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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地产合同大全(17篇)

时间:2023-12-28 01:47:08 作者:JQ文豪

房地产的发展与城市化进程密切相关,城市规模的扩大意味着对房地产的需求不断增加。接下来是一些关于房屋装修和室内设计的精选案例和创意,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上海房地产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区】_______【县】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新村】_______【支弄】_______号_______室。(部位: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结构: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分摊面积】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币)计_______元。(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 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____】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___倍】【价值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______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_____公证处公证】【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和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设备:
装饰:
附件三
付款协议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尾款时抵作房价款。
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________后____日】支付_____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除下述所列应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权利转移】【权利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附件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已购公房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意见: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签章)
(签章)
(签章)
(签章)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相邻关系:

附件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联系电话: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

上海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卖方将座落在区街号。

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附属建筑物出售给买方,并将与出售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买方。

买方已对上述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买。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的总价款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角分,。

三、房产买卖成交后,在房产交易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四、卖方保证上述房地产合法,权属清楚。

双方签约后,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负责赔偿。

五、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并经房产交易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毁约。

七、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房产交易主管机关存档贰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卖方: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买方: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

居间方 。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

合同。

的前提和目的) 。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

第三条(委托事项) 。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 。

主要委托事项: 。

其他委托事项: 。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

主要委托事项: 。

1、 。

2、 。

其他委托事项: 。

1、 。

2、 。

3、 。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

第六条(违约责任) 。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

代理人(签章)       执业经纪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 。

特别告知 。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均有售,建议委托人先行购买本合同并仔细阅读。

八、本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印。

上海房地产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币)计元。(大写):仟佰拾万千百拾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

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和【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章)。

年月日签于:

上海房地产买卖合同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房产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签订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附件一);。

(六)房屋内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___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___次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附件三)。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_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割。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交付(转移占有)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价____倍】【价值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除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__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视作乙方无异议。甲方可以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__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交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视作甲方无异议。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预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持一份。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名字/名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卖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长岭乡双顶村九社。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始建于___年,房屋结构为__结构,建筑面积__平方米。

第二条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即人民币小写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方购房款无法到账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出具银行划拨凭证,甲方应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款证明。

2、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购房款到账之日起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如遇房屋正在出租,自交房之日起,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乙方,由乙方负责收租。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房产合法继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

第八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方:

乙方:

上海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1.本合同签署前任何协议包括口头约定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二、转移登记(送件)。

四、交易税费的支付。

2.双方实际应缴纳的税费,以政府部门开具的单据为准。

五、违约责任。

8、本合同内的金额,若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9、甲方确认收款账户为:户名:,xx名称:,帐号:。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

承租方:。

居间方:。

委托人:。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主要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主要委托事项。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

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

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甲方:

乙方: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号/幢)_______室(部位)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为自愿购买该房屋。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3、乙方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过户当日,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由乙方于__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打入甲方指定账户。(贷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由贷款银行直接打入甲方账户)。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房屋过户、贷款、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为: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如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人代理费的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须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资料清单附后)交由丙方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丙方在甲乙提供相关证件、资料齐全后_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在:

(1)________内,(2)贷款审批通过__________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遇节假日顺延)。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贷款、抵押、面积、权属等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贷款问题、面积争议、未结费用、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或情况告知乙方,并自行解决。如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如产权、债权或租赁等方面纠纷或不能正常交易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方应在收到:

(1)乙方全部房款后______日内;(2)房屋过户完成后____日内,与乙方进行物业交接,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单附后)。

第九条、房屋内水、电、天然气、电话费、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支付至交接当日,此后产生的上述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甲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__%的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字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卖方及配偶):______乙方(买方)房产所有权人:_____。

代理人:______房产共有权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上海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__【区】【县】______【路】__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支弄】______号______室(部位:______);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平方米。

(三)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方式获得。

(五)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六)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______】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____倍】【价值_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账户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______日未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账户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接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接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的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委托监管事项、内容、权限由甲、乙双方另行与监管方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约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与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第一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房地产提供经纪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房地产,委托房地产的基本情况见附件一。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经纪服务项目包括:

房地产权籍调查、使用状况调查、行情调查、确定成交意向、通过网上操作系统订立交易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等。

房地产权籍调查、使用状况调查、行情调查、确定成交意向、通过网上操作系统订立交易合同等。

第五条甲方保证对委托房地产拥有合法处置权利,向乙方提供房地产的真实情况,在委托期限内及委托期限到期之后的个月内,不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私下成交。

第六条乙方应按委托事项之要求为甲方提供经纪服务,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第七条佣金支付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经纪服务事项后,甲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和支付佣金:

(一)按该房地产成交金额的_____%支付给乙方。

(二)按约定金额人民币____,(大写)元支付给乙方。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经纪服务事项后,甲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和支付佣金:

(一)按该房地产租金金额的%支付给乙方。

(二)按约定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及时通过网上操作系统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第九条甲方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项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上海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____________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________币)计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

【身份】【】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人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状况

对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的产权或使用权限的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土地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户名:_________,权证号_____,其他情况____,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_______

2、_______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_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_______

2、_______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及退赔

(一)居间人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人。

(二)居间人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人。

(三)居间人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人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人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三方各执____份。

甲方(卖方及配偶):______乙方(买方)房产所有权人:_____

代理人:______房产共有权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甲方在中国境内开发的商品房(包括预售房和现房,下同)的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地产居间活动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地产居间活动,即由乙方负责招揽购买甲方开发的位于,项目名:的房屋客户并促成甲方与乙方招揽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附录等相关合同文件(下统称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实现甲方售出商品房的目的。

第二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个月,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期满后视合作效果再决定是否续约。

第三条、佣金计提方式

1、乙方成功促成甲方销售一宗商品房的确认

1.1乙方负责组织其招揽的客户以旅游看楼团(下简称"看楼团")的形式到甲方项目参观,并促成客户在参观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与甲方成功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视为乙方成功促成甲方销售一宗商品房,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1.4客户参观项目完毕后,由甲方现场接待客户的销售顾问打印《"碧桂园组团转介客户确认单》(详见合同附件二,下简称"客户确认单")并加盖甲方销售中心专用章后,将客户确认单乙方联交给乙方工作人员,作为乙方佣金计提的凭证。

上述预约手续以及客户推荐单的传递均必须在甲方项目营业时间(9:00am-6:00pm)内进行。

1.2按照上述流程确认为乙方组织招揽的客户与其他人联名购买甲方项目商品房的,联名购房人亦认定为首次来访客户的,则该商品房属于乙方成功销售的商品房,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计提佣金给乙方。

1.3在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地产居间活动期间,若出现乙方推介的客户置换房屋情况的,则此部分房屋在发生上述行为的当月按照置换后的单位合同总价对佣金进行多退少补。

1.4在双方结清款项前,若因客户自身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且甲方收取了客户违约金的,则甲方无须按照本条、款第2.1项的约定支付佣金给乙方,而是按照每套单位5000元的佣金标准支付佣金给乙方,如甲方已按照本条、款第2.1项约定支付佣金的,则甲方可在上述行为发生的当月须发放的佣金中扣除。或其他尚未结算的款项中扣除已结算的佣金;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则甲方仍须按照本条、款第2.1项的约定支付佣金给乙方。

2、乙方成功促成甲方销售一宗商品房的佣金计算

2.1佣金计算标准

乙方成功促成甲方销售套以下商品房的,则甲方按照该商品房合同总价%()计提佣金给乙方;销售套-套商品房的按%()计提佣金给乙方;销售套以上商品房的按%计提佣金给乙方。

2.2佣金支付方式甲方在乙方成功销售商品房,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按付款方式结算佣金。银行按揭:银行审批通过后付佣金的50%,银行放款后结清另50%款项;一次性付款:签约并支付首期款后付佣金的50%,全部楼款到账后结清另50%款项。

2.3佣金结算方式

2.3.1佣金按月结算,乙方当月促成的商品房交易总额及应计提的佣金在次月日前提供给甲方确认。甲方须在日内将签章确认的结算单交回给乙方。

2.3.2乙方在收回结算单个工作日内开具合法等额有效的中介服务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日内将佣金划转至乙方账号。乙方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

账户号码:___________

第四条、居间费用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不管乙方是否成功推介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达到甲方售出商品房的目的,乙方进行居间活动所支付的所有居间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仅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条、甲方、乙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1保证其销售的商品房符合法定的销(预)售条、件,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2委托期间,应向乙方提供其销售商品房的相关详细资料(包括楼书、折页、户型图、价单、购房须知等)以及房屋建设及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包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

1.3负责与乙方招揽的.客户签订《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

1.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1.5若甲方更新所售商品房的相关资料,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1.6若甲方举办促销、优惠活动,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并保证甲方在销售中心公布的促销额度、优惠政策与提供给乙方的保持一致。

1.7甲方应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该项目必要的专业培训,培训可通过书面、电话、现场等方式进行。

1.8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应避免一切有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1.9甲方指派营销经理作为项目统筹人,负责甲、乙双方对接工作及进行有关本项目事宜。

2、乙方义务

2.1保证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活动的资质条、件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否则,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2应忠实、勤勉地进行居间活动。

2.3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表、付款方式等相关销售资料执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客户做出任何有关商品房价格优惠的承诺或输出。

2.4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项目及房屋资料向客户介绍甲方项目,不得向客户隐瞒与商品房交易有关的重要事实或作虚假宣传。

2.5应严格按照甲方委托事项和权限从事居间活动,不得向购房者做出任何超越甲方委托代理权限的书面或口头承诺。

2.6不得采取有损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行为,不得与其招揽的客户或其他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2.7若甲方与客户在签订、履行《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处理。

2.8不得擅自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包括佣金在内的任何费用。

2.9在代理销售过程中,乙方销售人员应注重职业道德,注意个人形象,自觉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坚持文明销售,礼貌待客。

2.10在居间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议或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组织看房团参观过程中发生的客户人身和财产损害),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2.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因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客户资料用于其他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用途。

2.12在甲方项目红线周围直径1公里之内以及甲方在非项目现场设置的外展点直径1公里之内,乙方及其销售人员不得故意招揽客户;若乙方出现违反述规定的行为5次的,则甲方有权即时责令乙方停止继续代理本项目,并有权终止本合同;因乙方违反上述义务所成功销售的商品房,甲方不予以计提佣金,已经结算佣金的,则在乙方应发未发的佣金或其他尚未结算的款项中扣除。

2.13乙方不得采取向客户现金返利及其它任何变相返利的方式招揽客户。

第六条、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任何一方知悉的另一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律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13款的,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3.1对于乙方违反义务所成功销售的商品房不予以计提佣金;已经结算佣金的,则在乙方应发未发的佣金或其他尚未结算的款项中扣除。

3.2甲方有权即时责令乙方停止继续本项目的居间活动,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3.3乙方须承担每项每次1万元的违约金,同时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给甲方带来的名誉损失,上述违约金以及赔偿首先从甲方应付未付的佣金中进行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另行支付。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关系,但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于一方发出终止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11天终止,提出终止的一方无需因终止合作关系而向对方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的委托居间活动因委托期限届满终止的,则因双方委托居间关系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双方仍应按合同继续履行。

3、本合同因委托期限届满终止和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须在终止之日起10日内结清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佣金、违约金),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10日内归还与甲方项目所有文件以及资料。

第九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扩大损失的责任。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释义

除非另有解释,在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指来访客户在乙方组织前往甲方项目参观前,从未自行或由其他指客户根据与甲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支付《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应缴纳的税费。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及配偶):______乙方(买方)房产所有权人:_____

代理人:______房产共有权人: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

委托方:惠东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甲方在中国境内开发的商品房(包括预售房和现房,下同)的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地产居间活动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地产居间活动,即由乙方负责招揽购买甲方开发的位于,项目名:的房屋客户并促成甲方与乙方招揽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附录等相关合同文件(下统称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实现甲方售出商品房的目的。

第二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视合作效果再决定是否续约。

第三条佣金计提方式。

1、乙方成功促成甲方销售一宗商品房的确认。

1.1乙方负责组织其招揽的客户以旅游看楼团(下简称“看楼团”)的形式到甲方项目参观,并促成客户在参观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与甲方成功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视为乙方成功促成甲方销售一宗商品房,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1.4客户参观项目完毕后,由甲方现场接待客户的销售顾问打印《“碧桂园组团转介客户确认单》(详见合同附件二,下简称“客户确认单”)并加盖甲方销售中心专用章后,将客户确认单乙方联交给乙方工作人员,作为乙方佣金计提的凭证。

上述预约手续以及客户推荐单的传递均必须在甲方项目营业时间(9:00am-6:00pm)内进行。

1.2按照上述流程确认为乙方组织招揽的客户与其他人联名购买甲方项目商品房的,联名购房人亦认定为首次来访客户的,则该商品房属于乙方成功销售的商品房,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计提佣金给乙方。

1.3在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地产居间活动期间,若出现乙方推介的客户置换房屋情况的,则此部分房屋在发生上述行为的当月按照置换后的单位合同总价对佣金进行多退少补。

1.4在双方结清款项前,若因客户自身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且甲方收取了客户违约金的,则甲方无须按照本条款第2.1项的约定支付佣金给乙方,而是按照每套单位5000元的佣金标准支付佣金给乙方,如甲方已按照本条款第2.1项约定支付佣金的,则甲方可在上述行为发生的当月须发放的佣金中扣除。或其他尚未结算的款项中扣除已结算的佣金;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则甲方仍须按照本条款第2.1项的约定支付佣金给乙方。

2、乙方成功促成甲方销售一宗商品房的佣金计算。

2.1佣金计算标准。

乙方成功促成甲方销售套以下商品房的,则甲方按照该商品房合同总价%()计提佣金给乙方;销售套-套商品房的按%()计提佣金给乙方;销售套以上商品房的按%计提佣金给乙方。

2.2佣金支付方式甲方在乙方成功销售商品房,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按付款方式结算佣金。银行按揭:银行审批通过后付佣金的50%,银行放款后结清另50%款项;一次性付款:签约并支付首期款后付佣金的50%,全部楼款到账后结清另50%款项。

2.3佣金结算方式。

2.3.1佣金按月结算,乙方当月促成的商品房交易总额及应计提的佣金在次月日前提供给甲方确认。甲方须在日内将签章确认的结算单交回给乙方。

2.3.2乙方在收回结算单个工作日内开具合法等额有效的中介服务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日内将佣金划转至乙方账号。乙方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第四条居间费用。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不管乙方是否成功推介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达到甲方售出商品房的目的,乙方进行居间活动所支付的所有居间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仅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条甲方、乙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1保证其销售的商品房符合法定的销(预)售条件,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2委托期间,应向乙方提供其销售商品房的相关详细资料(包括楼书、折页、户型图、价单、购房须知等)以及房屋建设及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包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

1.3负责与乙方招揽的客户签订《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

1.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1.5若甲方更新所售商品房的相关资料,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1.6若甲方举办促销、优惠活动,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并保证甲方在销售中心公布的促销额度、优惠政策与提供给乙方的保持一致。

1.7甲方应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该项目必要的专业培训,培训可通过书面、电话、现场等方式进行。

1.8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应避免一切有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1.9甲方指派营销经理作为项目统筹人,负责甲、乙双方对接工作及进行有关本项目事宜。

2、乙方义务。

2.1保证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活动的资质条件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否则,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2应忠实、勤勉地进行居间活动。

2.3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表、付款方式等相关销售资料执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客户做出任何有关商品房价格优惠的承诺或输出。

2.4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项目及房屋资料向客户介绍甲方项目,不得向客户隐瞒与商品房交易有关的重要事实或作虚假宣传。

2.5应严格按照甲方委托事项和权限从事居间活动,不得向购房者做出任何超越甲方委托代理权限的书面或口头承诺。

2.6不得采取有损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行为,不得与其招揽的客户或其他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2.7若甲方与客户在签订、履行《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处理。

2.8不得擅自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包括佣金在内的任何费用。

2.9在代理销售过程中,乙方销售人员应注重职业道德,注意个人形象,自觉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坚持文明销售,礼貌待客。

2.10在居间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议或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组织看房团参观过程中发生的客户人身和财产损害),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2.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因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客户资料用于其他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用途。

2.12在甲方项目红线周围直径1公里之内以及甲方在非项目现场设置的外展点直径1公里之内,乙方及其销售人员不得故意招揽客户;若乙方出现违反述规定的行为5次的,则甲方有权即时责令乙方停止继续代理本项目,并有权终止本合同;因乙方违反上述义务所成功销售的商品房,甲方不予以计提佣金,已经结算佣金的,则在乙方应发未发的佣金或其他尚未结算的款项中扣除。

2.13乙方不得采取向客户现金返利及其它任何变相返利的方式招揽客户。

第六条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任何一方知悉的另一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律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13款的,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3.1对于乙方违反义务所成功销售的商品房不予以计提佣金;已经结算佣金的,则在乙方应发未发的佣金或其他尚未结算的款项中扣除。

3.2甲方有权即时责令乙方停止继续本项目的居间活动,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3.3乙方须承担每项每次1万元的违约金,同时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给甲方带来的名誉损失,上述违约金以及赔偿首先从甲方应付未付的佣金中进行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另行支付。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关系,但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于一方发出终止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11天终止,提出终止的一方无需因终止合作关系而向对方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的委托居间活动因委托期限届满终止的,则因双方委托居间关系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双方仍应按合同继续履行。

3、本合同因委托期限届满终止和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须在终止之日起10日内结清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佣金、违约金),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10日内归还与甲方项目所有文件以及资料。

第九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扩大损失的责任。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释义。

除非另有解释,在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指来访客户在乙方组织前往甲方项目参观前,从未自行或由其他指客户根据与甲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支付《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应缴纳的税费。

第十三条其他。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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