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一、供需双方本着*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1.天然花岗岩按国家颁布的c204-和gb18601-标准执行;天然大理石按c202-和c79-标准执行。
2.需方所购石材为工程规格板或异型的,需方必须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布局图,如因未能提供布局图而产生的色差,由需方承担。供、需双方按双方确认的尺寸或图纸加工和验收,需方在供方出库单上签字即视为对质量认可。如规格板或异型与确认的图纸的形状、尺寸有变更的,价格可另议。
3.每次货到现场3天内,需方应组织人员进行签单验收。
三、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货物采用木架加泡沫包装,由供方负担。
2.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况收取包装费用。
四、货物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定金到帐,自规格尺寸、图纸确认后供方收到订金后7天内供500㎡到工地,20天内供货完毕。
2.交货地点:_______
五、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之日付总货款之15%计元(作为定金),每次货到工地后3天内需方应组织验收并付至总货款的95%给供方,剩余货款待供货完毕并且货物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供方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____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现场施工排版图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逾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3的违约金。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需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每逾期____日应承担未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逾期____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还应偿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2.需方未按规定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排版图而造成色差等质量问题,由需方自行承担。
3.中途无故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4.自提产品如未按期提货,超过30天起每天收取10的违约金。
5.实行送货或代运的货物无故拒绝验收卸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七、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需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九、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为电脑打印文本,非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修改部分,手写修改一律无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增加供、需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_合同法》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级别、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石材 系列标准。
三、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装卸责任及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
2、运输方式:
4、产品使用项目名称和地址:
四、验收方法:供需双方应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风险自需方签收后由需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六、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七、双方约定事项:
1、需方保证该批产品只用于上述项目,不得挪作他用。如有挪用行为,需方除应将该批产品按市场零售价补齐外,另需承担该批产品零售价总金额30%的违约金。
2、需方已接收的供方产品,在包装和质量上与供方所发货物一致时,在不影响供方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如:整箱、整片不浸水不破损),可以多退少补。
3、本合同约定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4、该批产品价格仅对上述项目有效,需方有保密义务。对因需方泄密而造成的损失,供方有权要求赔偿。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供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该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并加盖公章,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现定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 分项名称及单价
二、 供货时间
三、 工程总价:
1、石材工程量暂定为 m2× 元= 元 合计:
3、结算按实际供货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
预付 %货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五、 质量要求:石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六、 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双方共同验收。(按样品标准验收,内在质量不在此范围内)。
七、 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共同执行,不得违反。本协议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对合同条款有变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协商不成可诉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料;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 (含 %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规格厚度长度宽度数量总计
交货规格34 94030176221
结算规格32 89026168210
交货的时间和数量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2、木料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料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料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供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规格
材料
数量(平米)
单价(元/平米)
总额
注:
二、质量标准
2、根据石材属性,石材质量按国家石材待业标准执行。
三、包装标准
双方约定为:
四、交货方法
甲方在乙方工厂提验货物。甲方委托___________在乙方工厂提验货,并办理货物签收手续,甲方若中途变更或增加签收人,需事前书面通知乙方并重新开具授权委托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
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
六、验收条款
由甲方派人在乙方工厂内验收,验收标准为国家石材行业标准,验收合格后装车;验收时间为交货期限届满之日前,由乙方通知甲方。
七、交货期
石材的交货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___天内。
八、付款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交纳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定金在最后批货款充抵。
2、付款方式为款到发货,甲方必须在提货前结清该批货款。
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海啸、水灾、重大公共疾病等)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天内提供主管机关证明,允许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出卖方):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 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1、花岗岩类按国家颁布的jc/t204—20xx和gb/t18601—20xx标准执行;大理石类按jc/t202—20xx和jc/t79—20xx标准执行。
2、货到现场3天内,需方应组织人员进行签单验收。
三、包装要求及运输费用负担:
1、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况收取相应包装费用。
2、到建筑工地的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和交货地点:
1、合同期限:自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做为货款定金,供方按需方要求的具体时间发货,货到后需方支付30%的货款,货到第2个月付至75%,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结清。
2、交货地点: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要求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或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3‰的违约金。
4、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逾期三
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还应偿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规定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要求而造成质量问题,由需方自行承担。
6、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为电脑打印文本,非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修改部分,手写修改一律无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公司/个体工商户。
2、乙方是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个体工商户。
一、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和单价
合计总金额: 人民币 元(大写: ) 。 提醒事项:
1、如签订本合同时数量不确定,则在上述表格数量栏中注明待定,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单品总价及合计总金额也注明待定,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并应形成相应的书面凭证。
2、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适用浮动价格。具体方式为结算价格以上述表格中确定的单价供货单价,未书面约定的,以基准单价为结算价格。
二、石材的质量标准
1、石材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包装: ;
2、包装费用由方承担。
四、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和到货地点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4、现场装、卸费用由方负担。
5、石材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
五、签收与验收
1、石材签收
甲方指定签收人员 (联系电话: ) 负责签收。签收人员应在收到石材当日签发货物签收单一式两份,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法律依据,若货物签收单与本合同约定发生冲突的,以货物签收单为准。
2、质量验收
验收标准:对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的石材样品进行封样。石材封样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封存、分别保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石材质量与封样样品一致。
验收时间:甲方应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石材质量进行验收,并制作书面验收报告一式两份,由双方分别保管。逾期未验收的,则视为乙方提供的石材完全合格,若甲方事后提出重新验收的,那么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现场装、卸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石材到货并由甲方签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2、甲方应将全部货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提醒事项:对方有开发票的要求时需添加开发票的条款。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收货并向乙方支付石材货款。若甲方延迟收货的,则由此增加的仓储费、运费、装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若甲方逾期不支付石材货款的,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甲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补足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48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后,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特别约定
1、双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2、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该等书面文件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息、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3、工作日: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时,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