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乙方:__市__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一、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深华商业大厦内所有的建筑垃圾清运承包商,并按政府相关妥善清运处理建筑垃圾。
二、委托期限:
清运期限为期一年,自20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委托费用:
按车计费,装满180元/车。
四、委托方式
乙方承包全权负责深华商业大厦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按车计收,按月结算。其中车辆要求车载不少于吨,车厢围板尺寸不少于:长米、宽米、高米。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约定,以行业公认的最高水准,勤勉、尽职地从事本约定项下之工作并提供服务。
2、乙方应遵守甲方现有规章制度,并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约定的工作,不得破坏公共设备设施,如有破坏按价赔偿。
3、乙方应确保建筑垃圾及时整洁地被清运,为确保建筑垃圾能够及时清运,甲方收取乙方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最为押金,以期对乙方的约束和管理。
4、乙方应指定一名乙方代表并授予其足够的权力。该乙方代表将统一行使本约定项下的权利,并在约定履行过程中负责与甲方间的协调。
5、结算时,乙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六、甲方配合
1、甲方指定一名甲方代表并授予足够的权利。该甲方代表将统一行使本约定项下的甲方权利,并在约定履行过程中负责与乙方间协调。
2、乙方清运建筑垃圾车辆甲方予以免费放行。
七、工作流程
1、乙方代表在接到甲方代表的电话通知后,应及时安排车辆进行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2、乙方应凭借甲方物业部代表签发的《垃圾清运单》,装满出车时,应由保安部当值队员及班长签字放行后方有效。
3、《垃圾清运单》共两联,上联留给当值保安班长,下联乙方运输车辆保存,《垃圾清运单》作为双方清运垃圾车数的结算凭证,应妥善保管,如乙方遗失甲方不支付该车建筑垃圾清运费用。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同解决。
代表人:
乙方:__市__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合同价款:甲方将xx两侧绿化景观带,面积13843 平方米,以3元/平米(其中包括:范围内的浇水、修剪、打药、除草、施肥、卫生保洁、沟内除草及护坡)的价格承包给乙方(中标价41529元 大写:肆万壹仟伍佰贰拾玖元整,乙方同意承包并按甲方工作标准及处罚标准执行。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0日竣工日期:20xx年8月30日
五、养护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唐山市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要求进行养护管理。
(1)养护管理的绿化区域及边界外1米以内无杂草杂物;
六、乙方保证工作人员穿着醒目标志性服装上岗并保证工作安全;工作人员若发生意外伤害等事故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七、如遇不可抗力或统一规划施工,造成承包范围发生改变或终止合同,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承包。
八、乙方达不到相应的质量标准要求的地方,甲方首先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扣除当月部分或全部款额,直至解除合约。
九、本项工作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商定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根据《^v^民法典》、《上海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园林绿化养护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第二条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及面积: 。
2.养护内容:
(1)植物养护: 。
(2)植物保护: 。
(3)设施维护: 。
(4)水体保养: 。
(5)安保保洁: 。
(6)应急处置: 。
(7)社会服务: 。
(8)本项目招投标文件所附工作量清单可作为本合同约定的养护内容。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告知乙方,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4.乙方超出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g/tj08-19-20__)、《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 tj 08-702-20__)、《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dg/tj08-2105-20__)、《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35-20__)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专业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机构: 。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养护,并为甲方的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检查和考核的时间双方约定如下: 。
(3)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质量不达标,乙方应尽可能采取补救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担。若质量不达标责任无法明确或无法追究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指定 为本项目联络人。
乙方指定 为本项目负责人。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范围或清单,供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竣工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设施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或由乙方配合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接驳点,接驳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4)根据招标文件向乙方提供养护管理用房、场地及机械设备,有权限定所提供标的物的用途,并保留对标的物的监督与回收权。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甲方应及时将水电供应部门的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双方协商处理。
(8)按照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责任制度,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招投标文书或相关规定,配备具备相应技术证书(等级认定)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养护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员等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在养护过程中,须安排专人负责养护区域内的自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并记录台账,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一、 甲方责任
1、 提供摆放垃圾桶、吊臂箱(垃圾承运站)的地点。垃圾点要方便车辆出入和操作;不影响市容卫生;地面要有坚固的混凝土层。
2、 把本单位的生活垃圾装进垃圾桶(垃圾承运站)内不随地乱倒,如发现桶周围地面有垃圾,应主动请进桶内,确保桶周围整洁,桶内和周围不放废油、化学品和易燃品。(建筑余泥、家私垃圾、装修垃圾、绿化树枝及卡板另行收费)。
3、 甲方付给乙方清运费每月人民币 贰 万 柒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整,每月结算一次,由乙方开出收据,甲方次月十日前以转帐或者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负责每天早上09 时至下午18 时,派垃圾车清运干净各承包区域垃圾及垃圾承运站内的垃圾一次,遵守垃圾站的有关规定,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无故旷运(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尽快处理),如属厂内道路不通,由甲方协助解决。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v^民法典》、《上海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园林绿化养护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第二条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及面积: 。
2.养护内容:
(1)植物养护: 。
(2)植物保护: 。
(3)设施维护: 。
(4)水体保养: 。
(5)安保保洁: 。
(6)应急处置: 。
(7)社会服务: 。
(8)本项目招投标文件所附工作量清单可作为本合同约定的养护内容。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告知乙方,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4.乙方超出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g/tj08-19-20__)、《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 tj 08-702-20__)、《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dg/tj08-2105-20__)、《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35-20__)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专业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机构: 。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养护,并为甲方的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2)检查和考核的时间双方约定如下: 。
(3)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质量不达标,乙方应尽可能采取补救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担。若质量不达标责任无法明确或无法追究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指定 为本项目联络人。
乙方指定 为本项目负责人。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范围或清单,供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竣工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设施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或由乙方配合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接驳点,接驳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4)根据招标文件向乙方提供养护管理用房、场地及机械设备,有权限定所提供标的物的用途,并保留对标的物的监督与回收权。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甲方应及时将水电供应部门的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双方协商处理。
(8)按照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责任制度,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招投标文书或相关规定,配备具备相应技术证书(等级认定)项目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养护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员等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在养护过程中,须安排专人负责养护区域内的自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并记录台账,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乙方:
一、甲方将人民路、矿八路、健康路及市场道路的清扫保洁、清运承包给乙方,乙方应配备足量的人员及保洁工具,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乙方拥有环卫工人的招收、管理的权利,对环卫工享有路段分配、工资发放、奖罚自主权,承担与环卫工人建立劳动关系后产生的责任,自行支配使用环卫车辆、工具等,自行负责车辆、工具的维修费用。
三、乙方承包经费为 元,甲方每月10号前拨付承包经费。若增加或减少承包面积或有国家法律、法规等政策的因素导致费用的增减,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督察、检查,乙方必须保证所承包路面的清洁,并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管理,对达不到标准和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保洁费用。
五、根据情况需要,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安排乙方支援突发事件、参与公益事业等,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六、甲方交给乙方的保洁车、工具等固定资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解除时,乙方应如数交还甲方,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按原值的10%逐年递减赔偿。
七、甲乙双方中任何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代章):
乙 方 :
年 月 日
为加强生活区垃圾清运工作,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给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此制度。
1.司机和装卸工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树立和保持良好形象。
2.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汽车驾驶证(b票)、特种作业证挂牌上岗;装卸工必须挂牌上岗。
3.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严禁违章驾驶,自负违章罚款。
如发生交通肇事,按照有关部门认定责任,依照本企业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队领导汇报。
7.装卸工负责垃圾装卸,必须将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分开,严禁混装而将建筑垃圾带入垃圾处理场。
夏季(6月15日—9月15日)每天对垃圾筒及周围消毒一次。9.司机必须按规定区域和线路停车,不得私自更改行车路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示,批准后方可更改行车路线,否则视为私出车,给予严肃处理。
10.司机不准在生活区内私停车,乱占道,乱鸣笛,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干扰居民正常生活。
11.完成垃圾清运工作后司机负责将垃圾车开进洗车房,停放在洗车位;
装卸工负责垃圾车内外清洗、消毒、烘干;
司机将清洗消毒后的垃圾车入库,检查车况,签写工作日记。12.司机必须在指定加油站持卡加油,无特殊情况,不准在非定点加油站加油,否则不予报销。司机要节约用油,超标费用自负。
负责烘干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垃圾车清洗消毒后及时迅速烘干。
14.清洗工定期对过滤池、排水井、排污管道进行清理,及时更换过滤,保证排污畅通。
15.车辆更换配件、修理应逐级上报,并按照报修、购件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更换修理。
如遇临时性急修、急换问题也应在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