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将其在合法范围内的权益转让给另一方的一种约定。以下是一些可供参考的转让合同样本,希望对大家的合同起草有所帮助。
转让人: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受让人:x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鉴于:
2、甲方对该债权包中的债权享有法律意义上的完全的处置权;。
4、甲方受让的债权包中享有的对xxx公司的x笔债权、共计本金xx元、利息xx元之部分,乙方有意受让。
甲乙双方就甲方债权转让事项,达成初步意向,签订本约定:
一、在此《债权转让意向书》签署后,甲方保证其对xxx公司xx笔债权共计xx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享有完全的债权。该部分债权不存在:(1)设定质押、抵押;(2)该债权的债务人可向甲方主张抵销或抗辩;(3)或任何其他第三人对该债权享有权利——等瑕疵。
二、上述债权存在担保的,甲方应保证该担保不存在瑕疵,即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法有效、担保物存在、可实现担保权等。
三、上述债权不存在可能影响到债权转让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或存在此种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可能性。
四、甲方将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向乙方披露该债权情况。
五、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供的与该转让债权有关的任何文件和资料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存在误导、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如因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债权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凭证、合同、转让协议等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等副本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
七、甲方应保证乙方拥有实现该债权的资格。
八、甲方承担该债权转让通知的义务。
九、甲方负责向法院申请办理债权申请执行人变更事项。
十、双方协商债权转让价格在人民币xxx万元—xxxx万元之间,具体的转让价格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并在正式的债权转让合同中确定。
十一、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一)出让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受让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商,现就甲方林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称小地名为李杨柳凹偏山,坐落在芒____镇下东村独田小组东:山约坡单腰进小横路下梁子到两交水;南:两交水顺杨柳凹对小梁子单腰楠木树桩转窝子上三锅腔口;西:三锅腔顺总梁子到深沟交路口;北:深沟叉路口顺窝子下杨柳凹上梁子到李x九坟顺梁子下山约坡单腰。面积为35.8亩,林权证号为潞林证子第5114号.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14360元。
2、付款方式: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2、林地转让后,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4、乙方按林业政策办理生产采伐指标等手续时,甲方应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组织生产中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情、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要求村委会、村小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6、乙方对受让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权和处置林木及其它产品。
7、在承包期内附着于该林地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争议解决: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潞____市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协议签定后,若乙方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可从已支付的转让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除全额退还转让款外,还应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并按农村信用社最高贷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转让费的利息。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第七条、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二)甲方:厦门乙方:厦门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元支付,并于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鉴于:
甲方、________与_______(下称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判决书编号为(________)庐民一初字第01345号,判决坤元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甲方、朱群借款本金200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36万元(计算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后按年利率24%计算至法院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的实际付款之日止,如遇利率调整,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为限)。该判决书确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合称“债权”。甲方持有该债权50%的份额。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上述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将其享有的上述债权份额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甲方债权转让价款为100万元。上述债权所产生的权益归__所有。
二、上述债权转让后,乙方享有该判决及执行中甲方应享有的债权份额。
三、甲方转让债权后,应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办理债权转让通知、申请法院裁定文书等所有义务。如乙方行使债权时,需要甲方给予协助,甲方也应积极主动给与协助。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共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身份证号码:510___,电话:138___。
因甲方欠乙方人民币20000000元,而乙方欠丙方人民币20000000元,即:乙方对甲方拥有2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的债权;丙方对乙方拥有2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的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84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协议,就上述债权债务转让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将其对甲方享有的.债权共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全部转让给丙方,在前述债权转让额度内抵消丙方对乙方享有的债权___元(大写:___)。
甲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丙方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丙方不再向乙方主张债权,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债权。
二、债务担保。
为了能保障丙方的债权能够完全实现,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成都市___的房屋(房屋产权证号:___)抵押给丙方。如果甲方不按约定偿还所欠丙方债务,则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实现房屋抵押优先受偿权,即可以从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拍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三、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三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本协议签订地:成都市区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及在场见证人四川成都市杨鹏国律师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乙方:_丙方:_。
在场见证人:____。
电话:138___。
乙方:伍某。
电话:136___。
丙方:李某。
电话:138___。
因甲方欠乙方人民币20000000元,而乙方欠丙方人民币20000000元,即:乙方对甲方拥有2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的债权;丙方对乙方拥有2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的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84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协议,就上述债权债务转让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将其对甲方享有的债权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全部转让给丙方,在前述债权转让额度内抵消丙方对乙方享有的债权元(大写:)。
甲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丙方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丙方不再向乙方主张债权,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债权。
二、债务担保。
为了能保障丙方的债权能够完全实现,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成都市___的房屋(房屋产权证号:)抵押给丙方。
如果甲方不按约定偿还所欠丙方债务,则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实现房屋抵押优先受偿权,即可以从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拍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三、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先由三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本协议签订地:成都市区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及在场见证人四川成都市杨鹏国律师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在场见证人:____。
借款人___(以下称丙方):___。
一、甲方将甲、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借据确定的债权,以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质押车辆车牌号码:______。车架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也一并转交乙方。
二、乙方向甲方履行了上述约定的___元后,甲方将借据和收据原件及质押车辆交付乙方,乙方享有甲方对丙方的一切债权权利。
三、丙方同意甲方将该债权和质押车辆转让给乙方,以后直接向乙方偿还借款与甲方再没有任何法律关系。
四、甲方将借款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原件,质押财物移交给乙方。
五、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本合同签订地(宜宾市___)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生效。
债权受让方(乙方):___。
借款人:___(丙方):___。
年___月___日。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鉴于:a公司拟转让其对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xx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
故此,各方约定如下:
1.1a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xx公司转让债权,xx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公司受让债权。
1.2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a公司不会就此向xx公司收取任何对价。
1.3厂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xx公司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和利息。
1.4向xx公司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1.4.1还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xx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xx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上述期限为向xx公司付款的期限。如由于不可归责于原因导致xx公司未能及时收到上述款项,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xx公司收到`付款后,应依法向其开具发票。
第二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2.1a公司承诺并保证:
2.1.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2.3公司承诺并保证:
2.2.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________厂承诺并保证:
2.3.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3.2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xx公司清偿上述债务,并愿意以其拥有的____平方米的房产所有权作为向xx公司履约的担保,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四条生效。
4.1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五条适用法律。
5.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六条其他规定。
6.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6.2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协议、谅解和或安排。
6.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三份,a公司、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
a公司(公章)________ 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就共同享有的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洪路322号西洪小区20#202单元”依法转让予乙方的事宜,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签订日起,甲方主动弃权对上诉房屋的所有权,并将所有权完全转让给乙方。
二、自本协议签订日起,乙方将对上诉房屋的债权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主经营、利用、开发并享有经营收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执行:
甲方转让乙方的林地及林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该林地性质为:_________,该林地、林权面积为:_________亩,林种为:_________,苗木约_________株,林权证号为:_________;山场现有林木蓄积量为:_________立方米。
该林地、林权四至界限分别为:
东起: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南起: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该林地林权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上述林地、林权经营、转让、继承等权利。
2、付款方式: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立即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林地、权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及其家属、亲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转让费的'三倍价格赔偿守约方。
2、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3、本合同约定为林地、林权经营权彻底、永久转让,自订立本合同起甲方与集体的林地、林权承包关系终止,乙方与集体建立新的承包关系,有关林地、林权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4、甲方保证该林地、林权属于国家允许转让的林地、林权,该林地、林权上无抵押、无担保、无债权债务纠纷,权属无争议,如该林地、林权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他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费用由甲方负责。
5、如上述林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及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6、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转让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
(1)原承包户或者村集体、村民小组将其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林权转让合同书原件;
(3)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证分割;
(4)原承包户或者村、组收到甲方转让费的凭据等;
(5)该林地山场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察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等资料。
(6)乙方认为甲方应该出具的其他材料。
8、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可正常经营、发展。
10、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地山场护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道路随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内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11、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允许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购买的林地山场放牧。
12、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14、甲方保证乙方进入该山地林场区域的道路通畅并且无偿使用,乙方在使用镇、村、组等已修好的公路时,相关镇、村、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1、乙方有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权转让款的义务;
2、林地转让后,除现有可砍伐林木(经济林木蓝桉树及部分松树木材)由甲方所有外,乙方享有该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收益权、附属资源享有权等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该山地林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进行各种商业综合经营开发(包括但不仅限于进行旅游、度假、观光、餐饮、住宿、种养等),乙方有权自由转让全部或部分该山地林场林权,有权对外销售该山地林场树木,甲方不得妨碍、阻挠乙方上述经营活动。
3、在转让期限内,如遇到集体或国家政策对林地进行调整,林地的增值或贬值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对上述进行干涉。因林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权证范围内的林地及地上物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4、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种植、使用等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林地进行合法流转,可以进行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备案登记及建设工程申报等,甲方应当协助办理。
6、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林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发包的,由乙方与集体组织订立承包合同继续承包该林地,甲方放弃并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转让林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
1、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
2、乙方向甲方交付转让金后______日内,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权证转移手续,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乙方所付转让金,且在日内支付完毕。
3、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而造成的违约,或因乙方未履行给付转让费义务而造成违约,均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即: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1、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关转让手续均应通过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费用由承担。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2、林权证附图;
3、双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签约当事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林业生产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林权证号为水府林证字(20xx)第000004号,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转让林权简况:
转让山场坐落在贵州省水城县纸厂乡前进村,小地名甘家坟,总面积493亩,
山场四至:
东:构木底农地;。
南:何家农地;。
西:甘家坟至小学马路;。
北:甘家坟后山山脊。
(以上四至详见地形图)。
二、转让期限。
20xx年九月一日至20xx年十二月一日。
三、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办理完林权证过户手续和林场交接手续后,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给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权证一个月内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给甲方;乙方接管林场5个月内,甲方无遗留债务纠纷,乙方将余下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的规定,各自承担。
五、甲方责任。
1、在乙方配合下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2、若出现与该林权相关或影响该林权证权利行使的纠纷,由甲方负责,林权证变更前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3、甲方保证本合同签订后至林场移交时,林权范围内甲方所属权利的完整性,并且未经乙方同意,不能擅自处理,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乙方责任:
1、按期按时付款;。
2、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证照。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以双倍已付转让款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若乙方违约,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须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将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返还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林业部门。
备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xx年9月1日。
联系人:_______
鉴于:_______
1.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截至本合同签署日,丙方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_______
单位:_______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合计
100.00%
3.甲方系丙方控股股东,合法持有丙方__%股权。
4.甲方拟将其持有的丙方70%股权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上述股权。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1.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7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等股权。
1.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丙方的股权结构如下:_______
单位:_______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
实缴资金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
2.1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
2.2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款分两期支付:_______
2.2.1自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及甲方向乙方提交丙方股东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_____元。甲方应收到该笔款项的次日将丙方印章交由甲乙双方共管。
2.2.2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第3条、第4条的约定完成股权交割、接管并就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章程的变更/备案等)。
2.2.3在2.2.2条约定的事项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_____元,同时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员应共同将公司原印章进行销毁,启用新印章。
账号:_______
户名:______
开户行:_______
3.1.1丙方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并根据乙方的意见重新委派董事、监事,并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等高管人员。
3.1.2丙方向乙方签发《出资证明书》。
3.1.3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丙方向其主要债权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履行其在借款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所负之告知和通知义务(如有),并应债权人的要求,就该等债权处置做出适当安排。
3.1.4丙方向乙方提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信的副本。
3.2甲方完成第3.1.1、第3.1.2条约定的义务,即视为股权交割完成。
4.1各方同意在股权交割完成的次日进行接管。各方应共同选派人员,依照本合同附件《资产负债清单》及《交接清单》完成资产、债权和负债等实物和重要文件资料的实际清点和交接工作。
4.2上述接管工作应最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接管过程中发现实际接管物件或者资料与本合同附件《资产负债清单》所示内容不符合,且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指对乙方和/或丙方可能造成合计人民币______万元以上损失的情形),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乙方有权选择在未付转让款中直接扣减损失或者解除合同。
4.3对于接管前的公司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清偿责任。
4.4接管工作完成后,各方应积极配合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1自本合同签署日至接管完成日之间的期间为过渡期。
5.2过渡期内,甲方保证:_______
5.2.2丙方在正常的经营行为之外,未经乙方同意不得:_______
收购任何资产,处置、出售任何资产,受让或处分任何权利、承担任何义务;
改变丙方形式;
通过任何股东会决议;
修改或终止任何已经生效的合同;
(6)支出或同意支出任何单笔金额人民币_____元以上的费用;
(7)进行投资、融资和担保;
(8)承诺承担任何债务或就股权转让事项而偿还任何借款;
(9)向股东分红;
(10)变更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或员工的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11)任何放弃法律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免除他人债务、终止知识产权等。
5.3甲方违反本第5条项下的义务,应当按本合同第8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6.1甲方及丙方保证:_______
6.1.1甲方持有的股权取得过程合法,对其所持丙方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标的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6.1.2甲方行使股东权利过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事实。
6.1.3甲方持有的丙方股权无抵押,也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股权的其他情形。
6.1.4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6.1.5除附件《资产负债表》明确披露的债务外,若丙方还存在其他债务的,也由甲方承担。
6.1.6截至接管日,丙方未收到工商、土地、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口头或书面通知。
6.1.7不竞争
甲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与丙方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甲方对其作为丙方股东期间接触、知悉的有关丙方的任何客户资源、商业信息、业务渠道、商业秘密等事项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6.2乙方保证:_______
6.2.1乙方购买股权的款项为乙方自有资金,不存在非法资金的任何情形;
6.2.2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6.2.4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涉及的一切税款及费用,由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各自承担。
8.1违约行为
8.1.1任何一方未正当完全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负义务或者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的,该方应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8.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重大违约:_______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一方迟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一方迟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8.2违约金
8.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在发生重大违约的情况下,本合同的违约金为股权转让款总额的______%,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该继续赔偿。
8.2.2若乙方迟延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的,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数额相当于延迟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金额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______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承担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的违约金。
8.3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重大违约时予以适用),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并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8.4特别赔偿约定
本协议签署前丙方股东的任何出资不合格行为;
公司存在任何合同项下的实质性违约或违反事件;
(10)在交割日后,任何第三方基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前的事由向公司提出的异议或索赔。
8.4.2甲方应当负责消除因第8.4.1条约定情形给乙方、丙方造成的影响,并同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上述情形涉及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如经乙方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消除影响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9.1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9.2双方承诺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无论何种原因)之后仍需履行。
10.1本合同各方通过合同首尾部所列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10.2本合同首尾部所列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10.3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本协议及其所附文件构成各方关于这些文件所述交易之全部协议,且取代所有之前与该等交易有关的各方之间口头或书面的约定、协议、备忘录、讨论稿等。
如需要补充或修订,协议各方需在日后以书面形式作出;非经书面形式的补充和修订,不构成对本协议的有效修改。
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被视为其放弃行使该等权利,且任何权利的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亦不得妨碍该等权利的进一步行使或其他任何权利的行使。一方在任何时候放弃追究其他各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规定的违约行为,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追究其他各方今后的违约行为,且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其在该等规定项下的权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权利。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各方各执______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_______
附件一《资产负债表》
附件二《交接清单》
15.3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5.4各方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签署的相关股权转让合同仅供办理登记手续之用,各方的权利义务仍以本合同为准。
(以下无正文)
签署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附件一:_______《资产负债表》
附件二:_______《交接清单》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__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 %的股权以 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分 次付清给甲方。
三、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五、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10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1)法律要求;(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其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出让方(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签署地点:
转让方(甲方)营业执照: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_电话:
受让方(乙方)营业执照: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_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_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二、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_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三、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四、费用承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的全部费用,按规定由甲、乙双方承担。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_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乙方(签名)。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方在澧xx澧xx1组自建一住房,现决定将五楼产权出让给乙方,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该住房建筑面积132平方米产权出让总金额为肆万元整,协议签定时乙方付给甲方预定金叁万元整,甲方在办理产权后,乙方付清退后房款壹万元整。
2、房屋配套设施及费用负担办法,甲方负责房产证办理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办理,契税由甲方负责。若乙方需办理土地分割证,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电表、水表、电视入户。
3、该住房产权归乙方所有,楼梯及楼下房前公用部分,乙方不得随便占用或搭棚建房,房屋里面有漏水现象,由甲方出资,乙方配合解决。
4、乙方对房子的装饰或维修不得随意改变主体结构,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受让后的产权属乙方所有,但若再次出让该产权,新用户需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出让。
6、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如违反,违约一方需付给双方房屋出让金的30%违约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就_______________的设计知识产权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将设计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知识产权转让给甲方,转让后该的所有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双方就此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设计的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尽快按双方协议交付所有款项。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股权转让即股东依法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自由转让原则为基础,股权限制转让原则为例外。但审判实践中,往往由于当事人各方因对股权转让限制规则的理解不同而引发纠纷。
根据是否给付对价?股权转让可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有偿转让从某种意义而言,是将股权进行权利商品化,使其成为一种特殊商品在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行为。无偿转让主要指因公司股东赠与、继承、夫妻分割财产等情形而使公司股权主体发生变动的行为。审判实践中,当事人主张股权转让无效一般多因股权交易转让合同。纠纷形成的事由多为:出资未到位的股东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未履行股东同意手续;转让股权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后成为一人公司;股权转让违反了公司章程内容等。当前,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所适用法律体系尚不完备,一般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公司章程进行综合性审查。在此先举一例:
20xx年2月,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约定各出资50万元,甲、乙均已实际出资到位,丙仅出资30万元。该公司章程明确载明:原始股东因任何事由均不得对外转让出资。20xx年5月2日,丁邀请甲、乙、丙到当地某一酒店用餐。席间,丙表示欲将其股份作价60万元转让给丁,甲和乙当时未表态。 20xx年5月3日,丙和丁正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次日,丁持该协议找到甲和乙,要求甲和乙为其办理股东登记手续,并要求公司为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甲和乙不允。嗣后?甲和乙将丙列为被告、丁列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丙和丁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其理由为:一、丙的出资未实际到位,没有处分权;二、丙的行为违背了公司章程;三、丙的转让行为没有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同时也剥夺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四、股权转让行为未经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和工商管理部门股东变更登记?其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丙和丁的抗辩意见为:一、甲和乙明知股权转让行为而未明确反对意见,应视为默示;二、出资未到位与股权转让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同时丁同意补足出资并同意承担利息损失;三、公司章程不得转让出资的限制条款违反了公司法股权可以转让的有关规定,属无效条款;四、股权转让行为应由私法进行调整,公司内部股东名册登记和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不属法定生效要件,其后果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双方主要的争点为:一是丙出资未到位其股权是否可以转让;二是甲和乙未作表态是否构成默示;三是公司法条款内容与公司章程内容不一致是否构成冲突,如何应用;四是变更股权登记是否属生效要件。笔者认为:
一、出资未到位的股权仍可进行转让
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公司财产基础。但出资与股权属不同的法律概念。(1)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属一种违约行为,其他股东对于违约股东享有违约请求权。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可分为不履行出资义务、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2)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并不能否认公司的人格。有人认为,出资不到位则表示公司的财产不完整,从而否认了公司的人格。此意见主要是混淆了公司财产与注册资金之间的关系。公司是否具备法人人格,其资产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注册资金数额与公司的财产数额并不等同,换言之,注册资金数额并不等同于股东的股权总额;(3)公司法并未限制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法无禁止便自由”。
二、股东转让股权向其他股东征求意见时,应给予其他股东必要的承诺期间
其他股东对于拟转让股权股东的转让请求可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思表示,但该行为属要式行为,应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决议。案例中甲和乙的行为不构成默示。(1)股东未当场表态并不等于默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本案中一是甲和乙没有当场表态的法定义务;二是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人合性,应给予甲和乙对丁的资信情况进行必要调查的时间;三是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当然,并非未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转让行为均为无效行为。如书面出具征求意见函,其他股东分别书面答复且意见一致的仍可视为股东会意见一致。但应给其他股东必要的答复时间。对于股份转让股东的表决方式理论界亦有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行使职权。公司法第四十一条亦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故股东行使表决权时以资本多数来定。另一种意见认为,股权转让虽属股东会行使的职能,但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规定属于特别性规定,特别性规定应优于一般性规定。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应按股东人数来行使表决权。
三、违反章程有效规定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出资人为追求经济利益,出资人之间基于信任关系而自由组合的结果,公司的章程便是公司内部“自治性法规”,公司章程内容只要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均为有效,股东应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权利分配等方面约定有特别条款时,应从其约定。当然,股权也属于财产权利,按照财产权利的要素,财产权具有可转让性?公司法对于股权的可转让性亦给予了确认。针对本案例,有人认为:该条款限制了财产的有偿转让,侵犯了财产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不利于及时调整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当属无效条款。笔者认为,公司章程从合同层面可以视为合同条款,依照合同严格履行原则,股东应全面履行。对于不得转让条款的合法性问题?首先,该约定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属股东的合意;其次,该约定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股权可以转让?但对外转让时设置了一个前置程序,即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换言之,其他股东可以不同意拟转让的股东对外转让出资。退一步讲,即使股东一定要转让出资亦可以对内转让,并未限制其有效财产权利的实施;再说,从章程修改程序而言,即使章程中的个别条款不尽合理,仍应通过召开股东会的形式来修改章程,以彰显公司章程的严肃性。
四、股权转让合同并非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股东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
股权登记属商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颁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股权转让后应办理两项变更登记手续,一项是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一项是工商股东变更登记。对于登记的功能和性质,学界有不同说法,有登记效力说、有登记对抗说,还有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登记效力说认为:公司运作应本着交易自由,管理从严的原则。否则,不利于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不利于稳定正常的经济秩序。虽然,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股权登记后才生效,但股权变更而未登记,受让方实际上并未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尚未生效,故将两项登记视为设权性登记?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原经济庭于1997年7月4日给中国证监会的答复中确立了“股份所有权的转移以办理过户手续为有效”的原则;登记对抗说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与股东实际取得股权属不同概念,有不同的内涵,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有个时间差问题,股权转让合同仅确定了受让方与转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的签订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必然履行。受让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实际取得股权,合同处于生效而未履行的状态。受让方可依法主张违约赔偿请求,亦可主张公司及股东继续履行合同,通过诉讼途径以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股权身份以代替股东名册登记,并强行进行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由法院向工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工商部门据此协助登记)?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认为?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方取得股权的标志?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并不意味着受让方股东资格的自然取得。但是?受让方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对其股东身份进行确认。一旦登记上册则最终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至此生效。至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因受让人在股权名册变更登记后便已开始行使股东的权利,工商变更登记仅仅起到对外公示的效力,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股权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不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对于上述三种观点,笔者赞同登记对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