降,厉行节约效果明显。

(2)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专项、公共卫生专项、其他医疗卫生支出专项和计划生育服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项等。

1、疫情防控呈上“高分报表”。今年我局的中心工作任务是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衡山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是高位推进。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局作为疫情防控的主力军,将疫情防控作为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全系统率先取消节假日,尽锐出战,局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广大医务工作者不畏生死、连续奋战,彰显了卫健力量、展现了卫健担当,筑牢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城墙。二是合力抗击。县人民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院内成立工作组,调派精干力量,周密部署由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到院内防控的无缝对接,全力开展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工作,实现疑似病例“零漏诊”,确诊病例“零死亡”。截至12月底,该院累计隔离治疗113人次(其中确诊病例8人;无症状感染者4人)。县疾控中心落实了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点消杀、样品送检、健康宣教等防控工作,做好了各部门单位的疫情防控指导。局机关、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派出医务人员在交通卡口开展体温检测筛查,其中高铁站从元月23日至今仍在坚持进行测温、查码等监测工作,累计体温监测1313605人,问诊1184355人。组建医疗小分队深入重点场所、部门开展疫情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工作。三是强化保障。隔离点能够随时需要随时启用,疫情防控前期先后征用衡山宾馆、普济医院、众忆宾馆作为集中医学观察点,较好地满足了隔离观察、医疗救治的需要。常态化防控阶段,我县启用的集中隔离点有3个,备用集中隔离点有2个,共计200余间隔离房。目前,正加快推进方舱医院设计、平战结合医院前期准备工作。医务人员能够随时待命随时备战,我县所有医疗机构全面进入强内涵、提能力阶段,加强专业技术、疫情防控知识、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专业化防控水平提升迅速,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医疗物资能够随时调配随时可用,各医疗机构均按照最高既往高峰期疫情规模储备3个月用量的物资,并及时清点、补充到位,确保物资随时需要、随时调配、随时使用。四是严密管控。加强医疗机构院感管理,提高感染性疾病诊疗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性疾病传播。抓好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区入衡山人员的管控,闭环管理落实较好,对境外入衡山人员实行“14+7”和“2+1”管理,对中高风险区入衡山人员实行“14+2”管理。特别加强对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治疗和隔离,执行14+14的隔离措施,尽量避免复阳等情况的发生。注重隔离治疗对象的人性化管理,从生活用品、营养搭配、心理疏导方面花心思,增强隔离人员抗击疫情的信心和决心。疫情防控期间,我县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例,已于2月28日全部治愈出院,从2月9日至今连续300多天实现新增病例零报告。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4例,核酸检测已全部转阴。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36人,已全部解除医学观察。五是提升检测能力。全县共建成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疾控中心三个核酸检测实验室,日单检能力达2000多份。此外,我局还牵头制定疫情防控相关的各类文件通知,起草疫情防控相关汇报材料、会议纪要。安排各医疗机构发放中医药汤剂68069人份,用药金额34.5万元。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出“丰硕果实”。从20xx年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以来,我局就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核心工作要务来抓,今年在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短板,更加增强我系统“一往无前、突破突围”的发展定力,强化“三医”联动改革,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使医疗机构之间配合更加权责一致、统一高效。一是公立医院改革“放大招”。健全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管理体系,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医疗卫生基层服务能力、医疗服务量、群众满意度得到“三提升”;药品使用监测体系逐步完善,科学合理的用药格局形成;聘用、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以及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的改革,使得用人机制更加灵活;薪酬制度改革全面铺开,医院各项指标不断优化,平均住院天数、药占比、耗材占比、住院患者次均费用下降,基药占比、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提升。中医药领域改革攻坚战打响,中医药惠民效果不断彰显,圆满完成全国第四次中草药资源普查项目,共制作中草药腊叶标本1237种、种子标本123种、药材标本198种;新建两所中医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参加中药技术比武,2名参赛人员荣获市赛第四、第六名。二是分级诊疗“下猛药”。成功建立县内首个紧密型医联体,县人民医院与南华附二签订五年合作协议,南华附二首批选派6位专家常驻医院。专家带教查房、会诊、门诊接诊共计750余人次;对280余名基层医生进行培训;完成手术67台;指导开展无痛胃肠镜、彩超、镜下治疗等2030人次。成功为九旬患者实施结肠癌根治术,胸椎以及严重腰椎压缩骨折微创手术时间短、效果佳。全力推进专科深度合作,县人民医院与市肺病诊疗中心建立专科联盟。强弱联建催生我县医疗领域新活力,基层首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形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效缓解。三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出良方”。全面开展单病种定额付费,门诊费用、自费比例、间接成本实现“三下降”。

3、生育服务工作孕出“幸福之花”。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116.21,符合政策率90.47%。增强家庭发展能力,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县本级共拨付各类计生项目经费2083.65万元。提高扶助关怀工作水平,“双岗”联系人、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三项制度落实率达100%。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改革,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辖区内出生缺陷发生率为万分之30.25。协会工作蓬勃发展,进入省计生协会绩效考核模范行列。组织县乡村三级计生协积极开展疫情排查、防疫知识宣传、募捐等工作;持续开展暖心行动,发放慰问物资、各类补贴补助、购买健康保险等共计32.34万元;有序开展“生育关怀”计生系列保险活动,全年完成保费31.22万元,超额完成市定目标。

4、基本公卫迎来“崭新局面”。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轴心,紧盯防、控两个环节,围绕3个方面抓落实,全方位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围绕指标任务抓落实。全面落实基本公卫服务,各项指标稳步向好。建立居民电子档案348057份,家庭医生签约144894人。高血压规范化管理率为70.86%,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为72.36%。强化重度精神疾病管理,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499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为100%,孕产妇管理率为99.09%,产后访视率为97.85%,0-6岁儿童管理22647人,新生儿访视率98.92%,全县免疫儿童建卡率、建证率均达到100%。二是围绕应急体系建设抓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1完善2加强”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全面升级。完善机构机制。作为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牵头单位,我局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局长亲自挂帅、临阵指挥,做到决策部署及时、问题处置及时、结果反馈及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各医疗卫生机构也相应成立院内应急指挥机构,使得突发事件发生后能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救援。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处置预案、救治预案竞相出台,各项工作有的放矢、循序渐进。加强培训指导。各医疗机构纷纷加大专业技能培训力度、考核力度,医疗救治服务能力直线上升;对17所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防疫专干、慢病专干、儿保专干及280名乡村医生进行能力培训,基层防控水平不断提高;对231名参与核酸采样、检测人员,235名参与流调、消杀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培训,专项防控能力逐渐增强。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技能,要求全县医疗机构多次开展医疗救治应急演练,并牵头组织全县范围内多部门联动的应急演练,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三是围绕宣传引导抓落实。重视公共卫生,就是要坚持预防为主,改变“重治疗、轻预防”的观念。我局强化宣传造势,提升全民健康素养。与县融媒体中心合力打造“健康衡山”栏目;印发温馨提示、健康教育宣传单、保健知识宣传海报等倡导群众重视健康行为的培养;联合宣传部门利用宣传车进村入巷、“村村响”随处可见播放健康防护、预防病毒等知识,引导群众配合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做好自身防护;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利用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医疗卫生单位纷纷利用led屏、宣传栏、橱窗、展板等发布健康知识、疾病预防等宣传信息,提高广大群众预防意识。

(3)项目的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1、加强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xx年衡山县卫生健康局对全县范围内的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进行了核查统计,“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奖励经费112.6万元,年初计划人数432人,实际人数499人,超计划人数67人。加强对肇事肇祸等重度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可以降低其危险行为带来的社会和经济影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加强关怀失独家庭,帮助失独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20xx年失独家庭慰问金预算金额15万元,当年实际发生失独事件的家庭为9户,发放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4.5万元。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帮扶力度,可以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解决失独家庭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解决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医疗保障和特扶家庭住院护理津贴保险,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及医疗保险:20xx年计划解决295位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农保及医疗保险,实际为272人购买了医疗保险,272人购买了农保。特扶家庭住院护理津贴保险:20xx年计划购买人数270人,实际购买247人。解决了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特扶家庭“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的问题;减轻了特扶、手术并发症人员就经济压力。

4、积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切实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独生子女保健费:20xx年计划发放328人,实际发放281人。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20xx年计划发放人数5200人,实际发放4995人。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xx年计划发放人数2522人,实际发放2700人,超计划178人。

独生子女保障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的发放,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关爱,让居民感受到了响应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光荣。提高了群众参与、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

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20xx年计划发放人数25人,实际发放25人,按计划完成任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20xx年计划发放人数245人,实际发放247人,超计划完成任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的执行,解决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的实际困难,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一年来,我单位财政资金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财经财务制度规定执行,中央、省、市财政下拨给我县的各项卫生计生项目资金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严格按照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管理,制定了相关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支出,资金使用规范,项目工作开展措施有力,工作稳步推进,且成效明显。项目专项资金到位和拨付及时,财政相关配套项目资金有保障,资金使用单位严格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用到实处,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和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确保了资金效果,项目专项资金产出效果比较明显,达到预期目标,发挥了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和作用。

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整体收支平稳,卫生各项工作开展顺畅,工作目标如期实现,重点工作突出,各项工作继续保持,资金投入准确到位,资金支出成效明显,整体效果好。20xx年衡山县卫生健康部门财政资金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产出绩效总体评价为:“良好”。

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建设,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奉党发﹝20xx﹞10号)、《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事中绩效跟踪管理办法》(奉财政发﹝20xx﹞77号)文件要求,及时跟踪监控预算执行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事中绩效自评工作。

1、建好用活健康档案。根据省四版规范要求,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平台系统,加强了社区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建设,通过“浙里办”app向居民开放健康档案。开展了重复档案清理工作。

2、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区健康教育所和各医共体分院充分利用服务网络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健康水平。

3、积极落实预防接种依法依规实施,相关接种率达到规范要求。加大投入,全面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全区10家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全覆盖,扫码接种率达100%,后置打印率达100%,电子签核覆盖率100%,终端查询覆盖率40%。全面落实预防接种规范的要求,每季度对各预防接种门诊开展一次预防接种质量工作督导,督导结果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开展常规季度督导和专项排查整治。

4、全面落实儿童、孕产妇保健。全区开展规范的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做到保健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及时掌握儿童人数,设立系管儿童花名册,对辖区内儿童按系统管理进行保健,开展辖区高危新生儿访视、儿童眼保健等服务。实施高危儿童及营养性疾病的筛查,对高危儿童及营养性疾病列入专案管理。

5、扎实开展老年人保健管理。结合年度城乡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对发现的重点慢性病人及时纳入社区慢病管理,进行定期随访。

6、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对发现的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开展随访服务。根据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省卫计委《高血压、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规范》(20xx年版)要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完善应用。

7、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动态管理。通过建档立卡、处方面诊、加强工作台账的动态管理,使我区精神疾病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管理。

8、做好结核病患者管理工作。通过及时转诊、规范结核病诊疗、建设维护运行结核病“一站式”结报系统、加强信息化建设,使我区结核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所有纳入社区督导随访管理的结核病患者实施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

9、稳步推进社区中医药健康管理。结合老年人体检和儿童保健门诊在全区推进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指导服务工作,利用中医药手段为老年人群和儿童进行保健服务。

10、规范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进一步健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报告体系,开展可疑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主动监测,做到疫情及时、规范报告,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及时有效处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率、规范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均达到要求。

11、积极落实卫生监督协查。以镇、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单位、公共场所卫生单位均建立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度二级单位预算的通知》(奉卫[20xx]26号)、《奉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奉卫[20xx]70号)要求,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进度、结算方式、使用范围、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管理。

20xx年度,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和规范要求开展工作。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得到明显改善。全区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脊灰疫苗和含麻疹成份疫苗接种率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全区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早孕建册率,5次产检率,产后访视率,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受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影响未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均完成20xx年半年度省项目办任务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稳定率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全区转诊率,系统管理率,规范服药率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

受新冠肺炎疫情及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影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度有点迟缓。下半年疫苗接种常态化后,争取实施进度跟上计划进度。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和区民生办《关于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对照金安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现将我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工作开展情况自评如下:

根据安徽省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按照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四大项指标进行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

为有效应对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我区认真调研,积极谋划,不断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截止目前,全区现有各类养老机构71所,其中农村特困供养机构29所,社区康养中心7所,社会办养老机构35所,总床位7858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6.1张,其中护理型床位363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46.19%。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已在区民政局挂牌,5个街道社区康养中心挂牌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3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也全部设立;建设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全区17个乡镇依托乡镇中心敬老院建立17所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依托部分乡镇敬老院、社会办养老机构、农村幸福院设立村级养老服务站,三级中心建设全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养老智慧化建设已在中店乡、三十铺镇和李台社区开展并投入使用,区级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在民政局建立投入使用。

(一)完善相关政策。

区政府陆续出台了《金安区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金安区20xx年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金安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康养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金安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方案》、《金安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规范有序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二)开展养老服务211工程。

一是新建望城街道敬老院,总投资约1800万元,建设床位110张。目前,项目已完工,正在组织验收;二是对张店镇第一敬老院、孙岗镇何大楼敬老院、东桥镇庙岗敬老院进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目前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三是新增金安区爱之心怡养院为失能失智困难群众集中养护机构,共投资近200万元,建有护理型床位90张,已投入使用。四是新增东河口镇第一敬老院面向社会开放,床位80张。目前,由六安银和老年公寓托管运营,现已正式投入使用。

(三)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20xx年度,市局下达我区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任务66户,我局经过研究及摸排,选择三十铺镇、城北乡、中店乡、先生店乡和望城街道、清水街道等6个乡镇街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低收入老人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安全性、适老性、辅具适配等方面适老化改造,每个乡镇街各安排11户,每户改造经费5000-10000元,合计66户,投入改造资金约60万元,目前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四)加快推进智慧养老综合监管云平台建设。

根据《六安市智慧养老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一网通”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xx年底前完成全市养老机构智慧养老安全监管云平台建设全覆盖,并连接至六安市养老服务总平台,实现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一网通”。目前,我局已于安徽启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区级智慧养老综合监管平台已完工,对全区71所养老机构安装消防安全预警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云平台建设全覆盖,并连接至市级养老服务总平台。同时,我区兴林壹号怡养公寓和清水河街道李台社区康养中心被评定为省级智慧养老示范项目,六安银和被评定为市级智慧养老示范项目,每所机构奖补20万元。

(五)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比赛。

为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实际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展现新时代护理人员的专业风采,由区民政局主办、金安区养老服务业协会筹备组承办、六安万兴悠然居老年公寓协办的20xx年金安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在万兴悠然居成功举办。参赛前5名选手推荐参加省、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均取得优异成绩。

(六)及时发放各类养老服务补贴。

(七)全面启动全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市民政部门有关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养老机构质量标准,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局对71所养老机构启动等级评定工作。结合我区各类养老机构评定情况,其中推荐6所养老机构按照三星级标准报市级评定,推荐1所养老机构按照四星级标准报省级评定。

(八)开展养老服务领域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纪委和民政部门相关文件,我局联合纪委印发了《金安区养老服务领域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区各类养老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排查发现,部分特困供养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费不达标,零花钱发放不到位等问题。目前已按照市局有关规定落实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待遇,按照标准补发特困人员零花钱和配备生活用品等。同时,我局已组织养老和财务等股室每月对公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抽查。

(九)认真开展公办敬老院提升改造。

印发了《关于实施特困供养机构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的通知》,对全区4所公建公管的特困供养机构的辅助用房、生活环境、消防安全等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切实改善特困供养人员生活环境,打造园林式养老机构。

(一)目前,我区已建成7所康养中心,同时,望城街道十里铺社区、三里桥街道三里桥社区和中市街道小南海社区康养中心已完规划设计,待世行项目批准后动工建设。

(二)目前,4所公办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发放奖补资金200万元。同时,总投资约1800万元,床位110张望城街道敬老院项目已完工,正在组织验收。

(三)我区银和老年公寓成功通过省级验收,被评为四级养老机构,兴林壹号颐养公寓等六家养老机正在开展三级养老机构评定工作。

(四)代表金安区参加市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五名选手经选拔代表六安市参加省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并取得二等奖优异成绩。

(五)全区城区范围内已享受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717人,完成敬老服务卡充值175余万元,发放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约140万元。同时,为农村低收入老人发放失能护理补贴1149人,补贴金额413.64万元。

(六)目前,我局于安徽启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完成区级智慧养老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对全区71所养老机构安装消防安全预警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实现全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云平台建设全覆盖,同时连接至市级养老服务总平台。我区兴林壹号怡养公寓和清水河街道李台社区康养中心被评定为省级智慧养老示范项目,六安银和被评定为市级智慧养老示范项目。

一是社区康养中心用房参差不齐。我区城市社区的康养中心建设始于20xx年,政府要求每个社区康养中心建设面积都不低于600㎡。但在实际选址中,老旧小区养老用房根本无法解决。新建的小区,部分开发企业代建用于社区养老用房往往都是不好出售的房屋,或分散、或在居民楼内,或架空层、或不通风不透光的底层、或交通不便,或容易产生邻避效应等,很难有相对独立的且通风又透光适合老人居住的养老处所,即使是装修好且功能配套的康养中心,老人入住一段时间后都因不适宜长期居住等问题而搬出,群众反映强烈;二是养老行业专业人才缺乏。目前,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的,绝大多数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都是50岁以上的“年轻老人”,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服务能力偏弱、缺乏专业护理技能和老年人专业化服务常识等问题普遍存在,护理能力和服务质量难以保障,从而导致服务老人仍然停留在为老年端端饭菜、打扫卫生等饮食起居基本生活照料上,对需要康复锻炼、失能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服务还存在很大差距。同时,养老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体系建设、技能培训、技术认定等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逐步探索建立适合城乡养老的新体系。一是依托乡镇医院,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建立一所能够容纳300-500床位的、医养结合的集中养护、照料中心。以中心为依托,在较为偏远的农村村部附近设置若干个养老点,形成乡镇区域闭合体系,让有活力老人在村级点养老,不能自理的老人进入乡镇中心点集中照料,解决他们“离土不离乡”养老思想。二是在目前现有的嵌入式社区养老点基础上,配套增加城市较大小区的养老点(目前一个社区只有一个),每一个点的面积要增大,多设床位,社区的养老点位置要适宜,方便老人出入和日常生活。依托公立医院,增加失能、半失能的护理床位,加大政策支持,确保老人全生命周期的照料服务,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逐步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根据90%居家养老的特点和老人服务需求,制定长期、短期、定期、临时的居家养老服务新办法。一是在乡镇和街道逐步建立社区工作站,通过工作站的'平台,招引有资质有服务能力的社工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社工组织开展有需求的老人上门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精神慰藉等服务活动。二是按照“就近、就亲、就邻”的原则,采取协议方式与老人家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服务内容、标准、价格,建立完善“无偿、低偿、有偿”照料服务方式,保证老人居家的安全性和照料的长期性。三是加大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的宣传教育,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气,完善老人合法权利保障的法律援助体系,政府或各级党组织要真正成为老人合法权益保护的主张人、不能充当“和事佬”。

(三)逐步探索培养养老服务人才新机制。面对养老服务技能人员缺乏,从业不多、服务不优等问题。一是政府要协调有关职业技术院校开设老人护理专业、培养护理专业人才,在从业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从业人员的待遇上给予政策优惠和照顾,让更多的人愿意从事这个职业。二是要尽快建立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增加人员编制,配备专人,让专业的事有专门的人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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