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1、租赁用途为:____日常工作、生活;非营利性使用。
2、转租说明:____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给第三方。
3、乙方应按车辆操作手册、法律法规,并以良好驾驶人的习惯使用车辆。
4、乙方不得将车辆进行转卖、抵押、质押、典当等。
1、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租金标准的调整: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调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__季/__半年/________年)。
2、押金标准:____等于一个月租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3、支付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计________________元,对应租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后依此类推。
4、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或指定收款帐号
5、发票: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
(2)甲方不提供发票。
1、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费用:车辆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燃油费(或燃气、电费)。
2、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费用:__车辆本身的税费、车险;
双方同意,车险按如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已经了解车辆现有保险情况,对此无异议。
车辆现有保险为:交强险
(2)甲方同意在租期开始前,为车辆投保下列险种,费用由甲方承担:
险种额度 备注
交强险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全车盗抢险
1、租赁期间,除下列情形以外由乙方自行负责:
__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如双方对是否为质量问题存在争议,则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与4s店或厂家进行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渠道处理。如经认定系质量问题,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甲方自行向4s店或厂家索赔。
保养标准:要求必须到正规4s店进行保养;
保养要求:乙方必须按车辆手册要求的时间或里程内进行保养,如每超出500公里里程或超出10天,则乙方应承担500元一次的违约金(可分段、累计计算);如超出1000公里或超出20天,则甲方有权同时解除租赁合同。
保养记录:以4s店记录为准。
1、车辆年检:租赁期间如需年检,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需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2、车辆维修:
双方对是否质量问题存在争议的,乙方应正常支付租金,如最后认定属于质量问题,可退回相应多交的租金。
(2)其它情形下的维修时,乙方应正常计算并支付租金。
(3)车辆维修应在下列地点进行:
车辆所属4s店;或甲方同意的其它地点。
3、车辆事故处理: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2)任何车辆事故的,乙方应按保险公司的要求及时向保险公司与交警部门报案及理赔。因乙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保险理赔手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4、租赁期间,车辆导致的任何财产、人身损失、赔偿、维修等,如保险公司不能赔偿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租赁期间,车辆事故、损坏、盗抢、灭失,导致不能正常使用,且无法修复的,乙方有权选择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后的租金不再支付;由此导致的赔偿,按本协议约定处理。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逾期交付车辆超过10日的。
(2)车辆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连续超过7天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的。
(3)其它违约事宜,经甲方要求后仍不改正或再次发生的。
1、还车地点:__原车辆交付地点。
2、还车时间:租赁解除或终止之日。
3、燃油处理:燃油与还车时不一致的,参照还车时油价多退少补。
4、还车条件:车辆归还时可正常使用,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车辆;如甲方认为存在其它问题,仍可根据合同向乙方进行索赔。
还车条件补充:____无明显可见的外面操作;无零部件、车内设备设施的丢失、明显损坏(正常使用下的老化、退色除外)。
如不符合还车条件且甲方拒绝接收车辆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继续计算租金至还车之日;如甲方接收车辆的,仍可根据合同向乙方进行索赔。
违章罚款;按罚款金额的150%要求乙方赔偿;
违章扣分:每一分乙方应赔偿150元。
6、车辆归还时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1)__车辆可以修复至正常使用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2)乙方负责赔偿甲方车辆价值;可通过保险公司理赔的,乙方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不能理赔的差额部分。
(3)如第三方应对车辆损坏、灭失负责的,乙方应先向甲方进行赔偿;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第三方进行索赔(或通过委托乙方索赔、将债权转让给乙方等方式实现)。
(4)相关理赔手续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5)乙方按车辆价值作出赔偿之后,车辆残值应归乙方所有。
7、乙方如需要对甲方作出赔偿的,应在还车之日前作出赔偿;每逾期一日的,应按逾期金额的0。05%支付违约金。
8、双方确定:车辆价值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圆整)。
1、一方有违约情形导致对方解除合同的,除正常计算租金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月租金的___200_____%。
2、租赁合同有效解除或终止,乙方可以还车而仍拒绝交还车辆的,乙方应承担车辆占用费(但不再支付租金)。
车辆占用费的标准为:正常租金的150%,按日支付。
3、乙方未依约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本协议有关事项,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一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视为有效送达。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协商或调解不成的,__应依法向____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补充约定事项:
4、本协议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20___年__月__日
__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如双方对是否为质量问题存在争议,则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与4s店或厂家进行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渠道处理。如经认定系质量问题,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甲方自行向4s店或厂家索赔。
保养标准:要求必须到正规4s店进行保养;
保养要求:乙方必须按车辆手册要求的时间或里程内进行保养,如每超出500公里里程或超出10天,则乙方应承担500元一次的违约金(可分段、累计计算);如超出1000公里或超出20天,则甲方有权同时解除租赁合同。
保养记录:以4s店记录为准。
(1) 碰撞、倾覆、火灾 、爆炸;
(3) 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 战争、军事冲突或动乱:
(2) 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 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 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 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 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4)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 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2) 部分损失 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作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给予补偿。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 负责处理。
(1) 被保险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产:
(2) 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 本车的驾驶人员;
(4) 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员和财产;
(5) 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 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
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重新核定。
本公司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 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附件:甲方车辆清单、行车证复印件、甲方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如果个人知晓保险合同内容,并有意授权业务员代签的话,这种情况保险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业务员给代签字的话,保险合同时无效的。
作为保险销售人员,在展业过程中不得为客户代签字。业务人员为客户代签字本身就是违规行为,如果不经客户同意私下签字的话,就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但是只要客户认同,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追究,毕竟是保险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在先。
扩展资料:
是否全额退保,这要取决于证据收集,如果能够证明不是本人签字的,协议解决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不过,保险公司是按合同办事。
如果说是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就需要投保人,即大人代签字的,这点《保险法》是认可的。
如果说被保人是成年人,就需要本人签字确认才可以,否则可以认定为部分无效合同。
依据《^v^合同法》、《^v^保险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人身保险业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为产生的法律责任,乙方从事约定的代理行为,获得甲方支付的代理费。
本合同的订立并不直接或间接地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险股份有限公司展业服务体系管理办法及相关作业规定》(下称“基本管理办法”),作为甲方对乙方管理的基本办法。
乙方自愿遵守基本管理办法,并自愿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乙方作为甲方代理人,负有保护甲方资产、资源及权益的义务。
甲方资产、资源及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内容:
1. 享有所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动产及不动产等有形资产;
2. 业务经营中积累的全部客户资料;
3. 代理人队伍;
4. 通过各种方式建立的业务渠道;
5. 通过各种信息获取的展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