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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法学心得体会(精选19篇)

时间:2023-11-26 22:37:42 作者:书香墨

心得体会是一种对个人认知和体验的总结和反思,具有重要的学习和成长意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家庭教育法学生心得体会

家庭教育是一门必修的大学课程,通过学习家庭教育法,我深刻认识到了家庭教育在培养孩子良好品德和塑造人格上的重要性。在过去的学习中,我不仅了解了家庭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原则,还学到了一些实用的教育方法。这些知识与经验对我今后的家庭教育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下面我将从家庭教育的必要性、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家庭教育的方法和家庭教育中的常见问题等几个方面谈一谈我的学习心得。

家庭教育对于孩子们的成长十分重要。在现代社会,父母的陪伴时间越来越少,让孩子们变得更加依赖互联网和学校的教育。然而,家庭教育作为第一课堂,可以更好地培养孩子的家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和人文素养。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可以教会孩子们正确的价值观,传承家族的文化传统,在孩子们的心灵上植入正确的道德观念。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为此付出实际的努力。

家庭教育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在学习中,我了解到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分别是父母的爱和关怀、实践中的适应和个性化教育。首先,父母的爱和关怀是孩子良好成长的基石。父母应该给予孩子足够的关心和爱,给予他们健康成长的环境。其次,实践中的适应是适应不同年龄段孩子发展变化的需要。每个年龄段的孩子都有不同的特点和需求,父母应该根据孩子的个性和特点来进行相应的教育。最后,个性化教育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原则。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父母应该根据孩子的兴趣和潜能来进行个性化的教育。

在家庭教育中,方法的选择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学习中,我了解到一些常用的家庭教育方法,如示范教育、激励教育和自主教育等。这些方法在家庭教育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示范教育是通过父母的言传身教来影响孩子的行为和价值观。父母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示范给孩子们正确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激励教育是通过奖励和惩罚来引导孩子的行为。父母应该用适当的奖励来鼓励孩子们的优秀表现,用适当的惩罚来教育他们的错误行为。自主教育是让孩子们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父母应该给予孩子更多的自主权,让他们学会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

在家庭教育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学习中,我了解到了一些常见的家庭教育问题和解决方法。如沟通问题、时间管理问题和家庭冲突问题等。沟通问题是家庭教育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父母应该多与孩子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惑。时间管理问题是现代社会的普遍问题,父母应该帮助孩子合理规划时间,避免过度沉迷于社交媒体和游戏。家庭冲突问题是家庭教育中比较敏感的问题,父母应该以平和的心态和孩子交流,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法。

总之,通过学习家庭教育法,我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在培养孩子良好品德和塑造人格上的重要性。了解到了家庭教育的必要性、基本原则、教育方法和常见问题。在今后的家庭教育中,我将遵循家庭教育的原则,运用正确的方法,解决常见问题,为孩子的成长与发展尽一份力量。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优秀8篇】,供你选择借鉴。

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下面是本次学习的一些体会:

一、热爱祖国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依法从教。

通过本次法律法规的范文九九网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牢记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同时也感受到作为教师,应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以正确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另外,作为新时期的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二、热爱教育工作,尽业乐教。

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对待本职工作,我们应常怀敬畏之心,专心、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我们应该要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三、热爱学生,关心学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学生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人格尊严和自尊心,坚决与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作斗争。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热爱学生,关爱在我们的培育下茁壮成长的小苗,使他们在快乐和幸福中成长!

四、刻苦钻研,严谨治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我们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只是沧海一粟,教师还应具要有活到老,教到老,学到老的进取精神,孜孜不倦地吸收新鲜知识来充实自己,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不管教师读书难的理由有千万条,但每个教师自己应该清楚,作为教师,必须要坚持学习,不断进取。

总之,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才能做好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教师的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终生学习的思想和观念逐步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并日益成为教师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作为教师,通过学习,有着深刻的感悟。尤其,书中第三章:教师执教中的法律问题给我的教育教学事业点亮了一盏明灯。

我们应该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审视着我们的师生关系。

一、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

首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是高位与低微、权威与平庸框架下的等级关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真正的人教育人的关系,就是相互之间的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世界人权宣言第1条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利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第26条规定:“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节能自由的尊重。”很明显,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的规定,无论是作为人的学生,还是作为人的教师,被尊重的权利是由于其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教师作为教育者在七职业范畴内,更应从教育目的出发,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并加强对学生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没有任何可能在选择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寻找尊重或不尊重学生的理由。其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仅仅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项绝对权力,它要求教师尊重学生,履行义务,依法保证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资格。

二、受教育权的发展。

学生的受教育权在教育法治实践中经历和将要经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现代社会,受教育权愈来愈多地被人们认识到了它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认识到了它应当属于人本身应有的基本权利之一的重要意义。依法规定和保证受教育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并表现在想追求学习权发展、向报章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发展的态势。

学习权是基于现代社会对受教育权的新认识而对受教育权的一种新的表述,其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地保证受教育权主体的利益。

如果社会的不平等阻碍着明天社会的前进,教育策略就必须做出鉴定的努力,更广泛地传播学习的方式与方法。在这方面,我国已经做出了法律规定,以依法报章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

我们所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不是以教师与学生占有只是多少的相对关系为前的,也不是以学生是否具有超越性和是否可能成为教育者为条件的。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利,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权。虽与知识欠缺、超越能力有限的弱势全体,教师更应给予尊重。同时,我们强调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决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教师。教师作为教育者,同样有被尊重的权利。如果我们不从理论实质上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那么,体法学生、限制学生的发展、束缚学生的积极性、遏制学生创造力等现象将永无止境。

最近,在学校工会的组织下,我认真学习了国家制定的《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海南省出台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更加增强了对教育事业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我觉得: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应学好教育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努力塑造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是“源头活水”,如果你经常计较个人利益,把教书当成一种索取,就难以引导学生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对此,我始终把无私奉献融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作为一种崇高的信念,自参加工作以来,从没因事耽误学生一节课,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并且每节课都进行检查,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认真分析学生不足的原因,及时查找在备课和上课中的不足,反思自己的教学。30年教学教育工作,让我知道:对于一个深爱自己事业的人来说,必须把学生放在第一位,把自己的事业放在第一位,时时刻刻为自己的事业奉献着。30年来,每每想到一批批学子成长进步,我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真正体验到人生的价值,奉献的可贵。

二、爱上学生,安于教学。

有句俗话说:“谁爱孩子,孩子范文九九网就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能教育孩子。”因此,教师应用自己博大的爱去温暖每一位学生。教师只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才能去精心地培养学生,只有爱得深,才能更认真、更耐心、更细心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的位置,感觉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对于他们的一点点进步及时给予鼓励,使他们感到自信。

三、爱生上进,严于律己。

“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成为一条常流常新的小溪。”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于是,我不断勤奋学习教育新理论,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听课、讲座等活动,与同组老师们共同探讨教学中的每一个困惑,结合本组的实际情况认真钻研教材,备好每一堂课,尽量做到理论和实践互动,努力成为一名乐学善思的学习型老师。

正和调整教师行为中失误,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通过教育法律法规专项学习,我决心做到: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要以宽容的心态去对待学生的每一次过失,用渴望的心态去期待学生的每一点进步,用欣赏的眼光去关注学生的每一个闪光点,用喜悦的心情去赞许学生的每一个成功,完成好时代赋给我们的任务,做好党交给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为党的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力争成为名副其实的优秀教师!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非凡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越来越重视。为了让孩子上一所好的中学,很多家长不惜重金买学区房,北京的一个妈妈甚至花十万元买了个门洞,为的是孩子有个好学校上。再有就是家长为了孩子能择校,周六、周日给孩子报很多班,为的是拿这证书和那证书,使他们成为进中学的敲门砖。

针对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择校热”等新问题,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我相信在新法的保护下,每个孩子都会受到同等的教育的。

利用放假在家休息这段时间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接受能力差的学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此次学习我收获很大,首先认识到作为一名任职在教育岗位的我,必须时刻充分认清自己,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职业,我最想为谁服务;其次我要正确把握好自己的现在,未来。在有限的人生中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利用好宝贵的时间,不要虚度人生。第三,就是做好,选择好自己的角色,以最完美的形象立足在社会上,把自己的知识奉献给学生,奉献给社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工。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习,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无愧于教师这一称号!

新的义务教育法从20__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了。这是一则全社会都在关心的实事,在学习它的过程中,从字里行间我明白了几个要求:

第一,九年义务教育要继续实施。这是新的义务教育法第二条明确指出的事实。可见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这一关键问题上,国家是会一直走下去的。

第二,义务教育要均衡发展。“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从以上两条可以看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已经是当前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第四十七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我是一名从农村来到市里的教师,对这方面的改革我尤其关心。农村学校经济困难,收入入不敷出,想要改善办学条件,那只能等上级政府大力支持,好教师留不住,学生留不住,这个恶性循环使农村教育一度进入危险时期。而重点校、班与非重点校、班的设置,使市里的学生、家长也几近疯狂。重点校、班升学率高,学习特别好的学生固然能上,而学习差一点的也想方设法的上。经常能听到某某学校重点班有多少人,都要挤爆的消息。这是一种不易轻易改变的社会现象,尤其是在越来越以高学历获得高收入为标准的中国。义务教育法规定要以政府为中心,以教育的均衡发展这目的,进行宏观调配教育资源,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每一所学校都有良好的软硬件设施,每一所学校都有自己的特色,再没有重点非重点之分,学生在哪一所学校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都能得到各方面的发展,成才之路不再遥远。到那时择校现象将成为过去,成为我国教育史上一段前车之鉴。

第三,学费、杂费要免收。“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这是明确写进义务教育法的条款。“第四十二条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自九月一日起,各地农村孩子上学已经开始免收学杂费,我所在的市区学校也开始对非农业户口家庭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两免一补的政策。让学生上学,让家长没有后顾之忧。可见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实施决心是多么坚决。

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感觉到的是国家对百姓的关怀,对教育的慷慨,对教育兴国的决心,对大同天下的渴望。作为一线教师,我一定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做到学法、知法、讲法、授法,为义务教育法的进一步落实尽自己的一份力。

_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在第34条还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就在下面,《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所以学校之后颇有感慨,下面就是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

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

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教师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

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

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

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

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

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

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

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

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

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

“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

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

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总之,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中要为学生创设主动参与的机会,提供主动发展的空间,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从而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使学生的素质得到提高,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孩子。

我们应该熟读新的《义务教育法》,在不断的理解和应用中,为学生们真正的发展和成长尽一份心,效一份力。

通过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以及《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

要想成为一名新世纪的合格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

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

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

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

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

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

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

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

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学完教育法学心得体会

教育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研究着教育与法律的关系以及教育的法律问题,是教育法律制度化的理论基础。在修学教育法学的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思考。以下是我对学完教育法学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教育法学使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教育的法律基础。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而法律则为教育提供了法理依据。通过学习教育法学,我明白了教育行政法、教育法律制度以及教育管理等重要概念和原则。例如,我了解了教育行政法中的学校组织与管理、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以及教师队伍的管理等内容。这些知识不仅增强了我对教育法律制度的认识,也使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教育行政工作的本质和要求。

其次,学习教育法学使我对教育的法治化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之一,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而教育法学作为法律学科,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对教育进行规范和管理,实现教育的合法合规。学习教育法学,我明白了法治教育的核心是建立起一个科学合理、权威可行的教育法律制度,使教育活动在法律框架内发展。教育法学的学习,使我能够以法律的角度思考教育问题,更加注重教育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再次,学习教育法学让我认识到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领域,需要法律的支持。教育事务涉及广泛,如学校组织与管理、学生权益保护、教职工权益保护等,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障。在学习教育法学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了教育的法律问题和矛盾常常涉及教育宏观政策制定、教育法律制度完善等方面。这就要求我们平时要注意教育法律现象的观察与思考,并学会运用法律知识和手段处理教育的法律问题。

最后,学习教育法学让我进一步认识到教育法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法学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对于教育领域的专业人士而言,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通过学习教育法学,我不仅学会了教育法律的基本理论知识,也培养了自己的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相信,通过学习教育法学,我将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教育法律制度,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综上所述,学完教育法学使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教育的法律基础,对教育的法治化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认识到了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领域,也进一步认识到了教育法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学习教育法学,我相信我将能够更好地应用教育法律知识,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义务教育法学心得体会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理解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职责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透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证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好处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用心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带给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期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超多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十分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资料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务必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职责。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我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务必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我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我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但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十分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务必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理解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就应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资料,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一样的作业。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应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构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我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应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个性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这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我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资料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透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务必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我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贴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学完教育法学心得体会

教育法学是一门研究教育法制、法律规章等教育法律问题的学科。在学习教育法学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对于教育的重要性,也认识到了教育法学对于教育系统的规范和发展的必要性。本文将从对教育法学的初步了解、教育法律的基本原则、教育法律的具体内容、教育法学的应用价值和我个人的收获与展望等方面来谈谈我在学完教育法学后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教育法学让我对这门学科有了初步的了解。教育法学是一个相对较新的学科,它主要研究教育领域的法律规范和法律问题。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教育法学是一个与教育管理、教育制度等紧密相关的学科,它主要涉及的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权益保障、教育管理与监督等。通过学习,我逐渐认识到教育法学对于规范教育行为、保障教育权益和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性。

其次,我在学习教育法学的过程中了解到了教育法律的基本原则。教育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由原则、公平原则等。平等原则要求教育法律对所有人一律平等,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而歧视。自由原则强调教育主体的自由选择和自我发展,不得进行干预和限制。公平原则要求教育法律对每个受教育者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和条件。这些基本原则为教育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指导。

再次,学习教育法学还让我了解到了教育法律的具体内容。教育法律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案例和教育法律制度等。教育法律法规是国家对教育领域进行立法的主要形式,它规定了教育制度、课程设置、教师资质等方面的要求。教育法律案例是指教育领域发生的一些具体案例,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研究,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教育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和适用情况。教育法律制度是指教育法律的基本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包括教育法律的立法、执行和监督等。

此外,学习教育法学还让我认识到了这门学科的应用价值。教育法学不仅对于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于教育从业人员、教育管理者和政策制定者等有重要指导意义。教育法学的研究成果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应用教育法律,提高教育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保障教育权益的实现,促进教育的公平发展。

最后,通过学习教育法学,我收获了许多对自己未来学习和工作的启示和展望。我意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教育专业素养,还要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只有了解和掌握教育法律,才能更好地履行教育职责,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此外,我也意识到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需要继续深入研究和学习教育法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水平,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综上所述,学完教育法学给我带来了深刻的心得体会。我认识到教育法学对于规范教育行为、保障教育权益和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同时,我也了解到了教育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明确了教育法学的应用价值。学习教育法学让我不仅对自己的未来学习和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为自己在教育事业中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机遇。希望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法学素养,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完教育法学心得体会

在学习教育法学这门课程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对于教育事业的重要性。教育法学不仅是指导教育的法律规范,也是推动教育发展的法律基石。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我对教育法学的基本概念、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意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下面,我将结合学习的体会,从法律对于教育的保障、教育法规的重要性、教育法学在应用中的问题以及深化教育法学研究等四个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法律对于教育的保障是教育法学的核心。教育法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与教育相互关系的学科,其首要目标就是为教育事业提供法律保障。通过学习教育法学,我了解到教育法律的主体包括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师、学生等,而教育法律规定了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教育法律明确了教师的教育权利和教育教学自由、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和受教育公平等。只有依法保障教育主体的合法权益,才能够确保教育事业的稳定进行。

其次,教育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是教育法学的重要内容。教育法规是指对教育事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规。学习教育法学,我了解到教育法规可以分为教育法和教育行政法规两类。教育法是国家对教育实行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的总称,如《教育法》等;而教育行政法规则是教育主管部门为管理教育事业制定的具体法规,如《学校条例》等。教育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对于保障教育的公平与发展至关重要,因为它们可以规范教育行为、保护受教育者的权益、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然而,教育法学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第三,学习教育法学让我认识到,教育法学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由于社会的多变性和教育需求的多样性,教育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需要面临多方面的考虑与妥协。其次,教育法律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一些教育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惩处。再次,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和执行教育法规时存在不规范、不科学的情况,影响了教育法规的有效实施。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教育法学更加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以便更好地发挥法律在教育事业中的作用。

最后,深化教育法学研究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学习教育法学,我深刻认识到深化教育法学研究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不断深化教育法学研究,可以进一步完善教育法律体系,提高教育法规制定和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解决教育领域存在的法律问题,为实现教育公平和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学完教育法学这门课程给我带来了很多启发和收获。教育法学的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对于教育事业的保障作用,教育法规的重要性,以及教育法学在应用中的问题和深化研究的意义。我相信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我会更加注重教育法律的学习和运用,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空间。新《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第二款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是培养人的艺术,而实施教育的人是教师,所以发展教师教育已经越来越引起国家和社会各级的重视。因此,对于整个国家而言,发展中、西部地区的教育尤为重要,同一地区师资力量的均衡,对薄弱学校建设的加强也提到了日程上来。我认为在同一学校中,教师可通过循环教学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因为知识是有体系的,只有对整个小学阶段某个学科有个系统的了解,才能更有效的掌握学科特点,更利于教学。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篇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学习《教师教育法》让我们教育工作者树立起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它让我们明确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一、教育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原本动力,教育作为和谐社会的要素,对和谐社会发展起到动力源的作用。和谐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是由创新力、均衡协调力和整合力构成的,教育是建构和谐社会的创新动力、可持续发展动力、整合力的基础。

二、教育是和谐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动力源泉教育对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促进社会均衡协调发展具有起始调节、持续调节作用,是一种强大的动力。

我们作为人民教师,在教育学生学会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教会学生什么。我们不光要培养出知识能力优秀的人才,我们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还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

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像以前那样,单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关爱备至,对学习差的孩子漠不关心,甚至冷嘲热讽,谩骂打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讲究方法。如果方法不当,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是我意识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心中装有法律,用教育法律法规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的教师,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我相信通过《教育法》的学习,能进一步提高教师们的认识,更有利地指导教师们今后的教育工作。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第四十五条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为儿童、少年、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十七条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学校组织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四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五十条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场)等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应当对教师、学生实行优待,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提供便利。广播、电视台(站)应当开设教育节目,促进受教育者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学技术素质的提高。

第五十一条国家、社会建立和发展对未成年人进行校外教育的设施。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相互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

第五十二条国家鼓励社会团体、社会文化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受教育者身心健康的社会文化教育活动。

通过学习教育法,让我对教师这个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作为一名教师,心中一定要装有法律,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自己。而且,通过学习,我更加深刻得认识到教育不仅仅局限在校园,更多的应该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一个完美结合。就像陶行知先生说的“教育即生活,生活即教育”,那么各种社会组织应该最大限度的支持学校,比如为学校教育提供一定的便利的场地,各种学习活动,拓展学生的学习视野,让教育实现学校和社会的融合。

比如,上周学校二年级的春游活动,让学生切实走入社会,去感受大自然,去丰富自己的学习内容,将课堂学习与社会时间相结合,锻炼了学生的观、感、听、写等各方面的能力,这是课堂知识的一个延伸,也是课堂知识的的社会化。

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继续努力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各种法律,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教师。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做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在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

同时,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的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对分数越来越重视。前几年当校长,考分只是家长关心,社会关心,近几年,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也十分关注,将一些考分指标压到中学校长身上;指标逐级分担,任课老师也承担着很大的压力。

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必须由高素质的教师来实现,但是农村初中校面对很多教师自身素质不高的现实问题。不能否认,素质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很多,困难重重。尽管如此,并不是说素质教育一定要等到教育均衡以后才能实现,在现有条件下学校也应该有所作为。我相信,不管在什么样的办学条件下,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素质教育不应该是难以作为,只要能静下心来,仔细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细节上、在各个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课程以及学校活动设计,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教育工作者首先要感悟法律条文背后的基本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其二是按照法律要求,依法办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第三要不断发展法律条文的内涵。针对学校现在面临的一些热点问题和瓶颈问题,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方法执行法律条文,根据各地方的不同情况来处理。将只要学业分数的评价向多元化评价推进,将终结性监控向过程性监控推进,都是确保素质教育稳步实施的基础。者提供了广阔的学习空间和执行空间。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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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在义乌教育法学习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对于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通过深入学习教育法,我对于教育法律的含义和作用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同时也对我个人的成长和未来专业发展有了积极的影响。在本文中,我将结合我在义乌教育法学习中的体会和收获,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义乌教育法学习让我认识到法律在教育领域的重要性。教育法作为一门具体的法律学科,指导和规范了教育行政和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了诸如学校管理、教育制度、教师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些法律的存在和实施,可以确保教育公平、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保障学生和教师的权益,保护教育的社会功能。并且,通过学习这些法律法规,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

其次,义乌教育法学习促使我思考教育领域中的一些现实问题。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和反思,积极参与到教育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思考中。例如,教育资源的不均衡、教育公平的缺失、学校与家庭的互动问题等等。通过学习教育法,我认识到这些问题背后的法律问题和法律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在教育法学习中,我也学到了一些相关的研究方法和技能,使我能够更好地分析和解决教育领域中的问题。

此外,义乌教育法学习还增强了我对法律治理能力的认识和实践。在教育领域中,法律是保障公平、维护秩序的重要工具。通过学习教育法,我认识到个体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权益关系以及其合理维护的重要性。这使我意识到在将来的教育工作中,我需要具备较强的法律素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维护我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也了解到法律制度的建设和运行需要广大公民的参与和了解,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应该积极参与到法律建设和相关法律的宣传工作中。

最后,义乌教育法学习增强了我对法治社会的向往和理解。在学习教育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法治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一个法治社会是一个有序、公正和平等的社会,通过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地维护个人权利,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通过学习教育法,我逐渐意识到一个良好的教育法制度对于培养公民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因此,我对于法治社会有了更加深入和全面的理解,也对法治社会的建设充满了信心。

综上所述,义乌教育法学习让我对教育法律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学习教育法,我不仅仅学到了相关法律知识,更加意识到了自身作为教育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同时,我也认识到了现实问题背后的法律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这次学习和体会,我将会更加努力地将所学应用于实践,为教育工作的改善和教育法制度的完善做出自己的贡献。我相信,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我将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并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我有了一些体会。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教育事业走向辉煌,使教育对象健康成长。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义乌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近期,我参加了义乌教育法学习活动,通过对这门课程的学习,我深刻体会到了教育法的重要性以及它对于教育事业的巨大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总结我在学习义乌教育法中的收获和体会。

首先,义乌教育法教给我们的第一个重要观念是教育的法治意识。在课程中,我们学习到了教育法的法律地位,了解了教育法对于整个教育事业的法律保障作用。教育法使我们意识到,教育工作者要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教育法规,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教育法的法治意识也提醒我们,没有法治的教育将缺乏规范性和有效性,而教育法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法治框架,保证了教育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其次,义乌教育法课程也加强了我们对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教育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教育权利,确保了每个人获得平等和优质的教育机会。通过学习教育法,我们了解到,教育权利不仅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国家发展的必要条件。教育法的规定还要求教育工作者履行教育义务,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务。通过加强对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我们能更好地保护和维护自己的教育权益,也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教育责任。

第三,义乌教育法还启发我们重视教育的法制化建设。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教和依法办学,要求教育活动在法律框架下进行。通过学习,我意识到,只有建立完善的教育法制,才能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的提高。我们要加强对教育法制建设的研究和实践,推动教育法广泛应用于实际教育工作,为教育事业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第四,义乌教育法课程还提醒我们重视教育法的发展动态。教育法作为一门学科,需要与时俱进,及时反映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和新问题。通过学习,我认识到教育法需要随着教育改革的步伐不断完善和发展。我们要关注教育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教育法的研究和发展,为教育事业的不断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义乌教育法课程还提供了很多实际案例和问题讨论,培养了我们分析和解决教育法问题的能力。通过讨论案例,我们能更好地了解教育法的实操性和实效性,提高我们对教育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这也为我们以后从事教育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基础。

总而言之,在学习义乌教育法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教育法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教育法的学习使我们具备了教育事业中不可或缺的法律素养,使我们能够更加理性和规范地参与教育实践。通过学习教育法,我们也认识到教育法要求我们以法治为基础,推动教育事业的公正与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深化对教育法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升自己的法治意识和教育法应用能力,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新职业教育法学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学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新职业教育法学的出现不仅满足了人才市场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也给学生提供了更加实用、具有一定就业优势的职业教育。我在参与新职业教育法学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其中的重要价值和意义。

首先,新职业教育法学的学习内容更加独到和实用。传统的法学教育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重视培养学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而新职业教育法学则更加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所需技能的提升。在学习过程中,我充分接触到了行业内的先进经验和理论,了解到了一些实际工作中需要具备的技能,例如合同起草、诉讼代理等。这样的学习内容让我更能够适应未来的工作环境,提前具备一定的职业能力。

其次,新职业教育法学强调实践和实训。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参与了很多实际案例的分析和模拟操作。这些实践性的学习活动让我更真实地感受到了法学在社会实践中的应用场景,提高了我对法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通过实际操作的过程,我也学会了如何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如何与人有效沟通等。这些实训经验让我更具备实际工作中所需要的应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新职业教育法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学习的过程中,老师鼓励我们积极参与讨论,提出新的观点和见解。同时,我们也有机会参与一些实际工作项目,通过调研和解决问题来培养我们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这样的学习环境让我们更加主动思考,不断寻求新的解决方案,提高了我们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第四,新职业教育法学注重实习和就业培训。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有机会参与一些企业或机构的实习项目,与真实的工作环境接触。通过实习,我们不仅能够了解实际工作内容和流程,也能够建立起真实的职业联系和经验积累。同时,学校也会安排就业培训,帮助我们提高求职技能和竞争力。这样的实习和就业培训让我们更加具备就业能力,提高了我们的就业竞争力。

第五,新职业教育法学强调终身学习的重要性。法学领域的知识和法律法规都在不断更新和变化,我们需要不断跟进新的发展和变化。在学习的过程中,老师们也教导我们法学的学习不仅仅是为了毕业,而是为了终身学习和成长。他们鼓励我们积极参与行业的交流和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学识水平。这样的教育理念让我们具备了自主学习和适应新发展的能力。

新职业教育法学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更加实用、具有就业竞争力的教育环境。通过学习,我们不仅深入了解了法学的理论知识,也积累了实际操作的经验。同时,我们通过实习和就业培训也提升了自己的就业竞争力。作为一名新职业教育法学的学生,我深感这种教育模式的重要性和价值,也将继续努力学习,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对《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我的体会到要时刻用《新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通过对《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是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学生,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我深深懂得:“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因而,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我们要严格用《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

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是培养人的艺术,而实施教育的人是教师,所以发展教师教育已经越来越引起国家和社会各级的重视。因此,对薄弱学校建设的加强也提到了日程上来。我认为在同一学校中,教师可通过循环教学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因为知识是有体系的,只有对整个中学阶段某个学科有个系统的了解,才能更有效的掌握学科特点,更利于教学。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现摘抄如下:

第四十五条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为儿童、少年、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十七条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学校组织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四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五十条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场)等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应当对教师、学生实行优待,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提供便利。广播、电视台(站)应当开设教育节目,促进受教育者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学技术素质的提高。

第五十一条国家、社会建立和发展对未成年人进行校外教育的设施。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相互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

第五十二条国家鼓励社会团体、社会文化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受教育者身心健康的社会文化教育活动。

通过学习教育法,让我对教师这个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作为一名教师,心中一定要装有法律,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自己。而且,通过学习,我更加深刻得认识到教育不仅仅局限在校园,更多的应该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一个完美结合。就像陶行知先生说的“教育即生活,生活即教育”,那么各种社会组织应该最大限度的支持学校,比如为学校教育提供一定的便利的场地,各种学习活动,拓展学生的学习视野,让教育实现学校和社会的融合。

比如,上周学校二年级的春游活动,让学生切实走入社会,去感受大自然,去丰富自己的学习内容,将课堂学习与社会时间相结合,锻炼了学生的观、感、听、写等各方面的能力,这是课堂知识的一个延伸,也是课堂知识的的社会化。

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继续努力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各种法律,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教师。

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上学期结束时,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新《义务教育法》,细细研读,颇有收获。我觉得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三个性:公益性、统一性和强制性。公益性体现在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法第四十四条又规定,“义务教育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责任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加大了各级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这些条款都反应了义务教育正走向免费教育,极大在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

统一性体现在新法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首先是义务教育对象的统一性,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这个统一还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例如: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第三十八条规定,“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这些都很好地说明了义务教育的统一性。强制性体现在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读义务教育法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五章,第四十一条: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我觉得教科书循环使用早该施行了。教科书只使用一次,学期结束教科书寿命也就到头,确实是个很大的浪费,如果能实现循环使用,不光节约资源,还可减轻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目前我国在校学生共有2.2亿人,以每个学生一年两学期用10册课本计算,一年就要用课本20亿册以上。按每人每学期课本平均重1500克计算,如果课本循环使用5年,可节约528万吨文化纸。生产一吨纸要用20多棵大树,那么生产528万吨纸就要砍伐大树1亿多棵。

想一想,像音、体、美及思想品德之类的书,学生一学期就那么三四十节课,再因为书包重,今天你忘在家里,明天他忘在家里,学生之间仍然是合用的多,互相借着用的多,这些书的利用率到底有多高?这些书可全是质量过关的,可以说是最好的纸质,最高的印刷质量,许多同学在卖废品时,自己的这些课本都还是崭新的,有的甚至没用过,这是多么大的浪费啊!教科书不能循环使用,不仅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同时,它也折射出我们人文教育的缺失,反观我们的许多学生,课本不待学完,就已皱得不成样子了,有的还缺角少页。虽然现在学生的书包每天都塞得满满的,可孩子们已很少再像过去一样,用牛皮纸或旧报纸将书包裹起来了,使用时也不爱惜,在课本上乱涂乱画。教师们也从不教育学生爱护自己的书,甚至有的教师发起脾气来,会拿学生的书撒气,或者将书随手乱扔,或者一怒将其中的一两页撕掉。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半年后这些书本就是废纸啦,不值得珍惜。

教材的循环使用不仅节约了能源,还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中关村小学推行年级教材循环使用举措后,邹大凤老师担任《品德与生活》课程,属于循环使用的一种教材。让她感到欣喜的是,虽然改革仅开始了两周,但学生爱护课本的意识较以往有明显的增强。“学生比平时更加爱惜书,现在开始大家共用一本书了,在自己使用书的'时候,同时也要考虑到不影响别人。”

据了解,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都在循环使用中小学教材,中小学教材被称为公共用书。美国学生课本平均使用寿命5年,日本学生达到10年。我们真的该学学人家了。

新法还有许多内容,我觉得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是我们每个教师的必修功课,学了新法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在今后的教育中,我将依法教书,依法育人,做新时代懂法守法的人民教师。

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前一段时间,我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两个文件,深刻体会到现代职业教育的飞速发展以及教师个人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急需要提高的要求,作为职业教育的教师,我还需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以适应新时期职业教育的需求。

专业教师的教学质量常被人们视为中职学校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专业教师教学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中职生专业兴趣的培养和专业技能水平的高低。如果专业教师教学质量低下,课堂教学内容陈旧、方法呆板,缺乏灵活与生动、缺乏创新,则不能激起中职生对专业课程的学习兴趣,更谈不上培养专业兴趣。因此,专业教师要从构建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改革创新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等方面着手,来促进中职生专业兴趣的培养。专业课堂教学是中职生获得专业知识的重要途径,并对培养中职生的专业兴趣有深刻影响。

在专业课堂教学上,注重以人为本,充分根据中职生的实际情况,摒弃师道尊严,与学生建立平等关系,真正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采用“多肯定、少否定、多表扬、少批评、多指导、少指责”的原则,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为中职生创造轻松、愉快的专业学习环境,为培养他们的专业兴趣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们应不断地补充新知识、新技术,使专业课程内容与当前生产实践不脱节,从而了解当前专业学科急需解决的问题,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同时,加强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如采用直观教学法、现场教学、参观教学、现场模式演示等教学方法,以及多采取谈话式、讨论式、辩论式等方式,让中职生有机会在课堂教学中有机会参与角色扮演,设计、研究和动手操作,有利于开拓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的专业兴趣,提高专业技能。专业教师应根据专业学科的特点,注意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如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教学技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教学内容形象化、具体化,如对于抽象的内容可借助多媒体进行演示、模拟等,使枯燥的专业课堂充满活力,激发学生的兴趣,从而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另外,还应注意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习惯和加强对学习方法的指导,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

本着提高中职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原则,改革对中职生的课堂学习效果评价方法。评价学生学习专业知识效果的好坏,不是凭一两次考试作定论,而应贯穿于整个专业学习过程中。如:检验每个教学模块的学习效果,可采用加大实务考核和平时考核,减少理论考核比重的做法,对学生的课堂学习效果进行综合考核。如给学生布置任务,让学生应用相关专业知识来完成,教师通过多次综合考核评定,最后定出考核等级,并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适当的奖励,增加学生的成就感,让他体验成功的快乐,增进学生学习专业的兴趣,培养他们的专业兴趣,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

培养中职生的专业兴趣,还应依靠外界激励机制的刺激,专业兴趣才能得以加强和持久,而重视建立课堂外专业技能激励机制成为培养中职生专业兴趣的有效途径之一。

1以竞赛活动为载体。

学校可根据需要和可能,尽可能多地开展以“爱我专业”为主题的各种趣味性竞赛活动,如开展爱我专业征文、演讲比赛、与各专业知识相关的竞赛,激发学生热爱专业、学专业技能的同时,能促进中职生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创新,以巩固学生的专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1)、激发兴趣。

激发兴趣就是教师要用较强的刺激来激发学生学习新课的兴趣,使全班同学的情绪处于急于获取知识的状态,使教与学同步。

(2)、组织自学。

让学生根据教师课前设计好的自学程序题,一面看书,一面思考,回答程序题中提出的问题。

(3)、强化思维。

让学生通过实际的操作讲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做到反复记忆。运用实际的操作来记忆理论上困难的只是,并用理论辅助实际操作,打到相辅相成的效果,强化思维记忆。

(4)、总结记忆。

课堂中得出的概念、规律,教师应帮助学生及时地总结整理成为易记忆且不易混淆的条目,让学生储存入大脑中。教师要发挥出学生的主体作用,使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充分地体现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从而激发出学生的学习兴趣。

2以职业技能考证书为依托,激励中职生爱专业、学技能,培养中职生的专业兴趣。

在提倡中职生“双证书”或“多证书”毕业的形势下,中职毕业生拥有“双证书”或“多证书”成为必然。因此,学校应注意以考证为依托,通过建立奖励制度,鼓励中职生考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职业技能证书,并对考取“多证书”的中职生进行适当学分奖励或物质奖励,激发中职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能力,培养中职生的专业兴趣,同时也可以达到中职生“以专业能力为核心,力求多证书”的目的,从而提高中职生的职业能力。

总之,学校应以提高中职生专业技能,拓展中职生的专业兴趣为目的,培养出高素质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教师应在学校教育教学等方面来促进中职生的专业兴趣,确保其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真正推进职业教育的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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