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前段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2、聘用工人保洁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工人保洁合同。
3、本工人保洁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工人保洁合同的,应在工人保洁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2天;
2、甲方由于经营需要,可与乙方协商适当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 元/月。
2、甲方于每月 日发给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自动顺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1、甲方为乙方提供各相关岗位的劳动工具及工作场所;
2、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1、在乙方试用期合格后,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4、甲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给予乙方的福利待遇。
乙方在工人保洁合同期内应当做到: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及规程,保证安全工作。
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工人保洁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工人保洁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工人保洁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3、本工人保洁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工人保洁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工人保洁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工人保洁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工人保洁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工人保洁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劳动工人保洁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的工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工人保洁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如超过规定日期,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从第10个工作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乙方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甲方违反本工人保洁合同第六条第1款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2、本工人保洁合同未尽事宜或工人保洁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3、本工人保洁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4、本工人保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 _
注册地址:_
通讯地址:__ _
邮政编码:__ ___
乙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_
出生日期_ 年_ 月_ 日
家庭住址 __
邮政编码_ 电话 _ __
鉴于乙方 ,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保洁范围为甲方指定区域;保洁标准按甲方具体要求执行。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即为日常保洁。
第四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时间为:工作日
第五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六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签订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乙方同意遵守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不消极怠工。如有事请假请,需提前一天告之甲方,且甲方有权扣除其请假当日劳务报酬。
第八条 劳务报酬
(一)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为 ;
(二)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方式为 ;
乙方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行: ;
帐 号: ;
(三)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时间为每月 10 日。
第九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一) 乙方应于每日上午9:00前将甲方指定区域清扫整洁。
(二) 保洁员如请事假、病假,由其本人另请人员替班,若超过三日视为放弃本工作。
(三) 保洁员必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管理,甲方经常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有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乙方应积极采纳甲方在保洁方面的合理化建议。若乙方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所需用具,所用工具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使用和管理不当,而损坏或丢失,一律按价赔偿,正常损耗交由甲方备查,以旧换新。
第十六条 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卫生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并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他人利益及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时携带本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以及本人暂住证原件(乙方同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应以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九条 双方出现任何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施工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日前结束。
二、具体施工面积及内容、单价:
1、实施面积亩,清除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内渣质,将原有残渣土层占地恢复为耕地,平整土地(平整度在10㎝以内):2100元/每亩,清除的渣质用于道路修缮(以原有小路为基础进行修整,填整机耕道。
2、地块石更的修筑:干砌墙:20m,按120元/m取石及运输,按80元/m干砌,合计:4000元/亩。
3、图斑内进行土石分开,恢复为耕地。
4、石更干砌要求厚度达到50㎝,小湾取直,大湾就势,稳靠劳固,石块大小搭配得当,达到稳、平、厚、直的目的。
三、施工工程款:
1、渣质平整:亩×2100元/每亩=元
2、地块石更的修筑:
(1)干砌墙:20m×120元/m=元
(2)取石及运输:20m×80元/m=元
3、总工程款:元。
四、实施方式及要求:
1、以动员群众自行修缮为主,若群众没有劳动力修缮,可组织小型施工队在短期内完成该项目的工程,达到验收的目的。
2、主体工程完工后,按照募役乡“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进行土地培肥:按300元/亩进行补助。
3、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施工者自行负责,政府不负任何责任。
4、实施该项目完毕后,申请上级相关单位及领导进行验收。
5、乙方施工必须严格工程质量,保证达到验收的目的,若达不到验收的目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后,甲方支付乙方总款的10%(2363元)作为开工费,其余资金按施工工程进度拨付,留10%的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次年涨过洪水不垮塌,无质量问题存在或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重大事故,在次年的8月底前可付清余款。
六、施工安全: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不涉及甲方任何问题。
七、协议事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若有凝问或其他相关事宜,需甲、乙双方在场共同协商解决或申请仲裁,上诉等相关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案例2】上海锦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昆山纯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江苏省高院(2011)苏民初字第0003号,二审最高法院(2015)民一终字第86号)
裁判观点:一审江苏高院认为,双方合同中没有约定锦浩公司提供建筑业统一发票,故开具发票不是锦浩公司的合同义务,但纯高公司支付工程款后,承包方应开具发票,这是税法上锦浩公司的义务,上述问题属于行政法律关系问题,一审法院不予理涉。
最高法院2015年6月9日二审判决认为,关于是否交付工程款发票,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未有明确的约定,交付发票是税法上的义务,而非双方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纯高公司依据合同主张锦浩公司交付发票缺乏依据,其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依照税法规定,收款人应向付款人开具相应发票,但原审法院在判决主文中直接判令收款人开具发票没有法律依据,遂撤销了一审关于开具发票的判项。
法院认为,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没有承包人开具发票的约定,承包人此种合同附随义务的产生是基于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不属于民事审判解决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院依法不予审查,即发包人应当另循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法院认为,因是否开具增值税发票是体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一种行政管理关系,不是买卖关系,不属于商事案件审理范围,需方不能以供方未开具增值税发票拒付货款,但可以就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造成的损失另行主张损害赔偿。
法院认为,开具工程款发票是承包人应当履行的税法上的义务,如二建公司(承包人)怠于履行该义务,银星机械公司(发包人)可向税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由税务主管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理,本案民事纠纷中不宜直接作出认定。
法院认为,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支付工程款必须以开具发票为条件,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管理发票的主管部门是税务部门,开具发票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的审理中无权处理。对于被告不给原告开具发票的行为,原告可以向相关税务机关报告,根据《发票管理法》及《税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解决,遂裁定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持类似观点的判决还有: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惠中法民二终字第146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赣州市中级法院(2005)赣中民一初字第01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烟商二终字第142号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等。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提高全园师幼的防范意识, 证幼儿的人身安全,结合幼儿园实际,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现象,落实安全责任。
2.甲方建立安全责任层层管理制度。后勤处主任对园长负责,清洁工对后勤处主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全园校园卫生工作及男女厕所卫生工作。
2.师幼的一日垃圾,负责运送到垃圾屋。运送后及时把残留物清理干净,否则预以适当罚款。
3.讲究卫生,身体健康,勤洗衣服。
4.厕所及时冲刷(至少每天一次),做到无臭气,无异味。
5.随时保证校园办公室,教学楼所有过道的干净。 6. 如因工作失误或自然疾病(灾害)造成的安全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以上责任书签字后生效,供双方共同执行。
校方盖章: 责任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甲方:(物业公司)
地址: 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的保洁业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行使保洁权的期限为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第三条 委托费用
标准:
数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的方式:
第四条 保洁标准
乙方的保洁标准为:
1.按时清洁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频率标准;
2.住宅小区内窨井、化粪池的清淘清运,频率标准;
3.按时清运住宅小区内的垃圾,并协调与环卫部门的关系,频率标准;
4.定期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害虫消杀工作,频率标准;
6.对住宅小区高层公寓防火通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清理、频率标准;
7.对高层公寓内的应急灯的使用情况进行巡视,损坏打及时报修并跟踪处理结果,巡视频率标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对乙方的保洁行为监督指导的权利;
2.拥有要求乙方提高保洁标准的权利;
3.拥有对乙方危害住宅小区行为的制止权;
4.拥有对乙方重大保洁措施的审定权;
(二)义务
1.为乙方完成住宅小区的保洁工作提供保障的义务;
2.向乙方支付保洁代理费用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
3.甲方丧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资格;
4.乙方丧失保洁公司资格;
5.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二)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并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抵押金。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职责,如果因乙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来访人员造成损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前款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释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