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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于__年__月__日向你院提______讼。由于被申请人有可能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特申请给予财产保全强制措施。
请求事项:___(写明要求保全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___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物情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要求保全财物的关系及财物名称、数量、质量、形状、花色、品种、所在地点及现状等。申请的理由主要写明需要保全的财物遭受侵害情况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及在判决执行中的意义)。
证据和证据来源:___
写明能够证明申请请求的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若证据在申请人手里,应随同申请书一并递交法院;若证据不在申请人手里,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线索)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___年___月___日
申请撤销对被告某公司_____元的款项或其等值财产进行冻结、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在贵院撤销诉讼。鉴于上述原因,申请人特申请撤销对被告某公司_______元款项或其等值财产进行冻结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以上申请,望准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1)注明文书名称。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公民的,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正文:
写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写明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名称、数额。
(2)事实与理由:首先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然后写明被申请人恶意转移、隐匿、毁损、挥霍或处分其财产的事实,并写明申请财产保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基于所述事实,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予以保全的具体请求。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应附上有关证据材料。
制作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时,应注意: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的名称、数额、价值应写清楚,这不仅决定了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范围,而且也关系到申请人日后向人民法院起诉时诉讼请求的提出。
格式。
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______,男,汉族,20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市___区___镇__号。
被申请人:王______,男,汉族,20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市___区___小区四区__号楼__单元__号。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
被申请人房产(位于___市___区______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______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月____日
担保人:李,女,汉族,1982年7月23日出生,住址:株洲市芦淞区桥头x栋x号,联系电话:xx。
担保人李诉李离婚协议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依法受理。诉讼中,担保人依法向贵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现担保人用个人名下的房产,为向你院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以其享有所有权的长沙市雨花区官塘冲巷x号桂竹苑x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证雨花字第7110xx 号)作为担保。
二、如申请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以担保财产的价值为限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此致
xx人民法院
担保人:
x年十二月 日
1、标题 申请书字样写上正文的正上方。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与起诉状基本相同。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电话。
3、案由。申请人因什么案件和提出申请的请求事项,要明确具体。如"申请人因 现提出申请。"
1、事实与理由 。各种申请书因请求根据的内容不同,写法也有所不同。必须写清楚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2、法律依据。根据请求的内容提出相应的法律条款。
1、在尾部写明致送的`机关。分两行写"此致,xxxx人民法院"。
2、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具体的年月日。
3、附项,写明证据或相关的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性别:__,民族:__,生于___年__月__日
住所:____市___区___街__号 邮编: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性别:__,民族:__,生于___年__月__日
住所:____市___区___街__号 邮编: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请求事项:如冻结被申请人 在银行存款 万元。
事实与理由:
为避免财产损失,维护申请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3条之规定,特向人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 万元人民币。申请人愿意以自己的 财产做为担保。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被申请人帐号、财产状况
1、
2、
诉讼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性别:__,民族:__,生于___年__月__日
住所:____市___区___街__号 邮编: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性别:__,民族:__,生于___年__月__日
住所:____市___区___街__号 邮编: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_____万元,或查封其等值财物、车辆、房产等。
事实和理由:
(写明被申请人逃避、推诿履行债务或合同义务)
为保证本案顺利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______的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望贵院依法裁定。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附:被申请人帐号、财产状况
1、
2、
申请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双方当事人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
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有关证据及材料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人民币300,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为使本案在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以切实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人特提出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人民币300,000元。
申请人提供的被申请人可供查封的财产线索为: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的某某路某某号房屋。
此致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财产线索:
2、申请人将提供位于________,价值约________万元的房屋作为担保。
申请人:
请贵院继续冻结深圳_______有限公司在中国__银行深圳市分行的.账户_________存款人民币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深圳市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请人×××。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于××××年××月××日向你院起诉在案(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被申请人有出卖(毁损、转移、隐匿等)诉讼争执标的物的可能,为此,申请给予实施财产保全。
申请理由:
……。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附:
1.书证×件。
2.物证×件。
3.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地址)。
申请人:_____,住所地:_____。
负责人:_____,系_____。
身份证号:_____。系_____。
请求事项
1、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_____的财产。
2、由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告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详见借款合同),约定被告从原告处借款_____元,借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后被告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具收据一张(详见收据)。该笔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主张权利,被告仍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资金,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权,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_____元的财产。
申请人愿以_____房产一处作为财产保全担保。
此致
敬礼!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请求事项:如冻结被申请人 在银行存款 万元。
事实与理由:
为避免财产损失,维护申请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3条之规定,特向人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 万元人民币。申请人愿意以自己的 财产做为担保。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被申请人帐号、财产状况
1、
2、
财产保全担保书是指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财产担保的法律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应当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必备条件。申请人起诉前,法院无法确认申请人是否真正享有某项民事权利,其将来是否提起诉讼也是一个不确定状态,一旦发生保全错误,申请人逃避承担责任,将可能使被申请人的财产因此而受到不必要损失。
担保人: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需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人愿以自有财产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并自愿承担如因保全过错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300000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为使本案在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以切实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特提出申请,请求查封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300000的财产。
申请人提供的被申请人可供查封的财产线索为: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的xx路xx号房屋。
此致
敬礼!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______,男,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市管城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续延(20__)管民初字第458号和(20__)管执字第313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期限。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20__)管民初字第458号案的原告和(20__)管执字第313号案的申请人。原贵院依______的申请分别于20__年2月28日(尚在诉讼审判阶段)和20__年4月18日依法作出的(20__)管民初字第458号和(20__)管执字第313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被告即被执行人______的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______的房子、汽车等相关财产,现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此,______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等之规定,申请贵院依法续封,特此申请。请依法继续保全。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你会受理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____纠纷一案(案号:[201____]肇仲案字____号),为使本案在裁决后能得到顺利执行,以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特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愿意提供等额的财产担保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此致
肇庆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 月___ 日
附:被申请人可供保全的财产有: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人民币300,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为使本案在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以切实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人特提出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人民币300,000元。
申请人提供的被申请人可供查封的财产线索为:位于东莞市凤岗镇的某某路某某号房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____市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惠州市______号房的房屋一套,禁止该房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备案、办理产权、转让等确权或变更行为。该房屋未备案,未办产权证,所属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号:惠市房预许(20____)___号,开发企业:____市___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诉讼主张的价值_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_____年__月__日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转让位于惠州市______房的房屋,约定被申请人提供______户型供申请人回迁。经了解,新建成的位于惠州市______房只剩下第___层未售出,现申请人为了保障能按协议实现权利,特提请贵院对该房屋作出保全。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申请人:魏德清,男,生于年月12日,汉族,个体户,住湖北郧县青曲镇青曲村3组。
申请人:万秀丽,女,生于年月日,汉族,农村居民,住址同上,系魏德清之妻。
被申请人:陈西强,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建筑个体户,住郧县郧县青曲镇店子河村2组。
申请人于年月日收到贵院(20)鄂郧县民一初字第02712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21万元存款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该裁定程序违法,被申请人陈西强事实上没有提供任何担保。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9条对不动产查封作出了具体规定:“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据此规定,该裁定查封了被申请人陈西强提供的其子陈俊名下坐落于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办秦家巷92号11栋2-5-2住房一套作为担保,但并没有向房产局办理登记手续,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更没有张贴封条或者公告,也没有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此房屋到底是一万元还是价值壹拾万元,是否与冻结申请人21万元的存款价值相同,没有任何依据。因此,事实上被申请人根本就没有提供任何担保,程序严重违法。
二、此款是申请人全家的保命钱,且本案采取保全措施没有任何必要。
本案的事实是:于年月,湖北郧县青曲镇杨家沟村村民龚士华建房,将建房工程承包给本镇店子河建房老板陈绪强,陈绪强又聘请陈绪武在该工地干活,在20年3月31日上午上一楼预制板时,由于吊预制板的吊杆机支架从木桥上脱落,使预制板落地摔断,并导致陈绪武受伤。
该预制板从答辩人处购买是事实,但属于建筑商违章操作,也没有其他支撑防护的情况下使预制板掉下才发生事故,与预制板的质量没有任何因果关系。是雇主应当承担的承担责任,法院也判决让建房老板陈绪强承担赔偿责任。可建房老板陈绪强躲避赔偿责任,把所有财产转移,使法院无法执行。因此陈绪武便到北京,为了杜绝陈绪武,该裁定竟私自推翻原判决做出错误的决定,将申请人的财产予以冻结。
申请人家中有80多岁的父母,且体弱多病,常年卧病在床,一月的医疗费就需几千元。法院将申请人的存款全部冻结,等于掐住了申请人一家的.喉咙,是要只申请人一家于死地的。而且申请人的儿子在部队服役,听说法院如此执法后伤心欲绝,使其不能安心保家卫国,此裁定严重扰乱军心。
再者,被申请人陈西强作为雇主应当对雇员承担赔偿责任,可法院虽然判决了,但其转移财产拒绝执行,是不能向申请人追索的。该裁定事实上是“未审先判”严重违法,应当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产品质量责任一案,法院不应采取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复议,恳请贵院依法审理,解除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
此致
郧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年八月三十一日。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__万元或查封被申请人工资__万元。
财产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为确保贵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能得到顺利执行,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望贵院依法裁定如上请求。
附:
财产线索:
被申请人开户行及帐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此致
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时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对上述执行方法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