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请书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因此需要以清晰、准确的语言来描述夫妻关系的现状和问题。阅读离婚申请书的范文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并填写自己的离婚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涂韵某,女,汉族,1967年7月23日出生,某州省桐梓县人。住某州省桐梓县娄山关镇家某路某号。公民身份证号:电话:
再审被申请人:徐昌某,男,汉族,1954年12月6日出生,某州省桐梓县人。住某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某州路长新某港e栋某号别墅。公民身份证号:电话:
原审第三人:何礼某,女,汉族,1974年7月2日出生,某州省遵义市人。住某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某州路长新某港e栋某号别墅。公民身份证号:电话:
案由: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原审第三人之间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不服某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市法民三终字第148号民事判决及某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桐民初字第1338号民事判决。认为该判决:一是认定案件事实错误;二是适用法律错误,且有新证据可以推翻原判决。
为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原审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第(六)项“原审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再审”之规定,申请人现依法提请再审。
再审请求。
3、本案的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用由再审被申请人与原审第三人分担。
再审理由。
一、一二审判决对“隐藏财产420余万元的去向?以及是否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未作审查,从而导致案件事实认定错误、不清,且有新证据可以足以推翻原审判决。
本案通过一二审审理查明,各方均对被申请人徐昌某隐藏夫妻共同财产4290530.86元没有异议,且各方对被申请人徐昌某应分割给申请人涂韵某的财产属于徐昌某的个人债务也没有异议。因此,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之规定,结合原告要求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本案一二审法院就应重点查明:被告隐藏财产的去向?即:是否用于与第三人婚后共同生活?如果被告隐藏的财产的确用于了与第三人婚后共同生活,那么第三人就应当在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一二审法院却未予以查明,以致案件基本事实认定错误、不清,影响了整个案件的公正判决和法律的准确适用。
而事实上,通过申请人详细审阅被申请人徐昌某在某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答辩意见(徐昌某已承认所隐藏财产全部用于与第三人婚后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新发现并收集了被申请人与第三人因离婚纠纷而在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庭审笔录、证据材料,足以证明:被申请人隐藏的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均用于了与第三人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现申请人收集并发现的下列新证据,可以推翻原判决,足以认定第三人应对本案承担连带责任。
1、申请人涂韵某与被申请人徐昌某于12月9日离婚,而徐昌某与第三人何礼某又于9月27日登记结婚。但通过202月6日被申请人与第三人通过银行转款150万元的《转款凭条》、第三人存入150万元的银行《存款凭条》,被申请人于7月12日写给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异议书》(详见第1页),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8月19日14时-17时的《审判笔录》(详见6、7、9页)。上述证据均一致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大量夫妻共同财产,即现金被徐昌某隐藏,并用于与第三人何礼某婚后共同生活及经营,其中,第三人已认可了“150万元已用于近几年的家庭开支”、“被告隐藏了财产近500来万元,已用于装修房屋买家具40万元,买门面100万元,买轿车40多万元……等等”,因此,第三人无论怎样,也应对本案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本案的相关证据已经指向,被申请人的个人债务已经用于了与第三人的婚后共同生活。
2、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207月6日上午9-12时的《质证笔录》第一页,被申请人徐昌某及第三人何礼某均共同陈述:“遵义县富强顺达页岩砖厂拆迁,获得补偿112万元,该款属于被申请人徐昌某与前妻(即申请人)涂韵某共有,而前妻涂韵某没有提及这笔资产,获得赔偿后就直接投资用于茅台酒厂14号酒库的建设,将钱打入了茅台酒厂的对公账户,用于婚后共同投资经营”。而根据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及各方的陈述及自认:“遵义县富强顺达页岩砖厂拆迁获得的补偿112万元又属于被申请人隐藏的财产”,这也就充分说明:被告隐藏的财产已经用于了与第三人婚后的共同生产生活,第三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根据被申请人徐昌某于月20日向遵义美洁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购买别墅支付现金6980006.00元的《付款凭证》,《房屋产权证书》(该房登记为第三人何礼某所有),说明被告与第三人双方购买的别墅是原告的夫妻共有财产,被申请人徐昌某将其转移到了第三人名下。同时,在被申请人于207月12日写给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异议书》第二页第二段第6行中,被申请人已明确承认了:“被申请人徐昌某还在不认识何礼某之前买的别墅门面等全部财产的产权证已全部办理在何礼某名下”的事实,这也说明第三人何礼某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一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且判决显失公正。
1、被申请人应当少分或者不分所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被申请人隐藏夫妻共有财产现金4290530.86元是客观事实,且各方均无异议,而原告发现这一财产,主要是因为被告与第三人起诉离婚。因此,申请人虽然与被申请人是调解离婚,但申请人无过错,相反,由于被申请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且带有恶意隐藏性质,因此,在分割本案隐藏财产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规定,应当照顾申请人,而不应当均等分割。申请人请求分割70%符合法律的规定,一二审法院对此进行均等分割违背了立法本意,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2、鉴于被申请人隐藏的财产均用于与第三人婚后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因此,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之规定,不论第三人是否明知,不论第三人是否存在共同故意,只要该债务已经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人民法院就应当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一二审法院以“没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明知或者故意”从而判决第三人不承担连带责任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申请人认为:一二审判决认定案件事实错误、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且有新证据可以推翻原判决。为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之规定,再审申请人现依法提请再审,希望及时再审,并依法改判支持诉请为感!
此致
某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涂韵某。
20xx年6月25日。
附:1、再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申请书副本5份。
5、被申请人徐昌某于2011年7月12日写给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异议书》一份;。
6、徐昌某于年12月20日向遵义美洁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购买别墅支付现金6980006.00元的《付款凭证》,第三人《房屋产权证书》各一份。
这部分主要是介绍自然情况,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工作单位、电话、邮政编码和住址。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婚姻状况
需要写明婚姻状况,包括:婚姻的起源,是否出于自愿,是否有包办、胁迫等其它因素,是否有不符合婚姻法登记规定的要件的情况,比如年龄,不许可结婚的疾病等,是否同居,是否有子女。
离婚理由
需要写明离婚理由,比如感情基础、有无纠纷,是否经过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是否有和好可能、是否存在感情破裂及其程度,比如有无第三者插足,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
具体意见和要求
主要写明离婚的请求,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的给付、损害赔偿等。
双方有无达成其他协议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提交结婚证。
提交起诉状的同时,要附交家庭财产清单,写明存款,债权、债务的情况,并自己估好财产价值。
离婚案件的原告人,一般应亲自来院起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法院委托他人代为起诉的`要提供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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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自愿离婚,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对有关问题已作出妥善处理,请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婚姻状况: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字第号年月日
离婚原因:__________________。
女子安排:__________________。
财产处理: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协议: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申请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背面:
审查处理结果: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单位调解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审查处理结果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登记日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结婚证字号字第号:__________________。
婚姻登记机关及婚姻登记员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说明: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申请书正面各栏由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如不会写字,可委托承办人员xx,但申请人双方必须分别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二)申请书各栏由婚姻登记员填写。
(三)“职业”栏内填“干部”、“工人”、“教师”、“军人”、“居民”、“农民”。
(四)未实行居民身份证的地区,在“居民身份证编号”栏内填户籍证明。
(五)“登记日期”应与颁发的《离婚证》日期一致。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受理。
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就离婚事宜(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离婚协议。
故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的规定,特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的起诉,请予准许。
此致
__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________,住址:_______,电话: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________,住址:_______,电话: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申请人因与____离婚纠纷一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你院起诉,经你院立案受理,案件正在审理中。现因______,特此申请撤回起诉。请予核准。
此致!
申请人: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赵军,女,1983年10月6日出生,汉族请求:撤回的'起诉。
申请理由:因小孩原因,不想孩子受到伤害,故撤消离婚诉讼。
申请人诉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以立案受理。因申请人欲与袁旺财庭外达成调解协议,故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女,1974年9月14日出生,汉族,住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荷泽巷9号嘉福小区1座603室。
请求事项:
对__诉__离婚一案中所涉房产福州市仓山区航兴花园5-7幢405室,自20xx年1月28日始至今房产的增值部分进行评估。
事实与理由:
__与__20xx年1月28日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活在福州市仓山区航兴花园5-7幢405室。该房产购房款的首期是__在婚前支付的',其余款项则是在婚后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也就是说该房屋的购房款除了首期是用__的个人财产支付的之外,其余的购房款是由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支付的,所以该房产应属于双方部分共同共有的房产。现双方进行离婚诉讼,就必须对该房屋进行分割,而双方结婚至令已经七年多,该房屋的实际价值已经远远超过当时购房时所支付的金额,如果不考虑该房产的增值情况,而只按房产按揭款的金额进行分割的话,是不公正的。
根据以上事实,为保护本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你院提出上述请求。
此致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20xx年7月13日
请求事项:请求法院依法批准申请人撤回因与黄裕礼离婚纠纷一案的起诉。
撤诉理由:申请人与__________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_____收到贵院的通知后,经过贵院同志和其家属的教育,主动向申请人认错,请求申请人给予改过的机会。申请人经过慎重考虑,为了家庭的完整、孩子的成长,决定给予_______改过从新的机会。现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向贵院申请撤回起诉,请批准。
此致
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_____________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_____________。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__。
申请人:王××,女,19xx9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阳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申请人:周××,男,19xx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请求中止被申请人对女儿周小×的探望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xx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周小×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将周小×接回家中生活两次。
但最近原告发现,被告染上酗酒恶习,将女儿周小×接回家中后并未认真照看,只是任其自己呆在家中。而晚上被告酗酒回家后,则对周小×恶语相向,甚至打骂。邻居报警两次,提供救助。
为保护周小×的身心健康,特请求人民法院中止被告的探望权。待被告改掉恶习,不再危害周小×的`身心健康时,再酌情考虑恢复!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____派出所领导:
本人____,男,____年8月4日出生,现居住在汉阳玫瑰园____街玫瑰东村____号____栋____号,目前户口成员共____人:____(本人)______(妻子)______(女儿)______(外孙女)。
女儿结婚时没有办理迁户手续,现在离婚了住在家中,但房屋窄小,一家人挤在一起很不方便。现为了解决工作、生活等问题,经与全体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同意女儿陈晶与外孙女胡晨雨将户口分出,另行立户。
敬请予以批准,为谢!
此致
敬礼!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________,男/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族,住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________室,电话:
被申请人:________,男/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族,住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________室,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于年月日受理。
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就离婚事宜(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离婚协议。
故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的规定,特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的起诉,请予准许。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申请人:,女,年月日出生,地址:。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地址:。
申请事项:撤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年月日向贵院起诉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一案,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己通过协议离婚,现决定撤回起诉,请求贵院予以准许。
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
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
你如果想离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如果当事人签字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由法院认定文书无效。
2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以后再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范文:__________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
()民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
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
(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
注:
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要求调解而达成调解协议时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时使用。
2.“协议内容”,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解决争讼的协议条款。
如果诉讼费用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应当在协议内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
3.;离婚调解书经书记员核对无异后,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
我们自愿离婚,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对有关问题已作出妥善处理,请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女方:。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籍贯:。
现在地址:。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职业:。
婚姻状况:。
居民身份证编号:结婚证字号、日期字第号年月日双方申请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家庭财产协议。
经双方协议决定如下:。
特此声明,此协议一至两份,签字认可具有法律效力,今后双方决无反悔纠纷财产无权干涉。
备注:今后双方生死病老与俩个儿子无关,望双方遵守。
男方签字认可:。
女方签字认可:。
调解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调解人(立约人):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汉族,________公司职工,住________。
被调解人(立约人):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汉族,________公司职工,住________。
被调解人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律师主持下,就双方离婚纠纷,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调解人________、________均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被调解人________、________的女儿________由________抚养,________每月给付女儿________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共计________元,到张________大学毕业为止。
三、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________室住房的使用权及所有权,均归________所有。由________支付________住房补偿费一万元整。
五、原家中所有的电器、家具等用品,归________所有。
六、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前,________、________各自所负的债务,由各自负责偿还。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________、________各持一份,交________人民法院一份,________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