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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优秀20篇)

时间:2023-11-11 21:14:19 作者:LZ文人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优秀20篇)

规章制度是组织发展和壮大的重要保障,能够有效地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规章制度的实施和执行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推广方法和策略,希望能够对大家宣传和普及工作有所帮助。

医院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张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20xx年1月24日24时起,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一级响应防控措施。在此期间,探视陪护管理如下:

1.谢绝探视住院病人,送餐期间,允许1名人员入内(早晨6:30-7:30,中午11:00-12:00,下午17:00-18:00),进入病区大楼时,必须经过红外线(测温仪)检测是否发热,发热者不予进入。

2.陪客需严格控制,确需陪客者由科主任或床位医生开出医嘱,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发给陪客证,陪客医嘱停止后,陪客证不再发放。

3.发现没有陪客证的探陪人员一律劝阻,不听从劝阻并且不戴口罩者,予以劝离。

4.危重患者家属可持“病危(重)通知单”探视(重症监护室除外)。

5.陪护人员每床仅限1名,如需要帮助请按床头传呼器,陪护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儿童不得带入病房。

6.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可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探陪人员只允许到所探陪的病房,不得随意进入其他病房。

7.患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的人员不得前来陪护;两周内有湖北旅行或居住史,或两周内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严禁前来探陪。

8.病人或陪护人员,一旦发热,咳嗽或患有呼吸道疾病,即刻汇报医护人员,不得隐瞒。

9.如您有下列情形请一定告知医护人员。

(1)两周内有湖北旅行或居住史;

(2)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家属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

(4)周围人群有集中发病;

(5)如您未涉及上述4条款情形,只是轻微咳嗽,建议先在家自行观察,如病情有变化请及时就医。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在疫情期间正常运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或感染,根据《**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文件)》以及《关于大汶口工业园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订我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规范采购、运输、物料仓储、销售、生产加工、办公、就餐、接访、员工上下班等公司运行以及与公司运营有关等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管理,确保疫情期间的工作真长安全运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运行的各个环节以及职工疫情期间的规范。

司疫情防控具体监管要求,全面负责复工前准备、复工期间管理制度的制定、培训、及整个过程的监督及管理。

(2)、公司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防疫意识,严防外来人员未明疫情情况人员进入公司接触传播。

2、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项关于公司生产生活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执行,加强对各个环节疫情防控的管理。

3、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公司各个部门疫情管控及执行情况。

4、密切配合上级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人员对公司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和协调。

(二)、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文件的制定及培训;负责《防控手册》的发放、培训;负责返工人员的将康状态摸排及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厂区卫生消毒、安排门卫对外来人员的体温检测、消毒、摸排并做好台账;建立员工疫情期间“一人一档”并进行查档存档管理等;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三)、仓储采购负责对往来公司货物以进行消毒并对运送货物的司机按进门流程进行管控并做好台账;对公司发出的货物进行全面消毒;对准入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对公司现有货物安排人员定期消毒;负责对疫情所需物资严格规定发放并对本部门员工疫情防护物资的使用方法进行培训;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四)、安保部门负责在厂门口设立专门的检测工作台,准备好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和相关登记台账,对进入厂区的每一位职工尤其是外来人员进行台账式登记、测量、消毒后符合条件才准许进入,否则一律不允许入内;负责厂区内一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五)、运营部负责对来访客户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才允许到公司洽谈业务并做好客户健康台账;制定内部客户招待防控体系,避免到人员密集区活动;负责疫情期间老客户业务的合理沟通安排,避免参与与疫情有风险的活动;组织好本部门职工每天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

(六)、加工车间、电气部、设计部负责对各自部门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库(包括生物制品库、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确保储备物资的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物资储备库房必须实行专人专管,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兽医专业知识和生物制品使用管理知识。

2、物资储备库房应严格做到防盗、防火、防水、防有害物质、防污染等措施。

3、物资储备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每天上下班时,物资储备管理人员要对库房门窗、电源以及库内物品进行检查。

5、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检查各类药品、物资,对因上述情况而不能正常使用的生物制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虫蛀、鼠咬、霉变、过期等情况的发生。

6、物资储备进库时必须认真验收货物,填写进库纪录,并要求参加人员签字。

7、物资储备出库时应通过单位领导、生物制品管理人员的同意,领取人办理相应的领取手续方可领取。

8、要保证经常对生物制品库房设施的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维修。

医院疫情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办法

为全力做好我校师生返校上课期间的疫情防控等工作,切实保障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校春季学期安全顺利上课,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幼托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工作制度。

1、指定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物资保管及分发规定,保证疫情期间的工作所需。

2、健全物资保管账册,做好物资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规格、型号、参数、批号(出厂日期)核对工作,否则不予办理出入库手续。如实、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库登记表,要求台账详实、清楚、有效,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定期对疫情防控物资进行清点核对,每周盘点一次,及时掌握物资储备情况,做到账物相符,账册资料齐全、完善。

4、物资储备室配齐消防器材,保管员定期检查其性能,妥善保管并会使用。物资做到分类存放。消毒剂、二氧化氯、酒精等物资应选择安全的存放点,储存于阴凉、通风房间,远离火种、热源、易燃、可燃物及学生(儿童)。保证物资不发生霉变、受潮、变质、损坏、短缺和丢失。物资存放点严禁烟火。

5、经常性做好物资储备室的卫生清洁行动工作,做到储备室整洁、通风,物资物资存放整齐有序、严格执行物资分发制度,未经领导签字同意,不得擅自发放储备物资。

6、要做到工作时间在岗,下班后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物资的发放及时、快捷。不发生差错。

7、加强对物资领用人员规范操作的提示,对84消毒液、75%的酒精等腐蚀性物资领用时,应及时提示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防止混用、误食、浓度滥用等事故发生。

8、疫情防控物资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疫情防控储备物资管理制度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

一、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安全事故灾难类、卫生类、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二、应急物资储备室由德育处加强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三、应急物资储备定额由德育处根据实际应急需要确定,总务处负责落实经费保障,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加强实物储备。

四、应急物资应建立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

五、应急物资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谁采购、谁签字、谁负责。

六、总务处要加强对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后勤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各类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配及使用管理,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是指专门用于应对突发性重大疫情的各类物资,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的口罩、消毒药水、测温仪器等防护用品、器械。

第三条后勤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保障组负责组根据防疫工作实际,做好专项预算,统计、评估疫情所需物资,并组织采购、储备、调配和使用管理。保障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兼任,下辖验收员、保管员各1人。各单位指定1人专门负责本单位的防控物资的领用、发放及记录工作。

第四条防疫应急物资实行“定量储备、定点储存、保障一线、特事特办、救急为先”的机制。

第五条特殊时期,一切以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为先,根据后勤处长指示,启动应急采购程序。所有物资均由保障组统筹负责,在货源紧缺的情况下,各单位可将采购信息报保障组组长负责联系,所有物资的品种和数量均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保障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金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保留相关凭证,后续再完善相关流程。

第六条保障组采购的物资由验收员核对品名、数量、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等,及时办理入库,统一存放财务部档案室,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第七条后勤处统一采购的物资需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出或挪用。发放时间需在工作群中提前通知,各单位凭当日在岗人数领取定量物资。在特别紧急情况下,经报总经理批准后,临时安排补发。各单位指定专人到财务部领取物资,同时及时登记发放台账。疫情防控期结束后,财务部将收回台账检查并统一保管。保障组保管员应要求物资领用人先在账本上签字,事后再统一补办领导签字审批手续。

第八条保障组保管员对防疫应急物资需认真做好台账,分类管理,统一调配;及时向汇报库存情况;定期检查物资,保持库房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齐有序。

第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20__年2月2日起施行。

医院疫情防疫物资管理制度精选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汇报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岗位就是战场。自9月2日花溪全域实行静默管理以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配送及运输成了最严峻的问题。为切实给全校师生提供有力有序的生活物资供应,后勤管理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把食堂采购米、粮、油、蔬菜等生活物资,按时给师生提供餐食保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

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严格落实学校工作部署。主动协调贵安新区、花溪区等相关部门,按要求办理学校食堂生活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加强运输车辆驾驶员、采购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并要求其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严格执行各卡点、农贸市场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安全有序完成采购任务;及时联系学校食堂物资配送合作单位,将食堂急需物资配送至大学城收费站、党武收费站、金竹收费站等卡点后,后勤管理处组织人员进行转运。

干部职工齐上阵、同心抗疫共出力。在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紧密配合下,一袋袋米、一桶桶油,一棵棵蔬菜......高效有序地从各转运点转运到食堂,为全校师生提供了充足的生活物资,助力学生健康生活、成长成才,为坚决打赢本轮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校园保卫战提供了有力的生活保障。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方案

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要求,努力做好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1.疫情防控物资优先采购原则。先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其他无关物资可以延后采购。

2.采购效率优先原则。为提高采购效率,可以采取先采购后补审批的方式采购。

3.拓展渠道保证采购效能原则。为保证采购效能,除向定点供应商采购外,还可以通过附属医院采购渠道、网上电子商城、其他合法途径等渠道进行采购。

4.统筹协调、相互调剂原则。根据两个校区防疫工作需要,对防疫物资进行统筹采购和调剂。

成立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由招标采购办主管领导任组长,资产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采购中心和资产中心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统筹防疫物资采购调剂,定时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工作小组联系人:杨宗强。

防疫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根据学校医务室指引,结合工作岗位需要进行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个人防护装置: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

2.医护人员防护装置:n95或k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

3.健康检测用具:红外线体温计、水银体温计。

4.环境消毒用品:紫外线灯、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

5、其他物资:室内灭蚊装置、检测用具电池、工作手套、消毒品喷壶。

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由学校财务处协调解决,以保证疫情防控需要为原则。

支付方式:可以采取日常的货到付款方式,凭发票等票据以公对公转账方式结算;也可以采取采购人刷公务卡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紧急情况下,经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采购人可以以现金、电子支付等形式支付,再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物资采购完成后要立即登记和汇总,并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汇报内容见附表。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正常供给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物资入库时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验收并办理入库登记。

三、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分开存放,有安全隐患的物资要严格分开储存。

四、在物资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将库房所有货位做出明显标记,以利于提高物资进出效率,缩短收发时间,减少差错,便于物资的统计,盘点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五、领取物资要按使用需求领取并进行严格登记。

六、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仓库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资。

七、库房管理人员应坚持日常检查,每天上下班时对所管物资的安全情况、安全防护和消防设备、用具是否齐备,库房门窗安全情况、照明灯具是否关闭、有无漏雨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被盗应立即报告领导,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八、严禁库房内吸烟、动用明火。严禁保管人员私自改装、私拉用电线路,私自拆装用电设施,以免造成火灾事故。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汇报

(一)强化组织保障,突出党建引领作用。

应急保障组由副区长xx任组长,区应急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应急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x分局等负责同志组成,及时召开疫情防控部署会议,明确任务分工。成立中共x市x区“打赢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应急保障组临时委员会,整合力量、全员上岗、履职尽责,将防控工作落实在行动中、岗位上。组织开展“防控疫情宣誓”活动,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迎难而上、舍身忘我的工作斗志,提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心和信心。

(二)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运行科学高效。

每天汇报物资供应、储备和计划采购等保障情况,接收各方面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及物资等需求情况,及时调整采购计划,按照所属行业下达到各部门进行采购。先后建立《物资发放审批流程》《物资使用管理制度》《应急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流程及微信工作群,建立健全物资储备、保管、发放工作规程和台账,确保各类物资依规高效保障到位。

(三)全方位落实保障措施,多渠道保障物资供应。

第一时间与x超市签订生活用品保障采购合同,与x公司签订医药物品保障采购合同,随时需要、随时调拨,努力满足各方面防护及生活需要;与区xx服务中心建立物资、应急车辆紧急调用直通通道,保证及时调拨使用各类车辆;联系x交警大队建立“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发放备案制度,主动帮助各供应企业解决运输通行问题;会同财政部门落实经费保障政策,统筹应急资金xx万元(先期拨付xx万),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截止x日下午5点,累计筹备各类防疫物资约x万元(含已收货未支付款项)。其中消杀类包括浓缩84消毒液x吨、84消毒液x瓶、活性消毒粉x吨、500ml戊二醛癸甲滇铵溶液x瓶、电子喷雾器x个、700ml抗菌洗手液x瓶、消毒湿巾x箱;防护类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x万只、一次性手套x万只、防护眼镜x个、头戴式呼吸面具x件;此外还筹集复方西羚解毒胶囊x万盒,额温仪x个、暖手宝x个等。

(四)汇总梳理各类预案,做好疫情处突准备。调度区卫健局、疾控中心、区医院、卫生监督所等单位,梳理全区应对突发事件涉及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卫生事件相关条款,形成综合性专项应急预案。对接x消防大队,指导提示出动力量做好安全防护、现场洗消等工作。

二是存在物资发放不及时现象;三是医废物资回收处置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继续发挥主观能动性,全力筹措各类物资;

二是进一步细化物资发放、使用及回收处置等流程,确保运转高效有序;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高速卡口、留观点等一线的.物资保障力度;

四是全力做好各类企业复产复工前的防疫指导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

为认真***小学有关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护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力保证疫情期间防护物资有效供给,确保紧缺防护物资能真正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特设此规定。

本规定所指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穿戴用品(医用一次性防护口罩、橡胶手套、消毒用防护水衣等)、人体测温仪器、消毒类(***等物资。

各单位/部门是疫情防控物资领用和管理的主体,根据疫情防控物资使用标准和岗位基本需求,本着满足防控、费用节约的原则,依据生产作业、办公楼、门岗等控制点数量和上岗人数,按安全保卫科防控物资标准领用(口罩每3天为一个周期领用一次),经各业务单元/部门负责人签字报ht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并签字后,将签字版文档提报至库管处。

1、库管处负责应急防护物资统一管理和发放,严格按审批后的领料单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和监督。2、原则上普通人员配发一次性使用医疗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提供上下班通勤、餐饮、门岗等公共场所服务及接触风险较高的人员配发kn95/n95/kf94防护口罩;一次性防护服原则上1套/7天。六、相关要求1、各单位/部门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一线作业人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护物资配备到位。2、各单位/部门应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与库管处进行工作衔接,做好防疫物资领用填报、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3、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单独收发台账,针对口罩等穿戴防护物资,使用人员实名制签收。各单位/部门相关收发台账及签收表要统一保存,安全保卫科和人力每周核查领用发放及结存情况;疫情防控物资领用单请于当天16点前向库管处上报纸质审批版。

4、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应急防护物资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护物资用于生产建设、服务经营。发现私自截留、个人调用、转赠外送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5、ht疫情防控领导办公室将各单位/部门应急防护物资发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6、以上措施如与政府部门要求不符,或政府部门另有具体要求的,以政府部门要求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规范防控物资的捐赠接受、组织分配、检查监督等具体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防控物资主要指: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管控工作中,上级调拨的、政府统一采购的及国内外社会各界和个人无偿捐赠的口罩、药品、橡胶手套、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罩等防护消毒用品,包括国家和省、市、县拨付的补助资金,社会各界和个人捐助资金。

第三条以上防控物资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由学校医院统一负责管理、调配和分发。第二章防控物资组织采购第四条上级下达的防控物资补助费可用于组织采购以疫情防控为主的各类物资,具体方案由校医院、财务处协商确定。第五条凡需购买的防控物资,由各单位提出采购申请,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初审后,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

第三章捐赠物款接收第六条各界捐赠的各类防控物资,由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后移交校医院;款项由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办公室负责接收,纳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急资金统筹使用。接收捐赠物资须开具接收款物三联单,接收物资清单应注明来源、名称、品种、数量、规格、入库时间等内容。第七条防控捐赠物资的接收、转运、仓储要严格交接手续,建立台账,造册登记,妥善保管,及时调动。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迅速有效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北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北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联防联控,明确责任;平战结合,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科学应对;快速反应,规范处置。

(一)应急指挥部。疫情发生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化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全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的协调和指挥,作出疫情处置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疫情发生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动转化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区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成员单位。疫情发生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相关成员单位自动转化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组和部门职责,执行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四)现场应急指挥部。疫情发生后,事发地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化为街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和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一)监测。

根据《北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测预警方案》要求,区卫健部门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发热门诊监测网络,教育部门要利用学生健康监测系统,药监部门要利用药店药品销售系统,海关要利用入境人员、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系统,网信部门要利用舆情监测系统,开展疫情防控监测。同时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并基于监测数据分析结果,综合考虑疫情形势、本地防控能力、经济社会影响等因素,对疫情传播风险和趋势作出评估研判,并根据需要提出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二)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区政府、区卫健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新冠肺炎疫情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2.病例的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隔离留置,并报告区卫健局和区疾控中心,由负压救护车将病人转送至定点医院(区人民医院),经专家组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应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采集病人标本进行检测。

(2)区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向区卫健局报告,2小时内完成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等工作;并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工作,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3)突发事件的报告:出现聚集性疫情时,区疾控中心应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事件严重级别选择“未分级”。根据对事件的调查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告。

(一)病例发现。

区人民医院接诊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时,应第一时间转至隔离病房,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确定疑似后,组织采样将标本送区疾控中心检测。疑似病人在区人民医院留观治疗,确诊后组织转送到市卫健委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按市卫健委要求在本院隔离治疗。

(二)调查处置。

区疾控中心接到疑似病例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疑似病例基本信息和密切接触者登记,事发地街道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疫点、病例活动区域和其他重点场所的消杀工作。一旦确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卫健、公安、事发地街道等力量,协同开展应急处置。

(三)分类应对。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根据相关方案、预案构建情景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对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四种情景分类应对。

1.散发输入性疫情。

(1)情景描述:全区范围内疫情处于基本阻断状态,即绝大部分街道无病例,个别街道出现输入性散发病例(以境外和区外输入为主),无聚集性疫情发生,调动较少资源即可应对。

(2)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防控策略调整。

(4)防控措施: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后续传播。

a.及时发现调查。加强境外和重点地区来仑返仑人员排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住院筛查,尽早发现感染者。对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尽快查明感染来源、追踪活动轨迹、全面快速排查接触者。

b.传染源隔离治疗。发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患者出院后,应继续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出院后按要求进行随访、复诊。

c.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均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开展检测,因特殊情况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须落实好硬管控措施。对于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相关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医,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核酸检测、健康观察等措施。

d.疫点处理。科学评估、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场所,均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根据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范围,将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办公室、教室,与病人同个出入口进出的楼层、楼道、电梯、单元和楼栋,同一病区或诊室,同一航班,同乘的列车或汽车车厢、船舱等划定为疫点。如病人、无症状感染者活动史回忆不清,疫点可扩大至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范围。同一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可划定一个或多个疫点。疫点在确定后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应及时开展卫生处理和终末消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应做好相应消毒。疫点所在小区、单位出入口严格执行卡口、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取消所有人员聚集活动,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外来人员、车辆非必要不进入。

e.健康教育风险沟通。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发布更新疫情情况,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开展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防止以讹传讹,引发社会恐慌。要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做好公众个人防护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或暴露机会。

2.传染来源不明的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1)情景描述:个别街道出现较多的散发病例无法追踪到感染来源,或出现聚集性疫情,尚未呈现传播扩散趋势,但存在相应风险。

(2)防控目标:集中力量扑灭疫情,防范疫情扩散。

(3)防控策略:实施主动搜索病例和全力控制疫情形成蔓延趋势的策略。

(4)防控措施:全力查找传染源和传播因素,阻断疫情进一步传播。在情景一防控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a.全力开展溯源调查。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结合大数据等技术,尽最大可能查明传染来源。采集病例可能暴露场所的食品、环境、从业人员等标本开展核酸检测,追查各种可能的传播因素。对于感染来源不明的病例,可通过基因测序分析进一步判断可能的感染来源。对于聚集性疫情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范围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查找潜在的传染源。

b.严格基层单元管控。疫点所在社区、行政村等基层防控单元实施封控管理,所有小区、单位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加强防控单元内部巡查,避免人员聚集,开展重点区域消毒。必要时,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将疫点及其周边区域划定为疫区进行封控管理。对有流行病学史、出现相关症状人员及时专车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其他区域内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须落实好防控措施,对公共场所实施必要的限流限客措施;避免非必需的人群聚集活动,尽可能减少参加活动的人数,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c.应急监测风险预警。对潜在风险人员开展主动追踪及核酸、抗体扩大检测,提高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主动发现能力。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生产生活可能污染的环境、物品等开展核酸检测。扩大零售药店、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和样本数量。在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

d.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提前做好疫苗接种计划方案,经过评估,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和时机。

3.本地暴发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街道间疫情传播,即部分街道发生持续社区传播,并构成全区扩散蔓延风险,需要调配全区资源进行跨街道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防控目标:阻止疫情向其他街道扩散,逐步扑灭疫情,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3)防控策略:实施集中优势力量局部阻击,防止疫情在全区大范围扩散,实现流行街道扑灭目标。

(4)防控措施:阻断疫情向周边街道传播和扩散蔓延,尽快扑灭疫情,恢复常态。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a.调整响应等级。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或根据省市级要求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发生疫情的街道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区资源,统一部署安排疾控、医疗等力量支援疫情发生街道。

b.划定区域管控。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以社区(村)、街道为单位、不同层级的低中高风险区域,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原则上,低风险区域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开工开业开学,但须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中风险区域应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公共场所和密闭交通工具通风消毒、健康监测、降低人员密度等措施;建立全区统一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和公共场所开放开业负面清单,并及时调整,关闭列入负面清单的单位和公共场所,培训机构停止开展线下服务,疫点相邻的餐饮店、理发店、超市、便利店等视评估情况缩短营业时间或停止营业;根据防控需要,可采取学校停课停学措施;对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外出离开本区域应持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高风险区域应实施封锁管理,可全面停工停业停学、关闭公共场所、停止人群聚集活动;经专家评估后,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的规定采取有关紧急控制措施,实施局部或全域交通限制,交界口岸、交通卡点管控,严格限制人流、物流、商流,人员原则上不能离开本区域。

c.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提高风险防范等级,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对新接收人员、新上岗工作人员实施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仍需继续在场所内相对独立区域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探视人员须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探视,并保持社交距离。发生疫情街道的特殊场所禁止人员进出。学校、托幼机构加强晨午检等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实施“日报告”和“零报告”,发生疫情街道的学校采取停课停学措施。

d.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经过评估,组织对疫情波及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

e.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4.持续性社区传播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跨街道较大范围疫情传播,及较多街道发生持续性社区传播,全区扩散蔓延局面基本形成。

(2)防控目标:降低疫情传播速度,压低流行高峰,保障医疗服务秩序,减少生命损失;兼顾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社会秩序。

(3)防控策略:实施疫情“压制”策略,压低和推迟疫情流行高峰,努力维持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向外输出,压制传播速度,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在情景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a.调整响应等级。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级要求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在统筹全区资源的基础上,全力加强后备资源调度,争取市、省和国家支援支持。

b.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控,做好社区管控措施,完善社区防控工作方案,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区、街道、村(社区)一体化防控体系,严防疫情扩散。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障公众心理健康并减少公众恐慌情绪。

c.疫区封锁。可以部分街道或全区为单位划定为疫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划定的整个疫区采取封锁措施,禁止人员、车辆进出。引导公众减少出门,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等暂停运营。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强化对外综合交通管控,在高速、国省道、轮渡等主要交通干道入口设立检查卡点,禁止疫区人员外流,劝阻外来人员进入疫区。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新成员。

d.停课停工。疫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除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重要民生保障相关企业等特殊行业外,全面实行停工停产停业,关闭所有公共场所。

e.应急检测。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必要时实施全民检测。采样和检测应注意优先顺序:第一批为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第二批为疫点内其他人员及疫点周围人群,近期到访过病例活动场所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快递外卖等公共服务人员等;第三批为疫情重点区域社区居民;第四批为其他所有愿检人员。

f.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和接触人群实施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如条件允许,实施社区普遍接种。

g.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工作评估。

随时组织就疫情形势及相关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资源需求、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评估报告上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制定调整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五)响应终止。

新冠肺炎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一)队伍保障。

疫情处置队伍。疫情应急处置队伍主要包括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和防控联动应急队伍(公安、大数据、街道等)。各部门、各街道要组建和完善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培训演练,不断提高疫情应急处置综合能力。

(二)物资保障。

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疫情应对物资储备。应根据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主要包括医疗救治药品、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药械、检测仪器和试剂以及辅助应急设施、用品等,应急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三)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应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部门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快速拨付机制,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经费。

(四)检测保障。

在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已具备核酸检测资质和能力的基础上,要继续推进其他医疗卫生单位pcr实验室建设,使其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具备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检测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与海尔施医学检验所等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开展核酸等病原学检测。

(五)制度保障。

各部门、各街道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按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规定,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应急工作机制。

(六)纪律保障。

区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组织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落实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督查。督查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一)科普宣教。

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引导社会公众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养成健康良好生活习惯。

(二)社会监督。

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健全举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筑牢群防群控网络。

(一)本预案由区卫健局牵头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定期进行评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各街道、各部门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后勤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各类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配及使用管理,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是指专门用于应对突发性重大疫情的各类物资,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口罩、消毒药水、测温仪器等防护用品、器械。

第三条后勤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保障组负责组根据防疫工作实际,做好专项预算,统计、评估疫情所需物资,并组织采购、储备、调配和使用管理。保障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兼任,下辖验收员、保管员各1人。各单位指定1人专门负责本单位的防控物资的领用、发放及记录工作。

第四条防疫应急物资实行“定量储备、定点储存、保障一线、特事特办、救急为先”的机制。

第五条特殊时期,一切以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为先,根据后勤处长指示,启动应急采购程序。所有物资均由保障组统筹负责,在货源紧缺的情况下,各单位可将采购信息报保障组组长负责联系,所有物资的品种和数量均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保障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金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保留相关凭证,后续再完善相关流程。

第六条保障组采购的物资由验收员核对品名、数量、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等,及时办理入库,统一存放财务部档案室,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第七条后勤处统一采购的物资需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出或挪用。发放时间需在工作群中提前通知,各单位凭当日在岗人数领取定量物资。在特别紧急情况下,经报总经理批准后,临时安排补发。各单位指定专人到财务部领取物资,同时及时登记发放台账。疫情防控期结束后,财务部将收回台账检查并统一保管。保障组保管员应要求物资领用人先在账本上签字,事后再统一补办领导签字审批手续。

第八条保障组保管员对防疫应急物资需认真做好台账,分类管理,统一调配;及时向汇报库存情况;定期检查物资,保持库房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齐有序。

第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后勤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各类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配及使用管理,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是指专门用于应对突发性重大疫情的各类物资,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口罩、消毒药水、测温仪器等防护用品、器械。

第三条后勤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保障组负责组根据防疫工作实际,做好专项预算,统计、评估疫情所需物资,并组织采购、储备、调配和使用管理。保障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兼任,下辖验收员、保管员各1人。各单位指定1人专门负责本单位的防控物资的领用、发放及记录工作。

第四条防疫应急物资实行“定量储备、定点储存、保障一线、特事特办、救急为先”的机制。

第五条特殊时期,一切以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为先,根据后勤处长指示,启动应急采购程序。所有物资均由保障组统筹负责,在货源紧缺的情况下,各单位可将采购信息报保障组组长负责联系,所有物资的品种和数量均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保障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金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保留相关凭证,后续再完善相关流程。

第六条保障组采购的物资由验收员核对品名、数量、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等,及时办理入库,统一存放财务部档案室,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第七条后勤处统一采购的物资需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出或挪用。发放时间需在工作群中提前通知,各单位凭当日在岗人数领取定量物资。在特别紧急情况下,经报总经理批准后,临时安排补发。各单位指定专人到财务部领取物资,同时及时登记发放台账。疫情防控期结束后,财务部将收回台账检查并统一保管。保障组保管员应要求物资领用人先在账本上签字,事后再统一补办领导签字审批手续。

第八条保障组保管员对防疫应急物资需认真做好台账,分类管理,统一调配;及时向汇报库存情况;定期检查物资,保持库房整洁、通风、物资存放整齐有序。

第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2020年2月2日起施行。

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范文

为认真***小学有关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护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力保证疫情期间防护物资有效供给,确保紧缺防护物资能真正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特设此规定。

本规定所指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穿戴用品(医用一次性防护口罩、橡胶手套、消毒用防护水衣等)、人体测温仪器、消毒类(***等物资。

各单位/部门是疫情防控物资领用和管理的主体,根据疫情防控物资使用标准和岗位基本需求,本着满足防控、费用节约的原则,依据生产作业、办公楼、门岗等控制点数量和上岗人数,按安全保卫科防控物资标准领用(口罩每3天为一个周期领用一次),经各业务单元/部门负责人签字报ht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并签字后,将签字版文档提报至库管处。

1、库管处负责应急防护物资统一管理和发放,严格按审批后的领料单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和监督。2、原则上普通人员配发一次性使用医疗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提供上下班通勤、餐饮、门岗等公共场所服务及接触风险较高的人员配发kn95/n95/kf94防护口罩;一次性防护服原则上1套/7天。六、相关要求1、各单位/部门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一线作业人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护物资配备到位。2、各单位/部门应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与库管处进行工作衔接,做好防疫物资领用填报、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3、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单独收发台账,针对口罩等穿戴防护物资,使用人员实名制签收。各单位/部门相关收发台账及签收表要统一保存,安全保卫科和人力每周核查领用发放及结存情况;疫情防控物资领用单请于当天16点前向库管处上报纸质审批版。

4、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应急防护物资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护物资用于生产建设、服务经营。发现私自截留、个人调用、转赠外送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5、ht疫情防控领导办公室将各单位/部门应急防护物资发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6、以上措施如与政府部门要求不符,或政府部门另有具体要求的,以政府部门要求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规范防控物资的捐赠接受、组织分配、检查监督等具体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防控物资主要指: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管控工作中,上级调拨的、政府统一采购的及国内外社会各界和个人无偿捐赠的口罩、药品、橡胶手套、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罩等防护消毒用品,包括国家和省、市、县拨付的补助资金,社会各界和个人捐助资金。

第三条以上防控物资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由学校医院统一负责管理、调配和分发。第二章防控物资组织采购第四条上级下达的防控物资补助费可用于组织采购以疫情防控为主的各类物资,具体方案由校医院、财务处协商确定。第五条凡需购买的防控物资,由各单位提出采购申请,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初审后,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定。

第三章捐赠物款接收第六条各界捐赠的各类防控物资,由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后移交校医院;款项由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办公室负责接收,纳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急资金统筹使用。接收捐赠物资须开具接收款物三联单,接收物资清单应注明来源、名称、品种、数量、规格、入库时间等内容。第七条防控捐赠物资的接收、转运、仓储要严格交接手续,建立台账,造册登记,妥善保管,及时调动。

第十条捐赠者要求反馈捐赠物资使用情况及效益的由收受捐赠物资的校友工作与合作发展办公室或接受捐赠部门负责报送分配、发放、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第四章分配使用管理第十一条采购及捐赠的防控物资由各单位提交书面?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汇报

为有效保障我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根据我国肺炎疫情流行情况和研究进展,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取多举措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疾控中心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专项应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落实到人。明确了专家组、流调组、检验检测组、消杀组、后勤保障组的成员及责任。

及时订购了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多重核酸检测试剂。针对火车站、机场客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订购了红外人体表面温度快速筛检仪,能有效监测到体温异常的流动人员,为及时发现可疑患者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对储备的应急物资进行认真的梳理,储备口罩、消毒液等物资,保障疫情处置的需要。

疾控中心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要求,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强化疫情监测应对,密切关注疫情上报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时时保持备战状态,随时迎战。

1月21日,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个案调查表、实验室检测方案、消毒技术方案、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等内容开展培训,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地。

加强宣传工作,将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通过多途径向社会公布和讲解,强调正确引导,宣传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讲清疫情特点、防治要点,让群众安心。市疾控中心专家队伍,春节期间在岗值守,时刻准备着打赢这场没有硝烟战争。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疾控中心的xx冲在前,做表率,切实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医院疫情防控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防止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总责任人,各班主任老师为传染病疫情第一排查人,学校确定信息报告员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二、学校每学期组织开展至少一次传染病预防控制宣传活动,普及传染病症状及预防控制知识。

三、各班的班主任必须严格执行“学生晨午检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班级晨检工作,调查了解本班学生健康状况及缺勤原因,并如实登记因病缺勤情况。

四、班主任在晨检时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疑似传染病学生情况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五、学生因病不能到校上课,班主任老师应及时同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所患何种疾病或症状以及治疗情况等信息。对确诊或怀疑为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

六、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相关报告后,要及时对患病学生情况和病因进行核实,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七、信息报告人在核实确为传染病后,符合“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中应报告情况的,必须按照报告时限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报告时需说明所患疾病名、称、发病时间、诊断医院及目前在家或医院隔离治疗情况。

八、保健老师在发现传染病确诊病例,并上报相关部门后,应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配合做好以下疫情控制工作:

1.对确诊患有法定传染病的师生、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依法对确诊师生进行隔离或者医学观察,并安排其及时就诊,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2.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疫点开展消毒、疫情调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九、患传染病的师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复课时,应持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复课证明)到学校医务室或卫生室经保健老师查验后,确认治愈且无传染性后方可进班复课。

为做好我院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根据安徽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全院上下要充分认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长期性的复杂性时刻绷紧思想之弦,坚持和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聚焦重点,始终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经验,在严格落实“四早”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目标要求,压实“早发现”责任,落实发热门诊“早诊断、早隔离”责任,加强“早治疗”责任,认真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提前谋划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准备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规范就诊流程。

一是把好进出口关。严格落实门诊入口、急诊门口、住院入口测量体温、扫描并出示安康码的要求,发热病人或安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一律不准进入,须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由专人陪同并按规定路径前往发热门诊就医,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二是抓好身份识别。预检分诊要详细登记来院患者信息,要认真询问登记流行病学史,查验身份信息和预约挂号信息,对黄码、红码人员信息一律要登记造册,并立即向医院防控指挥部报告,由医院防控指挥部将相关信息报送给市防控指挥部。三是严格就诊流程。经预检分诊后,根据是否出现发热等症状,分别分诊至普通门诊、普通发热门诊和特殊发热门诊进入就诊环节。发热病人经医技楼预检分诊登记后由专用通道至发热门诊就诊,待发热门诊排查后,再分诊到相应科室。确保“一人一诊室”,控制陪同人员数量,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只允许1个陪同人员,患者和陪同人员全程戴好口罩。四是做好值班值守。行政总值班要积极参与预检分诊的巡察和秩序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各预检分诊点、体温测量点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少个人防护。对拒不配合的人员,报告值守公安采取强制措施。

(二)强化医院预警“哨点”作用。

进一步强化全院医师首诊负责制,落实发热患者登记制度,引导发热原因不明的患者到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治疗,在半小时内上报院防控指挥部,1小时内上报到市是控指挥部。医院常态化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院感科应对每天医院上报的发热患者情况进行核查。

(三)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管理。

1、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确保发热门诊专用通道和独立出入口的通畅。发热门诊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有独立的标本采集室、隔离观察室、检验、放射的医疗功能区,设置单间隔离观察室。发热门诊定时消毒,医务人员严格按规范佩戴口罩和做好手卫生,做好个人的防护。

2、强化发热门诊“守门人”的责任。一是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发热门诊执行24小时值班制。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扫“安康码”并进行核酸检测,有相关临床症状或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在其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均不得擅自离院或转院。如有擅自离院者,应向值守公安反映并向院指挥部报告。对于待排除和疑似病例要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二是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是拒绝接受发热患者就诊。要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发现发热等可疑病例要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并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收治和转运。三是增强病例“早发现”意识。发热门诊全部患者都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常规检验检测(必要时还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同时,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4-6小时报告核酸检测结果,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对疑似病例的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四是规范病例转诊。要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对疑似和确诊病例由专人专车(负压救护车)尽快转送至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四)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查工作。

1、要提高检测能力。按照《广德市中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对发热门诊病人、急诊留观病人,门诊呼吸内科病人、新入院的住院病人,住院陪护人员以及医务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其他就诊人员愿检尽检。要根据要求进一步提高检测能力,确保核酸检测的能力与秋冬季最大诊疗量相匹配。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考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

2、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高度重视核酸检测质量控制工作,使核酸检测既保“量”又保“质”。加强核酸检测的质量控制。加强对核酸检测实验室的日常质量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实验室参加省级临床实验室的室间质评。实验室要做好日常室内质控,有专人负责室内质控,并定期将室内质控情况报医院防控指挥部。加大核酸测人员的培训力度。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测检测技术指南》和《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的要求,常态化组织临床护理人员和核酸检测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采样人员规范采集各类标本。实验室检测人员要熟练掌握标本处理和检测方法,最大限度减少结果误差。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2版)》,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程序文件及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失误或意外的处理操作程序,做好实验室环境消毒处理记录。严格按规定处置剩余生物样本,做好标本使用、保存、上送与销毁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住院病人分区管理。

1、对初步诊断不能排除相关病毒感染的病人,应当进行血常规、肺部ct、核酸检测等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

2、对需住院治疗的,必须经预检分诊、普通门诊(或发热门诊)初步排查后,按照分区(过渡病房、普通病房)管理要求安排入住,新收入院的患者安排到过渡病房,并进行单间收治,经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普通病房,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对可疑患者应立即转入感染科隔离病房,通过影像学、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方法做进一步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方可转入普通病房。

(六)切实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医院感控督导员制度,认真开展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下的医院感染监测与质量控制工作,全院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采取网上预约挂号等措施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开展院感防控全院全员培训考核,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

(七)做好医疗资源和防护物资的储备。

对感染科隔离病区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发展门诊观察区、传染病房隔离区各项措施设备完好,一旦需要,可立即投入使用。做好防护物资和设备设施的储备。对医用耗材、药品、消毒用品等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质设备动态储备管理,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院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八)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

加强全院全员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确保培训工作实现“全院全员”。重症医学科、感染科、呼吸科等重点科室的全体医师必须全面掌握相关重症救治的技术;全院全员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四早”以及院感防控、医务人员防护等方面开展培训。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并实行多学科协作模式,组织医疗救治专家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与交流。有计划的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模拟演练,提高相互协调与应对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做好协同配合,扎实稳妥地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织工作。

(二)增强责任意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各部门各科室要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强化业务人员的“四早”防控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使疫情防控及医疗救治工作的责任落实、落地。

(三)加强工作督查。医院常态化以及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的督导检查,对照《**医院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在工作中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为做好我院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根据安徽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全院上下要充分认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长期性的复杂性时刻绷紧思想之弦,坚持和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聚焦重点,始终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经验,在严格落实“四早”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目标要求,压实“早发现”责任,落实发热门诊“早诊断、早隔离”责任,加强“早治疗”责任,认真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提前谋划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准备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规范就诊流程。

一是把好进出口关。严格落实门诊入口、急诊门口、住院入口测量体温、扫描并出示安康码的要求,发热病人或安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一律不准进入,须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由专人陪同并按规定路径前往发热门诊就医,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二是抓好身份识别。预检分诊要详细登记来院患者信息,要认真询问登记流行病学史,查验身份信息和预约挂号信息,对黄码、红码人员信息一律要登记造册,并立即向医院防控指挥部报告,由医院防控指挥部将相关信息报送给市防控指挥部。三是严格就诊流程。经预检分诊后,根据是否出现发热等症状,分别分诊至普通门诊、普通发热门诊和特殊发热门诊进入就诊环节。发热病人经医技楼预检分诊登记后由专用通道至发热门诊就诊,待发热门诊排查后,再分诊到相应科室。确保“一人一诊室”,控制陪同人员数量,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只允许1个陪同人员,患者和陪同人员全程戴好口罩。四是做好值班值守。行政总值班要积极参与预检分诊的巡察和秩序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各预检分诊点、体温测量点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少个人防护。对拒不配合的人员,报告值守公安采取强制措施。

(二)强化医院预警“哨点”作用。

进一步强化全院医师首诊负责制,落实发热患者登记制度,引导发热原因不明的患者到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治疗,在半小时内上报院防控指挥部,1小时内上报到市是控指挥部。医院常态化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院感科应对每天医院上报的发热患者情况进行核查。

(三)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管理。

1、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确保发热门诊专用通道和独立出入口的通畅。发热门诊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有独立的标本采集室、隔离观察室、检验、放射的医疗功能区,设置单间隔离观察室。发热门诊定时消毒,医务人员严格按规范佩戴口罩和做好手卫生,做好个人的防护。

2、强化发热门诊“守门人”的责任。一是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发热门诊执行24小时值班制。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扫“安康码”并进行核酸检测,有相关临床症状或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在其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均不得擅自离院或转院。如有擅自离院者,应向值守公安反映并向院指挥部报告。对于待排除和疑似病例要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二是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是拒绝接受发热患者就诊。要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发现发热等可疑病例要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并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收治和转运。三是增强病例“早发现”意识。发热门诊全部患者都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常规检验检测(必要时还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同时,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4-6小时报告核酸检测结果,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对疑似病例的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四是规范病例转诊。要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对疑似和确诊病例由专人专车(负压救护车)尽快转送至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四)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查工作。

1、要提高检测能力。按照《广德市中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对发热门诊病人、急诊留观病人,门诊呼吸内科病人、新入院的住院病人,住院陪护人员以及医务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其他就诊人员愿检尽检。要根据要求进一步提高检测能力,确保核酸检测的能力与秋冬季最大诊疗量相匹配。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考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

2、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高度重视核酸检测质量控制工作,使核酸检测既保“量”又保“质”。加强核酸检测的质量控制。加强对核酸检测实验室的日常质量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实验室参加省级临床实验室的室间质评。实验室要做好日常室内质控,有专人负责室内质控,并定期将室内质控情况报医院防控指挥部。加大核酸测人员的培训力度。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测检测技术指南》和《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的要求,常态化组织临床护理人员和核酸检测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采样人员规范采集各类标本。实验室检测人员要熟练掌握标本处理和检测方法,最大限度减少结果误差。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2版)》,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程序文件及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失误或意外的处理操作程序,做好实验室环境消毒处理记录。严格按规定处置剩余生物样本,做好标本使用、保存、上送与销毁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住院病人分区管理。

1、对初步诊断不能排除相关病毒感染的病人,应当进行血常规、肺部ct、核酸检测等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

2、对需住院治疗的,必须经预检分诊、普通门诊(或发热门诊)初步排查后,按照分区(过渡病房、普通病房)管理要求安排入住,新收入院的患者安排到过渡病房,并进行单间收治,经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普通病房,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对可疑患者应立即转入感染科隔离病房,通过影像学、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方法做进一步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方可转入普通病房。

(六)切实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医院感控督导员制度,认真开展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下的医院感染监测与质量控制工作,全院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采取网上预约挂号等措施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开展院感防控全院全员培训考核,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

(七)做好医疗资源和防护物资的储备。

对感染科隔离病区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发展门诊观察区、传染病房隔离区各项措施设备完好,一旦需要,可立即投入使用。做好防护物资和设备设施的储备。对医用耗材、药品、消毒用品等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质设备动态储备管理,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院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八)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

加强全院全员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确保培训工作实现“全院全员”。重症医学科、感染科、呼吸科等重点科室的全体医师必须全面掌握相关重症救治的技术;全院全员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四早”以及院感防控、医务人员防护等方面开展培训。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并实行多学科协作模式,组织医疗救治专家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与交流。有计划的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模拟演练,提高相互协调与应对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做好协同配合,扎实稳妥地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织工作。

(二)增强责任意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各部门各科室要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强化业务人员的“四早”防控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使疫情防控及医疗救治工作的责任落实、落地。

(三)加强工作督查。医院常态化以及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的督导检查,对照《**医院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在工作中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特制定本疫情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组织和制度,建立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规范传染病报告管理。需建立的制度有: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疫源地处理制度、疫情自查制度、疫情奖惩制度。

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相关知识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调查。

2、传染病监测病例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不同属地病例均以县(区)为单位按照现住址进行统计上报。

3、流动人员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传染病报告、处理由诊治地负责,并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其疫情登记、统计由户口所在地负责。

4、院内防疫人员收到临床医生报告的传染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并做好传染病报告卡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及时核对。

5、未及时报告的传染病报告卡应随时补报,按初次报告进行报告和录入。对发现已报告病例诊断变更、死亡或填卡错误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按规定完成网络订正操作。

6、责任报告单位的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或上报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前,需先对本单位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

7、直报人员按月将报至《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传染病卡片导出后保存,保存期限三年,传染病相关登记表保存期限相同。

8、定期对本院各科室疫情登记报告进行核实、检查、指导。

9、网络直报人员或系统管理人员不得向社会和无关人员泄露疫情信息,注意系统安全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单位规章制度,不得参加任何非法组织和发布任何反动言论;严守单位机密,不得对外散布、传播本系统内部信息;不得有诋毁、、破坏本系统声誉的行为;注意用户帐户密码安全,防止密码泄露,若发现泄露,应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0、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为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在学校师生中的发生和流行,尤其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阶段,使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制定如下工作应急预案: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师生中的发生和蔓延。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

1、假期学校建立学生每日上报制度,由班主任对缺勤上报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上报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11点30分前报常务副组长,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社管办。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4、学校师生员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都应立即向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报告。

5、假期结束后,在学校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制度,由班主任对学生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报给常务副组长。

1、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新型冠状病毒,6小时内;乙类新型冠状病毒12小时内;丙类新型冠状病毒24小时内报告。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班主任及时报告常务副校长,通知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传染性肺炎病人,对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4、对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6、在校期间,各班主任每天向常务校长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7、学校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防疫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责任。

8、如新型冠状病毒为烈性感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全校停课,要采取措施,封锁疫点并消毒。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地要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疾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疾病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才能复课;因新型冠状病毒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才可复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贯彻国家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持续做好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日常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就医安全,请您理解、支持并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1、广大市民可通过关注凯里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挂号。

2、为避免人员聚集,就诊当日请按照预约时间有序就诊。

3、具体操作如图:

1、所有来院人员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贵州健康码”、行程码,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遵守“一米线”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可自行前来就诊的,请尽量不要家人陪同。

2、请尽量通过网上预约和自助机挂号、缴费,以减少与他人的接触。

1、如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请在入院就诊时主动告知。

2、就诊患者门诊严格遵守“一人一诊室”规定,不要多人同时进入诊室。

3、非危急重症患者,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待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持《入院证》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

4、危急重症患者救治与核酸检测同时进行,在未取得核酸结果之前,实行过渡病房管理,待核酸结果为阴性后,及时转入普通病房,在过渡病房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尽量不出病房。

1、住院病房一律谢绝探视,以免交叉感染。

2、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安排陪护,因病情需要确需陪护时,实行“一患一陪”(每名患者限陪护1名)且相对固定;陪护人员请自觉服从病房管理,按规定办理“陪护证”,限办证者本人使用,其他人无效,进出病区时应出示陪护证并核验身份。

3、陪护人员请勿串病房,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

4、住院及陪护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表现,立即告知病区医护人员,不得隐瞒。

凯里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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